罗尔斯正义论高二学生小说读书笔记作文
《正义论》读书笔记
《正义论》读书笔记在阅读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这本书时,我仿佛走进了一个深邃而又充满思辨的思想世界。
这本书以其严密的逻辑和深刻的洞见,对正义这一人类社会的核心价值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探讨。
罗尔斯开篇就提出了正义的两个原则。
第一个原则是平等自由原则,每个人对与所有人所拥有的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
这意味着自由是至高无上的,是每个人都应平等享有的,不受任何形式的侵犯和剥夺。
第二个原则是机会的公正平等原则和差别原则的结合。
机会的公正平等原则要求在社会的各种机会面前,应当给予所有人公平的竞争环境,让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去追求自己的目标。
而差别原则则指出,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当这样安排,使得它们“在与正义的储存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
在论述正义的原则时,罗尔斯引入了“原初状态”和“无知之幕”的概念。
他假设人们在一种无知之幕背后进行选择,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财富、天赋等具体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会基于理性和公正,选择能够保障自己和他人基本权利和利益的正义原则。
这种假设让我们能够更加纯粹地思考正义的本质,摆脱个人利益和偏见的干扰。
罗尔斯认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
一个良好的社会应当是一个符合正义原则的社会。
正义的制度能够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促进社会的公平和稳定,为每个人的发展提供平等的机会。
相反,不正义的制度则会导致社会的冲突和不稳定,损害公民的利益。
书中还探讨了正义在分配领域的应用。
罗尔斯批判了功利主义的分配原则,认为功利主义只关注社会总体福利的最大化,而忽视了个体之间的差异和权利。
他主张的差别原则则强调在分配过程中要关注最少受惠者的利益,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来减少贫富差距,实现社会的公平分配。
此外,罗尔斯也对正义与道德、正义与善等关系进行了分析。
他认为正义是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道德不仅仅包括正义,还包括仁爱、宽容等其他美德。
《正义论》读书笔记范文(精选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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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论》读书笔记1在《正义论》的第二篇中,罗尔斯主要讲了正义论在社会制度的形成与建设中的运用。
罗尔斯认为正义的社会的社会制度的建立遵循以下过程:在原初状态中完成正义原则的选择—制定宪法—制定法制—在正义原则的指导下规范的使用,罗尔斯并且认为完成这样一个过程也是逐步排除无知之幕的过程。
接着罗尔斯给自由下了定义,并讨论了平等自由的三个问题:良心的自由、宪法的正义以及关于自由的优先次序。
罗尔斯对自由的定义谈了很多,他认为自由是一个体系,由各种基本的自由组成的,但最具代表性的一句话是:人做或不做某事,会受到保护并免受其他人侵犯时,可以说他是自由的。
关于罗尔斯定义的自由正好反映出他的左派色彩。
他的自由观可以通俗的这样说:在合法的前提下,人可以为所欲为。
这是典型的左派的观点,这也是后来各类解放运动的思想基础。
对于自由的理解在此之前很多思想家的观点要深刻得多,托克维尔曾说,如果认为自由就是为所欲为那是动物的自由;洛克说自由是指人类的自我管理,而不是被动的接受皇帝或者氏族首领或其他什么人的管理。
接着罗尔斯重点谈论了良心的自由,其实罗尔斯的良心的自由更多的指宗教自由或信仰自由,罗尔斯明确的指出一个正义的制度必须保护宗教信仰的自由。
但我认为关于宗教信仰的自由最根本的还是要明确对于人类而言是先有正义的思想还是先有宗教的信仰,这个先后次序决定了谁更起主导作用。
关于宪法的正义罗尔斯说宪法的正义体现在对于正义的两个原则的遵守上,体现在一部正义的宪法会产生一个正义的程序,这个程序会产生一个正义的法制,关于自由的优先次序依然是正义原则优先次序的体现,就是首先保证所有人具有最广泛的平等的自由。
正义论读后感范文(优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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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论阅读感想1大一第一学年的情况下,学校举行一个念书沙龙活动的主题活动,便是那时候,读了哈佛大学专家教授罗伯特·罗尔斯的《正义论》一书。
有关这本书,自己觉得很有深层,其实我是多少有点儿看搞不懂的,或是我压根掌控不这本书。
《正义论》这本书说白了便是科学研究公平正义的,我在学这本书以前一直觉得公平正义二字只有跟社会道德联络起來,公平正义是一种道德品质,可是罗尔斯所了解的公平正义确远比我所了解的要繁杂,它涉及到政冶、经济发展、社会道德等行业。
创作者罗尔斯觉得公平正义的主题风格便是社会发展的基本上构造,换句话说得更精确些,便是关键的社会体制分派基本上权利义务和明确社会发展协作所造成的权益的分配方式。
罗尔斯在《正义论》之中明确提出有关公平正义的两根标准:第一条是说白了公平的随意标准,即每一个人应当在社会发展中。
具有公平的随意支配权;第二条标准包含区别标准与机遇平等原则。
前面一种规定在开展分派的情况下,假如迫不得已造成某类不公平得话,这类不公平应当有益于境况最烂的大家的较大权益,就是,权益分派应当像处在不好影响力的大家歪斜;后面一种规定将机遇公平的标准运用于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公平,使具备同样工作能力、技术性与主观因素的大家具有公平的得到岗位的机遇。
我认为这两根标准既体现人类社会的基本上现况和众多老百姓的要求,最先,实际中每一个人都存有着各种各样区别,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得到公平公正的机遇,而大家刚好便是必须公平的自由权和公平公正的机遇。
罗尔斯把既存的核心西方国家社会发展的公平正义基础理论分成两类:功利主义的公平正义观和直觉主义的公平正义观。
可是罗尔斯对功利主义和直觉主义全是不赞同的,并且特别是在抵制功利主义作。
罗尔斯的正义论读后感
罗尔斯的回答必然是社会体制的问题,因为正义的原则还没有被人们普遍的意识到接受并贯彻:平等自由并没有放在第一位,并且人们往往同意牺牲平等自由而换取更大的经济效益,或者国家打着和谐的旗号去肆意的践踏人民的自由权,机会也不是对每个人都敞开,往往富裕的有权的人有更多的机会并且更容易取得成功,这也就是为什么中国出现了“富二代”“官二代”的现象,并不是具有相同才能的人就能获得同等的地位,另外社会的发展也并没有把最少受惠者的利益的提高放在重要地位,农民,农民工们作为社会最底层的人并不安居乐业,他们对于自己所受到的损失和不公平待遇往往表示极其的不满和愤慨,整个社会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
那么什么是幸福呢?幸福是对外在环境和自身产生的一种主观上的偕同。从伦理学的角度上来看,幸福不仅仅是主观感受,而且是人们对于客观需要得到满足的主观感受。在我们的生活中,生理和生存的需求是幸福的低级阶段;相爱。被爱与施爱是幸福的高级阶段。
罗尔斯正义论读书笔记
罗尔斯正义论读书笔记罗尔斯正义论读书笔记(通用8篇)罗尔斯正义论读书笔记1一部著作因其宏伟的篇章而不朽,一位伟人因其不朽的著作而广为世人所知。
可以说,一部篇幅宏大,内容精奥的著作就是一位学者名家思想的积淀,也是其思想体系中最为深刻的一部分,我们可以透过其著作的内容精神发掘一个人物背后的历史,更可以透过一部著作窥探一个时代的主流精神脉络。
而罗尔斯所写的《正义论》,正是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一部著作,时代的精神在其中我们可以窥探一二,作者的思想也让我们在这部著作中得以发掘,而人类社会远古留存的“正义观”,更因这部著作得到了质的升华。
论及“正义”,我们不得不首先将目光投向西方的“自由主义”精神。
坚持个人主义原则,维护资本主义秩序的“自由主义”一直是西方的主流思潮之一。
与现代自由主义相比,传统自由主义已经在许多地方体现出别具一格的不同,如传统自由主义将个人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而现代自由主义则将个人自由与公共利益进行融合的试验。
而在自由主义思想中,一个很重要的部分即是“正义观”。
什么是自由,怎样才能达到真正的自由,需要用什么原则来规范自由,使之成为有序的自由,而在这里,“正义观”就充当自由主义的道德基础而存在,正义原则成为实现自由价值所应遵循的指导方针。
所以,在这一角度我们可以发现,正义与自由主义是两个正相关的思潮,正义观盛则自由主义强,正义观弱则自由主义衰。
所以,集罗尔斯“正义思想”之大成的《正义论》,也标志着自由主义在20世纪步入了其发展的巅峰。
罗尔斯的《正义论》以其宏大的篇幅论述了一个在人们没有探究前一直认为是很简单的“正义观”,即什么是“正义的”,什么是“不正义的”。
或许如果没有罗尔斯《正义论》的出现,现在我们对“正义”的理解可能仍会停留在肤浅的字面含义以及简单的道德潜意识规范下。
而《正义论》的出现,让我们开始从不同的角度思考“正义”的更深层次内涵及与外部(即正义外延不涵括的对象)的关系。
在这部著作中,我们不难发现罗尔斯这位学者探究事物时的严密思维逻辑形式,以及其思考问题和论述问题时那种用假设进行精密逻辑推理进而产生实证结论式的论证方法,在这两个方面,罗尔斯的论证方式都有着似乎完美的形式(当然,这只是在其论证方式的外延这个层次来说的)。
《正义论》读书笔记
《正义论》读书笔记《正义论》是美国政治哲学家约翰·罗尔斯创作的一本具有深远影响的著作。
罗尔斯在书中深入探讨了正义的本质、原则以及如何构建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
阅读这本书,仿佛是在进行一场深刻的思想之旅,让我对正义有了全新的认识和思考。
在《正义论》中,罗尔斯提出了“作为公平的正义”这一概念。
他认为正义的原则应当是在一种“无知之幕”的假设情境下被选择出来的。
在无知之幕之后,人们不知道自己的社会地位、阶级出身、天赋能力等,这样选择出来的正义原则才是公平的。
这种假设让我们抛开了个人的偏见和既得利益,从一个更纯粹、更客观的角度去思考正义。
罗尔斯提出的正义的两个原则令人深思。
第一个原则是每个人对与所有人所拥有的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
这意味着自由应当是平等且广泛的,每个人都应享有相同的基本权利,如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等。
第二个原则是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使它们在与正义的储存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并且依系于在机会公平平等的条件下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
这一原则关注到了社会中的不平等现象,并试图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来改善这种不平等,使得社会的发展能够惠及最弱势群体。
罗尔斯的理论对于社会制度的设计和改革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例如,在教育领域,应当确保每个孩子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不论其家庭背景如何。
这就需要政府加大对教育资源薄弱地区的投入,缩小城乡之间、贫富之间的教育差距。
在税收政策方面,应当通过合理的税收调节,减少贫富差距,让财富的分配更加公平。
同时,在就业领域,要建立公平的竞争机制,消除各种形式的歧视,让每个人都能凭借自己的能力和努力获得相应的职位和报酬。
然而,罗尔斯的理论也并非毫无争议。
一些批评者认为,无知之幕的假设过于理想化,在现实中很难实现。
人们总是带着自己的身份、经验和利益来思考问题,完全抛开这些是不现实的。
而且,对于如何确定最少受惠者以及如何衡量他们的利益,也存在着操作上的困难。
罗尔斯正义论读书笔记
罗尔斯正义论读书笔记最近读了罗尔斯的《正义论》,这本书可真是让我大开了眼界,也让我的脑子转了好几圈。
罗尔斯在书中提出的那些观点,一开始还真让我有点晕乎。
不过慢慢地,我好像在这复杂的理论中找到了一些门道。
他说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就像我们去菜市场买菜,新鲜和质量是我们首要考虑的一样。
如果一个社会制度不正义,那不管它看起来多有效率,多有条理,都像一个外表光鲜但内里坏掉的苹果,不能要!罗尔斯提出了“原初状态”和“无知之幕”的概念。
想象一下,大家都在一块厚厚的幕布后面,不知道自己将来在社会中会处于什么位置,是富有还是贫穷,是聪明还是愚笨,是健康还是残疾。
在这种情况下,大家一起来制定社会的规则,那制定出来的规则肯定会尽量公平,因为谁都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成为那个吃亏的人。
这就好像一群人蒙着眼睛分蛋糕,谁也不知道自己能拿到哪一块,所以就会努力把蛋糕分得尽量均匀。
书里还讲到了分配正义。
他认为不能只看结果的平等,还要看机会的平等。
比如说,两个人都想当医生,一个人从小就有很好的教育资源,各种名师辅导,各种先进的学习设备;另一个人却连上学都困难,那这两个人竞争当医生的机会能平等吗?显然不能!所以,社会应该努力去创造一种公平的环境,让每个人都有差不多的机会去追求自己的梦想。
我想到了现实生活中的一个例子,就拿高考来说吧。
在我们国家,高考可以说是很多人改变命运的重要途径。
不管你是来自城市还是农村,不管你的家庭是富有还是贫困,在高考的考场上,大家都面对着同样的试卷,用自己的知识和努力去争取一个好的成绩。
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机会的平等。
我有个远房表哥,他家住在一个偏远的小山村里,条件特别艰苦。
学校的师资力量薄弱,教学设备也简陋得很。
但是表哥特别争气,每天天不亮就起床背书,晚上点着油灯做题。
家里人都觉得他能读完初中就不错了,可他心里一直有个大学梦。
高考前的那段时间,表哥简直拼了命。
没有辅导资料,他就到处借;没有网络课程,他就反复研究课本。
《正义论》读书笔记优秀8篇
《正义论》读书笔记优秀8篇正义论的读后感篇一在写读书笔记之前,我想谈谈读了这本书几节之后给我的感受。
拜读罗尔斯的《正义论》,个人认为理论性太强,又太深奥,大多没有读懂,只是了解了许多新的概念,虽然有的是过去知道的词语,但罗尔斯都有赋予了它们新的内涵,诸如,正义,正义观,公平的原始状态,契约论等等,很简略地将书翻了一下,涉及的范围很广包括了哲学,经济学,伦理学,法学等多门学科。
初次接触这本书的第一章的前几节,虽然就像之前说的看不太懂,但是很感兴趣并且有耐心去研读,也希望自己在读书的过程中获取丰富的知识,懂得很多道理。
罗尔斯在开篇论述正义的作用时就直接认为,人类社会的第一美德有两个方面,一是真理,一是正义,并且二者是不可调和、决不妥协的。
其中,社会基本结构是正义的主题,人们在达成其他协议之前,首先要就社会制度的原则达成协议。
然而这种缔约不是一种实际的历史行为,而是在假定的原初状态中的选择的结果,它是互相冷淡的个人在无知之幕背后的选择。
下面,我想就“公平正义原则的原始状态和证明”进行简要分析。
罗尔斯说过:公平的正义并不是一种完整的契约论。
因为契约论的思想显然可以扩大应用于选择一种或多或少完整的伦理体系,就是说,扩大应用于一种把不但对正义而且对所有美德也同样适用的原则包括进去的体系。
也就是说,正义即公平观以及它所体现的有普遍代表性的那类观点所涉及的范围是有限的。
而且可能有人会提出类似的结论,这些结论可能更加吸引和新颖。
然而要像罗尔斯一样,要证明这些具有相当普遍性的道德常识,尤其是具有理性上的说服力,却是异常艰难的。
因此,我们只是在意罗尔斯的结论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要知道罗尔斯是如何证明的,即这些结论是怎样得出的。
只有这样做,我觉得我们才能够真正理解罗尔斯的思想;亦只有这样,才能够避免一些错误与批评,因为罗尔斯在正义论中的论证体系是非常严密的,逻辑性非常强。
首先必须对原初状态要有正确的刻画。
原初状态相当于社会契约论中的自然状态,它在历史上并不真实存在,它只是在思维中的一种状态,但是由它所得出的结论却对现实有巨大的作用和参考价值,我想这就是罗尔斯要提出原初状态的重要原因。
《正义论》读后感(通用5篇)
《正义论》读后感《正义论》读后感(通用5篇)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正义论》读后感(通用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正义论》读后感1约翰·罗尔斯,美国政治哲学家、伦理学家、普林斯顿大学哲学博士,哈佛大学教授。
《正义论》是他代表作,他被誉为西方最好的政治哲学家之一。
正义论,是他针对现在西方主流政治价值观——功利主义而作的。
在文中的第一句话就表达出了作者的核心观点:正义是社会制度的第一美德。
他认为公平就是正义。
公平的正义在这些著作中被诠释为在一个宪法民主制社会中人们关于一个健全的、持久的社会合作体系的条件的共同观念,因而是一种内含于关于一个健全持久的社会合作体系的观念中的正义观。
在我看来,正义的实现首先要保证人们都能了解到什么是正义,如果人们都不认可正义,那么我们所说的正义是第一美德也只是空中楼阁。
所以在书中,他以卢梭,康德的社会契约论为基础,在此之上建立发展,强调自由的力量。
自法国启蒙运动以来,西方国家一直在强调人性的自由和人自身的能力的发挥。
以自由为基调的正义论在先天上就被西方社会所认可。
在当今的社会,我们被物质欲望所迷惑,无止境的追求物质上的享受。
人们内心的道德观、正义观已经开始变的扭曲。
当看见老人摔倒之时,想的不是赶快上去帮助老人,而是抱着一种看戏的态度,冷眼相看。
当问及为什么不上去帮助时,给出的答案却是:我怎么知道他会不会敲诈我的钱?如此可笑的逻辑,让我们的社会价值观变得丑陋、扭曲。
我们一直在强调制度上的失衡,要从制度层面对中国进行改革。
罗尔斯的《正义论》中就对制度提出了两个原则,其中第二个原则就是对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作如下安排,即人们能合理地指望这种不平等对每个人有利,而且地位与官职对每个人开放。
对个人来说的正义原则,首先也是公平的原则,即如果制度是正义的,个人自愿接受并能从中获得利益,在这种情况下,个人就应当遵守这种制度。
《正义论》读书笔记(通用6篇)
《正义论》读书笔记(通用6篇)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书笔记了。
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书笔记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正义论》读书笔记(通用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正义论》读书笔记1在《正义论》的第二篇中,罗尔斯首要讲了正义论在社会准则的构成与建设中的运用。
罗尔斯以为正义的社会的社会准则的树立遵从以下进程:在原初状况中完结正义准则的挑选—拟定宪法—拟定法制—在正义准则的指导下规范的运用,罗尔斯并且以为完结这样一个进程也是逐渐扫除无知之幕的进程。
接着罗尔斯给自在下了界说,并评论了相等自在的三个问题:良知的自在、宪法的正义以及关于自在的优先次第。
罗尔斯对自在的界说谈了许多,他以为自在是一个系统,由各种底子的自在组成的,但最具代表性的一句话是:人做或不做某事,会遭到维护并免受其他人侵略时,能够说他是自在的。
关于罗尔斯界说的自在正好反映出他的左派颜色。
他的自在观能够浅显的这样说:在合法的条件下,人能够随心所欲。
这是典型的左派的观念,这也是后来各类解放运动的思维根底。
关于自在的了解在此之前许多思维家的观念要深入得多,托克维尔曾说,假如以为自在就是随心所欲那是动物的自在;洛克说自在是指人类的自我办理,而不是被迫的承受皇帝或许氏族领袖或其他什么人的办理。
接着罗尔斯要点议论了良知的自在,其实罗尔斯的良知的自在更多的指宗教自在或崇奉自在,罗尔斯清晰的指出一个正义的准则有必要维护宗教崇奉的自在。
但我以为关于宗教崇奉的自在最底子的仍是要清晰关于人类而言是先有正义的思维仍是先有宗教的崇奉,这个先后次第决议了谁更起主导效果。
关于宪法的正义罗尔斯说宪法的正义表现在关于正义的两个准则的恪守上,表现在一部正义的宪法会发生一个正义的程序,这个程序会发生一个正义的法制。
关于自在的优先次第依然是正义准则优先次第的表现,就是首要确保所有人具有最广泛的相等的自在。
一起罗尔斯又弥补说,假如有一种不行广泛的自在,那这种自在有必要加强所有人共享的完好的自在系统才干存在;假如有一种不行相等的自在,那这种自在有必要能够为那些具有较少自在的公民所承受。
罗尔斯的正义论读后感作文
罗尔斯的正义论读后感作文(一)如果把法律和幸福放在一起,很多人会疑惑,这两者有什么关系呢,其实我们很难用只言片语来解释清楚什么叫做法律,什么叫做幸福,前一段看了几本伦理学上的书,书中有关“幸福和法律的关系”这一让人头疼的问题作了很多引导式的解释,那么什么是法律呢?说道法律,我们这些不学法律的人往往想到了法院高高的大楼,检察院,警察局,穿着正装的律师,高高在上的法官,等等。
解释什么叫做法律,是一件很难的事情,那就换种思路。
我们人类赖于肉体而生存,肉体带来无尽且不断增长的欲望,欲望使我们具有两面性,正因为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有着魔鬼与天使的两面性,才需要法律和道德的规范来约束我们。
法律、道德和宗教史三种最主要的约束。
与其他二者相比,法律是社会对某种行为的道德价值评价作为基础的,是一种调整社会关系的规范,应当与否的标准则是社会的公共利益,调整的是一种涉他的行为。
那么什么是幸福呢?幸福是对外在环境和自身产生的一种主观上的偕同。
从伦理学的角度上来看,幸福不仅仅是主观感受,而且是人们对于客观需要得到满足的主观感受。
在我们的生活中,生理和生存的需求是幸福的低级阶段;相爱。
被爱与施爱是幸福的高级阶段。
在这些书中,伦理学上的法律是以道德判断为基础的。
法律观取决于社会观,社会观取决于人生观,人生的目的就是社会的目的,社会的目的就是法律的目的,所以说,人生的目的就是法律的目的。
人生的目的在伦理学上叫做“至善”,“至善”分为工具性的善和目的性的善。
而我们所讨论的幸福,就是目的性的善中的一种。
共同善是存在于法律的最高目的,规范的背后总有一种制裁力量在彼此帮助的关系上实现我们个人的需要,既然幸福的实现需要合作,那么幸福就需要有共同善和基本善作为基础才能存在。
法律的目的就是对每个人的基本尊严和平等权利的维护,是对自由、正义、平等、效率的追求,作为一种行为的规范和行为的约束机制,法律约束一切掌握优势资源的人滥用资源的权利。
总之,在法律的众多特征中,限制和约束权力的滥用是其最主要的特征之一。
《正义论》读书笔记
《正义论》读书笔记在阅读《正义论》这本书的过程中,我仿佛置身于一个深邃的思想殿堂,被约翰·罗尔斯精妙的理论和深刻的洞察所吸引。
这本书不仅仅是对正义这一概念的探讨,更是对社会结构、道德伦理以及人类价值的全面审视。
罗尔斯在书中开篇就提出了正义的主题,并强调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
他认为,一个良好的社会应该建立在公平正义的基础上,而这种公平正义并非是简单的平均分配,而是要在考虑个人差异和社会环境的前提下,实现一种合理的资源分配和权利保障。
罗尔斯提出了“原初状态”和“无知之幕”的概念,这是他理论构建的重要基石。
在原初状态中,人们处于无知之幕的背后,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财富、天赋等具体情况。
在这种假设下,人们会理性地选择一种公平的正义原则。
这种设计巧妙地排除了个人私利和偏见的影响,使得人们能够从一个公正无私的角度去思考社会的基本结构和分配原则。
他所提出的两个正义原则令人深思。
第一个原则是每个人对与所有人所拥有的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
这意味着自由具有最高的优先性,无论是政治自由、言论自由还是宗教自由等,都应当在最大程度上得到保障,并且这种保障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个人的身份、地位或财富的差异而有所不同。
第二个原则是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使之:(1)在与正义的储存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2)依系于在机会公平平等的条件下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
这一原则强调了对社会中弱势群体的关注和照顾,同时也要求机会的平等开放,以避免阶层固化和社会不平等的加剧。
在探讨正义原则的应用时,罗尔斯将其延伸到了政治、经济、教育等多个领域。
在政治领域,他主张建立一种公平的政治制度,保障公民的平等参与和权利表达。
在经济领域,他认为应该通过合理的税收和再分配政策,缩小贫富差距,提高社会的整体福利水平。
在教育方面,他强调要为每个人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使他们能够凭借自身的努力和才能实现社会阶层的流动。
《正义论》读后感《正义论》读书心得五篇
《正义论》读后感《正义论》读书心得五篇《正义论》是一本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政治与伦理著作。
作者是约翰·罗尔斯,在该书中罗尔斯试图用经过改进的社会契约论的方式来处理分配公正的问题。
由此产生的理论被称为“作为公平的正义”,罗尔斯的正义原那么源于两个:自由原那么和差异原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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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写读书笔记之前,我想谈谈读了这本书几节之后给我的感受。
拜读罗尔斯的《正义论》,个人认为理论性太强,又太深奥,大多没有读懂,只是了解了许多新的概念,虽然有的是过去知道的词语,但罗尔斯都有赋予了它们新的内涵,诸如,正义,正义观,公平的原始状态,契约论等等,很简单地将书翻了一下,涉及的范围很广包括了哲学,经济学,伦理学,法学等多门学科。
初次接触这本书的第一章的前几节,虽然就像之前说的看不太懂,但是很感兴趣并且有耐心去研读,也希望自己在读书的过程中获取丰富的知识,懂得很多道理。
罗尔斯在开篇论述正义的作用时就直接认为,人类社会的第一美德有两个方面,一是真理,一是正义,并且二者是不可调和、决不妥协的。
其中,社会根本构造是正义的主题,人们在达成其他协议之前,首先要就社会制度的原那么达成协议。
然而这种缔约不是一种实际的历史行为,而是在假定的原初状态中的选择的结果,它是互相冷淡的个人在无知之幕背后的选择。
下面,我想就“公平正义原那么的原始状态和证明”进展简要分析。
罗尔斯说过:公平的正义并不是一种完整的契约论。
因为契约论的思想显然可以扩大应用于选择一种或多或少完整的伦理体系,就是说,扩大应用于一种把不但对正义而且对所有美德也同样适用的原那么包括进去的体系。
也就是说,正义即公平观以及它所表达的有普遍代表性的那类观点所涉及的范围是有限的。
而且可能有人会提出类似的结论,这些结论可能更加吸引和新颖。
然而要像罗尔斯一样,要证明这些具有相当普遍性的道德常识,尤其是具有理性上的说服力,却是异常困难的。
罗尔斯正义论读书笔记
罗尔斯正义论读书笔记在阅读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时,我仿佛走进了一个深邃而又引人深思的思想世界。
罗尔斯以其严密的逻辑和深刻的洞察,对正义这一人类社会的核心价值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给我带来了许多启发和思考。
罗尔斯开篇就提出了正义的重要性。
他指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
一个社会,如果其制度不正义,那么无论它多么有效率、多么繁荣,都无法获得人们的衷心拥护和支持。
这让我深刻认识到,正义是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基石,只有建立在正义基础上的社会,才能实现长治久安和人民的幸福。
罗尔斯提出的“原初状态”和“无知之幕”的假设,是其理论的重要基石。
在原初状态中,人们处于一种无知之幕的背后,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财富、天赋等具体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会基于理性和公平的原则,选择出一套公正的社会制度。
这一假设让我们摆脱了个人利益和偏见的束缚,以一种更加客观和公正的视角来思考正义的原则。
罗尔斯认为,正义的两个原则是平等的自由原则和差别原则与机会平等原则。
平等的自由原则强调每个人都拥有平等的基本自由权利,这些权利是不可剥夺和不可侵犯的。
这包括言论自由、信仰自由、政治参与自由等。
这一原则确保了每个人在社会中的基本尊严和价值。
差别原则与机会平等原则则更加关注社会中的不平等现象。
差别原则主张,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只有在有利于最不利者的情况下才是被允许的。
也就是说,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不能以牺牲最弱势群体的利益为代价,而应该让他们也能够从中受益。
机会平等原则要求社会为每个人提供平等的机会,让他们能够凭借自己的努力和才能去追求自己的目标。
在思考这些原则的过程中,我不禁联想到现实社会中的种种现象。
比如,在教育领域,一些贫困地区的孩子由于资源匮乏,无法享受到优质的教育,从而失去了改变命运的机会。
这显然违背了机会平等的原则。
而在收入分配方面,贫富差距的不断扩大,也让最不利者的处境愈发艰难,这就需要通过差别原则来进行调整和改善。
罗尔斯正义论高二学生小说读书笔记作文
罗尔斯正义论高二学生小说读书笔记作文罗尔斯正义论读书笔记1“正义”一词的使用由来已久。
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它主要用于人的行为。
然而,在近现代的西方思想家那里,“正义”的概念越来越多地被专门用作评价社会制度的一种道德标准,被看作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罗尔斯则更明确地规定,在他的正义论中,正义的对象是社会的基本结构——即用来分配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划分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和负担的主要制度。
他认为:人们的不同生活前景受到政治体制和一般的经济、社会条件的限制和影响,也受到人们出生伊始所具有的不平等的社会地位和自然秉赋的深刻而持久的影响,然而这种不平等却是个人无法自我选择的。
因此,这些最初的不平等就成为正义原则的最初应用对象。
这样,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将先前人们只关注形式正义演变成更加关注实质正义,通过克服社会制度、自然条件乃至人的秉赋上的偶然差异实现实质上的平等。
罗尔斯认为,正义论可分成两部分,第一部分即理想部分,确立了那些在有利的环境下一个组织良好的社会的原则,即那些处理人类生活中不可避免的自然限制和历史偶然因素的原则;第二部分即非理想部分,主要由解决不正义问题的原则组成。
“公平的正义”理论应当排除功利主义的选择。
对照罗尔斯的正义论,我国经济社会结构中还存在许多明显的结构性矛盾,如因自然条件的差别,存在东部发达地区与西部落后地区之间的地区差距;因从业部门不同而形成的行业差异和行业保护;因居住状况不同而形成了城市与乡村的巨大差距;因权力异化而滋生出的严重某某某某现象,各种就业歧视、入门限制等等非理想状况,阻碍了社会经济的进步发展,妨碍了以人为本目标的实现。
这些不平等现象的存在,也说明我国进一步深化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罗尔斯认为,各方将选择的原则是处在一种“词典式序列”(le某icalorder)中的两个正义原则,第一个正义原则是平等自由的原则,每个人对与所有人所拥有的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第二个正义原则是机会的公正平等原则和差别原则的结合:社会的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使它们:(1)在与正义的储存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差别原则);(2)依系于在机会公平平等的条件下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机会的公正平等原则)。
罗尔斯正义论读书笔记
罗尔斯正义论读书笔记最近读了罗尔斯的《正义论》,这可真是一本让我“又爱又恨”的书。
说爱吧,是因为它里面的观点和思考真的能让人脑洞大开;说恨呢,是因为有些地方读起来太烧脑,得反复琢磨才能搞明白。
罗尔斯在书里提出了“正义即公平”的观点,他设想了一个“原初状态”,在这个状态下,人们在“无知之幕”背后进行选择,制定社会的基本原则。
这就好比一群人要分一块大蛋糕,但是他们不知道自己在分完蛋糕后会处于什么位置,是能分到大块的还是小块的。
所以为了保险起见,他们会制定出公平的分配规则。
让我印象特别深刻的是他对于“差别原则”的论述。
简单来说,就是允许存在一定的不平等,但这种不平等必须是为了改善最不利者的状况。
比如说,社会上有富人和穷人,富人之所以能更富,是因为他们的财富创造能够带动穷人也过上更好的生活。
这就好比一个公司里,老板赚得多,但如果员工的待遇也能跟着水涨船高,那这种收入差距就是可以接受的。
我想起了之前在老家看到的一件事,和罗尔斯的理论还挺能挂上钩的。
我们村有个挺大的果园,是村里几户人家一起承包的。
一开始,大家商量着平均分配果园的收益,觉得这样最公平。
可时间一长,问题就来了。
有的人干活特别卖力,每天早出晚归,精心照料果树;有的人呢,就比较懒散,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结果到了收获的季节,果园的产量并不是特别理想,大家分到的钱也都不多。
这时候,村里的老张头站出来说话了。
他说:“咱们这样平均分配不行啊,得有点差别。
出力多的就得多拿,这样大家才有积极性。
”一开始,不少人反对,觉得这样不公平。
可老张头耐心地解释:“你们想想,要是出力多的和出力少的拿一样的钱,那以后谁还愿意好好干活?果园的收成不好,咱们都得喝西北风。
”大家一听,觉得好像有点道理。
于是就决定按照老张头的想法试一试。
新的分配方式出来后,那些原本懒散的人也坐不住了,开始认真干活。
因为他们知道,只有多付出,才能多收获。
那一年,果园的产量大幅提高,大家赚的钱比以前多多了。
正义论读后感
正义论读后感正义是社会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大家卡了正义论有什么感受呢?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正义论读后感,欢迎参考借鉴。
正义论读后感【一】大一第一学期的时候,学院举办了一个读书沙龙的活动,就是那时,我读了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一书。
关于这本书,本人觉得很有深度,其实我多少有点看不明白的,或者我根本驾驭不了这本书。
《正义论》这本书顾名思义就是研究正义的,我在读这本书之前一直认为正义两字只能跟道德联系起来,正义是一种道德行为,但是罗尔斯所认识的正义确远比我所认识的要复杂,它涉及了政治、经济、道德等领域。
作者罗尔斯认为正义的主题就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或者说得更准确些,就是主要的社会体制分配基本权利与义务和确定社会合作所产生的利益的分配方式罗尔斯在《正义论》当中提出了关于正义的两条原则:第一条是所谓平等的自由原则,即每个人应该在社会中。
享有平等的自由权利;第二条原则包括差别原则与机会平等原则。
前者要求在进行分配的时候,如果不得不产生某种不平等的话,这种不平等应该有利于境遇最差的人们的最大利益,就是说,利益分配应该像处于不利地位的人们倾斜;后者要求将机会平等的原则应用于社会经济的不平等,使具有同等能力、技术与动机的人们享有平等的获得职位的机会。
我觉得这两条原则既反映了人类社会的基本现状和广大人民的需求,首先,现实中每个人都存在着各种差别,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获得公平的机会,而人们恰恰就是需要平等的自由权和公平的机会。
罗尔斯把既存的主导西方社会的正义理论分为两大类:功利主义的正义观和直觉主义的正义观。
但是罗尔斯对功利主义和直觉主义都是不赞成的,而且尤其反对功利主义。
认为在现代道德哲学的许多理论中,某种形式的功利主义始终占据上风。
道德哲学是社会理想生活模式的基础之一,不改变一个社会占主导地位的道德哲学,使不可能改变这个社会的各种体制。
从这点出发,罗尔斯便把功利主义的正义观当作了批判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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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尔斯正义论高二学生小说读书笔记作文罗尔斯正义论读书笔记1“正义”一词的使用由来已久。
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它主要用于人的行为。
然而,在近现代的西方思想家那里,“正义”的概念越来越多地被专门用作评价社会制度的一种道德标准,被看作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罗尔斯则更明确地规定,在他的正义论中,正义的对象是社会的基本结构——即用来分配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划分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和负担的主要制度。
他认为:人们的不同生活前景受到政治体制和一般的经济、社会条件的限制和影响,也受到人们出生伊始所具有的不平等的社会地位和自然秉赋的深刻而持久的影响,然而这种不平等却是个人无法自我选择的。
因此,这些最初的不平等就成为正义原则的最初应用对象。
这样,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将先前人们只关注形式正义演变成更加关注实质正义,通过克服社会制度、自然条件乃至人的秉赋上的偶然差异实现实质上的平等。
罗尔斯认为,正义论可分成两部分,第一部分即理想部分,确立了那些在有利的环境下一个组织良好的社会的原则,即那些处理人类生活中不可避免的自然限制和历史偶然因素的原则;第二部分即非理想部分,主要由解决不正义问题的原则组成。
“公平的正义”理论应当排除功利主义的选择。
对照罗尔斯的正义论,我国经济社会结构中还存在许多明显的结构性矛盾,如因自然条件的差别,存在东部发达地区与西部落后地区之间的地区差距;因从业部门不同而形成的行业差异和行业保护;因居住状况不同而形成了城市与乡村的巨大差距;因权力异化而滋生出的严重某某某某现象,各种就业歧视、入门限制等等非理想状况,阻碍了社会经济的进步发展,妨碍了以人为本目标的实现。
这些不平等现象的存在,也说明我国进一步深化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罗尔斯认为,各方将选择的原则是处在一种“词典式序列”(le某icalorder)中的两个正义原则,第一个正义原则是平等自由的原则,每个人对与所有人所拥有的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第二个正义原则是机会的公正平等原则和差别原则的结合:社会的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使它们:(1)在与正义的储存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差别原则);(2)依系于在机会公平平等的条件下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机会的公正平等原则)。
其中,第一个原则优先于第二个原则,而第二个原则中的机会公正平等原则又优先于差别原则。
这两个原则的要义是平等地分配各种基本权利和义务,同时尽量平等地分配社会合作所产生的利益和负担,坚持各种职务和地位平等地向所有人开放,只允许那种能给最少受惠者带来补偿利益的不平等分配,任何人或团体除非以一种有利于最少受惠者的方式谋利,否则就不能获得一种比他人更好的生活。
罗尔斯的正义论追求一种实质的平等主义。
当前,中国处于经济社会的快速转型期,人与自然的矛盾不可调和,各种自然灾害频频发生,由于社会发展不平衡,利益分配不均,各种社会矛盾也集中爆发,一些恶性案件不断发生。
老百姓信访不信法,涉诉信诉案件以井喷式爆发,纠结徘徊于人治与法治之间。
社会治理面临前所未有的新问题、新情况、新压力。
需要我们以天下为公,以普世的价值和创新精神,寻求解决各种矛盾纠纷良药和制度,促进社会进一步的发展和文明进步。
罗尔斯的正义论为我们提供了思想的基础。
罗尔斯的第一个正义原则即平等自由原则,为我们创新政治体制改革提供了很好的素材。
即给每个公民平等参政的机会,平等地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赋予每个公民依法行使监督权的自由权利。
与此相适应,从确保公民基本权利行使的政治制度方面出发,应当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尽可能地扩大直接选举,使选民与候选人面对面地沟通,提出自己的施政纲领,由选民监督予以落实,切实构筑国家公务人员由选民选举,向选民负责,由选民罢免的制度。
改变目前普遍存在的先定后选、上级任命,对上不对下负责的做法。
保障公民言论自由的充分行使,只要公民合法地行使批评权、建议权、监督权,就不能以任何借口动用公权力去追究其行政的或刑事的责任,切实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媒体监督的功能,确保国家管理权的合法正确地行使。
从经济制度和利益分配方面考察,就是要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要兼顾社会的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一个社会实现整体和谐的基本要素。
从国家民族发展的角度看,和谐应当是整体和谐、全面和谐,而不是局部的、片面的和谐。
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不同利益阶层之间的和谐,当前发展与今后可持续发展的和谐,等等。
而要实现社会的整体、全面和谐,就不能离开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的贯彻,就是确定和落实罗尔斯提出的“合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的过程。
这就是:(1)怎样鉴定最少受惠者的地位?(2)怎样衡量人们的利益,或者说合法期望的水平?对此,罗尔斯认为,每个人都占据两种地位,一是平等公民的地位,一是在收入和财富分配中的地位(假定权力与财富通常结为一体);这样,确定最少受惠者可通过选择某一特定社会地位(如非熟练工人),或按达不到中等收入水平的一半的两个标准来确定。
当前,占中国绝大多数人口的农民问题、城市贫民等弱势群体可以划归到最少受惠者的范围,他们为中国的改革开放作出了巨大贡献。
近几年以来,农产品价格偏低,农民收入低迷,农民生产投资和生活消费都受到了明显的影响,不少地方的农村经济陷入萧条,与改革初期的活力和生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城市的低收入者形成的贫民阶层,承受着房价、子女教育、再就业培训等多方面的就业压力,仅靠微薄的低保收入尚不能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
这些人群已成为我国社会进入新时期来的“最少受惠者”。
如何保障他们的基本权利和基本经济生活条件与利益,是关涉国家稳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难题。
要想方设法努力缩小贫富差别,消除城乡差别,把“三农”问题解决好,把城市低收入人群的生产生活问题解决好,方可保证我国社会的长治久安,才能最终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才能根本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罗尔斯正义论读书笔记2本书被誉为是二战后“伦理学、政治哲学领域中最重要的理论着作”。
本书涉及法学、伦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诸领域,对正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以“无知之幕”和“原初状态”的理论预设为前提,提出了“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并论述了正义分配的平等自由原则和机会公平与差别原则。
也是自由主义的重要着作。
什么是公平?罗尔斯的回答绝了:”无知才能公平“。
没有偏见就是无知,也就是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人。
当一个人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个阶层,不知道自己的天赋和才能,甚至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追求什么的时候,他的决策就是毫无偏见的。
当所有的人都在这样一重”无知之幕“背后作决策时,他们所一致公认的社会契约,就是正义的。
这就是我读完《正义论》后的最深的感受!罗尔斯的正义论提出的人们会选择的对制度的设计的两个原则——第一个是平等的自由原则,第二个是机会的公正平等与差别原则的结合。
其中第一原则优先于第二原则。
而第二个原则的机会公平原则优于差别原则。
第一个原则是有关公民政治权利部分,一是有关社会和经济利益部分。
在《正义论》的阅读中,我感触很深,想知道什么是正义,就要知道为什么需要正义。
罗尔斯借鉴了启蒙者卢梭的”确信每个人都应该是自由而平等的,他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维方式,提出了”正义的`理想国“。
罗尔斯提出,正义的定义首先需要三个前提,其实这也和卢梭定义社会契约的前提有点类似,那就是:理性的人、原始状态和无知之幕。
这自然也是一种纯粹假设的状态,但也是得到真正正义必须的状态。
那么,反省我们中国的现状,又有什么感想呢?我突然想到了这一方面。
我们中国现实中的道德社会是什恶魔样的呢?。
例如,范跑跑事件中,中国人的道德表现,指责范的人几乎全部是建立在传统道德基础上混沦吞枣的道德观念。
很多都是仅仅在心领意会的共同道德认识基础上做出。
责任义务,权利自由,善恶公私等握在一块。
指责起来头头是道,但永远缺乏社会根据和理论根据。
没有一定清晰的逻辑,如果叫他解释,不可能解释清楚的。
那么他只有通过二条途径来反击。
1,就是通过中国民众的传统道德观念,孝道和性善论来进行,即在把人同动物的区别中,而不是人同人的区别中进行认识,所以我觉得读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对于我们的道德建设和道德理论也很有意义。
正义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正当的一个子范畴,或者说,正义即是应用于社会制度时的正当。
按罗尔斯的说法,伦理学必须包括正义论,而正义总是意味着某种平等,这等于是说,设计一种正义的社会制度就是要使其最大限度地实现平等。
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也确实透露出这样一种平等乃至平均主义的倾向;他认为他的差别原则达到补偿原则的某种目的,即给那些出身和天赋较低的人以某种补偿,缩小以至拉平他们与出身和天赋较高的人们的出发点方面的差距。
在他看来,天赋不是道德上应得的,应当把个人的天赋看成是一种社会的共同资产,虽然自然资质的分布只是一个中性的事实,但社会制度怎样对待和处理它们却表现出正义与否的性质。
他反复申明这两原则决不会导致一个英才统治的社会,不会导致一个差别悬殊的社会,甚至不无天真地表现出这样一种预期:倘若始终遵循这两个原则的话,未来社会的人不仅将在制度形式上保证平等,而且能够接近事实上的平等。
罗尔斯正义论读书笔记3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美国,民权运动、战争等因素促成了这本《正义论》的问世。
正义论总共分为三大部分,作者罗尔斯由纯粹理论发展为实际操作,进而证明自己的构想的正确性,关于正义的主题,作者主要研究的社会正义问题。
即研究社会基本结构在分配基本的权利和义务、决定社会合理的利益或负担之划分方面的正义问题。
罗尔斯以一个哲学家的身份,站在道德的角度彻彻底底地研究并深入探讨了社会基本结构这个问题,涉及到了伦理学、政治学、法学、经济学等诸多领域,可谓是相当详细地阐述了他的“正义的公平”,试图达到一种全面、平衡的状态,使得他的理论具有最大限度的可实施性以及拥有最大空间和回旋的余地。
这也是《正义论》一书的初衷,为当时的美国民主社会提供另一种可能,能最大限度地为美国公民所接受的新的道德基础,以期能摆脱长期占据领导地位的功利主义,保障与实现个体的自由、权利。
在书的第一编中,着重阐述了基本的几种理论,主要的是正义原则。
一为平等自由原则,一为差别原则和机会的公正平等原则。
这一思想继承传统的西方契约论,试图代替大行其道的功利主义。
从整本书及现实的角度来看,这些理论还是过于理想化,并不能涉及任何现实的制度和政策。
可谓是一种“乌托邦式”的理论,例如罗尔斯他假设存在一个稳定的“良序社会”,所有人具备大致相同的道德信念,形成了广泛的共识,很明显与现代社会存在着较大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