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安全管理指导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建八局大连分公司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安全管理指导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工程项目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现场实施的管理,强化项目部主体管理职责,确保高大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在施工现场有效实施,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工程项目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是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高度超过8m,或搭设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或集中线荷载大于20kN/m的模板支撑体系。
第四条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组织辨识高大模板危险源,制定安全监管管理控制措施,项目安全部应制定危险源管控计划,上报经理部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
第五条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实施前,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结合工程实际,组织编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的专项施工方案,报公司和项目部监理公司审批备案。
第六条高大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施工方案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合格后,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组织专家论证,经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批准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否则严禁施工。
第七条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方案审批合格并且经专家论证通过后,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项目责任工程师、操作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第八条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结构材料进场前,项目经理应按国家要求组织物资部、技术部、安全部对模板支撑体系结构材料进行验收、抽检和检测,并留存记录、资料。材料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严禁不合格的材料投入使用。
第九条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对需要处理或加固的地基、基础进行验收,并留存记录。
第十条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搭设过程中,项目部应指定专人对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搭设进行旁站式管理,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
第十一条搭设管理
1、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地基承载力、沉降等应能满足方案设计要求。如遇松软土、回填土,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平整、夯实,并采取防水、排水措施,按规定在模板支撑立柱底部采用具有足够强度和刚度的不少于50mm厚垫板;
2、立柱间距按方案设计搭设,纵横向间距应相等或成倍数。载荷应作用于立杆的轴线上,严禁承受偏心载荷,立柱接长严禁搭接,相邻立柱接头严禁在同一水平高度;
3、纵横向扫地杆、纵横向支撑应按方案设计布置搭设,当立柱底部不在同一高度时,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应向低处延长不少于两跨;
4、水平、竖向剪刀撑应按方案设计并与体系同时搭设,剪刀撑应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500mm,用两个旋转扣件分别在离杆端不小于100mm处进行固定。剪刀撑宽度宜为4-6m,夹角宜为45°-60°,竖向剪刀撑底端应与地面顶紧。
5、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并与主体结构的墙、柱牢固拉接;
6、立杆顶端设可调支托,U型支托与楞梁两侧间如有间隙,必须楔紧,其螺杆伸出钢管顶部不得大于200mm,螺杆外径与立柱钢管内径的间隙不得大于3mm,安装时应保证上下同心;
7、模板支撑体系应为独立的体系,禁止与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钢结构架体机身及其附着设施相连接;禁止与施工脚手架、物料周转料平台等架体相连接。
第十二条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完毕后,项目经理必须亲自组织验收,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质量、施工人员,监理单位的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验收合格,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报公司及地区经理部复验。经地区经理部技术负责人签字后,项目部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否则禁止施工。
第十三条混凝土浇筑
1、框架结构中,柱和梁板的混凝土浇筑顺序,应按先浇筑柱混凝土,后浇筑梁板混凝土的顺序进行。浇筑过程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并确保支撑体系受力均匀,避免引起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的失稳倾斜;
2、混凝土浇筑期间,禁止拆除支撑体系任何杆件;
3、浇筑过程应有专人对高大模板支撑体系进行观测,发现有松动、变形等情况,必须立即停止浇筑,撤离作业人员,并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
第十四条拆除管理
1、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拆除前,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应核查混凝土同条件试块强度报告,浇筑混凝土达到拆模强度后方可拆除,并履行拆模审批签字
手续;
2、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的拆除作业必须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层同时拆除作业,分段拆除的高度不应大于两层。设有附墙连接的模板支撑体系,附墙连接必须随支撑架体逐层拆除,严禁先将附墙连接全部或数层拆除后再拆支撑架体;
3、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拆除时,严禁将拆卸的杆件向地面抛掷,应有专人传递至地面,并按规格分类均匀堆放;
4、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拆除过程中,地面应设置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范围。
第十五条监督与检查
1、模板施工中应设专人负责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报告有关人员处理。当遇险情时,应立即停工和采取应急措施;待修复或排除险情后,方可继续施工。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立即组织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2、安装和拆除模板时,操作人员应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安全帽和安全带应定期检查,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3 、施工过程中应经常对下列项目进行检查:
(1)立柱底部基土回填夯实的状况。
(2)垫木应满足设计要求。
(3)底座位置应正确,顶托螺杆伸出长度应符合规定。
(4)立杆的规格尺寸和垂直度应符合要求,不得出现偏心荷载。
(5)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等的设置应符合规定,固定应可靠。
(6)安全网和各种安全设施应符合要求。
4、在高处安装和拆除模板时,周围应设安全网或搭脚手架,并应加设防护栏杆。在临街面及交通要道地区,尚应设警示牌,派专人看管;
5、作业时,模板和配件不得随意堆放,模板应放平放稳,严防滑落。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临时堆放的模板不宜超过3层,连接件应放在箱盒或工具袋中,不得散放在脚手板上。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的施工总荷载不得超过其设计值;
6、若遇恶劣天气,如大雨、大雾、沙尘、大雪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