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校教育信息化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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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教学评价指标体系参考

信息化教学评价指标体系参考

信息化教学评价指标体系参考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信息化教学已成为现代教育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为了更好地评估信息化教学的效果和质量,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信息化教学评价指标体系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探讨信息化教学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与构建,为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提供参考。

一、构建信息化教学评价指标体系的原则1、科学性原则:评价指标应基于科学理论和实践经验,能够客观地反映信息化教学的本质和规律。

2、全面性原则:评价指标应涵盖信息化教学的各个方面,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管理、教学效果等。

3、可操作性原则:评价指标应具有可操作性,能够方便地应用于实际评价中。

4、动态性原则:评价指标应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而不断更新和完善。

二、信息化教学评价指标体系的内容1、教学目标:明确教学目标,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养,体现信息化教学的特点。

2、教学内容:选取合适的教学内容,注重知识的前沿性和实用性,体现信息化教学的时代性和针对性。

3、教学方法: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如情景模拟、案例分析、小组讨论等,注重学生的参与和互动,发挥信息化教学的优势。

4、教学管理:建立完善的教学管理制度,实施信息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5、教学效果:通过多种方式评价教学效果,包括学生满意度、学业成绩、社会反馈等,反映信息化教学的实际效果和质量。

三、信息化教学评价指标体系的实施与应用1、制定评价标准:根据上述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具体的评价标准,为评价工作提供依据。

2、开展自我评价:学校应定期组织教师开展自我评价,分析信息化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3、进行外部评价:教育主管部门或第三方机构可以开展外部评价,对学校的信息化教学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提供指导和建议。

4、总结经验:在评价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推广优秀的教学实践案例,促进信息化教学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四、结语信息化教学评价指标体系是提高信息化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浙江省现代化学校评估细则(中职学校)

浙江省现代化学校评估细则(中职学校)

浙江省现代化学校评估细则(中职学校)第一部分申报条件一、规范办学1.近三年学校无违规招生和违规收费情况;在职教师无违规兼职兼薪行为;平安校园建设达到4A级以上,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教学事故,在校学生犯罪率为零,当年未发生侵害学生案件和学生欺凌事件。

2. 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与《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坚持“两课两操一活动”制度,每天锻炼一小时。

二、办学条件3.确保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省定公用经费标准且高于普高的1.5倍,确保生均公共财政预算经费、生均公用经费比上一年度有所增长。

4.无超50人班额现象。

5.学校在校生人数达2000人以上(专门化学校达1200人以上)。

6.学校校园面积与建筑面积达到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教职成〔2010〕12号)文件要求。

7.没有未经省级教育部门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而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或整建制引进国外课程等问题。

三、教师队伍8.学校能按规定确保教师工资总额的2.1%(基础工资中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中的70%)和日常公用经费总额的10%用于教师培训经费。

9.学校专任教师与在校生之比达到1:16;专任教师学历达到本科及以上(特殊高技能实习指导教师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其中高级职称教师比例达30%以上。

10.学校专业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达50%以上;专业教师“双师型”比例达80%以上。

11.兼职教师占专业教师的比例达30%,且技师及相当水平的兼职教师占比不少于60%。

12.学校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上岗资格证书持证率不低于90%;有出国(境)学习和研修经历的专任教师。

四、设备设施13.学校实训工位数与本专业学生数相匹配,主要设备与区域龙头企业设备的先进性相当;现代制造类专业生均设备价值不少于10000元,其它类专业生均设备价值不少于6000元;校外建有符合各专业学生实习需要的实训基地;建有方便师生阅览的开放式图书室与电子阅览室;教学用计算机拥有量5人/台。

14.学校符合智慧校园建设要求;教师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

浙江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测指标体系(试行)

浙江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测指标体系(试行)

附件1
浙江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测指标体系(试行)
一、指标体系及说明
说明:1.本指标体系共设7个一级指标、26个二级指标。

2.在本指标体系中,当年折合数的统计时间为统计年度的1月1日—12月31日;累计折合数的统计时间从2001年开始截止到统计年度的12月31日。

3.在本指标体系中,所有统计数据如未做特殊说明,均不包括独立二级学院、成人教育的数据;
4.同一项目申报不同级别的立项或获奖成功的,统计时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
5.各类统计数据如无特殊说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6.每年2月底前,省教育厅公布全省各本科高校前一年度的教学质量监测数据。

二、评价标准与内涵




6。

教育评价指标体系

教育评价指标体系

教育评价指标体系
1.教育机构指标:
-学校规模:学生人数、教职员工数量等。

-学校管理:管理层次、管理制度、管理效果等。

-教育资源:教学设施、教材、教学设备等。

-师资力量:教师数量、教师资质、教师培训等。

2.教学指标:
-教学目标:教育目标的设定与实施。

-教学内容:课程设置、教材选择等。

-教学方法:教学策略、教学评价等。

-教学质量:学生学习成果、考试成绩等。

3.学生指标:
-学习能力:学习兴趣、学习态度、学习方法等。

-学业水平:学科成绩、学科知识掌握情况等。

-学生能力:综合素质、创新能力、领导能力等。

-学生发展:身心健康、社会适应能力、人际关系等。

4.教师指标:
-教学能力:教学设计、教学组织、教学实施等。

-评价能力:学生评价、教师评价等。

-师德师风:敬业精神、职业道德、师德师风等。

-自我发展:教师培训、教师专业成长等。

5.教育成果指标:
-毕业生就业情况:就业率、就业质量等。

-毕业生继续教育情况:升学率、升学质量等。

-教育质量:教育满意度、受教育者满意度等。

-社会反馈:社会评价、社会认可等。

以上仅为教育评价指标体系的一部分,实际设计时还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同时,教育评价指标体系需要不断改进和更新,以适应教育的不断发展和变化。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现状调研的函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现状调研的函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现状调研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09.05.15•【字号】浙教电传〔2009〕86号•【施行日期】2009.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现状调研的函浙教电传〔2009〕86号各普通高等学校:为全面分析和评价我省高等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现状,制定我省教育信息化发展战略,经研究,决定对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现状开展调研。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予支持配合为盼。

一、调研范围全省所有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

二、调研要求(一)提高认识,积极配合完成调研工作。

教育信息化是教育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转变教育观念、改革教育过程、转换教育模式的重要途径,是建设教育强省的必然要求。

各高等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教育信息化工作的认识,积极配合、支持本次调研工作。

(二)确定专人,明确职责。

作为普通高等学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现状的首次调研,时间很紧、任务很重。

为切实做好本次调研工作,请各高校确定一名本次调研工作负责人(联系人),并于2009年5月20日前通过OA系统“会议报名”将负责人(联系人)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职务” 栏请填写所在部门和职务,“联系方式”栏请填写手机、办公室电话和电子信箱)报我厅教育信息中心。

(三)认真组织问卷调查。

调查问卷分《浙江省高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调查问卷》、《浙江省高校信息化应用效果调查问卷》。

《浙江省高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调查问卷》需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组织校办、信息中心、教务处、网络中心、图书馆等相关部门如实填写,每校填写1份。

《浙江省高校信息化应用效果调查问卷》需学校信息化工作分管领导、学校信息化工作管理部门负责人填写,每校填写2份。

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单独填报,其他独立学院不单独填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数字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7年)》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数字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7年)》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数字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7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3.12.27•【字号】浙教技〔2023〕61号•【施行日期】2023.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数字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7年)》的通知浙教技〔2023〕61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现将《浙江省数字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浙江省数字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7年)》浙江省教育厅2023年12月27日附件浙江省数字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7年)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推进教育数字化的战略部署,加快建设教育强国,深入推进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根据《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教育信息化“十四五”发展计划》等文件精神和浙江省数字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建设目标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背景下,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以教育信息化驱动引领教育现代化”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数字教育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内变量、快变量、强变量作用,统筹做好技术支撑、数字赋能、应用深化、公共服务、安全保障,构建数字教育基础设施、数字教育资源应用、教育数据开放服务、数字教育协同创新、教育网络安全保障和数字教育发展制度等六大体系完善、结构合理、供给充分的高质量数字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支持公平包容、更有质量、适合人人、绿色发展、开放合作的数字教育生态。

到2027年,形成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在国际具有影响力的数字教育高地,助推中国式现代化教育示范省建设。

(二)基本原则立德树人、全面育人。

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坚持促进人的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为学习者的终身幸福奠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浙江省信息化发展指数评价报告

浙江省信息化发展指数评价报告

2015年浙江省信息化发展指数评价报告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十二五”规划》,及时反映浙江信息化发展水平,全面评价全省及各市、县(市、区)信息化发展进程,省经信委、省统计局联合组织开展2015年度全省信息化发展水平测评工作。

现将全省及11个设区市、90个县(市、区)的信息化发展指数评价结果公布如下,供参考。

一、浙江省信息化发展指数(Ⅲ)指标体系(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省“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以深化改革和自主创新为动力,以推进互联网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为主线,深入推进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化,打造全国信息化应用和创新发展高地,促进“两富”“两美”现代化浙江建设。

(二)指标体系修订的原因及内容近年来,随着国家“互联网+”行动计划和大数据战略的实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快速演进,并广泛渗透于经济社会各领域,浙江的信息化应用广度和深度已有了飞跃性发展,在对全省和各市、县(市、区)信息化发展指数进行测算时,发现按浙江省地区信息化发展指数(Ⅱ)指标体系测算,部分数据出现异常变化,分析表明若继续使用将不能有效反映信息化发展的水平和特征,因此,本指标体系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部分调整和修订(以下称为浙江省信息化发展指数(Ⅲ)指标体系)。

修订后的浙江省信息化发展指数(Ⅲ)指标体系由5项分类指数和18个指标构成(见表1)。

具体如下:1.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是信息化发展的基本物质条件。

由5个指标构成,除保留电话拥有率、企业每百人计算机使用量和企业拥有网站的比重这3项指标外,为了反映付费数字电视服务使用水平和移动互联网普及应用水平,增加了付费数字电视普及率(含IPTV)和移动互联网普及率2项指标,取消了电视机拥有率和计算机拥有率2项指标。

2.产业技术。

产业技术反映了科技创新在推进信息化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由3个指标构成,保留每百万人口发明专利授权量指标,增加信息制造业新产品产值率,以反映信息制造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及新产品开发和应用强度。

浙江工业大学教学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浙江工业大学教学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浙江工业大学教学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一、指标体系及其说明
本指标体系分为6个一级指标、29个二级指标,总得分为各一级指标得分之和,一级指标得分为各二级指标得分之和,具体指标体系如下表。

本指标体系的记分方法和统计范围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本体系所指年度均以学年为统计标准,所有指标的最终得分须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

(2)在本指标体系中,有关教学团队、教学名师、教坛新秀、特色(重点)专业、精品课程、规划(重点)教材、人才培养基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教改项目、优秀教学成果等项目和成果,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允许重复记分。

(3)在本指标体系中,K1、K2、K3、K3为修正系数,其中K1=110÷学院在职专任教师数,K2=1400÷学院在读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职)生数,K3=4÷学院设置的本科专业数,K4=(K1+K3)÷2。

(4)在本指标体系中,除了“其它学生文化科技竞赛”由学院提供数据外,其它所有数据均由学校相关职能处室提供。

二、指标内涵与评分标准。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数字校园示范建设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数字校园示范建设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数字校园示范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08.15•【字号】浙教办技[2012]135号•【施行日期】2012.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数字校园示范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技〔2012〕135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浙江省教育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加快我省教育信息化步伐,促进教育现代化,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浙江省数字校园示范项目”。

现将《浙江省数字校园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2012年省数字校园示范建设申报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和任务按照《浙江省教育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确定的战略目标和发展任务,坚持“整体部署、分类指导,深化融合、强化特色,示范引领、推动普及”的原则,以创新教育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以应用为切入点和着眼点,以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为核心,以加强学校宽带网络建设,加强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建设与共享,加强实名制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和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为主要内容,以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为支撑,力争经过4年左右时间的努力,形成国家、省、市、县、校五级数字校园示范建设体系,建成200所特色鲜明、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省级数字校园示范学校,争取若干所进入国家教育信息化试点示范行列,引领、带动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坚持应用驱动,加强信息化环境建设,加强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积极探索信息化在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学校育人能力等方面的创新性作用,提升我省教育信息化整体水平。

信息化指标

信息化指标

附件浙江省高校教育信息化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 1 -评价指标 院校类型指标描述() 备 注 1、2 级指标3 级指标 本科院校高职高专1. 信息化基础设施行25.0 ) 1.1.1 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情 况( 1.0 ) 建有良好的网络基础设施, 能够保障学校的网络应用建有1.1.2 网络设施软硬件投入≥ 30% ≥ 20% 网络设施软硬件设备金两对比对应两指 (1.0 )≥ 10% ≥ 10% 近三年软件投入: 标描述观察点 1.1 信 息 化 设备拥有水1.1.3 多媒体教室配备情况 (1.0 ) 配备多媒体设备 (如计算机、 投影仪) 教室占教 室总数比例( %)≥ 90%≥ 85% 平( 5.0 )1.1.4 多媒体教室的先进性 (0.5 ) 多媒体教能。

具有1.1.5 学校 PC (含笔记本)拥 有情况(生机比)( 1.0 )全校在(含笔记本)数(台)之比值。

1.5-2.0比值范围在 1.5 至 2.0 之间1.1.6 智慧校园建设 (0.5 ) 物联网在数字化校园中得到应用。

在建1.2.1 校园网覆盖情况( 1.0 )校园网覆盖学校所有教学、 科研、 管理与服务建筑的比例。

100% 1.2.2 校园网出口带宽 (0.75 ) 校园网出口总带宽。

≥ 1G 1.2 校 园 网 建设与 应用 1.2.3 校园网主干带宽情况 (1)校园网主干网带宽。

≥ 1000M水平( 5.0 )1.2.4 主干网络的提供 7×24 小时规范服务, 及时解决校园网故障具有(0.75 )问题。

1.2.5 无线网络( 0.5 )提供纳入校园网统一管理的安全的无线网络接入,覆盖区域达到: 全部教公区 公区- 2 -2.升级到IPV6 的能力(0.5 )校园网络具有升级到IPV6 的能力。

具有或在建3.接入中国教育和科研网(0.5 )校园网络具有CERNET网络接口。

具有1.1.7 网络病毒防治( 1.5 )具有网络防病毒、信息过滤和入侵检测功能。

浙江省高校教育信息化评价指标体系

浙江省高校教育信息化评价指标体系
(0.5)
多媒体教室可上网,具备电子白板及其融合等功能。
具有
1.1.5学校PC(含笔记本)拥有情况(生机比)(1.0)
全校在校学生数(人)与计入固定资产的PC机(含笔记本)数(台)之比值。
1.5-2.0
比值范围在1.5至2.0之间
1.1.6智慧校园建设 (0.5)
物联网在数字化校园中得到应用。
在建
1.2校园网建设与应用水平(5.0)
2.1.1有统一的教学资源开发规范(1.5)
向全校教师提供统一的数字化教学资源制作规范。
具有
2.1.2教学资源库建设与应用情况(2.0)
具备面向学科专业的教学资源库(含视音频点播系统)及其管理平台。
具有
2.1.3网络课程(2.0)
在线运行各级各类网络课程占全部课程的比例(含精品课程)。
≥30%
≥20%
建有
1.1.2网络设施软硬件投入(1.0)
网络设施软硬件设备投入资金比例;
近三年软件投入增长率:
≥30%
≥10%
≥20%
≥10%
两对比值分别对应两指标描述观察点
1.1.3多媒体教室配备情况(1.0)
配备多媒体设备(如计算机、投影仪)教室占教室总数比例(%)
≥90%
≥85%
1.1.4多媒体教室的先进性
2.1.4实验和实训资源及应用情况(1.0)
具有数字化的网络实验平台与资源,并运用于实验和实训教学中。
具有
2.1.5信息化相关的课外活动(0.5)
利用信息技术开展第三课堂教育;举办或参加与信息化相关的大学生科技竞赛;成果丰富。
具有
2.1.6传统实验室数字化改造(0.5)
具有实验室管理系统、虚拟实验系统,并运用于实验教学。

2.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2.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总折合分排名前20%的或当年度增长20%以上的为优秀,排名前21%-40%的或当年度增长10%以上的为良好,低于同类平均水平50%的为不合格,其余为合格。
计分:优秀100%,良好85%,合格70%,不合格零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观察点
评价标准和计分办法
1
人才培养
(310分)
1.3物质资源
(50分)
1.3.1教学经费占学校定额拨款和学费收入总额的比重(30分)
当年度学校教学经费/(定额拨款+学费收入)。排名前20%,或当年增长20%以上的为优秀;前21%-40%,或当年增长10%以上的为良好;除存在重大问题的为不合格外,其余为合格。
计分:优秀100%,良好85%,合格70%,不合格零分。
1.3.2生均图书经费投入(含电子图书资源)(10分)
统计当年度生均图书经费投入情况,排名前20%的为优秀,前21%-40%的为良好,没有投入的为不合格,其余为合格。
(30分)
3.1.1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创新平台数(30分)
(n1/最高值1)*10+(n2/最高值2)*5+n3。n1代表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n2代表省部级科研创新平台,n3为当年度新增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创新平台加分项,其中每增加1个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加10分,每增加1个省部级科研创新平台加5分,最高加15分。
1.1.4学位论文抽检情况(25分)
(n1/最高值1)*15+(n2/最高值2)*10,n1代表全国博士学位论文抽检合格率,n2代表浙江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优良率,若出现抽检不合格现象,每篇扣10分,扣完为止。研究生在一级学会等组织的学位论文评审中,获得优秀论文奖的,每篇加5分,满分不超过25分。
1.1.5毕业研究生平均薪酬水平(20分)

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工作及业绩考核指标体系

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工作及业绩考核指标体系

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工作及业绩考核指标体系
一、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设6个一级指标和20个考核点,具体如下:
二、有关说明
1.本指标体系总得分为各一级指标得分之和。

一级指标得分为该指标各考核点得分之和。

设满分值的一级指标得分均不得超过该指标的满分值。

2.在本指标体系中,考核点“1.1制度建设”、“2.4专任教师在职培训”、“4.1教学改革”为定性评价,采取组织专家综合分析评定等次的办法确定得分;其余考核点为定量评价。

3.本指标体系统计时,所有指标和考核点的最终得分须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在本指标体系中,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高校均不含立项建设单位和特殊需求人才培养单位。

5. 在本指标体系中,所有统计数据均不含独立学院。

6.在本指标体系中,涉及财务工作是指当年度,即指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涉及教学工作是指当学年,即指上一年度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

如无特别说明,数据的统计时间均截止到当年6月30日。

数字化校园评价指标体系

数字化校园评价指标体系
具有
3.1.4人事管理(1.0)
提供引进与招聘,劳资管理,国际合作交流,离退休,合同制人员,人事档案等管理功能。
具有
3.1.5学生管理(1.5)
提供学生迎新离校系统,学生就业,学生评估、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国家助学贷款审核,学费、住宿费,以及勤工助学管理,学生处分管理等功能。
具有
3.1.6科研管理(1.0)
≥5%
3.2信息共享与利用水平(10.0)
3.2.1业务部门内部业务之间的信息共享水平(3)
部门内部信息共享和业务流转的自动化功能。
具有
3.2.2业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水平(3)
实现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业务流转的自动化功能。
具有
3.2.3对外信息发布(2)
业务部门可以通过相应的平台对外公开信息和对外发布功能。
1.3.1网络病毒防治(1.5)
具有网络防病毒、信息过滤和入侵检测功能。
具有
1.3.2网络运行故障监测系统(0.5)
建立了网络运行状态实时监测系统,能保存每个客户端对外网IP的访问情况;
有网络运行故障实时报告系统;
具有
1.3.3通过的信息安全测评或认证(0.5)
相关的信息系统和工程通过信息安全测评或认证;
学校建有科研项目协作交流平台,能满足各类研究数据等资源的共享,具有科研信息查询功能;
建有学报信息化平台,能在线处理稿件。
具有
2.4.3科研成果转化、推广与服务平台(2.0)
具有科研成果信息发布、共享、转化与推广功能。
具有
3.管理信息化(权重25.0)
3.1管理系统建设与应用水平(15.0)
3.1.1全校范围的办公自动化(2.5)
2、括弧中的数字表示相应指标的权重值。

浙江省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指标体系

浙江省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指标体系
浙江省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指标体系
(试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序号
监测点
权重
优先发展
(34分)
经费保障(11分)
1
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
2
2
生均教育事业费预算拨款比上一年度增长
2.5
3
生均公用经费比上一年度增长
2.5
4
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比上一年度提高
1
22
具有“一校一品”校园文化品牌的学校比例
1
23
拥有章程及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的学校比例
1
教育合力(1分)
24
社会公益性博物馆、体育、文化、科技设施供学校及学生免费使用的比例
1
国际合作与交流(6分)
25
专任教师拥有境外学习研修经历的比例
3
26
拥有全职外籍教师的学校比例
1
27
与境外学校建立友好关系的学校比例
2
5
学前教育公共财政教育经费占同级公共财政教育经费比例
2
教师保障(14分)
6
生师比
3
7
艺术教师、体育教师总数占专任教师的比例
2.5
8
高于规定学历(学位)专任教师比例
2
9
中小学(含幼儿园)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比例
1
10
在编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平均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收入
2
11
非编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平均收入达到当地同职称在编教师收入
1
33
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参加交流的校长、教师占符合交流条件的校长教师的比例
其中,骨干教师占总交流教师的比例

浙江省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指标体系

浙江省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指标体系
1.5
12
教师全员培训考核成绩
2
资源保障
(9分)
13
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比例
3
14
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不低于3000元,且比上一年度增长
1.5
15
中小学校生均图书达到目标值的学校比例
1.5
16
每百名学生拥有功能教室、创新实验室的数量
1
17
校园网络骨干带宽达到1G以上,
且教学场所实现无线校园网覆盖的学校比例
38
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
其中,技师及以上职称教师占“双师型”教师的比例
1
39
职成社学校城乡劳动力人口年培训率
1
40
城市(农村)教育成人教育年参与率
其中,老年人社区教育活动参与率
1
弱势群体教育保障(5分)
41
随迁子女与当地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的比例
2
42
适龄持证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
2
43
建立农村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制度的学校比例
1Hale Waihona Puke 33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参加交流的校长、教师占符合交流条件的校长教师的比例
其中,骨干教师占总交流教师的比例
1
34
班额达标的班级比例
4
教育协调发展(6分)
35
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
1
36
省二级及以上幼儿园覆盖面
1
37
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在校生大体相当
1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序号
监测点
权重
促进公平(26分)
教育协调发展(6分)
浙江省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指标体系
(试行)
一级指标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8.12.14•【字号】浙教技〔2018〕114号•【施行日期】2018.1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信息化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浙教技〔2018〕114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浙江省教育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加快浙江教育数字化转型发展,以信息化引领教育现代化,我厅组织制订了《浙江省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教育厅2018年12月14日浙江省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教育大会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以信息化引领和推动教育现代化,按照“数字浙江”建设要求,贯彻国家“互联网+”、大数据、新一代人工智能等重大战略的任务安排和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浙江省教育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省委省政府教育现代化发展战略,坚持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和创新的核心理念,全面深入推进浙江教育数字化转型发展,促进浙江教育高质量发展和率先高水平实现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育人为本原则。

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面向新时代和信息社会人才培养需要,基于信息化引领构建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育生态,实现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融合创新原则。

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发挥技术对教育变革的内生变量作用,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全过程、全方位的深度融合,创新人才培养、教育服务和教育治理模式。

尊重首创原则。

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

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

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的设计和应用。

随着教育信息化的发展,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越来越受到重视,而传统的考试评价方式已经不能全面反映学生的素质。

本文介绍了该评价系统的背景、设计原则、功能模块和应用效果,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

背景在现代社会,学生的发展不仅仅局限于学业成绩的评价,更需要综合素质的培养和评价。

然而,传统的学校评价体系主要以考试成绩为核心,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相对滞后。

为了更全面地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浙江省开发了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

设计原则该评价系统的设计遵循以下原则: 1. 全面性:评价体系涵盖学生的学业水平、学习方法、综合能力等方面,全面反映学生的个性和特长。

2. 公平性:评价标准公正公平,避免主观评价和偏见的影响。

3. 有效性:评价结果能够指导学生的学习和提高,有利于学校和教师的教学改进。

4. 及时性:评价过程及时反馈,帮助学生及时调整学习策略。

功能模块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包括以下功能模块: 1. 学生信息管理:记录学生的基本信息、学习成绩等。

2. 评价标准库:包括学业水平、学习方法、综合能力等评价标准。

3. 评价录入:教师根据评价标准对学生进行评价录入。

4. 评价分析:系统生成评价报告,分析学生的优劣势,提出改进建议。

5. 综合素质档案:记录学生的评价历史,方便学校和家长查阅。

应用效果该评价系统已在浙江省普通高中得到广泛应用,取得了积极效果: 1. 学生更全面发展: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到更全面的评价和培养,有利于他们的终身发展。

2. 教师更科学评价:教师可以根据评价系统的指导,更科学地评价学生,提高评价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3. 学校更有效管理:学校可以根据评价结果对学生和教师进行管理,促进学校整体教育质量的提升。

未来发展方向未来,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将继续完善和发展: 1. 引入更多评价维度:拓展评价系统的维度,如情感态度、社会责任感等,更全面评价学生。

浙江省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指导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模板】

浙江省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指导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模板】
坚持需求导向,优化调整专业布局和结构,建立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应用型专业体系,形成若干个服务区域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的专业群,应用型专业占学校专业数的70%以上,校企合作的专业不少于学校专业数的50%。
专业发展规划和专业布局、专业建设情况及应用型专业标准、相关佐证材料等
2.1.2专业调整和认证(评估)
建立健全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调整不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学校办学定位的专业,增设社会急需、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应用型专业;
积极开展专业认证,若干专业通过专业认证或专业评估。
相关文件、材料等
2.2学科建设
2.2.1应用型学科数
学校重视应用型学科建设,拥有若干优势特色明显、能支撑应用型专业的高水平应用型学科。
4.3.2用人单位满意度
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度不断提高。
4.3.3专业对口相关度
学校毕业一年后跟踪调查专业对口相关度逐步提高。
4.3.4学生职业能力
学生职业能力不断提高,职业资格证书考取率比例较高。
毕业论文(设计)情况材料,职业资格证书考取统计及佐证材料
4.3.5学生创新能力
有一定比例的在校本科生公开发表论文、取得专利、在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行业竞赛)获奖、参加大学生科研项目、创新创业项目,参与教师课题研究,参加创新创业活动等。
应用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与大纲、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修订)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
4.1.2课程体系
加强思政理论课和课程思政建设,突出课程育人作用,若干课程建成校级及以上课程思政示范课;
优化课程体系,健全教学标准动态更新机制,课程内容体现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要求;
加强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开发开设在线开放课程,建立课程超市,提高课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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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浙江省高校教育信息化评价指标体系
(征求意见稿)
说明:
1.本评价体系中,院校类别分为普通本科院校(含独立学院)、高等职业学校(含高等专科学校、成人高校)。

2.括弧中的数字表示相应指标的权重值。

3.具体评价时,根据观察点标准,参照指标权重进行打分。

一级指标1-4为基本得分,共100分;“特色与创新”为附加分。

4.评价的最终结果采用达标、不达标的描述等级。

“达标”等级表明该校信息化建设水平大部分达到本指标体系的要求;“不达标”等级则表明该校信息化建设水平与本指标体系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需要加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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