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物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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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办法

2024年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办法

2024年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销售等活动。

第三条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物品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经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后方可进入市场流通或使用。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物品的监管,建立相关管理机构,确保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物品,指的是具有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性质的物质、制品和极低温物质。

第六条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销售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物品时,应当遵守本办法的规定,加强安全管理,防范化学危险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企事业单位的管理责任第七条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建立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得到落实;(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三)落实员工职业健康防护措施,做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四)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和防爆设备,确保应急救援措施的有效性;(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化学危险事故的发生;(六)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七)按照国家规定备案或审批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物品的存储条件,确保存储环境安全。

第八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并将其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第九条工作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标明存储、使用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物品的区域,以及事故应急通道和灭火装置的位置。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规定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规定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是指那些在一定条件下能够自发地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由于其具有较高的危险性,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在特定的规定和制度约束下进行管理。

以下是关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的规定。

一、法律法规基础1.《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进行规定,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销售、运输和处置等环节进行详细规定,包括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要求。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相关从业人员的职业病防治进行规定。

二、责任主体1.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有义务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安全生产工作。

3.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符合规定要求。

三、管理要求1.许可证件:生产、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必须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件,并在合法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业务。

2.安全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特性,配置相应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3.人员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4.生产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管理制度和标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稳定。

5.储存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行分类储存、标识和保管,确保储存地点符合安全要求。

6.运输管理: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规定,包括运输工具的安全状况、运输员的资质和驾驶证等要求。

7.事故应急: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并进行定期演练。

四、罚则措施1.责令改正: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其改正,并给予相应的警告和处罚。

危险物品管理办法(三篇)

危险物品管理办法(三篇)

危险物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及放射性物品(以下简称危险物品)的管理,预防涉危物品事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运输、储存、保管、使用、报废危险物品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岗位责任制。

第三条各单位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和管理规定,达到重大危险源的要分类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质量技术监督、环境保护等政府职能部门备案。

第四条发生涉危物品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单位报告,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第五条涉及危险物品的运输、押运、保管、警卫、使用的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培训,持证上岗。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六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危险物品负全面管理责任。

第七条分管危险物品管理工作的副职对本单位危险物品的管理负直接管理责任。

第八条各单位应明确危险物品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危险物品的管理工作。

第九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危险物品管理进行综合监管。

第三章危险物品的采购与运输第十条危险物品的采购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报经当地公安等有关部门审批后,到国家许可的专门生产厂家或定点经营单位购买。

第十一条危险物品的运输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企业承运。

运输危险物品的驾驶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必须了解所运载物品的性能、危害特性、包装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十二条危险物品在运输途中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时,承运人及押运人员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施救、补救措施。

第十三条危险物品运达交货地点后,负责运输的人员与收货方要办理交接验收、签字确认手续。

发现短缺、丢失或被盗现象,要在验收签字时记录清楚,明确责任,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十四条民用爆炸物品从炸药库至施工现场的运输规定:(一)民用爆炸物品应用专用车辆运输,并配备安全员、押运员对运输全程进行监控。

禁止用翻斗车、三轮车、摩托车、自行车、拖拉机等运输爆炸物品。

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3篇)

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3篇)

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保护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二、危险物品管理1. 危险物品的定义危险物品是指具有一定危险性、易导致事故的物质或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易燃、易爆、具有毒性、腐蚀性、放射性、压缩气体等物质。

2. 危险物品的分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危险物品分为不同的等级,设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分级管理。

3. 危险物品的采购和存储(1)采购:企业在采购危险物品时,必须选择合法的供应商,并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

(2)存储:危险物品必须按照规定在专门的仓库进行统一存储,保证存储区域符合安全要求,严禁混存。

4. 危险物品的使用(1)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评估,并编制使用计划和操作规程。

(2)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佩戴相应的防护装备。

(3)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上报相关部门。

5. 危险物品的运输(1)运输危险物品前,必须编制运输计划,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运输规定。

(2)运输过程中,必须保证车辆和设备的安全状况,避免发生泄漏、爆炸等事故。

(3)运输过程中,必须对危险物品进行有效的包装和标识,以及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6. 危险物品的处理和处置(1)对于废弃的危险物品,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环保要求进行分类、存储和处理。

(2)对于失效的危险物品,必须及时淘汰,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确保不对环境和人员造成伤害。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1. 重大危险源的定义重大危险源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潜在或实际导致严重事故的设备、工艺、物质或作业活动。

2. 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和评估(1)企业必须通过专业的评估机构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估,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2)评估结果必须得出明确的结论,并制定实施计划。

3. 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和监测(1)企业必须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并配备必要的设施和装置,确保重大危险源的控制。

危险物品使用管理办法

危险物品使用管理办法

危险物品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物品的使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危险物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等特性,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较大危害的物品。

第三条危险物品的使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危险物品使用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危险物品使用管理协调机制,保障危险物品使用管理工作的必要经费。

第五条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废弃等环节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的规定,依法履行危险物品使用管理义务。

第二章危险物品的分类和标识第六条危险物品分为以下类别:(一)爆炸品;(二)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三)易燃液体;(四)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五)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六)毒害品;(七)腐蚀品;(八)放射性物品;(九)其他危险物品。

第七条危险物品的标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清晰、醒目、持久,并标明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应急措施等内容。

第三章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和运输第八条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并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九条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十条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单位应当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安全运行。

第十一条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第十二条危险物品的运输应当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并遵守国家有关运输危险物品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三条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危险物品的出入库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危险物品的流向。

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11篇

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11篇

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11篇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篇1】1、危险品库房、实验室、锅炉房、配电房、配气房、车库、食堂等要害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

2、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戒标记、防雷、报警装置等设备要定期检查,不得随意拆除和非法占用。

3、易燃易爆、剧毒、放射、腐蚀和性质相抵触的各类物品,必须分类妥善存放,严格管理,保持通风良好,并设置明显标志。

仓库及易燃易爆粉尘和气体场所使用防爆灯具。

4、木刨花、实验剩余物应及时清出,放在指定地点。

5、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专人保管,保管员要详细核对产品名称、规格、牌号、质量、数量、查清危险性质。

遇有包装不良、质量异变、标号不符合等情况,应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6、忌水、忌沫、忌晒的化学危险品,不准在露天、低温、高温处存放。

容器包装要密闭,完整无损。

7、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库房周围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

库房内物品应保持一定的间距。

8、凡用玻璃容器盛装的化学危险品,必须采用木箱搬运。

严防撞击、振动、摩擦、重压和倾斜。

9、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查出隐患,要及时整改和上报。

如发现不安全的紧急情况,应先停止工作,再报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篇2】1、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存放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管理,不得随意乱放。

各单位应本着既要保证安全又符合节约;既统一,又可因地制宜的原则建立永久或临时的化学危险品仓库。

2、化学危险物品仓库的建筑和设施,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1)仓库区必须与生产区、生活区有适当的间隔。

(2)库房一般应采用一层建筑,每间库房应设有足够的独立安全出口,储存氧化剂、易燃液体、固体和剧毒物品的库房,应该采用容易冲洗的不燃烧地面。

汽油、酒精等危险物品的管理规定

汽油、酒精等危险物品的管理规定

汽油、酒精等不安全物品的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企业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规范不安全物品的管理和使用,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的全部部门和员工,包含但不限于办公场合、生产车间、仓库等。

第三条本规定中不安全物品指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不安全品。

第四条不安全物品的管理以安全为首要原则,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执行本规定。

第二章责任与义务第五条公司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不安全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委员会由公司高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环保人员构成。

第六条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对不安全物品的认知和安全意识,确保其正确使用和储存。

第七条公司下设不安全物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不安全物品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包含进货、出库、使用和事故处理等工作。

第八条不安全物品安全管理部门应订立认真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并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修订。

同时,保持与政府相关监管部门的沟通合作,及时了解和遵守最新的安全要求。

第九条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履行对不安全物品的管理职责,确保安全管理措施的执行,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员。

第三章进货及库存管理第十条采购不安全物品前,部门负责人应向安全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包含品名、规格、数量、用途等。

安全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并依据实际情况审核通过后方可采购。

第十一条不安全物品的仓库应设置在通风良好、阔别火源的地方,并进行特地标识和固定。

第十二条库存不安全物品应定期检查,记录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储存地方和有效期等信息,并进行合理分类储存,确保安全和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三条不安全物品的库存量应掌控在合理范围内,不得超出规定的存储期限,避开存放过期和老化物品。

第十四条不安全物品的储存容器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保证质量合格,防止泄漏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第四章使用与操作第十五条使用不安全物品的员工必需经过相应的培训,持证上岗。

定期进行岗前、在职和定期检查考核,保证员工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规定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规定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过程中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是指在一定条件下易燃、易爆的化学品、气体、液体、固体和混合物。

第四条各级政府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的职责,配备必要的器材设施,制定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六条各级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第二章生产经营规定第七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规定的产业政策;(二)设备设施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三)管理人员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四)具备生产产品的技术和设备;(五)依法取得相关生产许可证。

第八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销售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登记注册;(二)持有相关销售许可证;(三)具备销售产品的技术和设备;(四)存储销售产品的场所符合安全要求。

第九条生产企业应当制定生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操作规范,做好生产前、中、后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生产企业应当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进行管理,确保操作规范、设备完好,并通过定期检查、维修等措施,预防事故发生。

第十一条销售企业应当确保销售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不得销售过期或质量不合格的产品。

第三章储存运输规定第十二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储存场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场所应建立完备的消防设施和安全防护措施;(二)对应物品应分类存放,不得混存;(三)应当装设监测设备,及时掌握储存场所的温度、湿度、气体浓度等信息。

第十三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储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储存场所应当远离明火和热源,防止静电和火药引信的接触;(二)储存罐、桶等容器应符合相关标准,且完好无损;(三)储存区域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规定

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规定

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一、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要求1.易燃、易爆物品在储存、使用、运输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2.各种易然、易爆化学物品仓库不准使用易燃建筑材料,库内要通风良好,不准安装电源设施.3.施工现场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专业人员负责,建立健全领退登记制度,使用时不得超过当天用量,存放不得靠近火源、热源.4.凡因工作需要较多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制定防火措施,由项目部管理人员逐级向使用班组人员进行消防安全交底.5.在办公室等场所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6.露天堆放木材应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7.使用各种可燃、易燃液体、气体的罐要由专人负责,管道和截门需安全可靠;一旦发生跑、冒、滴、漏现象,应及时抢修.二、配电房的易燃、易爆物品防火要求1.除专业现场电工,其余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配电房.2.配电房要保持整洁,严禁在室内和开关柜内放易燃、易爆与其他物品.3.定期对开关柜进行维护清扫,保持清洁,防止因生产造成短路,对电器设备的线路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4.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监视电压负荷变化情况,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5.停电清扫检修时严禁用易燃液体擦洗.6.电工在安装、维修电气设备、线路时必须按规程操作.三、仓库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要求1.仓库的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设备,有明显的防火标志.2.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储存,易燃物品和一般物品严禁混存,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3.仓库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4.仓库管理员应熟知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熟悉所有货物的性质、特点.在整理、存放、搬运、使用时,应注意防火安全.四、资料室的防火要求1.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人内.2.严禁在室内吸烟,不准使用明火照明和取暖.3.文件柜之间保持一定距离,不得在通道口存放物品.4.室内所有电线、电闸、电灯与资料保持在30cm以上距离.5.资料员在下班前要进行检查,消除隐患.五、其他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2、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入库前进行登记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少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5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注:1.按照施工现场不同的作业条件,合理配置灭火器材.如电气设备附近应设置干粉类不导电的灭火器材;对于设置的泡沫灭火器应有换药日期和防晒措施.灭火器材设置的位置和数量等均应符合有关消防规定.2.当建筑施工高度超过24m时,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水源和自救的用水量,立管直径不应小于100mm,栓口直径应为65mm,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保证水压,每层设有消防水源接口.北辰区青光示范小城镇李家房子项目 2018年5月5日。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规定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规定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规定1. 背景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在生产和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但其一旦被处理不当就会造成极大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因此,制定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规定已成为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必要措施。

2.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生产、运输、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和个人。

3. 安全控制3.1 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高保护和处理安全的能力。

3.2 防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使用场所应当有防火设施和用火安全措施,并对危险品区域进行划分。

3.3 安全防护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使用等环节,应当切实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包括物理控制、技术控制等。

3.4 废弃物处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废弃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理制度,防范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4. 监督检查4.1 监督机构相关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监管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构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对违规行为及时处置。

4.2 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应重点关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存储、使用及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和违规行为。

5. 处罚措施生产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本规定要求,履行安全生产责任,防范事故和事故后果。

但如果发现存在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将被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经济赔偿等措施,并可能面临刑事追究。

6. 总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是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必要措施,其内容覆盖生产、经营和使用等各个环节,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加强管理、落实安全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同时,相关行政部门和机构也应当加强对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规定的有效贯彻。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规定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规定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管理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从事生产、储存、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机构设置全国燃爆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监督本规定的执行。

地方各级燃爆安全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从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生产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要求,通过专业培训和资格合格认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人员。

储存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建设和管理储存设施。

销售单位应当对销售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行质量检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和安全措施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得超过规定的使用范围和用途。

第五条管理措施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销售、使用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

不得擅自改变工艺、设备和产品的使用范围。

生产单位和储存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对危险物品的监控和管理。

销售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测制度,确保销售的危险物品符合国家标准。

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和安全措施使用危险物品,加强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

第六条安全防护措施生产、储存、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

生产单位和储存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建设和管理安全防护设施,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销售单位应当向购买危险物品的消费者提供必要的安全操作指南,并提供相关安全设备。

使用单位应当配备相应的安全设备,保障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七条应急处置对于发生泄漏、火灾、爆炸等紧急情况,单位和个人应当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储存单位应当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危险物品的安全。

销售单位应当及时通知消费者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向燃爆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汽油、酒精等危险物品的管理规定

汽油、酒精等危险物品的管理规定

汽油、酒精等危险物品的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 仓储要求:危险物品应存放在专门的储存区域,并且应具备防火、防爆、通风等安全设施。

仓库内应明确标识危险物品的分类、名称、容器状态等信息,并设置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危险物品的安全存储。

2. 运输要求:危险物品在运输过程中需要符合相关的法规和标准,包括正确打包、标识和包装,确保其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对人员、环境和其他货物造成危害。

运输公司和驾驶员需要具备相关的资质和培训,遵守运输安全规定。

3. 使用要求:危险物品的使用需要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包括正确操作、佩戴必要的防护装备、避免与其他物质混合等。

使用者应经过相关的安全培训,了解使用危险物品的风险和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安全使用。

4. 废弃物处理要求:使用完毕的危险物品,特别是容器内残留的物质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

废弃物应彻底清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可以通过特定的回收和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此外,在特定场所和环境下,还可能有其他的管理规定和要求,例如油罐区、化工厂、危险品仓库等特定领域需要遵守相应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对于危险物品的管理,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存在不同的法规和标准,必须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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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物品管理规定

危险物品管理规定

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危险化学品、危险废弃物(以下简称危险物品)使用安全,保护环境,预防事故的发生,做到严格控制使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定。

(一)《危险化学品名录》(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三)《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施细则》(四)《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定义与解释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场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场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涉及到我公司的主要包括润滑油液油脂、液压油、电池等。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3月30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危险废弃物:是指公司在生产、检测活动等过程中所产生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废弃物及其污染物。

涉及到我公司的主要包括废旧润滑油液油脂、液压油、电池、太阳能板等。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综合管理部职责(一)负责危险物品的安全监督综合管理工作,对危险物品管理各环节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并督促事故隐患整改。

(二)协助有关场部做好危险物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负责监督本规定的现场执行,对违反的场站有权提出考核处理意见。

第五条各场部职责(一)负责辖区内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做好危险物品的收发、储存、使用各环节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负责对辖区内危险废物的运输、储存的设施及设备进行监督检查。

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一、危险物品管理制度1.危险物品的定义:危险物品是指那些具有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放射性等性质的化学品、气体、液体、固体、制品和易制毒物品等。

2.危险物品的分类和标识:根据危险物品的危害程度和特性,进行分类,并按照国际通用的标识和包装要求进行标识和包装。

3.危险物品的存放和运输:危险物品需由专人负责,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密闭存放、分类存放、分类标识,并采取防火、防爆、防毒、防溢出等措施。

危险物品的运输需要遵循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采取专车专户、专人管理等措施。

4.危险物品的使用和处置:使用危险物品需要设立专门的操作规程和工艺标准,并采取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

危险物品的废弃物需要进行专门的收集、贮存、处置和处理,不得随意倾倒和排放。

5.危险物品事故的应急处理:针对危险物品事故,要设立专门的应急预案和紧急处理措施。

并保证人员疏散和安全撤离,加强沟通和联络,快速查明事故原因,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并进行相关的事故调查和处理。

1.重大危险源的定义:重大危险源是指那些在正常操作或突发事故下,可能引发严重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的设备、工艺、场所和工程。

2.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和监控:对于企事业单位的重大危险源,需要进行定期的评估和监控。

评估包括对各项风险因素的分析和评估,监控包括对设备状态、工艺参数、环境因素等的监测和管理。

3.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控制措施:对于重大危险源,要制定专门的安全控制措施和管理规定,包括工艺操作规程、设备维护保养规程、安全培训等,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4.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和维护:对于重大危险源要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完好性和安全性。

对于设备的维修和改进,需要统一管理,严格遵循相关的规定和标准。

5.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应急处理:针对重大危险源事故,企事业单位要制定专门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措施,并进行组织演练。

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控制措施,迅速处理事故,并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规定

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规定

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规定
易燃、易爆物品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燃烧、爆炸的危险物品。

为了确保安全,需要严格管理易燃、易爆物品,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管理规定:
1. 存放地点: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专门的仓库、库房或储存室内,远离火源、热源和明火。

存放地点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并且不得与其他非相关物品混存。

2. 标识标志: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点应明显标识,使用标有危险性的警示标识和标志,以确保他人能够识别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 控制措施:在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点,应配备相应的灭火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并定期检查、维护这些设备的工作状态。

4. 保持清洁: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点应保持干净整洁,不得堆放其他杂物,以免影响通风和操作的安全性。

5. 人员培训:容易接触到易燃、易爆物品的人员应经过相应的培训,了解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危险特性和应急处置措施,并且应掌握正确的使用灭火设备的方法。

6. 出入管理: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地点应有严格的出入管理制度,只允许授权人员进入,并且需要登记进出记录。

7. 废弃物处理:废弃的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包装应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处理,不能随意丢弃或混合处理。

8. 应急预案: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点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包括遇到火灾、泄露等事故时的应急处置措施和紧急联系方式。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规定,具体的要求还应根据国家、地区和行业的相关法规进行规定和执行。

在管理过程中,还需要不断加强对危险性的评估、监测和管理,确保其安全性和可控性。

汽油、酒精等危险物品的管理规定

汽油、酒精等危险物品的管理规定

汽油、酒精等危险物品的管理规定是为了保障公众安全和环境保护,防止事故和灾害的发生。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危险物品管理规定:
1. 存储要求:危险物品的存储要求根据其性质和危险等级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一般来说,危险物品应该存放在专用的储存设施中,如贮罐、容器等,以确保其不会泄漏或引发火灾等事故。

2. 标识要求:危险物品应按照相关标识要求进行标识,以便其他人能够识别其性质和风险等级。

标识包括标签、符号、颜色等,应清晰可见。

3. 运输要求:危险物品在运输过程中需要符合相关的运输要求,包括包装、标识、装载等。

运输车辆和设备要符合安全要求,司机和运输人员需要接受相应的培训和证书。

4. 管理责任:相关单位和个人有责任对危险物品进行妥善管理和监控,确保其安全使用和存放。

这包括定期检查、维护、设备更新等。

5. 废弃物处理:危险物品的废弃物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不能随意倾倒或放置。

应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如回收、处理或妥善地进行处置。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危险物品管理规定可能有所不同,请根据当地法律法规进行具体操作并咨询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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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油、酒精等危险物品的管理规定

汽油、酒精等危险物品的管理规定

汽油、酒精等危险物品的管理规定危险物品是指具有燃烧性、爆炸性、毒害性、腐蚀性等特性,可能对人身、财产和环境造成危害的物质。

其中,汽油和酒精属于常见的危险物品。

为了确保公众安全,各国都有相应的管理规定来对这些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销售以及使用等方面加以限制和规范。

以下是对汽油、酒精等危险物品的管理规定进行详细说明,以便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一、汽油管理规定1. 生产和储存1.1 生产者必须持有合法的生产许可证,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生产。

生产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设有安全防护装置,如防爆设备等。

1.2 储存区域必须进行合理划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火和防爆,例如使用防火板、隔离墙等。

1.3 储存的容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标有容器类型、容量、生产日期等信息,容器周围必须保持干燥、通风、清洁。

2. 销售和运输2.1 销售商必须持有合法的销售许可证,并确保销售的汽油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2 销售场所必须符合防火和防爆要求,如不得与明火接触、不得存放易燃物品等。

2.3 运输单位必须持有合法的运输许可证,并配备安全设备,如灭火器、防火服等。

运输途中必须遵守交通法规,禁止超载、超速等行为。

3. 使用和处理3.1 使用汽油的场所必须符合使用要求,如使用防爆设备、防火设施等。

3.2 处理废弃汽油时必须进行合理的处置,禁止乱倒、乱弃。

3.3 在使用和处理过程中,如发现泄漏、波动等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二、酒精管理规定1. 生产和储存1.1 生产者必须持有合法的生产许可证,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生产。

生产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设有防爆设备、通风设备等。

1.2 储存区域必须进行合理划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火和防爆,如使用防火柜、防火门等。

1.3 储存的容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标有容器类型、容量、生产日期等信息,容器周围必须保持干燥、通风、清洁。

2. 销售和运输2.1 销售商必须持有合法的销售许可证,并确保销售的酒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

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

不安全物品及重点不安全源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有效管理和掌控不安全物品及重点不安全源,保障员工和企业资产的安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员工以及与本企业有合作关系的供应商、承包商等。

第三条定义1.不安全物品: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等性质,对人身、资产和环境具有肯定不安全性的物质。

2.重点不安全源:指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引发重点事故的设备、工艺、工作条件等要素。

第二章不安全物品管理第四条不安全物品的购买和存储1.全部购买不安全物品的需求,必需提前向企业负责人提交申请,并经过安全主管部门的审核。

2.在购买不安全物品时,应优先考虑选择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的替代品。

如必需使用不安全物品,则应选择尽量安全的品种。

3.不安全物品的存储要求:–不安全物品必需特地设置存储区域,与非不安全物品严格隔离。

–存储区域必需设立警示标识,明确标识该区域为不安全物品存储区域。

–存储区域必需满足防火、防爆、防泄漏的要求,必需时应进行隔离和防护措施。

–存储区域内的不安全物品必需定期检查,确保容器完好,并及时处理过期、损坏或变质的物品。

第五条不安全物品的使用和处理1.在使用不安全物品时,必需依照相关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进行操作,并戴好相应的个人防护设备。

2.不安全物品使用完毕后,容器必需妥当处理,不得随便丢弃或放置在非指定区域。

3.如发生不安全物品泄漏、事故等情况,应立刻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处理。

第六条不安全物品的培训和教育1.指定特地负责不安全物品管理的人员,并进行相应的岗位培训,确保其具备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对从事与不安全物品相关工作的员工,应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响应本领。

第三章重点不安全源管理第七条重点不安全源的识别和评估1.企业应进行全面的重点不安全源识别,确保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重点不安全源进行全面掌控。

危险物品使用管理制度(5篇)

危险物品使用管理制度(5篇)

危险物品使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易燃、____、放射性物质以及剧度的化学危险物品使用、贮存、运输的安全管理,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化学危险品的种类:1.爆炸品。

易于燃烧和爆炸的物品、受到高温、摩擦、冲击或其它物质接触发生作用后剧烈反应而引起爆炸,如____、____等。

2.氧化剂。

有强烈的氧化性能,本身虽不燃烧,但在空气中遇酸类或潮湿,强热或易燃物、可燃物接触,即能分解引起燃烧和爆炸,如孝铵、过氧化钠。

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经过压缩后的气体具有因受热、撞击或气体膨胀而发生爆炸的危险,如氧气、氢气、液氨、液化气。

4.自燃物。

未与明火接触,但在适当温度的空气中能发生氧化作用,放出热量而引起燃烧、如黄磷、硫化铁等。

5.遇水燃烧物品。

遇水能发生剧烈反应,产生氢气或其他易燃气体而引起燃烧的物品,如电石、家属钠等。

6.易燃液体。

易欲燃烧和挥发,其闪点(引火点)在摄氏四十五以下,或稍高于摄氏四十五度的液体物质,如汽油、乙醚等。

7.易燃固体。

引火点较低、受热、冲击、摩擦或氧化剂接触,能引起急剧及连续性的燃烧或爆炸,如赤磷、硫磺等。

8.____品。

具有强烈的杀害性,少量侵入人、畜体内或接触皮肤即可造成中毒或死亡,如三氧化砷、____等。

9.腐蚀物品。

具有强烈腐蚀性,对人身和其它物品能因腐蚀作用而发生破坏现象,甚至引起燃烧和死亡,如硫酸、烧碱等。

10.放射性物品。

能放射出一种或多种穿透力很强,人们感觉不能察觉到的放射线,如钴60、硝酸钍等。

二、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1.易燃____物品的管理:(1)易燃____物品应储存在符合安全防火条件好的地点,使用时应在无任何火种的排风良好处进行。

(2)使用汽油、苯及醚类等易燃液体时,禁止明火,严禁在灼热物上放置。

(3)禁止将易燃物质用明火蒸馏和加热,其沸点低于100℃者(如苯、汽油、乙醚、二硫化碳、乙醇、甲醇)在水浴或蒸汽浴上加热,其沸点高于100℃者可用油浴或沙浴等加热蒸馏,水浴、油浴也不准采用明火。

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7篇)

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7篇)

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等性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损毁的物品,均属危险物品。

二、危险品必须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能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

三、危险物品的装卸和运输,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承担。

四、装运人员应按危险品性质,配带相应的防护用品,搬运时轻拿轻放,严禁撞击和拖拉、倾倒,所用扳手等工具应为铜、铝合金。

五、液体危险品无聊装卸时,要严格执行防静电的有关规定。

往贮罐内输送物料前,必须认真检查输料管路,输送泵和电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并按要求启闭阀门,并随时检查液位,防止溢料,往铁桶内灌装物料前,要认真检查桶是否完好,灌装时要认真负责,灌装毕桶盖应拧紧,防止跑、冒、滴、漏、洒落地面的无聊要及时处理,清理干净,不得留有残液。

六、危险品仓库、货场,必须严格执行出入库发放制度。

七、危险物品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等情况,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八、装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机动车,应悬挂“危险品”信号,罐车要挂接静电导链。

九、储存易燃、易爆物料的库房、货场区的附近,不准进行封焊、维修、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

如因特殊需要进行这些作业,必须经批准,采取安全措施,派员进行现场监护,备好足够的灭火器材。

作业结束后,应当对现场认真进行检查,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十、库区、场区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杂务应当及时清除。

用过的棉纱、抹布、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和及时处理。

十一、装卸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倒置和摩擦,不准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十二、进入库区、场区的汽车、拖拉机必须带火罩,并不准进入库房。

十三、库房、货场区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彻底进行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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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号 C 版编号ZS4/ZY/WZ03中隧四处管理体系作业文件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编制:王建峰审核:李永批准:赵庚亮受控印章:受控号:生效日期:2009年 5 月 1 日危险物品管理规定0 目的对危险物品的标识、搬运、贮存和发放过程实施控制,确保满足社会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要求。

1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所需危险品的控制和管理。

2 术语和定义2.1 危险物品:指工程中常用的对环境及职业安全健康可能造成影响和危害的火工品、燃料、油脂、化工产品、木材、水泥及其他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等。

3 职责3.1 公司物资部3.1.1 负责拟制并督导本作业文件的执行;3.1.2 负责对工程项目危险物品的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3.2 项目经理部3.2.1 协助采供部门确保危险物品在采购、运输过程中的安全;3.2.2 负责对火工品仓库的设置、办理火工品储存许可证、使用许可证和人员培训及有关作业证书的办理;3.2.3 负责工程完工后剩余火工品的处置;3.2.4 负责对危险物品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并对其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2.5 负责按各种危险物品仓库设置的要求建库;3.2.6 负责选派经公安部门培训后的人员担任火工品仓库的保管和看守工作;3.2.7 负责建立危险物品的搬运、验收、领发、回收、清退、销毁、防火、看守及安全检查等制度,并认真执行;3.2.8 负责火工品出库后的搬运、加工和使用安全。

3.3 采供部门3.3.1 负责办理火工品的购买证、运输证;3.3.2 负责所采购的危险物品运输途中的安全;3.3.3 负责所管危险物品入库搬运的安全管理。

4 工作程序4.1 所有危险物品的采购、验证、标识、搬运、贮存和发放必须执行《物资管理程序》、《物资供应办法》、《物资招标采购办法》、《铁路物资技术保管规程》等相关文件的基本要求,同时执行本管理规定的特殊要求。

4.2 火工品4.2.1 项目在开工前提出建库计划(包括拟建仓库的地点、时间、设计图、库存容量、保卫措施、防火制度、保管和看守人员名单等内容)报当地公安机关审核批准,配合公安部门按照既便于施工又确保安全的原则选址建库,同时应办理“储存许可证”;建立临时储存室时,也必须向当地公安机关申报批准;4.2.2 库房应符合有关建筑规范要求,具备较好的防盗、防火、防爆性能;a)炸药库和雷管库必须分别建造,两库保持规定的距离,同时应在库区设置独立看守值班室;b)库区周边应设置铁刺网或围墙,高度不应低于2米;墙外应设防洪排水沟,不许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库区内应保持清洁,无杂草和易燃物,严禁吸烟、用火以及将火种和汽油、煤油等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c)库区应安装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以及足够的照明设备(库内须装防爆灯)和必要的通信联络设备,应设明显的警戒标志和“严禁烟火”标志;d)库区内应配备足够的适于扑灭爆破器材火灾的消防灭火器材,并定期对其性能和使用日期检查。

4.2.3 火工品仓库保管员和看守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必须明确其职责和任务;项目部应建立出入库审批、检查和登记工作制度以及火工品的搬运、验收、领发、回收、清退、消毁、防火、看守及安全管理和检查等制度,并认真执行;4.2.4 火工品验收入库时要认真核对品种、数量、质量及质量检验合格证,并100%的检查包装件标志及包装质量等,做好相关记录;验收雷管时还必须对其编号进行核查登记;4.2.5 火工品的储存保管和发放a)火工品的入库和发放必须填写“火工品动态登记薄(见《物资管理规则》ZSW.17表),做到手续齐备,帐、卡、物相符;b)库房内要保持通风良好,相对湿度控制在45%~70%范围内,温度控制在15~30℃;禁止存放空包装箱和其它物品;c)火工品要按其性质分类分库存放,严禁混存和超量储存;堆放时堆垛之间留有通道,距库墙不小于0.2米,底部应垫高0.2~0.3米;应按不同品种、有效期分别堆码,并进行严格标识;硝铵炸药垛高不应超过1.8米,胶质炸药不应超过1.5米;乳化炸药应单独设库存放,不得与其它炸药混放,垛高不超过四箱;置放雷管时必须铺设胶质皮垫,码放整齐,不准超量;d)使用单位领用火工品前,应提出当日用量申请计划,经物资部门审核后,开具发料单,经现场负责人或公安人员签字后,由指定的领料员到库房领取;库房发料后,要填写“火工品动态登记簿”,并由领取人员签字;e)火工品出库后的搬运、加工和使用安全由施工班组负责;当日未用完的火工品应及时清点退库,并登记造册,严禁带回工棚和随意存放,严禁私藏、截留;f)对于变质或过期失效的火工品,不准随意丢弃或掩埋,应由工区物资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项目经理部审核后,报当地公安机关批准,并配合公安部门在批准地点销毁,做好现场记录;g)对积压或工程完工后剩余的火工品由采供部门提出处置方案,经项目经理部审核,报当地公安机关批准后实施,并做好实施记录。

4.2.6采供部门在采购火工品前应按规定向当地公安部门办理爆炸物品购买证和运输证,其运输方式、要求和责任应在采购合同中加以明确;火工品的运输、保管、加工和使用等应严格执行《铁路施工单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隧公安[2000]53号)中的有关规定。

4.3 燃料油、油脂4.3.1 进货验收a)入库前要认真核对品名规格、数量等,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有无渗漏现象;b)接卸燃料油用的油泵、管线、油罐等必须清洁,新桶的口盖要严密。

4.3.2 保管和发放a)燃料油尽可能用油罐储存(最好是地下或半地下),以减少蒸发损失;桶装油要直立存放在阴凉处,避免爆晒;装桶不宜太满,留有7%的空间,防止受热溢出或胀裂油桶;露天存放不宜超过半年;b)储存、装卸燃料油场所应严禁烟火;应使用防爆灯,应备有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保证使用有效;c)油罐计量器应装有铜或铝合金套,开启大桶口、槽车盖时应使用铜板子;不允许穿带钉鞋登上油桶、油罐和油车;d)盛装过燃料油的空桶、空罐或空槽车,应特别注意安全,不得接触火星;e)一切用于贮存输转燃料油的容器、管道、装卸设备等都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油罐区应安装避雷针;运输燃料油的汽车必须有接地链条,防止任何可能原因引起的静电起火;f)各种润滑油脂应按品种、牌号分别存放,不能混淆,要经常检查容器,盖要严密,以防泄漏;压缩机油不可与氧气瓶混放,以防爆炸。

4.4 木材、水泥4.4.1 堆放木材的库房和料棚应干燥通风;应远离油脂、燃料、电石、氧气、爆炸品、易燃品仓库,应与其他房屋建筑物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4.4.2 木材仓库、料棚和场地区域严禁烟火;应在适当地点设置储水池或消火栓、灭火器等防火装置和消防工具;4.2.3 木材堆放应分种类、分区、分组,区与区之间,组与组之间要留出走道,以利防火和搬运作业;4.2.4 水泥必须保存在干燥、清洁的料库内;散装水泥必须设置水泥罐存放,按不同生产厂、品种、标号,分罐保管;水泥在入库、保管和发放时,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口罩、风镜等劳动保护用品。

4.5 其他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4.5.1沥青和防水卷材是易燃物品,应按不同品种、规格存放料棚或露天场地,严禁烟火;禁止与其他易燃、可燃和爆炸物品堆放一起;桶装沥青在保管时应直立堆放,防止泄漏;在沥青的运输、保管和发放作业中,作业人员要穿戴防护用具,以防中毒。

4.5.2 氧气、乙炔气等压缩气体a)验收时注意检查钢瓶与瓶阀螺纹连接处,气阀出口及气阀阀杆间隙处不得有泄漏,检查钢瓶上的合格标志,有无安全帽,气阀处有无油污及有机粉末等;b)保管时两者不可存放在一处,存放地点应阴凉通风、干燥,远离热源火种,防止日光曝晒,存放温度不宜超过28℃,气瓶宜直立存放于特制的木格或铁格架内,防止气瓶互相撞击和倾倒;c)气体钢瓶头部严禁有油污,瓶口螺丝禁止上油,以防气化燃烧引起爆炸;任何油脂和可燃物不能与氧气瓶接触,或在其附近存放。

4.5.3 毒害品、腐蚀品a)验收时应严格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核对品种、数量及质量合格证,查看包装是否完整,有无渗漏;b)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内,剧毒物品应设专柜保管;c)腐蚀品不能与爆炸物、有机物、氧化剂、可燃物以及腐蚀物之间接触,否则均能引起爆炸;也不能与人体接触,以免灼伤;d)在管理和作业时要穿戴防护用具,以防中毒或灼伤;e)库区要有基本的消防设施;一般毒害品、腐蚀品的消防都可用水、砂土等扑救,如氯化锌、草酸可用水、砂土;硫酸可用二氧化碳,但不可用压力水扑救;盐酸可用水、石灰或砂土;纯碱可用水,但不可用酸碱灭火机等。

4.5.4 橡胶、塑料、纤维及其制品在保管方面应注意分类存放,不能和易燃物品堆放在一起;库房要有基本的消防设施;其他具体要求执行《铁路物资技术保管规程》的有关规定。

4.6 注意回收各种废旧物资,并分类存放,按国家有关废旧物资回收政策和环境保护法规的要求进行处置。

4.7 由于上述危险品在运输、保管过程中出现了火灾、爆炸等紧急情况时,执行《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

5 相关/支持性文件5.1 铁路物资技术保管规程5.2 铁路物资管理指南---技术管理篇5.3 铁路施工单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5.4 物资管理规则5.5 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6 相关记录6.1 火工品动态登记簿(一级)6.2 火工品销毁记录(一级)6.3 领、发料单(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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