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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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

公司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

公司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党政联席会的召开,明确党政联席会议内容、程序,确保公司重大问题民主、科学、集体决策。

第二条公司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确定会议议题、会议承办部门及列席会议的人员、主持会议、签发会议纪要,或者委托其他负责人主持会议、签发会议纪要,负责对会议讨论研究的问题作出最后决断。

第三条党政其他领导负责提交会议议题,准时出席会议,就会议议题发表意见。

第四条政治工作部、综合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向分管领导提出会议议题的建议;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准备会议材料,准时列席会议,就会议议题进行说明、发表意见。

政治工作部、综合办公室负责通知参加、列席会议的人员,负责会议记录和会务工作。

第五条适用于公司系统各单位。

第二章会议内容第六条党政联席会决策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企业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有关企业改革的重大问题、有关企业管理的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需要提交上级党政组织决定的问题、党政其他领导认为需要提交党政联席会决策或进行通报的其他问题。

第三章会议程序第七条会议议题相关部门负责人按照党政联席会的内容要求,及时向分管领导建议会议议题,遇比较复杂的重大问题,应准备文字材料。

分管领导、党委委员按照党政联席会决策的内容要求,及时向党、政主要领导提交会议议题。

党政主要领导就分管领导、党委委员提交的议题沟通思想、交换意见,达成初步共识后,确定会议议题、时间、地点、列席人员,并在会议召开之前,告知会议议题的相关承办部门将会议的有关材料提交会议承办部门。

若不能达成共识,除非情况紧急,则应暂缓提交会议讨论;如对重大问题产生较大分歧,则应请示上级党政组织后再上会决策。

第八条会议通知会议承办部门(党、政相关部门)负责联系会议地点,提前三天将会议议题、时间、地点通知到参会人员,并将有关文字材料发给与会人员,以便准备意见。

第九条会议召开党政联席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党政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

与会人员就决策议题及其内容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党政组织的有关规定,是否切合本单位实际,是否符合市场需求,决策实施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化解防范措施,以及方案选择等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XX公司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

XX公司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

XXXXXX公司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制,建立规范的议事程序,保证民主科学决策,充分发挥公司领导班子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管理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党政联席会议。

第二章议事范围第三条公司党政联席会的议事范围包括:(一)重大决策事项;(二)重要人事管理事项;(三)重大项目安排;(四)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五)其他重大问题。

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三)涉及职工利益以及关系企业安全和稳定方面的重大- 1 -事项;(四)公司章程的制定(制订)和修订;(五)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立和调整;(六)风险管理、内控建设的重大问题;(七)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制订;(八)重大收入分配方案,职工收入分配方案;(九)年度经营计划,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十)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第五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一)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和重要措施;(二)公司管理的干部提名、推荐、任免、聘用、考核和奖惩(包括重大项目负责人和重要管理岗位人员);对公司管理的违纪干部的处理;(四)党委管理干部后备人选的确定,向上级和外单位推荐干部和确定本级后备干部;(五)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第六条重大项目安排事项(一)年度投资计划;(二)6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的立项及前期投资;(三)6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的建筑施工、安装、承揽、咨询、监理、设计、技术、采购项目;(四)20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处置、废- 2 -旧物资处理;(五)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第七条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一)年度预算内超过10万元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二)预算外5万元以上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事项;(三)预算外2万元以下的捐赠、赞助事项;(四)经理办公会认为须提交党政办公会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事项。

XX联席会制度

XX联席会制度

XX联席会制度
一、XX联席会议制度概述
1. XX联席会议是为了加强协调与合作,解决重要问题而设立的高级决策机构。

2 .会议原则上每季度第一个月召开一次,确保及时有效地沟通和决策。

二、会议主持和议题确定
1. 联席会议由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副书记主持,确保会议的权威性和高效性。

2.书记有权确定会议议题,确保讨论的内容与会议目标一致。

三、参会人员
1. 参会人员包括XXXX班子成员、XX各部门负责人以及需要列席会议的相关人员。

2.列席会议的相关人员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确保会议讨论的全面性和专业性。

四、会议通知和纪要处理
1.会议内容、时间、地点应在会议召开前一天通知参会人员,确保参会人员的准时到场。

2. 会后应及时整理会议纪要,并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后,主持人签发,以确保会议结果的记录和传达。

五、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
1.讨论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和有关事项,研究市委XX单位
和区委批办的需要由区XX单位协调办理的重大案件。

2.讨论市委XX单位或区委交办的其他问题,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3. 区委XX单位认为需要提交会议讨论的其他问题,确保各单位之间的协作和沟通。

六、报告要求
1. XX各部门在联席会议讨论的案件和有关事项前需提前报送正式打印报告,确保讨论的基础和准备工作充分。

2.报告应包括相关问题的背景、影响、解决方案等详细内容,以便参会人员进行深入讨论和决策。

企业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企业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XXX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公司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公司党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按照集团公司和西北分公司相关规定和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政联席会议是公司党政领导集体研究和决定公司重要事项、互通情况的会议。

第三条党政联席会主要议事内容(一)讨论研究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分配制度以及人员调整、调动,聘任或解聘公司部门负责人、直属单位负责人以及有关重要人事变动等事项。

(二)研究决定需要党政共同商议呈报上级的有关重要请示、报告。

(三)研究批准公司内部管理、改革方案、发展规划、安全生产、经营计划等重大事项和方案。

(四)讨论研究由职能部门提交的涉及公司党政工作的重要议题和重大活动。

(五)研究贯彻集团公司和西北分公司党组的重大部署、重大活动方案和实施意见。

(六)研究批准《公司工作规则》、《项目管理规则》等重大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除。

(七)讨论确定公司月度计划任务书考核和绩效考核事宜。

(八)研究决定必须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的其他重要事项。

(九)通报党政重要工作和活动情况。

第四条党政联席会议的组织召开及程序(一)党政联席会议为例会制。

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为精简会议、便于管理,党政联席会可与中心组学习会、总经理办公会套开。

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总支书记主持,会议成员为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总经理、副总经理、党总支委员等党政班子成员,综合管理部主任列席会议,必要时根据内容确定其他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由党总支书记和总经理会商确定列席会议人员,可扩大至中层及以上人员参会。

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的有关重要材料,一般应在会议召开前一天送参会人员。

(二)党政联席会一般由党总支书记主持,根据工作需要或分工可由党总支书记委托党总支副书记主持。

参加党政联席会议的人数要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会议讨论作出的决定,须经应到会半数以上成员通过方为有效。

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

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

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第一条为增强公司党政工作的协调性和规范性,根据党章、公司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党政联席会议事内容:1.审议公司职代会工作报告和工作会工作报告。

2.研究决定公司党政领导分工事项。

3.研究决定公司维稳和综合治理等重要事项。

4.研究决定公司企业文化建设重要事项。

5.研究决定公司行政方面的员工奖惩事项。

6.研究决定离退休、社区管理等民生相关重大事项。

7.通报党委关于党群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8.通报职工民主管理的重大事项。

9.需要党政联席会讨论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党政联席会的组织召开1.党政联席会由公司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2.党政联席会不定期召开。

3.出席党政联席会的人员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视会议议题相关人员可以列席会议。

4.出席党政联席会的人员不足半数时,一般不举行会议。

5.会议通知、组织、记录等会务工作由公司办公室负责。

第四条党政联席会议题的确定1.党政联席会的议题由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共同商定。

其他班子成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议题,并事先与党政主要领导沟通确定。

2.各部门提交党政联席会研究的议题,应事先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报分管和主管领导同意,并报党政主要领导审定。

第五条党政联席会议事程序1.除临时召集的会议外,一般应提前3天通知参会人员,并将会议材料及时报送参会领导阅知。

2.讨论问题要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大家意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策或决定。

3.对重大问题的讨论如意见分歧较大时,应暂缓审议,待重新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作出决定。

第六条党政联席会的议事要求1.参加会议人员应按时到会,因故不能到会时,应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在会前以适当形式就会议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召开会议时,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应充分发表意见。

3.党政联席会讨论的内容,在形成决议并正式执行之前,应严守会议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

第七条党政联席会根据需要制作会议纪要或相关文件,由董事长或党委书记签发。

轩岗煤电公司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

轩岗煤电公司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

轩岗煤电公司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发布时间:2009-04-17 来源方式:摘录第一条党政联席会是公司党政领导相互沟通、相互协调工作的主要形式和重要渠道。

为增强公司党政总体工作的协调性和规范性,发挥党政班子的整体优势,根据《党章》、《公司法》、《轩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和公司实际,经公司党政领导研究,决定建立党政联席会制度,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党政联席会一般由党委书记或董事长、总经理主持。

研究党委工作由党委书记主持;研究行政工作由董事长、总经理主持。

第三条下列人员出席党政联席会议: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党委委员、总经理、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第四条下列人员列席党政联席会议:综合办公室主任、综合办公室(党委口)、(董事或总经口)副主任,根据会议内容需要由主持人确定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党政联席会议的议事原则:1、坚持依法议事的原则;2、坚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团结协作的原则;3、坚持高质高效、民主科学决策的原则;4、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第六条党政联席会主要议事内容:1、听取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及班子有关重要问题、重要工作的通报;2、听取公司党委关于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群众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重大事项的通报;3、听取公司工会关于企务公开和职工民主管理等重大事项的通报;4、讨论研究需公司党政共同商定的公司改革发展、安全、生产、经营、企业文化、两个文明建设及其它需要共同研究决定的事项。

第七条党政联席会的基本要求:1、党政联席会的召开由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共同商定。

一般情况下,党委书记提议召开的会议由综合办公室(党委)牵头组织;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召开的会议由综合办公室(董事或总经)牵头组织;2、党政联席会内容由综合办公室(党委口)、(董事或总经口)分头记录备查,并分别转告因故缺席的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党委办公室和综合办公室督促落实,并向有关领导报告贯彻落实情况。

2023公司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详细版)

2023公司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详细版)

2023公司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详细版)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公司。

(2)第二章议事范围 (2)第三条公司党政联席会的议事范围包括: (2)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 (2)第五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3)第六条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3)第七条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4)第八条其他重大问题 (4)第三章议事程序 (5)第四章议事纪律 (8)第二十四条与会人员对应保密的会议内容,必须严守秘密。

..9第五章决议执行 (9)第六章附则 (9)第二十八条本规则由公司党委负责解释。

(1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公司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推进党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教育部、河北省的其他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公司。

第二章议事范围第三条公司党政联席会的议事范围包括:1.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的重要工作安排、工作总结和对上级的重要请示报告;2.人事聘任、职称评聘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3.年度财务预算和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报告,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4.教职工员工的奖励和处分,以及向学校推荐优秀人才和荣誉称号候选人。

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重要意见和重大举措;(二)贯彻执行公司推进改革发展、加强内控管理等重大决策部署;(三)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中涉及的重要问题;(四)公司内部组织架构设置,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整体规划及重要管理人员的任免和奖惩;(五)重大安全、质量等事故及突发性事件的调查、处理;(六)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七)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八)其他有关公司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和需要集体决策的重要事项。

第五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一)公司总法律顾问、党组织书记助理、总经理助理、技术总监、质量总监、安全总监、副三总师及同职级领导人员;(二)公司总部职能部门正、副职领导人员;(三)公司各分支机构、项目部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工会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四)按照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

2023公司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2023公司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2023公司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目录公司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1)一、总则 (2)第二条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党政联席会议。

(2)二、议事范围 (2)第九条讨论决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方案、重要事项。

主要包括: (3)第十二条讨论确定日常工作中需要共同协商的其他问题。

(3)三、会议的召开和议题的确定 (3)四、议事和决定 (4)五、执行与反馈 (5)六、附则 (6)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制,建立规范的议事程序,保证民主科学决策,充分发挥公司领导班子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管理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党政联席会议。

第三条公司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党政联席会议”)是公司管理的主要决策形式,凡属议事范围内的事项都应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第四条党政联席会议应当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第五条涉及学校重要后勤保障事务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要事项以及工作中应进行政治把关的重要事项,应由党委会先研究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第六条严格把握党政联席会议与党委会的议事范围,不能用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同时保证党政联席会议对重要事项的决定权。

二、议事范围第七条研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上级重要指示和文件、会议精神的实施方案和措施。

第八条研究贯彻落实学校办学方针、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等的实施意见和措施。

第九条讨论决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方案、重要事项。

主要包括:(一)重大决策事项;(二)重要人事管理事项;(三)重大项目安排;(四)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五)其他重大问题。

第十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研究决定机构设置和调整方案,讨论决定重要干部任免、人事工作、日常管理等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讨论确定需提交教代会审议的关于改革、发展与建设的重大事项。

XX公司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

XX公司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

XXXXXX公司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制,建立规范的议事程序,保证民主科学决策,充分发挥公司领导班子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管理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党政联席会议。

第二章议事范围第三条公司党政联席会的议事范围包括:(一)重大决策事项;(二)重要人事管理事项;(三)重大项目安排;(四)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五)其他重大问题。

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三)涉及职工利益以及关系企业安全和稳定方面的重大- 1 -事项;(四)公司章程的制定(制订)和修订;(五)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立和调整;(六)风险管理、内控建设的重大问题;(七)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制订;(八)重大收入分配方案,职工收入分配方案;(九)年度经营计划,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十)其他重大决策事项.第五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一)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和重要措施;(二)公司管理的干部提名、推荐、任免、聘用、考核和奖惩(包括重大项目负责人和重要管理岗位人员);对公司管理的违纪干部的处理;(四)党委管理干部后备人选的确定,向上级和外单位推荐干部和确定本级后备干部;(五)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第六条重大项目安排事项(一)年度投资计划;(二)6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的立项及前期投资;(三)6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的建筑施工、安装、承揽、咨询、监理、设计、技术、采购项目;(四)20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处置、废旧- 2 -物资处理;(五)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第七条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一)年度预算内超过10万元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二)预算外5万元以上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事项;(三)预算外2万元以下的捐赠、赞助事项;(四)经理办公会认为须提交党政办公会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事项。

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SXXNY-FR-02-2013中国三峡新能源公司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2013-7-15发布 2013-7-8实施发布中国三峡新能源公司CHINA THREE GORGES NEW ENERGY CORP.中国三峡新能源公司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党政联席会议是中国三峡新能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最高决策机构,会议按照本规则召开并作出决策。

第二条党政联席会议组成人员为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总会计师、党委委员和工会主席等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党政联席会议由公司总经理召集和主持。

公司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等人员和党政联席会议秘书列席党政联席会议。

召集人可根据需要决定与会议议题有关的人员到会介绍情况,回答问题。

第三条党政联席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和总经理一票否决相结合的表决制度。

第四条公司设党政联席会议秘书一名,负责会议的筹备、记录、决议或纪要的编写和会议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第二章会议的筹备与召开第五条党政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

如遇特殊情况,经会议召集人同意可延期或临时召开会议。

第六条党政联席会议由党政联席会议秘书负责筹备。

(一)议案形成并经党政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后,党政联席会议秘书应尽快将议案(非涉密事项)通过OA系统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参加人员阅研。

涉密事项应按有关规定执行;(二)党政联席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题应至少提前2天通知与会人员。

经党政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临时增加的议案应至少提前24小时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组成人员阅研,否则党政联席会议组成人员有权拒绝审议;(三)党政联席会议组成人员不能按时参加会议时应提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

第七条党政联席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出席方为有效。

第八条党政联席会议由党政联席会议秘书指定专人记录。

第三章会议议案第九条以下三种方式均可形成党政联席会议议案:(一)公司各部门提出议案的建议,总经理或党委书记同意提交会议审议的;(二)总经理或党委书记提出的;(三)二名以上党政联席会议组成人员联名提出的。

企业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官方权威通用)

企业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官方权威通用)

企业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官方权威通用)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党政联席会议事程序,增强公司党政总体工作的协调性和规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XXX》(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党政联席会是公司党总支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相互衔接协调的主要形式和重要渠道。

第二章议事原则第三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依法议事的原则。

第四条坚持相互支持、团结协作的原则。

第五条坚持协调高效、科学决策的原则。

第三章参会人员第六条党政联席会由公司党政负责人或经授权委托的其他党政负责人主持。

第七条出席党政联席会的人员:党总支书记、党总支委员、董事长、总经理。

第八条列些党政联席会的人员:监事会主席(或委派人员)、其他根据会议内容需要确定列席的人员。

第四章议事内容第九条传达、贯彻、落实有关企业重大决策、重大题目、重要事项精神;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生产、谋划、管理等重大事项。

第十条讨论研究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分派制度以及员工的培训、培养、奖惩、员工的聘请与解聘、年度用工计划等事项。

第十一条讨论研究由公司职能部门提交的涉及公司XXX 重要议题和重大活动。

第十二条党政协商决意的其它重要事项。

第五章议事程序第十三条党政联席会根据公司的统一放置或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的发起,不定期召开。

会议的具体组织工作由行政办公室、XXX卖力。

第十四条党政联席会讨论的议题,由部门报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行政办公室,由行政办公室、XXX拟定会议议题初步意见,报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或总经理协商确定。

议题有管材料于会前印发与会人员,并通知与会人员。

企业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企业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XXX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公司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公司党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按照集团公司和西北分公司相关规定和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政联席会议是公司党政领导集体研究和决定公司重要事项、互通情况的会议。

第三条党政联席会主要议事内容(一)讨论研究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分配制度以及人员调整、调动,聘任或解聘公司部门负责人、直属单位负责人以及有关重要人事变动等事项。

(二)研究决定需要党政共同商议呈报上级的有关重要请示、报告。

(三)研究批准公司内部管理、改革方案、发展规划、安全生产、经营计划等重大事项和方案。

(四)讨论研究由职能部门提交的涉及公司党政工作的重要议题和重大活动。

(五)研究贯彻集团公司和西北分公司党组的重大部署、重大活动方案和实施意见。

1(六)研究批准《公司工作规则》、《项目管理规则》等重大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除。

(七)讨论确定公司月度计划任务书考核和绩效考核事宜。

(八)研究决定必须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的其他重要事项。

(九)通报党政重要工作和活动情况。

第四条党政联席会议的组织召开及程序(一)党政联席会议为例会制。

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为精简会议、便于管理,党政联席会可与中心组学习会、总经理办公会套开。

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总支书记主持,会议成员为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总经理、副总经理、党总支委员等党政班子成员,综合管理部主任列席会议,必要时根据内容确定其他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由党总支书记和总经理会商确定列席会议人员,可扩大至中层及以上人员参会。

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的有关重要材料,一般应在会议召开前一天送参会人员。

(二)党政联席会一般由党总支书记主持,根据工作需要或分工可由党总支书记委托党总支副书记主持。

参加党政联席会议的人数要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会议讨论作出的决定,须经应到会半数以上成员通过方为有效。

2(三)党政联席会议应有明确的议题,有关领导或有关部门应于会前作必要的调研、沟通和协商。

企业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企业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XXX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公司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公司党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按照集团公司和西北分公司相关规定和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政联席会议是公司党政领导集体研究和决定公司重要事项、互通情况的会议。

第三条党政联席会主要议事内容(一)讨论研究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分配制度以及人员调整、调动,聘任或解聘公司部门负责人、直属单位负责人以及有关重要人事变动等事项。

(二)研究决定需要党政共同商议呈报上级的有关重要请示、报告。

(三)研究批准公司内部管理、改革方案、发展规划、安全生产、经营计划等重大事项和方案。

(四)讨论研究由职能部门提交的涉及公司党政工作的重要议题和重大活动。

(五)研究贯彻集团公司和西北分公司党组的重大部署、重大活动方案和实施意见。

1(六)研究批准《公司工作规则》、《项目管理规则》等重大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除。

(七)讨论确定公司月度计划任务书考核和绩效考核事宜。

(八)研究决定必须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的其他重要事项。

(九)通报党政重要工作和活动情况。

第四条党政联席会议的组织召开及程序(一)党政联席会议为例会制。

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为精简会议、便于管理,党政联席会可与中心组学习会、总经理办公会套开。

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总支书记主持,会议成员为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总经理、副总经理、党总支委员等党政班子成员,综合管理部主任列席会议,必要时根据内容确定其他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由党总支书记和总经理会商确定列席会议人员,可扩大至中层及以上人员参会。

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的有关重要材料,一般应在会议召开前一天送参会人员。

(二)党政联席会一般由党总支书记主持,根据工作需要或分工可由党总支书记委托党总支副书记主持。

参加党政联席会议的人数要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会议讨论作出的决定,须经应到会半数以上成员通过方为有效。

2(三)党政联席会议应有明确的议题,有关领导或有关部门应于会前作必要的调研、沟通和协商。

XX大学后勤经营服务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XX大学后勤经营服务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XX大学后勤经营服务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后勤经营服务公司党政联席会议是公司党政工作重要问题的决策形式,是发挥党政各司其职、共同负责作用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促进党政联席会议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学校有关制度规定,现制定我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一、党政联席会议的组织公司党政联席会议根据需要定期召开,一般X周召开一次,公司党政领导参加,包括产业总支书记、总经理和工会主席,可根据会议议题,指定相关人员参加。

会议一般由总经理主持。

会前要确定议题,会议要有记录。

二、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的事项需要由公司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行政工作重要事项有:1、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党政各项决定在本公司贯彻实施的措施。

2、公司发展的长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行政管理等重要改革方案。

3、公司主要岗位的设置、调整,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与废止。

4、员工奖金分配方案、福利待遇、人事决定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5、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事项。

6、公司其他需要讨论的重要事项。

三、党政联席会议的主要程序1、总经理根据学校的工作部署和指示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或者公司运营管理中需要讨论的事项,提出需要讨论决定的议题及基本想法。

2、产业总支书记、总经理和工会主席相互主动交换意见,经磋商后,形成共识和主导性意见。

3、根据议事决策的内容,在一定范围内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使党政主要领导的主导性意见得以充实和完善。

4、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将党政主要领导的主导性意见提交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5、党政联席会议要遵循集体讨论的原则,与会人员要充分发表意见、表明态度。

表决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员的半数即为通过。

6、如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意见严重分歧,可暂缓决策,留待会后进一步沟通、磋商,并再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作出决策。

如果仍不能形成最终决策意见,应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

7、对党政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应做好记录,根据会议内容,对需形成会议记要和文字材料的,应及时整理,全体与会人员会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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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公司
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集中制,建立规的议事程序,保证科学决策,充分发挥公司领导班子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管理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党政联席会议。

第二章议事围
第三条公司党政联席会的议事围包括:
(一)重大决策事项;
(二)重要人事管理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
(四)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五)其他重大问题。

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
(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
(三)涉及职工利益以及关系企业安全和稳定方面的重大
事项;
(四)公司章程的制定(制订)和修订;
(五)公司部管理机构的设立和调整;
(六)风险管理、控建设的重大问题;
(七)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制订;
(八)重大收入分配方案,职工收入分配方案;
(九)年度经营计划,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十)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第五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一)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和重要措施;
(二)公司管理的干部提名、推荐、任免、聘用、考核和奖惩(包括重大项目负责人和重要管理岗位人员);对公司管理的违纪干部的处理;
(四)党委管理干部后备人选的确定,向上级和外单位推荐干部和确定本级后备干部;
(五)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第六条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一)年度投资计划;
(二)6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的立项及前期投资;
(三)6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的建筑施工、安装、承揽、咨询、监理、设计、技术、采购项目;
(四)20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处置、废
旧物资处理;
(五)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第七条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一)年度预算超过10万元的资金调动和使用;
(二)预算外5万元以上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事项;
(三)预算外2万元以下的捐赠、赞助事项;
(四)经理办公会认为须提交党政办公会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事项。

第八条其他重大问题
(一)党委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以党委名义发布的重要决议、文件,向上级党组织提出的工作请示、报告;
(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三)公司先进个人和集体的评选、表彰,向上级推荐先进个人和集体;
(四)公司有关重大突发事件应当采取的紧急措施;
(五)党委书记、经理及党委委员提议研究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议事程序
第九条党政联席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情况临时召开。

由党委书记或经理召集和主持,通常情况下由经理主持召开。

党政联席会议的参加人员为党委委员、公司领导。

根据需要,党委书记、经理可安排其他人员列席会议相关议题。

第十条列入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由综合办公室负责
整理、汇总,经党委书记、经理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就相应容予以确认后,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审议。

第十一条对列入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应当在会前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完成必要的论证程序。

(一)涉及重大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的重大事项,应当事先充分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
(二)涉及公司管理人员的提名、推荐、任免、奖惩等问题,应当先由相关领导交换意见,提出初步意向后再提交会议研究;
(三)研究决定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制度,应当听取企业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党政联席会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其他相关部门配合。

党政联席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题,原则上应在会议召开前两天由综合办公室通知出席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如有材料须同时送达。

第十三条党政联席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应参会人员到会才能召开。

与会人员应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党委书记和经理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发表结论性意见。

第十四条党政联席会议表决议题,可以根据不同事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党委委员一人一票,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人数的半数为通过。

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当逐项表决。

对于存在严重分歧的事项,一般应当
推迟作出决定。

第十五条党政联席会议记录由综合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

会议记录应当记明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员、会议议题,参会人员对议题发表的意见和议题表决结果等。

党政联席会议记录由综合办公室分别负责保管,不得随意涂抹和修改,严防丢失和泄密。

第十六条综合办公室负责将会议容整理成会议纪要,经公司全体领导共同签发、存档。

查阅党政联席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时,需经经理或党委书记批准。

第十七条参会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党政联席会议,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如对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应在会前提出。

会后,综合办公负责将会议容向缺席的参会人员通报。

第十八条公司以党政联席会形式对本规则规定议事围的事项作出集体决策,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方式作出决策。

第十九条不具备召开党政联席会条件且需要进行决策时,可以通过联签的方式决策。

各参会人员均应明确签署意见,党委书记、经理按照各自职责权限签署结论性意见。

意见签署完毕即可执行决策,若存在严重分歧时,应暂缓决策。

联签文件作为决策记录存档备查。

联签事项必要时应提交党政联席会补议。

第二十条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
党政联席会议,党委书记、经理或少数党委委员可以临时决定或以通讯方式交换意见后临机处置,但事后必须及时向党政联席会报告,并按照程序提交党政联席会予以补议。

临时决定人应当对决策意见负责。

第四章议事纪律
第二十一条党委委员及相关单位、部门必须坚决执行党政联席会决议,与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保证令行禁止。

第二十二条党委委员对会议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向上级党组织提出,但不得公开发表同会议决议相反的意见。

第二十三条会议研究的问题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第二十四条与会人员对应的会议容,必须严守秘密。

第五章决议执行
第二十五条党政联席会议决议一经形成,全体党委委员要带头执行,任何人无权改变。

在执行过程中,如果情况发生变化,除紧急情况可由党委委员临机处置并迅速向党政联席会报告外,一般应由党政联席会议复议。

第二十六条党政联席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按分工负责制的原则,由会议主持人指定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并提出具体落实要求。

综合办公室根据会议精神,制定交办单,跟踪督办,相关部门根据交办单落实并及时向分管领导反馈落实情况。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则经党委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规则由公司党委负责解释。

XXX公司党政联席会议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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