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文件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第一条为便于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以下统称机关)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所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机关主要职能活动情况,维护其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机关文件材料是指机关在其工作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一)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二)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三)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四)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是:(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二)本机关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机关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三)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四)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凡属机关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机关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六条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
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第七条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一)本机关制定的法规政策性文件材料;(二)本机关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三)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四)本机关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重要的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等;(五)本机关机构演变、人事任免等文件材料;(六)本机关房屋买卖、土地征用,重要的合同协议、资产登记等凭证性文件材料;(七)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重要文件(八)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重要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一、企业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1.经营管理文件:包括企业经营策略、发展规划、市场营销方案等文件。
2.人事管理文件:包括员工招聘文件、员工档案、薪酬福利方案等文件。
3.财务管理文件:包括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会计凭证等文件。
4.合同管理文件:包括与供应商、客户签订的合同文件。
5.技术管理文件:包括产品设计方案、技术规范、研发报告等文件。
6.法律合规文件:包括劳动合同、法律法规、政府执照等文件。
二、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档案保管期限是指企业对文件材料进行保管的时间长度,其目的是为了满足企业内部管理、业务需要、法律法规要求等方面的要求。
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企业业务特点和需要进行合理确定。
1.经营管理文件:一般建议保管期限为5年以上,以满足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
2.人事管理文件:人事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不同类型的文件而有所不同,如劳动合同和离职证明等文件的保管期限为20年,考勤记录和培训记录等文件的保管期限为5年。
3.财务管理文件:一般建议会计凭证、财务报表等文件的保管期限为10年以上,以备查验和审计需要。
4.合同管理文件:合同文件的保管期限一般为5年以上,以防止纠纷和责任问题。
5.技术管理文件:技术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产品的生命周期而定,一般为10年以上。
6.法律合规文件:法律合规文件的保管期限根据不同类型的文件而有所不同,如劳动合同的保管期限为10年,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重要证照的保管期限为永久。
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应注意适用性和可操作性,避免一刀切的原则。
对于一些重要的文件和证照,可以考虑永久保留,以备后续查阅和凭证。
总之,企业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内部管理和对外合作的顺畅进行,也是保证企业合规运营的重要措施之一、企业应根据自身业务和法律法规要求,制定相应的规定,并加强对应的档案管理工作,以确保文件材料的安全和可追溯性。
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
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保护档案,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档案应该按照一定的范围和保管期限进行归档,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加以保护,以下是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1. 档案归档范围(1)行政机关公文及相关资料:包括各级行政机关的公文、报告、备忘录、会议记录、决议、规划、预算等,以及与这些文件相关的资料和档案材料。
(2)涉及公共安全、国家安全及重大人员案件的档案:涉及公共安全、国家安全及重大人员案件的档案,包括案卷、立案登记表、办案材料、卷宗及相关的调查、取证、鉴定等档案资料。
(3)机关档案:包括各级机关部门、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人大、政协、法院等机关的各种档案。
机关档案分为业务档案、非业务档案和历史档案,业务档案是管理机关的工作资料,非业务档案是管理机关在处理业务活动中或社会公共活动中形成的档案,历史档案是机关的活动和历史背景。
2. 档案保管期限表归档的档案,按照其不同的性质和用途等因素,应有不同的保管期限。
以下是常见的档案保管期限:(1)公文及相关资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工作文件、工作卡、收据、发票、会议记录、计划、决策、规章制度、合同协议等夹杂的资料,保管期限一般为5至10年。
(2)财务档案:包括各种收入、支出、往来账、票证、报表、结算账户等涉及财务方面的档案。
保管期限在20年内,应当加强管理、分门别类,并且在保管期间定期进行备份和维护,以便于随时查找和使用。
(3)机关档案:其中,业务档案作为行政机关管理的工作资料,其保管期限为5年至10年;非业务档案、历史档案以及机关后勤、行政事务档案等,保管期限一般为30年至50年。
(4)个人档案:个人档案是指企事业单位和机关部门所管辖的公职人员档案。
其保管期限一般为40年。
不同文件的保管期限因性质、种类、用途等因素不同,在实际保管过程中需要细心保管,并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和检查,以确保其完整性、准确性和可查性。
文书档案收集范围、保管期限和排列顺序
文书档案收集范围、保管期限和排列顺序一、收集范围为方便理解和操作,我们将本单位一年的应归档文件材料分为两类:收到外单位的文件材料和本单位自己制发的文件材料,简称收文类和发文类。
现以2023年为例详列如下,其它年度以此类推。
1.收文类。
即收到外单位且落款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文件材料,数量较大,但不是每份都需要归档,清理后保留以下6个方面的文件材料:①有关本单位机构设置、编制增减、奖惩及本单位工作人员任免、职称、退休、奖惩等方面的文件材料;②上级单位有关本单位请示报告的批复、县委或县政府研究本单位工作的会议纪要、本单位起草以上级单位名义的发文;③上级单位下发的有关本单位主要职能工作的普发性、政策规范性文件;④上级单位下发的有关本单位职能工作的一般性文件材料,上级、同级单位印发的非本单位职能工作但需贯彻执行的政策规范性文件,本单位评为“合格”等次的文件,下属单位报送的年度总结、重要情况汇报等。
⑤同级或不相隶属单位商洽工作的函件或各类信访来函等。
⑥其它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2.发文类。
即本单位2023年产生,落款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各类文件材料。
这是整理收集的重点,包括:①会议材料类(各类会议的记录本、会议纪要,党代会和人代会材料、召开现场大会讲话稿等材料);②综合材料类(工作计划、年度总结、绩效责任状、综合统计报表、规章制度、大事记、组织沿革、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答复等);③组织人事材料类(机构、编制、法人年度报告书、任免、职称评聘、退休、考核、奖惩、调资、社保、招录、岗位设置、辞职、调动、名册、统计报表等类,先按类别进行清理,再按时间先后排列);④发文(先分字号,每一字号内再按序号排列并补充齐全,完整的一份发文应该是按正本+签发单+定稿的先后顺序排列);⑤各科室或各专干工作中产生的应归档材料(含绩效考核材料);⑥各类合同协议(按时间先后排列);⑦举办的重大活动和上级领导视察产生的材料;⑧其它应归档文件材料。
公司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的期限规定
公司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的期限规定1.归档范围:-公司章程、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批准文件等公司基本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制度、规范和规程等文件;-公司行政、人力资源、财务、销售、采购等部门的业务文件;-公司合同、协议、报价单、商业往来函件等相关文件;-公司产品设计、研发、生产、制造、销售等相关文件;-公司会议记录、决议议案、会计报告等管理层文件;-公司员工的个人档案、培训记录、绩效评定等人力资源相关文件。
2.档案保管期限:-永久保管期:公司章程、注册登记证明文件等公司基本法律文件应该永久保管;-长期保管期:公司管理制度、规范和规程等文件应该按照具体需要保管10年以上;-中期保管期:公司行政、人力资源、财务、销售、采购等部门的业务文件应该按照具体需要保管5年以上;-短期保管期:公司合同、协议、报价单、商业往来函件等相关文件应该按照具体需要保管3年以上;-临时保管期:公司产品设计、研发、生产、制造、销售等相关文件应该按照具体需要保管1年以上;-根据法规要求: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对于特定类型的文件,如劳动合同、纳税申报等,需要按照规定的期限保管。
3.档案处理:对于已经达到保管期限的文件,应采取适当措施进行处理,包括以下几种方式:-销毁:对于没有保留价值的文件,可以采取销毁的方式处理,确保文件的安全性;-转让:对于有保留价值但公司不再需要的文件,可以将其转让给相关机构或机构,以确保文件的传承和利用价值;-永久保管:对于具有历史价值的文件,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转移给国家档案馆或其他专业档案机构进行永久保管。
总之,公司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的期限规定应该依据具体情况来制定,并确保根据法规的要求和保管的需要来进行处理和保管,以确保文件的有效管理和利用。
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划分方法(文书档案)
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划分方法(文书档案)一、永久保管期限(一)本单位文件材料1、总结类(记录反映单位一年工作情况历史凭证):⑴年度工作总结(每年县委办政府办及上级主管部门都要求报)。
⑵党(委、组、总)支部工作总结(每年都报组织部、机关党委)。
⑶本单位几个主要业务工作的方案和总结汇报(每开展活动后上级主管部门都要求汇报)。
⑷年鉴(每年都报县志办)。
⑸单位大事记、历史沿革(每年县委办和档案局都要求撰写)。
⑹领导班子及成员述职述廉报告(每年组织部和纪委都要求报)。
⑺年度统计报表(业务主管部门每年都要求报送)。
2、花名册类(涉及人的历史身份证明之用):⑴干部职工花名册(每年都报县人事局和组织部),⑵党团员工会花名册(每年都报机关党委、团县委)。
⑶干部任免审批表(每年都报组织部)。
3、重要会议材料类:⑴会议纪录、会议纪要(反映单位是否开展思想政治业务学习教育、是否执行民主集中制度问题,每年绩效考评都检查的项目)。
⑵单位主要会议及县委县政府召开属于主管业务的领导讲话稿、会议方案、议程日程安排、会议总结等会议材料。
4、重要活动材料。
年内开展几个重要活动方案、总结。
5、本单位下发重要红头文件(部署主要业务、领导工作分工、任免下级干部等)。
6、向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的主要业务请示及批复。
7、对下级重要问题请示的批复。
8、与外单位鉴定重要协议(合同)书。
9、与下级签订业务责任书。
10、给相关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及意见等重要问题的复函。
(二)平级单位文件材料1、年度考核结果文件(县委组织部和人事局每年都下发,涉及优秀称职不称职档次人员的增资权益问题)。
2、年度预算通知文件(县财政局每年都下发)。
3、新录用、调入干部职工的调令,党团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涉及人的身份资格权益问题)。
4、县发改局、住建局、国土局、环保、审计等部门关于项目立项、土地、规划、验收、审计等相关材料。
(三)上级单位文件材料1、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发编制、任免、表彰、处分本单位和个人的通知文件、通报(为日后查证单位人员的职务职级等身份证明需要)。
三中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
三中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文件材料归档是组织机构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通过对文件的归档可以方便地查找和整理信息,提高工作效率。
不同组织机构的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但一般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行政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行政文件是指与组织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相关的各类文件,一般包括公文、会议纪要、报告、通知、通告等。
行政文件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一般根据文件性质和重要性进行划分。
常见的归档范围包括:行政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等。
保管期限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组织机构的内部规定进行确定。
2. 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项目文件是指与组织机构的特定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一般包括项目计划、合同、报告、会议纪要、验收报告等。
项目文件的归档范围一般根据项目的阶段和内容进行划分,比如:项目立项文件、项目实施文件、项目结题文件等。
保管期限通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确定,一般保持3-10年不等。
3. 教学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教学文件是指与教育机构的教学活动相关的各类文件,一般包括教学计划、教案、试卷、教材和学生档案等。
教学文件的归档范围一般根据不同学科和教学阶段进行划分,保管期限通常根据教育机构的规定进行确定,一般保持3-5年不等。
4. 经营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经营文件是指与企业经营活动相关的各类文件,一般包括财务报表、合同、发票、凭证等。
经营文件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一般根据企业的经营范围和法律法规进行划定。
比如,财务报表一般要保留至少5年,合同和发票一般要保留至少10年。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对文件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具体的操作规程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此外,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电子文件归档的需求也越来越大,组织机构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技术条件,制定相应的电子文件归档规定。
总结起来,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是根据不同类型的文件和组织机构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的。
附表企业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
附表企业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为了规范企业档案的管理和保管工作,确保企业历史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制定本《附表企业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
一、档案归档范围本企业的档案包括以下几类:1.行政管理档案:包括企业的组织机构、人事、财务、审计、统计、档案管理等方面的文件材料,以及各种会议记录、决策方案、报告等。
2.业务档案:包括企业的生产、研发、销售、技术、市场等方面的文件材料,以及各种合同、协议、发票、凭证等。
3.历史资料档案:包括企业的历史资料、重要事件、人物事迹、制度变革等方面的文件材料,以及与企业发展相关的各种报纸、期刊、文献、图片等。
二、档案保管期限1.行政管理档案:保管期限为10年。
其中,人事档案、财务档案保管期限为30年。
2.业务档案:保管期限为5年。
3.历史资料档案:保管期限为永久。
但是,文件材料需要根据需要分类存储、保管。
三、档案保管措施1.安全措施:对企业档案实行防盗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措施,确保档案安全。
2.管理措施:实行三级管理制度,设有档案管理员、保管员和审核员,确保档案管理科学规范。
3.数字化管理:对企业档案进行数字化管理,建立档案信息系统和文献检索系统,提高档案利用率和查询效率。
4.存储措施:对企业档案进行分类存储,依据档案保管期限、文件类型、档案重要性等进行存储。
四、档案借阅办理流程1.借阅者应提前向档案管理员提出借阅申请。
2.档案管理员审核借阅申请,核实借阅者身份,确定借阅目的和时间。
3.借阅者阅读、查阅企业档案,不得随意更改、复制企业档案。
4.借阅结束,借阅者应及时归还。
五、档案归档清点工作1.定期进行档案盘点、清点,确保档案完整性和安全性。
2.对于已经无需归档的档案,应按照规定予以清理和销毁。
六、备注本表格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调整,应经领导同意后执行,并通知全体员工。
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
❖ (5)本机关有关一般性问题旳请示与上级机关旳 批复、指示,一般性工作报告、总结、统计报表等;
❖ (6)上级机关制发旳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旳一般 性文件材料;
❖ (7)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制发旳非本机关主管业 务但要落实执行旳文件材料;
❖ (8)同级机关、下级机关有关一般性业务问题旳 来函、请示与本机关旳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 对于每个单位来说,因为各单位旳实际 情况各不相同,在实际鉴选过程中不能 完全照搬,应根据本单位旳实际情况详 细分析,制定出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旳 归档和不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
三、其他各门类档案保管期限
❖ 科技档案(基建档案、设备档案) ❖ 特殊载体档案(照片档案、光盘档案、
磁性载体档案、实物档案) ❖ 会计档案
❖ (3)同级机关旳文件材料中,不需落 实执行旳文件材料,不需办理旳抄送文 件材料;
❖ (4)下级机关旳文件材料中,供参阅 旳简报、情况反应,抄报或越级抄报旳 文件材料。
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 档案保管期限表 就是将档案旳起源、内容和特点用表或册
旳形式予以列举,并指明其保管期限旳一种 指导性文件,它是各个机关档案室和各级各 类档案馆进行档案保存价值旳鉴定工作以拟 定档案旳保管期限旳根据和原则。
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2023年3月
国家档案局令
第8号Hale Waihona Puke ❖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
❖
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要求》
❖
2023年12月18日起实施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 档案保管期限要求》
❖ 第十四条 本要求合用于各级党政 机关和人民团队。军队系统、民主 党派、企业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管理规定
附件4: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1 总则目的为确保在管理、经营等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管理的科学性、系统性,便于提供服务,制定本办法;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在行政管理、生产和经营等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的积累、整理和归档管理;2 术语和符号文书档案Archives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在领导和行政管理等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备查价值的文件;案卷File由相互联系的若干文件材料组合而成的档案保管单位;保管期限retention period档案部门根据档案鉴定标准,对每个案卷或文件所确定的保存年限;归档filing按规定制度整理组卷后的文件并定期向档案部门移交集中的过程;3 基本规定职责档案部门负责文书档案的归口管理,对各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文书档案的验收,并对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移交工作,并对其完整、准确和系统负责;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规定整理归档后向档案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保管期限规划原则按照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10年、30年;4 技术内容归档范围凡是在管理、生产和经营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作为真实历史记录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都在归档范围之内;具体见“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归档文件材料的来源内部形成的文件材料;执行、办理的外来文件材料;所属单位和派出机构包括境外机构应报给本单位的文件材料;引进项目、外购设备等带回的文件材料;投资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应向本单位提交的文件材料;参与的合作项目,合作单位按要求应向本单位提交的文件材料;归档要求整理归档的文件材料应遵循文件材料形成规律,保持其有机联系,并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为原件;特殊情况无原件的可归具有凭证作用的文件材料文件材料归档后不得更改;非纸质文件材料应与其文字说明一并归档;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材料若有汉译文的应与汉译文一并归档,无译文的要译出标题后归档;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必须形成一份纸质文件归档;归档文件的制作和书写材料必须符合耐久性要求;反映同一内容而形式不同的文件材料应保持其一致性;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主办单位保存全套文件,协办单位保存与承担任务相关的正本文件;对应归档电子文件的元数据、背景信息等要进行相应归档;应归档纸质文件材料中,有文件发文稿纸、文件处理单的,应与文件正本、定稿一并归档;归档时间管理、生产和经营等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原则上于次年上半年内归档;归档数量文书档案:底稿1份,正本1份;其他材料:照片、底片、录音带、录像带等按实际数量归档;归档移交程序每年上半年,各部门文件管理人员,按照归档范围收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按规定进行分类、整理和编目;档案人员对各部门整理的文件材料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办理归档手续填写归档清单:按文件排列顺序填写归档清单一式两份;向档案部门办理移交手续,档案人员验收后双方签字各执一份;档案部门同时出具归档证明;5 附录附录A 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经营管理类附录B 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生产管理类附录C 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行政管理类附录D 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党群管理类6 引用标准名录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国有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办法档发20044号企业档案工作规范DA/T42-2009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国档发198727号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00附录A: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附录B: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附录C: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附录D: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文件资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文件材料归档范围1.归档的文件材料的范围凡是反映本单位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1.1上级单位的文件材料:1.1.1上级单位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1.1.2 上级单位颁发的属于本单位主管业务并要执行的文件,以及普发的、非本单位主管业务但需要贯彻执行的法规性文件;1.1.3政府领导及上级单位领导等视察、检查本地区本单位工作时的重要指示、讲话、题词、照片和有特殊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以下简称声像材料)等材料;1.1.4上级单位转发本单位的文件(包括报纸、刊物转载)。
1.2本单位的文件材料:1.2.1本单位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重要会议全套会议文件,以及各种声像材料;1.2.2本单位党组(或实行党委制的党委)、行政领导会议文件材料,本单位召开的工作会议、专业会议材料;1.2.3本单位签发的(包括转发及与其他单位联合签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稿、印制稿,重要文件的修改稿;1.2.4本单位的各类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1.2.5本单位及形成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1.2.6本单位或本单位汇总的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资料(包括计算机盘片等);1.2.7本单位形成的财务报表、凭证、帐簿、审计等文件材料;1.2.8本单位党委、团委、工会和内部组织机构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1.2.9 单位领导人公务活动形成的重要信件、电报、电话记录,从外单位带回的与本单位有关的未经文书处理登记的文件材料;1.2.10本单位及单位批准的有关征用土地以及基本建设工程施工、竣工、购置大中型设备的文件材料,本单位直接管理的科研、生产、建设项目的科技文件材料;1.2.11本单位成立、合并、撤销、更改名称、启用印信及其组织简则、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1.2.12本单位制订的工作条例、章程、制度等文件材料;1.2.13本单位的组织沿革、大事记,反映本单位(本行业)重要活动事件的剪报、声像材料、荣誉奖励证书,有纪念意义和凭证性的实物和展览照片、录音、录像等文件材料;1.2.14本单位(包括上报和下批)人员聘任、解聘(包括备案)、调配、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聘任,党员、团员、干部、工人名册、报表,纪律检查,治安保卫以及职工的录用、转正、定级、调资、退职、退休、离休、复员、转业、评残、抚恤、死亡等工作及干部奖惩等的文件材料;1.2.15本单位及本单位办理的干部、工人的转移工资、行政、党、团、工会组织介绍信及存根;1.2.16本单位财产、物资、档案等的交接凭证、清册;1.2.17本单位与有关单位单位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1.2.18各种普查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1.3同级单位和非隶属单位的文件材料:1.3.1有关业务单位对本单位工作检查形成的重要文件;1.3.2同级单位和非隶属单位与本单位联系、协商工作的重要来往文件。
2024年二中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____年二中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根据文件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文件归档的需要,我将为你提供____年二中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内容。
以下是详细说明:
一、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1. 行政管理文件:包括学校领导的决策文件、行政规章、制度文件等。
2. 教学管理文件:包括教学计划、教学课件、教材教辅资料等。
3. 学生管理文件:包括学生档案、考勤记录、奖惩记录、升学就业记录等。
4. 财务管理文件:包括学校预算、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
5. 档案资料:包括学校历史文化资料、校园建设档案等。
6. 其他重要文件:包括安全管理文件、人事管理文件、合同协议等。
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1. 行政管理文件:按照文件性质和操作特点,一般保管期限为5年,重要文件可延长至10年。
2. 教学管理文件:教学计划、教学资料保管期限为3年,教材教辅资料保管期限视实际使用情况延长至5年。
3. 学生管理文件:学生档案保管期限为毕业后50年;其他学生管理文件保管期限为3年。
4. 财务管理文件:预算、会计账簿、财务报表保管期限为毕业年度后5年。
5. 档案资料:档案资料永久保管,不得销毁。
6. 其他重要文件:按照文件性质和操作特点,一般保管期限为5年,重要文件可延长至10年。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仅作为参考,具体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细化和调整。
在文件归档和保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文件管理的规定,做好保密措施,确保文件的安全和完整。
各部门应移交档案馆归档的材料范围和保管期限
各部门应移交档案馆归档的材料范围和保管期限1.行政部门:行政部门的归档材料范围包括:组织结构、人事档案、行政决策文件、行政管理制度、会议纪要、行政报告等。
保管期限一般为5-20年不等。
2.财务部门:财务部门的归档材料范围包括:财务报表、会计凭证、税务文件、审计报告、财务分析报告等。
保管期限一般为10-20年不等。
3.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的归档材料范围包括:招聘材料、员工档案、培训记录、员工绩效评估报告等。
保管期限一般为5-15年不等。
4.销售部门:销售部门的归档材料范围包括:销售合同、销售报告、客户档案、市场调研报告等。
保管期限一般为5-10年不等。
5.生产部门:生产部门的归档材料范围包括:生产计划、产品质量报告、生产工艺文件、设备维护记录等。
保管期限一般为5-20年不等。
6.研发部门:研发部门的归档材料范围包括:研发计划、研发报告、技术规范、专利文件等。
保管期限一般为10-30年不等。
7.市场部门:市场部门的归档材料范围包括:市场调研报告、竞争分析报告、市场营销计划、广告宣传材料等。
保管期限一般为5-10年不等。
以上保管期限仅为一般准则,具体的保管期限应根据组织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规进行规定。
有些材料可能需要永久保存,如公司章程、重要合同等。
同时,根据国家和地区的不同,保管期限也会有所差异。
为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各部门应制定归档材料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移交的程序和要求。
此外,定期进行档案清理和整理也是必要的,确保档案的及时归档和库存控制。
总之,各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移交档案馆归档的材料范围和保管期限,以确保组织的历史记录和信息得到正确保存和管理。
归档范围分类方案和保管期限编制规则
归档范围分类方案和保管期限编制规则一、归档范围:归档范围是指哪些文书档案需要归入档案管理体系中进行管理。
归档范围的确定是基于工作流程、管理职责和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考虑的,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行政管理类文书档案:包括各种事务类文件、公文、会议纪要、报表等。
2.经营管理类文书档案:包括经营决策文件、合同、协议、报价单等。
3.人力资源管理类文书档案:包括员工档案、招聘材料、培训记录等。
4.财务管理类文书档案:包括财务报表、账簿、发票、凭证等。
5.项目管理类文书档案:包括项目计划、合同、验收记录等。
二、分类方案:分类方案是对归档范围内文书档案进行分类、编码、标识的规则和方法,以便于检索和管理。
分类方案的制定应考虑到具体档案的特点和组织单位的管理需要,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文种分类:按照文件的性质和种类进行分类,如公文、报表、合同等。
2.部门分类:按照组织机构的职能和部门进行分类,如行政部门、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等。
3.时间分类:按照档案产生的时间进行分类,如年度、季度、月度等。
4.项目分类:按照项目的名称、编号进行分类,以便于对特定项目的档案进行管理。
三、保管期限编制规则:保管期限是指文书档案需要保存的时间。
保管期限的制定应考虑到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组织单位的实际需要,也可以参考相关行业标准和历史保管经验。
一般来说,保管期限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长期保存:指需要永久保存的档案,如重大决策文件、历史档案等。
2.中期保存:指根据法律法规或者组织单位的需要,需要保存一定年限的档案,如合同、报表等。
3.短期保存:指保存一定期限后可以销毁或者转存的档案,如日常事务类文件、会议纪要等。
在编制保管期限规则时,还应考虑到保密级别、涉密程度和信息安全等因素,确保档案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综上所述,归档范围、分类方案和保管期限编制规则是组织机构或企事业单位管理档案的重要规定。
通过明确归档范围、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类方案和制定合理的保管期限,可以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保证档案的安全和完整,为组织机构的决策和日常工作提供重要支持。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指企业根据业务活动的特点和需要,对各类文件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和保管的范围。
档案保管期限规定是指企业依据法律法规及内部管理制度,对各类文件材料的保管期限进行规定,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以下是对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详细说明。
一、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1.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文件:包括公司章程、公司设立登记文件、公司组织机构设置文件、公司法律法规文件等。
2.企业管理文件:包括企业组织架构、管理制度、工作规程、制度和规章、各类会议记录等。
3.人事档案:包括企业员工的个人信息、招聘录用文件、劳动合同和相关变更文件、薪酬、绩效、培训记录等。
4.财务会计文件:包括财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审计文件、纳税申报文件等。
5.项目合同文件:包括项目合同、招标投标文件、项目报价、工程进度报告、验收文件等。
6.销售市场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订单、客户信息、销售报价、销售计划等。
7.企业研发文件:包括研发计划、研发报告、专利申请、技术规格书、研发验收文件等。
8.客户服务文件:包括客户投诉、售后服务协议、客户满意度调查、客户反馈建议等。
9.市场竞争文件:包括市场调研报告、竞争对手分析、市场营销计划、广告宣传文件等。
1.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文件:永久保管。
2.企业管理文件:保持原件5年以上。
3.人事档案:终止劳动关系后至少保持30年。
4.财务会计文件:法定保存期限为5年,财务报表档案保持原件10年以上。
5.项目合同文件:按照项目周期或合同约定保管,最少为5年以上。
6.销售市场文件:按照销售合同约定保管,最少为5年以上。
7.企业研发文件:保持原件10年以上。
8.客户服务文件:按照客户服务合同及相关约定保管,最少为5年以上。
9.市场竞争文件:保持原件5年以上。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档案保管期限仅为一般情况下的要求,具体的档案保管期限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确定。
公司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公司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文书、基建、招投标、科研、设备仪器档案)
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年限的说明:
1、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上级机关普发的不需本公司办理的;任免、奖惩
非本公司人员的;供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本公司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校对稿;公司内部互相抄送的非公式文件。
本公司领导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公司工作无关的文件材料。
同级机关的不需贯彻执行和办理的文件材料;下属单位的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
2、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永久,30年以上;长期,10年以上至30年以下(含30年);短期,10年(含10年)以下
一、文书档案
二、基建档案
说明:施工单位基建档案的归档范围及对竣工文件的编制要求详见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办档[2002]8号和铁建设[2008]23号文件,并参考《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
三、招投标档案
四、科研档案
五、设备仪器档案。
工程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
工程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工程文件材料是指在工程项目进行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合同协议、工程变更单、验收报告等。
对于这些工程文件材料,需要进行归档和保管,以确保工程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后续的管理需求。
1.工程项目的文件:包含了工程项目实施的各个阶段所产生的各类文件。
例如,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合同协议、工程变更单、竣工图纸等。
这些文件是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要依据和记录,反映了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和竣工情况。
2.工程项目的资料:包括了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资料。
例如,工程项目的合同、发票、付款凭证、验收报告、施工日志、材料清单等。
这些资料是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具体情况的记录和证明,也是工程项目的重要凭证和依据。
1.工程项目的履约保管期限:一般为工程项目的建设周期加3-5年。
在此期间,工程文件材料需要妥善保管,以备后续工程质量评定、投诉处理等工作需要。
同时,还需要将工程文件材料进行备份和数字化处理,以确保其安全性和持久性。
2.工程项目的竣工保管期限:为工程项目的建设周期加20年。
在此期间,工程文件材料需要继续妥善保管,并根据需要提供给相关单位和个人。
这个阶段是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建设过程的长期跟踪和监督阶段,需要对工程文件材料进行细致的管理和利用。
3.工程项目的永久保管期限:即对于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的工程文件材料,需要进行永久保管。
这些工程文件材料具有重要的历史和文化价值,对于后人的研究、学习和了解具有重要意义。
在进行工程文件材料的归档和保管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如数字化存储、云存储等,以减少纸质文件的存储空间和风险。
2.进行分类和整理:将工程文件材料按照不同的类别和阶段进行分类和整理,便于查找和管理。
3.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规范:明确工程文件材料的归档和保管责任人,规定各类文件和资料的管理流程和使用权限。
4.定期检查和维护:对于工程文件材料的电子存储设备和纸质文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整性和可用性。
按国家档案局13号令要求制定:机关档案分类方案、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
按国家档案局13号令要求制定:机关档案分类方案、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机关档案分类方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分类方案门类类别:1.党类2.群众类3.文书档案类4.综合类5.业务类归档范围1.本级机关会会议文件材料、选举结果;参加上级机关党务工作会议材料重要的:永久保管一般的:10年保管2.本级机关关于党的建设及党员干部表彰、处分等工作的计划、总结、决定、通知重要的(含警告以上处分):永久保管一般的(含警告处分):30年保管3.上级机关有关党务工作的来文重要的:永久保管一般的:30年保管4.本级党组(党委)会议纪要、记录;本级决定、重要通知;党组记录及发言材料;党组中心组研究记录及其他材料;本级机关党员花名册、党团员统计年报表、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永久保管5.本机关工青妇工作的文件材料重要的:10年保管一般的:永久保管6.本级机关召开的综合性工作会议材料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决议、决定、纪要、典型发言材料:永久保管会议简报、书面交流材料等:30年保管7.本级机关召开的专题性会议材料重要的:永久保管一般的:10年保管8.本机关行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纪要、记录永久保管9.上级机关召开的综合性会议材料;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召开专题会议材料;本级关于机关管理、人事教育、老干、后勤管理等工作的请示、批复、规定、意见、通知、函等;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关于机关建设、人事教育、老干、后勤管理等方面来文;下级报送的综合性文件材料重要的:永久保管一般的:30年保管10.本级机关干部职工名册、人事关系介绍信存根、干部定期统计表;本级机关综合性的工作计划、规划、总结年度和年度以上的:永久保管年度以下的:10年保管11.XXX、XXX提案办理答复意见主办的:永久保管协办的:10年保管12.本级机关处理人民来信来访的材料有领导指示或处理结果的:永久保管一般的:10年保管13.本级机关行政关系介绍信存根、使用印章登记簿永久保管14.本机关文书档案移交清册永久保管15.同级或下级的来文、来函10年保管机关档案分类方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分类方案1.党类2.群众类3.文书档案类4.综合类5.业务类归档范围1.会会议文件材料、选举结果;参加上级机关党务工作会议材料重要的:永久保管一般的:10年保管2.关于党的建设及党员干部表彰、处分等工作的计划、总结、决定、通知重要的(含警告以上处分):永久保管一般的(含警告处分):30年保管3.上级机关有关党务工作的来文重要的:永久保管一般的:30年保管4.党组(党委)会议纪要、记录;重大决定、重要通知;记录及发言材料;中心组研究记录及其他材料;党员花名册、党团员统计年报表、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永久保管5.工青妇工作的文件材料重要的:10年保管一般的:永久保管6.综合性工作会议材料重要的:永久保管一般的:30年保管7.专题性会议材料重要的:永久保管一般的:10年保管8.行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纪要、记录永久保管9.上级机关综合性会议材料;上级机关、同级机关专题会议材料;关于机关管理、人事教育、老干、后勤管理等工作的请示、批复、规定、意见、通知、函等;机关建设、人事教育、老干、后勤管理等方面来文;下级报送的综合性文件材料重要的:永久保管一般的:30年保管10.干部职工名册、人事关系介绍信存根、干部定期统计表;综合性的工作计划、规划、总结年度和年度以上的:永久保管年度以下的:10年保管11.XXX、XXX提案办理答复意见主办的:永久保管协办的:10年保管12.处理人民来信来访的材料有领导指示或处理结果的:永久保管一般的:10年保管13.行政关系介绍信存根、使用印章登记簿永久保管14.文书档案移交清册永久保管15.同级或下级的来文、来函10年保管项目档案三级类目按研究方向或者学科设置)2.科研项目的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实验数据、论文、专利、成果鉴定证书等相关材料3.科研项目的经费管理、使用、结算等文件材料4.科研项目的参与人员名单、科研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等相关材料以上材料按照重要程度分别保存永久、30年、10年或者5年。
文书档案0-5大类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划分详表
310
萱理
1.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科技管理、信息化管埋制度、办送、忌结
2.环WDI5JMT书、环保污染防治措施.总结、狠告r污染事故抢救,凋直、处理、环棵调亘监测.分析材料
3.档案管理等制罠办法、总结
4.基本連设工作管淫制晅、规定、那去
5.主产的重丈車故调查分析以及处埋报告、意贝駅黠论
6.驶国家或部覩评选科技项目成杲奖及表郭文件
6一针对本单位的-11ir监督1换各顶技术指标廿析文件
7.质量工作、节眾管理计畳工作文件材料
8.科技、信息化管理规利计划
S-安全生产管理规划,计扯通很、会议记录*安全休薰建设文件材料等
10-本单位学求论文、考靈眼告.专题总结以曲获表執聚技项目成杲奨及申报材料文件
11.档案管理悽创优忑各部门档惑交:青单等文彳牛
290
1.本单位签订的主要业务(供电、供热等}合同
me年
台同管理
2.投资意向书,战略合作协议等
3.与银行签订的长期借、贷等融资合司、协议及债券发行协议等
4.房屋等资产氏期租赁合同协议
5-行政、生产.经营“施更的物资采购等合同、悔段
宜.技改{修理1机组(A/B/C级)检修等形前的台同
7-本单位与耳它单位或个人发生的业务关系签署旳长挂台同或协议及其补充件;車要的短期合司或协议険卜充件
110
行政管理
1-萤事会、监事会、殷东会讨论未i匿过的提案文件及童事会堤制的文件】匚编(印刷品)
2.本单位工件会必专題会议代表发言,经验交麻简报等文件材料
3-本单位周捌会,月度会仪纪要
4.行政車务工作通知
5.事务性签摄,简报
6.—展法律夕蒔、信访等往来文件
7-房屋堆护、交通、:頤等后動管理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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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第一条为便于企业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和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企业文件材料是指企业在研发、生产、服务、经营和管理等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记录。
第三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资产关系分别负责对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编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
(一)反映本企业在研发、生产、服务、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企业各项活动、国家建设、社会发展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本企业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对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权益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三)本企业需要贯彻执行的有关机关和上级单位的文件材料,非隶属关系单位发来的需要执行或查考的文件材料;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与本企业有关的文件材料;所属和控股企业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和其他对本企业各项活动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企业下列文件材料可不归档:
(一)有关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制发的普发性不需本企业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企业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
(二)本企业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未经会议讨论、未经领导审阅和签发的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来信、来电记录,企业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企业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企业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
(三)非隶属关系单位发来的不需贯彻执行和无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四)所属和控股企业报送的供参阅的一般性简报、情况反映,其他社会组织抄送不需本企业办理的文件材料;
(五)其他不需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六条凡属企业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企业档案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七条企业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第八条永久保管的企业管理类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企业设立、合并、分立、改制、上市、解散、破产或其他变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本企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的构成、变更、召开会议、
履行职责和维护权益的文件材料;
(二)本企业资产和产权登记、评估与证明文件材料,资产和产权转让、买卖、抵押、租赁、许可、变更、保护等凭证性文件材料,对外投资文件材料;本企业资本金核算、确认、划转、变更等文件材料,企业融资文件材料;
(三)本企业关于重要问题向有关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的请示、报告、报表及其复函、批复,有关机关和上级单位制发的需本企业办理的重要文件材料,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对本企业做出的重要决定、出具的审计、公证、裁定等重要文件材料,本企业与其他组织和个人形成的重要合同、协议及补充协议等文件材料;
(四)本企业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改革、年度计划和总结文件材料,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办法等文件材料;
(五)本企业机构演变,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文件材料;本企业涉及职工权益的其他重要文件材料;企业文化建设文件材料;
(六)本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重要文件材料;
(七)本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文件材料;
(八)本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文件材料;
(九)本企业党群工作的重要文件材料;
(十)新闻媒体对本企业重要活动、重大事件、典型人物的宣传报道;
(十一)有关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领导、社会知名人士等重要来宾到本企业检查、视察、调研、参观时的讲话、题词、批示、录音、录像、照片及企业工作汇报等重要文件材料;本企业参与国家和社会重大活动的重要文件材料,本企业职工参加省级以上党、团、工会、人大、政协等代表大会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十二)本企业直属单位、所属、控股、参股、境外企业和机构报送的关于重要问题的报告、请示和批复等文件材料。
第九条定期保管的企业管理类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企业资本金管理、资产管理的一般性文件材料,本企业涉及职工权益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二)本企业部门工作或专项工作规划,半年、季度、月份计划与总结等文件材料;
(三)本企业召开会议、举办活动的一般性文件材料,发布的一般性公告;
(四)本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五)本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六)本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七)本企业党群工作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八)本企业关于一般性问题向有关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的请示、报告、报表及有关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的复函、批复,有关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行业协会制发的需本企业贯彻执行的一般性文件材料和对本企业出具的一般性证明文件,本企业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形成的一般性合同、协议文件材料;
(九)直属单位、所属和控股企业一般性问题的请示、报告、来函与本企业的批复、复函等文件材料;
(十)本企业参与国家和社会活动的一般性文件材料,本企业职工参加省以上党、团、工会、人大、政协等代表大会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本企业接待重要来宾的工作计划、方案等一般性文件材料。
第十条企业经营管理、生产技术管理、行政管理、党群工作等管理类档案保管
期限见附件。
第十一条本规定的管理类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期限,各企业在具体划分时可选择高于本规定的期限。
第十二条企业产品生产和服务业务、科研开发、基本建设、设备仪器、会计、干部与职工人事等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结合企业实际执行。
第十三条企业应归档纸质文件材料中,有重要修改意见和批示的修改稿及有发文稿纸或文件处理单的,应与文件正本、定稿一并归档。
企业对于无相应纸质或确实无法输出成纸质的电子文件应纳入归档范围并划分保管期限。
企业对归档的电子文件的元数据要进行相应归档。
第十四条多个企业联合召开的会议、联合研制的产品、联合建设或研究的项目、联合行文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原件由主办企业归档,其他企业将相应的复制件或其他形式的副本归档。
第十五条企业应依据本规定和国家及专业相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生产组织方式、产品和服务特点,编制本企业的各类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
企业应按资产归属关系,指导所属企业根据有关规定规范各类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制并审批所属企业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
第十六条中央管理的企业(包括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中央企业、金融企业、中央所属文化企业等)总部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管理类档案保管期限表,报国家档案局同意后执行。
地方国有企业总部编制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管理类档案保管期限表,报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执行。
第十七条企业资本结构或主营业务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及时修订和完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
第十八条企业在编制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时,应全面分析和鉴别本企业形成文件材料的现实作用和历史价值,统筹考虑纸质文件材料与其他载体文件材料的管理要求,准确界定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划分档案保管期限。
第十九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设立的企业,在境外经营的企业,由企业总部参照本规定提出实施要求;科技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企业管理类档案保管期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