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人民币同业存单业务会计核算办法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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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20号(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20号(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20号为规范同业存单业务,拓展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的融资渠道,促进货币市场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公布,自2013年12月9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2013年12月7日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同业存单业务,拓展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的融资渠道,促进货币市场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同业存单是指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以下简称存款类金融机构)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上发行的记账式定期存款凭证,是一种货币市场工具。

前款所称存款类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金融机构。

第三条存款类金融机构发行同业存单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成员单位;(二)已制定本机构同业存单管理办法;(三)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同业存单的投资和交易主体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员、基金管理公司及基金类产品。

第五条存款类金融机构发行同业存单,应当于每年首只同业存单发行前,向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年度发行计划。

第六条存款类金融机构可以在当年发行备案额度内,自行确定每期同业存单的发行金额、期限,但单期发行金额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发行备案额度实行余额管理,发行人年度内任何时点的同业存单余额均不得超过当年备案额度。

第七条同业存单发行采取电子化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上公开发行或定向发行。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同业拆借中心)提供同业存单的发行、交易和信息服务。

第八条同业存单的发行利率、发行价格等以市场化方式确定。

其中,固定利率存单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为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年,参考同期限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定价。

浮动利率存单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为浮动利率基准计息,期限原则上在1年以上,包括1年、2年和3年。

第九条同业存单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托管、结算。

银行会计存款业务的核算-14页word资料

银行会计存款业务的核算-14页word资料

第三章存款业务的核算一、教学内容本章包括单位存款和储蓄存款业务的会计处理。

单位存款的存入和支取有转账存取和以现金存取是伴随着结算业务而完成的,因而本章只介绍以现金存入与支取存款的处理。

1、存款业务概述。

2、单位存款业务核算。

3、储蓄存款业务核算。

4、存款利息的计算二、教学要求1、全面理解存款业务的意义与存款种类。

2、掌握存款业务存入、支取及利息计算的规定与核算手续。

第一节概述一、存款的开户与账户管理(一)存款账户的分类单位、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在银行开立银行存款账户,称为银行存款人。

按照银行存款账户的用途,可以将其分为银行结算账户和银行储蓄账户。

其中,银行储蓄账户只能办理现金存取,不能办理转账。

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活期存款账户称为银行结算账户。

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存款人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又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四类。

1.基本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

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

一般来说,存款人可自由选择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但一个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2.一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

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3.专用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银行人民币同业存单业务会计核算办法模版

银行人民币同业存单业务会计核算办法模版

xx银行办法为规范我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及《xx银行人民币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行人民币同业存单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业务定义本办法所称的人民币同业存单(以下简称同业存单),是指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上发行的记账式定期存款凭证,是一种货币市场工具。

本办法所称的人民币同业存单发行,是指我行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上面向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员、基金管理公司及基金类产品发行同业存单。

本办法所称的人民币同业存单投资、交易做市,是指我行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上投资或买卖其它存款类金融机构发行的同业存单。

二、科目设置(一)设置“254发行同业存单”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我行发行同业存单的情况。

本科目下子目设置如下:1.“01同业存单面值”,用于核算和反映我行发行同业存单的面值情况。

本子目属于负债类科目,按内部账核算,余额反映在贷方,在资产负债表中归属于“已发行债务凭证”项目。

2.“02同业存单折溢价”,用于核算和反映我行发行同业存单的面值与实际发行价格(不包含利息)之间的差额及其摊销情况。

本子目属于负债类科目,按内部账核算,余额借贷双向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归属于“已发行债务凭证”项目。

(二)设置“271-07应付同业存单利息”子目,用于核算和反映我行匡计的分次付息一次还本同业存单的应付利息情况。

本子目属于负债类科目,按内部账核算,余额反映在贷方,在资产负债表中归属于“应付利息”项目。

(三)设置“457-04同业存单利息支出”子目,用于核算和反映我行发行同业存单所发生的利息支出情况。

本子目属于损益类科目,按内部账核算,余额反映在借方,在损益表中归属于“利息支出”项目。

三、基本规定(一)我行发行的同业存单,应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计量,并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及摊销折溢价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计入当期损益(利息收支)。

(二)我行通过同业存单投资、交易做市所持有的同业存单,应按持有目的划分为可供出售类同业存单、持有至到期类同业存单及交易类同业存单,并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银行同业存单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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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银行同业存单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同业存单的发行、投资和交易,加强业务管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20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同业存单,是指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不含财务公司)在银行间市场上面向金融同业发行的记账式定期存款凭证,是一种货币市场工具。

第三条本办法属于管理办法,适用于总行本部及分支机构。

第二章组织与分工第四条总行专门委员会及职能部门职责(一)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1.负责制定同业存单的年度发行计划,并于每年首只同业存单发行前向中国人民银行备案;2.根据全行资产负债管理需要,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同业存单发行的时机、金额、期限、利率水平等重要发行要素;3.根据全行流动性管理需要,拟定同业存单投资计划,对同业存单投资实行额度管理。

(二)金融市场部金融市场部为我行同业存单的发行、投资及交易部门。

主要负责:1. 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同业存单业务管理的相关制度;2. 根据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要求,完成我行同业存单银行间市场承销发行工作,并根据监管要求进行发行额度注册;3. 根据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要求,在银行间市场开展同业存单发行与投资交易;4.牵头组织或配合同业存单客户的营销与维护,共同做好同业存单的发行工作;5. 根据监管要求进行发行信息披露工作;6. 其他同业存单相关的管理工作。

(三)计划财务部1.负责制定同业存单发行及投资交易的相关核算办法,开设相关会计科目;2.在规定时间内配合金融市场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做好披露本行财务报表等信息工作;3.负责同业存单的付息兑付工作。

(四)运营管理部1.负责落实同业存单发行及投资交易的会计核算工作并做好账务处理;2.负责同业存单的登记托管及清算结算相关工作。

(五)风险管理部负责牵头同业存单业务的风险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分行职责配合总行做好客户推荐和营销工作,确保本行同业存单的顺利发行和客户资金的稳定。

金融会计同业往来业务的核算

金融会计同业往来业务的核算

拆出资金1302
拆入资金2003
4、科目设置
‘ 拆放同业’
和 ‘同业拆入 ’
2合1
“拆放金融性公司 和 金融性公司拆入”
5、帐务处理 拆借资金时
拆出 余额 归还 归还
拆入
余额
1)拆入行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拆入资金
2)拆出行
借:拆出资金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归还拆借资金时
1)拆入行 归还拆借资金 借:利息支出(金融机构往来支出)----同业 往来利息支出户 借:拆入资金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2)拆出行 收到拆借资金
例子
再或转贴现时(新准则下)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002375
贷:贴现负债-转贴现—利息调整 2375
贷:贴现负债-转贴现—面值 1000000
应付贴现利息=1000000(1+5÷12*3%)×60/360*6%=10125 实际得到金额=1000000(1+5÷12*3%)- 10125= 1002375


3、再贴现贷款:贴现票据的再贴现,贴现期不超过6个月, 要付息,填写再贴现凭证。应设置“贴现负债(2021)”科 目 (1)再或转贴现时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实际获得资金)
贴现负债-转贴现—利息调整 贷:贴现负债-转贴现—面值(或再贴现)
金融会计制度: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实际获得资金)

例子
在会计准则下: 借:贴现资产-面值 1000000 贷:贴现资产-利息调整 3368.75 活期存款----客户A 996131.25

例子
再或转贴现时,在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下分录为: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002375 金融机构往来支出---与人行 往来利息支出 10125 贷:再贴现 1012500 应付贴现利息 =1000000(1+5÷12*3%)×60/360*6%=10125

银行同业存单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同业存单业务管理办法

xx银行同业存单业务管理办法xx总发〔xx〕217号,xx年7月7日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行同业存单业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银行间市场同业存单发行交易规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同业存单是指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以下简称存款类金融机构)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上发行的记账式定期存款凭证,是一种货币市场工具。

存款类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金融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同业存单业务包括本行发行同业存单、投资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同业存单以及同业存单的质押回购业务。

第二章部门职责与分工第四条总行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议确定本行同业存单年度发行计划。

第五条总行金融市场集体评审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议确定同业存单投资额度和风险限额。

第六条总行金融市场部主要负责:(一)制定同业存单业务相关的管理办法;(二)申请同业存单投资相关的同业信用额度;(三)牵头发行同业存单;(四)投资同业存单和办理同业存单质押回购业务;(五)同业存单业务交易凭证的保管。

第七条总行风险管理部(法律与合规部)主要负责:(一)牵头制定同业存单业务相关的风险限额,并对风险限额进行监控;(二)对同业存单业务的合规情况进行审查;(三)对同业存单业务的相关合同文本等进行审查。

第八条总行运营管理部主要负责:(一)同业存单业务的资金清算、账务处理;(二)到期兑付同业存单本息。

第九条总行会计结算部主要负责制定本行同业存单业务相关的会计核算政策。

第十条总行稽核监察部主要负责对同业存单业务进行内部审计及后评价工作。

第三章业务管理第十一条同业存单年度发行计划由总行金融市场部制定并提交本行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决议通过后,上报中国人民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同业存单发行时需确保本行已与同业拆借中心联网,并配备熟悉同业存单发行流程和发行系统的专业人员。

银行会计(商业银行会计学)—同业往来的核算

银行会计(商业银行会计学)—同业往来的核算

同业往来的核算一.异地跨系统转汇的核算(一)、“先横后直”的核算1、汇出行的核算。

借:活期存款—汇款人户贷:同业存放款项—转汇行存款户或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转汇行为人民银行)2、转汇行的核算。

借:存放同业款项—汇出行存款户贷:联行存放款项—汇入行存款户如转汇行为人民银行则借:××银行存款—汇出行户贷:电子联行往账3、汇入行的核算。

借:存放联行款项—转汇行存款户贷:活期存款——收款人户如汇入行收到人行联行来账清单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贷:活期存款——收款人户(二)“先直后横”的核算1、汇出行的核算。

借:活期存款——汇款人户贷:联行存放款项——转汇行存款户2、转汇行的核算。

借:存放联行款项——汇出行存款户贷:同业存放款项——汇入行存款户3、汇入行的核算。

借:存放同业款项——转汇行存款户贷:活期存款——收款单位户(三)、“先直后横再直”的核算1、汇出行的核算。

借:活期存款——汇款人户贷:联行存放款项2、与汇出行同系统的双设机构地区银行的核算。

借:存放联行款项贷:同业存放款项3、与汇入行同系统的双设机构地区银行的核算。

借:存放同业款项贷:联行存放款项4、汇入行的核算。

借:存放联行款项贷:活期存款——收款人户二.同业拆借的核算会计科目:拆放同业,资产类科目,由拆出行使用。

同业拆入,负债类科目,由拆入行使用。

(一)1、拆借时的核算:拆出行拆放资金,会计分录为:借:拆放同业——××行贷款户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拆入行拆入资金,会计分录为: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贷:同业拆入——××行户中央银行办理转帐,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拆出行贷:××银行存款——拆入行2、拆借资金归还时的核算:拆入行归还拆借本息:借:同业拆入——××行户金融企业往来支出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拆出行收到归还拆借本息时: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贷:拆放同业——××行户金融企业往来收入中央银行办理转帐:借:××银行存款——拆入行贷:××银行存款——拆出行(二)异地同业拆借的核算1、拆借时的核算:拆出行拆放资金:借:拆放同业——××行贷款户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拆出行的开户行中央银行的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拆出行户贷:联行存放款项拆入行开户的中央银行会计分录为:借:存放联行款项贷:××银行存款——拆入行户拆入行拆入资金: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贷:同业拆入——××行户2、拆借资金归还时的核算拆入行归还拆借本息:借:同业拆入——××行户金融企业往来支出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拆出行收到归还拆借本息时: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贷:拆放同业——××行户金融企业往来收入拆入行开户行(中央银行)的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拆入行户贷:联行存放款项拆出行的开户行(中央银行)的会计分录为:借:存放联行款项贷:××银行存款——拆出行户。

财务管理之存款业务的核算

财务管理之存款业务的核算
章存款业务的核算
本章概述
第一节 存款业务概述 第二节 单位存款业务的核算 第三节 个人储蓄存款业务的核算
第一节 存款业务概述
一、商业银行存款种类 二、商业银行结算帐户的种类、使用与管理 三、会计科目设置
一、商业银行存款种类
吸收存款的业务,是商业银行接受客户存入的货币 款项,存款人可随时或按约定时间支取款项的一种 信用业务。
贷:吸收存款—定期存款—××单位
例题3.
某公司同年向泰兴工行申请定期存款80000元,存 期为1年,利率8%。则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活期-××公司80000 贷:吸收存款-定期-××公司80000
(3)同城他行存入 其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其他应付款—同城交换户 借:其他应付款—同城交换户
借:库存现金
贷:吸收存款——××存款户
2.开户后增加活期存款
(1)现金存入增加时 借: 库存现金
贷:吸收存款——存款户 (2)转账增加存款时: A.收、付方都在同一银行开户: 借:吸收存款——付款人户
贷:吸收存款——收款人户 B.付款人在同城他行开户时: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吸收存款——收款人户
(1)余额表计息法
该方法适用于存款余额变动频繁的存款账户。每日不论余额 是否变动,均需将当日最后余额抄到余额表内,每10天小计1 次。会计分录
借:利息支出——活期存款利息支出户 贷:吸收存款——××单位
(2)账页计息法
该方法适用于存取款次数不多的存款户。采用这种方 法。当发生资金收付时,按上次最后余额乘以该余额 的实存日数即为积数,并直接填入账页上的“日数” 和“积数”栏内,日数的计算是从上一次记账日期算 至本次记账日期的前一日为止。如更换账页,应将累 计积数过入新账页第一行的上半栏内,待结息日营业 终了,再计算出本季的累计天数和累计积数,乘以日 利率即得出应付利息。

村镇银行单位存款业务会计核算办法模版

村镇银行单位存款业务会计核算办法模版

单位存款业务会计核算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村镇银行单位存款业务的管理,规范单位存款业务的核算手续和业务操作,根据《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村镇银行单位存款业务的会计核算。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单位存款按期限划分为单位活期存款(单位活期存款、单位同业存款)、单位定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和单位协议存款)。

第二章会计科目设置第四条会计科目设置1、会计科目按资金性质、业务特点、经营管理和核算要求设置,并对会计科目统一编号。

各级科目和明细账户的设置及核算内容由**村镇银行总行统一规范,分行、直属支行不得随意更改。

发生会计科目变更时,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新、旧科目的结转。

如变更发生在年度期间,通过会计分录结转;变更发生在年度终了,采用新旧科目结转对照表方式办理结转。

2、存款会计科目分为:单位活期存款科目、单位定期存款科目、单位通知存款科目。

3、其它会计科目分为:应付利息科目、资金清算应付款科目、久悬未取款科目、同城交换清算科目、异地通汇往账科目、异地通汇来账科目、手续费收入科目、利息支出科目。

第三章会计核算手续第五条单位活期存款的会计核算手续1、存入时的会计核算存款单位存入款项时,应提供存入款项的现金存款单或他行转账凭证和进账单,经办行审核无误并收妥款项后按实际发生额入账。

会计分录:现金存入时借:现金贷:单位活期存款--XX账户转账存入时借:同城交换清算或其他相关科目贷:单位活期存款--XX账户2、支取时的会计核算存款单位支取款项时,应提供支取款项的现金或转账凭证,经办行审核无误记载付款人账户。

会计分录:现金支取时借:单位活期存款--XX账户贷:现金转账支取时借:单位活期存款--XX账户贷:同城交换清算或其他相关科目3、销户时的会计核算存款单位销户时,应与开户行核对存款账户余额,无误后,将剩余重要空白凭证交回。

银行会计核算基本办法

银行会计核算基本办法

ⅩⅩ银行会计核算基本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Ⅹ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是本行会计核算工作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其他会计工作管理办法的基本依据。

本行在各项经济业务活动中办理会计事务,应遵循本办法。

第三条 本行会计具有核算职能和监督职能。

核算职能是指对本行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进行计算、分类、记录、汇总、分析,提供具有准确性、完整性、连续性、综合性的会计信息。

监督职能是指以会计法规、制度为依据,对已经进行、正在进行或即将进行的会计业务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评价和监督。

第四条 本行对营业部、各支行(以下简称各支行)所有会计工作负有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的职责。

各支行会计核算工作应当遵循本行的会计准则和规定。

第五条 本行各级核算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二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1 —第六条 本行各级核算单位应根据会计核算和管理要求设置会计机构,聘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会计人员并聘任会计主管。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会计人员应建立健全准入、退出机制,并逐步实行会计主管总行委派制。

机构撤销、合并、分设或改变隶属关系,应及时办妥会计第七条 机构业务交接。

第八条 各支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更换必须征得本行会计部门同意,会计人员调入、调离会计机构必须征得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同意。

第九条 会计机构应按照效率和控制的原则,科学合理的设置会计工作岗位,配足会计人员,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相应的奖惩制度。

第十条 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任职资格证书,持证上岗,每年必须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岗位培训和接受会计人员再教育。

会计人员工作岗位要有步骤的进行轮换。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上级会计部门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银行同业统一授信管理办法 模版

银行同业统一授信管理办法 模版

银行同业统一授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防范和控制本行同业交易对手和债务人信用风险,促进同业业务健康发展,根据《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实施统一授信制度指引(试行)》和《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同业统一授信,是指本行在对同业客户各类风险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确定对该客户的授信额度,并加以集中统一控制的风险管理制度。

授信额度是本行为单一同业客户确定并进行统一控制的授信限额。

第三条同业统一授信的对象为具备单一法人资格的国内外银行类金融机构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

其中,银行类金融机构包括:(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二)在境外注册的外资商业银行机构(包括在香港、台湾、澳门地区注册的商业银行机构)。

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包括:(一)保险公司;(二)证券公司;(三)基金管理公司;(四)信托公司;(五)财务公司;(六)金融租赁公司;(七)其他境内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

组织结构为总分公司制的客户视同单一法人客户进行管理。

第四条同业统一授信的业务为本行对单一同业客户开展的、须本行承担信用风险的表内外、本外币业务。

包括但不限于:(一)资金业务。

存放同业、拆放同业、买入返售业务、同业借款、同业投资、同业存单、一般金融债券投资(非政策性银行)、次级债券(债务)投资(非政策性银行)、债券借贷、同业代付、金融衍生交易。

(二)贸易融资类业务。

自营福费廷、国际保理、信用证议付、代开信用证、转开保函、同业保兑。

(三)票据业务。

票据转贴现、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四)其他同业业务。

纳入同业统一授信管理的业务,不包括同城资金清算结算和代管金库等非交易目的的业务。

第五条同业统一授信的基本原则。

(一)统一授信原则。

同业统一授信应贯彻授信主体、形式、币种、对象统一原则,即对同一客户提供的所有币种、所有形式的表内外授信业务均应统一纳入同业授信范畴,并由本行有权审批机构统一审批,不得多头授信,也不得对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同业客户分支机构单独核定授信额度。

银行人民币个人存款业务会计核算办法模版

银行人民币个人存款业务会计核算办法模版

银行人民币个人存款业务会计核算办法模版银行人民币个人存款业务会计核算办法模版一、前言银行是金融系统中的主要机构之一,其主要业务包括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资金清算和支付、外汇兑换等。

其中,个人存款业务是银行业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银行在进行个人存款业务时,需要进行会计核算,以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文旨在介绍银行进行人民币个人存款业务会计核算的办法,为银行的业务操作提供指导。

二、会计基础1. 会计主体及账户银行是一个独立的会计主体,与客户的资产和负债账户分开进行记录。

银行按照不同的账户类型,开立不同的账户类型,包括储蓄存款账户、定期存款账户、活期存款账户等。

银行在开立账户时,需要记录客户姓名、账户类型、账户余额、交易记录等。

2. 会计原则银行进行个人存款业务时,需要遵循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包括货币计量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一致性原则、真实性原则、审慎性原则等。

货币计量原则:银行经济活动中的资金全部以货币形式进行计量。

权责发生制原则:银行经济活动应当按交易发生的时间,确认收入和支出,即按交易涉及的权利和责任的发生作为确认收入和支出的依据。

一致性原则:银行应当在不同时间进行的相同或类似的经济活动中,保持会计处理的方法和程序的一致性。

真实性原则:银行进行会计核算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反映经济活动的实质和结果。

审慎性原则:银行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依据经济活动的实质和风险,进行合理的计量、计价和以后的矫正。

三、会计核算1. 存款业务会计核算(1) 银行开立存款账户时,应当确认相应的存款余额。

其中,储蓄存款、定期存款、活期存款应当分别进行记录。

(2) 银行对存款账户按年利率计算利息。

利息为应计利息,年末时进行结转,记入利息收入。

(3) 存款账户的存取款操作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录,确认存款账户余额的减少或增加。

(4) 银行需对存款账户进行清查。

在清查过程中,需要对存款账户进行确认,记录缺失和盈余的存款。

同业存单会计核算规则

同业存单会计核算规则

同业存单会计核算规则
好呀,以下是为您撰写的《同业存单会计核算规则》:
同业存单会计核算规则
嘿,朋友们!今天咱们来好好唠唠同业存单的会计核算规则,这可
重要着呢!
先说说啥是同业存单哈。

简单说,同业存单就是存款类金融机构在
全国银行间市场上发行的记账式定期存款凭证。

那为啥要有会计核算
规则呢?这就好比咱们过日子得把账算清楚,不然可就乱套啦!
在会计核算这块,允许的操作有这些:咱得把同业存单按照它的实
际情况准确地记录在账上。

比如说,它的面值、利率、期限啥的,都
得写得明明白白。

还有哦,得根据市场的变化,及时调整它的价值。

比如说利率波动了,咱就得重新算算这存单值多少钱。

但是呢,有些事儿可坚决不能干!比如说,可不能瞎估摸它的价值,得有真凭实据,按照规定的方法来算。

也不能随随便便改它的信息,
那会出大乱子的!
举个例子哈,如果有个同业存单,面值 100 万,利率 5%,期限 1 年。

咱们就得老老实实按照这些数字来核算,不能说“哎呀,我觉得它
应该值 120 万”,这可不行!
那为啥要这么严格呢?您想想,要是核算不准确,那咱们对自己的
财务状况能清楚吗?银行的资金管理能不出问题吗?所以啊,这规则
必须得遵守,一点儿都不能马虎。

总之呢,同业存单的会计核算规则就是咱们的“定海神针”,只有严
格遵守,才能保证咱们的账目清晰,金融业务稳稳当当。

咱们可不能
嫌麻烦,得认认真真对待,这样才能在金融的大海里稳稳航行,您说
是不是这个理儿?
希望大家都能把这些规则牢记在心,让咱们的金融工作顺顺利利的!。

银行会计第八章同业往来的核算

银行会计第八章同业往来的核算
第三节 跨系统汇划款项的核算
跨系统汇划款项金额在50万元以下,通过商业银行转汇。50万元以上的通过央行转汇。 “先横后直”的转汇方式 “先直后横”的转汇方式 “先直后横再直”的转汇方式
先横后直
1、适用范围 2、程序: 3、核算
汇出行(工行)A地
转汇行(建行)A地
汇入行(建行)B地
同城票据交换
联行往来
约定使用 本行提出票据,通过“存放同业款项” 本行提入票据,通过“同业存放款项”
按规定每10天清算1次,于旬后3日内办理,指定一方为主动清算银行。
1
同业存放款项余额>存放同业款项余额,应付资金
2
借:同业存放款项
3
贷:存放同业款项
4
存放中央银行准备金存款
5
同业存放款项余额<存放同业款项余额,应收资金
6
借:同业存放款项
7
存放中央银行准备金存款
8
贷:存放同业款项
9
四、同业往来差额的清算
第二节 同业拆借的核算
同业拆借的概念及规定 账户设置 同业拆借的会计处理
一、同业拆借的概念
同业拆借指跨系统的各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之间临时融通资金的一种短期借贷行为。 一般规定: 主体,具有法人资格的银行和非银行机构。 分为同业头寸拆借和同业短期拆借。期限分别为7天和7天以上4个月以内。 不能用现金方式进行直接拆借。 拆出资金的范围只限于交足存款准备金和留足备付金后剩余的款项。
三、同业拆借的会计处理
拆入行的处理
01
拆入资金
02
借:存放中央银行准备金存款
03
贷:同业拆入(金融性公司拆入)
04
归还资金
05
借:同业拆入(金融性公司拆入)

核算方法的银行会计范文.docx

核算方法的银行会计范文.docx

核算方法的银行会计范文一、综合柜员制度广泛实施所谓的综合柜员制度,首先是在银行的柜面业务高度电子化的基础之上进行的,前台人员取消业务分界的形式,原来银行中单人临柜综合处理单位和以个人名义进行的取存款、转账等业务的一种劳动上的组合模式。

在电算化普及之前的手工操作环境中,银行中特定的柜面服务人员的分工是固定的,这些人工固定的工作人员各自管理各自负责的单位的各种经济业务,控制账面上的存款、再进行相关信息的记载,银行中不同的柜面之间的会计人员之间的信息都是封闭的。

但是在电算化的条件下,逐渐出现了综合柜员制度,各大银行都对自家的业务系统进行了全面的改造,相继开发出能够处理各种业务的综合型的业务系统。

在这种新型的工作模式下,前台工作人员就可以根据业务的交易代码,在系统的相关提示之下,非常轻松地进行业务办理。

但是这个轻松地业务办理过程中必须有一定的监控措施的保障,并且在工作中如果出现特殊的业务须通过刷卡的方式取得后台的授权。

这种新型的综合柜员制度具有操作简便、工作责任明确、劳动组合等多种优点,并且已经在西方的商业银行中证实了其科学有效性,因此逐渐被国内广大银行采纳。

二、银行会计基本核算方法的特点1.会计科目。

会计科目指的是对于会计对象进行进一步分类的标志或者项目。

会计科目为财务报表的编制提供了便利条件,并且成为会计人员设置账户和登录账簿的依据。

虽然在非银行企业中,基本上不使用大量的共同类科目和表外科目,但是在银行会计中却大量使用了共同类科目和表外科目。

在会计的科目中,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损益类会计科目在大多数的企业会计核算中都会用到,但是针对银行等的少数的金融企业设置的共同类的会计科目涉及面很少,在一般的企业中很少涉及到。

此外,在银行中大多都设置有表外科目进行核算方法,为的是准确反映银行在其经营活动中将来可能发生的,或者导致银行可能在未来的某个时期发生经济损失的不确定性的因素以及其他方面的不影响会计报表相关科目的业务。

《金融企业会计》第3章 人民币存款业务的核算

《金融企业会计》第3章 人民币存款业务的核算

第1节 存款业务概述
(四)网上银行开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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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用户申请开办网上银行对公业务时,需填写一式二联《银行 网上银行服务对公客户申请表》、一式两份《银行网上银行服务协议 (企业)》,交给受理行。集团用户申请开办网上银行集团服务功能 时,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授权通知书》一式四份,交给受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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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存款业务概述
“吸收存款”科目
支付的存入资金利息,借记“应付利息”科目,贷记“吸收存 款”科目。
支付的存款本金,借记“吸收存款——本金”科目,贷记“存 放中央银行款项”、“库存现金”等科目,按应转销的利息调整 金 额 , 贷 记 “ 吸 收 存 款 —— 利 息 调 整 ” 科 目 , 按 其 差 额 , 借 记 “利息支出”科目。
17/158
第1节 存款业务概述
“利息支出”科目
资产负债表日,商业银行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 利息费用金额,借记“利息支出”科目,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 应付未付利息,贷记“应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 “吸收存款——利息调整”等科目。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 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
1 利息计算的范围
根据现行规定,商业银行吸收的存款,除财政性存款和被法院 判决为赃款的冻结户存款等有特殊规定的款项外,吸收的其他各 种存款均应按规定计付利息。
第2节 单位存款业务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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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利息计算的有关规定
单位活期存款按日计息,按季结息,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分 段计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结出的利息于结息日次 日入账。
银行为存款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应与存款人签订银行结算账 户管理协议,自开立之日即可办理收付款业务。

银行人民币单位存款业务会计核算办法模版

银行人民币单位存款业务会计核算办法模版

xx银行人民币单位存款业务会计核算办法为规范我行人民币单位存款业务会计核算,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及《xx银行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我行人民币单位存款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业务定义本办法所称的人民币单位存款,是指企业、事业、机关、部队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客户在我行办理的人民币存款(以下简称单位存款)。

单位存款主要包括单位活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单位通知存款等,其中:单位活期存款是指单位客户在我行开立账户并存入资金,办理不约定期限,可随时进行转账、存取等结算并按期给付利息的存款。

单位定期存款是指单位客户在我行开立账户并存入资金,由我行出具存款凭证(电子渠道办理的,则无需出具),办理约定期限、利率,到期支取本息的存款。

单位通知存款是指单位客户在我行开立账户并存入资金,由我行出具存款凭证(电子渠道办理的,则无需出具),办理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一定时间通知我行并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的存款。

二、基本规定(一)单位客户办理单位存款业务应按照监管部门及我行有关规定开立相应的单位存款账户。

(二)单位存款应按照监管部门及我行有关规定进行计结息。

(三)单位定期存款存期可分为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五年等,起存金额为1万元,单位定期存款允许提前支取。

(四)单位通知存款按照提前通知期限不同,分为一天单位通知存款和七天单位通知存款,单位通知存款的起存金额为50万元,需一次性存入,可一次或分次支取,每次最低支取额为10万元。

(五)单位定期存款和单位通知存款支取时,应按原留存的资金划入凭证所载路径将存款资金划回,对于原划入资金的结算账户发生变更、注销的,客户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经审核无误后将存款资金划入其基本存款账户。

三、主要会计处理(一)单位活期存款的处理1.单位活期存款账户的开立柜台经办人员审核单位客户提交的结算账户开户资料无误后,按照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开立相关要求为其办理开户手续,并预留印鉴,会计分录为:付:607重要空白凭证-30空白印鉴卡收:617使用中及作废印鉴卡-01使用中印鉴卡2.单位活期存款的存入单位客户存入款项时,柜台经办人员审核无误后进行入账处理(电子渠道由系统根据预设规则进行检验),会计分录为:借:110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贷:211单位活期存款-01企业活期存款等3.单位活期存款的支取单位客户支取款项时,柜台经办人员审核无误后进行支取处理(电子渠道由系统根据预设规则进行检验),会计分录为:借:211单位活期存款-01企业活期存款等贷:110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4.单位活期存款的匡息核心业务系统每日自动对单位活期存款进行匡息,会计。

银行人民币同业存款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人民币同业存款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xx银行人民币同业存款业务操作规程第一条为规范统一我行人民币同业存款(同业存放、存放同业)业务的管理、降低操作风险、提高业务操作效率,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相关政策,根据《xx银行人民币同业存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我行总行金融市场部与同业机构之间办理的人民币同业存款业务。

第三条业务操作流程(一)同业存放1、业务经办机构根据业务需求填写《xx银行同业存款业务审批表》提交相关人审批人员审批(附件一);2、审批流程通过后,与交易对手协商开户事宜。

(1)原则上使用我行内部过渡账户作为吸收同业存款账户,账户信息如下:户名:其他应付过渡性款项账号:727010163599000139开户行:xx银行营业部大额行号:313424072004(2)如交易对手要求使用本机构名称作为同业存款账户的户名,经办机构填写《内部联系单》(附件二)提交总行营业部(或清算中心)开立内部过渡户,开户所需资料等参照公司账户开户流程。

(3)如交易对手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作为同业存款账户的,业务经办机构按我行公司客户一般账户开户流程进行操作。

3、在业务流程审批通过,同业存款账户开立后,业务经办机构与交易对手签署《人民币同业存款合同》(附件三),如使用其他版本合同,需将相关合同按《xx银行法律性文件审查表》(附件四)提交我行法律与合规部审查通过;4、交易对手将同业存款划至我行后,业务经办机构根据同业存款相关合同约定为交易对手开立单位定期开户存款证实书,业务经办机构做好业务台账登记,证实书等重要凭证的交接手续;5、同业存款到期前业务经办机构及时提醒相关交易对手将单位定期开户存款证实书送达我行,总行营业部(或清算中心)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相关合同文件中约定的时间、利率及回款途径等办理账户销户、资金划转手续;(二)存放同业1、业务经办机构首先应对交易对手准入资格进行审查,内容包括:(1)应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外部监管机构相关规定具备办理相关融资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2)交易对手已经在我行授信,交易金额在该机构可使用授信额度内,初审时需交易对手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及资料:①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②金融许可证正本复印件;③经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④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税、地税);⑤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2、业务经办机构根据业务需求填写《xx银行同业存款业务审批表》提交相关人审批人员审批(附件一);3、审批流程通过后,交易对手应为我行开立用于存放同业存款账户,户名必须为;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名称,不允许我行存放同业存款划至非我行名称账户中;4、业务经办机构与交易对手签署《人民币同业存款合同》(附件三),原则上使用我行同业存款合同版本进行签署,如交易对手确需使用其他版本的,经办机构应将相关合同按《xx银行法律性文件审查表》(附件四)提交我行法律与合规部审查通过;合同签署完成后,交易对手需将已盖章的合同原件或复印件送达我行经办机构;5、总行运营管理部(或清算中心)根据业务经办机构的业务审批表、《人民币同业存款合同》原件或复印件,按照合同约定将款项划至我行在交易对手开立的同业存款账户上;6、存放同业款项划至交易对手后,应及时与对方沟通为我行开具单位定期开户存款证实书,可先将证实书复印件以传真或扫描方式发送业务经办机构确认,随后将证实书原件送达业务经办机构并妥善保管;7、在存放同业存款到期前,业务经办机构应及时将单位定期开户存款证实书和同业存款账户销户所需其他资料送达交易对手,做好存放同业存款的收回工作;第四条档案管理一、业务经办机构负责同业存款的档案管理,并确保资料归档的规范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村镇银行单位存款业务会计核算办法模版

村镇银行单位存款业务会计核算办法模版

村镇银行单位存款业务会计核算办法模版村镇银行单位存款业务会计核算办法模版一、前言村镇银行是我国银行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单位存款业务是村镇银行的主要业务之一,对于完善村镇银行业务结构、提高村镇银行业务质量、增强村镇银行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单位存款业务会计核算办法是规范村镇银行单位存款业务会计核算的一项重要制度。

本文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对村镇银行单位存款业务会计核算办法进行了总结和归纳,制定了一份较为完整的办法模板。

二、单位存款业务的会计处理村镇银行在开办单位存款业务时,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和制度进行会计处理。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开户手续的会计处理村镇银行在为单位开户时,需要进行开户手续。

具体的会计处理如下:(1)开户许可证:开户许可证应当以凭证的形式记入村镇银行的账簿。

开户许可证应当注明单位的名称、单位的性质、单位的地址、开户日期、存款的金额和存款种类等信息。

(2)账户簿:村镇银行应当为单位开立账户簿,记录单位存款的相关信息。

应当将账户簿视为村镇银行的合法会计记录,应当对其进行定期的审核和审计。

(3)签名卡:签名卡应当视为村镇银行的合法会计记录之一,应当进行记录和保管。

2、单位存款收入的会计处理村镇银行收到单位存款后,应当按照相关的规定和制度进行会计处理。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收据:村镇银行应当为单位出具收据,并在收据上注明收款的金额、日期以及存款种类等相关信息。

收据应当视为村镇银行的合法会计记录,应当对其进行定期的审核和审计。

(2)记账凭证:村镇银行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制度,制作记账凭证,并在凭证上注明收款的金额、日期以及存款种类等相关信息。

3、单位存款支出的会计处理村镇银行在处理单位存款支出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制度进行会计处理。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提款单:提款单应当视为村镇银行的合法会计记录之一,应当进行记录和保管。

提款单应当注明提款单位的名称、账户名称、账号、出款凭证编号以及提款的金额、日期等相关信息。

同业间存放款项的核算_金融企业会计(第2版)_[共2页]

同业间存放款项的核算_金融企业会计(第2版)_[共2页]

163 金融机构往来的核算第六章转账后将另一联特种转账借方传票交再贴现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收到中央银行从其存款户中收取再贴现票款的通知(特种转账借方传票)审核无误后,进行账务处理。

其会计分录编制如下。

借:贴现负债—面值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准备金存款如存在利息调整,应同时予以结转。

商业银行应继续向贴现申请人追索票款,先从其存款账户中收取,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其不足支付部分作为逾期贷款处理。

其具体核算已在第五章第五节票据贴现的核算中阐述。

【例6-10】 接【例6-9】,7月5日中央银行作为收款人收款,假定付款人为在本城交通银行某机构开户的甲公司,承兑行为甲公司的开户行。

则中央银行的会计分录编制如下。

借:交通银行准备金存款—承兑行 200 000贷:再贴现—交通银行再贴现 200 000 再贴现申请人行(交通银行)会计分录编制如下。

借:贴现负债—面值 200000 贷:贴现资产—面值 200 000 假若当初贴现的是商业承兑汇票,在该商业汇票到期后,中央银行作为收款人向付款人收款时,未能收到商业汇票款,则中央银行的会计分录编制如下。

借:交通银行准备金存款—再贴现申请行 200 000贷:再贴现—交通银行再贴现 200000 再贴现申请人行(交通银行)会计分录编制如下。

借:贴现负债—面值 200 000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准备金存款 200000第三节商业银行之间往来的核算商业银行之间往来是指各商业银行由于办理同城票据结算、异地汇划款项、相互资金的拆借及转贴现等所引起的资金往来。

商业银行之间的资金往来通过“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账户、“存放同业”账户、“同业存放”账户、“拆出资金”账户和“拆入资金”账户等进行结算。

一、同业间存放款项的核算(一)会计科目的设置1.“存放同业”科目该账户属于资产类科目,核算商业银行存放于境内、境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款项。

商业银行存放于中央银行的款项,在“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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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银行办法
为规范我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及《xx银行人民币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行人民币同业存单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业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人民币同业存单(以下简称同业存单),是指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上发行的记账式定期存款凭证,是一种货币市场工具。

本办法所称的人民币同业存单发行,是指我行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上面向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员、基金管理公司及基金类产品发行同业存单。

本办法所称的人民币同业存单投资、交易做市,是指我行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上投资或买卖其它存款类金融机构发行的同业存单。

二、科目设置
(一)设置“254发行同业存单”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我行发行同业存单的情况。

本科目下子目设置如下:
1.“01同业存单面值”,用于核算和反映我行发行同业
存单的面值情况。

本子目属于负债类科目,按内部账核算,余额反映在贷方,在资产负债表中归属于“已发行债务凭证”项目。

2.“02同业存单折溢价”,用于核算和反映我行发行同业存单的面值与实际发行价格(不包含利息)之间的差额及其摊销情况。

本子目属于负债类科目,按内部账核算,余额借贷双向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归属于“已发行债务凭证”项目。

(二)设置“271-07应付同业存单利息”子目,用于核算和反映我行匡计的分次付息一次还本同业存单的应付利息情况。

本子目属于负债类科目,按内部账核算,余额反映在贷方,在资产负债表中归属于“应付利息”项目。

(三)设置“457-04同业存单利息支出”子目,用于核算和反映我行发行同业存单所发生的利息支出情况。

本子目属于损益类科目,按内部账核算,余额反映在借方,在损益表中归属于“利息支出”项目。

三、基本规定
(一)我行发行的同业存单,应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计量,并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及摊销折溢价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计入当期损益(利息收支)。

(二)我行通过同业存单投资、交易做市所持有的同业
存单,应按持有目的划分为可供出售类同业存单、持有至到期类同业存单及交易类同业存单,并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四、同业存单发行的主要会计处理
(一)同业存单发行
1.我行同业存单发行成功,收到发行款项并经相关业务部门确认无误后,总行账务处理部门根据发行协议等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1)溢价发行时,会计分录为:
借:110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
贷:254发行同业存单-01同业存单面值
贷:254发行同业存单-02同业存单折溢价
(2)折价发行时,会计分录为:
借:110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
借:254发行同业存单-02同业存单折溢价
贷:254发行同业存单-01同业存单面值
(二)匡计、支付利息及折溢价摊销
1.匡计并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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