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干教师选拔标准及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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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

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

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是学校发展的关键。

为加快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造就一批在教育教学中发挥带头作用的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促进学校的专业建设和科研工作的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与管理原则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评选坚持“德才兼备、公平竞争、坚持标准、择优遴选、确保质量、动态管理,保优汰劣”的原则,原则上每学年考核一次,专业带头人与骨干教师任职期均为三年。

二、评选条件(一)专业带头人评选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治学严谨,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近三年内年度考核有一次为优秀或受到其他专门表彰。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关教学工作4年以上;近三年内获市级及以上教科研成果奖励者,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3、在本专业领域具有坚实而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胜利本专业主干课程的教学任务,能独立系统地讲授两门(不含两门)以上课程,其中一门为专业核心课程。

4、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并且已经担任过或者正在担任本专业的建设工作,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或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技能、动手操作能力,在指导学生参加各类专业知识竞赛、技能竞赛和社会实践等活动中,成绩显著,为学校取得过较高荣誉。

5、能积极更新教学内容,采用新的教学手段和方法;具有熟练应用计算机的能力,能熟练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6、近五年来,在市级及以上刊物至少发表3篇论文,其中一篇必须为本专业领域内的学术论文,并为第一作者;或正式出版本人主编或者参编教材l部以上;或作为主要承担者参加并完成一项地市级以上科研或教研项目。

7、主持创建新办专业或者能主持实验室建设、实训室建设工作。

(二)骨干教师评选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治学严谨,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两年及以上。

学校骨干教师管理办法3篇

学校骨干教师管理办法3篇

学校骨干教师管理办法3篇学校骨干教师管理办法1一、骨干教师选拔标准选拔骨干教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高尚的师德师风,能够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

2. 具备扎实的学科基础和广博的教育知识,能够不断学习和更新教育教学理念,掌握先进的教育教学方法和手段。

3. 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突出的教学成果,能够独立承担教育教学任务,并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4. 具备团队合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学术研究,推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5. 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与学生、家长、同事和领导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

二、骨干教师培训计划针对骨干教师的培训计划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培训目标:提高骨干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学术研究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培养其创新精神和终身学习能力。

2. 培训方式:采取定期培训、学术交流、课题研究和实践锻炼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

3. 培训时间:培训时间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可以采取长期培训和短期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4. 培训考核:对参加培训的骨干教师进行严格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学习成果、教学成果和实践能力等方面。

三、骨干教师职责与权利骨干教师应当承担以下职责和权利:1. 教学职责:承担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制定教学计划和方案,积极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2. 学术职责:参与学校学术研究工作,积极申报和承担各级科研项目,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为学校学科建设和学术发展做出贡献。

3. 管理职责: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为学校制定教育教学改革方案和政策提供建议和支持。

同时,应当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包括组织备课、听课、评课等工作。

4. 权利:骨干教师享有学校提供的特殊待遇和福利,包括优先参加各类培训、学术交流和课题研究等活动,优先获得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和学术资源等。

四、骨干教师考核与评价对骨干教师的考核与评价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考核方式:采取综合考核的方式,包括个人述职、教学成果评估、学术成果评估和同行评价等方面。

幼儿园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制度(三篇)

幼儿园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制度(三篇)

幼儿园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制度是为了提高幼儿园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保证教师队伍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质量而制定的。

下面是一份典型的幼儿园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制度的主要内容:一、骨干教师选拔标准1. 具备优秀的教育教学能力,有相关幼儿教育工作经验;2. 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熟悉幼儿园教育教学大纲;3. 具有较高的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了解幼儿的成长发展规律;4.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5. 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发展潜力。

二、骨干教师选拔程序1. 宣传与申报:幼儿园通过多种渠道宣传骨干教师选拔工作,鼓励教师积极参与。

教师根据选拔标准自愿申报,并提交个人简历和教学成果。

2. 选拔筛选:幼儿园根据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筛选,选择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面试和演讲等环节。

面试由专家组进行评委评分,并结合教师的教学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定。

3. 终审公示:幼儿园对最终入选的骨干教师进行公示,接受幼儿园师生和家长的监督和评议。

三、骨干教师培养计划1. 个别培养:针对入选的骨干教师,幼儿园制定个别培养计划,根据其发展需求和特点,提供个性化指导和帮助,推动其专业能力和教学水平的提高。

2. 集体培养:幼儿园组织骨干教师定期进行集体教研活动,促进教师间的交流和分享,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研究水平。

3. 社会培训:幼儿园鼓励骨干教师参加幼儿教育相关的培训和学习,提供相应的学习机会和经费支持。

四、骨干教师激励措施1. 薪酬激励:对入选的骨干教师给予相应的薪酬奖励,体现其在教育教学中的贡献。

2. 职称晋升:幼儿园将骨干教师的选拔与职称晋升挂钩,通过选拔成为骨干教师的教师可获得教育教学科研类职称的评定机会。

3. 精品课程研发:鼓励骨干教师研发和探索幼儿教育的创新方法和有效教学策略,将其成果推广应用,提高幼儿园的整体教学质量和知名度。

以上是幼儿园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制度的一份典型内容,不同的幼儿园根据自身情况和发展目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骨干教师管理制度(4篇)

骨干教师管理制度(4篇)

骨干教师管理制度是指在学校中对骨干教师进行全面管理的一套制度,旨在提高骨干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推动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提升。

下面将从骨干教师的选拔与培养、管理与评价和激励与发展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骨干教师的选拔与培养1. 骨干教师的选拔标准骨干教师的选拔应以教学能力为核心,同时兼顾教育教学经验、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教师职业道德和学科带头人素养等方面。

选拔标准要科学合理、公平公正,以确保具备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脱颖而出。

2. 骨干教师的培训与提升骨干教师在选拔出来后,学校应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对骨干教师进行专业培训和研修,提升他们的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研究水平。

培训形式可以包括集中培训、专家授课、实践教学、研究讨论等多种方式,以满足骨干教师的个性化需求和专业发展。

二、骨干教师的管理与评价1. 骨干教师的管理学校应设立骨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相关教研组长组成,负责对骨干教师的管理和指导。

领导小组要根据骨干教师的特点和需求,制定骨干教师工作计划,并对其进行跟踪和检查,确保其工作顺利进行。

2. 骨干教师的评价对骨干教师的评价应该全面客观,并结合教育教学实际。

评价指标可以包括教学质量、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师德师风等方面。

评价过程应统一管理、科学公正,对骨干教师的工作进行及时反馈,为其进一步发展提供有针对性的支持和指导。

三、骨干教师的激励与发展1. 骨干教师的激励机制学校应建立骨干教师的激励机制,通过加强激励手段,激发骨干教师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激励手段可以包括薪酬激励、荣誉称号、职称晋升、学术交流和培训机会等方式,旨在为骨干教师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和福利待遇,增强其归属感和满意度。

2. 骨干教师的发展通道学校应为骨干教师提供广阔的发展通道,鼓励他们参与学术研究、教师培训、政策制定等工作,提升其专业影响力和学术地位。

此外,学校还应尊重骨干教师的专业选择,支持他们在教研、教学和学科竞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并给予相应的资源和支持。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认定、奖励办法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认定、奖励办法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认定、奖励办法学校骨干教师的培养、认定和奖励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旨在提升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学校教育教学的水平。

下面是一种可能的学校骨干教师培养、认定、奖励办法,供参考:一、培养1.选拔标准:骨干教师应具备以下特点:教学实力强,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对教育教学有独特见解,具备一定的课题研究能力和教研能力;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深受学生和家长的尊敬。

2. 培训计划:学校应制定骨干教师培训计划,包括教学方法培训、学科知识培训、教育教学理论培训等。

培训内容应与学校的教育教学目标和需求相结合。

3. 培训措施:学校可以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培训,如集中培训、轮岗交流、参加学术会议等。

此外,还可以邀请外部专家开展专题培训或指导。

二、认定1. 评选条件:学校可以根据培养计划的要求,制定骨干教师的认定标准。

一般包括教学水平、教育教学成果、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评价指标。

2.评选程序:学校应设立评选委员会负责组织评选工作。

评选程序应为公开、公正、透明,并充分听取教师的意见和建议。

3.认定证书:学校应制定骨干教师认定证书,并依照一定程序对合格的骨干教师进行认定,并颁发认定证书。

三、奖励1.荣誉称号:学校可以设立一些荣誉称号,如“优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对认定的骨干教师予以表彰。

2.奖励待遇:对于认定为骨干教师的教师,学校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待遇,如提高薪水、提供升职机会、提供优先参与专业发展项目等。

3.培养计划支持:学校可以向骨干教师提供特殊的培养计划支持,包括学术交流、研究项目拨款等。

以上是一种可能的学校骨干教师培养、认定、奖励办法,具体实施时应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学校可以结合教师队伍建设的需求,制定出更为科学和有效的办法,以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骨干教师选拔及考核管理办法

骨干教师选拔及考核管理办法

xx学院骨干教师选拔及考核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版)培养高素质“双师型”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是提升学院核心竞争力的根本途经。

为加强学院的师资队伍建设,打造一支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教学团队,选拔一批具有良好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的骨干教师,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中的示范作用,不断优化教师队伍,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提高办学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骨干教师资格的申请条件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风师德和敬业精神,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实践能力,有明确的发展方向,并富有创新精神,近三年年度工作考核称职以上。

3.评选范围(满足以下任一条):(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教学一线或教学管理工作五年(含五年)以上的专兼职教师。

(2)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且获取学位后在教学岗位上从事教学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的专职教师。

(3)具有三年行业经历背景,且从事教学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的专职教师。

第二条骨干教师的认定标准1.教学工作(1)教学工作量满足学院额定工作量要求,两年内无教学事故。

(2)从事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教学的教师,要系统担任过2门以上课程的全部讲授工作。

从事基础课和公共课教学的教师至少担任2门课程的全部讲授工作,其中一门为基础主干课,另一门可以为课程实践指导、大学生社会实践指导、顶岗实践管理、竞赛指导、就业指导教育等素质课程。

(3)教学质量较高,近三个教学年度内每年教学质量测评分均为良好以上。

2.产学研工作(满足以下任意两条)(1)近两年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刊物发表与所从事专业(或高职教育理论)有关的学术论文四篇;或者在核心期刊发表专业论文两篇(北京大学2008年版),以见刊时间为准。

(2)近两年正式出版本专业的专著、教材、教学参考书,且本人是副主编以上,以出版时间为准。

(3)近两年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三)参与市级以上教改项目(已立项),并取得阶段性成果或者通过鉴定;(4)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近两年,获院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二名),获得市级科研或教学成果奖励(参与者排名前三名)、国家级科研或教学成果奖励(参与者排名前五名)。

2023-2024学年学校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

2023-2024学年学校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

学校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一、评选条件1. 基本资格:参选教师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已获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2. 职称要求:参选教师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我校工作满两年及以上。

3. 教学能力:参选教师必须具有出色的教学能力,能够有效组织课堂教学,引导学生主动学习,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4. 科研能力:参选教师必须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能够独立或合作完成科研项目,并在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过论文。

5. 师德师风:参选教师必须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生成长,为人师表,乐于奉献。

二、评选程序1.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可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 学校推荐:各院系根据评选条件,对申请教师进行初审,并择优推荐至学校。

3. 资格审查:学校教务处将对申请教师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参选教师符合条件。

4. 面试程序:通过资格审查的教师将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展示自己的教学和科研能力。

5. 公示名单:经过面试选拔出的骨干教师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三、管理措施1. 绩效评估:学校将定期对骨干教师进行绩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以激励骨干教师不断进步。

2. 培训学习:学校将为骨干教师提供各类培训学习机会,如国内外学术交流、专业技能培训等,以提高教师的教学和科研水平。

3. 岗位交流:学校将鼓励骨干教师进行岗位交流,以促进教师之间的经验分享和学术合作。

4. 晋升机制:学校将设立晋升机制,对表现优秀的骨干教师给予晋升机会,以激励他们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才能。

5. 奖励机制:学校将对表现突出的骨干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以表彰他们在教育事业上的贡献。

四、其他说明1.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2. 参选教师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一旦发现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3. 骨干教师在任期内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若出现违反规定的行为,学校将视情况给予处理。

骨干教师选拔评定办法

骨干教师选拔评定办法

骨干教师选拔评定办法为进一步抓好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扶植一批教学科研骨干人才,促进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不断提高,使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尽快脱颖而出,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范围主要从年龄4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中选拔(含聘任制教师),同等条件下,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师优先。

二、评选条件1.热爱职业教育,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为人师表,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教龄在三年以上,且具有高校讲师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高校教师。

3.长期坚持教学一线工作,主讲过两门以上课程,年均教学工作量达280课时,“双肩挑”教师达到规定工作量。

4.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业绩突出,教学效果良好,关爱学生,学生评价优良,且近三年内应达到下列条件中的两项:①获院级教学基本功大赛二等奖以上,或院级以上教学比赛三等奖以上;②指导学生参加技能大赛(八大赛事)和各种竞赛活动获省级三等奖以上;③主持院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或主讲精品课的教师。

5.专业课教师需具备双师素质,且近三年有累计3个月以上行业企业专业实践经历,并能积极主动为行业企业提供较好服务。

6.具有一定的教科研能力,近三年内达到下列条件中两项:7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专业相关的论文1篇以上;8主持院级课题1项,或主持、参与(前3名)省级课题或横向课题一项,或主持、参与教研教改项目研究;9积极参与编写省级以上规划教材1部,或与企业合作开发校本教材或编写专业课程讲稿1部,字数不少于3万字;10开出版与专业相关的著作1部。

三、评选程序1 .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每年选拔一次,原则上每个专业按本专业教师总数的30%确定,最多不得超过5人;2 .教师自荐或系(室)推荐,并由各系(室)组织评议,在学院确定的名额比例范围推荐本专业的候选人;3 .候选人填写《学院骨干教师推荐表》,系(室)提出推荐意见后连同有关材料交教务处,由教务处、人事处、科研中心、纪检等相关部门初审;4 .教务处组织专家小组进行评审;5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对骨干教师和评审结果进行审定;6 .公示评选结果,无异议后以文件形式公布最终审定结果。

中学首席教师骨干教师评选与管理办法

中学首席教师骨干教师评选与管理办法

中学首席教师骨干教师评选与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首席教师和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的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评选与管理办法。

二、评选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评选工作应做到标准公开、程序公正、结果公平,确保选拔出真正优秀的教师。

2、德才兼备原则参评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

3、注重教学实绩原则以教师的教学成绩、教学效果和学生的综合素质提升为重要评选依据。

4、学科均衡原则在评选过程中,要兼顾各学科的平衡,确保不同学科都有优秀教师代表。

三、评选条件(一)首席教师评选条件1、教龄在 10 年以上,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

2、具有深厚的教育教学理论素养,能够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教学方法独特且效果显著。

3、近 5 年来,所教班级的学科成绩在学校同类班级中名列前茅,学生综合素质明显提高。

4、主持过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并取得显著成果。

5、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过教育教学论文 3 篇以上,或出版过教育教学专著。

6、具有较强的团队引领能力,能够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成长。

(二)骨干教师评选条件1、教龄在 5 年以上,具有中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2、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效果良好,所教班级的学科成绩在学校同类班级中处于上游水平。

3、近 3 年来,承担过校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获得好评。

4、参与过校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有一定的研究成果。

5、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过教育教学论文 1 篇以上。

6、具有一定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积极参与学科教研活动,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四、评选程序1、个人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学校评审小组对申报教师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名单。

3、教学业绩考核评审小组对候选人的教学业绩进行量化考核,包括教学成绩、教学成果、教学评价等方面。

4、课堂教学展示组织候选人进行课堂教学展示,由评审小组进行现场听课、评课。

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

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

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专业带头人(含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的培养,充分发挥专业带头人(含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的示范和带头作用,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专业精深和业务能力强的师资队伍,不断提高学校的教科研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原则1、专业带头人、专业负责人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动态管理、确保质量”的原则。

3、专业带头人(含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每届任期三年,任期期中进行考核一次,每三个学年进行期满考核(调整)一次。

二、选拔范围和名额(一)遴选范围:学校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教研室主任、专任教师。

(二)遴选名额:原则上每个专业遴选1名专业带头人或专业负责人(省级及以上品牌、重点(含其它同档次)专业可增加1名具有企业实践经验的专业带头人;遴选不出专业带头人时可遴选1名专业负责人);各二级学院骨干教师人数不超过专任教师人数的30%。

三、选拔条件(一)基本条件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坚持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为人师表,治学严谨,师德高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无违规违纪、无违反师德师风情况。

2、在本专业领域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的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动态,对本专业的教学工作有较深入的研究,能把握专业发展方向,具有先进职业教育理念,授课能力强,教学效果优良,学生易掌握。

3、有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教科研或技术应用能力,在本专业取得了较高水平的教学科研成果。

4、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二)必备条件1、专业带头人必备条件(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在高校从事专业教学工作5年以上;或在企业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且在高校从事专业教学工作2年以上;具有高级职称。

(2)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独立讲授过两门及以上专业课程,完成二级学院额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优良;能组织和带领本专业教师进行专业建设。

中学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中学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中学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范文一、背景和目的为了加强中学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制定中学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

该办法旨在规范评选程序,明确评选标准,确保评选工作公正、公开、透明。

二、评选标准1. 专业素质:具有扎实的学科基础知识和深厚的学科教养,能够熟练运用多种教学方法,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提高学生学习成绩和素质。

2. 教学成果: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取得显著的教学成果,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

3. 教学能力:善于调动学生积极性,灵活运用不同教育教学方式,能创设良好的教学氛围,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潜能。

4. 师德师风: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注重教育教学的规范与深化,尊重学生的个性特点,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评选程序1. 推荐环节:(1)学校组织开展青年骨干教师的推荐工作,学校领导根据教师绩效考核结果和教学成果,向各学科组织推荐青年骨干教师候选人。

(2)学科组组织评议会,针对候选人进行评议,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填写评议表。

(3)评议结果上报学校教科室,经审核合格后,将候选人名单上报学校评审委员会。

2. 评审环节:(1)学校评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学管理人员、学科带头人等组成,负责评审工作。

(2)学校评审委员会审查候选人申请材料,进行面试和现场教学观摩,同时进行教学能力和师德师风评估。

(3)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按照一定比例投票选出青年骨干教师。

3. 公示和奖励:(1)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对评选结果的监督,并向学校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

(2)评选优秀者将授予中学青年骨干教师的称号,并给予奖励和表彰,同时将其成果和经验进行宣传和推广。

四、管理办法1. 绩效管理:建立定期考核机制,将教师的教学成果、学科竞赛获奖等纳入考核指标,对青年骨干教师进行绩效评估和激励。

2. 培训发展:学校提供专业发展机会,鼓励青年骨干教师积极参加学术会议、研讨会、培训班等,提升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某某学校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选拔与管理办法

某某学校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选拔与管理办法

某某学校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选拔与管理办法
一、选拔原则
1. 公开、公平、公正:选拔过程应公开透明,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教师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选拔。

2. 以德为先:选拔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应以教师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为主要依据。

3. 以能为本:选拔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应以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成果为主要依据。

二、选拔条件
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

2. 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

3. 在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中有一定的贡献。

4. 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三、选拔程序
1. 学校设立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选拔工作。

2. 学校公布选拔信息,接受教师报名。

3. 选拔委员会对报名教师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教师进入下一阶段。

4. 选拔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面试或考核,根据面试或考核结果确定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名单。

5. 学校公布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四、管理办法
1. 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应定期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和研讨活动,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

2. 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应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发展。

3. 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应积极指导和帮助其他教师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4. 学校应定期对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其职务晋升、薪酬调整等的重要依据。

5. 对于不能履行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职责的,学校有权取消其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资格。

骨干教师评选及考核办法

骨干教师评选及考核办法

骨干教师评选及考核办法骨干教师是教育教学的中坚力量,是宝贵的教育人才资源,为了更好地推进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加强我校“名师”工程建设,激发他们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和辐射作用,整体提升教师队伍素质,也为了更好地规范我校骨干教师的评选管理制度,优化评选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面向一线教师的原则。

一线教师是教育教学的主力军,要注重从教育教学一线发现、培养、选拔骨干教师,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教育教学研究,全面提高教师的思想素质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二)坚持分级评选、公正竞争择优和统一动态管理原则。

教师统一管理制度,把竞争机制引入学校骨干教师评选、培养、管理等环节。

学校骨干教师不搞终身制,定期进行目标考核,实行优胜劣汰、流动发展。

二、评选对象广东华文航空艺术职业学校专业教师(系部正副主任、兼职行政人员不参与)三、评选条件1、工作年限。

校内工作经验1年以上,且规划在我校长期发展的。

2、政治素养。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诚教育事业。

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敬业爱岗,遵纪守法。

治学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高标准执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规范,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具有团结协作、改革创新精神。

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能起表率作用,在本校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3、能力水平。

(1)具备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或初级(高级工)以上职称或职业资格。

(2)能胜任3门以上专业课程教学工作,敢于勇于承担有挑战性工作。

4、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能服从教学工作安排。

5、兼任班主任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主要职责1、承担核心课程或重点课程教学工作2、协助做好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的制定与完善3、积极开展教研教改、创新教育教学模式4、指导培养新教师。

骨干教师同一时间指导新教师一般不超过2人,学期新教师人数较多的部门,可申请由具备指导能力的老教师指导,支付指导费5、推荐本专业学生教材的选用6、在技能竞赛、作品成果展示、开学接待、军训教育等大项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四、选拔程序1、骨干教师每年选拔一次,每年7月由系部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人数不超过专业教师人数的30%。

职业学院骨干教师选拔及管理办法

职业学院骨干教师选拔及管理办法

职业学院骨干教师选拔及管理办法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和《XX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为在教师队伍中选拔培养一批师德高尚、业务能力强的骨干教师,结合学院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学院成立骨干教师选拔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主管教学和人事的副院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骨干教师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骨干教师的选拔与管理工作,教务处负责组织选拔和考核结果的汇总工作,各系部负责管理、培养、推荐、日常考核、素材收集及具体考核工作。

二、选拔范围(一)选拔原则1.各系(部、院)要本着专业对口、能力胜任的原则选拔骨干教师;2.停招专业一般不设骨干教师;3.坚持公平竞争,择优选拔的原则;4.坚持动态管理,重在培养的原则;5.同等条件下,系部主任和教研室主任优先。

(二)选拔范围和指标分配在教学科研、实训基地建设和社会服务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教师,具有骨干教师经历且聘期考核合格者优先。

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专业系每个专业选拔骨干教师1-2名,校级以上骨干专业、特色专业选拔骨干教师不超过3名;基础教学部同时承担中职和高职教学任务的教研室选拔骨干教师1-2名,其他教研室不超过1名。

三、选拔条件1.具有良好的师德素质,德才兼备,治学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团结协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专业骨干教师应能主讲两门及以上专业课程,其中至少1门为专业核心课;公共基础课教师能主讲1门及以上必修课;近三年均完成教学工作任务,教学质量综合考核评价排名在本部门教师的前三分之一。

4.专业骨干教师应有相关专业的企业工作经历或较强的实践能力,原则上需具备“双师”资格或“双师素质”。

5.专业骨干教师应曾承担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和至少2门课程的课程标准制订工作,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中成绩突出。

学校名师骨干教师管理制度

学校名师骨干教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意义为充分发挥学校名师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推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持续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名师、骨干教师及其相关培养、考核、使用和激励工作。

三、名师、骨干教师的选拔与认定1. 选拔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为人师表,以身作则。

(2)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成果显著,教学质量优良。

(3)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参与过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取得过教育教学成果。

(4)在同行中具有较高的声誉,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2. 选拔程序(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可向学校提出申请。

(2)学校审核:学校成立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专家评审: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审。

(4)公示与认定: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认定。

四、名师、骨干教师的培养1. 培养目标(1)提升教育教学能力,成为学科领域的领军人物。

(2)培养良好的师德修养,成为教师队伍的楷模。

(3)加强教育教学研究,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

2. 培养措施(1)开展专题培训:定期组织名师、骨干教师参加各类培训,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2)开展学术交流: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来校讲学,拓宽视野,提升学术水平。

(3)设立导师制度:为每位名师、骨干教师配备导师,指导其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

(4)设立课题研究:支持名师、骨干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

五、名师、骨干教师的考核与评价1. 考核内容(1)教育教学成果:教学质量、教学成果、论文发表、科研项目等。

(2)师德师风:师德表现、教学态度、关爱学生等。

(3)教育教学改革:参与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提出教育教学改革建议等。

2. 评价方法(1)定期考核:每学期对名师、骨干教师进行一次考核。

(2)年度评价:每年对名师、骨干教师进行一次综合评价。

(3)同行评议:邀请同行对名师、骨干教师进行评议。

六、名师、骨干教师的激励与保障1. 激励措施(1)设立名师、骨干教师津贴,提高其待遇。

学校骨干教师选拔办法

学校骨干教师选拔办法

学校骨干教师选拔办法1.引言学校骨干教师的选拔办法对于提高教学质量和培养优秀教师至关重要。

一个科学有效的选拔办法可以帮助学校选拔出真正具备教学才能和带头作用的教师,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本文将从选拔目标、选拔标准、选拔程序等方面探讨学校骨干教师选拔办法。

2.选拔目标学校骨干教师选拔的主要目标是为学校培养出优秀的教师团队,提高教学质量。

这些骨干教师应具备较高的教学水平和创新思维,能够对学生进行全面素质教育,引领教师队伍的进一步发展。

3.选拔标准学校骨干教师选拔应该综合考察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贡献。

教学能力包括授课技巧、学生评价、教学反馈等方面;教育教学贡献包括教育教学成果、师资培训工作等方面。

此外,也可以考虑教师的综合素质、师德表现以及教研能力等因素。

4.选拔程序学校骨干教师的选拔程序需要经过科学的规划和组织。

首先,学校应制定选拔教师的时间表和计划,确保选拔过程的顺利进行。

其次,学校可以通过教师自荐、院系推荐、事迹报告等多种形式搜集候选教师的信息。

然后,学校可以组织面试、演讲和教学展示等环节,评估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贡献。

最后,学校应根据综合评价结果,确定骨干教师的名单,并进行公示和通报。

5.选拔工具和方法为了科学有效地选拔骨干教师,学校可以参考一些常用的选拔工具和方法。

例如,可以采用面试的方式,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候选教师进行综合评估。

同时,学校还可以要求候选教师进行课堂展示,通过教学观摩和学生评价来评估教师的教学能力。

此外,学校还可以根据教师的教学成果和教育教学贡献进行评估和考核。

6.推行的挑战学校骨干教师选拔办法的推行可能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学校要确保选拔程序的公平公正,避免人情主义和拍马屁现象的出现。

其次,学校应对选拔结果的监督和评估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防止“选一用一”现象的发生。

最后,学校应注重选拔回报教师的培养和激励措施,充分发挥其带头作用。

7.激励措施为了激励和培养学校骨干教师,学校可以采取一些具体的激励措施。

骨干教师评选任用管理办法

骨干教师评选任用管理办法

骨干教师评选任用管理办法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重大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

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带头作用,不断优化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建设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提高专业建设水平,推动示范校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原则及选拔范围1.公开、公正、公平、择优;2.注重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3.从相关专业专、兼职教师中选拔产生。

二、评选条件(一)基本条件:1.师德优秀。

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2.符合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要求;3.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专业建设及教科研能力要求4.具有先进的职业教育理念,能对专业建设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和措施。

5.热爱职业教育教学事业,敬业爱岗,能够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提高专业水平和教学水平。

6.对专业发展动态和人才需求状况有一定了解;有扎实的实践技能,在专业教学与生产结合、校企合作方面有一定贡献;7.能承担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某方面的工作。

(三)教育教学能力要求8.所任学科为本专业骨干课程,对所任学科具有系统扎实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教学水平高。

9.近三年教学成绩突出,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两年内教学量化学期考核成绩均为优等。

三、评选程序l.由教师本人申请,填写《骨干教师申请表》,并提供本人教学、科研等工作业绩的佐证材料;2.教学部骨干教师人选进行个人述职、答辩,专家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评审;3.教学部将评选结果向全校公示,若无疑义,经学校专业建设委员会审定,认定为骨干教师,报教务处备案;颁发骨干教师证书。

四、聘期和待遇1.骨干教师聘期为两年;2.学校按规定,发放骨干教师津贴2000/年。

五、聘后管理(一)骨干教师的责任和义务1.积极本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创新、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特别是国家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及重点专业建设工作;2.参加国家、省组织的骨干教师培训,努力提高教育理论水平和教学改革创新能力,并于培训后在教学部范围内向其他教师汇报培训情况;3.与1-2名青年教师结成“对子”,培养青年教师在教学、科研、实践能力及课程建设方面迅速成长,每年要为学生(或教师)做一次专业报告;4.承担一门以上课程改革任务或教材和数字化教学资源开发研究,主持一项教科研课题的申报、研究,担任企业(单位)技术指导,将企业先进技术引进课堂;5.每年必须按期写出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交教学部并送教务处存档。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条例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条例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条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条例是指为了促进学科建设和教师专业发展,对各学科中的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进行评选的一项规定。

该条例具体规定如下:一、评选目标学科带头人评选的目标是从教师队伍中选拔出具有学科领域深度、广度和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推动学科发展和提高教学水平。

骨干教师评选的目标是选拔出教学成绩优秀、教学经验丰富、教学创新能力较强的教师,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动教学质量提升。

二、评选标准1. 学科带头人评选标准:- 在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和造诣;- 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突出的成果,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 对学科建设和师资团队建设做出重要贡献;- 担任学科方向的研究项目负责人或学术委员会成员;- 积极参与学科交流和国内外学术会议。

2. 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教学成绩优秀,学生评价良好;- 教学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 教学方法和教育教学改革具有创新性;- 积极参与教研活动,对学校教学工作做出贡献;- 参与学科带头人的科研项目,取得一定成果。

三、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学校或学科组织专家、领导对候选人进行评选,提名优秀人选。

2. 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对提名人进行资料审核和面试评审,确定评选结果。

3. 公示阶段: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和意见反馈。

4. 正式评选:根据评审结果,经学校批准后,对评选结果进行公布。

四、奖励与激励1. 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成功后,将获得荣誉称号和相应的物质奖励。

2. 学校将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和条件,支持优秀教师的科研、教学等活动。

3. 评选结果将作为升职晋级、职称评定等重要依据。

总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条例是为了选拔出具有卓越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的教师,推动学科建设和教学提升,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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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教师选拔标准及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建立科学合理的师资培养运行机制,培养一批理论基础扎实、实践技能过硬、适应中职学校教学特点和未来专业发展需要的中青年教师队伍,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围
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成绩突出,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教师。

选拔时,要着眼于教师梯队建设,并向学校重点专业、重点课程的教学科研人员倾斜。

已被学校评聘为专业带头人(或培养对象)的教师不参与骨干教师评选。

二、选拔比例
学校骨干教师总体比例应在教师总数的10%左右,骨干教师在评定时应考虑各专业的合理分布,同一课程的骨干教师数量不得超过两人。

三、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师德高尚。

模遵守《中职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职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试行)》要求之条件,有良好的师德、
心理素质和奉献精神,敬业爱生,为人师表。

团结同志,善于合作,关心集体,严于律己。

积极进取,不断探索,勇于创新。

2.业务精良,教学成绩显著。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和二级及以上国家职业书);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扎实;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教学效果良好,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具有良好的现代信息素养,熟练应用现代教育技术;在指导教师团队进行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写作和课堂教学方面成绩明显;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注重提高教育专业水平和技能。

(二)实践成绩突出,且必备以下条件之一
1.近3年指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比赛获得省级以上二等奖1项以上;
2.近3年获得省级以上教师竞赛三等奖1项以上;
3.近3年科技(科技发明专利或工程技术、应用技术等)成果获市县级及以上奖励并得到有效推广;
4.近3年承担省级科研课题(或为前2名主要参与者)并有阶段性成果;
5.近3年在省级以上正式刊物上发表过与学科或专业有关的教育教学文章;
6.近3年撰写的论文(教学案例、教学成果等)获省级以上奖励或编撰的教材、专著被省级以上出版单位正式出版。

(三)破格条件
近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比赛一等奖选手的第一指导教师。

四、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XXX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申报表》。

2、学科评议,提出初步推荐意见,排序后报组织人事部门。

3、学校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选进行综合评审,并做出评审意见。

4、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五、培养措施
1、在骨干教师培养期间,学校为每人每年提供2000元的培养经费,用于资助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进修、学习、科研等活动,经费专款专用。

培养经费的支出须由学科负责人同意,组织人事科审核,分管校长审批。

2、学校积极扶持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独立主持或参与校级及以上教研和科研课题,为他们创造脱颖而出的条件。

对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申报的教研、科研课题优先考虑;优先安排外出参加学术会议、进修或访问。

六、任期职责
1、严格遵守学校教学工作规,积极投入教育教学改革,出色完成教学任务,教学质量高,教学效果好。

在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中达至少一次优秀等次。

2、协助教学单位制订专业建设发展规划、教科研计划等,积极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和校外实践基地建设。

3、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一篇以上;或牵头完成一部学术专著或主编一部公开出版的教材。

4、聘任期作为主要承担者参与一项校级或以上科研教研项目。

5、参与完成一门主干课程的录像课或多媒体课件的制作,有较好的效果及推广价值。

6、每年至少面向学校师生作一次高水平的学术讲座或报告。

七、管理和考核
l、骨干教师每三年评选聘任一次,实行动态管理。

三年期满,资格和有关待遇自行中止。

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调离学校或从事与原教学岗位无关工作的,其资格自动取消,并终止其待遇。

2、骨干教师实行校学科两级管理,学校负责选拔与考核,学科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3、学校和所在教学学科与骨干教师签订培养协议,每年组织对骨干教师进行一次全面考核。

考核时先由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填写考核表,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交由学科进行初审,再由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骨干教师资格。

考核容包括专业建设成果、教改成果、科研成果、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等,考核结果记入个人业务档案。

培养期满,经综合考核为合格者,发给相应证书。

八、附则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2、本办法由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
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申报表
申报人:
所在学科:
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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