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企业集中购入的礼品财务人员如何入账纳税
企业送礼的会计账务处理分录
企业送礼的会计账务处理分录
送礼的会计分录,需要看送礼对象分别处理,分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管理部门送礼,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贷;银行存款、库存商品等。
第二种情况,销售部门销售送礼,会计分录为:
借;销售费用贷;银行存款、库存商品等。
第三种情况,工会给员工送礼:
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库存商品。
注意:如果送的是库存商品视同销售。
会计分录亦称"记账公式"。
简称"分录"。
它根据复式记账原理的要求,对每笔经济业务列出相对应的双方账户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
在登记账户前,通过记账凭证编制会计分录,能够清楚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归类情况,有利于保证账户记录的正确和便于事后检查。
每项会计分录主要包括记账符号,有关账户名称、摘要和金额。
会计分录分为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
简单分录也称"单项分录"。
是指以一个账户的借方和另一个账户的贷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
复合分录亦称"多项分录"。
是指以一个账户的借方与几个账户的贷方,或者以一个账户的贷方与几个账户的借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
别人赠送会计分录怎么写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啦,感谢您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别人赠送会计分录怎么写的、别人赠送会计分录怎么写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会计实务:赠送物品的涉税处理
赠送物品的涉税处理一、增值税方面。
对于以缴纳增值税为主的纳税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应视同销售货物。
因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礼品赠送他人时,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来说,所赠送的属于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的进项税可以抵扣。
但赠送给个人的外购货物,其进项税是否也可以抵扣?《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将购进的货物作为礼品赠送他人属于用于个人消费。
由此有种观点认为:购进货物用于赠送给个人的进项税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其实该观点值得商榷。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中关于对“个人消费”的解释是针对《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用于“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也就是说,购进货物用于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其进项税不允许抵扣。
而纳税人将外购货物用于个人消费(包括交际应酬消费)与将外购货物无偿赠送给个人,并非是同一个概念。
外购货物用于个人消费并不视同销售,而外购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应视同销售。
其实,仔细分析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对于改变用途的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无论是用于内部还是外部,都应作视同销售处理;而对于改变用途的外购货物或应税劳务,若是用于外部的,即用于投资、分配或无偿赠送,应视同销售处理,其进项税允许抵扣;若是用于内部的,即用于免税项目、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不应视同销售处理,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对已经抵扣的进项税应作进项税额转出。
在无偿赠送货物视同销售计税价格的确认上,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发生视同销售时,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会计实务:无偿赠送礼品的相关税务处理
无偿赠送礼品的相关税务处理无偿赠送和买一赠一的增值税处理一、无偿赠送增值税处理。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八项的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销售。
其销售价格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的顺序确定销售额。
二、买一赠一增值税处理。
对于销售额的确定,强调销售额和折扣额应在同一张发票上,否则赠品应按无偿赠送视同销售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无偿赠送和买一赠一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一、无偿赠送企业所得税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和利润分配,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和提供劳务。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第五款和第六款的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用于对外捐赠,以及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二、买一赠一企业所得税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明确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三、涉税风险点提示。
纳税人应根据赠送礼品不同性质确定税前扣除限额:1.如果是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向客户赠送礼品,则属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企业收到赠品入库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收到赠品入库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记录赠品的入库
赠品入库时,应该按照赠品的实际市场价值进行入库记录。
如果企业能够获取赠品的市场价值信息,就直接按照市场价值进行入库记录;如果没有市场价值信息,可以根据其他类似赠品的市场价值进行估计。
入库记录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存货(或其他适当的科目,如赠品库存)
贷:收入(或购买支出)
2.记录赠品的销售
企业可以选择将赠品出售给客户,或者作为促销活动的一部分赠送给客户。
无论是出售还是赠送,都应该按照赠品的实际市场价值进行销售记录。
销售记录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收入(或其他适当的科目,如赠品销售收入)
贷:存货(或其他适当的科目,如赠品库存)
3.记录赠品的折旧
如果企业决定将赠品保留并使用一段时间,赠品的价值将会随着使用时间的增加而减少。
在每个会计期间结束时,应该根据赠品的预计使用寿命和残值,计算出赠品使用的会计年限,并计提赠品的折旧费用。
折旧记录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折旧费用(或其他适当的科目)
贷:累计折旧(或其他适当的科目)
4.记录赠品的报废
当赠品达到预计使用寿命并不再具有价值时,应该将赠品报废。
报废时,应该按照赠品的残值进行处理,将赠品的价值从资产中清除。
报废记录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累计折旧(或其他适当的科目)
贷:资产(或其他适当的科目)。
会计实务:购买超市购物卡送礼如何记账
购买超市购物卡送礼如何记账
过年过节很多企业可能都会给客户或其他单位送礼,送礼的方式多种多样,其中购买超市和商场购物卡是经常采用的一种方法,这种做法既不太“低俗”,同时也给收礼一方一定的选择空间,有人常常会问这种做法在公司账上应该如何处理呢?
一、以招待费形式入账送购物卡跟送其他礼品本质上没有太大的区别,如果实话实说,在摘要注明送礼的话,根据现有会计准则规定应作如下账务处理: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贷:库存现金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提示1」给客户或其他人送礼应按“偶然所得”项目代扣代缴20%个人所得税,且计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年终汇算清缴时应作纳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处理。
「提示2」购买购物卡时必须取得超市的正规发票和清单,否则会有一种“转移资金”嫌疑。
二、以办公用品形式入账,一些企业买了购物卡后让超市直接开成办公用品发票,这样就不用像招待费那样汇算清缴作纳税调增处理,同时也不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了,当然这种做法违反了现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其账务处理为:借:管理费用——办公用品贷:库存现金等。
「提示」这是一种违法处理方式,但却被很多企业所采纳,采用该种处理方式时不仅要取得相应的发票,还应取得货物清单,即列明所购“办公用品”具体为哪些。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天道酬勤嘛!。
中秋节福利入账,竟招来税局调查!公司买的月饼,要怎么入账?[会计实务优质文档]
财会类价值文档精品发布!中秋节福利入账,竟招来税局调查!公司买的月饼,要怎么入账?
[会计实务优质文档]
中秋节,很多企业会通过团购购物卡等方式给员工发些福利。
营改增后,预付卡的涉税事项有很大的变化,大家都注意了吗?
近日,一会计在做中秋节购物卡账务处理,一不小心招来巨大风险,税局已经切入调查,到底咋回事?做个购物卡的账务处理,也能惹来税务风险,一起来看看。
发票很“别致”
政策是这样的!
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规定来看,在预付卡的整个业务流程中,都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那就意味着持卡人的购卡金额无法抵扣进项税。
1、企业购买预付卡,仅能从售卡方或支付机构取得普通发票,无法取得专用发票,项目是“预付卡销售和充值”,从发票上可以看出企业购买了预付卡,随之而来就是“预付卡”实务涉税问题,如果是发放了,是否属于福利费、业务招待费等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是否代扣代缴个税(发给员工作为福利费需要代扣代缴个税),是否涉及商业贿赂等问题;如果用预付卡消费,又无法取得专票,也就无法抵扣进项税。
郑重提醒:金税三期上线,可随时知道哪家企业购买了预付卡!
2、持卡消费后,销售方或特约商户也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那就意味着持卡人的购卡金额无法抵扣进项税。
会计实务:无偿赠送礼品的相关税务处理
无偿赠送礼品的相关税务处理无偿赠送和买一赠一的增值税处理一、无偿赠送增值税处理。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八项的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销售。
其销售价格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的顺序确定销售额。
二、买一赠一增值税处理。
对于销售额的确定,强调销售额和折扣额应在同一张发票上,否则赠品应按无偿赠送视同销售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无偿赠送和买一赠一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一、无偿赠送企业所得税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和利润分配,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和提供劳务。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第五款和第六款的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用于对外捐赠,以及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二、买一赠一企业所得税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明确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三、涉税风险点提示。
纳税人应根据赠送礼品不同性质确定税前扣除限额:1.如果是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向客户赠送礼品,则属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财税实操-企业外购礼品用于招待和送礼汇算清缴如何调整
财税实操-企业外购礼品用于招待和送礼汇算清缴如何调整
案例分析:商贸企业将库存的礼品赠送给客户,该礼品的购入价格是5万元(不含税),适用的税率是13%。
(一)购入时
借:库存商品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500
贷:银行存款56500 (二)用于赠送客户时
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56500
贷:库存商品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6500
提示: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调表不调账,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候计入收入及成本即可。
企业所得税应该视同销售,有视同销售收入和成本,产生税会差异,汇算清缴时填报需要填报《A1050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和《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列数据如下:
这里由于视同销售收入和视同销售成本是一样的,最终不影响纳税调整额,但数据还是要填报的,因为业务招待费、广告宣传费的基数是含着视同销售收入的,填写完整对企业是有利的。
假如小编当年的营业收入100000元,业务招待费用56500元。
如果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填报不做视同销售调整的话,业务招待费用当年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0.05%×100000=50(元)。
如果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填报不做视同销售调整的话
业务招待费用当年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0.05%×(100000+50000)=75(元)。
政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企业收到赠品入库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收到赠品入库的会计处理方法第一步,收到赠品入库。
企业在收到赠品时,首先需要核实赠品的数量、规格和品质等信息是否与赠品合同一致,并进行登记。
收到赠品后,将其放入公司的仓库或指定的存放地点。
第二步,确认赠品的价值。
企业收到赠品后,需要对赠品进行评估,并确认其价值。
评估赠品的价值可以参考市场价格、相关产品的价格以及其他可比较的数据。
确认赠品价值的目的是为了确定赠品的会计处理方式。
第三步,录入赠品账户。
根据赠品的价值和会计准则的要求,企业需要在财务系统中建立一个赠品账户,并将赠品的价值录入到该账户中。
赠品账户通常属于资产类账户,将赠品的价值作为资产录入到赠品账户中。
第四步,计提赠品入库成本。
在确认赠品的价值后,企业需要将赠品的价值计提为赠品入库成本。
赠品入库成本是指企业将赠品的价值从赠品账户转入到赠品入库成本账户中。
计提赠品入库成本的目的是为了反映赠品对企业资源的占用,并作为成本计入到企业的损益表中。
第五步,赠品的使用或销售。
赠品入库后,企业可以选择将赠品用于内部使用或进行销售。
如果赠品用于内部使用,企业需要将赠品的价值从赠品入库成本账户转入到相关的业务费用账户中。
如果赠品用于销售,企业需要将赠品的价值从赠品入库成本账户转入到存货账户中,并按照销售时的实际价格计提销售成本。
第六步,赠品的报废或退还。
如果赠品在使用或销售过程中出现报废或退还的情况,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对赠品的处理方式。
如果赠品报废,企业需要将赠品的价值从赠品入库成本账户转入到相关的损失账户中。
如果赠品退还,企业需要将赠品的价值从赠品入库成本账户转入到相关的应收账户中。
综上所述,企业收到赠品入库时的会计处理方法主要包括收到赠品、确认赠品价值、录入赠品账户、计提赠品入库成本、赠品的使用或销售以及赠品的报废或退还等步骤。
这些步骤能够确保企业对赠品进行准确的会计处理,并及时反映赠品对企业资源的占用和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
企业赠送礼品业务涉税会计处理分析
企业赠送礼品业务涉税会计处理分析[摘要]企业赠送礼品业务在社会上已是一种常见现象,然而会计准则并未对该类经济业务如何处理进行明确的规定,而且该类业务涉税处理尚存在争议。
本文从赠送礼品业务的分类、纳税主体、增值税处理、所得税处理及营业税处理等方面对该类经济业务进行了分析与探讨。
[关键词]赠送礼品;视同销售;税务处理企业赠送礼品业务在社会上已是一种常见现象,然而企业会计准则并未对该类经济业务如何处理进行明确的规定,而且该类业务涉税处理尚存在争议。
以下笔者从税法角度对这类经济业务进行了阐述。
1 赠送礼品税收方面的相关规定(1)增值税处理的有关规定。
2009年1月1日实施的修订后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要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第八条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要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因此,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礼品赠送,应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处理的有关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除此之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易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二)用于交际应酬;(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四)用于股息分配;(五)用于对外捐赠;(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第三条规定,企业发生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情形时,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企业收到赠品入库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收到赠品入库的会计处理方法赠品是企业在市场推广活动中,为了提升品牌形象、增加市场份额,向客户或合作伙伴赠送的物品。
赠品入库是指将收到的赠品进行记录,并计入企业资产货物库存中的过程。
对于企业来说,合理处理赠品入库的会计处理方法对于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企业内部控制有着重要的影响。
赠品入库的会计处理方法多种多样,以下是其中常见的几种方法:1.入库成本取零:赠品入库不计入存货成本,直接以零成本计价。
这种方法适用于赠品成本较低,数量较大的情况,可以简化会计记录和核算的复杂度。
2.入库成本取市场价:赠品入库按照市场价计入存货成本。
如果赠品市场价格明确,并且稳定不变,可以按照市场价计价。
这种方法会使企业负债加大,资产减少,但是会提高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3.以收购成本入库:赠品按照企业收购或采购的成本入库。
这种方法适用于赠品成本明确,可以与企业的采购成本进行对比。
这种方法可以增加企业的资产和负债,并提高财务报表的准确性。
4.入库成本估计:赠品入库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成本估计,以此计入存货成本。
这种方法适用于赠品成本无法准确估计的情况下,通过进行估计,来反映赠品价值对企业的影响。
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选择,会影响企业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
在选择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时,需要考虑以下几点:1.赠品的成本:赠品的成本直接影响赠品的计入方式,成本越高,会计处理方法越重视赠品价值的反映。
2.赠品的数量:赠品数量的大小会影响赠品的计量方式和赠品价值的反映.3.赠品的市场价值:如果赠品的市场价值比较固定,可以考虑以市场价计入存货成本。
4.内部控制的要求: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会对内部控制产生不同的影响。
需要根据企业内部控制需求选择合适的处理方法。
总之,赠品入库的会计处理方法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的,需要根据赠品的成本、数量、市场价值和内部控制需求综合考虑确定。
合理的会计处理方法可以确保财务报表准确性,同时也有利于企业的内部控制。
单位赠送礼品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单位赠送礼品的会计与税务处理企业单位向新老客户赠送礼品,或通过折扣折让、赠品、抽奖、买一赠一等方式,有条件地向顾客赠送消费券、物品和服务等活动。
那么,这些无偿赠送给相关人员和顾客的礼品,企业该如何进行会计与税收处理?赠送礼品企业在会计与税收上有哪些异同?笔者结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就企业赠送礼品会计与税收处理异同点作一些分析,以帮助企业单位规避税收风险。
赠送礼品的会计处理赠送礼品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属于非现金资产,按其来源可分为自制、外购、受赠等情况,礼品获利者既有单位也有个人,取得手段既有有偿取得也有无偿取得,取得方式主要包括折扣折让、赠品、抽奖、买一赠一等,有条件地向顾客赠送消费券、物品和服务等。
对某一企业而言,有可能对外赠送礼品,也有可能接受外单位赠品。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五章第二十七条明确: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对外赠送礼品虽引起企业的库存商品等资产流出事项,但并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销售收入确认的五个条件,企业不会因为赠送礼品而增加现金流量,也不会增加企业的利润。
因此,在会计核算上一般不作销售处理,而按成本予以转账。
相应的,赠送礼品资产也是企业非日常活动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该项支出一般在“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或者计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
即不管税法如何界定,会计处理都作为企业的支出在当年会计利润中扣除。
赠送礼品的税收处理企业对外赠送礼品,主要涉及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不同的税种税收处理原则不尽相同。
增值税。
增值税法规定,对企业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
按照上述企业对外赠送礼品的方式,其中,以折扣折让方式销售货物是企业促销业务中常用的方法之一,其处理原则是:折扣销售(会计上称之为商业折扣),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宣传品、礼品及“买一赠一”物品的税会处理
宣传品、礼品及“买一赠一”物品的税会处理企业在日常经营中经常为宣传品、礼品、“买一赠一”销售方式涉及的赠品如何进行税务和会计处理而深感困惑,以上业务涉及到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业务本身并不复杂,但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税法对个别问题的规定并不明确,在实务操作中难免有混淆之处。
针对宣传品、礼品及“买一赠一”物品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问题介绍相关的税务及会计处理,以期对您的工作有所帮助。
一、宣传品涉税分析企业在广告、业务宣传时随机赠送宣传用品,因其无法与销售商品挂钩,一般被认定属于无偿赠送。
赠送宣传品涉及到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问题,在此我们介绍相关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1. 个人所得税关于企业随机赠送宣传品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57 号)规定:部分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往来及其它活动中,为其它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
对个人取得该项所得,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其他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
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629 号)第二条规定:个人因参加企业的有奖销售活动而取得的赠品所得,应按“偶然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赠品所得为实物的,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方法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款由举办有奖销售活动的企业(单位)负责代扣代缴。
国家税务总局连续出台上述两个政策,说明税务机关对这个问题的重视,但这两个政策欠缺清晰性和准确性,造成政策的可操作性不强。
税务总局于2011 年下发文件《关于企业对个人取得 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1]50 号),对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企业在年会、座谈会、 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 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 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 税。
自己公司的产品用作礼品赠给客户的会计账务处理
自己公司的产品用作礼品赠给客户的会计账务处理企业自产的礼品给客户,具体给的方式不同,将会导致不同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处理,同样也会导致不同的会计处理。
另外,礼品如果是应税消费品的,比如礼品酒或高档化妆品礼盒等,还会涉及到消费税的问题,下文暂不阐述。
一、礼品的增值税处理礼品的赠送,在实务中分为无偿赠送和有偿赠送,而有偿赠送的根据发票开具的不同又有差异。
(一)无偿赠送依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企业将外购、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无偿赠送,包括企业宣传推广的随机赠送,也包括向新老客户赠送的样机等。
用于扶贫捐赠符合规定的,免征增值税。
(二)有偿赠送所谓“有偿赠送”,通常是有一定前提条件的,比如“买一赠一”等促销活动、物业公司给予的提前交物业费赠送米面油等。
本来,依照规定,只有“无偿赠送”才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但是,实务中有时对于“无偿赠送”与“有偿赠送”却不好区分。
按照我国“以票控税”的传统,最后又回到了发票的开具上。
按照理解,“有偿赠送”其实是一种商业折扣,只是以实物的形式进行的,因此,要求发票开具需要按照规定的要求体现商业折扣,只有满足了规定要求,才能按照折扣后的金额计税,即“有偿赠送”的部分就通过折扣的形式不缴税了。
否则,就需要按照视同销售计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折扣额抵减增值税应税销售额问题通知》(国税函[2010]56号)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是指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因此,在“有偿赠送”的情形下,发票的开具决定了是否需要视同销售。
二、企业所得税的处理(一)无偿赠送无偿赠送的,需要视同销售,调增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
企业收到赠品入库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收到赠品入库的会计处理方法1. 概述企业在日常运营中,常常会收到供应商、合作伙伴或其他相关方的赠品。
赠品是指无偿提供给企业的物品,通常用于宣传、促销或其他商业目的。
企业收到赠品后,需要进行入库,并按照会计准则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2. 赠品的确认企业收到赠品后,首先需要确认赠品的性质和价值。
赠品通常可以分为两类:无形赠品和有形赠品。
2.1 无形赠品无形赠品是指对企业经营活动具有一定影响的、非实物的赠品,如广告、宣传费用的减免、软件许可证的赠送等。
对于无形赠品,企业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会计处理:•首先,需要确认无形赠品的价值。
可以通过与赠送方进行确认或参考市场价格等方式确定无形赠品的价值。
•确认无形赠品的价值后,需要将其按照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一般情况下,可以将无形赠品的价值作为收入或其他业务支出进行确认。
2.2 有形赠品有形赠品是指对企业经营活动具有一定影响的、实物形式的赠品,如办公设备、产品样品等。
对于有形赠品,企业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会计处理:•首先,需要确认有形赠品的性质和价值。
可以通过与赠送方进行确认或参考市场价格等方式确定有形赠品的性质和价值。
•确认有形赠品的性质和价值后,需要将其按照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一般情况下,可以将有形赠品的价值作为资产进行确认,并根据其预计使用寿命进行摊销。
3. 赠品入库的会计处理赠品入库是指将收到的赠品纳入企业的库存管理体系中。
在进行赠品入库时,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3.1 赠品的计量和评估在进行赠品入库前,需要对赠品进行计量和评估。
计量和评估的目的是确定赠品的数量和价值,以便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无形赠品,可以根据其价值进行计量和评估。
•对于有形赠品,需要对其数量和价值进行计量和评估。
可以通过对赠品进行清点和估价,或参考市场价格等方式确定有形赠品的数量和价值。
3.2 赠品入库的会计处理方法赠品入库后,需要按照会计准则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购入商品用于无偿赠送的会计账务处理
购入商品用于无偿赠送的会计账务处理分录购入的商品用于无偿赠送,该如何处理?
购入的商品用于无偿赠送,依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需要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
同时,依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企业在无偿赠送时还需要履行个人所得税扣缴,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税,税率20%。
如果是用于客户的消费积分兑换的,则不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购进环节应依照内控制度,做入库核算。
借: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工页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二、无偿赠送
购入的商品用于无偿赠送,通常是用于业务宣传、市场推广或客户关系维护等,通常是直接计入费用。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等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工页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说明:对于无偿赠送,企业所得税方面也是需要视同销售,在汇算清缴时应做纳税调整。
三、积分兑换
企业在客户消费积分时,执行新收入准则的,将积分价值计入"合同负债、
1 .兑换
借:合同负债-消费积分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
企业收到赠品入库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收到赠品入库的会计处理方法1.确定赠品收入及其价值:首先,企业需要确保所收到的物品符合赠品的定义,即是免费提供给企业的,而不是购买的。
赠品的价值应当与市场价值相对应,可以通过市场上类似产品的价格来确定。
2. 登记赠品入库:企业应在收到赠品后立即将其登记入库。
这需要在会计系统中创建一个新的赠品(Gifts)账户,并记录赠品的相关信息,例如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等。
3.记账:收到赠品后,应当根据赠送的赠品价值及赠品的类别进行记账处理。
如果赠品价值较高或赠品是企业正常经营活动所需的,则应当将赠品入账到相关的费用科目中。
如果赠品价值较低或赠品不是企业正常经营活动所需的,则应当将赠品入账到其他收入(或其他应收款)科目中。
4.评估赠品的税务影响:企业在收到赠品后,还需要评估赠品的税务影响。
根据相关税法规定,赠品的价值可能需要纳税,需要对赠品的纳税义务进行计算,并在适当的时间将税款纳入财务报表中。
5.确认赠品的用途:赠品收到后,不同企业可能有不同的用途。
一些企业可能会选择将赠品用于内部使用(如办公用品),而另一些企业可能会将赠品用于销售或促销目的(如礼品套装)。
企业需要根据赠品的用途来确定相应的会计处理方法。
6.更新财务报表:最后,企业应当根据收到赠品的情况更新财务报表。
这包括更正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以确保准确反映赠品的收入及其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总结起来,企业在收到赠品入库后,需要进行适当的会计处理,包括登记赠品入库、记账、评估税务影响、确认赠品用途和更新财务报表等环节。
这样可以确保赠品的收入影响准确反映在企业的财务报表中,同时也能够合规地处理赠品所涉及的税务问题。
纪念品账务处理、税前列支、个人所得税方面如何处理
纪念品账务处理、税前列支、个人所得税方面如何处理
纪念厂庆特购进一批纪念品,请问如何做账务处理?是否可税前列支?纪念品对公司外人员发放的话,个人所得税方面如何处理?部分对公司内发放个税又如何处理?1、购进待用的纪念品,应先在“库存商品”归集核算,发放时,作为业务宣传费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
1.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2.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向本单位以外个人发放的纪念品,按照“其他所得”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向本单位员工发放的纪念品,则应作为“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会计处理如下:
购进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向本单位以外人员发放: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向本单位人员发放: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集中购入的礼品财务人员如何入账纳税
对于企业集中购入的礼品,财务人员应该如何入账,如何纳税呢?笔者认为,企业应注意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的处理问题。
增值税的处理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第四条“(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规定,企业外购礼品赠送给客户视同销售处理,应缴增值税。
那么,如果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的这部分礼品的进项税额可否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呢?对此,企业需要注意,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进一步明确,条例第十条所称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可见,企业外购礼品赠送给客户个人属于上述不得抵扣的范围,无论是否取得发票,按规定均不可抵扣进项税。
但这里也要提醒,企业购入礼品赠送个人的行为,增值税应按各地的有关规定处理,建议处理前应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因为按照安徽省国税局制定的《关于明确若干增值税政策和管理问题的通知》(皖国税函[2009]105号)规定,“一
般纳税人在交际应酬中所赠送的自产、委托加工或外购的货物,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但不需按视同销售中的无偿赠送征收增值税。
”
企业所得税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二)用于交际应酬;……。
第三条规定:企业发生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情形时,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因此,企业外购礼品赠送给客户个人的行为,属于用于交际应酬需要视同销售计征企业所得税,同时按业务招待费的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首先,企业外购礼品赠送给客户个人的视同销售行为中,视同销售收入应填在年度申报表附表三第2行作纳税调增,同时视同销售成本填在第21行作纳税调减。
其次,业务招待费支出发生额的60%和销售收入
的5‰部分,按照孰低原则确定准予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填入附表三第26行第2列。
如果企业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数额大于准予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额,则还需要将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数额大于准予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的差额部分填入附表三第26行第3列。
个人所得税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57号)中规定:部分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往来及其它活动中,为其它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
对个人取得该项所得,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中法规的“其他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
之二十。
第六条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企业外购礼品赠送给客户应依据如上规定,按照上述条例第十条确定“其他所得”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由支付所得的企业代扣代缴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