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宋光明法理学讲义:法的微观运行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司考宋光明法理学讲义:法的微观运行

司考宋光明法理学讲义:法的微观运行。2014年司法考试复习正在进行中,法理学是司法考试复习的重点,法律教育网为考生整理了法的微观运行的讲义,希望能够对考生的复习有所帮助。

精彩链接:

司考宋光明法理学讲义:法的渊源

司考宋光明法理学讲义:权利与义务

司考宋光明法理学讲义:法的价值

司考宋光明法理学讲义:法的本质

1.法律关系

(1)法律关系是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合法关系。特点:①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一种社会关系,具有合法性,法律关系不同于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②法律关系是体现意志性的特种社会关系。③法律关系是特定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法律关系的分类

(3)法律关系主体:我国:公民(自然人)、机构和组织(法人)、国家。

①权利能力。又称权义能力(权利义务能力),是指能够参与一定的法律关系,依法享有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的法律资格。它是法律关系主体实际取得权利、承担义务的前提条件。

一般权利能力:又称基本的权利能力,是一国所有公民均具有的权利能力,它是任何人取得公民法律资格的基本条件,不能被任意剥夺或解除。

特殊权利能力:后者是公民在特定条件下具有的法律资格。

②行为能力:指法律关系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取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

两者的关系:权利能力是前提,有权利能力未必有行为能力;但是,有行为能力,必定有权利能力。

③法人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法人一经依法成立,就同时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但是,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有限的。并且,法人一经依法撤销,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也就同时消灭。

(4)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

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规范内容的权利与义务的区别:所属领域(现实、可能),针对主体(特定、不特定),法的效力(个别、普遍)。

(5)法律关系客体: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一定利益的法律形式

①物:A.法律认可;B.人类认识控制;C.经济价值;D.独立性。

例外:(私人禁止)公共或国家专有之物、文物、军事设施与武器、危害人类之物

②人身:一定范围内成为法律关系的客体。(人身部分、监护权)。例外:

A.活人整个身体;

B.对自己的人身不得进行违法或有伤风化的活动。

③精神产品:智力成果或无形财产。

④行为结果:物化结果与非物化结果。

注意:同一法律关系中可能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客体。

(6)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条件:法律规范、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是法律规范与法律关系联系的中介。

①法律事实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因此,A.纯粹的心理现象不能看做是法律事实。B.法律事实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②法律事实的种类,依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转移为标准:A.法律事件:社会事件、自然事件;

B.法律行为:合法行为、违法行为。法律敎育网

③同一法律事实可能引起多种法律关系。事实构成:两个或以上的法律事实引起同一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例题·单选题】甲、乙分别为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后甲在乙知情但不同意的情况下,为帮助妹妹获取贷款,将自有股份质押给银行,乙以甲侵犯其股东权利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2011-1-12)

A.担保关系是债权关系的保护性法律关系

B.债权关系是质押关系的第一性法律关系

C.诉讼关系是股权关系的隶属性法律关系

D.债权关系是质押关系的调整性法律关系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关系的分类。

选项A错误。保护性法律关系的典型特征是一方主体(国家)适用法律制裁,另一方主体(通常是违法者)必须接受这种制裁,如刑事法律关系。因此担保关系不属于保护性法律关系。

选项B正确。第一性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是人们之间依法建立的不依赖其他法律关系而独立存在的或在多向法律关系中居于支配地位的法律关系。由此而产生的、居于从属地位的法律关系,就是第二性法律关系或从法律关系。质押关系是以债权关系的存在为基础的,属于从法律关系,而债权关系是质押关系的第一性法律关系。

选项C错误。纵向(隶属)的法律关系是指在不平等的法律主体之间所建立的权力服从关系。其特点为:(1)法律主体处于不平等的地位。(2)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具有强制性,既不能随意转让,也不能任意放弃。与此不同,横向法律关系是指平权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其特点在于,法律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具有一定程度的任意性,如民事财产关系,民事诉讼之原、被告关系等。无论是诉讼关系,还是股权关系,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都是平等的,不是隶属性法律关系。

选项D错误。债权关系是主法律关系,质押关系是从法律关系,质押关系依附于债权关系,而非债权关系依附于质押关系。另外,无论是债权关系还是质押关系都属于民事法律关系,都是调整性的法律关系。

【例题·不定项】“在法学家们以及各个法典看来,各个个人之间的关系,例如缔结契约这类事情,一般是纯粹偶然的现象,这些关系被他们看作是可以随意建立或不建立的关系,它们的内容完全取决于缔约双方的个人意愿。每当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创造出新的交往形式,例如保险公司等的时候,法便不得不承认它们是获得财产的新方式。”据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2009-1-91)

A.契约关系是人们有意识、有目的地建立的社会关系

B.各个时期的法都不得不规定保险公司等新的交往形式和它们获得财产的新方式

C.法律关系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既有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思想关系的属性,又有物质关系制约的属性

D.法律关系体现的是当事人的意志,而不可能是国家的意志

【答案】AC

【解析】本案考核法律关系。

选项A正确。契约关系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

选项B错误。由于法是以社会为基础,法律不可能超出社会发展需要“创造”或改变社会,因此只有在保险公司等新的交往形式和它们获得财产的新方式出现时,法律才能有所反映,而并不是各个时期的法律都有规定。

选项C正确。该说法符合马克思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

选项D错误。从实质上看,法律关系作为一定社会关系的特殊形式,正在于它体现国家的意志。

2.法律责任:行为人因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

两个特点:最终依据法律,国家强制性。

(1)种类:刑事、民事、行政、违宪、国家赔偿责任。

(2)法律责任的竞合:A.构成要件:同一主体、同一行为、数个法律责任、不能并存、不能吸收。B.处理方式:不同法律部门,从重;民法部门内,可择一。

(3)归责与免责:

A.归责原则:合法、公正、有效、合理。

B.免责条件:时效、不诉及协议、自首立功、因履行不能而免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