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办法
吉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要求
附件8:吉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要求博士研究生1、要求(1) 论文评审:所有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论文评审工作(5份)均以“双盲”评审方式进行。
(2)答辩委员会组成:由5至7名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应有两位校外专家(不含校外在我校兼职的博士生导师)。
答辩委员会成员应尽量聘请博士生导师,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指导教师以外的博士生导师担任。
(3)学位授予材料的填写打印:答辩申请者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论文答辩系统”核对基本信息并提出答辩申请,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查通过后,即可通过系统打印学位授予材料。
所有表格使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
打印的表格中如有需填写的空项,请用蓝黑、黑色墨水钢笔或碳素笔手写填入。
(4)学位论文提交:答辩结束后,每位学位申请者须向所在培养单位上交至少四本精装博士学位论文。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所收材料的送交地点和方式,请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位材料归档规定》(校研院字〔2003〕10号)中的具体要求执行。
博士学位论文的撰写及装潢必须按学位办公室制订的《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及装潢规范》(见附件二)撰写和装订。
电子版论文按照《吉林大学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电子版和电子照片提交办法及要求》(见附件四)在网上提交。
2、答辩申请和资格审查每位学位申请人在申请答辩时,首先要使用个人的学号和密码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点击“答辩人基本信息审核”,对个人信息进行核对。
在确保本人基本信息无误且培养单位对基本信息审核通过的情况下,在线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
电子版学位论文提交完成后,点击毕业答辩栏下的“答辩申请信息录入”,根据列出的内容将所需信息填写完整后,提出答辩申请。
如果个人基本信息有误,请按照说明向培养单位或研究生综合处提出修改申请,予以更改。
博士研究生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审核。
各单位及所在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对申请者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成绩、在学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是否欠费等进行审核。
吉林博士点申报
吉林博士点申报
吉林博士点申报是指申请建立博士学位授权点的行为。
在吉林省,高等教育机构可以通过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争取获得设立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批准,从而建立博士点。
申报吉林博士点需要经历以下主要程序:
1.申请准备:确定申请的学科领域和研究方向,收集相关材料和证明文件。
2.提出申请:向吉林省教育厅或其他相关部门提交申请文件,包括申请报告、拟招生专业和研究方向、拟招生人数等。
3.专家评审:相关部门会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估申请单位的学科建设水平、师资力量、科研水平等。
4.现场考察:根据评审结果,部门可能会派遣专家组前往申请单位进行现场考察,全面了解申请单位的实际情况。
5.审批决策:根据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结果,有关部门会进行综合评估,并做出是否批准设立博士点的决策。
6.设立公告:如果申请获批,吉林省教育厅或相关部门会发出正式公告,宣布该高校获得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7.后续工作:获得博士点的高校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建设和培养工作,设立相关管理机构、完善教育教学条件,并开始招收博
士研究生。
需要注意的是,申报吉林博士点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需要申请单位充分准备和配合,同时还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和要求。
对于吉林省外的高校,还需要符合相关合作协议和政策要求。
吉大博士生申请条件
吉大博士生申请条件
吉林大学(以下简称吉大)是中国境内一所综合性重点大学,以其卓越的教学
和研究能力而闻名。
作为一所享有盛誉的学府,吉大对博士生的招生条件有一定要求。
首先,申请吉大博士生必须具备硕士研究生学位或以上学历。
这意味着申请者
需要在相关领域获得一定的研究经验和知识储备,以及扎实的学术背景。
其次,吉大对申请者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有着严格的要求。
申请者需要在本
科和硕士阶段保持良好的学习成绩,并在相关领域积极参与科研活动。
申请者的科研成果,如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等,将作为评判学术水平的重要依据。
除此之外,吉大还重视申请者的综合素质。
申请者需要具备较强的分析、判断
和问题解决能力,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沟通能力。
此外,申请者还需要具备一定的英语水平,能够顺利进行学术交流和阅读英文文献,并且取得相应的英语考试成绩证明。
最后,申请吉大博士生还需参加招生考试。
招生考试内容通常包括学科基础知
识考核和科研思维能力测试等。
考试成绩将对申请者的录取意向产生重要影响。
总而言之,吉大对博士生申请者的要求较高,需要申请者具备良好的学术背景、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
希望有志于攻读博士学位的各位申请者能够认真准备,以符合吉大的博士生申请条件,并且为将来的研究生涯做好准备。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条件(招收专业型博士)一、基本条件凡参加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一)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能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拥有崇高的理想信念,立德树人,切实发挥思想引领、学术指导、学风示范的作用;熟悉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每年有足够的时间指导博士研究生。
(二) 首次参加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者须具有博士学位,除引进人才外,应承担过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并已完整培养过一届硕士研究生。
(三)必须具有副教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系列在岗人员才可参加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
(四)55周岁以下的教授一般每年应讲授一门本科生课程。
(五) 应有协助本人指导博士研究生的指导团队。
(六)招收研究生的最高年龄一般限定在退休前三年(以招生当年6月30日的实际年龄为准)。
(七) 应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其研究工作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学术水平在国内居本学科前列。
近三年应承担高水平科研项目且有充足的培养研究生所需要的科研经费,近三年应取得一定数量的高水平学术成果。
(八) 对学术影响力较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优异的下列优秀人才免于对科研成果、科研经费的审查,只需对年龄进行审查。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曾获“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指导教师”称号者;2.人才工作办公室考核通过的吉林大学领军人才;二、学术业绩条件1.科研项目达到下列条件之一(1)以项目(课题)负责人身份主持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973课题、863课题、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国家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
(2)近三年以项目(课题)负责人身份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973课题、863课题、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国家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且各类科研项目累计到账可支配经费达到25万元。
吉林大学硕博连读推荐与选拔工作暂行办法
吉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推荐与选拔工作办法第一条为做好我校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工作,根据教育部《2010年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硕博连读研究生是指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通过招生单位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或考核,被录取后进入博士阶段学习的研究生。
第三条硕博连读生的申请须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人须为我校通过推荐免试或者参加全国统考进入我校学习的在校硕士研究生,且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研究生考生的年龄应不超过45周岁;5、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博士研究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后方能申请,且考生的年龄不限;第四条临床医学博士、口腔医学博士、兽医博士等三个专业学位博士采取硕博连读方式选拔的博士生,只允许在对应的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兽医硕士三个专业学位硕士中进行。
第五条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推荐与选拔工作采取个人申请、导师推荐、院系考核、研究生院审议、网上公示的方式进行,并要求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第六条学校每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七条对于跨一级学科申请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申请:申请者所在硕士专业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但其硕士阶段导师与所申报的博士导师为同一导师;申请者所在硕士专业与所申请的博士专业虽然不属于同一一级学科,但两个专业都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并且专业性质相近,所研究的内容具有延续性。
第八条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须与通过博士研究生入学初试的考生一起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
吉林大学博士学位申请者(学术学位)学术成果要求(学部、学科).doc
吉林大学博士学位申请者(学术学位)学术成果要求(学部、学科)附件分委员会名称博士学位申请者学术成果要求人文学部一、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其学术成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发表被SSCI或A&HCI检索的学术论文1篇;2.发表被CSSCI检索的、且在我校社会科学处认定为“C”类及以上的学术论文1篇,或被CSSCI检索的学术论文2篇,或相当于2篇被CSSCI检索的学术论文的其它成果。
注①在CSSCI集刊和CSSCI扩展版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可等同于被CSSCI检索的论文,但不能多于1篇;②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项二等奖及以上且署名前2名,可等同于被CSSCI检索的学术论文2篇。
二、其它要求1.学位申请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奖项,必须与学位论文相关,且除获得奖项外,署名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除本人指导教师之外的第一作者。
所有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均应为吉林大学;2.发表的学术论文以现刊或以网上检索到全文为准,录用通知不予认可;3.本成果要求从2013级博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上按本学部“博士学位申请者学术成果要求”执行,特殊情况由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决定。
哲学与社会学一、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其学术成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发表被SSCI或A&HCI检索的学术论文1篇;2.发表被CSSCI检索的、且在我校社会科学处认定为“C”类及以上的学术论文1篇,或被CSSCI检索的学术论文2篇,或相当于2篇被CSSCI检索的学术论文的其它成果。
注①在CSSCI集刊和CSSCI扩展版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可等同于被CSSCI检索的论文,但不能多于1篇;②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项二等奖及以上且署名前2名,可等同于被CSSCI检索的学术论文2篇。
二、其它要求1.学位申请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奖项,必须与学位论文相关,且除获得奖项外,署名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除本人指导教师之外的第一作者。
所有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均应为吉林大学;2.发表的学术论文以现刊或以网上检索到全文为准,录用通知不予认可;3.本成果要求从2013级博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
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博士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规定,作为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依据。
一、培养目标博士生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最高层次,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
博士生教育必须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坚持质量第一,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具体的要求为: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风严谨,具有实事求是、不断追求新知、勇于创造的科学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2、掌握本门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组织解决重大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作出创造性成果。
3、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外文资料,具有撰写学术论文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4、有健康的体魄。
二、学习年限1、脱产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在职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
2、对于提前达到培养目标、成绩优良并做出创造性成果的博士研究生,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审批后报研究生院批准,可申请提前答辩;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学业者,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审批,研究生院批准,可延长学习年限。
(具体事宜详见吉林大学研究生提前毕业的有关规定)。
没有提出延期报告或延长期满仍未完成博士论文工作者,均按结业处理。
3、博士研究生用于科学研究和撰写论文的时间一般不应少于二年。
三、培养方式1、博士研究生的培养以科学研究为主。
重点是培养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学位论文的需要和个人的特点来选择学习相关的课程。
在拓宽基础、加深专业、掌握前沿的基础上,学会进行创造性科学研究的方法和培养严谨的科学作风。
吉林大学博士学位申请者(学术学位)学术成果要求(学部、学科).doc
吉林大学博士学位申请者(学术学位)学术成果要求(学部、学科)附件分委员会名称博士学位申请者学术成果要求人文学部一、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其学术成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发表被SSCI或A&HCI检索的学术论文1篇;2.发表被CSSCI检索的、且在我校社会科学处认定为“C”类及以上的学术论文1篇,或被CSSCI检索的学术论文2篇,或相当于2篇被CSSCI检索的学术论文的其它成果。
注①在CSSCI集刊和CSSCI扩展版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可等同于被CSSCI检索的论文,但不能多于1篇;②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项二等奖及以上且署名前2名,可等同于被CSSCI检索的学术论文2篇。
二、其它要求1.学位申请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奖项,必须与学位论文相关,且除获得奖项外,署名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除本人指导教师之外的第一作者。
所有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均应为吉林大学;2.发表的学术论文以现刊或以网上检索到全文为准,录用通知不予认可;3.本成果要求从2013级博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上按本学部“博士学位申请者学术成果要求”执行,特殊情况由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决定。
哲学与社会学一、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其学术成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发表被SSCI或A&HCI检索的学术论文1篇;2.发表被CSSCI检索的、且在我校社会科学处认定为“C”类及以上的学术论文1篇,或被CSSCI检索的学术论文2篇,或相当于2篇被CSSCI检索的学术论文的其它成果。
注①在CSSCI集刊和CSSCI扩展版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可等同于被CSSCI检索的论文,但不能多于1篇;②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项二等奖及以上且署名前2名,可等同于被CSSCI检索的学术论文2篇。
二、其它要求1.学位申请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奖项,必须与学位论文相关,且除获得奖项外,署名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除本人指导教师之外的第一作者。
所有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均应为吉林大学;2.发表的学术论文以现刊或以网上检索到全文为准,录用通知不予认可;3.本成果要求从2013级博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吉林大学博士学位申请者学术成果要求
一、博士学位申请者原则上必须公开发表与其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且被SCI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
二、对从事应用类研究的博士研究生,不要求一定发表被SCI收录的学术认,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参与实际到款经费在30万元以上的国家级项目或实际到款经费在50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的研究工作。其导师应为项目负责人。2、获得发明专利1项,或公开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且被EI收录的学术论文3篇。3、答辩前导师应写出对论文的详细介绍和评价,与论文一起送审。
此项标准从2008级博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注:在CSSCI集刊和CSSCI扩展版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等同于被CSSCI收录的论文。
历史学
必须公开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且被C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2篇或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
学位申请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署名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除本人指导教师之外的第一作者,第一署名单位应是吉林大学。
应用类博士研究生的确认,根据其研究方向,在入学时,由培养单位会同导师进行确定。
附件:
分委员会名称
博士学位申请者学术成果要求
人文学部
人文学部博士研究生申请答辩,必须公开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且被C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2篇或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
学位申请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署名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除本人指导教师之外的第一作者,第一署名单位应是吉林大学。
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应以现刊或以网上检索到全文为准,接收但未刊出的论文,不算在公开发表的论文之列。发表时间截止为答辩资格审查前。
此项标准从2008级博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注:在CSSCI集刊和CSSCI扩展版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等同于被CSSCI收录的论文。
哲学与社会学
必须公开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且被C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2篇或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
吉林大学经济学院保险学博士招生简章
吉林大学经济学院保险学博士招生简章为了进一步深化吉林大学经济学院保险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充分发挥导师和专家组在吉林大学经济学院保险学博士招生中的作用,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优秀吉林大学经济学院保险学博士生选拔制度,根据教育部相关吉林大学经济学院保险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和《吉林大学经济学院保险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试行)》《吉林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保险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院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除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外)。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高校全称:xx大学。
第四条培养层次:本科博士。
第五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六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国标代码:xx xx省招生代码:xx 办学地点:xxx第八条学校隶属单位:xx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单位:xx省教育厅。
第九条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xx省教育厅电子注册。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xx大学。
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
学历层次:本科)。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主管招生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院级相关领导担任。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招生对象与招生计划第十二条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的范围、条件:参加20xx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报考我院。
吉林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
工作实施办法
一、复试组织管理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于海业
成员:马云海、吕游、郭鸿鹏、陈东辉、孙裕晶
2、复试考核小组
分别由各专业(领域)组成若干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操作程序。
3、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吕游
成员:马云海、徐源、钱志辉、袁洪方、隋媛媛、张孝义、张劲松
4、复试监督检查小组:
组长:杨宝泉
成员:吕游、马云海、郭鸿鹏、田丽梅
二、考生须提交的材料
1、2018年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2、考生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往届硕士毕业考生提交考生本人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硕士毕业考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在校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办法
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办法(试行)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的生源质量,不拘一格选拔拔尖创新型人才,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优秀博士生选拔方式,为提升高层次人才的培养质量打好基础。
我校在部分研究生招生单位试行博士招生的“申请+审核”录取方式的试点工作。
“申请+审核”录取方式(以下称“申请审核制”),是按照学校规定的录取条件,由考生随时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证明材料,经招生单位的导师组进行资格审核和综合面试,直接决定录取的选拔方式。
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招生入学考试。
一、选拔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以考生已获得的学术成果和创新精神、科研能力、专业潜质、综合素质等为选拔依据,重点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型人才。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博士招生“申请审核制”是博士招生改革的重要举措,采取学校和校内招生单位两级管理的模式,以校内招生单位管理为主。
2、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申请审核制”的工作原则和实施办法,确定校内试点单位,监督各招生单位的选拔过程,审核录取结果,解决考生在报名、审核、录取过程中的申诉。
学校招生办公室作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学校相关政策和措施的落实。
3、相关招生单位成立院长(主任)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申请审核制”的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组建“资格审核小组”和“综合审核专家组”,组织考生报名和审核,落实“申请审核制”录取的相关工作。
三、导师的确定通过学校资格审查,获得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所有试点单位导师均可按“申请审核制”招生。
各试点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提高要求,重新确定参加“申请审核制”招生的导师资格。
四、考生报名条件1、基本要求符合《吉林大学年度博士生招生说明》中的要求的博士生报考条件,学生入学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吉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及论文写作要求
吉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及论文写作要求为即将参加博硕士论文答辩的同学服务,内附论文写作要求关于2021-2021学年第一学期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为保证本学期研究生答辩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对2021-2021学年第一学期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如下:一、时间安排1、研究生答辩管理系统(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与学位办相关的部分)正式开通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
2、本学期拟答辩的博士、硕士研究生请在9月25日前核对本人的基本信息并提出答辩申请。
凡基本信息缺失或有误的研究生,请到研究生院主页左下角的研究生综合信息中的办公信息网页中下载“研究生个人信息变动申请表”,填写并经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批后,交研究生综合处(行政楼423)进行修改和填加。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博士、硕士研究生(含专业硕士学位、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及临床医学七年制学生、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答辩资格审查工作截止到10月10日。
各单位答辩资格审查结束后,需向学位办公室提供一份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名单(在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与学位办相关功能中的各培养单位答辩资格审查网页中直接打印),加盖培养单位公章,名单后需有研究生秘书和主管研究生工作领导的签字。
在此期间,各培养单位应认真审查每位学位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成绩、是否完成申请学位论文并达到本学科相关要求等项内容,同时对申请者的学习专业及学位类别进行认真审查,确保无误。
10月25日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通过博士答辩资格审查人员的简装学位论文(1本)统一送交学位办公室。
对没有按时送交论文的申请者,将被取消本学期答辩资格。
3、本学期研究生答辩截止时间为12月15日。
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答辩时间为12月1日-12月15日。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须在12月17日前完成评定工作,并于12月18日前将学位讨论结果录入到系统中,并将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授予学位表决票及会议记录送交学位办公室。
吉林大学引进海外博士计划实施办法
附件9:吉林大学“引进海外博士计划”实施办法为加强我校学科专业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学科建设规划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按照“扶优、扶强、扶新”原则,创造吸引海外博士来校工作的环境和条件,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聘规模学校计划用三年时间,引进300名海外博士学位获得者。
从2013年开始,每年计划招聘100名左右。
二、组织领导1.学校成立引进海外博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引进人才工作的重要事宜,由校长办公会议履行小组职责。
2.学校成立引进海外博士工作小组,组长由主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学科四位校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对引进人才层次、相关待遇及所聘教师职务提出意见。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负责日常工作。
三、招聘基本条件㈠基本条件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品行端正,素质优良,身体健康。
4、具备从事相关工作的知识基础和工作能力。
㈡业务条件1.A类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在海外知名大学取得博士学位并在国外工作2年以上的人员。
⑴具有良好的学风和扎实的理论基础,已取得了国内外同行认可的研究成果。
⑵近年来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多篇本学科领域的学术论文,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过重要科学研究项目,具有讲授本学科领域核心课程的能力。
⑶近三年来取得的学术成果应达到我校同学科破格聘任教师高级职务的条件。
2.B类人员: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在海外知名大学取得博士学位。
在海外有工作、研究经历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⑴具有良好的学风和扎实的理论基础,已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
⑵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具有讲授本学科领域本科生课程和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四、聘后待遇经审核批准后的人员,学校提供以下待遇:1.A类人员⑴提供必要的实验设备经费,原则上,自然科学学科不超过2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不超过5万元。
吉林大学2023年博士招生简章
吉林大学2023年博士招生简章吉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坐落在吉林省长春市。
学校始建于1946年,1960年被列为国家重点大学,1984年成为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的22所大学之一,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和首批“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下设52个教学单位,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3大学科门类;有本科专业140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6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8个,交叉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4个;有6个国家指定“双一流”建设学科,6个学校自主设立“双一流”建设学科(群)和4个“双一流”学科培育学科。
18个学科(领域)的ESI排名进入全球前1%,其中4个学科排名进入全球前1‰。
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条件优越。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2023年,学校计划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约2100人左右(含硕博连读、“直博生”、“申请考核制”)。
各招生单位招生专业及计划可在《吉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中查询,录取时,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进行必要调整(增加或减少)。
三、学习及就业方式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本招生简章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详见《吉林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非全日制)》。
博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只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全日制博士专项计划可以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吉林大学在编教职工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全日制专业学位可以招收非定向或定向就业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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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办法
(试行)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不拘一格选拔拔尖创新型人才,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优秀博士生选拔方式,为提升高层次人才的培养质量打好基础。
我校在部分研究生招生单位试行博士招生的“申请+审核”录取方式的试点工作。
“申请+审核”录取方式(以下称“申请审核制”),是按照学校规定的录取条件,由考生随时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证明材料,经招生单位的导师组进行资格审核和综合面试,直接决定录取的选拔方式。
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招生入学考试。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以考生已获得的学术成果和创新精神、科研能力、专业潜质、综合素质等为选拔依据,重点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型人才。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博士招生“申请审核制”是博士招生改革的重要举措,采取学校和校内招生单位两级管理的模式,以校内招生单位管理为主。
2、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申请审核制”的工作原则和实施办法,确定校内试点单位,监督各招生单位的选拔过程,审核录取结果,解决考生在报名、审核、录取过程中的申诉。
学校招生办公室作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学校相关政策和措施的落实。
3、相关招生单位成立院长(主任)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申请审核制”的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组建“资格审核小组”和“综合审核专家组”,组织考生报名和审核,落实“申请审核制”录取的相关工作。
三、导师的确定
通过学校资格审查,获得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所有试点单位导师均可按“申请审核制”招生。
各试点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提高要求,重新确定参加“申请审核制”招生的导师资格。
四、考生报名条件
1、基本要求
符合《吉林大学年度博士生招生说明》中的要求的博士生报考条件,学生入学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2、外语水平符合以下任意一项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550分;
2)托福(TOEFL)考试成绩达到90分;
3)雅思(IELTS)考试成绩达到6分;
4)GRE成绩达到260分;
5)在英语、日语、俄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做到熟练运用,并能提供相关证明。
3、学术成果标准由相关招生单位自行制定。
五、选拔程序
1、凡申请参加吉林大学“申请审核制”的考生须提交如下申请材料,材料必须真实可靠的,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1)《吉林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生申请表》;
2)《报考吉林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要求3000字左右;
4)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出具的推荐信;
5)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6)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书;
7)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
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9)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授权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0)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2、资格审核
学院成立有五名以上相关专家组成的“资格审核小组”,“资格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对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给出百
分制成绩(资格审核标准由招生单位制定),成绩在60分以上的可以获得审核资格。
对按成绩择优确定的入围考生名单,须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准。
入围考生名单被核准后,随时并同时在“吉林大学招生网”(网站地址为:.cn/)和招生单位网站对外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十个工作日。
3、综合审核
招生单位组成由五名以上博士生导师参加的“综合审核专家组”。
“综合审核专家组”对通过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审核,审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根据审核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试内容和审核形式由学院及导师自主确定,面试时间不少于每生30分钟,考生可通过各招生单位网站发布的综合审核实施细则进行查询。
4、拟录取审核
在招生计划额度内,招生单位上报“申请审核制”博士生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同时在“吉林大学招生网”和招生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六、培养方式
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为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学生档案转入学校。
原培养方式为定向的学生,必须在选拔时出具原定向委培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脱产攻读博士的公函。
七、其他
1、“申请审核制”选拔方式只招收普通考生,各类专项计划不得以该方式进行招考。
2、报名参加“申请审核制”的考生如果未通过初审或综合审核,可申请转为按照“普通招考”方式报考。
3、各单位根据学校要求制定“申请审核制”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