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导则DB52∕T 1507-2020
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验收标准
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验收标准一、总则。
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验收标准是为了规范和指导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创建工作,确保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建设质量和效果,促进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可持续发展。
本标准适用于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创建验收工作。
二、验收范围。
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验收标准涵盖了全域旅游示范区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建设、旅游产品开发、宣传推广、管理运营等方面的内容。
三、验收标准。
1. 规划设计。
全域旅游示范区的规划设计应符合当地的自然环境特色和文化底蕴,注重保护环境、传承文化,体现可持续发展理念。
2. 基础设施建设。
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应完善,包括道路交通、供水供电、通讯网络等,能够满足游客的基本需求。
3. 旅游产品开发。
全域旅游示范区应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产品,丰富游客的体验,提升旅游区的吸引力。
4. 宣传推广。
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宣传推广工作应全面,多渠道,能够吸引更多的游客前来参观旅游。
5. 管理运营。
全域旅游示范区的管理运营应科学合理,能够保障游客的安全,提供优质的服务。
四、验收程序。
1. 提交申请。
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应向相关部门提交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的申请材料。
2. 验收评估。
相关部门对全域旅游示范区的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建设、旅游产品开发、宣传推广、管理运营等方面进行评估,确保符合相关标准。
3. 验收结果。
相关部门根据评估结果给予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验收合格或者不合格的结论,并提出整改意见。
4. 验收公示。
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验收依据。
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验收标准的制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实际情况,借鉴国内外相关经验。
六、附则。
本标准由×××部门负责解释,自×××日起施行,有效期为×××年。
七、结束语。
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验收标准的制定,对于推动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5a版】全域旅游规划实施系统化措施
创新全域旅游产品和服务,满足市场需求。
全域旅游规划实施的系统化措施
03
制定科学合理的全域旅游规划
在规划制定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当地资源、环境、经济和社会条件,确保规划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加强规划执行力度
建立健全规划执行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
合理开发旅游资源
在资源开发过程中,要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避免过度开发。
创新投融资模式,探索建立多元化、市场化的投融资机制。
01
加强全域旅游人才培训和引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02
建立全域旅游人才交流和合作机制,促进人才流动和共享。
03
鼓励高校和研究机构开展全域旅游研究和教育,培养专业人才。
推动全域旅游技术和管理创新,提高产业竞争力。
加强全域旅游品牌建设和营销创新,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
创新业态
加强高校和培训机构合作,培养具备全域旅游理念的专业人才。
人才培养
引进国内外优秀旅游人才,提升全域旅游规划实施的专业水平。
人才引进
建立人才激励机制,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推动全域旅游发展。
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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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5a版】全域旅游规划实施系统化措施
汇报人:
2024-01-09
全域旅游规划概述全域旅游规划实施的关键要素全域旅游规划实施的系统化措施全域旅游规划实施案例分析全域旅游规划实施的未来展望
目录
全域旅游规划概述
01
全域旅游是指将一定区域内所有可利用的旅游资源、产业、设施等整合起来,实现全域一体化的旅游发展模式。其特点包括全覆盖、全要素、全行业、全时空和全社会参与。
要点二
打造旅游品牌
《南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规划(2007—2020)》
《南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规划(2002—2020)》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顺利实施《南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规划(2007—2020)》,强化规划的控制功能,详细规定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性指标和其它规划管理要求,特制定本控制性规划文本。
第二条南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发展性质为:以山水自然生态资源为基础,通过保护和开发人文景观资源,形成具有野外游憩、审美欣赏、休闲娱乐、度假功能的复合型风景区;符合国际度假旅游要求的国家旅游度假区。
第三条南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发展目标为:展示自然和人文景观,提供游憩风景胜地,促进人与自然共生共荣和协调发展;具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游览设施和时代活力的社会单元;接待设施的建设标准要符合国际旅游度假要求。
第四条南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规划规划期限为2007—2020年,近期规划期限为2007—2012年。
第五条文本适用于本次规划南湖国家旅游度假区15.11平方公里范围内各地块和各类用地的土地使用。
第六条本细则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解释权属广州市城市规划局。
第七条文本与《南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规划》分图图则同时使用,二者不可分割。
第八条文本涉及的控制性指标和技术规定是根据现有的相关标准、规范,结合南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实际情况并考虑今后的发展制定的,未涉及的指标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和广州市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地块使用性质划分和适建要求第九条本规划涉及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代码均采用国标《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 50298—1999),根据工作内容和深度的要求,在中类用地划分至小类用地(见表1),规划用地平衡表见表2。
第十条南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根据土地利用模式不同可分为自然生态保护区、自然景观保护区、史迹保护区、风景恢复区、风景游览区和发展控制区。
第十一条自然生态保护区指该区生态环境优良,生物种群及其环境相对完整,具备生态保护区的基本要求,通过保护区的划定和有研究价值生物种群的引进,形成有一定科学研究价值或保存价值的生物种群及其环境;自然生态保护区为不可建设区,可配置必要的研究和安全防护性设施,宜控制游人进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0.26•【字号】潍政办字〔2020〕104号•【施行日期】2020.10.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关于推进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2020-2022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0月26日关于推进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2020-2022年)为推进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助推我市现代化高品质城市建设,根据《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5号)、《大力推进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鲁发〔2018〕4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通过实施全域统筹规划、全域产业布局、全域品牌营销、全域品质提升,进一步提高潍坊文化旅游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将我市打造成为国内知名的齐鲁民俗文化旅游体验地、乡村休闲和健康养生目的地,建设成为让本地人自豪、外地人向往的现代化高品质旅游城市。
到2022年,全市接待境内外游客9500万人次、年均增长6%,实现旅游总收入1100亿元、年均增长7%。
二、重点工作(一)高质量编制全域旅游规划1.推进旅游规划与其他规划的衔接。
将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
各级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功能区规划时充分考虑文化旅游项目的空间布局和用地需求,旅游发展相关规划与城乡规划做好衔接。
重大旅游项目建设规划应当符合本地城乡规划和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要求。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2.健全完善全域旅游规划体系。
全域旅游规划项目实施方案
全域旅游规划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
随着旅游业的迅速发展,全域旅游已成为当前旅游业发展的趋势。
全域旅游的概念是指将城乡旅游资源整合,实现城乡旅游资源共享,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因此,制定全域旅游规划项目实施方案,对于促进旅游业的发展,实现城乡旅游资源共享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目标。
1. 实现城乡旅游资源的整合和共享,促进全域旅游的发展。
2. 提升旅游目的地的整体形象和旅游服务质量,吸引更多游客。
3. 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当地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稳定。
三、项目内容。
1. 建立全域旅游资源数据库,收集整理城乡旅游资源信息,包括景点、民俗、特色美食等。
2. 制定全域旅游线路规划,设计多样化的旅游线路,满足不同游客的需求。
3. 提升旅游服务设施,改善旅游接待设施和交通条件,提高旅游服务水平。
4. 加强宣传推广,利用互联网、新媒体等渠道,宣传城乡旅游资源,吸引更多游客。
5. 加强合作交流,与相关部门、企业开展合作,共同推动全域旅游的发展。
四、项目实施步骤。
1. 确定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
2. 开展全域旅游资源调研,收集城乡旅游资源信息,建立资源数据库。
3. 制定全域旅游线路规划,设计多样化的旅游线路,满足不同游客的需求。
4. 完善旅游服务设施,改善旅游接待设施和交通条件,提高旅游服务水平。
5. 开展宣传推广活动,利用互联网、新媒体等渠道,宣传城乡旅游资源,吸引更多游客。
6. 加强合作交流,与相关部门、企业开展合作,共同推动全域旅游的发展。
五、项目效果评估。
1. 通过实施全域旅游规划项目,城乡旅游资源得到了充分整合和共享,旅游业得到了快速发展。
2. 旅游目的地的整体形象和旅游服务质量得到了提升,吸引了更多游客。
3. 城乡一体化发展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当地经济得到了繁荣,社会稳定水平提高。
六、项目总结。
全域旅游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促进城乡旅游资源的整合和共享,推动全域旅游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标准解读
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标准解读标准解读: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各项强制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遵循基本原则,总结发展旅游业的经过和新形势,根据国家对旅游行业的政策和发展规划,通过详尽的制定专门的全域旅游示范区发展标准,使全域旅游示范区由一定的特定标准来促进发展。
一、创建目标全域旅游示范区是指依托具有浓郁本土文化和历史底蕴、具备良好生态环境质量、具有独特的农业特色、休闲农业发展潜力大、交通发达、自然资源丰富、优质服务水平高等特点的区域,通过规划布局及科学管理,构建一体化、和谐统一的全域旅游发展空间,将不同地区的特色与共性有机融合,形成标准化、规范化的旅游产品,有效提升旅游地区经济竞争力,达到精耕细作、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二、创建要求(1)资源背景:全域旅游示范区需要具备良好的生态环境,并具备良好的旅游资源,如遗址、风景名胜、农业文化等;(2)规划设计:应有明确的旅游规划,制定出与地方特色和功能要求相匹配的全域旅游示范区规划,结合旅游资源和本区域的繁荣发展,及时完善规划;(3)交通运输:要安排好并建立完善的旅游交通运输网络,实施特色交通线网建设,以便参观者出行活动;(4)旅游文化:要实施本区域独特旅游文化的研究和发掘,把本地特色文化融入旅游产品的开发之中,推动本地文化的发展;(5)旅游服务:要大力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建设活跃的旅游服务体系,发展旅游服务业,满足参观者的需求;(6)保护性管理:要加强旅游资源的保护性管理,以保障旅游资源的有效利用,并有效防止过度损害,确保旅游资源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方向全域旅游示范区要以旅游产业链为主线,实施科学管理,形成规范的市场格局,在开放中保护,在发展中维护,以市场为导向,要以经济开发为目标,以环境保护为原则,以文化传播为支持,以服务升级为核心,最终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旅游产品。
全域旅游发展的标准
全域旅游发展的标准全域旅游是指在一定区域内,以旅游业为优势产业,通过对区域内经济社会资源尤其是旅游资源、相关产业、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体制机制等进行全方位、系统化的优化提升,实现区域资源有机整合、产业融合发展、社会共建共享,以旅游业带动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种新的区域协调发展理念和模式。
为了推动全域旅游的持续发展,以下是关于全域旅游发展的标准的几点建议:旅游设施旅游设施是旅游业发展的基础,包括旅游交通、旅游住宿、旅游餐饮、旅游购物等设施。
在全域旅游发展过程中,需要不断加强旅游设施的建设和提升,以满足游客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需求。
同时,要注重设施的环保和节能,确保其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旅游资源旅游资源是旅游业发展的核心,包括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和其他特色资源。
全域旅游发展需要充分挖掘和利用当地的旅游资源,通过合理开发和规划,提升旅游资源的品质和吸引力。
同时,要注重保护资源,确保其可持续利用。
旅游服务旅游服务是旅游业发展的关键,包括旅游咨询、旅游活动组织、导游服务等内容。
全域旅游发展需要不断提高旅游服务的水平和质量,为游客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专业的服务。
同时,要注重服务的创新和升级,提升游客的满意度和体验感。
旅游环境旅游环境是旅游业发展的保障,包括生态环境、社会环境、文化环境等。
全域旅游发展需要加强旅游环境的保护和建设,保持当地的风俗习惯和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
同时,要注重环境的绿化和美化,营造宜人的旅游氛围。
旅游效益旅游效益是旅游业发展的目标,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
全域旅游发展需要实现旅游效益的最大化,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同时,要注重效益的可持续性,确保旅游业与当地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全域旅游示范验收标准与评分细则
全域旅游示范验收标准与评分细则全域旅游是一种旅游发展战略,旨在将旅游资源整合为一个系统并促进全面、可持续的旅游发展。
全域旅游的成功与否取决于政府、业界和社区的合作,需要制定一套科学的评价标准和评分细则来帮助监督和改进全域旅游的实施效果。
一、全域旅游示范验收标准1. 旅游资源整合:该地区旅游资源应该得到广泛整合,重点是符合游客兴趣和需求的旅游资源,如自然景观、文化遗产、体育休闲等多种类型的资源。
此外,还需要保证资源的可持续性和环境友好性。
2. 旅游服务质量:提供的旅游服务应该体现出高品质、多样化、安全、便利和个性化的特征。
旅游服务应该能够满足游客的不同需求和场景,如住宿、餐饮、交通、娱乐等方面的服务。
3. 监管机制与服务机制:该地区应设立完善的监管机制和服务机制,以确保旅游行业的规范运行和游客权益的维护。
例如,旅游执法、质量监督、旅游投诉等机制,以及旅游咨询、信息共享等服务机制。
4. 社区参与:全域旅游应该得到当地社区和居民的积极参与。
社区应该参与旅游产品的设计、开发和推广,保证切实满足了游客的需求,并且提供了就业和发展机会。
5. 文化传承:全域旅游需要对地方的文化遗产和传统文化进行有效保护和传承。
旅游活动应该尊重当地文化和传统,弘扬当地文化特色,保护文化资源,传承文化精神。
6. 可持续发展:要求全域旅游的发展必须考虑环境、社会和经济可持续性,确保地区的旅游发展与当地环境保护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旅游业的经济效益应该与当地旅游业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平衡。
二、全域旅游评分细则1. 旅游资源整合:根据综合整合水平、资源丰富程度、环境友好程度等因素给予评分。
2. 旅游服务质量:根据服务质量、服务水平、服务体验等指标给予评分。
3. 监管机制与服务机制:根据监管机制完善性、投诉处理机制、信息服务机制等指标给予评分。
4. 社区参与:根据社区参与度、社区旅游开发和推广投入等指标给予评分。
5. 文化传承:根据文化传承程度、文化氛围和文化特色表现等指标给予评分。
国家、浙江全域旅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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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丰富旅游吸引物体系,推进本地特色资源(海洋、湖泊、山地、冰雪等) 和一二三产特色产业(农林牧副渔、工业制造业以及文化、健康医疗、养生 养老、教育、体育、商务会展等)与旅游业融合发展,形成“行行加旅游” 的特色吸引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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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提升旅游购物水平,加强旅游商品设计制造和品牌推广,建设特色旅游 购物街区,大幅度提高旅游购物在旅游收入中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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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是发展旅游文娱,建设一批文化创意旅游产品、文化演艺项目。 七是增强旅游发展科技含量,充分运用新能源、新材料、新装备等提升旅游 业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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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是积极运用信息技术,实施智慧管理、智慧服务和智慧营销工程,建设一 批智慧旅游城市、智慧旅游景区、智慧旅游企业和智慧旅游乡村。
• (十三)加强园区型旅游产品,提高产业效益。重点加强 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休闲区、旅游综合体、主题 公园(乐园)、大型实景演出等园区型旅游产品建设,提 炼主题特色,推动多要素集群集聚发展,提高产业综合带 动功能,提升产业发展效益。 • (十四)构建目的地旅游产品,形成全域产品格局。规划 建设一批美丽乡村、旅游小镇、风情县城、文化街区、宜 游名城,实现旅游业与各级地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 无缝衔接,因地制宜推动旅游业从单一景区驱动向全域驱 动转变。要注重各类产品的特色化,防止简单克隆、低劣 伪造。
范区”),是指以旅游业为支柱产业,通过党政主导、部 门参与支持、市场化运营,实现区域内旅游及相关资源有
机整合、旅游和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并带动经济、社会、
文化、生态全面发展,对全域旅游发展有示范作用的区域 和城市旅游目的地。
• 第三条 示范区按行政层级,划分为: • “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省级)” • 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条件和需要做出决定并向国家旅游局 提出申请,国家旅游局审核批复 • “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市地州级)” • 由所在地同级人民政府根据条件和需要做出决定,经所属 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国家旅游局提出申 请,国家旅游局审核后批复给提出申请的人民政府 • “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县市区级)” • 申请参加县市区级示范区创建,还必须征得所属市地州级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同意
旅游发展规划评估导则
旅游发展规划评估导则随着全球旅游业的迅猛发展,旅游发展规划成为各国政府重要的战略选择。
旅游业的发展对于国家经济增长、文化交流以及社会稳定都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然而,随着旅游业的不断扩大,也带来了一系列的挑战和问题。
为了确保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评估旅游发展规划的导则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旅游发展规划评估导则应该注重可持续性。
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往往带来了环境破坏、资源枯竭、文化冲突等问题。
因此,评估导则应该考虑到旅游业对环境、社会和文化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规划措施。
例如,限制旅游景点的游客数量,加强环境保护措施,保护当地的文化遗产等。
只有在保护环境和文化的前提下,旅游业才能够长期可持续发展。
其次,旅游发展规划评估导则应该注重区域协调发展。
旅游业的发展往往不仅仅局限于一个地方,而是涉及到整个地区的发展。
因此,评估导则应该考虑到不同地区之间的协调发展,避免资源的重复利用和竞争。
例如,可以通过制定旅游资源开发的时间表,合理分配旅游资源,避免过度开发和过度拥挤。
同时,也需要加强地区间的合作,共同推动旅游业的发展。
再次,旅游发展规划评估导则应该注重市场需求和创新。
旅游业的发展离不开市场需求的支持,只有满足游客的需求,才能够吸引更多的游客来到目的地旅游。
因此,评估导则应该考虑到市场需求的变化,并提出相应的创新措施。
例如,可以通过开发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提升游客的旅游体验,吸引更多的游客。
同时,也需要注重市场营销和宣传,提升目的地的知名度和形象。
最后,旅游发展规划评估导则应该注重政策支持和监管。
旅游业的发展需要政府的支持和监管,只有政府出台相应的政策和法规,才能够保证旅游业的有序发展。
因此,评估导则应该考虑到政府的角色和责任,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例如,可以通过减免税收、提供贷款支持等方式,鼓励私人企业投资旅游业。
同时,也需要加强监管力度,打击不法经营行为,保护游客的权益。
综上所述,旅游发展规划评估导则应该注重可持续性、区域协调发展、市场需求和创新,以及政策支持和监管。
旅游发展规划评估导则
旅游发展规划评估导则(草案,征求意见)前言本导则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导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提出并归口。
本导则的附录为技术性附录。
本导则由国家旅游局负责解释。
引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要求,为增强旅游规划的权威性,保证旅游规划的有效执行,提高规划修编的科学性和时效性,特制订本评估导则。
1 范围和时间1.1 适用于各级旅游发展规划的实施评估;旅游专项规划参照开展评估。
1.2 规划期满,各级政府须组织开展规划评估工作。
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评估活动,开展旅游规划年度评估或者中期评估。
规划修编前需要进行评估,评估原规划实施情况,评估修编的必要性,明确修编内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200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国家旅游信息化建设技术规范》(2000)《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1985)《旅游规划通则》(GB/T 18971—2003)《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 18972—2003)《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规定》(建设部1993年12月20日发布)3 术语和定义3.1 旅游发展规划。
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2020版
品牌影响
(60分)
实施全域旅游整体营销,品牌体系完整、特色鲜明。
1.营销保障:设立旅游营销专项资金,制定旅游市场开发奖励办法。(15分)
2.品牌战略:实施品牌营销战略,品牌体系完整,形象清晰,知名度和美誉度高。(15分)
3.营销机制:建立多主体、多部门参与的宣传营销联动机制,形成全域旅游营销格局。(10分)
1.资源环境质量:制定自然生态资源、文化资源保护措施和方案。(24分)
2.城乡建设水平:整体风貌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城乡建设保护措施完善。(16分)
3.全域环境整治:旅游区、旅游廊道、旅游村镇周边洁化绿化美化,“三改一整”等工程推进有力,污水和垃圾处理成效显著。(20分)
4.社会环境优化:广泛开展全域旅游宣传教育,实施旅游惠民政策,旅游扶贫富民方式多样,主客共享的社会氛围良好。(40分)
4.营销方式: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品牌营销,创新全域旅游营销方式。(10分)
5.营销成效: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游客数量稳定增长。(10分)
8
创新示范
(200分)
创新改革力度大,有效解决制约旅游业发展瓶颈,形成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1.体制机制创新:具有示范意义的旅游领导机制创新(6分)、协调机制创新(6分)、市场机制创新(6分)、旅游配套机制创新(6分);旅游综合管理体制改革创新(6分);旅游治理能力创新(6分);旅游引领多规融合创新(8分);规划实施与管理创新(6分)。(小计50分)
7.旅游标识系统:旅游引导标识等系统完善,设置合理科学,符合相关标准。(25分)
8.游客服务中心:咨询服务中心和游客服务点设置科学合理,运行有效,服务质量好。(20分)
9.旅游厕所:“厕所革命”覆盖城乡全域,厕所分布合理,管理规范,比例适当,免费开放。(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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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前言 (II)引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总体要求 (2)5 工作程序 (2)6 规划要点 (3)7 规划成果 (7)附录A(资料性附录) 规划文本参考提纲 (8)参考文献 (10)引 言贵州省是全国“全域旅游示范省”之一,是西南地区唯一的示范省。
为规范贵州省全域旅游发展编制工作,提升全域旅游规划编制的引领性、创新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适应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验收工作要求,促进地方全域旅游发展,特制定本文件。
本文件是指导贵州省各级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编制的规范性文件。
本文件的制定,是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结合贵州省全域旅游发展实际,在充分体现地方特色的同时,创新和规范了贵州省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导则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贵州省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编制的总体要求、工作程序、规划要点、规划成果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贵州省各级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的编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4308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7775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8971 旅游规划通则GB/T 18973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26354 旅游信息咨询中心设置与服务规范GB/T 26356 旅游购物场所服务质量要求GB/T 26358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 26361 旅游餐馆设施与服务等级划分GB/T 26362 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GB/T 31380 旅行社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31381 城市旅游集散中心等级划分与评定GB/T 31382 城市旅游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LB/T 024 旅游特色街区服务质量要求LB/T 025 风景旅游道路及其游憩服务设施要求LB/T 035 绿道旅游设施与服务规范LB/T 064 文化主题旅游饭店基本要求与评价LB/T 065 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DB52/T 1507—20203.1全域旅游 all-for-one tourism是指将一定区域作为完整的旅游目的地,以旅游业为优势产业,进行统一规划布局、综合统筹管理、优化公共服务、整体营销推广、推进产业融合,实现旅游业现代化、集约化、品质化、国际化,最大限度满足大众旅游时代人民群众消费需求的发展新模式。
[来源: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旅发〔2017〕79号),1.2]3.2全域旅游发展规划 all-for-one tourism development planning是指将一定区域作为完整的旅游目的地,以旅游业为优势产业,对区域内经济社会资源进行统一规划布局的一种部署和安排。
4 总体要求4.1 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应将一定区域作为完整旅游目的地,以旅游业为优势产业,统一规划布局,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公共服务,推进融合发展,提升服务品质,实施整体营销,实现旅游发展全域化、旅游供给品质化、旅游治理规范化和旅游效益最大化的目标,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4.2 全域旅游发展规划按规划范围和行政区划管理范围,分为省级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市(州)级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和县(区、市)级全域旅游发展规划。
跨行政区划的重点旅游资源、旅游区或旅游线路可编制跨区域的全域旅游发展规划。
4.3 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在10年以内,其中近期发展规划期限为3-5年。
4.4 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应突出“多规合一”,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依据,与国土空间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相关规划相衔接。
4.5 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应明确旅游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提出旅游业发展目标,优化旅游业发展的空间布局和要素结构,安排旅游业发展重点项目,推进“旅游+”和“+旅游”的产业深度融合,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4.6 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应遵循全景式打造、全社会参与、全产业发展、全方位服务、全区域管理的全域旅游发展理念,注重统筹协调、融合发展,构建全域旅游共建共享发展格局。
4.7 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应坚持因地制宜、绿色发展和市场导向的原则,突出地方特色,注重区域协同,避免近距离不合理重复建设,加强对资源和环境的保护,因地制宜、突出特点、合理利用,提高旅游业发展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5 工作程序5.1 立项和编制5.1.1 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省级全域旅游发展规划。
市(州)级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市(州)级全域旅游发展规划。
县(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县(区、市)级全域旅游发展规划。
跨行政区划的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由上一级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
5.1.2 规划组织编制单位应对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立项的必要性进行充分论证,应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对规划编制要求及相关保障要素等进行必要说明。
DB52/T 1507—20205.1.3 规划立项后,规划组织编制单位应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的形式,委托旅游规划设计单位承担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5.1.4 编制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保证规划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5.2 征求意见和评审5.2.1 规划成果形成后,规划组织编制单位应将规划成果充分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各相关部门应及时反馈意见。
5.2.2 规划组织编制单位应依法开展规划环评,经同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后出具审查意见。
5.2.3 规划组织编制单位应组织专家对规划进行评审,评审方式和评审人员组成应依据GB/T 18971的要求执行。
5.3 公示和审批5.3.1 规划组织编制单位在规划报送审批前,应将全域旅游发展规划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5日。
5.3.2 公示结束后,由规划组织编制单位按有关规定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批。
5.3.3 经批准的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应通过固定场所或公共媒体向社会公布。
5.4 实施和修订5.4.1 按照“谁牵头编制,谁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规划组织编制单位应及时对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确定的任务进行分解,制定任务分工方案,落实规划实施责任。
5.4.2 规划组织编制单位应组织开展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
5.4.3 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经评估或因其他原因确需要修订的,由规划组织编制单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规划修订报告。
原审批机关同意修订的,规划组织编制单位方可组织修订,并依照程序报原审批机关审批。
6 规划要点6.1 规划总体框架全域旅游发展规划文本应包括规划总则、基础分析与综合评价、目标定位与发展战略、旅游供给体系规划、旅游产业融合发展规划、旅游公共服务体系规划、旅游秩序与安全规划、旅游市场营销规划、旅游资源与环境规划、旅游脱贫巩固提升规划、近期发展规划、规划实施保障等篇章。
6.2 规划篇章的要点内容6.2.1 规划总则应明确规划范围、规划期限、规划性质、规划原则、规划衔接、规划依据等方面的内容。
6.2.2 基础分析与综合评价6.2.2.1 应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全域旅游发展现状、资源条件、客源市场、区位交通、环境因素进行深入调查,全面系统分析全域旅游发展基础条件。
DB52/T 1507—20206.2.2.2 采用SWOT分析方法,提出全域旅游发展的优势、问题、机遇与挑战,形成综合评价结论。
6.2.2.3 对照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标准要求,提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差距和不足,明确创建任务和内容。
6.2.3 目标定位与发展战略6.2.3.1 确定全域旅游发展总体定位,明确旅游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提出品牌形象定位和目标市场定位。
6.2.3.2 全面分析市场需求,科学预测市场规模,合理确定旅游业发展目标。
6.2.3.3 确定旅游业发展战略,提出全域旅游发展模式,明确战略路径和重要发展突破口。
6.2.4 旅游供给体系规划6.2.4.1 旅游产业空间布局与重点项目规划。
提出全域旅游发展的空间布局,明确重点旅游项目及其项目选址、定位、规模、建设内容和开发时序。
按照项目重要性宜将若干重点旅游项目划分为龙头项目、支撑项目、配套项目等不同层级。
根据全域旅游发展需要,本部分内容可单独成章。
规划建设的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应分别符合GB/T 17775、GB/T 26358、GB/T 26362的要求。
6.2.4.2 旅游产品规划。
根据旅游资源等级、旅游项目开发、旅游市场需求等情况,规划旅游产品开发,可划分为龙头产品、重点产品、新兴产品等不同层级,明确每种旅游产品开发的方向、特色和主要内容,设计不同主题、不同时长的旅游线路行程内容。
6.2.4.3 旅游要素规划。
提出旅游餐饮、旅游住宿、旅游娱乐、旅游购物、旅行社等要素行业发展的布局、思路、内容和措施。
旅游餐饮发展规划包括特色餐饮街区、餐饮品牌店、特色美食小吃等方面的要点内容,旅游餐饮设施服务应符合GB/T 26361的要求。
旅游住宿发展规划包括星级饭店、文化主题酒店、连锁酒店、精品民宿、非标住宿等方面的要点内容,旅游住宿业态应分别符合GB/T 14308、LB/T 064、LB/T 065的要求。
旅游娱乐发展规划包括演艺活动、节事活动、休闲娱乐街区和场所等方面的要点内容,旅游特色街区服务应符合LB/T 024的要求。
旅游购物发展规划包括民族民间文创产品、农副土特产品、实用产品等旅游商品以及购物场所等方面的要点内容,旅游购物场所服务应符合GB/T 26356的要求。
旅行社发展规划包括品牌旅行社、线上旅行社、特色旅行服务、导游等方面的要点内容,旅行社服务应符合GB/T 31380的要求。
6.2.4.4 旅游市场主体培育规划。
提出旅游市场主体培育方向、目标和政策措施,旅游市场主体包括大型旅游集团、旅游骨干企业、旅游电商企业、中小微旅游企业等方面。
6.2.4.5 各级旅游发展指引。
县(区、市)级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应对重点旅游乡镇的全域旅游发展提出指引。
市(州)级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应对每个县的全域旅游发展提出指引。
省级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应对每个市(州)的全域旅游发展提出指引。
跨行政区划的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应对规划范围内的行政区全域旅游发展提出指引。
发展指引可包括发展定位、目标、思路、重点项目等要点内容。
本部分内容可单独成章。
6.2.5 旅游产业融合发展规划6.2.5.1 “旅游+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融合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