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目录(第1-5批,272项)汇编
114项职业资格取消主要有哪些
篇一:《国务院已取消211项职业资格目录》211项已取消职业资格目录第一批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11项)国发〔2014〕27号2014年07月22日第二批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67项)国发〔2014〕50号2014年10月23日1、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26项,其中准入类14项,水平评价类12项)2、取消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41项,其中准入类1项,水平评价类40项)篇二:《国务院取消职业资格清单目录(211项)》211项已取消职业资格目录第一批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11项)国发〔2014〕27号2014年07月22日第二批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67项)国发〔2014〕50号2014年10月23日1、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26项,其中准入类14项,水平评价类12项)2、取消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41项,其中准入类1项,水平评价类40项)第三批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67项)国发〔2015〕11号2015年02月24日1、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28项,其中准入类4项,水平评价类24项)篇三:《国务院取消职业资格清单目录(272项)》已取消职业资格目录(272项)第一批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11项)国发〔2014〕27号2014年07月22日第二批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67项)国发〔2014〕50号2014年10月23日1、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26项,其中准入类14项,水平评价类12项)2、取消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41项,其中准入类1项,水平评价类40项){114项职业资格取消主要有哪些}.第三批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67项)国发〔2015〕11号2015年02月24日1、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28项,其中准入类4项,水平评价类24项)篇四:《关于取消建设类技术人员等20个职业资格岗位证书的通知》关于取消建设类技术人员等20个职业资格岗位证书的通知各市(地)住建局(建委、归口各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住建局,省直管县(市)住建局,省直有关厅(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53号)和省人社厅《关于贯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黑人社[2014]57号)的相关要求,经研究,自发文之日起取消下列建设类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岗位证书。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相关职业资格决定的通知-建办人[2016]7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相关职业资格决定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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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相关职业资格决定的通知
建办人[2016]7号
部机关各单位、直属各单位,部管各社会团体,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办公厅:
2016年1月20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5号),取消我部实施的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勘察设计行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3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事项。
各地区、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精神,停止开展与这些职业资格相关的评价、认定、发证等工作,也不得以这些职业资格名义开展培训活动。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取消后,我部将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研究完善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相关制度。
各地区、各单位在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部人事司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6年3月2日
——结束——。
国务院取消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认定(附取消的433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国务院取消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认定(附取消的433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12月8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68号)再次公布取消11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其中包括公共营养师和营养配餐员。
据悉,公共营养师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2005年3季度第4批新职业之一。
此前是应社会、市场的需要而产生的职业技能人才,指接受专业知识技能培训,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认证,取得从业资格,从事营养指导、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传播,促进社会公众健康工作的专业人员。
以下为新华社报道原文——新华社北京12月8日电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再次公布取消11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决定》指出,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举措。
2014年以来,国务院先后分六批取消了319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本次再取消114项。
至此,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已取消70%以上,基本完成确定的目标任务。
本次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7项,其中准入类3项,水平评价类4项,涉及公路水运工程监理、防雷、管理咨询等领域;技能人员职业资格107项,均为水平评价类,涉及机械设备、食品加工和农业、文化、轻工等多个领域。
国务院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局出发,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加大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清理力度,不断降低人才负担和制度成本,持续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促进就业创业。
对已经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跟踪督查,及时组织“回头看”,确保清理到位,防止反弹。
要抓紧公布实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清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初定(附已取消职业资格最全目录)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初定(附已取消职业资格最全目录)第一篇: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初定(附已取消职业资格最全目录)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初定(附已取消职业资格最全目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近日透露,由人社部牵头的职业资格改革组正在建立国家职业资格长效机制,已经初步提出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目前已经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全体会议讨论通过,拟于近期向社会公示后上报国务院。
据悉,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的基本点是,没有上清单的,一律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凡是不涉及国家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的不能作为准入。
近日,国务院公布了第七批取消11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其中包括电影电视演员、书法师、摄影师、拍卖典当鉴定估价师、调酒师、修脚师、餐厅服务员、保洁员、营业员、收银员等众所周知的职业,为公众扩大就业领域扫清了障碍。
已取消的职业资格有哪些?点击这个H5查看第二篇: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一、职业资格证介绍职业资格证即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从业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
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人保部门规定先培训再考证再必须持证上岗。
我校考取的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都可以上官方网站查询。
二、职业资格考试、国家职业标准、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证书与职业劳动活动密切相联,反映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标准和规范。
职业资格证书,它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
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所有职业资格证书均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和核发,且职业资格证书查询均可上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查询。
2017年全国已取消的职业资格证完整名单_0
2017年全国已取消的职业资格证完整名单2017年全国已取消的职业资格证都有哪些呢,我们不妨来看看。
以下是cN人才小编搜集并整理的职业资格证有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一、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序号项目名称实施部门(单位)资格类别设定依据处理决定备注1价格鉴证师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66号)取消2招标师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3〕19号)取消3矿产储量评估师国土资源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矿产储量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33号)取消4物业管理师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95号)取消5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质检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珠宝玉石质量检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9号)取消6棉花质量检验师质检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0〕70号)取消7计量检定员质检总局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05号)取消与注册计量师合并实施8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中国地震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72号)取消9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水利部水平评价类《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水建管〔2007〕83号)取消作为一个专业纳入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统筹实施二、取消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序号项目名称实施部门(单位)资格类别设定依据处理决定小类细类(职业)1其他社会服务和居民生活服务人员灾害信息员民政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7增补本)取消2林业工程技术人员花艺环境设计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6增补本)取消3安全工程技术人员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6增补本)取消4电影电视制作及舞台专业人员录音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5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人员轮胎翻修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6增补本)取消6商品监督和市场管理人员市场管理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7河道、水库管养人员水域环境养护保洁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6增补本)取消8电子设备装配调试人员集成电路测试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6增补本)取消9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照明设计师、霓虹灯制作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6增补本)取消10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人员数字视频合成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6增补本)取消11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人员室内环境治理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6增补本)取消12编辑网络编辑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5增补本)取消13采购人员采购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14其他饭店、旅游及健身娱乐场所服务人员水生哺乳动物驯养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5增补本)取消15检验人员合成材料测试员、室内装饰装修质量检验员、玻璃分析检验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7增补本)取消16机泵操作人员混凝土泵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17美术品制作人员装饰美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18广播影视舞台设备安装调试及运行操作人员音响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19日用机电产品维修人员照相器材维修工、钟表维修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20物业管理人员物业管理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21旅游及公共游览场所服务人员插花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22推销、展销人员营销师、服装模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23水上运输服务人员港口客运员交通运输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公路道路运输服务人员汽车货运理货员交通运输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25水产品加工人员水产品原料处理工农业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26人造板生产人员人造板饰面工国家林业局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原烟复烤人员打叶复烤工、烟叶回潮工国家烟草局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28卷烟生产人员烟叶制丝工、膨胀烟丝工、烟草薄片工、卷烟卷接工国家烟草局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29烟用醋酸纤维丝束滤棒制作人员滤棒工国家烟草局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30其他机械制造加工人员电焊条、焊丝制造工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31五金制品制作装配人员铝制品制作工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32塑料制品加工人员塑料制品配料工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33搪瓷制品生产人员搪瓷瓷釉制作工、搪瓷坯体制作工、搪瓷涂搪烧成工、搪瓷花版饰花工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34日用机械电器制造装配人员空调器装配工、电冰箱(柜)装配工、洗衣机装配工、小型家用电器装配工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35印染人员坯布检查处理工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36合成橡胶生产人员顺丁橡胶生产工、丁苯橡胶生产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37基本有机化工产品生产人员环烃生产工、烃类衍生物生产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38化学纤维生产人员湿纺原液制造工、纺丝凝固浴液配制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图文
15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统一换发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事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5〕558号)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21号)
取消
16
道路运输经理人资格
交通运输部
水平评价类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9号)
取消
17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上岗资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平评价类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章程》
取消
11
电子行业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员资格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水平评价类
无
取消
12
单片机设计师职业资格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授权中国电子企业协会在全国IC设计从业人员中开展IC设计师、单片机设计师技术培训的批复》(信电职监字〔2006〕41号)
取消
水平评价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1999)
取消
12
营林试验工
国家林业局
水平评价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1999)
取消
13
装卸归楞工
国家林业局
水平评价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1999)
取消
14
木材防腐师
国家林业局
水平评价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2006增补本)
取消
取消
30
铸造工程师
中国铸造协会
水平评价类
无
取消
31
汽车营销师
中国汽车
工业协会
水平评价类
《关于试行<汽车营销师职业标准>的通知》(中汽协字〔2005〕34号)
精选最新国务院已取消43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全目录一图了解
自2013年以来,国务院分7批审议通过取消的国务院部门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434项,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154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280项。
至此,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已取消70%以上,有效降低了社会就业创业门槛,减轻了各类人才和用人单位的负担。
为让企业和群众更全面了解国务院2013年以来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接受社会监督,国务院客户端、中国政府网微信(ID:zhengfu)为你清晰列出已取消的职业资格全目录,你想查询的都在这里。
盘点:国务院分批次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第一批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4年6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认为,为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在保持资质资格水平不降的前提下,减少部分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
先期取消一批准入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
今后,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各地区、各部门自行设置的各类职业资格,不再实施许可和认定。
逐步建立由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开展水平评价的职业资格制度。
相关文件: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第二批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4年8月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进一步简政放权措施、持续扩大改革成效等,会议决定,再取消一批部门和行业协会自行设置、专业性不强、法律法规依据不足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使就业创业创新不为繁多的“证书”所累,让各类人才放手拼搏。
相关文件: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第三批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4年12月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新一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措施,促进转变政府职能、建设现代政府等,会议认为取消景观设计师等68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促进职业资格规范管理,推动市场化职业水平评价。
相关文件: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第四批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5年7月1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以改革释放创业创新活力;部署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在扩大开放中增强发展动力。
国家取消的资格证大全
国家取消的资格证大全以下是一些国家可能取消资格证的例子:
1. 中国国家取消的资格证:
- 建筑师资格证
- 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
- 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证
- 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证
- 注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
- 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
- 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
- 营养师资格证
- 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证
- 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证
- 银行从业人员资格证
- 会计职称证书
- 高级会计职称证书
- 注册会计师资格证
- 注册税务师资格证
2. 美国国家取消的资格证:
- 医生牌照
- 律师执照
- 教师资格证
- 注册护士资格证
- 注册药师资格证
- 注册会计师资格证
- 注册工程师资格证
- 注册社会工作者资格证
- 建筑师注册证书
3. 英国国家取消的资格证:
- 教师资格证
- 注册护士资格证
- 注册医生资格证
- 注册会计师资格证
- 法律执照
- 建筑师注册证书
- 注册社会工作者资格证
- 药剂师注册证书
- 注册牙医资格证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资格证取消情况可能随时间和地区的变化而有所不同。
对于具体国家或地区的资格证取消情况,建议直接咨询相关的官方机构或者专业协会。
国务院取消招标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导语】从国务院新闻发布站(中国政府)获悉,国务院取消招标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详情如下: 国务院关于取消⼀批 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6〕35号 各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4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现予公布。
取消不必要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的重要举措,也是为⼤中专毕业⽣就业创业和去产能中⼈员转岗创造便利条件。
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局出发,进⼀步提⾼认识,主动开展⾃我清查,⼈⼒资源社会保障部要对照职业分类⼤典对现有准⼊类和⽔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进⾏全⾯清理,持续降低就业创业门槛。
只要不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财产安全的职业,原则上要放宽市场准⼊。
⽔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要真正市场化,不能影响就业创业。
今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类职业资格⼀律不得新设。
⼈⼒资源社会保障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在继续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同时,抓紧公布实施国家职业资格⽬录清单,接受社会监督,清单之外⼀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清单之内除准⼊类职业资格外⼀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
要依法依规加强对职业资格设置和实施的监管,逐步构建国家职业资格框架体系,推动职业资格科学设置、规范运⾏、依法监管。
在推进职业教育结构调整时,要更加突出以⽤为本,提升学⽣实践能⼒,让实际⼯作对职业技能的需求真正成为职业教育和选⼈⽤⼈的导向。
附件: 取消的专业技术⼈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序号项⽬名称实施部门(单位)资格类别设定依据处理决定备注2招标师国家发展改⾰委、⼈⼒资源社会保障部准⼊类《中华⼈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规定》(⼈社部发〔2013〕19号)取消。
国务院共取消319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国务院共取消319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2019年1月13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
会议决定,在此前已取消4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汽车营销师、咖啡师、注册人力资源管理师等61个事项。
加上前4批取消的211项职业资格,国务院分5批取消的职业资格将高达272项。
第一批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9年6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认为,为进一步提升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在保持资质资格水平不降的前提下,减少部分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
先期取消一批准入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
今后,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各地区、各部门自行设置的各类职业资格,不再实施许可和认定。
逐步建立由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展开水平评价的职业资格制度。
相关文件: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27号)第二批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9年8月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进一步简政放权措施、持续扩大改革成效等,会议决定,再取消一批部门和行业协会自行设置、专业性不强、法律法规依据不足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使就业创业创新不为繁多的“证书”所累,让各类人才放手拼搏。
相关文件: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50号)第三批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9年12月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新一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措施,促动转变政府职能、建设现代政府等,会议认为取消景观设计师等68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促动职业资格规范管理,推动市场化职业水平评价。
相关文件: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11号)第四批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9年7月1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以改革释放创业创新活力;部署促动进出口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在扩大开放中增强发展动力。
会议决定,在2019年以来已取消149项职业资格的基础上,再取消网络广告经纪人、注册电子贸易师、全国外贸业务员、港口装卸工等62项职业资格。
2019年取消的61个职业资格清单
2019年取消的61个职业资格清单与国外几十年到上百年的职业资格发展过程对比,新中国的职业资格发展过程是迅速而短暂的。
我国的职业资格制度是从1993年开始实施的,职业资格制度与现代社会的职业紧密联系,它既体现了现代职业高度分化的特点,又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特定产物。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文明的进步,我国的职业资格管理虽然充满了不断的改革创新与完善,下面自学为大家精心准备的:2019年取消的61个职业资格的清单。
欢迎阅读与参考!2019年取消的61个职业资格清单2019年1月1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简政放权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等政策例行吹风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汤涛在介绍相关情况时表示,1月13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取消第5批6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的事项。
事情的由来和背景主要是: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是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任务之一。
2019年以来国务院先后分四批取消了211项职业资格,占2019年初摸底的国务院部门设置职业资格总数的34%,第五批再取消61项职业资格,总计取消272项,占国务院部门设置职业资格总数的44%。
2019第一批取消的时候,国务院研究确定要完成减少1/3的目标,实际上第四批已经完成了这个目标任务,第五批取消后,取消的数量已经达到44%,远超1/3了。
第五批取消的61项职业资格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有43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有18项。
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43项中,涉及到准入类的有5项,水平评价类的有38项,共涉及发改委、环保部、交通部等13个部门、铁路总公司和中国煤炭建设协会等8家协会。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18项,均为水平评价类,主要涉及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新闻出版广电局、林业局、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等5个部门和协会。
按目前工作进展,职业资格集中清理工作基本完成,意味着初步实现了国务院部门设置的没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基本取消,国务院部门和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未经批准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基本取消。
2017年全国已取消的职业资格证完整名单
2017年全国已取消的职业资格证完整名单2017年全国已取消的职业资格证都有哪些呢,我们不妨来看看。
以下是独特网小编搜集并整理的职业资格证有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一、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序号项目名称实施部门(单位)资格类别设定依据处理决定备注1价格鉴证师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66号)取消2招标师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3〕19号)取消3矿产储量评估师国土资源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矿产储量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33号)取消4物业管理师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95号)取消5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质检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珠宝玉石质量检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9号)取消6棉花质量检验师质检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0〕70号)取消7计量检定员质检总局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05号)取消与注册计量师合并实施8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中国地震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72号)取消9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水利部水平评价类《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水建管〔2007〕83号)取消作为一个专业纳入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统筹实施二、取消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序号项目名称实施部门(单位)资格类别设定依据处理决定小类细类(职业)1其他社会服务和居民生活服务人员灾害信息员民政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7增补本)取消2林业工程技术人员花艺环境设计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6增补本)取消3安全工程技术人员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6增补本)取消4电影电视制作及舞台专业人员录音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5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人员轮胎翻修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6增补本)取消6商品监督和市场管理人员市场管理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7河道、水库管养人员水域环境养护保洁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6增补本)取消8电子设备装配调试人员集成电路测试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6增补本)取消9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照明设计师、霓虹灯制作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6增补本)取消10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人员数字视频合成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6增补本)取消11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人员室内环境治理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6增补本)取消12编辑网络编辑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5增补本)取消13采购人员采购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14其他饭店、旅游及健身娱乐场所服务人员水生哺乳动物驯养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5增补本)取消15检验人员合成材料测试员、室内装饰装修质量检验员、玻璃分析检验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7增补本)取消16机泵操作人员混凝土泵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17美术品制作人员装饰美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18广播影视舞台设备安装调试及运行操作人员音响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19日用机电产品维修人员照相器材维修工、钟表维修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20物业管理人员物业管理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旅游及公共游览场所服务人员插花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22推销、展销人员营销师、服装模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23水上运输服务人员港口客运员交通运输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公路道路运输服务人员汽车货运理货员交通运输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25水产品加工人员水产品原料处理工农业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26人造板生产人员人造板饰面工国家林业局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27原烟复烤人员打叶复烤工、烟叶回潮工国家烟草局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28卷烟生产人员烟叶制丝工、膨胀烟丝工、烟草薄片工、卷烟卷接工国家烟草局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29烟用醋酸纤维丝束滤棒制作人员滤棒工国家烟草局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30其他机械制造加工人员电焊条、焊丝制造工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31五金制品制作装配人员铝制品制作工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32塑料制品加工人员塑料制品配料工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33搪瓷制品生产人员搪瓷瓷釉制作工、搪瓷坯体制作工、搪瓷涂搪烧成工、搪瓷花版饰花工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34日用机械电器制造装配人员空调器装配工、电冰箱(柜)装配工、洗衣机装配工、小型家用电器装配工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35印染人员坯布检查处理工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36合成橡胶生产人员顺丁橡胶生产工、丁苯橡胶生产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37基本有机化工产品生产人员环烃生产工、烃类衍生物生产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38化学纤维生产人员湿纺原液制造工、纺丝凝固浴液配制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
已取消的国家职业资格执业证书名单大全-211项
国务院发布149项执业资格取消名单(第一批)
第二批: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67项)
一、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26项,其中准入类14项,水平
二、取消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41项,其中准入类1项,水平评价
第三批: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67项)
一、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28项,其中准入类4项,水平
国务院发布62项执业资格取消名单(第二批)
一、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25项,其中准入类1项,水平评价类24项)
二、取消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37项,均为水平评价类)。
2023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类型目录》
2023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类型目录》前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类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是在国家职业资格体系框架下,对我国职业分类体系进行系统梳理和完善的成果。
本《目录》旨在为职业资格认定、职业培训、就业服务、职业介绍等提供统一的职业分类标准,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依据。
本《目录》依据职业分类原则,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参照国际职业分类标准,将职业划分为八个大类,若干中类和细类(小类)。
职业大类一、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 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二、专业技术人员- 科学研究人员- 工程技术人员- 农业技术人员-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教育教学专业技术人员- 文化艺术专业技术人员- 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人员- 广播影视专业技术人员- 经济专业人员- 法律专业人员- 社会科学专业人员- 环境保护专业人员-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三、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行政事务办事人员- 商业、服务业办事人员-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后勤人员- 其他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四、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 餐饮服务人员- 住宿和餐饮业服务人员- 居民服务人员- 美容美发服务人员- 浴池服务人员- 洗染服务人员- 摄影扩印服务人员- 安全保护服务人员- 机动车驾驶员- 船员- 航空乘务员- 其他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五、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 农作物种植人员- 林业生产人员- 畜牧业生产人员- 渔业生产人员- 水利设施操作和管理人员- 其他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六、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 金属制品生产人员- 机械制造生产人员- 电气设备生产人员- 电子器件生产人员- 计算机制造生产人员- 通信设备生产人员- 其他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七、建筑施工人员- 土建施工人员- 水电安装施工人员- 装饰装修施工人员- 其他建筑施工人员八、其他从业人员- 不便分类的其他从业人员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职业分类编码说明修订说明本《目录》自2023年起实施。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部署,为进一步加强职业资格设置实施的监管和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制定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经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公布。
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是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举措。
建立公开、科学、规范的职业资格目录,有利于明确政府管理的职业资格范围,解决职业资格过多过滥问题,降低就业创业门槛;有利于进一步清理违规考试、鉴定、培训、发证等活动,减轻人才负担,对于提高职业资格设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职业资格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实行清单式管理,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目录接受社会监督,保持相对稳定,实行动态调整。
设置准入类职业资格,其所涉职业(工种)必须关系公共利益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且必须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设置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其所涉职业(工种)应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社会通用性,技术技能要求较高,行业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确实需要。
今后职业资格设置、取消及纳入、退出目录,须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新设职业资格应当遵守《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国发〔2013〕39号)规定并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后,按程序报经国务院批准。
公布实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
公布实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 (共计114项)一、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7项,其中准入类3项,水平评价类4项)序号项目名称实施部门(单位)资格类别设定依据处理决定备注1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交通运输部准入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取消纳入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统一实施2肉品品质检验人员资格农业部准入类《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取消纳入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资格统一实施3临时导游国家旅游局准入类《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取消纳入导游资格统一实施4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认证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23〕110号)取消5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资格水利部水平评价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取消纳入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统一实施6防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中国气象局水平评价类《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5号)取消由省级以上气象学会组织实施7管理咨询人员职业资格中国企业联合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管理咨询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23〕71号)取消二、取消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107项,均为水平评价类)序号项目名称实施部门(单位)资格类别设定依据处理决定备注小类细类(职业)1机械设备装配人员工程机械装配与调试工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皮革护理员等5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96号)取消2动力设备装配人员电机装配工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第三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1号)取消船舶柴油机装配工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关于印发液化天然气操作工等7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56号)3机械设备维修人员钻掘设备维修钳工国土资源部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地质测量工等6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7号)取消4电子产品维修人员计算机(微机)维修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第十八批平版印刷工等20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5号)取消5裁剪缝纫人员服装制作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第五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1号)取消6乳品、冷食品及罐头、饮料制作人员饮料制作工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第十七批铝制品制作工等26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1号)取消乳品加工工农业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关于印发第十九批矿山救护工等22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6号)乳品预处理工农业部《关于印发果茶桑园艺工等11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5号)7食品添加剂及调味品制作人员酱油酱类制作工、食醋制作工、酱腌菜制作工、调味品品评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第八批林木种苗工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1号)《关于印发液化天然气操作工等7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56号)取消味精制作工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关于印发第十批玩具设计师等68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1号)8粮油食品制作人员烘焙工、豆制品制作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第五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1号)《关于印发第八批林木种苗工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1号)取消9屠宰加工人员猪屠宰加工工、牛羊屠宰加工工、禽类屠宰加工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第五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1号)取消10肉、蛋食品加工人员肉制品加工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第五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1号)取消11印前处理人员平版制版工、柔性版制版工、网版制版工、凹版制版工、印前制作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第十批玩具设计师等68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1号)《关于印发第十五批模具设计师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33号)《关于印发平版制版工等23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9号)《关于印发凹版制版工等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66号)取消12印刷操作人员平版印刷工、柔性版印刷工、网版印刷工、凹版印刷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第十批玩具设计师等68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1号)《关于印发第十八批平版印刷工等20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5号)《关于印发平版制版工等23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9号)取消13印后制作人员印品整饰工、装订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平版制版工等23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9号)《关于印发凹版制版工等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66号)取消14装饰装修人员装饰装修工、地面供暖施工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组合机床操作工等28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14号)《关于印发防腐蚀工等17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90号)取消15图书资料与档案业务人员图书资料业务人员文化部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民族乐器演奏员等4个国家职业标准(试行)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10号)取消纳入职称系列进行评价管理16电信业务人员电信业务营业员、话务员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电信机务员等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22号)《关于印发电信业务营业员等四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114号)取消17电信通信传输业务人员市话测量员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线务员等4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78号)取消18其他购销人员粮油购销员国家粮食局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粮油竞价交易员等7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10号)取消19铁路客货运输服务人员铁路售票员、售票值班员中国铁路总公司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列车值班员等65个国家职业(工种)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14号)取消20大田作物生产人员农艺工农业部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农艺工等4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19号)取消21农业实验人员农业实验工、农情测报员农业部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农业实验工等7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89号)《关于印发农情测报员等4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88号)取消22园艺作物生产人员蔬菜园艺工,果树园艺工,茶园园艺工,果、茶、桑园艺工农业部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蔬菜园艺工等14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3号)《关于印发果茶桑园艺工等11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5号)《关于印发果树园艺工等4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99号)取消23热带作物生产人员剑麻栽培工农业部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果茶桑园艺工等11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5号)取消24中药材生产人员中药材种植员国家中医药局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中药调剂员等5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94号)取消25农副林特产品加工人员棉花加工工供销合作总社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防腐蚀工等22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3号)取消26家畜饲养人员牛肉分级员农业部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果茶桑园艺工等11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5号)取消27家禽饲养人员家禽饲养工农业部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果茶桑园艺工等11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5号)取消28蜜蜂饲养人员蜂产品加工工供销合作总社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第六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14号)取消29实验动物饲养人员实验动物饲养工农业部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农业实验工等7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89号)取消30动物疫病防治人员水生生物检疫检验员农业部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农作物种子繁育员等17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3号)取消31草业生产人员草原监护员、草坪建植工、牧草工农业部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蔬菜园艺工等14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3号)《关于印发果茶桑园艺工等11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5号)取消32水产养殖人员海水水生植物苗种繁育工、珍珠养殖工、生物饵料培养工、水产养殖质量管理员农业部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果茶桑园艺工等11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5号)《关于印发第十九批矿山救护工等22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6号)《关于印发农情测报员等4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88号)取消33农村能源开发利用人员农村节能员、生物质能利用工、微水电利用工、小风电利用工农业部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蔬菜园艺工等14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3号)《关于印发果茶桑园艺工等11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5号)《关于印发农业技术指导员等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4号)取消34钻井人员钻井工、固井工、井架安装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第三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1号)取消35石油、天然气开采人员油、气井测试工,采油工,采气工,井下作业工,天然气净化工,油气输送工,油气管道保护工,液化天然气操作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第三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1号)《关于印发液化天然气操作工等7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56号)取消36盐业生产人员海盐制盐工、苦卤综合利用工、精制盐工、盐斤分装设备操作工、冷冻提硝工、真空制盐工、井矿盐卤水净化工、井矿盐采卤工、驳筑集拆坨盐工、湖盐脱水工、湖盐采掘工中国盐业总公司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第五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1号)《关于印发第七批速录师等14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19号)取消37石油炼制生产人员燃料油生产工,润滑油、脂生产工,石油产品精制工,加油站操作员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第五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1号)《关于印发第十二批房地产策划师等54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1号)取消38化学肥料生产人员硝酸铵生产工、碳酸氢铵生产工、硫铵工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第十批玩具设计师等68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1号)《关于印发高炉原料工等27个工种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71号)取消39合成树脂生产人员聚乙烯生产工、聚丙烯生产工、聚丁二烯生产工、聚氯乙烯生产工、环氧树脂生产工、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BS)生产工、聚苯乙烯生产工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第五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1号)《关于印发第六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14号)取消40精细化工产品生产人员农药生物测试实验工、染料分析工、涂料合成树脂工、制漆配色调制工、催化剂试验工、化工添加剂制造工、催化剂制造工、化学试剂制造工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第五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1号)《关于印发第十二批房地产策划师等54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1号)《关于印发第十五批模具设计师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33号)《关于印发紧急救助员等6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54号)取消41工件表面处理加工人员涂装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船舶管系工等4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66号)取消42运输车辆装配人员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装配工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第七批速录师等14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19号)取消43船舶制造人员船体装配工、船舶管系工、船舶钳工、船舶气割工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船舶管系工等4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66号)《关于印发液化天然气操作工等7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56号)取消44其他机械设备修理人员带温带压堵漏工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船舶管系工等4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66号)取消45橡胶制品生产人员橡胶硫化工、橡胶成型工、橡胶半成品制造工、橡胶炼胶工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第十批玩具设计师等68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1号)取消46饲料生产加工人员饲料厂中央控制室操作工农业部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农作物种子繁育员等17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3号)取消47中药制药人员中药固体制剂工国家中医药局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中药调剂员等5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94号)取消48水泥及水泥制品生产加工人员石灰焙烧工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第八批林木种苗工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1号)取消49墙体屋面材料生产人员石膏粉生产工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第八批林木种苗工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1号)取消50装饰石材生产人员石材护理工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防腐蚀工等17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90号)取消51陶瓷制品生产人员陶瓷模型制作工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第八批林木种苗工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1号)取消52珠宝首饰加工制作人员贵金属首饰机制工国土资源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第十批玩具设计师等68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1号)取消53行政事务人员公关员、计算机操作员、制图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第三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1号)《关于印发第九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7号)《关于印发第十八批平版印刷工等20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5号)取消54营业人员营业员、收银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船舶管系工等4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66号)《关于印发平版制版工等23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通知》(人社厅发〔2023〕39号)取消珠宝首饰营业员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组合机床操作工等28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14号)用户通信终端销售员工业和信息化部55拍卖、典当及租赁业务人员鉴定估价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第六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14号)取消56保管人员冷藏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船舶管系工等4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66号)取消57调酒和茶艺人员调酒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平版制版工等23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9号)取消58公共卫生和营养配餐人员公共营养师、营养配餐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第十五批模具设计师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33号)《关于印发船舶管系工等4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66号)取消59社会中介服务人员科技咨询师、职业信息分析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第七批速录师等14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19号)《关于印发第十批玩具设计师等68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1号)取消农产品经纪人农业部、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第七批速录师等14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19号)60演员电影电视演员文化部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电影电视演员等十个国家职业标准(试行)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7号)取消纳入职称系列进行评价管理61美术专业人员书法师文化部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电影电视演员等十个国家职业标准(试行)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7号)取消62摄影服务人员摄影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第十五批模具设计师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33号)取消63洗染织补人员洗衣师中国商业联合会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第十七批铝制品制作工等26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1号)取消64办公设备维修人员办公设备维修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平版制版工等23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9号)取消65玩具制作人员布绒玩具制作工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平版制版工等23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9号)取消66漆器工艺品制作人员漆器镶嵌工、彩绘雕填制工、漆器制胎工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第十三批漆器制胎工等4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10号)取消67金属工艺品制作人员金属摆件工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平版制版工等23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9号)取消68雕刻工艺品制作人员工艺品雕刻工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第五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1号)取消69文教用品制作人员自来水笔制作工、圆珠笔制作工、铅笔制造工、墨水制造工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第八批林木种苗工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1号)取消70乐器制作人员钢琴制作工、管乐器制作工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第五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1号)《关于印发第八批林木种苗工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1号)取消71筑路、养护、维修人员舟桥起重工、道岔钳工、机动舟驾驶员、铁路舟桥工中国铁路总公司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列车值班员等65个国家职业(工种)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14号)取消72铁路、地铁运输机械设备操作及有关人员运转车长、指导车长、机车检查保养员、机车整备工、列车轴温检测员、信号员(长)、驼峰调车长、救援机械副司机、铁路电源工中国铁路总公司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列车值班员等65个国家职业(工种)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14号)《关于印发铁路通信工(维护)等4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61号)取消73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及有关人员叉车司机、装载机司机中国铁路总公司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列车值班员等65个国家职业(工种)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14号)取消74海洋环境调查与监测人员海洋环境监测工国家海洋局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海洋环境监测工等6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4号)取消75计量人员化工仪表维修工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第十批玩具设计师等68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1号)取消76包装人员钢铁产品包装工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高炉原料工等27个工种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71号)取消77浴池服务人员修脚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第十七批铝制品制作工等26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1号)取消78木材制品制作人员木雕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锁具修理工等5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114号)取消79工程设备安装人员电气设备安装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防腐蚀工等22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3号)取消机械设备安装工、管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第五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1号)《关于印发手工木工等8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129号)80化工工程技术人员调香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第十五批模具设计师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33号)取消81建筑工程技术人员景观设计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第十五批模具设计师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33号)取消82纺织工程技术人员纺织面料设计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第十八批平版印刷工等20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5号)取消83食品工程技术人员豆制品工艺师、坚果炒货工艺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第十七批铝制品制作工等26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1号)《关于印发平版制版工等23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9号)取消84管理(工业)工程技术人员商务策划师、企业文化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第十二批房地产策划师等54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1号)《关于印发第十五批模具设计师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33号)取消85工艺美术专业人员室内装饰设计员、陈列展览设计人员、广告设计师、包装设计师、玩具设计师、首饰设计师、建筑模型设计制作员、家具设计师、动画绘制员、陶瓷产品设计师、地毯设计师、皮具设计师、鞋类设计师、会展设计师、色彩搭配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第四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10号)《关于印发第五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1号)《关于印发第六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14号)《关于印发第九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7号)《关于印发第十批玩具设计师等68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1号)《关于印发第十五批模具设计师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33号)《关于印发第十七批铝制品制作工等26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1号)《关于印发养老护理员等四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104号)取消86餐厅服务人员餐厅服务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船舶管系工等4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66号)取消87饭店服务人员前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船舶管系工等4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66号)取消88健身和娱乐场所服务人员足部按摩师、芳香保健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第十二批房地产策划师等54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1号)《关于印发第十四批理财规划师等3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20号)取消反射疗法师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反射疗法师等3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23〕11号)89环境卫生人员保洁员人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53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的原则要求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7〕73号)规定,取消国务院部门设置的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行业管理确有需要且涉及人数较多的职业,可报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设置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国务院部门设置实施的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关系并不密切或不宜采取职业资格方式进行管理的,按程序提请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取消国务院部门和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确有必要保留的,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纳入国家统一规划管理;取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确有必要的,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作为职业资格试点,逐步纳入国家统一的职业资格管理。
二、进一步加大职业资格清理力度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及任务分工安排,进一步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在第一批取消职业资格的基础上,2014年年内再集中取消一批职业资格,重点清理国务院部门、行业协会、学会以及其他中央单位面向社会自行设立的各类职业资格,特别是那些计划经济色彩浓厚、矛盾比较集中、行业基础薄弱的职业资格。
我国各职业资格目录(职业准入类和职业水平评价类)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38
轻有色金属冶炼人员
氧化铝制取工、铝电解工、镁冶炼工、硅冶炼工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39
稀贵金属冶炼人员
钨钼冶炼工、钽铌冶炼工、钛冶炼工、稀土冶炼工、贵金属冶炼工、锂冶炼工
土地登记代理人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6号)
国土资源部
12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4]13号)
环境保护部
13
房地产经纪人
《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1]128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
14
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
卫生部
18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
《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审人发[2003]4号)
审计署
19
管理咨询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咨询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71号)
中国企业联合会
20
企业法律顾问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7]26号)
国资委、司法部
21
注册税务师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中国保监会
30
保险经纪从业人员
保险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425项
中国保监会
31
保险公估从业人员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415项
中国保监会
32
注册测绘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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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目录(第1-5批,272项)
第一批:11项;第二批:67项;第三批:67项;第四批:62项;第五批:61项。
第一批:2014年8月12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取消和下放45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将3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
第二批:2014年11月24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67项)。
第三批:2015年3月13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取消和下放90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10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将2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保留3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
第四批:2015年7月23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41号),取消62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第五批:2016年1月22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5号),取消6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