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儿所、幼儿园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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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2019修订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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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2019修订版《托⼉所、幼⼉园建筑设计规范》《托⼉所、幼⼉园建筑设计规范》 JGJ39-2016修订条⽂(2019年版)说明:下划线标记的⽂字为新增内容,⽅框标记的⽂字为删除的原内容,⽆标记的⽂字为原内容。

1总则1.0.1 为保证托⼉所、幼⼉园建筑设计质量,使建筑设计满⾜适⽤、安全、卫⽣、经济、美观等⽅⾯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于新建、扩建、改建托⼉所、幼⼉园的建筑设计。

1.0.3托⼉所、幼⼉园的规模应符合表1.0.3-1的规定,托⼉所、幼⼉园的每班⼈数应符合表1.0.3-2的规定。

表1.0.3-1 托⼉所、幼⼉园的规模1.0.4 托⼉所、幼⼉园的建筑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1. 满⾜使⽤功能要求,有益于幼⼉健康成长;2. 保证幼⼉、教师及⼯作⼈员的环境安全,并具备防灾能⼒;3. 符合节约⼟地、能源,环境保护的基本⽅针。

1.0.5 托⼉所、幼⼉园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5living room供婴幼⼉班级活动及公共活动⽣活和多功能活动的空间。

2.0.6unit of living room供婴幼⼉班级独⽴⽣活的空间。

2.0.9多功能活动室multi-functional room供全园婴幼⼉共同进⾏⽂艺、体育、家长集会等多功能活动的空间。

2.0.10(此条删除)2.0.11喂奶室nursing room2.0.122.0.13晨检室(厅)morning inspection room供婴幼⼉⼊园时进⾏健康检查的空间。

3基地和总平⾯3.1 基地3.1.1 托⼉所、幼⼉园建设基地的选择应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和国家现⾏有关标准的要求。

3.1.2 托⼉所、幼⼉园的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建设在⽇照充⾜、交通⽅便、场地平整、⼲燥、排⽔通畅、环境优美、基础设施完善的地段;2. 不应置于易发⽣⾃然地质灾害的地段;3. 与易发⽣危险的建筑物、仓库、储罐、可燃物品和材料堆场等之间的距离应符合国家现⾏有关标准的规定;4. 不应与⼤型公共娱乐场所、商场、批发市场等⼈流密集的场所相毗邻;5. 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并应符合国家现⾏有关卫⽣、防护标准的要求;6. 园内不应有⾼压输电线、燃⽓、输油管道主⼲道等穿过。

(完整版)2019修订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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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JGJ39-2016修订条文(2019年版)说明:下划线标记的文字为新增内容,方框标记的文字为删除的原内容,无标记的文字为原内容.1总则1.0.1 为保证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质量,使建筑设计满足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美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

1.0。

3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应符合表1.0.3-1的规定,托儿所、幼儿园的每班人数应符合表1.0.3—2的规定.表1。

0.3-1 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表1。

0.3—2 托儿所、幼儿园的每班人数121.0.4 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1. 满足使用功能要求,有益于幼儿健康成长;2. 保证幼儿、教师及工作人员的环境安全,并具备防灾能力;3。

符合节约土地、能源,环境保护的基本方针.1。

0。

5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2。

0。

5 living room供婴幼儿班级活动及公共活动生活和多功能活动的空间。

2。

0.6 unit of living room供婴幼儿班级独立生活的空间.2。

0。

9 多功能活动室 multi-functional room供全园婴幼儿共同进行文艺、体育、家长集会等多功能活动的空间.2.0。

10此条删除)2。

0.11喂奶室nursing room2.0。

12)2.0.13晨检室(厅) morning inspection room供婴幼儿入园时进行健康检查的空间。

3基地和总平面3。

1 基地343.1.1 托儿所、幼儿园建设基地的选择应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3.1.2 托儿所、幼儿园的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建设在日照充足、交通方便、场地平整、干燥、排水通畅、环境优美、基础设施完善的地段;2. 不应置于易发生自然地质灾害的地段;3。

与易发生危险的建筑物、仓库、储罐、可燃物品和材料堆场等之间的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4. 不应与大型公共娱乐场所、商场、批发市场等人流密集的场所相毗邻;5。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一、引言托儿所和幼儿园是孩子们接受教育和成长的重要场所,其建筑设计需要符合儿童安全、健康、教育需求等多方面考量。

本文将就托儿所和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进行探讨。

二、环境选择1.选择安静的建筑环境,远离工业区、交通干道等噪音源;2.保证周围空气清新,避免污染源存在;3.通风良好,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4.考虑周边配套设施,如公园、医疗机构等。

三、建筑布局1.分区明确,划分成幼儿教室、活动室、休息室、餐厅等功能区域;2.学龄前儿童活动区域必须有专门幼儿厕所,保证卫生设施;3.考虑安全疏散通道设置,确保紧急情况下儿童顺利疏散;4.室外活动场地要充足,有利于儿童体育锻炼。

四、建筑设施1.教室内部设计应美观、明亮,色彩丰富,布局灵活;2.活动室需有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儿童受伤;3.保证室内空气质量,建议使用绿色环保材料;4.餐厅设施要卫生干净,食品安全得到保障。

五、安全考虑1.建筑结构强度要达到规定标准,有抗震设计;2.火灾安全设施完备,定期组织演练;3.室内设施避免尖锐物品,防止儿童受伤;4.安全警示标识设置清晰,方便儿童识别。

六、装饰设计1.底层装饰物尽可能做圆弧处理,避免尖锐角;2.墙面装饰以绿色、亲和色为主,符合儿童审美;3.设计可触摸的装饰物,鼓励儿童参与。

七、教育环境1.设计富有创意、互动性的空间,激发儿童学习兴趣;2.考虑灯光和音响设计,营造轻松愉快的学习氛围;3.配备体育器材、益智玩具等教育器材。

八、总结托儿所和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是为了保障儿童的安全、健康和良好的教育环境。

设计者在规划和建设时应注重细节,全方位考虑儿童需求,为他们提供一个适宜成长的空间。

以上是关于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的一些探讨,希望对相关规划者和设计师有所启发,为孩子们打造更好的学习成长环境。

2024修订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2024修订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2024修订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1.本规范为了保障儿童安全、促进儿童全面发展,针对托儿所和幼儿园建筑设计提出规范要求。

2.设计应充分考虑儿童的特点和需求,注重安全、健康、舒适、启发性和环保性。

3.建筑面积、座位数、儿童比例等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并与相关法律法规一致。

第二章:用地规划1.托儿所和幼儿园应尽量选择低噪音、低污染的用地,远离危险源和污染源。

2.建筑群布局要合理,保证通风良好、光照充足,避免遮挡。

3.用地内应设置适宜儿童活动的室外场地和园林景观。

第三章:建筑设计1.建筑内外墙面应保护儿童免受尖锐或硬质构件的伤害,采用倒棱、圆弧等设计。

2.建筑材料要符合卫生安全要求,避免挥发性有机物污染。

3.室内空间应合理分区,满足不同年龄段儿童的需求。

房间间隔、门窗高度、设备摆放等要符合儿童身高、体型和活动特点。

4.楼梯、走廊、门窗等地方要采取安全措施,避免儿童摔倒、夹伤等意外。

5.室内装修要注重环保和美观,尽量采用无毒、无害的材料。

第四章:功能布局1.室内功能布局应包括教室、活动室、卫生间、休息室、用餐区等。

教室和活动室要满足展示教育、集体活动和多元化教学的要求。

2.卫生间要分设成人和儿童用,设备配置要便利儿童使用。

3.休息室要安静、温暖,为儿童提供舒适的休息环境。

4.用餐区要考虑饮食安全和食品卫生要求,设备配置要方便儿童、安全卫生。

5.室外功能布局要包括安全、适宜的儿童游乐区、绿化区和运动场地。

第五章:设备设施1.室内设备设施要合理配置,满足不同年龄段儿童的需求。

包括桌椅、黑板、玩具、书架、儿童床等。

2.设备设施要符合儿童安全要求,防止尖锐、硬质物品伤害儿童。

3.室外设备设施要遵循儿童游乐设施安全标准,设备结构要牢固、稳定,避免儿童发生跌落、碰撞等伤害。

第六章:安全防护1.建筑内外应设置适当的栏杆、护栏、防盗网等安全措施,防止儿童发生意外。

2.建筑内应配备适量灭火器材、防火门等消防设施。

托儿所幼儿园设计规范标准

托儿所幼儿园设计规范标准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平面设计托、幼建筑的使用对象是六周岁以下的婴、幼儿,因而在使用功能、空间构成、建筑组合、造型及细部处理等方面均有其自身的特征及要求。

应结合儿童教养各保教工作的需要,精心设计,为幼儿创造一个健康成长的场所。

4.1托儿所、幼儿园建筑房间组成及面积确定4.1.1托儿所、幼儿园建筑的房间组成托、幼建筑的房间组成应根据托儿所、幼儿园的性质、分类、规模、标准及地区的差异与条件,主办托儿所、幼儿园单位的要求等因素确定。

一般应设置下列用房:(1)幼儿生活用房。

是托、幼建筑的主要组成部分。

分乳儿单元(由乳儿室、喂奶室、配乳室、卫生间、贮藏室等组成);托儿单元(由活动室、卧室、卫生间、贮藏室等组成);幼儿活动单元(由活动室、卧室、贮藏室等组成)。

(2)服务用房是托儿所、幼儿园的保教、管理工作用房。

一般包括医务、保健室、隔离室、晨检室、办公室、资料兼会议室、教个制作兼陈列室、传达、值班及职工厕所等房间。

(3)供应用房是托儿所、幼儿园必不可少的辅助用房。

一般由幼儿厨房、主、副食库房、炊事员休息室、卫生间、开水、消毒室及洗衣房等组成。

随着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开发智力,进一步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成长已倍受重视,幼儿园可设置电教室、计算机室、音乐教室、美工室及图书室等专用房间。

4.1.2主要房间的面积确定房间面积大小的确定,一般应根据房间的容纳人数及活动情况、家具及其布置、设备占用面积、交通面积等主要因素决定。

此外,还与各个时期国家对教育事业发展所制定的有关政策及经济条件等因素有关。

(1)建设部、国家教委1987年部颁标准《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规定,幼儿园主要房间面积不应小于表4-1的规定。

(2)1988年7月,国家教委、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规定:•不同规模城市幼儿园面积定额见表4—2。

•寄宿制幼儿园在表4—2中所规定的建筑面积定额的基础上增加或扩大用房面积,见表4—3。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托儿所和幼儿园的建筑设计规范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建筑布局:设计师需要根据儿童的年龄和需求,合理安排建筑的各个区域,包括教室、活动室、卫生间、餐厅等。

同时,应考虑儿童的安全,如设置紧急疏散通道和防护装置。

2. 空间规划:建筑设计应充分考虑儿童的活动需要和成长发展需求,合理划分室内和室外活动空间。

同时,考虑到儿童的动态性和探索欲望,应提供足够的活动空间和设施,如游戏区、阅读角和户外运动场所。

3. 安全设施:建筑设计应符合儿童安全的要求。

这包括使用无毒环保材料,设置安全护栏、手扶梯、防火设施等,以确保儿童的安全。

4. 通风和采光:建筑设计应确保充足的采光和通风,以保证儿童的健康和舒适。

设计应考虑室内外温差,选择适当的窗户和遮阳措施。

5. 卫生设备:建筑设计应设置适当的卫生设施,如洗手池、卫生间、垃圾处理区等。

这样可以保持儿童的卫生和健康。

6. 环境友好:建筑设计应关注环保,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设计师应设计合理的能源消耗管理系统,支持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并考虑水资源的有效管理。

7. 智能化设备:建筑设计可以考虑智能化技术的应用,如智能门锁、安全监控和互动学习设备等,以提高教学和管理效率。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托儿所和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具体的要求可能因地区和国家的标准而有所不同。

设计师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具体设计。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家教育委员(1987年9月3日)(87)城设字第46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能满足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及工矿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

乡村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托儿所、幼儿园是对幼儿进行保育和教育的机构。

接纳三周岁以下的为托儿所,接纳三至六周岁幼儿的为幼儿园。

一、幼儿园的规模(包括托、幼合建的)分为:大型:10个班至12个班。

中型:6个班至9个班。

小型:5个班以下。

二、单独的托儿所的规模以不超过5个班为宜。

三、托儿所、幼儿园每班人数:1.托儿所:乳儿班及托儿小、中班15~20人,托儿大班21~25人。

2.幼儿园:小班20~25人,中班26~30人,大班31~35人。

第四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第一节基地选择第五条四个班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应有独立的建筑基地,并应根据城镇及工矿区的建设规划合理安排布点。

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在三个班以下时,也可设于居住建筑物的底层,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和相应的室外游戏场地游戏场地及安全防护设施。

第六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基地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一、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并满足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二、方便家长接送,避免交通干扰。

三、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环境优美或接近城市绿化地带。

四、能为建筑功能分区、出入口、室外游戏场地的布置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节总平面设计第七条托儿所、幼儿园应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建筑物、室外游戏场地、绿化用地及杂物院等进行总体布置,做到功能分区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游戏场地日照充足,创造符合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间。

第八条总用地面积应该按照国家现实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托儿所、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应满足下列要求:一、必须设置各班专用的室外游戏场地。

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87)城设字第466 号(1987 年9 月3 日)第一条为了使托儿所、幼儿园的建造设计能满足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合用于城镇及工矿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托儿所、幼儿园建造设计.乡村的托儿所、幼儿园建造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托儿所、幼儿园是对幼儿进行保育和教育的机构。

接纳三周岁以下幼儿的为托儿所,接纳三至六周岁幼儿的为幼儿园。

大型: 10 个班至 12 个班。

中型: 6 个班至 9 个班.小型: 5 个班以下。

1 .托儿所:乳儿班及托儿小、中班 15~20 人,托儿大班 21~25 人。

2 .幼儿园:小班 20~25 人,中班 26~30 人,大班 31~35 人.第四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建造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民用建造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一节基地选择第五条四个班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应有独立的建造基地,并应根据城镇及工矿区的建设规划合理安排布点。

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在三个班以下时,也可设于居住建造物的底层,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和相应的室外游戏场地及安全防护设施.第六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基地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四、能为建造功能分区、出入口、室外游戏场地的布置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节总平面设计第七条托儿所、幼儿园应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建造物、室外游戏场地、绿化用地及杂物院等进行总体布置,做到功能分区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游戏场地日照充足,创造符合幼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间。

第八条总用地面积应按照国家现实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第十条托儿所、幼儿园宜有集中绿化用地面积,并严禁种植有毒、带刺的植物。

第十一条托儿所、幼儿园宜在供应区内设置杂物院,并单独设置对外出入口。

基地边界、游戏场地、绿化等用的围护、遮拦设施,应安全、美观、通透.第一节普通规定第十二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建造热工设计应与地区气候相适应,并应符合《民用建造热工设计规程》中的分区要求及有关规定。

托儿所幼儿园设计规范

托儿所幼儿园设计规范

托儿所幼儿园设计规范1.空间规划:1.1室内空间应充足,每个孩子至少占用3平方米的活动空间,不包括走廊和卫生间面积。

1.2室内活动区域应分为主活动室、睡眠室、进食区、卫生间、储物间等,硬件设施应满足儿童使用需求,并配有儿童专属厕所。

1.3室外活动区域应分为主活动区、游戏区、安全区、绿化区等,配备适合儿童游戏的设施和用具。

2.安全规范:2.1建筑结构设计应符合安全、牢固、稳定的要求,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2窗户设计应采用防护措施,防止儿童攀爬或跌落。

2.3防火要求:应配置合适的消防设施,安装疏散指示标志,并设置消防通道。

2.4室内地面材料应使用防滑、防火、环保材料,并保持干净整洁,防止儿童滑倒或感染病菌。

2.5室外游戏设施应符合儿童身高、年龄的特点,并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3.通风采光:3.1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可通过合理通风、空调等方式保障。

3.2窗户设计应符合自然采光和室内照明要求,避免儿童过度依赖人工照明。

3.3应设置适当的遮阳措施,防止强烈阳光直射。

4.卫生设施:4.1室内卫生间应设置儿童专属卫生设施,包括洗手池、马桶、垃圾桶等。

4.2提供合格的饮用水源,每天定期检测水质。

4.3室内设有儿童洗手池和儿童专用洗手液,并设置合适的手卫生教育区。

5.设施设备:5.1根据儿童年龄和身体特点选择合适的家具设备。

5.2室内设有足够的玩具、图书等教育资源。

5.3室外设有儿童游戏设施,包括秋千、滑梯、跷跷板等,设备应坚固耐用且符合安全标准。

5.4存放儿童物品的储物间应分区储存,保证儿童个人物品的卫生安全。

6.消防安全:6.1严格按照消防规范和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设置消防通道,并配备灭火器、火警报警器等消防设备。

6.2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火灾应急能力。

6.3检查和维护消防设备的工作应有健全的制度和责任人,并定期进行检修和消防演练。

7.声、光、热环境:7.1室内应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并设置隔音设备,防止噪音对儿童的影响。

最新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最新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6.3.6 幼儿活动场所不宜安装配电箱、控制箱等电气装置 ;当不能避免时,应采取安全措施,装置底部距地面高度不 得低于1.8m。
相关要求
4.4.1 服务管理用房宜包括晨检室(厅)、保健观察室、教师值班室、警卫室、 储藏室、园长室、所长室、财务室、教师办公室、会议室、教具制作室等房间。 各房间的最小使用面积宜符合表4.4.1的规定。
2022年7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托育机构卫生评价工作的通知》 中要求:托育机构应设有保健观察室,建筑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相关要求
4.4.4 保健观察室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有一张幼儿床的空间; 2 应与幼儿生活用房有适当的距离,并应与幼儿
活动路线分开; 3 宜设单独出入口; 4 应设给水、排水设施; 5 应设独立的厕所,厕所内应设幼儿专用蹲位和
洗手盆。
4.4.5 教职工的卫生间、淋浴室应单独设置, 不应与幼儿合用。
4.1.17 托儿所睡眠区、活动区,幼儿园活动室、寝室,多功能活动室的 室内最小净高不应低于表4.1.17的规定。
相关要求
4.3.6 同一个班的活动室与寝室应设置在同一楼层内。 4.3.9 寝室应保证每一幼儿设置一张床铺的空间,不应布置双层床。床 位侧面或端部距外墙距离不应小于0.60m。
相关要求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 按……执行”。
强制性条文-1
3.2.8 托儿所、幼儿园的活 动室、寝室及具有相同功能的 区域,应布置在当地最好朝向, 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小于 3h。
活动室 ---幼儿生活单元中供幼儿进行各种室内日常活动的空间。 寝室 ---幼儿生活单元中供幼儿睡眠的空间。
4.3.10 卫生间应由厕所、盥洗室组成,并 宜分间或分隔设置。无外窗的卫生间,应设 置防止回流的机械通风设施。

2019修订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2019修订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2019修订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设计3.0.1托儿所、幼儿园应选用地势平坦、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空气清新、噪声小、阳光充足、无污染、安全可靠的场地。

3.0.2总平面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1)功能分区明确,布局合理,便于管理、服务和监督;2)场地利用率高,节约土地,合理分配各项功能用房;3)绿地率不低于30%;4)停车场应设置在场地外,不得占用幼儿活动用地和绿地。

3.0.3托儿所、幼儿园应按照婴幼儿、幼儿的年龄特点,设置相应的活动场地和游戏设施。

4建筑设计4.0.1托儿所、幼儿园应根据使用功能和人数,合理布局,满足使用功能要求,注重空间的灵活性和变化性。

4.0.2建筑应符合国家建筑节能标准,采用节能材料和设备,注重通风、采光、隔声、防火等技术要求。

4.0.3建筑高度、层数、面积应符合国家建筑标准。

4.0.4建筑应具备防震、防风、防洪、防雷等自然灾害防范措施。

4.0.5建筑应注重环境卫生,设置垃圾处理设施,保证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4.0.6建筑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设置消防设施,确保幼儿、教师及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5室内环境设计5.0.1室内环境设计应注重幼儿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创造丰富多彩、安全舒适的研究、生活环境。

5.0.2室内色彩应以柔和、明亮、清新为主,不宜过于刺眼和单调。

5.0.3室内温度、湿度、采光、通风应符合国家标准,保证室内空气质量。

5.0.4室内设施应符合幼儿的身高、体型和操作能力,注重安全、卫生、易清洁和耐用性。

5.0.5室内布置应注重功能性和美观性的统一,避免过于复杂和杂乱。

6安全管理6.0.1托儿所、幼儿园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监管,确保幼儿、教师及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6.0.2幼儿园应设置安全防范设施,如防盗门窗、监控系统等,确保幼儿、教师及工作人员的财产安全。

6.0.3幼儿园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1 基地选择与规定在选择托儿所和幼儿园的建设基地时,应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和国家现行的标准要求。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标准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标准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JGJ39-87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能满足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

第1.0.2条本规适用于城镇及工矿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

乡村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1.0.3条托儿所、幼儿园是对幼儿进行保育和教育的机构。

接纳三周岁以下幼儿的为托儿所,接纳三至六周岁幼儿的为幼儿园。

一、幼儿园的规模(包括托、幼合建的)分为:大型:10个班至12个班。

中型:6个班至9个班。

小型:5个班以下。

二、单独的托儿所的规模以不超过5个班为宜。

三、托儿所、幼儿园每班人数:1.托儿所:乳儿班及托儿小、中班15~20人,托儿大班21~25人。

2.幼儿园:小班20~25人,中班26~30人,大班31~35人。

第1.0.4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外,尚应执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和规定。

第2章基地和总平面2.1 基地选择第2.1.1条四个班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应有独立的建筑基地,并应根据城镇及工矿区的建设规划合理安排布点。

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在三个班以下时,也可设于居住建筑物的底层,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和相应的室外游戏场地及安全防护设施。

第2.1.2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基地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一、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并满足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二、方便家长接送,避免交通干扰。

三、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环境优美或接近城市绿化地带。

四、能为建筑功能分区、出入口、室外游戏场地的布置提供必要条件。

2.2 总平面设计第2.2.1条托儿所、幼儿园应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建筑物、室外游戏场地、绿化用地及杂物院等进行总体布置,做到功能分区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游戏场地日照充足,创造符合幼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间。

第2.2.2条总用地面积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2.2.3条托儿所、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应满足下列要求:一、必须设置各班专用的室外游戏场地。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家教育委员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1987年9月3日)(87)城设字第46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能满足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及工矿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

乡村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托儿所、幼儿园是对幼儿进行保育和教育的机构。

接纳三周岁以下的为托儿所,接纳三至六周岁幼儿的为幼儿园。

一、幼儿园的规模(包括托、幼合建的)分为:大型:10个班至12个班。

中型:6个班至9个班。

小型:5个班以下。

二、单独的托儿所的规模以不超过5个班为宜。

三、托儿所、幼儿园每班人数:1.托儿所:乳儿班及托儿小、中班15~20人,托儿大班21~25人。

2.幼儿园:小班20~25人,中班26~30人,大班31~35人。

第四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第一节基地选择第五条四个班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应有独立的建筑基地,并应根据城镇及工矿区的建设规划合理安排布点。

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在三个班以下时,也可设于居住建筑物的底层,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和相应的室外游戏场地游戏场地及安全防护设施。

第六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基地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一、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并满足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二、方便家长接送,避免交通干扰。

三、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环境优美或接近城市绿化地带。

四、能为建筑功能分区、出入口、室外游戏场地的布置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节总平面设计第七条托儿所、幼儿园应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建筑物、室外游戏场地、绿化用地及杂物院等进行总体布置,做到功能分区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游戏场地日照充足,创造符合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间。

.第八条总用地面积应该按照国家现实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托儿所、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应满足下列要求:一、必须设置各班专用的室外游戏场地。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导读:本文是关于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希望能帮助到您!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能满足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及工矿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

乡村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1.0.3条托儿所、幼儿园是对幼儿进行保育和教育的机构。

接纳三周岁以下幼儿的为托儿所,接纳三至六周岁幼儿的为幼儿园。

一、幼儿园的规模(包括托、幼合建的)分为:大型:10个班至12个班。

中型:6个班至9个班。

小型:5个班以下。

二、单独的托儿所的规模以不超过5个班为宜。

三、托儿所、幼儿园每班人数:1.托儿所:乳儿班及托儿小、中班15~20人,托儿大班21~25人。

2.幼儿园:小班20~25人,中班26~30人,大班31~35人。

第1.0.4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2章基地和总平面2.1 基地选择第2.1.1条四个班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应有独立的建筑基地,并应根据城镇及工矿区的建设规划合理安排布点。

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在三个班以下时,也可设于居住建筑物的底层,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和相应的室外游戏场地及安全防护设施。

第2.1.2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基地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一、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并满足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二、方便家长接送,避免交通干扰。

三、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环境优美或接近城市绿化地带。

四、能为建筑功能分区、出入口、室外游戏场地的布置提供必要条件。

2.2 总平面设计第2.2.1条托儿所、幼儿园应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建筑物、室外游戏场地、绿化用地及杂物院等进行总体布置,做到功能分区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游戏场地日照充足,创造符合幼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间。

第2.2.2条总用地面积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2019版)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2019版)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nursery and kindergarten buildingsJGJ39-2016(2019年版)表1.0.3-2托儿所、幼儿园的每班人数2术语2.0.5生活用房living room供婴幼儿班级生活和多功能活动的空间。

2.0.6生活单元unit of living room供婴幼儿班级独立生活的空间。

2.0.9多功能活动室multi-functional room供全园婴幼儿共同进行文艺、体育、家长集会等多功能活动的空间。

2.0.11喂奶室nursing room供母亲直接哺乳的空间。

2.0.13晨检室(厅)morning inspection room供婴幼儿入园时进行健康检查的空间。

3基地和总平面3.1基地3.1.3托儿所、幼儿园的服务半径宜为300m。

3.2总平面3.2.2四个班及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应独立设置。

三个班及以下时,可与居住、养老、教育、办公建筑合建,但应符合下列规定:1A合建的既有建筑应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符合抗震、防火等安全方面的规定,其基地应符合本规范第3.1.2条规定;2应设独立的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5建筑出入口及室外活动场地范围内应采取防止物体坠落措施;3.2.3托儿所、幼儿园应设室外活动场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幼儿园每班应设专用室外活动场地,人均面积不应小于2m2。

各班活动场地之间宜采取分隔措施;2幼儿园应设全园共用活动场地,人均面积不应小于2m2;2A托儿所室外活动场地人均面积不应小于3m2;2B城市人口密集地区改、扩建的托儿所,设置室外活动场地确有困难时,室外活动场地人均面积不应小于2m2。

4共用活动场地应设置游戏器具、沙坑、30m跑道等,宜设戏水池,储水深度不应超过0.30m。

游戏器具下地面及周围应设软质铺装。

宜设洗手池、洗脚池;3.2.8托儿所、幼儿园的活动室、寝室及具有相同功能的区域,应布置在当地最好朝向,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小于3h。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在孩子们成长的早期阶段,托儿所和幼儿园是他们除了家庭之外最重要的活动场所。

因此,托儿所、幼儿园建筑的设计必须遵循一系列严格的规范,以确保孩子们的安全、健康和快乐成长。

首先,建筑的选址至关重要。

托儿所、幼儿园应建在环境安静、空气清新、日照充足的地段。

要远离各种污染源,比如工厂、垃圾处理站等。

同时,也要避免建在交通主干道附近,以减少噪音和汽车尾气对孩子们的影响。

周边应有便利的公共服务设施,方便家长接送孩子以及满足日常的生活需求。

建筑的布局要合理。

要有明确的功能分区,包括教学活动区、休息区、游戏区、餐饮区等。

教学活动区应宽敞明亮,便于孩子们开展各种学习和游戏活动。

休息区要安静舒适,为孩子们提供良好的睡眠环境。

游戏区要有足够的空间和安全的设施,让孩子们尽情玩耍。

餐饮区要保持卫生整洁,有良好的通风和采光。

在建筑的出入口设计上,要考虑到家长和孩子们的便捷与安全。

出入口不宜设置在交通繁忙的路段,要有缓冲区域,防止车辆直接靠近。

出入口的数量要根据建筑的规模和使用人数来确定,以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疏散人群。

建筑的层高和面积也有严格的要求。

室内净高不应低于 28 米,以保证空气的流通和充足的采光。

每个孩子的活动面积应符合相关标准,以避免过度拥挤。

班级活动单元是托儿所、幼儿园建筑的基本组成部分,每个班级应配备单独的活动室、寝室和卫生间。

活动室的面积要足够大,能满足孩子们的集体活动需求。

寝室的布置要温馨,床铺的摆放要合理,保证每个孩子都有足够的休息空间。

卫生间要方便幼儿使用,设施的尺寸和高度要适合幼儿的身体特点。

建筑的安全性是设计的重中之重。

楼梯的踏步高度和宽度要适中,扶手要牢固,防止孩子们摔倒。

阳台和走廊的栏杆高度要符合安全标准,避免孩子们攀爬发生危险。

室内的墙角和家具的边角要做成圆角,以减少孩子们碰撞受伤的可能性。

建筑材料要选择环保、无毒、无异味的材料,确保室内空气质量良好。

电气设备的安装要符合安全规范,插座和开关的位置要设置在孩子们够不到的地方。

托儿所 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托儿所 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能满足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及工矿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

乡村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1.0.3条托儿所、幼儿园是对幼儿进行保育和教育的机构。

接纳三周岁以下幼儿的为托儿所,接纳三至六周岁幼儿的为幼儿园。

一、幼儿园的规模(包括托、幼合建的)分为:大型:10个班至12个班。

中型:6个班至9个班。

小型:5个班以下。

二、单独的托儿所的规模以不超过5个班为宜。

三、托儿所、幼儿园每班人数:1.托儿所:乳儿班及托儿小、中班15,20人,托儿大班21,25人。

2.幼儿园:小班20,25人,中班26,30人,大班31,35人。

第1.0.4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2章基地和总平面2.1 基地选择第2.1.1条四个班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应有独立的建筑基地,并应根据城镇及工矿区的建设规划合理安排布点。

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在三个班以下时,也可设于居住建筑物的底层,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和相应的室外游戏场地及安全防护设施。

第2.1.2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基地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一、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并满足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二、方便家长接送,避免交通干扰。

三、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环境优美或接近城市绿化地带。

四、能为建筑功能分区、出入口、室外游戏场地的布置提供必要条件 2.2 总平面设计第2.2.1条托儿所、幼儿园应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建筑物、室外游戏场地、绿化用地及杂物院等进行总体布置,做到功能分区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游戏场地日照充足,创造符合幼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间。

第2.2.2条总用地面积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poverty. In the area of poverty alleviation, to rely on e-commerce business park, active docking Alibaba group "rural treasure", "the stars plan" and "featured the Museum" project to accelerate the implementation of electronic commerce "hundred thousand rural village" project, free train operation staff, offering online support help for poor families, the provision of micro-credit support, helping them to use e-commerce platform to escape poverty. In poverty reduction, give a man a fish and feed him for a day, to targeted skills training and entrepreneurship training free of charge for the poor, increase employment, entrepreneurial skills, ensure the transfer of training people, poverty. In terms of student poverty, high school, vocational college students ' stipends and other costs, can be through the "one card", such as directsubsidies to households. In terms of financial poverty, in order to further increase the size of loans, expands the scope of delivery, developing industry, Enterprise provides protection for the poor. In respect of transport poverty alleviation, to solve the bottleneck in poor villages, development of transport, vigorously promo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ural roads and ordinary roads. PV poverty reduction, to support conditions of poor villages and photovoltaic system of centralized, poor construction projects, poor第2.2.3条托儿所、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应满足下列要求:一、必须设置各班专用的室外游戏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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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学前教育力量不足。2014年底,全市公办性质幼儿园占幼 儿园总数61.34%,2017年底降至53.37%,公办幼儿园较之民办幼儿 园发展力量不足。近几年,虽然农村各镇街中心幼儿园相继新建、 改建完成并投入使用,基本可以解决镇街驻地居民适龄幼儿入园需 求,但县区、城区受制于土地等因素制约,改扩建项目较多、新建 数量较少,公办幼儿园数量整体减少,而城区居民数量逐年攀升, 人口新政带来的入园压力也将从今年开始显现并逐年加剧。公办园 坚持普惠及公益性收费,保教质量突出,在学前教育整体发展中起 着引领、示范作用,与民办幼儿园的高收费和办学质量参差不齐形 成了鲜明对比。因此,公办幼儿园成为了不少家长的首选,造成公 办幼儿园招生关注度越来越高,社会矛盾也越来越突出。
幼儿园建设标准 建标175-2016中幼儿园选址: 一、选择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空气流通、日照充足、交通 方便、场地平整、排水通畅、基础设施完善、周边绿色植被丰富、符 合卫生和环保要求的宜建地带。 二、必须避开地震危险地段、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和洪水灾害的区 域等不安全地带,避开输油、输气管道和高压供电走廊等。 三、必须与铁路、高速公路、机场及飞机起降航线有足够的安全、 卫生防护距离。应避开主要交通干道、建筑的阴影区等。 四、不应与集贸市场、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殡仪 馆、垃圾中转站及污水处理站等喧闹脏乱、不利于幼儿身心健康的场 所毗邻;不应与生产经营贮藏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等危及幼儿安 全的场所毗邻;不应与通信发射塔(台)等有较强电磁波辐射的场所毗 邻。(重要依据)
一、总则(幼儿园建设规模)
幼儿园建设标准 建标175-2016
设计规范JGJ39-2016
注:幼儿园建设标准根据10‰ 人口出生率计算,与实际不符, 应按照实际进行验算
济宁市人口出生率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10.08‰
14.42‰
11.1‰
15.3‰
18.5‰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及 建设标准
市教育局
伊立峰
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现状
2011年以来,我市始终将发展学前教育作为重大民生 工程,坚持以公办幼儿园建设为重点,以提升队伍素质 为保证,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先后实施了第一期 (2011-2013年)和第二期(2015-2017年)学前教育三 年行动计划,加快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入园率从2011年 以来的78%提高到2017年的94%,圆满完成二期行动计划 任务目标。
软质地坪可采用塑胶、人造草、草皮等,沙池、水池可以做成下沉式, 减少高低变化

沙池可做成下沉式,池边可用防腐木条留缝铺设,减少沙子带出。
5 室外活动场地应有1/2以上的面积在标准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注: “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是指日照时间的标准,如住宅小区在III类气 候区(上海、浙江等)大城市的绿地日照要求为大寒日2小时,而幼儿园 则是冬至日3小时。所以,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是指满足日照要求 最小时数的阴影线交集与建筑物北向轮廓线围合而成的范围。) 幼儿园建设标准 建标175-2016中规定:室外地面游戏场地人均面积不 应低于4㎡。其中,共用游戏场地人均面积不应低于2㎡,分班游戏场地 人均面积不应低于2㎡。分班游戏场地宜邻近活动室布置,其数量应至 少能容纳n—2个班(n为全园班级数)同时游戏活动。室外地面游戏场地宜 为软质地坪,应保证1/2以上的游戏场地冬至日日照时间不少于2h。 (如公共游戏场地较大,可以将分班游戏场地设置为n—2个;游戏 场地冬至日日照时间与规范要求不一致,市审图中心按照3小时执行)
小规模、低标准幼儿园无序恣意发展。受人口新政等因素影响, 各种存在安全隐患的未注册幼儿园也趁势增加(如租赁厂房、民居、 仓库等开办的幼儿园),此类园虽收费低,但办园条件远远达不到 基本的办园标准,主要表现为房舍、设施设备及活动场地不达标, 教师专业素养及能力较差,安保意识不到位、安保设施配备不齐全 等。此类幼儿园之间为争夺生源往往竞相压低价格,致使收费乱象 不止,办园投入严重不足,最终陷入恶性循环的漩涡。而如关停这 些未注册幼儿园、分流其在园幼儿,则对于普惠性幼儿园的需求量 又将进一步增加。


幼儿园建设主要依据: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4.20发布,2016.11.1实 施)


2.幼儿园建设标准 建标175-2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2016年11月2日发布,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由市计生委提供
二、术语(略) 三、基地和总平面
3. 1 基 地 3.1.1 托儿所、幼儿园建设基地的选择应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和国家现行 有关标准的要求。 3.1.2 托儿所、幼儿园的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建设在日照充足、交通方便、场地平整、干燥、排水通畅、环境优美、 基础设施完善的地段; 2 不应臵于易发生自然地质灾害的地段; 3 与易发生危险的建筑物、仓库、储罐、可燃物品和材料堆场等之间的距离 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 不应与大型公共娱乐场所、商场、批发市场等人流密集的场所相毗邻; 5 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6 园内不应有高压输电线、燃气、输油管道主干道等穿过。 3.1.3 托儿所、幼儿园的服务半径宜为300m~500m。(中小学设计规范 中规定:城镇完全小学服务半径宜为500m 10min左右,城镇初级中学服务半 径宜为1000m 15-20min)
学前教育发展问题分析
学位缺口大。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实施以来,人口生育高峰 随之出现, 据公安户籍部门有关数据统计,2015年全市出生人口9.8 万人、2016年全市出生人口13.9万人,2017年出生人口19.1万人,到 2020年,预计3-5岁入园儿童42.8万人,比2017年在园幼儿总数增加 17.6万人,增加比例高达69.84%,现有学前教育学位无法满足马上到 来的入园高峰要求。由于学前教育尚未纳入义务教育范畴,成为教 育投入“盲区”,虽然连续实施了两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园 舍建筑基本完成,但各级政府受制于财力,基本上只解决公办幼儿 园的在编教师工资,其他无编人员的工资以及园舍维修、设施设备 添臵、日常办公、教师培训等都靠幼儿园自筹自支,靠保教费收入, 以园养园入不敷出的问题日趋严重。

3.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2016年征求意见稿
(参照山东省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分ⅠⅡⅢ类,标准Ⅰ是全省城 乡幼儿园应该达到的最基本标准,适用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幼儿园和 民办幼儿园;标准Ⅱ为幼儿园基本标准,适用于经济较发达地区幼 儿园;标准Ⅲ为现代化幼儿园标准,适用于经济发达地区幼儿园。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选用相应标准。因尚未发布,不再 讲述)
五、幼儿园不得建在高层建筑内。3班及以下规模幼儿园可设 在多层公共建筑内的一至三层,应有独立院落和出入口,室外游 戏场地应有防护设施。3班以上规模幼儿园不应设在多层公共建筑 内。(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中:三个班及以 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应独立设臵。)按照规范3个班幼儿园应 独立设臵 六、农村幼儿园宜设在集镇或毗邻乡村中小学,应避开养殖 场、屠宰场、垃圾填埋场及水面等不良环境。 (中小学设计规范中要求学校主要教学用房设臵窗户的外墙与 铁路路轨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与高速路、地上轨道交通线或城 市主干道的距离不应小于80m。当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的隔声 措施。学校周界外25m范围内已有邻里建筑处的噪声级不应超过现 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有关规定的限值。 幼儿园设计没有类似要求)
2017年我市小学一年级新生10.98万人,而2017年新生儿童高达16.35 万人,净增量5万多人。据计生部门专家预测,未来3年市城区人口出生 率会维持在21‰左右。2017年的新生儿就是2年后的入园儿童,5年后的 小学新生,意味着每个年级都需要增加5万多个学位。2018年新年伊始, 我们确定了2018年消除大班额学校建设任务、第三期学前教育提升计划 幼儿园建设任务、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乡村教师周转房建设计 划,项目个数共计267个,预计总投资96亿元,增加建筑面积272.5万平 方米。省政府将消除大班额工作和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情况列入 对各地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市政府也要将该两项工作列入对县市区科 学发展综合考核,今年还将幼儿园建设列入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 时间紧、任务重、资金压力大。各县市区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要充分认识学校项目建设的基础性、引导性作用,确保人民群众接受教 育的基本权利。
3.2 总平面 3.2.1 托儿所、幼儿园的总平面设计应包括总平面布臵、竖向设 计和管网综合等设计。总平面布臵应包括建筑物、室外活动场地、 绿化、道路布臵等内容,设计应功能分区合理、方便管理、朝向 适宜、日照充足,创造符合幼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间。 3.2.2 三个班及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应独立设臵。两个班 及以下时,可与居住建筑合建,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幼儿生活用房应设在居住建筑的底层; 2 应设独立出入口,并应与其他建筑部分采取隔离措施; 3 出入口处应设臵人员安全集散和车辆停靠的空间; 4 应设独立的室外活动场地,场地周围应采取隔离措施; 5 室外活动场地范围内应采取防止物体坠落措施。
3.2.3 托儿所、幼儿园应设室外活动场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班应设专用室外活动场地,面积不宜小于60㎡,各班活动场地之间宜 采取分隔措施; 2 应设全园共用活动场地,人均面积不应小于2㎡; 3 地面应平整、防滑、无障碍、无尖锐突出物,并宜采用软质地坪; 4 共用活动场地应设臵游戏器具、沙坑、30m跑道、洗手池等,宜设戏水 池,储水深度不应超过0.3m;游戏器具下面及周围应设软质铺装;
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政策难以落实。2012年12月,我市下发了 《济宁市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要求“住宅区配建 幼儿园由城乡规划部门规划确定设臵规模、用地和建设规模;国土 资源部门组织经营性土地出让时,需将规划条件确定的幼儿园安排 情况和建设要求及教育部门拟定的配建合同(草本)作为出让条件 对外公告,并要求竞得人持成交确认书与教育部门签订该宗地配建 幼儿园的建设、移交及监管合同,该合同签订后再与国土资源部门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开发建设单位根据规划指标 及配建合同负责配套实施。未同步建设配套幼儿园等教育设施的住 宅项目不予办理竣工综合验收。开发建设单位须会同当地教育、住 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配建幼儿园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无偿移 交当地教育部门,产权属国有。”但各县市区许多小区未按规定配套 建设幼儿园,配套幼儿园交付教育部门办成公办性质幼儿园的更是 少之又少。据统计配套幼儿园交付教育部门的比例仅占已配建总数 的13.5%、占应配建总数的7.67%,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仅占已配建总 数的8.23%、占应配建总数的4.68%,其余配套幼儿园均租赁给个人 办成收费较高幼儿园或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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