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学知识体系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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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知识体系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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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知识体系
行政法概述-—行政、行政法的法律渊源、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行政主体理论——行政主体资格、中央行政机关机构、地方行政机关机构、
基础知识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
抽象行政行为——抽象行为的制定权限与程序、抽象行为的效力与监督
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为的概念、具体行为的成立与效力
行政许可——许可的设定、许可的实施、许可的监督检查
行政处罚——处罚的种类、处罚的设定、处罚的实施与执行行政行为法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
政府采购—-采购法、采购当事人、采购方式、采购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其它行为——行政征收与征用、行政调解与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应急行
政受案范围—-诉讼受案范围、复议受案范围、复议与诉讼关系
法管辖制度——诉讼级别管辖、诉讼地域管辖、复议管辖(复议机关)学参加人制度——诉讼原告与被告;复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第三人等程序制度——一般程序(起诉、受理、一审、二审、再审)复议与诉讼法-—特殊程序(撤诉与缺席判决、合并审理、一审期间
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行政附带民诉)
证据与法律——举证责任、举证要求、特殊规则、证据效力、法律适用
结案制度—-诉讼判决类型、诉讼裁定、诉讼决定、复议决定类型
执行制度——诉讼裁判与复议决定的执行、非诉执行
赔偿范围-—国家赔偿责任、行政赔偿范围、司法赔偿范围
赔偿当事人-—赔偿请求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司法赔偿义务机关国家赔偿法赔偿程序——行政赔偿程序、司法赔偿程序
赔偿方式-—国家赔偿的方式与计算。

林鸿潮-行政法自学图表(Word)

林鸿潮-行政法自学图表(Word)

备战2012司考行政法自学88表林鸿潮编著深度提炼传统教材、全面涵盖行政法考点条理清晰简单易记、掌握规律轻取最高分(南宁众合内部资料)写在前面的话一直以来,行政法被考生朋友们公认为司法考试各学科中难度最大、得分最低的一门课。

2004年以来,我尝试以图表的方式来概括行政法学中的主要考点,力求使整个行政法的知识体系变得清晰简明、条理清晰,由此逐步形成了行政法学88图表。

这套图表式的教学提纲,经过近几年的不断更新完善,应该说对于改善考生朋友们在行政法学科上的复习效果产生了明显的作用,也获得了诸多考生朋友的认可。

作为南宁众合司考赠予各位学员朋友的一份小礼物,我们将行政法学88图表印发给大家,希望对大家在行政法学科的预习方面有所帮助。

2012版的行政法学88表,经过我的修订之后,很快将会在2012年的众合教育的培训课堂上与朋友们见面。

——林鸿潮行政法学知识体系图受案范围;复议与诉讼关系审查争议者;提起争议者;受到争议者诉讼程序(起诉、受理、审理、撤诉)复议程序(申请、受理、审理、决定)证据规则;法律适用规则诉讼的结案;复议的结案;执行制度赔偿责任构成要件;行政赔偿范围;司法赔偿范围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行政赔偿程序;司法赔偿程序行政法学十六专题八十八图表/林鸿潮第一部分行政组织法专题一:行政主体——单位主要内容:行政主体资格;行政主体类型;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

真题-1(06-42-单选)某县公安局民警甲在一次治安检查中被乙打伤,公安局认定乙的行为构成妨碍公务,据此对乙处以200元罚款。

甲认为该处罚决定过轻。

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既不能申请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B.甲可以对乙提起民事诉讼C.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可以申请复议但不能提起行政诉讼D.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应当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主体类型(图-2)中央行政主体第一级★国务院第二级★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议事协调机构办公机构办事机构(只有组成部门的设、增、减、并、改须经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其他国务院可自主决定)第三级★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机构☆某些国务院下属单位的内设机构地方行政主体第一级★地方各级政府★中央体派驻地方的机构第二级★派出机关★工作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议事协调机构办公机构办事机构(只有县级以上政府才设立下属部门和机构,乡镇政府没有下设部门和机构)(只有工作部门的设、增、减、并、改须经上一级政府批准、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其他可自主决定)第三级☆某些部门的内设机构☆某些部门的派出机构非政府行政主体★被授权的企业组织★被授权的事业单位★被授权的社会团体★被授权的群众自治组织(如某些公用事业企业)(如高等院校)(如某些行业协会)(如村委会、居委会)说明:★表示有行政主体资格;☆表示经授权可能有行政主体资格;未标注者表示无行政主体资格。

行政法学知识点汇总

行政法学知识点汇总

1.行政法的概念:调整行政过程中行政关系以及监督行政关系的公法规范的总称2行政的概念:行政法上的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等行政主体为主动实现公益目的,依法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物进行的组织, 管理, 决策, 调控等活动。

3法治主义(理解)法治主义以法治国思想为基础,体现了“以法律的合理性抑制行政的恣意性”的理念。

在行政法学中,法治主义就表现为“依法行政原理”,即要求行政活动必需依法进行。

这是行政法赖以存在的基础,也是行政法学的基本原理。

一.“法治主义”以“法治国”为基础而成立。

从“法治国”概念的形成过程来看,最初仅仅将“法治国”概念作为一种治国理念,而后期才在“法治国家”的意义上运用“法治国”的概念,但两者都包含有“法治主义”的概念。

二.一般将法治主义理解为依法行政或依法行政原理。

但严格来说,法治主义是较为广发的概念,法治主义除了作为行政法治主义的依法行政原理外,带包括作为立法法治主义的“依据宪法立法的原理”及作为司法法治主义的“依据法律被裁判的原理”。

三.法治主义以人权保障为目的,要求依法进行国家活动,因此,法治主义不仅要求依法行政,而且要求依法司法, 依法立法。

法治主义的形成分为三个阶段:(一)“依法裁判”——法治主义的萌芽期;(二)“依法行政”——法治主义的形成期;(三)“对立法内容的拘束”——法治主义的成熟期。

四.行政法的理论基础——法治主义:(一)法治主义及行政法的互为前提关系;(二)行政法的理论基础——法治主义。

五.法治主义的内容,存在着“依法行政原理”及“发的支配原理”两种不等同的观点。

两者都是对公权力形式进行法律统制得原理,但历史背景及内容各不相同。

4.行政治基本原则概念:是指贯穿及整个行政法之中,对于行政法理论, 行政法律法规的制定及执行以及行政救济具有指导意义的基本准则。

5.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容一行政法基本原则及依法行政原理二6.行政合法性原理:是指行政主体必需以及法律进行行政活动,而不是违反法律,行政主体对于其违法行为必需担当相应的法律后果。

法的结构

法的结构

法的结构——(一)法的内部结构——2、关于法的结构的学说
1、传统三要素说 假定:假设前提(适用情况或条件) 可以作为方式—— 授权性规范——权利(权力) 假定: 假设前提(适用情况或条件) 可以作为方式 授权性规范 权利(权力) 权利 行为模式(方式){必须作为方式—— 命令性规范 ){必须作为方式 命令性规范——义务 行为模式(方式){必须作为方式 义务 处理:行为规则{ 必须不作为方式— 禁止性规范——义务 处理:行为规则{ 必须不作为方式 禁止性规范 义务 行为内容 制裁:法律后果(惩罚性、不利后果) 制裁:法律后果(惩罚性、不利后果) 2、两要素说 行为模式:法律规范中具体规定的指引人们行为的行为模式; 行为模式:法律规范中具体规定的指引人们行为的行为模式; 积极地、 积极地、肯定性后果 法律后果: 法律后果: { 消极的、 消极的、否定性后果 3、新三要素说 条件;模式;后果(见徐显明主编《法理学教程》 (1)条件;模式;后果(见徐显明主编《法理学教程》)。 假定;处理;后果(见张文显主编《法理学》 (2)假定;处理;后果(见张文显主编《法理学》)。 行为模式;条件假设;法律后果。(见李步云教授主编的《法理学》 。(见李步云教授主编的 (3)行为模式;条件假设;法律后果。(见李步云教授主编的《法理学》)
法的结构——(二)法的形式结构(法的渊源) 法的形式结构(法的渊源)
1、知识点的简要回顾: 知识点的简要回顾:
直接渊源 法的渊源(法的形式){ (1)法的渊源(法的形式){ 间接渊源 正式渊源 博登海默:{ (E·博登海默: 法律文件{ (2)法律文件{ 法律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 其他规范性文件
3、构建当代中国法的体系的基本目标——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构建当代中国法的体系的基本目标

行政基本法基础知识点

行政基本法基础知识点

行政基本法基础知识点一、知识概述《行政基本法基础知识点》①基本定义:行政基本法就是规范行政机关权力的范围、行使方式,还有保障公民等行政相对人权益的一系列基本法律规范。

简单来说,就像给行政机关的活动划了个框,告诉它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同时也给我们老百姓在面对行政机关的时候提供一个保护自己的依据。

②重要程度:在整个法学学科里,行政基本法超级重要。

它就像是行政领域的地基,如果没有这个地基,行政机关的权力运行就会乱套,公民权益也没法保障。

比如在城市规划中,行政机关要拆迁居民房屋,这就必须依据行政基本法规定的程序进行,不然就会引发矛盾。

③前置知识:了解宪法的一些基本概念很有必要,因为行政基本法的很多原则是从宪法延伸出来的。

还得大概知道国家机关体系的基本构成,这样才能明白行政机关在国家体系里的位置和作用。

④应用价值:在现实生活里用途可大了。

比如你开个小店,万一遇到工商部门来检查,他们检查的权限范围、检查的程序等就要依据行政基本法。

如果他们超出了法定权限或者违反程序,你就可以根据这个法来维权。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在法学体系里,行政基本法位于行政法领域的基础位置,和宪法、其他行政法律法规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②关联知识:和宪法有关联,宪法是根本大法,行政基本法是对宪法中行政相关条文的具体化;和行政诉讼法也有关,行政基本法规定行政机关的权力大家义务等,行政诉讼法则是在权益被侵犯时怎么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

③重难点分析:- 掌握难度:说实话有点难,因为里面涉及好多复杂的行政权力分类,还有限制行政权力与保障公民权益的平衡。

- 关键点:理解行政权力的合法性来源和范围是关键。

就像行政机关罚款的权力,来源必须是法律赋予的,而且范围必须明确,不能想罚多少罚多少。

④考点分析:- 在考试中的重要性:在法学专业的考试里相当重要,是行政法部分的基础内容。

- 考查方式:可能会出概念题,让解释行政基本法某个概念;也可能出案例题,给个行政机关执法的案例,让分析其是否符合行政基本法规定。

行政法学基础知识资料

行政法学基础知识资料
合法性原则和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 则,近年来随着对行政法研究的逐步深入,也有 学者提出诸如行政应急原则、高效便民原则、诚 实守信原则、权责统一原则等原则也是行政法的 基本原则,不过到目前并未统一,但合法性原则 和合理性原则却是大家公认的原则。

第二节 行政主体与行政行为 一、行政主体
----------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 做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 相应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

பைடு நூலகம்


二、交通运输行政主体
目前交通行政主体主要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第二类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比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路管理机构

二、行政法的渊源有哪些? 行政法渊源是指行政法律规范的产生与存在形式。其应包括实质 渊源与形式渊源,就法律的适用而言,通常讲行政法渊源是指形式渊 源,即行政法律规范的载体。凡载有行政法规范的各种法律文件或其 他行政法的形式均为行政法的法源。包括成文法源与不成文法源两大 部分。我国是一个成文法国家,行政法的法源主要是成文法。



7、法律解释 是指依法享有法律解释权的的特定国家机关对有关法律文 件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它包括三种: 第一:立法解释,这个是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权力机关依 照法定职权所作的法律解释。 第二:司法解释,这个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过程 中对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 第三:行政解释,这个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于其所制定的 行政法规或者其他法律规范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所作的解 释


3.行政法规 是指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 的各种规范性文件,一般采取条例,办法,规则,规定等 名称。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行政 法规数量巨大是行政法的主要渊源。如《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 4.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是指享有地方性法规制定权的地方国家权力机 关依照法定权限,根据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 在法定权限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不得与法律, 行政法规相抵触,只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地方性法规是 行政法的一个重要渊源。如《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目前最强大的行政法口诀

目前最强大的行政法口诀

司法考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口诀碣石仙人二00七年(此口诀是在林红潮老师讲义兼采吴鹏、张峰老师讲义的基础上提炼编写而成,)行政法学知识体系索引表(授课提纲目录)基本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主体—行政主体资格、行政主体类型、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行政法总论公务员法-公职的取得、公职的履行、公职的丧失、纠纷解决机制抽象行为—抽象行为的制定、抽象行为的效力与监督具体行为—具体行为的特征、具体行为的成立、具体行为的效力行政许可—许可的设定、许可的实施、许可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处罚的种类、处罚的设、处罚的实施、处罚的执行、治安处罚行政行为法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政府采购—采购法的适用、采购当事人、采购方式、采购纠纷的解决其他行为-行政征收与征用、行政奖励与给付、行政裁决与调解行争议内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复议与诉讼衔接关系政争议结构—审查争议者(行政诉讼管辖法院、行政复议机关)法—提起争议者(行政诉讼原告、行政复议申请人)学—受到争议者(行政诉讼被告、行政复议被申请人)争议过程—一般过程(起诉、受理、审理)行政争议法—特殊过程(撤诉、缺席判决、合并审理、一审期间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诉讼中对其他争议的处理)争议规则—证据规则(举证、取证、质证、认证)—法律规则(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争议结果—行政诉讼裁判、行政复议决定、执行制度(行政诉讼裁判的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赔偿范围—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行政赔偿范围、司法赔偿范围国家赔偿法赔偿关系—赔偿请求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司法赔偿义务机关赔偿程序—行政赔偿程序、司法赔偿程序、国家赔偿的方式与计算第一部分 行政法总论诗曰:(一)合法合理程序正 高效便民实守一 行政主体权名责 专利商标须牢记 授权委托如何鉴 规章为界阴阳辨 许可只能托机关 处罚委托事业恋 委托对象莫混淆 一一对应太重要专题一:基本原则主要内容: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精编李佳行政法讲义资料全

精编李佳行政法讲义资料全

行政法讲义提纲主讲人:李佳本阶段的复习任务是:固基础,抓概念,搭框架,定方向!讲义基本框架行政法学体系和基本结构 (3)内在脉络一:行政法上的人——行政主体 (7)内在脉络二:行政法上的人——相对人与利害关系人 (13)内在脉络三:行政法上的行为——具体行政行为 (18)内在脉络四:行政法中的法律适用 (30)内在脉络五:行政法上的证据 (36)内在脉络六:三个救济阶段的关系 (38)行政法学体系和基本结构一.行政法学体系图二.行政法学外围权力结构图行政法是控制行政权的法(1)立法结构Eg公安机关可以对非法持有毒品的人处以10到15天拘留(2)行政行为结构(3)法院审查结构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若p1,p2,则q司法审查五要素A主体合法?B 大前提法律(是否正确适用)?C小前提事实(是否合法、真实、充分)?D程序合法?E明显不合理(滥用职权、显失公正)三.行政法学内维知识结构图人四.行政法学体系的内在脉络内在脉络一:行政法上的人之行政主体“行政主体——复议被申请人、被告——复议机关,法院管辖”内在脉络二:行政法上的人之相对人及相关人“相对人(相关人)——复议申请人(复议第三人)、原告(第三人)——法院管辖”内在脉络三:行政法上的行为“具体行政行为——诉讼和复议受案范围——复议决定的类型、诉讼判决的类型”内在脉络四:行政法上的法律适用“行政程序阶段的法律适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阶段的法律适用”内在脉络五:行政法上的证据“行政程序阶段的证据——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阶段的证据”内在脉络六:三大救济阶段的内在关系内在脉络一:行政法上的人——行政主体一.行政主体(一)行政组织国务院政府地方各级政府(省级、地级、县级、乡级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所属的工作部门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机构行政机关国务院工作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政府工作部门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地方各级政府所属的工作部门(厅、局、委)行政组织派出机关(地区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非政府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二.行政主体的判定行政主体资格三步判断法不完全归纳法,逻辑上不严密,但是解题很有用授权与委托【真题演练】2008—84为严格本地生猪屠宰市场管理,某县政府以文件形式规定,凡本县所有猪类屠宰单位和个人,须在规定期限内到生猪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生猪屠宰证,违者予以警告或罚款。

详解司法考试全科的知识体系

详解司法考试全科的知识体系

详解司法考试全科的知识体系司法考试全科的知识体系详解一、导言司法考试是一项对法律从业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和素质评估的重要考试。

为了顺利通过司法考试,考生需要系统掌握司法考试全科的知识体系。

本文将对司法考试全科的知识体系进行详细解析,以帮助考生更好地备考。

二、刑法学在司法考试全科中,刑法学是一个重要的学科。

刑法学主要研究罪刑法律规范及其相关理论。

具体而言,刑法学包括刑法基本理论、刑法各要素的构成要件、刑罚种类及其适用、刑法责任等内容。

考生需要深入理解各项法律规定,熟悉各项罪刑法律规范的要点,并能够将其灵活应用于实际案例中。

三、民商法学另一个重要的学科是民商法学,其内容主要涵盖了民法和商法两个方面。

民法主要规定了人的权利、义务和法人制度等内容,而商法则重点研究了商事主体、商事法律关系和特定的商事行为。

考生需要熟练掌握民商法的基本理论和相关法律规定,理解和运用法律条文解决实际问题。

四、行政法学行政法学是司法考试全科中的第三个重要学科。

行政法学主要研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能、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和变化等内容。

考生需要仔细学习并理解行政法的基本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熟悉行政行为的特点和规范。

五、诉讼法学在司法考试全科中,诉讼法学也是一个必不可少的学科。

诉讼法学主要研究诉讼制度、诉讼程序和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考生需要熟悉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各种诉讼程序,掌握各类诉讼案件的处理方法,具备解决实际诉讼问题的能力。

六、宪法学和行政法学宪法学是司法考试全科中涉及的另一重要学科,主要研究国家法律组织和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能等内容。

考生需要熟练掌握宪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国家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和运行机制。

七、经济法学经济法学是司法考试全科中的最后一个学科,主要研究经济法律制度和经济法律关系等内容。

考生需要掌握经济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熟悉经济法律关系的特点和处理方法。

八、总结综上所述,司法考试全科的知识体系包括刑法学、民商法学、行政法学、诉讼法学、宪法学和经济法学。

法律知识框架

法律知识框架

违法行为(违背法律规定)中性行为(在法律上既不提倡也不禁止的,属于道德范畴)1法律议案提出 2法律草案讨论 3法律的通过 4法律的公布正式解释:非正式解释:学者、其他个人、组织。

解释的主体(),解释的对象() 1立法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宪法、法律。

地方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

2司法解释:最高司法机关;司法过程。

3行政解释: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

第一节 法学理论基础1意志性:统治阶级的意志。

统治阶级建立在共同利益基础上的共同意志。

2国家性:一定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

制定+认可 是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两种形式。

3规范性:权力和义务是法的基本内容。

4强制性:以国家强制为后盾概念:全部法律规范按不同法律部门组合而成的统一整体。

法律部门是法律体系的基本要素。

7大法律部门:①宪法法法律部门。

②民商法法律部门。

③行政法法律部门。

④经济法法律部门。

⑤社会法法律部门。

⑥刑法法律部门。

⑦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法律部门。

1指引作用:调整人们的行为。

2评价作用:判断、衡量人们行为。

法的规范作用: 3预测作用:预知未来行动安排。

4教育作用: 5强制作用法的规范作用: 1政治职能:维护阶级统治。

2社会职能:履行社会公共服务。

1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按创制方式、表达形式。

2实体法和程序法:按内容。

3根本法和普通法:按内容、效力、程序、地位。

根本法是宪法。

4一般法和特别法:按适应范围。

5国际法和国内法:按创制主体、适用主体。

6公法和私法: 按维护利益的个体。

7法的渊源:非正式渊源→政策、判例、习惯、法理学说; 正式渊源→习惯法。

1法律的组成成分:法律规范(最重要)、法律概念、法律原则、法律标准、法律技术。

2法律规范概念: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

3法律规范结构:三个要素 假定(前提)、处理(行为规则本身)、后果(奖励性和惩罚性)。

45(即适用范围)1是主体间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关系:没有法律规范就没有法律关系。

法律基础知识——法理学思维导图 脑图

法律基础知识——法理学思维导图 脑图

法律基础知识法的概念法的含义与特征含义法的特征1.国家意志性2.权利义务性。

权利义务构成了法律的主要内容,为人们的行为设定了“权利模式”和“义务模式”。

3.国家强制性(最主要特征)4.普遍性5.规范性 针对不特定的人,可以反复适用。

6.程序性7.可诉性法与社会法与政策法与道德1.生成方式:法律是国家制定道德是生活中自然演进而成2.行为标准:法律有具体表现形式,明确、可操作性强道德无具体表现形式,笼统、原则、标准模糊3.强制方式:法律是外在强制,国家强制力道德是内在约束。

良知认同和责难4.调整方式:法律重外在行为道德重内在动机5.解决方式:法律可诉性。

可诉性是法区别于一切行为规则的显著特征道德不可诉性。

法的作用规范作用1.指引作用:指引本人行为。

一般VS个别,法律这样规定我这样做2.评价作用:评判他人行为。

根据法律他这样不对3.预测作用:预先估计人们相互间会出现行为的后果,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

典型题:银行贷款评估4.教育作用:法律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

个别VS一般,举个别例子来教育大众5.强制作用:违法犯罪行为来强制约束。

社会作用法律体系和法的分类法律体系含义特征(1)只包括国内法的体系,不包括国际法;(2)包括现行有效的法,不包括曾经存在,但已经失效的法;(3)构成基础是法律部门。

法的分类1.国内法与国际法以创制主体、适用范围分类。

2.成文法与不成文法以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分类。

①成文法又称制定法②不成文法没有文字或有文字没有具体规定,一般指习惯法。

3.根本法与普通法以法的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为标准分类。

①我国根本法指宪法4.一般法与特别法这是以法的效力范围分类。

5.实体法与程序法以内容不同分类。

①实体法一般指以规定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或职权、职责关系为主要内容的法,如民法、刑法、行政法等。

②程序法通常指以保证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得以实现或保证主体的职权和职责得以履行所需程序或手续为主要内容的法,如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

行政法基础知识

行政法基础知识

行政法基础知识一、行政法的概述行政法是指掌管行政事务的法律体系,是国家行政管理的基础性、基本性法律规范,重要的公共法律分支。

其内容主要包括行政机关的组织、职能及行使规则,行政行为的性质、程序、效力以及行政诉讼等法律规定。

二、行政法的产生和演变行政法的产生和演变在各个国家有其不同的历史背景和社会条件。

在欧洲,行政法主要是从法国革命后产生的,经历了纳瓦尔法典、行政裁判院和行政法院等多个阶段的演变。

在中国,自1904年北京法政大学设官式起,中国的现代行政法学也逐渐形成。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行政法立法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行政法的发展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法治原则法治原则指,在行政行为中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实现行政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维护行政管理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提高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

2、正当程序原则正当程序原则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遵循预先公布的规定程序,实行听证、通知、陈述等程序,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3、公开原则公开原则指,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过程及结果必须开放、透明、公正,接受社会的监督。

4、追究责任原则追究责任原则指,行政机关应当承担其不当行为的责任,对违法行为进行追究。

5、利益补偿原则利益补偿原则指,当行政行为侵犯个人、法人或其他群体合法权益时,应予以合理的补偿。

四、行政法的法律体系行政法是国家行政管理的基础性、基本性法律体系,包括宪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行政监察法等。

此外,行政管理领域还有许多相关的法律法规,如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

五、行政权限的划分和结构行政权限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赋予的权力,也是行政管理活动的基础和前提。

根据行政管理的范畴和行使的性质制定行政权限划分制度,包括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能、行政机构的设置等。

行政权限的结构包含行政决策、行政监督、行政执法、行政裁决、行政服务等。

六、行政法的实践应用行政法的实践应用主要是指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活动,包括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行政许可、行政奖励等。

精编李佳行政法讲义资料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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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讲义提纲主讲人:李佳本阶段的复习任务是:固基础,抓概念,搭框架,定方向!讲义基本框架行政法学体系和基本结构 (3)内在脉络一:行政法上的人——行政主体 (7)内在脉络二:行政法上的人——相对人与利害关系人 (13)内在脉络三:行政法上的行为——具体行政行为 (18)内在脉络四:行政法中的法律适用 (30)内在脉络五:行政法上的证据 (36)内在脉络六:三个救济阶段的关系 (38)行政法学体系和基本结构一.行政法学体系图二.行政法学外围权力结构图行政法是控制行政权的法(1)立法结构Eg公安机关可以对非法持有毒品的人处以10到15天拘留(2)行政行为结构(3)法院审查结构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若p1,p2,则q司法审查五要素A主体合法?B 大前提法律(是否正确适用)?C小前提事实(是否合法、真实、充分)?D程序合法?E明显不合理(滥用职权、显失公正)三.行政法学内维知识结构图人四.行政法学体系的内在脉络内在脉络一:行政法上的人之行政主体“行政主体——复议被申请人、被告——复议机关,法院管辖”内在脉络二:行政法上的人之相对人及相关人“相对人(相关人)——复议申请人(复议第三人)、原告(第三人)——法院管辖”内在脉络三:行政法上的行为“具体行政行为——诉讼和复议受案范围——复议决定的类型、诉讼判决的类型”内在脉络四:行政法上的法律适用“行政程序阶段的法律适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阶段的法律适用”内在脉络五:行政法上的证据“行政程序阶段的证据——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阶段的证据”内在脉络六:三大救济阶段的内在关系内在脉络一:行政法上的人——行政主体一.行政主体(一)行政组织国务院政府地方各级政府(省级、地级、县级、乡级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所属的工作部门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机构行政机关国务院工作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政府工作部门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地方各级政府所属的工作部门(厅、局、委)行政组织派出机关(地区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非政府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二.行政主体的判定行政主体资格三步判断法不完全归纳法,逻辑上不严密,但是解题很有用授权与委托【真题演练】2008—84为严格本地生猪屠宰市场管理,某县政府以文件形式规定,凡本县所有猪类屠宰单位和个人,须在规定期限内到生猪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生猪屠宰证,违者予以警告或罚款。

2018年李佳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3天)

2018年李佳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3天)

三、其他行使权力的组织
行政授权
后果
被授权者获得行政主体资格
作出主体 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授予
对象
无行政权能机构、组织
行政委托 被委托者没有行政主体资格(以委托机关名义) 行政主体 机关、机构、组织 (处罚:事业组织;许可:行政机关;强制措施:无)
四、行政主体资格两步操作法 方法一:行政主体资格二步判断法
诚实守信
信赖保护
【构成要件】1.授益行为 2.有信赖利益且该利益值得保护 【保护方式】1.存续保护 2.财产保护
高效便民
高效 便民
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 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权责统一
行政效能 行政责任
法律、法规应当赋予其实现目的所需的相应的执法手段 行政机关违法行使或者不履责,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行政法的法律渊源
1.立法系统 规 范 性 法 律 2.行政系统 文 件
①法律
省法规
②地方性法规 地级市市法规
③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①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
②部门规章(国务院下属部委制定) 省规章
③地方规章(省政府、地级市政府) 市规章
④其他规范性文件
3.司法系统——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司法解释
2018 年李佳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含新司法解释) 第一部分 行政法学体系和基本结构
一、行政法学体系图
法律
立法 实 施 行政
监 督
行政立法
行政组织
实 施
具体行政 行为
可 能 引 起
行政主体 主体资格;主体类型;行政授权;行政委托 公务员 公职取得;公职履行;公职丧失;救济 行政许可 许可设定;许可实施;许可监督检查 行政处罚 处罚种类;设定;实施;执行;治安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公开 公开体制;范围;方式;场所;程序 其他行为 征收与征用;奖励与给付;裁决与确认

行政法学考试知识点总结【2024版】

行政法学考试知识点总结【2024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行政法学考试知识点总结一、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1. 行政法学的概念行政法学是研究行政法的学科,其研究对象是行政法规范和行政法实践,研究内容包括行政法源、行政法体系、行政法理论等。

2. 行政法行政法是国家及其机关、组织、公民之间行使行政权力和行政职权的规范的总称。

它是指导国家机关、组织及公民行使行政权力和履行行政职责的一系列规范。

3. 行政法的特征行政法是以规定国家行政权力和行政行为为目的的法律规范体系。

行政法的基本特征包括:专属性、强制性、相对性、公共性、不完全性等。

二、行政法的基本理论1. 行政法的基本理论行政法的基本理论包括法律性、自由原则、行政法治原则、行政监督原则等。

2. 行政法的法律性行政法法律性是指行政权力的行使应当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上。

行政法律性的具体体现包括行政权力的合法性、行政权力的有法律依据性、行政权力的限制性等。

3. 行政法的自由原则行政法的自由原则是指国家对个人的权利和自由进行保障和限制时,应当遵循最大自由原则。

4. 行政法治原则行政法治原则是指行政活动应当依法行使,并且行政机关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行政法治的主要内容包括合法性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等。

5. 行政监督原则行政监督原则是指要保证行政机关的合法行使行政权力和履行行政职责。

行政监督原则的主要内容包括内部监督、外部监督、民主监督等。

三、行政法的体系1. 行政法的层次结构行政法的层次结构包括宪法层次、法律层次、行政法规层次、行政规章层次、部门规章层次等。

2. 行政法的构成要素行政法的构成要素包括行政法规范、行政机关、公民、法人等。

3. 行政法的关系行政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包括宪法与行政法的关系、行政法与刑法的关系、行政法与民法的关系等。

四、行政法的行政权力1. 行政权力的概念行政权力是指国家机关、组织和公民按照法定程序,以规范的方式对社会事务进行管理、调整和处理的权力。

2. 行政权力的性质行政权力的性质是指行政权力的基本属性和特点,包括行政权力的公共性、法律性、相对性、专属性等。

法学中的行政法基础知识

法学中的行政法基础知识

法学中的行政法基础知识行政法基础知识引言作为法学领域的一门重要学科,行政法涉及到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职权、行为以及公民与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等内容。

本教案旨在介绍行政法的基础知识,帮助学生全面了解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运作机制。

一、行政法的定义与特点行政法是研究行政机关组织和行为的法律规范体系。

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法律性:行政法是国家法律规范的一部分,具有强制力和约束力。

2. 行政性:行政法主要规范行政机关的组织结构、职权划分、行政行为等事务。

3. 公共性:行政法的规范对象是公共利益,旨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4. 强制性:行政法对行政机关和公民都具有强制力,违反行政法规定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

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学研究的基石,它们包括:1. 法治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依法进行,不能随意扩展权力或滥用职权。

2. 公正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公正、公平、公开,不能歧视或违背公共利益。

3. 适当原则: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适当,即在行使职权时,要考虑到公共利益、社会效益以及个人权益等因素。

4. 保护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应当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行政法的主要内容行政法的主要内容包括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权、行政行为、行政程序和行政责任等方面。

1. 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权:行政机关的组织结构、职权划分以及行政机关之间的协调合作关系等。

2. 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行政命令、行政决定、行政执法等。

3. 行政程序:行政程序是行政机关依法进行行政活动的一种规范程序,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裁决等。

4. 行政责任: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如违法、滥用职权等,将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四、行政法的实施与监督行政法的实施与监督是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环节,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监察等。

1. 行政复议:公民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满意时,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对行政行为进行重新审查。

法学专业知识体系和课程体系

法学专业知识体系和课程体系

法学专业知识体系和课程体系
法学是一门广泛而深刻的学科,它涵盖了法律的理论、实务和应用。

法学专业知识体系和课程体系是法学教育的核心。

在法学专业中,学生将接受一系列涵盖法律理论、法律实务和法律应用的课程,这些课程将帮助他们建立起扎实的法学知识体系。

在法学专业知识体系中,学生将学习法律的基本理论,包括法律的起源、发展和基本原则。

他们还将学习不同法律体系的比较研究,理解不同法律体系的特点和差异。

此外,法学专业知识体系还包括了法律实务方面的知识,例如法律文书的起草、法庭辩护和法律咨询等实际操作技能。

最后,法学专业知识体系还包括了法律应用方面的知识,例如法律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以及法律在社会中的作用和影响。

在法学课程体系中,学生将学习各种法学课程,包括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等。

这些课程将帮助学生建立起对不同法学领域的深入理解和掌握。

此外,法学课程还将包括一些实务性课程,如法律写作、法律实务、法律职业道德等,这些课程将帮助学生培养实际操作技能和职业素养。

总之,法学专业知识体系和课程体系是法学教育的核心,它们将帮助学生建立起扎实的法学知识体系,掌握法学领域的核心理论和实务技能,为将来从事法律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行政管理知识体系划分

行政管理知识体系划分

行政管理知识体系划分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行政管理的知识体系也得到了不断深化和扩展。

作为一种集中力量、协调资源、实现公共目标的管理行为,行政管理在现代社会中已经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因此,对于行政管理知识体系的划分和分类,是实现行政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的重要前提和保障。

一、行政管理知识体系划分的意义行政管理知识体系的划分,可以对行政管理的各个领域进行分类和归纳,使得行政管理人员能够在关注行政管理的具体领域的同时,能够跨越领域,协调关系,实现综合性管理。

同时,行政管理知识体系的划分还可以进一步服务于行政管理的教育和培训,为行政管理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二、行政管理知识体系的基本框架行政管理知识体系的基本框架包括:公共管理学、行政法学、公共政策学、行政组织学、行政人事学、行政经济学、行政伦理学等。

1.公共管理学公共管理学是研究公共行政部门的组织结构、行政权力、公共财政等的一门社会科学。

公共管理学旨在通过研究行政管理理论和方法,培养行政管理人员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质,推进公共事务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

2.行政法学行政法学是通过法律渠道保障国家行政法律支配的科学。

行政法学主要研究行政法律法规,提供保障行政管理工作的制度支撑和保障行政管理工作的依据。

3.公共政策学公共政策学是研究影响公共事务决策的因素、公共事务决策的过程和实施的效果以及公共政策的评估,为提高公共事务决策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提供核心理论支持。

4.行政组织学行政组织学是研究公共行政机构的组织形式、职能以及与之相关的管理机制、方法、政策的学科。

行政组织学旨在为公共行政机构的建设与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管理实践的指导。

5.行政人事学行政人事学是研究公共行政机构人事管理的学科,主要研究公共行政机构人力资源管理的理论、制度和方法以及管理的规律。

行政人事学的发展旨在为公共行政人才的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提供指导和支持。

6.行政经济学行政经济学是以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为基础,对公共行政部门在资源配置、收支平衡、公共财政、市场监管、国家监管等方面进行研究,为公共行政经济管理提供支撑和指导。

行政科目体系

行政科目体系

行政科目体系行政科目体系是指在行政管理领域中所涉及的各种学科和知识体系。

它是行政管理学科的基础,也是行政管理人员必须掌握的知识体系。

行政科目体系包括行政法学、行政管理学、行政经济学、行政伦理学、行政统计学等多个学科。

行政法学是行政科目体系中的重要学科之一,它主要研究行政法律规范的制定、实施和执行等方面的问题。

行政法学的研究内容包括行政法律制度、行政法律程序、行政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行政法学的研究对于行政管理人员的法律素养提高和行政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管理学是行政科目体系中的另一个重要学科,它主要研究行政管理的理论、方法和实践等方面的问题。

行政管理学的研究内容包括行政管理的基本原理、行政管理的组织结构、行政管理的决策过程等方面的内容。

行政管理学的研究对于行政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提高和行政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经济学是行政科目体系中的另一个重要学科,它主要研究行政管理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

行政经济学的研究内容包括行政管理对经济发展的影响、经济发展对行政管理的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行政经济学的研究对于行政管理人员的经济素养提高和行政管理工作的经济化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伦理学是行政科目体系中的另一个重要学科,它主要研究行政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等方面的问题。

行政伦理学的研究内容包括行政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行政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方面的内容。

行政伦理学的研究对于行政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提高和行政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统计学是行政科目体系中的另一个重要学科,它主要研究行政管理中的数据分析和决策支持等方面的问题。

行政统计学的研究内容包括数据收集、数据分析、决策支持等方面的内容。

行政统计学的研究对于行政管理人员的数据分析能力提高和行政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科目体系是行政管理学科的基础,也是行政管理人员必须掌握的知识体系。

行政科目体系包括行政法学、行政管理学、行政经济学、行政伦理学、行政统计学等多个学科,这些学科的研究对于行政管理人员的素养提高和行政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经济化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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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知识体系
行政法概述——行政、行政法的法律渊源、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行政主体理论——行政主体资格、中央行政机关机构、地方行政机关机构、
基础知识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
抽象行政行为——抽象行为的制定权限与程序、抽象行为的效力与监督
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为的概念、具体行为的成立与效力
行政许可——许可的设定、许可的实施、许可的监督检查
行政处罚——处罚的种类、处罚的设定、处罚的实施与执行行政行为法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
政府采购——采购法、采购当事人、采购方式、采购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其它行为——行政征收与征用、行政调解与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应急行
政受案范围——诉讼受案范围、复议受案范围、复议与诉讼关系
法管辖制度——诉讼级别管辖、诉讼地域管辖、复议管辖(复议机关)学参加人制度——诉讼原告与被告;复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第三人等程序制度——一般程序(起诉、受理、一审、二审、再审)复议与诉讼法——特殊程序(撤诉与缺席判决、合并审理、一审期间
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行政附带民诉)
证据与法律——举证责任、举证要求、特殊规则、证据效力、法律适

结案制度——诉讼判决类型、诉讼裁定、诉讼决定、复议决定类型
执行制度——诉讼裁判与复议决定的执行、非诉执行
赔偿范围——国家赔偿责任、行政赔偿范围、司法赔偿范围
赔偿当事人——赔偿请求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司法赔偿义务机关
国家赔偿法赔偿程序——行政赔偿程序、司法赔偿程序
赔偿方式——国家赔偿的方式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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