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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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州发改委2017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州发改委2017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州发改委2017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0.18•【字号】黔东南府发〔2017〕23号•【施行日期】2017.10.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州发改委2017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州发改委《2017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2017年10月18日2017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7〕27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发展改革委2017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17〕16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2017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贵州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州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五大”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为总纲,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守住两条底线用好两个宝贝,打造国内外知名民族文化旅游目的地战略定位,坚持主基调主战略不动摇,做强做优长板、补齐补全短板,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推动改革精准落地,提高改革整体效能,扩大改革受益面,更好发挥改革牵引作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释放发展新动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下放政府投资交通项目审批权的通知-发改基础[2017]189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下放政府投资交通项目审批权的通知-发改基础[2017]189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下放政府投资交通项目审批权的通知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下放政府投资交通项目审批权的通知发改基础[2017]189号交通运输部、铁路局、民航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报国务院批准同意,我委以交通领域作为深化投资项目审批改革的重点,除涉及国务院、中央军委事权外,对能用规划实行有效管理的项目最大程度下放审批,仅保留少部分重大项目和中央投资为主项目的审批权限,同时加强规划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下放政府投资交通项目审批事项(一)列入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中非跨省的新建(含增建双线)普通铁路项目,铁路总公司投资为主的由铁路总公司自行决定,地方和社会投资为主的由省级政府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均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二)列入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中的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由省级政府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三)列入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中的跨10万吨级及以上航道海域、跨大江大河(现状或规划为一级及以上通航段)的独立公(铁)路桥梁(隧道)项目,由省级政府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四)列入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中的交通行业直属院校、科研机构等中央本级非经营项目(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除外),由行业部门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二、强化规划引领和约束作用在下放项目审批权限的同时,我委将强化规划引领和约束作用,提高“管”的有效性;提升行政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强“服”的主动性。

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7〕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2017年4月13日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做好全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义重大。

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现就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政策思路,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有利于增添经济发展动力、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有利于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的改革为重点,持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要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扩大开放,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改革任务,突出重点难点,突出抓好牵一发动全身的改革,推动改革精准落地,提高改革整体效能,扩大改革受益面,更好发挥改革牵引作用,更好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引导市场预期,增强内生发展动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国家发改委2017第10号令(公告发布)

国家发改委2017第10号令(公告发布)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活动,保证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平等、便捷、准确地获取招标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是指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

第三条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除依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外,应当按照公益服务、公开透明、高效便捷、集中共享的原则,依法向社会公开。

第四条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媒介的信息发布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活动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省级人民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二)投标资格能力要求,以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四)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五)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六)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七)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第六条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以及评标情况;(二)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五)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示应当载明中标人名称。

第七条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根据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文件编制,实现标准化、格式化。

2017年国家的经济政策

2017年国家的经济政策

2017年国家的经济政策经济政策是国家或政府为了达到充分就业、价格水平稳定、经济快速增长、国际收支平衡等宏观经济政策的目标。

国家的经济政策有哪些值得关注的新关注。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年国家的经济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国家经济政策影响(一)产业布局政策对开放型经济的影响我国的工业区域布局具有“南轻北重、东轻西重”的基本特征。

东部地区以轻型或轻重混合型产业为主,中、西部地区则以重型产业为主。

产业结构性差异往往会导致地区间经济产出水平的巨大差距。

据专家研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省份大多为轻型或混合型的工业结构类型。

另外,在渐进式的市场化改革中,国家先放开了消费品市场,消费品价格由市场决定,而对能源、原材料的价格实行严格控制。

由于东部地区是我国主要的消费品生产基地,中、西部地区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和原材料输出基地,于是东部向中、西部高价输出制成品,而中、西部则向东部提供廉价的能源和原材料。

这种产业布局和区位分工决定了中、西部与东部存在着不平等交换。

由于东部企业的技术和资本优势,中、西部很难在制造业上与东部竞争。

中、西部地区这种高投入低产出的被动地位,严重制约其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同时也是中、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经济发展差距日益拉大的重要原因之一。

新中国成立以后,国家制订的每一个五年计划,其经济布局政策在资源的宏观配置、产业的空间布局、区域经济格局的形成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指导作用。

1953—1978年的传统计划经济时期,国家经济布局的指导方针是:为迅速改变生产力过分倚重于沿海地区的严重不均衡状况,并考虑到战备的需要,强调内地与沿海均衡发展,对中西部地区进行大规模开发,投资重点长期指向中西部地区。

国家用于中西部地区的基本建设投资总额在全国基本建设投资中的比重:“一五”时期为50.2%;“二五”时期为56.7%;三年调整时期为60.5%;“三五”时期为68.8%;“四五”时期为56.2%。

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

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和环境保护 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 见》明确了“十三五”工作目标:到 2017 年底,建立符合我国 国情的生活垃圾清洁焚烧标准和评价体系。到 2020 年底,全国 设市城市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总处理能力 50%以上,全部达到 清洁焚烧标准。
郴州市嘉禾县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一期)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
2.2、风险分配原则.........................................- 13 2.3、风险分配框架.........................................- 14 2.4、风险应对措施.........................................- 17 三、项目运作方式................................................... - 20 3.1、项目运作方式.........................................- 20 3.2、资产权属................................................. - 20 四、项目交易结构................................................... - 21 4.1、项目投融资结构.....................................- 21 4.2、项目回报机制.........................................- 22 4.3、垃圾处理补贴费付费方式.....................- 23 4.4 股权锁定与退出机制................................- 24 4.5、违约及提前终止补偿.............................- 25 4.6、期满移交................................................. - 26 4.7 争议的解决................................................- 29 4.8、绩效考核................................................. - 29 4.9、调价机制................................................. - 31 4.10、中期评估机制.......................................- 31 五、项目合同体系................................................... - 34 5.1、特许经营协议体系组成.........................- 34 5.2、合同结构................................................. - 34 5.3、边界条件................................................. - 35 5.4、履约保函体系.........................................- 36 -

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能源办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能源办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若干意见的通知
的有 利 时机 , 快 关停 小火 电机 组 , 进 电力 工 业 结 构 调 整 , 于促 进 电力 工 业 健 康 发展 , 加 推 对 实现 “ 一 十 五” 时期 能源 消耗 降低 和 主要 污染 物排放 减 少 的 目标 至 关重要 。
各 地 区 、 有 关部 门和单位 要从 全局 和 战略 的 高度 , 分认 识 关停 小 火 电机 组 的 重要 性 和 紧迫性 , 各 充
把关停 小火电机组作为一项重要 工作抓紧抓好 。要认真贯彻《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 的决定》 国发 (
[06 2 20 ]8号 ) 和《国务 院 关于 落 实科 学发展 观加 强环 境 保 护 的 决定 》 国发 [05]9号 ) 神 , 照统 ( 20 3 精 按 筹规 划、 分类 实施 、 明确 标 准 、 落实 责任 、 策 配套 、 政 积极 稳 妥 的原 则 , 分 发挥 市场机 制 的作 用 , 充 综合 运 用经 济、 法律 和行政 手段 , 严格执 行 电力 工业 产 业政 策 , 大结 构调 整 力度 , 保如 期 实现 “ 一 五 ” 加 确 十 小
国务 院 同意发 展 改革委 、 能源 办《 于加 快 关停 小火 电机 组 的 若 干意 见》, 转发 给 你们 , 认 真贯 关 现 请
彻执 行 。
“ 一五 ” 划 纲要 明确提 出 , 2 1 十 规 到 0 0年 单位 国 内生 产 总值 能 源 消 耗 和 主要 污 染物 排放 总量 分 别 比 20 05年 降低 2 % 左 右和 1% 。这 是贯彻 落 实科 学发展 观 、 建社 会 主 义和 谐 社会 战略 思 想 的重 大 0 0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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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 院文件
国务院批转发展改 革委 、 能源办 关于 加快关停小火 电机 组若 干意见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7.07.10•【字号】宁交办发〔2017〕177号•【施行日期】2017.07.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宁交办发〔2017〕177号自治区公路管理局、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自治区地方海事局、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厅机关各处(室):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对各地区、各部门做好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措施和要求。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宁府法〔2017〕16号)要求,请交通运输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在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17年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宁交办发〔2017〕149号)要求的基础上,切实做好交通运输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按照标准组织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要对照2013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下发的有关“放管服”改革的文件和为落实上述改革而修改废止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立足于改革发展客观需要,准确把握制度需求,对本机关、本单位实施的政府规章、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中有变相设立行政审批、违法增设审批条件、增加审批流程等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理;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设定影响公民个人切身利益的、制约企业健康发展、有碍市场活力的各类证明的规定要重点进行清理。

二、认真开展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及环境保护要求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中办发电〔2017〕13号要求,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要对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铁路货运价格市场化改革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2163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铁路货运价格市场化改革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2163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铁路货运价格市场化改革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铁路货运价格市场化改革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21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各国铁控股合资铁路公司: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深化铁路货运价格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铁路运输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决定扩大铁路货运价格市场调节范围,简化运价结构、完善运价体系。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铁路集装箱、零担各类货物运输价格,以及整车运输的矿物性建筑材料、金属制品、工业机械等12个货物品类运输价格实行市场调节,由铁路运输企业依法自主制定。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整车运输具体货物品类见附件1。

二、将执行国铁统一运价电气化路段收取的电力附加费并入国铁统一运价,不再单独收取。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整车运输各货物品类基准运价不变,铁路运输企业可以国家规定的基准运价为基础,在上浮不超过15%、下浮不限的范围内,根据市场供求状况自主确定具体运价水平。

原整车运输运价号“7号”调整为“1号”。

铁路整车货物运输基准运价率见附件2。

三、对实行市场调节的货物运价,铁路运输企业要按照“合法、公平、诚信”原则,建立健全运价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制定、调整运价的办法,合理确定价格水平,为用户提供质价相符的铁路运输服务。

四、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自觉规范价格行为。

要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区分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分别公示各类货物具体运价,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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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建 立科技 成果入股、 岗位分红 权激励 等多种分配办法 ,保 障技术成果 在分 配中的应得份额。 完善 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特殊 津贴 制度。允许和 鼓励 品牌 、创意等参与收入分配。 9 . 多渠道增加居 民 财产性 收入 。 加 快发展 多层 次资本 市场 ,落 实上 市公 司分红 制度 ,强化 监管措 施 ,保 护投资者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推进利 率市场化 改革 ,适 度 扩 大存 贷款 利率 浮动 范围 ,保 护存 款人权 益 。严 格规 范银行 收费行 为。丰富债券基金 、货 币基金等基金产 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 实施 员工 持股计 划。拓 宽居 民租金 、股息、红利 等增收渠道。 1 0 . 建立健全国有资本收益分享机 制。 全 面建 立覆盖全部 国有企 业、分级管理 的国有 资本经营预算和 收益 分享 制度 ,合理分 配和使 用 国有资本 收 益,扩 大国有资 本 收益上交 范 围。适 当提高 中央企业 国有资本 收益上交比例 , “ 十二五” 期间在 现有 比 例上再提高5 个百分点左右,新增部分 的一定 比例用于社会保障等 民生支
出。
1 1 . 完善公共 资源 占用及其 收益分配机制。 建立健全资源 有偿使 用制度和 生态环境 补偿机制。 完善公 开公平公 正 的国有土地 、海域、森林 、矿产 、水 等公共资源 出让机 制,加强对 自 然垄 断行 业的监管 ,防止通过不 正当手段无偿或低价 占有 和使用 公共资 源 。建 立健 全公共资源 出让 收益全 民共享机制 ,出让 收益主要用于公共 服务支 出。
四、加快健 全再分 配调节机制
加快健全 以税 收、社会保 障、转移支付为主要 手段 的再分配调节机 制。健全公 共财政体 系,完善 转移支付 制度 , 调整财 政支 出结构 ,大力 推 进基本公共服务 均等化。加大税收调节力度 ,改革个人所得税 ,完善 财产税,推进结构 性减税 ,减轻 中低 收入者 和小 型微型企业税 费负担 , 形 成有利于结构优 化、社会公 平的税 收制度 。全 面建 成覆盖城 乡居 民的 社会保障体系 ,按 照全覆 盖、保基本 、多层 次、可持续方针 ,以增 强公 平性 、适应流 动性 、保 证可持续性为重 点,不断完善社会保险 、社会 救 助和社会福利制度 ,稳步提高保障水平 ,实行全 国统一 的社会保 障卡制 度。 1 2 . 集 中更 多财力用于保障和 改善 民生 加 大对教育 、就 业、社会保障 、医疗 卫生、保障性住房 、扶贫开发 等方 面的支出,进一步加大对 中西部 地 区特别是革命老 区、 民族地 区、 边 疆地 区和贫 困地 区的财力 支持 。严 格 控制行 政事 业单位机 构编 制 , “ 十二五 ”期间 中央和地方机构编 制总量只减不增 ,减少领 导职数,降 低行政成本 。坚决反对铺 张浪费,严 格控制 “ 三公”经费 预算,全面公 开 “ 三公” 经费使用 情况 “ 十二五”时期社会保 障和就业支 出占财政支 出比重提高2 个百分点左右。 1 3 . 加大促 进教 育公平力度 。 合理配 置教 育资源 ,重 点向农村 、边远 、贫 困、民族 地 区倾斜 。全 面落实九年义务教育 免费政策,严 格规 范教育 收费行为。进一步完善 普 通高中、普通本科 高校 、中等职业学校和 高等职业院校家庭经济 困难 学 生国家资助政策 ,逐 步提高补助标准 。为 家庭 经济困难儿童 、孤儿 和残 疾儿童接受学前教 育提供补助。切 实解决农 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 受义务 教 育和参加 当地 中考 、高考 问题。 1 4 . 加强个人所得税调节。 加快建 立综合与分 类相 结合的个人所得税 制度 。完善高 收入者个 人 所得税 的征 收、管理和处罚措施 ,将各 项收入全部纳入征 收范围,建 立 健全个人 收入 双 向申报制度和全 国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 ,依 法做 到 应 收尽 收。取 消对外籍个人从 外商投 资企业取得 的股 息、红利 所得免征 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 1 5 . 改革完善房地产税 等。 完善房产保 有、交易等环 节税 收制度,逐步扩大个 人住房房产税 改 革 试点 范围 ,细化住 房交 易差别 化税 收政策 ,加 强存 量房 交易税 收征 管 。扩大资源税征 收范围,提 高资源税税负水平 。合 理调整部分消 费税 的税 目和税率 ,将部分 高档 娱乐消费和高档奢侈 消费品纳入征 收范围。 研 究在适 当时期开征遗产税 问题。 1 6 . 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全 面落 实城镇 职工基本 养老保 险省 级统筹,“ 十 二五”期 末实 现基 础养老金全 国统筹 分类推进事 业单位养 老保 险制度 改革,研 究推进公 务 员养老保 险制度改革。提高农 民工养 老保险参保率 。健全城 镇居 民和 新 型农村 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建 立兼顾 各类人 员的养老保 障待遇确定机 制和正 常调整机 制。发展企 业年金 和职业年金 ,发挥 商业保 险补充性作 用 。扩大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渠道,建 立社会保 险基金投资运营制度。

2017年经济五大政策

2017年经济五大政策

2017年经济五大政策关于经济的五大政策是什么,2017年关于经济的五大政策有哪些。

五大政策出台后将会有哪些影响。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年经济五大政策,希望你们喜欢!2017年经济五大政策一、宏观政策:① 将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稳健中性;② 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效;③ 将强化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财务杠杆约束,降低企业杠杆率;④ 城镇新增就业预期目标为1100万人以上, 城镇失业率计划控制在4.5%以内。

二、人民币汇率:《政府工作报告》对人民币汇率的表述较去年出现变化,新的表述为“坚持汇率市场化改革方向,保持人民币在全球货币体系中的稳定地位”。

2016年的表述为“继续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

美元三、房地产:2017年房地产去库存政策将因城施策。

拟在房价上涨压力较大城市增加土地供应;拟在三四线城市支持自住房需求。

此前人大新闻发言人傅莹称,今年“两会”没有把房地产税草案提起审议安排。

四、国企改革与市场准入:① 加快国有企业与国有资产改革,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上采取切实举措;② 2017年基本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③ 鼓励大中型银行设立普惠金融部门;④ 凡向外资开放的行业和领域都要向民间资本开放。

五、地方政府债务:① 计划发行8300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② 将把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放在更为重要的位置;③ 研究将融资平台公司债务、中长期政府支出事项纳入系统检测。

2017年经济社会五大预期目标公布全国人大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5日在京开幕。

国家发改委受国务院委托提请大会议审议关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报告提出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提出要将经济增速保持在合理区间、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民生福祉进一步改善。

并对为何提出这些目标进行解释。

2017年医改新政策

2017年医改新政策

2017年医改新政策关于医改,相信大家是非常关注的问题,关于医改出台的政策有哪些是值得关注的焦点。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年医改新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2017年医改新政策第一、推广医疗改革经验《通知》中第一项就要求贯彻落实中办、国办转发《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厅字〔2016〕36号),学习先进经验,结合地方实际大胆探索创新,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向纵深发展。

也就是说各地要学习典型医改试点经验,进行推广,在这里给大家简单复习下《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所涉及的8项典型经验:1.深化医改工作由地方各级党政一把手负责2.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提高医务服务费3.规范诊疗行为,严格控制公立医院规模过快增长4.全面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5.落实公立医院运营自主权,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从直接管理公立医院转变为行业管理6.确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逐步实行备案制7.提高医务人员薪酬,基层医疗机构可将收支结余作为员工奖金8,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医疗联合体为重要抓手,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第二、2017年全国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下面这一点将是医院管理者的痛了,2017要限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的增长。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卫体改发〔2015〕89号),2017年全国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

各省(区、市)设定2017年度医疗费用增长控制目标,结合实际分解到各地市、县(市)和公立医院,并于5月15日前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备案。

国家将对2016年各省(区、市)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情况进行排名和通报。

排名!排名!排名!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如果医院医疗费用增长过快,排名靠前,那很可能就被通报了。

国家各部门出台的关于创新创业政策文件名汇总

国家各部门出台的关于创新创业政策文件名汇总

国家、科技部、人社部、教育部、工信部2017年关于创新创业政策文件名称汇总第一篇国务院文件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通知(国发〔2017〕10号)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号)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7〕2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4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设第二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7〕54号)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国办发〔2017〕8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的通知(国办发〔2017〕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第二篇科技部文件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科技部关于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国家创新调查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科发创〔2017〕96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第三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2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专业化的意见(人社厅发〔2017〕86号)第二篇第四篇教育部文件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1号)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解读《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第三篇第五篇工信部文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技术创新工作的通知制造业“双创”平台培育三年行动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中小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对接服务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函〔2017〕100号)。

我国电力管理体制改革发展历程

我国电力管理体制改革发展历程

我国电力管理体制改革发展历程一、中国电力管理体制改革30年1979年2月,水利电力部撤销,电力工业部成立。

1982年3月,水利部和电力工业部再度合并为水利电力部。

1984年12月,中央、国务院领导就组建"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利用外资办电、加快电力建设作出批示。

1985年5月,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等部门《关于鼓励集资办电和实行多种电价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集资办电政策正式推出。

1987年9月,国务院提出"政企分开,省为实体,联合电网,统一调度,集资办电"的电力改革与发展"二十字方针"。

1988年4月,煤炭工业部、石油工业部、核工业部、水利电力部撤销,组建能源部。

1988年10月,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成立。

1991年,中国南方电力联营公司组建。

1999年11月,该公司实行厂网分开,其电网部分资产重组后,改制为国家电力公司的分公司--国电南方公司。

1993年1月,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成立,同月,东北、华北、华中、西北、华东五大跨省电网组建电力企业集团。

1993年3月,能源部等7个部委撤销,组建电力工业部等6个部委。

1994年1月,国务院批准山东华能发电、华能国际电力、山东国际电源和北京大唐4家电力企业作为首批到海外上市的预选企业。

8月起,4家公司陆续在纽约和香港上市。

1995年12月,八届人大十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并自1996年4月1日正式施行。

1996年6月,国家电网建设有限公司成立。

1997年1月16日,国家电力公司正式成立。

1998年3月,电力工业部撤销,电力行政管理职能移交国家经贸委。

1998年9月,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关于停止执行买用电权等有关规定的意见》,这标志长达20年的电力短缺局面基本结束。

1998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关于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电管理体制实现城乡同网同价请示"的通知,"两改一同价"正式启动。

关于启用新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的通知

关于启用新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的通知

关于启用新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总工会,各大型企事业工会,省直各产业(厅、局)工会,金融各行(司)工会,省直机关工会: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和中华全国总工会、质检总局《关于基层工会组织实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通知》(总工发〔2016〕8号)精神,全国工会组织的“两证合一”工作逐步展开。

为指导和规范全省工会组织实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简称“统一代码”)制度,按照全总要求,现就全省统一启用新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启用时间自2017年3月1日起,各级工会审查登记机关办理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时,按照国家标准GB32100-2015《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及其第1号修改单进行统一代码的编码并赋码,并向基层工会组织颁发加载统一代码的新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新版证书上需加盖“XX市(县、区)工会法人资格登记专用章”。

新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启用后,原旧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即停使用。

二、办证主体按照全总和我省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办法要求,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的审查、核准、登记、发证机关按属地原则及组织隶属关系确定:隶属于县级(县、市、区)总工会的基层工会,由县级总工会审查、核准、登记、发证;隶属于市级(市、州)总工会的基层工会,由市级总工会审查、核准、登记、发证;隶属于省属大型企业、产业(厅、局)、金融行(司)和省直机关工会的基层工会,由所在省属大型企业、产业(厅、局)、金融行(司)和省直机关工会审查,报省总工会核准、登记、发证;中央在鄂企业工会组织由所在地相应的省级、市级总工会审查、核准、登记、发证。

三、赋码原则新版法人资格证书上标示的18位统一代码取代原有的工会法人证号和组织机构代码,成为工会组织的“身份证号”。

本着“全覆盖、无交叉”的原则,工会赋码颁证分以下两种情形:1、机构编制由机构编制部门直接管理的工会组织,由机构编制部门赋码,以机构编制部门制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作为载体;2、基层工会、其他类型工会(兜底),由上级工会赋码,以工会法人资格证书作为载体。

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关于对一些城市要求在国家计划中单列户头处理意见的报告的通知

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关于对一些城市要求在国家计划中单列户头处理意见的报告的通知

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关于对一些城市要求在国家计划中单列户头处理意见的报告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务院
•【公布日期】1985.03.27
•【文号】
•【施行日期】1985.03.27
•【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发展规划
正文
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关于对一些城市要求在国家计划中单列户头处理意见的报告的通知
(1984年10月5日)
国务院同意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对一些城市要求在国家计划中单列户头处理意见的报告》,现在转发给你们。

除原已批准和这次批准的城市以外,今后其他城市一律不再实行计划单列。

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关于对一些城市要求在国家
计划中单列户头处理意见的报告
(1984年9月21日)
最近,一些省相继提出将省会城市的计划在国家计划中单列户头。

经研究,现将我们的意见报告如下:
少数经济地位特别重要的大城市实行计划单列,对于促进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发挥中心城市的作用是有好处的。

但计划单列的城市不宜太多。

因此,我们建议,除原已批准的重庆、武汉、沈阳、大连四个城市实行计划单列之外,还可同意六十
年代初期曾实行过计划单列的哈尔滨、广州、西安三个省会城市恢复计划单列,并赋予其相当于省一级经济管理权限,今后,其他城市一律不再批准实行计划单列。

不实行计划单列的城市,同样可在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下,积极地、创造性地开展各项经济体制改革的工作。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转发各省、自治区。

国务院批转国务院证券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经贸委《关于严禁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炒作股票的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批转国务院证券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经贸委《关于严禁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炒作股票的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批转国务院证券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经贸委《关于严禁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炒作股票的规定》的通知正文:---------------------------------------------------------------------------------------------------------------------------------------------------- 国务院批转国务院证券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经贸委《关于严禁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炒作股票的规定》的通知(国发[1997]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同意国务院证券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经贸委《关于严禁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炒作股票的规定》,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一日关于严禁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炒作股票的规定(国务院证券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经贸委)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发展初期,过度投机和违规现象比较严重。

打击违规活动,抑制过度投机,对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关系重大,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国有商业银行资金通过各种渠道,不断流入股市。

有的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用银行信贷资金炒作股票;有的上市公司把募股用于生产经营的资金投入股市炒作股票;有的国有企业把用于自身发展的自有资金投入股市炒作股票。

这种状况一方面助长了股市的投机,另一方面使国有资产处于高风险状态,严重危及国有资产的安全。

为了发挥社会主义股票市场为经济建设筹集资金和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功能,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必须制止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有股票市场上的炒作行为。

现作如下规定:一、国有企业不得炒作股票,不得提供资金给其他机构炒作股票,也不得动用国家银行信贷资金买卖股票。

本规定所称炒作股票是指在国务院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买入股票又卖出,或者卖出股票又买入的行为。

二、上市公司不得动用银行信贷资金买卖股票,不得用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炒作股票,也不得提供资金给其它机构炒作股票。

2017年国企改革政策

2017年国企改革政策

2017年国企改革政策国有企业改革是中央实施做强做大国有企业方针的重大战略步骤,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要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对于国企改革出台啦哪些相关的政策,关于国企改革有哪些新的内容。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年国企改革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2017年国企改革政策出资人机构不得干预企业经营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表示,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基础性改革,也为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创造条件。

《意见》要求,国有企业在完成公司制改革的同时,要健全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企业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公司章程在企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严格规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权责。

其中,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出资人机构依法行使股东会职权。

对国有全资公司、国有控股企业,出资人机构主要依据股权份额通过参加股东会议、审核需由股东决定的事项、与其他股东协商作出决议等方式履行职责,除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不得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活动。

李锦说,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不是追求形式上由“××厂”变成“××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而是要在运行机制上实打实地改变。

从这个角度看,走好“最后一公里”并不轻松。

考察中央企业,尚未改制的8%中,既有国资委监管的一级企业集团,又有一些经营比较困难、历史包袱沉重的二、三级企业。

这些老国企,历史遗留下来的债权债务、人员安置等问题不少。

落实职权,董事会不当“花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关键要有规范的董事会。

《意见》提出,到2020年,国有独资、全资公司全面建立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国有控股企业实行外部董事派出制度,完成外派监事会改革;充分发挥企业家作用,造就一大批政治坚定、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董事长和职业经理人,培育一支德才兼备、业务精通、勇于担当的董事、监事队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17年 第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17年 第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17年第1号佚名【期刊名称】《《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年(卷),期】2017(000)011【摘要】为贯彻落实《'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社会资源投向,我委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编制了《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现予公布。

本目录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5大领域8个产业(相关服务业单独列出)、40个重点方向下的174个子方向,近4000项细分产品和服务。

附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总页数】96页(P5-1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276.44【相关文献】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9年第1号) [J],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制革等5个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公告[2017年第7号] [J],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17年第3号 [J],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 2017年第13号 [J],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能源局公告 2017年第15号 [J],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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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7〕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2017年4月13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做好全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义重大。

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现就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政策思路,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有利于增添经济发展动力、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有利于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的改革为重点,持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要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扩大开放,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改革任务,突出重点难点,突出抓好牵一发动全身的改革,推动改革精准落地,提高改革整体效能,扩大改革受益面,更好发挥改革牵引作用,更好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引导市场预期,增强内生发展动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持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最终目的是满足需求,主攻方向是提高供给质量,根本途径是深化改革。

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短期和长期的关系、减法和加法的关系、供给和需求的关系,加快推动各项改革落地。

用改革的办法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推动五大任务有实质性进展。

扎实有效去产能。

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持续推动钢铁、煤炭、煤电等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完善职工安置、债务处置、资产处理等政策及市场化退出机制,确保职工平稳转岗就业。

因城施策去库存。

把去库存和促进人口城镇化结合起来,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健全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继续发展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因地制宜、多种方式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快建立和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

积极稳妥去杠杆。

把降低企业杠杆率作为重中之重,促进企业盘活存量资产,推进资产证券化,支持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大股权融资力度,强化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财务杠杆约束。

多措并举降成本。

通过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继续适当降低“五险一金”有关缴费比例、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用能和物流成本等措施,持续综合施策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

精准加力补短板。

创新投融资体制,进一步放开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公共服务等领域,进一步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加快提升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创新发展、资源环境等支撑能力。

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创新扶贫协作机制。

持续转变政府职能,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持续增加有效制度供给。

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持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做到该放则放、放而到位,降低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的准入门槛,全面实行清单管理制度,减少政府的自由裁量权,增加市场的自主选择权。

围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动完善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围绕提高智能便捷、公平可及水平,优化政府服务,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让企业和群众更多感受到“放管服”改革成效,着力打通“最后一公里”。

增强市场主体活力,着力振兴实体经济。

以提高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中心,坚持品牌引领升级,广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健全优胜劣汰质量竞争机制,全面提高创新供给能力,以创新引领实体经济转型升级。

推进国有企业和重点行业改革,打破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

加快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制定新兴产业监管规则,引导和促进新兴产业健康发展,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微观主体内生动力。

大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增强企业对市场需求变化的反应和调整能力,加强激励,鼓励创新,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全要素生产率。

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实现共享发展。

完善就业政策,优化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体制机制,加快教育、医药卫生、文化、社会治理等领域改革,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进一步提高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水平,加快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体制创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放权。

制定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

制定职业资格、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政府定价收费等方面清单。

清理取消一批生产和服务许可证,加快向国际通行的产品认证管理转变。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制定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实行多证合一,扩大“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加快扩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为2018年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创造条件。

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保障市场公平竞争。

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

加快国务院部门和地方政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形成全国统一政务服务平台。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用,建立健全政府部门间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完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强信用监管。

建立健全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大力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增加新兴产业标准供给,完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推动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

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

落实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深化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建立公共资源目录清单,推动公共资源纳入统一平台交易,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

全面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持续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落实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在一定领域、区域内先行试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发挥规划政策对投资的规范引导作用,探索创新以政策性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为核心的管理模式。

出台政府投资条例。

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

大力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抓紧制定政府支持铁路等重大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优惠政策。

深化价格改革。

全面完成省级电网输配电价首轮改革试点,合理核定区域电网和跨省跨区电网输电价格,指导各地制定地方电网和新增配电网配电价格。

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

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继续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深入开展按病种收费工作。

制定出台普通旅客列车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深化道路客运、民航国内航线旅客票价改革。

深入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范。

完善价格管理制度,修订政府定价行为规则、价格听证办法、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四、深入推进国企国资改革全面推进国企改革“1+N”文件落地见效。

以提高国有企业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突破,增强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

基本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探索在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实行股权多元化,推进董事会建设,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

深入推进中央企业兼并重组,持续推进国有企业瘦身健体、提质增效,进一步突出主业,抓紧剥离办社会职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改善和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加快推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产生、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探索建立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

研究制定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启动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改革试点。

制定实施深化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改革专项工作方案。

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迈出实质性步伐,严格规范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在引入合格非国有战略投资者、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和薪酬管理体系、探索实行国家特殊管理股制度、探索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与党建工作有机结合的途径和方式等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指导推动各地积极稳妥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

在纳入首批试点的中央企业所属子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规范推进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成熟一户、开展一户,及时进行阶段性总结。

支持非公有制企业、股权投资基金等各方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或各类非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可以相对控股,也可以参股。

加大重点行业改革力度。

加快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完善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加快电力交易机构股份制改造,积极培育售电侧市场主体,深入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

出台实施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方案,加快研究制定改革配套政策和专项方案。

全面实施盐业体制改革,打破食盐生产批发经营区域限制,完善食盐储备和监管机制,保证食盐安全稳定供应。

五、加强产权保护制度建设推动产权保护举措落地。

落实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抓紧总结一批产权保护方面的好案例,剖析一批侵害产权的案例,甄别纠正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

推动民法典编纂工作,清理有违公平的法律法规条款。

落实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

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

出台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的意见,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加强对优秀企业家的社会荣誉激励,完善对企业家的优质高效务实服务,健全企业家容错帮扶机制。

完善支持企业家专心创新创业的政策体系,支持企业家持续创新、转型发展。

加强企业家精神的培育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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