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工业技术政策》
四部门发布《煤炭生产技术与装备政策导向》
国办印发《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了2020年我国能源发展的总体目标、战略方针和重点任务,部署推动能源创新发展、安全发展、科学发展。
这是今后一段时期我国能源发展的行动纲领。
《行动计划》指出,能源是现代化的基础和动力。
能源供应和安全事关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
当前,世界政治、经济格局深刻调整,能源供求关系深刻变化,我国能源资源约束日益加剧,能源发展面临一系列新问题新挑战。
要坚持“节约、清洁、安全”的战略方针,重点实施节约优先、立足国内、绿色低碳和创新驱动四大战略,加快构建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的现代能源体系。
到2020年,基本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能源市场体系。
《行动计划》明确了我国能源发展的五项战略任务。
一是增强能源自主保障能力。
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稳步提高国内石油产量,大力发展天然气,积极发展能源替代,加强储备应急能力建设。
二是推进能源消费革命。
严格控制能源消费过快增长,着力实施能效提升计划,推动城乡用能方式变革。
三是优化能源结构。
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安全发展核电,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
四是拓展能源国际合作。
深化国际能源双边多边合作,建立区域性能源交易市场,积极参与全球能源治理。
五是推进能源科技创新。
明确能源科技创新战略方向和重点,抓好重大科技专项,依托重大工程带动自主创新,加快能源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行动计划》强调,为确保2020年我国能源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要进一步深化能源体制改革,健全和完善能源政策,各部门、各地区要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转自新华网)四部门发布《煤炭生产技术与装备政策导向》为指导和规范煤炭生产,推动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保障安全生产,加强矿区环境保护,促进煤炭工业科学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等有关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近日以联合公告形式,发布了《煤炭生产技术与装备政策导向(2014年版)》(以下简称《政策导向》),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国家发改委发布《煤炭产业政策》(全文)
国家发改委发布《煤炭产业政策》(全文)中新网11月29日电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经报请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7年11月29日对外发布了《煤炭产业政策》。
《煤炭产业政策》全文如下:煤炭产业政策煤炭是我国的主要能源和重要工业原料。
煤炭产业是我国重要的基础产业,煤炭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和国家能源安全。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有序开发煤炭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生产力水平,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8号)等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政策。
第一章发展目标第一条坚持依靠科技进步,走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的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道路,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能源保障。
第二条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加快煤炭资源整合,形成以合理开发、强化节约、循环利用为重点,生产安全、环境友好、协调发展的煤炭资源开发利用体系。
第三条严格产业准入,规范开发秩序,完善退出机制,形成以大型煤炭基地为主体、与环境和运输等外部条件相适应、与区域经济发展相协调的产业布局。
第四条深化煤炭企业改革,推进煤炭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兼并和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形成以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为主体、中小型煤矿协调发展的产业组织结构。
第五条推进煤炭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煤炭技术创新机制,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行业重大关键技术。
培育科技市场,发展服务机构,形成完善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
第六条强化政府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靠科技进步,以防治瓦斯、水、火、煤尘、顶板、矿压等灾害为重点,健全煤矿安全生产投入及管理的长效机制。
第七条加强煤炭资源综合利用,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建立矿区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矿区,促进人与矿区和谐发展。
新的煤化工政策都有些什么标准
新的煤化工政策都有些什么标准煤制燃料示范工作导则(征求意见稿)总则煤制燃料是指以煤炭为主要原料,通过物理、化学方法进行加工转化,生产汽油、煤油、柴油、航煤、石脑油、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液体或气体燃料的行业。
煤制油、煤制天然气以及联产多种燃料的煤炭综合利用项目均是煤制燃料行业的组成部分。
为贯彻落实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6次会议和国家能源委员会第1次会议精神,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探索煤炭资源清洁高效利用的有效途径,规范煤制燃料示范工作和示范项目建设,特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新建和扩建煤制燃料示范项目,供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在筛选、审核、评价和监管示范项目时使用。
鼓励行业内生产企业、规划设计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大学及科研机构按此导则开展煤制燃料示范相关工作。
国土、环保、水利等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在对示范项目进行土地预审、资源配置、环境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以及信贷融资时可参考使用本导则。
一、示范项目设立(一)国家能源发展规划和煤制燃料专项规划是指导煤制燃料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根据技术发展、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的需要,遴选、确定煤制燃料示范项目(简称示范项目),优先列入规划并推动实施。
(二)“十二五”、“十三五”期间重点推进示范项目建设,原则上不安排单纯产能建设的项目。
相关省(区、市)可结合其煤炭、水资源、环境容量和产品市场情况,提出示范项目,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审核。
(三)严格落实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的相关要求,不在以下地区布局示范项目:1、已达到或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水资源总量控制指标或能源消费量控制指标的地区。
2、《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确定的限制和禁止开发重点生态功能区。
各类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以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3、城市规划区边界外2公里以内,主要河流、公路、铁路两侧1公里以内,居民聚集区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
我国煤炭产业政策发展及历史讲解
我国煤炭产业政策发展及历史我国是世界上发现、开采和利用煤炭最早的国家。
我国煤炭产业发展演化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在工业、军事发展需求不断增长的情况下,逐渐发展起来的,同时,为规范煤炭产业发展,逐渐从各类政府文件、规章、规程、制度等综合形成了比较系统的煤炭产业。
至2007年11月,我国第一部正式的《煤炭产业发展政策》出台,与世界主要产煤国家相比,我国煤炭产业政策历经了比较漫长的发展过程。
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煤炭产业发展,按政策演化特点大致可以划分为5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1949-1978年,从煤炭工业全面恢复发展、“大跃进”、“十年动乱”、到改革开放前的动荡发展阶段。
这一阶段还可划分为两个小时段。
一是,1949年至1957年,以提高煤炭产量为中心,推行矿井技术改造,全面恢复生产,煤炭产业开始步入规范发展阶段。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煤炭工业的建设和发展,把煤炭和粮食作为同等重要物资,实行国家调拨分配制度,并作为国家重要工业部门管理。
1949年11月成立了燃料工业部,确定了煤炭产业“以全面恢复为主,部分新建则以东北为重点”生产方针;为改变落后的生产工艺、采煤方法和煤矿安全对煤炭生产的制约,通过了《关于在全国煤矿全面推行新的采煤方法的决定》;在国营煤矿中推行生产方法改革,把原始、落后的穿洞式、高落式采煤方法改为长壁式采煤方法。
1951年,公布了第一部《煤矿技术保安试行规程》(草案,并成立了煤矿安全监察局;为加强私营煤矿管理和小煤矿管理,公布了《公私营煤矿暂行管理办法》、《公私营煤矿安全管理要点》和《土采煤窑暂行处理办法》,逐步改善了这些煤矿的生产条件。
至1952年底,有83%的国营煤矿恢复了生产,大同、抚顺、焦作、阳泉、淄博、枣庄等规模较大的煤矿全部恢复了生产,还在东北地区重点建设了海州露天等13处新矿,全国煤矿生产能力快速增长到7000万吨。
1953年,随着我国大规模的经济建设,为保证钢铁工业对炼焦洗精煤需要,解决全国工业生产布局、国防上的不合理状况,提出“把基本建设放在首位”,重点扩建了开滦等15个老矿区,并开始平顶山、潞安等10新矿区的建设;发现了淮北的宿蒙、山东肥城、济宁、滕县等一批储量丰富、开发条件好的新煤田。
煤炭工业技术政策
附件1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1条宗旨和指导思想 (1)第2条性质和适用范围 (1)第3条煤炭工业的发展方针 (1)第4条科学技术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2)第5条科学技术管理 (2)第6条科学技术工作者 (2)第二章地质勘探 (4)第7条勘探原则 (4)第8条勘探阶段和程序 (4)第9条煤炭储量分级和计算标准 (5)第10条勘探程度和质量 (5)第11条勘探技术和装备 (6)第三章煤炭开发 (8)第12条煤炭工业战略布局的原则 (8)第13条择优建设煤炭基地 (8)第14条矿区建设规模和均衡生产年限 (8)第15条矿井、矿区的转产 (9)第16条资源管理 (9)第四章矿井建设 (11)第17条井型和服务年限 (11)第18条矿井设计 (11)第19条矿井施工 (12)第20条立井、斜井和岩巷施工 (12)第21条矿井移交 (13)第五章露天开采 (14)第22条建设原则 (14)第23条露天矿规模和服务年限 (14)第24条露天矿设计 (14)第25条开采工艺与装备 (15)第26条施工和移交 (15)第27条剥采关系和技术改造 (15)第28条露天开采的科研方向 (16)第六章矿井生产 (17)第29条开拓部署 (17)第30条采煤方法 (17)第31条“三下”采煤 (18)第32条承压含水层上采煤 (18)第34条矿山压力测定和矿井支护 (19)第34条矿井技术改造 (19)第35条采掘关系 (20)第36条生产矿井的地质测量工作 (20)第七章矿井机械化 (21)第37条发展机械化的原则 (21)第38条建设高产、高效矿井 (21)第39条综合机械化采煤 (22)第40条普通机械化采煤 (22)第41条掘进机械化 (22)第42条矿井运输系统 (23)第43条矿井大型设备 (23)第44条井下供电和照明 (24)第八章煤矿地面设施 (25)第45条矿区地面设施及布置原则 (25)第46条煤矿地面建筑 (25)第47条矿区交通运输 (25)第48条矿区材料和配件供应 (26)第九章煤矿设备制造和维修 (27)第49条煤矿设备制造 (27)第50条产品开发 (27)第51条产品质量及技术服务 (27)第52条设备维修 (28)第十章煤炭加工 (29)第53条加工原则 (29)第54条选煤厂、筛选厂建设和老厂技术改造 (29)第55条发展选煤技术 (29)第56条发展煤的深加工和洁净煤技术 (30)第十一章煤的转化、综合利用和非煤产业 (31)第57条煤的转化 (31)第58条综合利用 (31)第59条发展非煤产业 (31)第60条煤矿办电 (32)第61条发展建材工业 (32)第十二章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 (33)第62条安全生产方针 (33)第63条防治瓦斯、煤尘灾害 (33)第64条防治矿井火灾 (34)第65条防治冒顶事故 (34)第66条防治粉尘危害 (34)第67条矿井降温及空气加热 (35)第68条矿山救护 (35)第69条防治水害事故 (35)第70条火工安全 (36)第71条预防地震灾害 (36)第72条生产能力≤6万t/a小型井安全生产的基本技术要求 (36)第十三章环境保护 (37)第73条基本原则 (37)第74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37)第75条生态综合整治 (37)第76条环境污染防治 (38)第十四章现代化管理 (39)第77条现代化管理 (39)第78条质量管理 (39)第79条标准化管理 (39)第80条计量管理 (39)第81条煤炭工业信息系统 (40)第82条应用监控新技术 (40)第83条煤矿通信 (40)第十五章科技教育 (41)第84条科研工作 (41)第85条加强企业对新技术的开发 (42)第86条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42)第87条科技信息和出版 (43)第88条教育工作 (43)第89条工人培训 (44)第十六章保障措施 (45)第90条科技工作管理责任制 (45)第91条增加科技投入 (45)第92条自我约束和监督检查 (46)第93条加强科技咨询,实行民主科学决策制度 (46)第94条奖惩制度 (47)第十七章附则 (48)第95条实施 (48)第96条生效日期 (48)第一章总则第1条宗旨和指导思想实施“科教兴煤”战略,推动煤炭工业实行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两个根本性转变,加快煤炭工业现代化建设,保证煤炭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政策。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的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4.24•【字号】晋政办发[2008]35号•【施行日期】2008.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08]3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在山西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事关全国能源安全大局,既是国家赋予我省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关系我省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历史性机遇。
目前,试点工作开局良好,步入了健康发展轨道。
但是,也存在认识不一致、措施不得力、发展不平衡、工作不扎实等问题。
为此,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向国务院报送的《关于山西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发改能源〔2007〕2319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推进我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根据国务院批准的试点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和试点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2008年我省应继续重点抓好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资源合理开发、煤炭安全生产、转型转产、社会事业等关键环节,加快推动全省煤炭工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生态环境治理。
建立健全煤炭开采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和生态环境监管机制,构筑煤炭开发的“事先防范、过程控制、事后处置”的三大生态环境保护防线,遏制煤炭资源开发过程中带来新的生态环境问题,并有计划地解决过去煤炭开采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做到“不欠新账,渐还旧账”。
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全面开展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工作,再现“汾河流水哗啦啦”的秀丽景色。
近期实现汾河干流全线复流,汾河水质明显改善,汾河两岸生态明显改观的目标;中期实现汾河干流水生态初步定型,汾河两岸第一山脊内自然生态基本得到修复和改善;远期实现整个汾河流域的自然生态基本修复,形成人与水和谐的自然景观,基本实现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煤炭产业政策(修订稿)2013
煤炭产业政策(修订稿)煤炭是我国的主要能源和重要工业原料。
煤炭产业是我国重要的基础产业,煤炭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和国家能源安全。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有序开发煤炭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效益,推进矿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8号)等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政策。
第一章发展目标第一条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和体制创新,推动煤炭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走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的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道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能源保障。
第二条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加快煤炭资源整合,形成以合理开发、强化节约、循环利用为重点,生产安全、环境友好、协调发展的煤炭资源开发利用体系。
第三条严格产业准入,规范开发秩序,完善退出机制,形成以大型煤炭基地为主体、与环境和运输等外部条件相适应、符合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与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相协调的产业布局。
第四条深化煤炭企业改革,推进煤炭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兼并和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形成以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为主体、中小型煤矿协调发展的产业组织结构。
第五条推进煤炭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煤炭技术创新机制,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行业重大关键技术。
培育科技市场,发展服务机构,形成完善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
第六条强化政府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靠科技进步,以防治瓦斯、水、火、煤尘、顶板、地压、地温等灾害为重点,健全煤矿安全生产投入及管理的长效机制。
第七条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加强煤炭资源综合利用,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建立矿区生态环境及水土保持恢复补偿机制,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矿区,促进人与矿区和谐发展。
第八条推进市场化改革,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支持煤炭产运需三方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鼓励供需双方签订中长期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煤矿井下供电设计技术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煤矿井下供电设计技术规定(试行)北京1 9 8 5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煤矿井下供电设计技术规定(试行)主编单位:武汉煤矿设计研究院批准单位:煤炭工业部基建司试行日期:1985年9月1日北京1 9 8 5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井下负荷与供配电电压……………………………………第三章井下电力负荷计算…………………………………………第四章下井电缆……………………………………………………第一节下井电缆的回路数……………………………………第二节下井电缆类型…………………………………………第三节下井电缆安装及长度计算…………………………第四节下井电缆截面…………………………………………第五章井下主变电所………………………………………………第一节硐室位置及设备布置…………………………………第二节设备选型及主接线方式……………………………第六章采区供电……………………………………………………第一节采区变电所……………………………………………第二节移动变电站……………………………………………第三节采区低压网络…………………………………………第七章保护装置……………………………………………………第八章照明…………………………………………………………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本规定适用于年产煤炭30万吨以上(不包含30万吨/年)新建矿井的井下供电设计。
对于改建、扩建及建井过程中的临时工程和年产30万吨及以下的矿井,可参照执行。
第1.0.2条本规定若与《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设计规范》相抵触时,应按《煤矿安全规定》、《煤炭工业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1.0.3条煤矿井下供电设计,必须遵循煤炭工业建设的方针政策,在保证供电安全可靠的基础上,进行技术经济比较,择优采用。
第1.0.4条应积极采用业经试验鉴定,并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器材,设备选型,一般采用定型成套设备。
煤炭部关于发布《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基础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
煤炭部关于发布《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基础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煤炭工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7.05.07•【文号】煤生字[1997]第237号•【施行日期】1997.05.07•【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关于发布《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基础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1997年5月7日煤生字(1997)第237号)各煤炭工业管理局、省(区)煤炭工业厅(局、公司),各直管矿务局(公司)、北京矿务局、神华集团公司、华晋焦煤公司、伊敏煤电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局: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加强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基础工作,实现矿井正规生产、安全生产,部制定了《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基础工作若干规定》,现予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987年部发布的《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基础工作的若干规定》即行废止。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基础工作若干规定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基础工作,实现矿井正规生产、安全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和有关法规、条例和技术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2条生产技术管理是煤矿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煤矿各部门、各专业管理机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把生产技术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
第3条局、矿必须加强对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领导,制定和建立健全各级行政领导及行政机构的责任制,建立健全以局、矿长为首的行政管理体系和在局、矿长领导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
第4条局、矿总工程师应对局、矿长负责,主管局、矿技术工作。
局、矿总工程师对重大生产技术问题提出的方案和措施,经局、矿长审定或上级机关批准后,由分管负责人组织实施。
第5条生产技术业务部门必须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强化管理、强化监督、强化培训。
必须明确各业务部门的职责范围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并严格检查考核。
第6条局、矿必须实行全面质量管理,严格执行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建立健全检查、考核、验收制度。
煤炭工业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编制说明
附件3煤炭工业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项目名称:煤炭工业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项目统一编号:1682项目承担单位: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编制组主要成员:麦方代、何绪文、章丽萍、秦红正、王岁权、崔艳项目管理负责单位及负责人:何连生技术处项目负责人:许丹宇1.项目背景1.1任务来源中国是世界煤炭生产大国,煤炭工业是关系国家经济命脉和能源安全的重要基础产业。
随着我国煤炭工业的快速发展,煤炭大规模的开采和利用对矿区生态、地下水资源的破坏和环境污染日趋严重,为有效防治煤炭开采和洗选加工过程造成的生态损害和环境污染,促进煤炭工业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技术进步,环境保护部于2009年6月下达了编制《煤炭工业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计划任务书(《2009年国家环境标准计划任务书》项目统一编号1682》),委托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承担编制任务。
又于2010年1月下达了编制《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计划任务书((《2010年国家环境标准计划任务书》项目统一编号xxx》),委托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承担编制任务。
1.2主要工作过程计划任务书签订后,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参照环境保护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颁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分别开展了《技术政策》的编制工作。
包括:对我国煤炭行业的发展状况和环境影响问题开展了全面的调研;分析了目前国内外煤炭行业相关政策、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及技术政策的现状及发展趋势;重点结合国内已经发布实施的标准和技术政策,对我国煤炭行业污染防治工程设计、建设现状、设施运营管理现状,以及煤炭开采生态综合整治措施及其效果等进行了详细的调研。
在以上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技术政策》开题报告、初稿、征求意见稿,并召开了开题论证会、技术研讨会,反复征求了行业专家的意见。
我国第一部《煤炭产业政策》正式对外发布
井巷工程 。
4 煤 炭 企业 实施成本 领 先 战略 时应 注意 的 问题
1 )成本领先战略 中的成本概念不 同于会计意 义上 的成
本 ;四是挖掘 内部 潜力 ,抓 好 回收复用 修 旧利废 工作 ,做 到物尽其 用。五是 大力 进 行 自制 加 工。在 自给 自足 的基 础 上 ,逐步提 高技术 标准 和使用 性能 ,拓 宽 市场销 售 ,这 也
从发展 目标 、产业布局 、产业 准入、产业组织 、产业技术 、安全 生产 、贸 易与运输 、节 约利用 与环 境保 护 、劳动保 护 、保 障措施等方面 ,明确 了鼓励性 、限制性 和禁止性政策 ,提出 了煤炭工业发展 目标和实现 目标 的保障措施 。
《 炭产业政策》在产业 布局方面提出 ,在大型煤炭基地 内 ,一个矿 区原则上 由一个 主体开发 ,一个主体 可以开发 多 煤
赵巧芝)
※信息 资讯 ・ 策信 息 ※ 政
我 国第一部 《 煤炭产业政策》 正式对外发布
经报请 国务 院批准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 20 0 7年 l 月 2 1 9日对 外发布 了 《 煤炭 产业政策》。《 炭产业 政策》 是 煤 指导煤炭工业 健康 发展的重要文件 ,对推进煤炭工业全面贯彻落实科 学发展观 、严 格产业准入 、加 快结构调 整 、提 高生产 力水 平 、保障安全生产 、提高资源利用率 、加强环境保护将发挥积极 的作用 。
表 1 —7 2 0水 平 蓄 排水 优化 方 案
另外 ,充分考 虑 了系统运行 的安 全 问题 ,并制 订 了相
境 协调 开采” 的思想 ,也 与我 国的宏观 产业 政策一 致 ,因
应的备灾措施 。
而具有 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
3 结
《煤炭产业政策》解读
长 的道 路 ,发 展 过 程 中还 存 在许 多突 出 问
题 。 为 了 解 决 这 些 问 题 ,从 2 0 0 5年 9月 开 始 . 国煤 炭 工 业 协 会 组 织 有 关 单 位 完 成 了 中 煤 炭 产 业 研 究 报 告 , 家 发 改 委 在 此 基 础 上 国
提 出了《 炭产业 政 策》 送 审稿 )报请 国务 煤 ( ,
《 炭产业 政策 》对 开办煤 矿 上 述 规 定 , 考 虑 了各 地 的 实 际 情 煤 既
和从事煤 矿建 设项 目设计 、施 工 、 况 , 又维 护 了国办 发[0 68 2 0 ]2号文 工 、 材 等 相关 产 业 , 建 为煤 炭 行 业
监理等提 出资质管理要 求 。 实施 开 通知 的严 肃性 , 于政策 在一 段 时 组 建 大 型 企 业 集 团 提 出 了 更 宽 阔 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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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导论
《 煤炭产业政策》 解读
文/ 吟 吴
以保 障煤 炭稳定供 应 。 《 炭 产 业 政 策》 煤 的发 布 , 是继 《 国务 院 炭基地建设 开发 , 关 于 促 进 煤 炭 工 业 健 康 发 展 的若 干 意 见 》
( 发 [ 0 18号 ) 来 , 炭 工 业 发 展 史 上 国 2 51 0 以 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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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普资讯
名家导论 f X E T F U P R OR M E
他条件 ” 。
模 ,煤 炭产业 政策 》 十五 条作 出 《 第
的发 展 不 仅 仅 局 限在 煤 炭 领 域 内 , 而 是 进 一 步 拓 展 到 电 力 、冶 金 、 化
一
成 部分 。发 布并 实施 《 炭产 业 政策 》 对 于 煤 ,
2024年煤炭行业学习学习心得(3篇)
2024年煤炭行业学习学习心得近年来,煤炭行业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巨大的机遇。
作为一个理工科学生,我深感学好煤炭行业的相关知识对于未来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在2024年,我积极投身于煤炭行业的学习与研究中,在这里我将分享我的一些学习心得。
首先,对于煤炭行业的认识得到了深刻的提高。
煤炭作为我国最重要的能源资源之一,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和能源供给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学习相关的课程和参观煤炭企业,我深入了解到了煤炭的开采、加工、运输和利用等方面的相关知识。
同时,我也了解到了煤炭行业面临的挑战,比如环境污染、资源枯竭等问题。
通过对行业状况的了解,我认识到了煤炭行业需要进行绿色转型和创新发展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其次,在学习过程中,我注重实践和创新。
煤炭行业是一个实践性较强的行业,学习知识必须与实际工作相结合。
因此,我积极参与校内外的实践活动,比如参观煤炭企业、实地调研等。
通过实践,我深入了解了煤炭生产流程和技术,增加了自己的实践经验。
同时,我也积极参与学术研究和创新项目,对一些煤炭领域的前沿技术进行研究和探索,提出一些创新的解决方案。
另外,我还注重学习相关的综合知识。
煤炭行业不仅与矿产资源有关,还需要涉及到矿山工程、化学工程等多个学科的知识。
因此,我通过学习相关的课程和参与学科交叉研究,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我学习了煤炭资源勘探与评价、煤炭地质工程、煤与化工等课程,加深了对煤炭行业的理解和认识。
同时,我也学习了一些管理知识,比如投资评估、项目管理等,为未来从事煤炭行业的管理工作打下了基础。
此外,我还积极关注煤炭行业的国际发展趋势。
煤炭行业是一个具有较高国际竞争性的行业,全球范围内都存在着对煤炭资源的需求和争夺。
因此,我通过学习国际能源市场的运行机制,关注国际能源政策的变化,了解国际贸易的发展动态,提高自己的跨文化沟通和国际化视野。
同时,我也了解国际煤炭行业的发展趋势和绿色转型的经验,为我国煤炭行业的发展提供参考。
煤矿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为了切实加强我矿安全生产技术审批管理工作,保证我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条例、技术政策以及公司有关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一部分:各类工程设计、方案的编制、审批1.设计工作的原则:(1)设计工作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基本建设程序,提高经济效益和促进技术进步。
(2)要结合矿区实际情况,正确处理工业和农业,企业内部与外部,近期与远期、技术改造与新建,生产与生活,安全质量与经济效益等方面的关系。
(3)要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工程的不同性质,不同要求,合理确定设计标准对生产工艺、主要设备选型和主体工程布置要做到可靠、先进。
对百生产的工程建设,应坚持适用、经济、美观、舒适。
(4)要保护环境。
在进行各类工程设计时,应积极改进工艺、采用行之有效的措施,防止粉尘、毒物、废水、废渣、废气、噪音、放射物质及其它有害因素对环境的污染,并进行综合治理利用,使设计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2.设计工作的具体要求:(1)新水平、首采区的设计任务由设计单位承担,接续采区的采掘设计任务由矿生产办生产技术组负责,主要包括:矿井的中、长期规划,工作面布置,采掘面设计和其它相关的中小型设计等。
(2)设计工作应认真执行《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煤炭工业设计规范》及公司或上级部门有关的各类技术文件,要认真收集各种原始资料,使设计达到技术上可行,安全上可靠,经济上合理。
(3)设计图纸要合理安排图位,按照《煤炭工业设计手册》、《煤矿地质测量图例》的要求进行制图。
注尺寸、标序号、制图例要求数字清晰、准确、文字工整清楚,计量单位符合国家规定。
(4)设计应根据矿井开拓部署、机电设备尺寸和地质说明书等资料编制,设计必须符合《煤矿工业设计规范》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和要求。
(5)设计人员必须掌握计算机绘图技能,以便提高工作效率。
利用计算机绘图完毕后,必须先打出一张图纸进行自查,经检查、修改完毕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逐级审批。
国家发改委发布《煤炭产业政策》(全文)
国家发改委发布《煤炭产业政策》(全文)中新网11月29日电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经报请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7年11月29日对外发布了《煤炭产业政策》。
《煤炭产业政策》全文如下:煤炭产业政策煤炭是我国的主要能源和重要工业原料。
煤炭产业是我国重要的基础产业,煤炭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和国家能源安全。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有序开发煤炭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生产力水平,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8号)等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政策。
第一章发展目标第一条坚持依靠科技进步,走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的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道路,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能源保障。
第二条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加快煤炭资源整合,形成以合理开发、强化节约、循环利用为重点,生产安全、环境友好、协调发展的煤炭资源开发利用体系。
第三条严格产业准入,规范开发秩序,完善退出机制,形成以大型煤炭基地为主体、与环境和运输等外部条件相适应、与区域经济发展相协调的产业布局。
第四条深化煤炭企业改革,推进煤炭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兼并和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形成以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为主体、中小型煤矿协调发展的产业组织结构。
第五条推进煤炭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煤炭技术创新机制,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行业重大关键技术。
培育科技市场,发展服务机构,形成完善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
第六条强化政府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靠科技进步,以防治瓦斯、水、火、煤尘、顶板、矿压等灾害为重点,健全煤矿安全生产投入及管理的长效机制。
第七条加强煤炭资源综合利用,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建立矿区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矿区,促进人与矿区和谐发展。
国家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煤炭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则》的通知
国家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煤炭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煤炭工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0.04.19•【文号】煤企改字[2000]第69号•【施行日期】2000.04.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国家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煤炭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则》的通知(2000年4月19日煤企改字〔2000〕第6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炭管理部门,有关煤炭企业:《煤炭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则》已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审批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和规章制度,加强与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联系,切实组织好煤炭企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并定期向局企事业改革司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汇报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进展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同意《煤炭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则》的函(劳社部函〔2000〕65号二OOO年三月十六日)国家煤炭工业局:你局《关于报批(煤炭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则)的请示》(煤办字〔2000〕第13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煤炭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则》。
请你们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行业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好煤炭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在工作中主动与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加强联系,推动煤炭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请你局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定期向我部培训就业司和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通报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情况。
煤炭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全面推出煤炭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开展,促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从事煤炭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机构和人员。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职业技能鉴定是指对劳动者进行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考评。
第二章煤炭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第四条煤炭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由煤炭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煤炭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煤炭 绿色化 政策 汇总
煤炭绿色化政策汇总
煤炭绿色化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1. 煤炭减排措施:政府加大了对煤炭减排技术和装备的研发和推广力度,鼓励企业采用高效、清洁的煤炭燃烧技术,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2. 能源结构调整:政府鼓励煤炭企业加大对清洁能源的投资,在能源结构中逐步减少煤炭的比重,增加可再生能源和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使用比例。
3. 煤炭资源保护政策:政府对煤炭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进行规划和管理,加大对煤炭开采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的监管力度。
4. 煤炭清洁利用政策:政府鼓励煤炭企业采用清洁煤技术和高效利用技术,提高燃煤电厂和工业锅炉的能效,减少能源浪费。
5. 煤炭行业绿色转型支持政策:政府提供财政、税收、金融等多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煤炭企业进行绿色转型,开展清洁能源和高效利用项目。
6. 煤炭企业环境监管政策:政府加强对煤炭企业的环境监管,对违法环境行为予以处罚,加大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力度。
7. 煤炭进口配额管理政策:政府对煤炭的进口进行配额管理,限制煤炭进口数量,鼓励国内煤炭生产企业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总的来说,煤炭绿色化政策旨在通过技术创新、能源结构调整和环境监管等多重手段,推动煤炭行业向更加清洁、高效和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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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煤炭工业技术政策》条款
新建矿区建设规模和均衡生产年限的一般规定见表 4。
表 4 矿区建设规模和服务年限
矿区规模(万 t/年)
均衡生产年限(年)
800 以上
90 以上
500 以上~800
70 以上
300 以上~500
建 设 煤 炭 开发储量丰富,有较好基础的老矿区及其深部或外围井田;优先开发资源丰富,煤质
基地
和开采条件好,交通运输方便,能少投资,早见效的煤田;优先开发露天煤矿,首先
集中力量以尽可能快的速度把资源条件好的露天矿建设起来。
对纳入基本建设计划的项目或单项工程,限额以上的扩建或技术改造工程,必须
执行基建设序。
第 9 条基本
基本建设项目必须按国家规定和长远规划的安排提前作好前期准备工作。
建设程序
新建矿区应具有经批准的详查地质报告,还必须有 1~2 个井田的精查报告。应及
早编制矿区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经审查批准后,作为编制矿区总
-9-
章、节内容
原《煤炭工业技术政策》条款
体设计任务书的依据。矿区总体设计应根据已批准的矿区总体设计任务书、矿区建设
储量分级
和计算标 准
表 1 一般地区储量计算标准
储量类别
煤种
项目
标准
最 低 可
矿 井
倾
<25° 25°~45°
炼焦 用煤 0.7
0.6
能利用储量 非炼焦 用煤 0.8
0.7
褐煤 1.0 0.9
-4-
章、节内容
原《煤炭工业技术政策》条款
采开角 厚采
>45°
度
m
露天开采
0.5
0.6
0.8
1.0
最高可采灰分 Ad(%)
为使矿区内部各单项工程和外部配套工程协调建设,及早形成综合生产能力,提
高投资效益。要认真编好矿区建设组织设计,明确各项工程的建设顺序,确定矿区建
设的合理总工期。矿区建设组织设计经审查批准后,作为进行矿区建设施工准备和安
排矿区建设年度计划的依据。
各个阶段的设计文件,由国家授权的机关组织评估、审议和审批。经审查批准的
勘探布局 优先勘探老井扩建延深、老矿区外围及其深部的井田;优先勘探适于露天开采的煤田。
和管理 煤炭资源地质勘探应按国家制定的《煤炭资源地质勘探规范》进行工作。
煤炭资源勘探应以煤为主,综合勘探、综合评价。对于矿区内的水资源、瓦斯资
源、其它有益矿产及品位高的伴生元素应作出评价,发现有开采价值的,应写出专门
对煤炭生产建设的发展和提高经济效益具有指导、促进的作用,是制定规划、规范、
规程和安排各项技术工作的依据。煤炭工业各主管部门、企业和事业单位必须认真贯
彻执行。煤炭部、各省(区)煤炭局(厅、公司)负责监督检查技术政策的贯彻执行。
-2-
章、节内容
原《煤炭工业技术政策》条款
本技术政策的适用范围是统配和地方国营煤矿年产 9 万 t 及以上的正规设计矿井,
素,通过可行性研究后选定,经技术咨询部门进行评估审议,报部或省(区)煤炭局
(厅、公司)审定批准。
现有生产矿井经济可采储量由开采单位进行可行性研究后,经技术咨询部门进行
评估审议,省(区)煤炭局(厅、公司)平衡确定,报部备案。
对主焦煤、肥煤以及本地区的稀缺煤种和优质煤种,要实行保护政策,不得乱采
乱掘,优质劣用。
-3-
章、节内容
原《煤炭工业技术政策》条款
终或详终勘探报告经主管单位批准,可作为小型矿井(露天)建设的依据。
精查一般在矿区建设总体设计的基础上进行。在编审精查勘探设计时,应有上级
指定的设计单位参加。编制精查勘探设计前,设计部门应根据详查报告提出井田划分
范围、井筒位置、第一水平和初期采区位置的意见。
煤炭工业现代化是我国工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建设现代化煤矿是煤炭
工业的技术发展方向。要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现代
化煤矿,实现效率高、用人少、质量高、安全好、效益好、职工生活年年有改善的要
求。我国煤田分布区域广阔,条件复杂多样。煤矿开发体制是多层次的,因此要实行
多层次的技术结构和技术与经济相统一的技术政策。统配煤矿和地方国营煤矿中有条
件的矿井,要通过技术改造建成现代化煤矿。一般矿井要达到质量标准化要求,并积
极创造条件,逐步向现代化煤矿发展。对乡镇煤矿要在统筹规划、合理安排的前提下,
积极扶持,正确引导,通过整顿、联合、改造,使乡镇煤矿提高综合生产能力,保持
生产发展后劲,实现正规化。
《煤炭工业技术政策》是国家对煤炭工业的技术发展进行宏观指导的政策性规定,
业用途不致因地质资料而发生重大变化,并满足矿井合理开拓部署的需要。老矿扩建
延深的地质勘探,要在对已有地质资料分析研究的基础上,解决需要查明的主要地质
问题,满足扩建延深设计的需要。
精查报告各类井型高级储量要求见表 3。
表 3 矿井高级储量比例表
地质及开采 条件
储量井型 级别比例 (%)
井田内 A+B 级储量总量的比例,%
则
援全国;同时积极发展地方煤矿,尽可能就近解决产销平衡。
-8-
章、节内容
原《煤炭工业技术政策》条款
重点煤炭基地必须拥有一批储量丰富,具有现代化开采手段,能长期稳产的大、
中型骨干矿井(露天),作为国民经济发展所需煤炭的主要保证。为了就地充分利用资
源,在规划大型煤炭基地时,必须报国家统一考虑煤、电、钢、化、建材和交通运输等
综合布局。
对地力煤矿要贯彻“放开、搞活、管好”和“扶持、整顿、改造、联合”的方针;乡
镇煤矿要通过技术改造,形成生产能力,使其向持续稳定、正规生产的方向发展。
在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对煤炭的需要,力求提高投资效益和生产经营效益的前提下,
第 8 条择优 优先开发关系国民经济战略布局的缺煤地区或邻近缺煤地区的条件较好的煤田;优先
温以及煤、岩鉴定的先进技术装备。
第二章煤炭开发
第 7 条煤炭
煤炭工业战略布局总的原则是:要从我国资源分布特点出发,根据国家需要,全
工 业 战 略 面规划,统筹兼顾,合理布局,择优开发,合理利用煤炭资源,讲究经济效果。要充
布 局 的 原 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大、中、小相结合。大力建设一批重点煤炭基地,支
开采利用的储量,煤层厚度虽符合表 1 和表 2 中所列指标,但由于灰分高、没有销路
的低劣质煤以及开采条件复杂、采后亏损严重的煤层,原则上可以不采。如与优质煤
配采可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时,应进行配采。
新建矿井经济可采储量的煤层可采厚度下限与煤质指标,由设计部门综合考虑矿
井的地质开采条件、洗选和加工利用、地理位置和外运条件以及市场销售和煤价等因
各局、矿因特殊需要开采的非经济可采储量,可不列入指令性计划。
第 4 条地质
地质勘探工作必须正确掌握勘探程度,保证勘探工程质量,注重地质效果,讲究
勘探程度 经济效益。
-6-
章、节内容
原《煤炭工业技术政策》条款
和质量
精查勘探应着重查明第一水平和初期采区的地质条件和开采技术条件;要加强水
文地质和瓦斯地质工作;全井田工作程度应保证井田境界、矿井井型以及煤的既定工
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煤炭工业必须坚持改革、开放、搞活,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做到持续、稳定、
健康地发展。为此,要继续贯彻大、中、小型煤矿同时并举的方针,充分发挥各个方
面的积极性,继续贯彻依靠科学技术进步的方针,坚持自己研究与引进消化相结合,
不断提高煤炭工业的技术水平和装备水平;继续贯彻安全生产方针,不断改善安全状
附件
《煤炭工业技术政策》修订表
单位(公章):
章、节内容
原《煤炭工业技术政策》条款
总则
党在新时期的总任务是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把我国
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
煤炭是我国的主要能源,煤炭工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工业。加速煤炭工业的发展,
确保本世纪末煤炭产量翻一番,对保证全国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战略目标的实现,具
40
表 2 煤炭资源贫缺地区储量计算标准
储量类别
煤种
标准
项目项目
最 低 可
矿 井
倾
采开
厚采角
<25° 25°~45°
>45°
度
m
露天开采
最低发热量 Qnet,d(MJ/kg)
炼焦 用煤 0.6
0.5
0.4
能利用储量
非炼焦 用煤
褐煤
0.7
0.8
0.6
0.7
0.5
0.6
1.0
12.5
10.5
最高可采灰分 Ad(%)
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编制。
矿区总体设计应阐明建设的指导思想,从技术上、经济上分析建设和生产的合理
性,确定矿区内矿井、工厂、生活设施等单项工程的安排,以及与矿区开发建设有关
的各项原则、方案。
矿区总体设计经审查批准后,作为矿区建设组织设计和单项工程设计的依据。单
项工程设计及其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查批准,该项工程不得列入年度开工计划。
报告。各类煤炭资源地质勘探报告必须按国家规定进行审批。
煤炭资源地质勘探划分为普查(包括找煤)、详查和勘探(精查)三个阶段;勘探 第 2 条地质 阶段之后,为矿山开发地质工作,根据项目情况,可适当简化程序。 勘探阶段
普查报告作为远景规划的依据,详查报告作为矿区总体设计的依据,精查报告作 和程序
为矿井(露天)设计的依据。地质条件特别复杂的地区,可进行普终或详终勘探。普
设计文件,未经原审批机关同意,不得随意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