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井湾子中学章程(第四稿)
中学学校章程
XXXX中学学校章程序言XXXX中学,始建于1971年,隶属XX区教育局。
现有29个教学班,在校生1351人。
学校先后荣获“XX省素质教育实验学校”、“XX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XX省学校民主管理先进单位”、“XX 市规范化学校”、“XX市教学示范学校”等省市级以上荣誉称号30多项。
学校以“秉大学之道,育明德学生”为育人目标,以“创名校,成名师,育英才”为口号,努力达成特有的办学愿景:当我们的学生离开学校的时候,他们带走的不仅仅是丰富的知识、创新的能力,更重要的是完善的人格、优良的品德以及对母校深深的眷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实施依法治校,建立依法办学、自主发展的高效运行机制,促进学校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XX市中小学校章程制定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XXXX中学,简称安东卫中学。
学校地址为XXXXXXXX。
学校网址为XXXXXXX第三条学校为全日制普通初级中学,隶属XX区教育局,具有法人资格,学校学制为三年。
第四条学校口号:创名校,成名师,育英才。
育人目标:秉大学之道,育明德学生核心理念:立学以立德为先,成才以成人为本学校精神:务本求实追求卓越校训:明德至弘博学至善校风:敏学笃行精进日新教风:为人师表乐教善导学风:知行合一乐学善思发展策略:依法治校以德立校科研强校特色兴校办学愿景:当我们的学生离开学校的时候,他们带走的不仅仅是丰富的知识、创新的能力,更重要的是完善的人格、优良的品德以及对母校深深的眷恋。
第五条学校校徽:第六条学校校歌:有一个美丽的地方第七条学校成立纪念日为每年9月1日。
第二章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第八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是学校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副校长协助校长开展工作。
第九条校长的主要职责是:(一)依法按章程办学,建立健全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各项管理措施。
中学教育集团办学章程
中学教育集团办学章程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全区教育教学质量,根据XX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行教育集团化改革实施方案的指示,发挥名校示范、引领、带动、辐射作用,成立XX中学教育集团。
为保障集团内各学段、各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更快发展,特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教育强区工作目标,深化XX区教育综合改革,满足全区人民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发挥区域内教育资源优势,开展幼儿、小学、初中、高中集团化办学探索,实行共建共进,提升集团内学校教育品质,经XX区委区政府区教育局同意,组建XX中学教育集团。
第二条集团名称:XX中学教育集团(以下简称教育集团)。
第三条集团的一切教育教学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行教育集团化改革的实施方案》(XX发〔2020〕4号)的文件精神,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协调发挥各方作用。
通过多层次的互动指导,多形式的参与融入,多元化的评价考核,促进学校之间的深层交流与影响,做大做强教育发展群体,做优做精基础教育品牌,推进教育质量全面提升。
第四条集团发展策略:科研文化引领、一体多元融合、互助协调共进、特色创新发展。
第五条集团办学理念是“和谐教育",即不同学段间加强教育内容和形式的一体化、分段式、连续性,•同一学段内加强教育方式和方法的借鉴性、交流性、互补性。
第六条集团发展愿景:“共享资源,突出特色”。
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满足社会对优质教育的需求,实现教育均衡发展,形成一校一特色,共创优质集团品牌。
第七条集团合作总体原则:和而不同,协作共进。
集团合作基本原则:统一性原则:育人思想统一、教育理念统一差异性原则:学段差异、学校差异自主性原则:针对实际,自主管理;依托集团,主动发展联动性原则:教师联动、学生联动、学科联动、分段联动第二章成员和机构第八条集团组成由十三个独立法人单位构成。
中学学校办学章程
XXXX中学办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我校办学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修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未来人才。
第三条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为XX区教育体育局。
学校位于XX市XX区XX街道XX社区。
学校的全称为XX市XX 区第八中学,简称XXXX中学,英文译名为XXXX,是一所公办义务教育寄宿制初中,学制为三年。
办学规模为26个教学班,920名学生,48名寄宿生,同时供应IlOO人就餐。
第四条学校文化核心学校的办学理念:一切为了育人。
学校的办学目标:构建宜学乐教的幸福场所。
学校的办学宗旨:德育为先,全面发展。
学校的培养目标:培养“负责任、讲诚信的全面发展的“ 合格中学生。
学校的办学特色:责任教育学校的办学思路:以质量为核心,以责任教育为特色, 以管理为抓手,培养名师,培育全面发展学有特长的合格学生。
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学校改革与发展。
第五条学校校训、校风、教风、学风。
校训:文明、勤奋、严谨、求实。
校风:尊师爱生、教书育人、活泼健美、争先创优。
教风:敬业、踏实、团结、创新。
学风:勤奋、刻苦、乐问、善思。
第六条校徽、校旗、校歌。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七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由XX区教体局任命, 校长是学校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学校教育及行政工作,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评估、检查、审计和监督,接受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第八条校长行使下列职责:(一)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
(二)组织制订并实施学校的发展规划。
(三)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
(四)管理学校事务,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五)管理、使用校舍设施和经费。
(六)聘任中层干部和教职工。
中学章程制度(5篇)
中学章程制度(5篇)中学章程制度(通用5篇)中学章程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为贯彻实施国家和z市、长宁区教育规划纲要,深化高中综合教育改革,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结合区教育局关于“依法治校,以德立校,多样化、特色化、自主发展”的要求,以及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全称为z市山天中学;英文表述为z;学校地址:z市天中路155号,网址:z。
第三条本校由z市长宁区教育局举办,经登记批准,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本校是一所实施三年制(高中)教育的全日制教育机构,是长宁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
第四条学校面向全区招生,招生对象为适龄初中毕业生,招生规模以长宁区教育局核定的班级和人数为准。
第五条学校以“为学生成长导航”为办学理念,着眼于学生的成长、成人、成功,培育生命智慧,引领生涯发展,努力创建以“生涯发展指导”为特色的实验性示范性高中。
第六条(一)学校发展愿景:成为一所质量优、满意度高、生涯发展指导见长的z市特色高中。
质量优:拥有一支师德高尚、师能高强、结构合理、不断进取,具有生涯发展指导力的教师团队;学校培养的学生具有生涯发展能力,他们会规划,懂选择,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学校的教育教学有实效,质量稳定,名列同类学校前茅。
满意度高:社区、家长、学生对学校的满意度高。
生涯发展指导见长:立足学校传统和优势,以学生、教师发展为本,指导每个学生绘就适合自己的生涯发展蓝图,使每个教师专业发展都有成就,学校成为生涯发展指导见长的特色高中。
(二)学校办学目标:以学生和教师的发展为本,鼓励每一位学生“成长为更好的自己”。
(三)中长期发展目标:培养学生成为具有“三生”、“四会”的山天人。
2024年长沙市2024届初三中考政策解读会
综合素质评价:5月中旬以前学校要完成所有的学生自评、教师评价工作。
学业评价
毕业与升学
5份:学生自我评价。(对本学 期以来的综合表现进行自我小 结)
1份(最高奖):个人获得校级或校 级以上奖励的原始证据。如:获得 校级或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干 部、美德少年、公益之星、文明之 星、助人为乐积极分子、孝星少年 等荣誉称号。
2. 艺术:声乐、舞蹈、器乐、美术(书法)等; 3. 科技:发明创造、信息技术、机器人、航空航天模 型、人工智能等
学业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 毕业及升学
2、招生对象
1. 体育 ①在市教育局主办或者由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共同主办的中学生运动会中,田径 比赛甲级队获单项前八名,乙级队获单项前六名的队员;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游 泳、体操、啦啦操、健美操、武术、定向越野、跆拳道、攀岩、体育舞蹈比赛获单项 前六名的队员;篮球、排球获前六名的主力队员;市级足球比赛甲组前八名和乙组前 四名的主力队员 ②在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及中国学生体协主办的中学生运动会或锦标赛,省教 育厅主办或者由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共同主办的中学生运动会和锦标赛中,以上项目 获单项前八名的队员和获集体项目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在2021、2022、2023 年取得省级体育比赛单项前三名,集体项目第一名的省 运会集训运动员为重点集训运动员。 ③未达到以上基本条件而学生确具某项潜能,经高中学校专业测试拟入围,必须 参加长沙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特长资质测试,合格者具有特长生报名资质
不是,而是
以当年报考情况 为准。例如去年 指标生长郡的最 低控制线为656 分,由于长郡报 考的人比较多, 而使得最终我校 的长郡指标生录 取线为671分。
学业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 毕业及升学
中学学校章程 正式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积极实施依法治校,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建设现代化新型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有关法律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各项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性质:学校是,学制年。
第三条校风:文明、诚信、团结、争先教风:严谨、启智、博爱、求真学风:乐学、善思、虚心、践行校训:求实、创新、开辟、进取第四条学校办学宗旨: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使受教育者坚持学习科学文化与加强思想修养和培养团结,拼搏精神的统一,坚持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的统一,坚持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的统一,坚持树立远大理想与进行艰难奋斗的统一,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使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学校近期目标是:坚持依法治教,科研兴教的方针,强化学校管理,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实施新课程方案,积极探索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新路子,优化课堂教学结构,改善办学条件,促进学生全面素质和个性特长的充分、和谐发展,把学校建成有特色、高质量的农村完全中学。
第六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
校长由县政府任命。
第七条校长的职责:l、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依法治校,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2、制订学校工作计划,全面规划,统一安排学校工作。
定期检查、总结工作。
接受上级党政及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和汇报工作。
3、严格执行教育教学法规文件,保证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执行。
4、规范学校管理,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行政一班人的智慧和力量,定期向全体教职工报告学校工作,自觉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试谈接受式学习与体验式学习在历史课堂中的融合
种 习惯 , 做到这点 , 要 就必须 “ 精讲精 的内容 :①富 国强兵是群雄纷争 的战 国
练” 。如讲《 商鞅变法》 , 时 设计如下讲解
时期 的各 国特别是 国君 的奋斗 目标 。②
改革或变法是实现这一奋斗 目标 的最好
词、 故事。③ 它是通过什么方式产生的?
讨论 :① 科举 制度的最大特点是什 么?②它与以前的选官制度相 ,0 8 1 ) [】纪 连 海.从 清 明 上 河 图看 北 宋城 市 经 2 济[ . 安 : 国历 史 学会 年 会 .0 8 r西 q 全 20 . 【】赵 士 祥.神 入 ” 历 史人 物 的 教 学 艺 术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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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 的产 生 过 程 ( 自人 民教 育 网 ) 摘 :
的关注 ,不仅是 因为易老师所 讲的三国 故事 比别人讲 的更精彩 、更 丰富 、更生
动, 更是因为易老师每次在品三 国时 , 总 是先提 出问题 ,由问题来 引发人们 的好 奇, 然后易 老师再来 “ , 品”通过 问题来加 强与观众间的互动 。20 0 8年在 陕西 召开 的全国历史学会年会上 ,纪连海老师讲
三、 课堂上要强化问题意识 , 突出个性化 的讲解
易 中天《 品三 国》 之所 以受 到更 多人
二、 教师要有扎实过硬的专
业知识及 良好 的个人素养
台湾学者张元教授 《 一课时讲完 隋 唐史 的实验》 隋炀帝杨广是一个怎样 讲“ 的国君? ” , 时 启发学 生接受 和体验 “ 浪
知道的与“ 中状元” 有关 的成 语 、 对联 、 诗
侍 臣日: 天下 皆谓朕 承籍 绪余 而有 四海 , 设令朕与士大夫 高选 , 当为天子 矣。” 亦
《 资治通鉴》 ) 张教授 以“ 帅哥 ” 这眼下时髦 的学生 用语 , 借助学生 “ 丰富的” 经验 , 以史料为 依据 , 拉近了历史人物与学生 的距离。教
中学团校章程
中学团校章程一、团校的办学目的团校的首要目的就是培养和造就素质优、发展全、层次高、作风硬、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学生。
并从低年级的学生抓起,开始进行团的基础知识教育,做好少先队向团组织的过渡。
同时,针对各年级的学生特点,进行我国的国情和革命传统教育,以"三个代表"为指针,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团员意识教育,严格纪律,牢固树立模范带头意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增强团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以及使命和先进意识,成为学校中先进学生的代表,各项工作的主力军,党组织的后备军。
二、团校的宗旨团校在于继承共青团的优良传统,发扬实事求是的精神,培养具有较为全面素质的共青团员。
三、团校的任务在提高学生全面素质的同时,培养学生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高尚的品格,并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全面提高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四、团校的组织形式团校是对青年团员和先进的少先队员,进行高层次思想教育的阵地,团校的形式也必须有一整套规范化的教育和管理。
做到教学有针对,学习有计划,读书有笔记,讨论有记录,结业有考核。
并在此基础上,不断的拓展培养学生的渠道,强化团校的育人功能,丰富育人内容,并和学校的教学育人互相丰富,建立多层次、多功能的育人体系。
五、团校的课程设置团校每学期最少开办一次,由学校团委负责并具体落实,学生在提出入团申请后,经团支部或联合团支部考察同意后,即可申请成为团校学员,在完成设置的课程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结业证书,具备合格结业成绩的学员方可考虑发展入团。
六、团校学员要求1、拥有中学学籍的在校初中学生。
2、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人民,主动向团组织递交申请书。
3、在班内有一定的群众基础,积极参加或筹办班级活动,为推动班集体建设做出一定贡献。
4、学习刻苦,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成绩优良,遵守纪律。
七、团校考核制度每期团课结束之后,进行书面考核,并检查学生一学期以来的书面学习体会,综合学生的日常表现,方可发给结业证书。
雨花台初中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秩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2022年秋季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名条件我校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保证施教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
具体报名条件参见雨花台区教育局公布的《雨花台区2022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二、时间安排(一)5日27日,启动2022年初一新生招生工作。
(二)5月28、29日,在外区就读的我校施教区内的应届小学毕业生须在雨花台区教育局指定地点办理升学报名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三)5月28日,发布雨花台中学初中部入学公告,明确初一招生相关事项。
(四)6月6-10日,在我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在各就读小学进行初中升学报名,审核工作由我校负责完成。
具体时间以小学通知为准。
(五)8月10日前,张榜公布录取新生名单,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并规定报到日期。
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三、施教区范围雨花东路至卡子门大街(西侧)100号:含晨光巷、西羊巷、机电花园、爱涛逸珍公馆、花雨南庭、大桥机器厂宿舍;雨花西路1号至127号(3、5号除外),雨花西路129号至至结束:雨花路铁路以南,普德村、普德花园、钱家村、四季经典、四季阳光、能仁里(16号大院除外)、能仁里一村、二化机宿舍、电信局宿舍、明门公寓(住宅部分,过渡学区)、安德里、安德里小区、龙福花园、龙福山庄;翡翠尚居(过渡学区);省地质工程勘察大队宿舍;小行路2号(德安花园)、10号(益居园)、16号(警官学院);长虹路铁路以东双号自244号、单号自391号始:含绿岛华庭、窑岗村、锦虹美苑、雨虹雅苑、观云国际、观樾公寓(过渡学区);宁南新区:康盛花园、玉兰山庄、仁恒翠竹园、翠岛花城、花神美境、阅城国际花园、蓝筹谷、郁金香花园、君子兰花园、望江矶、锦明家苑、玉兰小区、泰龙家园、君悦湖滨、宏图上水园、玉晖名苑、双龙嘉园(梅香路5号,石华街15、16、17号);花雨名苑(过渡学区)。
2023中学章程范本(详细版)
2023中学章程范本(详细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章程目的本章程旨在规范中学的组织结构、管理机制、教育教学等方面的运作,确保中学的有序发展和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条中学名称本中学名称为XXX中学(以下简称“本校”)。
第三条中学性质本校为普通中学,为全日制学校,遵循国家和地方教育部门的管理规定。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中学管理组织本校设校长办公室、教务处、行政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后勤保障中心等,具体职责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
第五条中学班级管理本校设行政班和教学班两个管理单位,各班级设班主任和班委会,负责学生的管理和协调相关事务。
第六条中学学生会本校设学生会,由学生选举产生。
学生会负责代表学生权益,组织和参与校内外的活动,促进学生发展和交流。
第三章教育教学第七条教育目标本校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个人能力为教育目标,注重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第八条教学内容本校遵循国家教育部门制定的课程标准,开设相关科目和课程,为学生提供全面的教育。
第九条教学质量评估本校定期进行教学质量评估,通过考试、测验等方式评估学生的研究情况,并及时给予学生和教师反馈。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十条学生入学本校学生招生按照国家和地方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通过面试、考试等方式选拔合适的学生。
第十一条学生行为规范本校制定学生行为规范,要求学生遵守校纪校规,尊重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与研究和校园活动。
第十二条学生奖惩制度本校建立学生奖励和惩罚制度,对学生的优秀表现给予奖励,对违纪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五章校园安全第十三条安全管理本校重视校园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校园安全教育,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四条突发事件处理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本校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及时处理,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家长,确保师生的安全。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章程修改本章程的修改应经中学校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生效日期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长沙市xx中学章程
长沙市xx中学章程序言根据长沙社会发展需要和长沙教育整体规划,长沙市政府在“湖南省两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示范区,即梅溪湖国际新城核心片区设立长沙市xx中学。
学校于2012年9月正式开学。
建校以来,学校朝着长沙领先、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目标稳步迈进。
学校获得了长沙市两型示范单位、长沙市文明单位、湖南省两型示范基地、湖南省生态文明示范学校、全国未成年人生态道德教育示范学校等殊荣,多次获得长沙市普通中小学常规管理一等奖和长沙市教育局市直单位“六个走在前列”大竞赛暨绩效考核一等奖。
现已成为省内外改革创新的示范学校,赢得了广泛的社会声誉。
学校秉承“朴实沉毅”的校训,弘扬“质朴、笃实、沉静、清毅”的校风、“勤朴、务实、沉心、严毅”的教风和“淳朴、稳实、沉思、弘毅”的学风,坚持“以人为本,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着力聚焦“绿色教育”,从“绿色德育”“绿色教学”和“绿色校园”三大方面构建学校教育体系,以“培养具有两型理念的现代人”为育人目标,实践“只只蚂蚁乐上树”的教育追求,努力实现“初中求优,高中求精,学校求特”的办学目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教育改革与建设需要,建立现代学校教育制度,加强学校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提升学校办学品质,促进学校持续、健康、优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长沙市xx中学,英文表述为Changjun Meixihu Middle School of Changsha。
第三条学校住所为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踏雪路99号,邮政编码为410205,官方网址为;微信公众号为cscjmxh。
第四条学校由长沙市人民政府举办,主管单位是长沙市教育局。
学校是经登记机关批准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校长为法定代表人。
第五条学校举办单位依法核准学校章程,任免学校负责人,对学校资产、经费、办学活动等进行指导、监督和评估。
雨花台中学初中部招生简章2022
雨花台中学初中部招生简章2022
2022年雨花台中学初中部招生简章
欢迎广大家庭参与2022年雨花台中学初中部招生活动。
雨花台中学自设立以来,一直秉承“追求卓越,谋求更好”的核心理念,注重初中教育改革,在不断努力和完善中不断进步,以开放、务实、协调、高效的办学理念,力争把雨花台中学初中部建设成为家庭教育优选的学校之一!
一、招生对象
1、初中招生:不限家庭背景、入学年龄11-14周岁的小学毕业生;
2、九年一贯制招生:有九年一贯制学历的小学毕业生,允许跨类别招生;
3、其他流动少壮社会成员。
二、考试方式及标准
1、招生以考试加评价的方式实施,包括笔试、口试、实际操作以及社会服务等;
2、每个考生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学习素质标准,以及本学校的技能特
长、体质健康以及诚信行为表现标准;
3、考生需准备相关材料,如准考证、身份证明及报名表等。
三、注册费用
来自长沙市及其他地区的小学毕业生5500元/人,九年一贯制本校毕业学生3500元/人。
四、报名时间
2022年3月1日至3月15日。
五、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报名者需到本校随时索取报名表,缴纳注册费,并答辩有关内容;
2、考试详情及时间会由本校推出,请考生耐心等候;
3、凡以虚假信息报名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参加面试及考试的资格,必要时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4、本校保留一切有关招生的解释权。
希望家长们重视,抓紧准备,为孩子赢得机遇,开创新的学术生涯。
谢谢!。
长沙市雨花区井湾子中学章程(第四稿)
长沙市雨花实验中学(原井湾子中学)章程序言本校创办于1962年,原址在长沙市东塘广场东北角,原名东塘完小,1972年迁来现址,同年开始招收初中班。
建校以来,本校始终全力发展基础教育,服务社会,形成了优良的传统。
办学理念:培养完全人格。
校训:忠恕。
校风:诚、善、勤、实。
学生培养目标:身心健康、社会责任、学会学习。
办学目标:做最好的自己,办一流的初中。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校名:长沙市雨花实验中学(原井湾子中学)第三条本校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井湾路25号第四条学校是由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主办,雨花区教育局直接管理的一所普通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办学规模为初中三个年级。
第五条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依法决定学校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雨花区教育局指导学校制订发展规划和依法自主办学,规范、监督学校办学行为。
第六条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为学校发展提供必要的办学条件和经费投入,维护学校利益,保障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和独立开展法人活动的权利。
第七条学校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党支部保证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
第九条学校坚持信息公开,校务公开,党务公开。
第十条学校对重大决策实行法律审查制度,聘请法律顾问为学校依法治校提供法律支持。
第二章管理机制第八条学校校长由雨花区任免。
第九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党支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通过教职工大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副校长协助校长开展工作。
第十条校长是学校行政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
校长依法履行以下职权:(一)组织制订学校章程;(二)主持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和学年工作计划;(三)建立健全学校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四)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五)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主持校务委员会会议并依据规定程序做出重大决策;(六)负责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专业发展;(七)负责规定范围内学校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的审批;(八)负责学校安全工作;(九)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充分发扬民主,发挥教职工积极性;(十)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职权。
学成井湾子校区制度
1、负责全校教学管理,把提高教学质量放在首位,制定教学计划,检查教学进度,组织、安排全校的考试。
2、组织教师进行学习和教研活动。
3、指导、检查各年级、各学科备课。
4、了解教学情况,对学员提出的问题、要求及时反馈给有关老师。
5、组织好对教师的评价工作,表扬先进,帮助后进。
6、采取措施培养青年教师。
咨询部门职责1、熟悉学校办学内容、课程设置和教学大纲,掌握各学科的教学计划和指定教材,组织招生咨询工作,解答学员、家长提出的问题。
2、负责新生的招生的具体组织工作。
3、掌握各学科、课程学习人数的增减变化,上报校长并通报教务人员作为编班、安排教室及教师的依据。
每天上报各学科报名人数。
4、保存新生登记表等原始资料,如学员交费情况、考试情况、考试成绩及学科变化登记入学员档案。
1、负责学籍管理和学员成绩档案管理工作。
2、组织印刷发放教材、讲义和习题。
3、制定并调整课程表。
4、做好全校考务工作。
5、负责全校教室、专用教室安排,做到合理使用。
6、负责对外宣传、咨询、接待工作。
班主任工作职责1、班主任是各学科教学班的组织者、管理者。
必须选派有较高素质和组织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
2、班主任应加强对学员的管理。
3、班主任做好学员考勤,保持与学员、家长的密切联系。
4、班主任要教育学员遵守纪律,保持教室、学校环境的整洁,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5、经常了解学员学习情况,密切与任课教师的联系。
值班人员职责1、必须提前30分钟到岗。
开教室门窗通风,挂年级标牌。
2、接待家长态度要和蔼,做到百问不烦。
按学校统一规定给予耐心的解答。
3、课前、课间要在学员活动现场管理好学员课间活动,学员不得跑闹,严防事故。
发生问题及时处理,如学员发生事故立即和家长取得联系,并立即报告校长。
4、上课期间要巡视各班上课情况,如发现课堂教学秩序问题应及时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进行研究处理。
5、认真管理考勤,一节课后,要立即检查各班出席情况,凡缺勤学员要马上电话与家长取得联系。
学校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汇编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学校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努力推进基础教育公平化,加快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步伐,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全称为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学校,是一所六年制完全小学,系全民事业单位,隶属于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
本校经登记批准,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
第三条学校的办学宗旨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以规范学校管理为抓手,积极营造优良的教育生态,用文化浸润校园,用课堂发展学生智慧,用特色提升学校品位,努力提升办学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争创人民满意学校。
校训(待征集)校徽(待设计)校歌(待征集)第四条学校确立了为学生的可持续发展服务的目标,把树立全新的教育观、教师观、学生观,创设适应学生全面发展的自由空间,探索全新的教育教学模式,提升教师的生命质量做为学校发展的重要任务。
韶山南路学校的培养目标是:全面发展,学有所长,全面育人,教有特色。
第五条学校的办学特色是:(待斟酌撰写)第二章学校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学校的权利与义务(一)学校享有下列权利:1.按照学校章程自主管理;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招收学生;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给学生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证明;3.依法聘任教师及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4.妥善管理、使用本校的设施和经费;5.依法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拒绝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学校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实施小学阶段六年的基础教育;2.学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法令、规章和政策,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21世纪人才培养的要求,尊重教育规律,保证教育质量,创设和谐的校园环境,坚持学校的公益性,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3.积极支持工、青、妇开展工作,维护学生、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教师和学生的身心健康,努力构建教职工的多重保障体系;4.以适当的方式为学生及其监护人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5.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6.依法接受学生家长、社会、政府综合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监督;7.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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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雨花实验中学(原井湾子中学)章程序言本校创办于1962年,原址在长沙市东塘广场东北角,原名东塘完小,1972年迁来现址,同年开始招收初中班。
建校以来,本校始终全力发展基础教育,服务社会,形成了优良的传统。
办学理念:培养完全人格。
校训:忠恕。
校风:诚、善、勤、实。
学生培养目标:身心健康、社会责任、学会学习。
办学目标:做最好的自己,办一流的初中。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校名:长沙市雨花实验中学(原井湾子中学)第三条本校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井湾路25号第四条学校是由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主办,雨花区教育局直接管理的一所普通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办学规模为初中三个年级。
第五条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依法决定学校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雨花区教育局指导学校制订发展规划和依法自主办学,规范、监督学校办学行为。
第六条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为学校发展提供必要的办学条件和经费投入,维护学校利益,保障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和独立开展法人活动的权利。
第七条学校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党支部保证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
第九条学校坚持信息公开,校务公开,党务公开。
第十条学校对重大决策实行法律审查制度,聘请法律顾问为学校依法治校提供法律支持。
第二章管理机制第八条学校校长由雨花区任免。
第九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党支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通过教职工大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副校长协助校长开展工作。
第十条校长是学校行政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
校长依法履行以下职权:(一)组织制订学校章程;(二)主持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和学年工作计划;(三)建立健全学校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四)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五)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主持校务委员会会议并依据规定程序做出重大决策;(六)负责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专业发展;(七)负责规定范围内学校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的审批;(八)负责学校安全工作;(九)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充分发扬民主,发挥教职工积极性;(十)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职权。
第十一条校长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循法律法规确定的基本原则,负责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等全面工作,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
(三)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与法规及上级领导部门的指示、决定,按照教育规律办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接受党组织的监督,重大问题主动听取党组织的意见,落实民主决策的程序。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为国家培养合格人才,办人民满意教育。
(六)负责学校长远发展规划和近期工作计划制定,负责校园校舍、设备设施等硬件建设,负责协调学校与驻地街道、社区的工作关系。
(七)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
(八)廉洁从政,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团结协作。
第十二条学校按规定建立中国共产党支部,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按照保证方向、服务中心、参与决策、建设队伍、强化监督的要求,会同行政领导班子共同做好学校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支持和监督校长依法行使职权,保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校科学发展。
(二)参与学校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干部选拔任用、基本建设、财务预决算以及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要事项的决策,保证和监督其决策的实施,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三)按照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做好学校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教育管理、考核监督等工作。
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做好老干部工作。
(四)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
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维护学校和谐稳定。
(五)加强学校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工作,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
(六)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做好统一战线工作,支持学校内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
(七)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十三条学校实施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职工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包括:(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
(二)审议通过学校章程草案;通过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三)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
(四) 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依照相关程序评议学校行政干部。
(六)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相关事项。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每届任期三年,每年召开两次全体代表大会。
学校根据需要可召开临时教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代表会议,教职工代表大会须有 2/3 以上教职工代表出席,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总数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四条学校设立由校长、书记、副校长、工会主席组成的校务委员会,对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重大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等校内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决策。
重大事项应在党政负责人酝酿提议、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务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由校长做出决定并组织实施。
党支部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第十五条学校依法成立工会委员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依法维护职工的利益,组织教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学校工会委员会成员依据《工会法》由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至五年。
第十六条学校定期召开行政会,行政会议对学校重大工作和日常管理进行协调和反馈。
第十七条学校设立党政办公室、教育处、教务处、教科室、总务处等职能处室,各处室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各职能部门在校务委员会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第十七条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党务公开,学校接受政府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十八条学校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建立档案室,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
各职能部门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三章教育教学第十九条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质量为核心。
不断挖掘和丰富“培养完全人格”的教育内涵,探索完全人格培养的原则、策略和方法;积极推进生命化教育,积极推进课程建设,积极推进课堂教学和学生管理模式改革;培养学生核心素养,全面提高学生素质,重点培养学生有社会责任、身心健康、学会学习等核心素养。
坚持依法办学、以人为本,让每一位教职工成为管理的主体,以公平、公开、公正达到民主和谐。
第二十条学校建立健全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
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的德育、教学工作,统筹年级组教师分工与管理、年级组教育活动、学生管理等工作。
教研组长负责领导、组织教师进行集体教学研究。
教研组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照学校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本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二十一条学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构建有特色的德育模式。
大力推进中华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代公民教育和生命化教育的课程和项目建设。
第二十二条学校德育管理工作由校长、主管德育副校长统一领导。
建立由教育处、团委、年级组、班主任、心理室组成的德育管理网络。
在校务委员会的领导下分工合作、相互配合完成各项工作。
第二十三条学校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学校班主任工作制度,培养“专家型”优秀班主任与培养优秀青年班主任齐抓并进。
第二十四条学校认真贯彻执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长沙市雨花实验中学学生行为规范》,发挥全员育人作用,营造环境育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全程育人的良好氛围。
第二十五条学校加强以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为目标的公民意识教育,积极引导学生理解并正确行使权力,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尊重他人权力,履行相应义务,实施志愿者工程,增强社会责任感。
第二十六条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做好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严格按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对在校学生的违纪行为进行矫正、教育和处理。
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健康心理、健全人格。
第二十七条学校以班级为基本建设单位,辅以学生社团活动,完善团队组织建设,形成明确的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注重学生在班队管理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开发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潜能,突出学校学生自主教育特色。
第二十八条学校贯彻实施《国旗法》,每周一举行规范化升旗仪式,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第二十九条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由校长、主管教学副校长统一领导。
建立由教务处、教科室、教研组、备课组组成的教学管理网络。
在校务委员会的领导下分工合作、相互配合开展工作。
第三十条学校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级管理体制,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积极开发校本课程,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第三十一条按照《长沙市中小学教学工作常规(修订版)》有关规定加强常规教学过程管理,强化教学督导和教学质量评估活动,不断提升学校教学质量。
(一)严格执行国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课程计划实施教学活动,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
(二)完善以“培养完全人格”为中心的课程体系,将国家课程、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有机融合。
认真贯彻《中小学教学常规》,不断完善课堂管理制度。
实行班级授课制。
开发开设好学校选修课程、校本课程。
(三)学校全面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
大力创设校园普通话氛围。
教师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标准,强化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进行教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