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需求论证报告
采购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
采购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
仪器设备名称
采购单位
采购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填报日期年月日
2018年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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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学校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大型(10万元以上)或进口仪器设备,应进行充分可行性和必要性论证。
2.采购项目承担单位应针对拟采购的设备进行广泛的市场调研,选出可以满足需求的三个不同品牌(单一来源除外)的备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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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仪器设备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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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学校论证专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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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进口产品另行填写):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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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进口产品另行填写):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论证专家联系方式
注:专家组应当由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必须包括一名法律专家,产品技术专家应当为非本单位并熟悉该产品的专家;采购人代表不得作为专家组成员参与论证;参与论证的专家不得作为采购评审专家(即评标专家)参与同一项目工作的采购评审工作。
—11—。
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
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政府采购机制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3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行为,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需求论证,是指政府采购预算批复后,政府采购活动实施前,为实现采购目标,对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进行论证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履约验收,是指中标、成交供应商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后,为保证采购质量,对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的行为。
第三条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实行采购人负责、引入第三方、法定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模式。
第二章 ?政府采购需求论证第四条 ?采购需求论证由采购人负责,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
但委托不免除采购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采购人应当通过采购需求论证,保证采购需求科学合理、符合实际,严禁豪华、重复、无用采购发生。
第六条 ?除下列政府采购项目以外,其他政府采购项目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采购需求论证:(一)国家、行业有强制标准的采购项目;(二)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采购项目;(三)按照规定进行商城(场)直购、网上竞价、批量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采购项目;(四)同一年度内,已经论证过的相同采购项目;(五)政府采购进口产品。
其他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对本条前款所列采购项目采购需求确定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论证包括下列内容:(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政府采购需求论证报告
时间:年月日
政府采购
申请表编号
财政预算金额
采购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采购需求论证包括下列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式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专家组论证意见
(请逐条论证,可另附资料)
专家(专业人员)签字
备注:请采购单位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要求组织采购需求论证。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关于印发《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办法》的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关于印发《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公布日期】2017.07.17•【文号】国机采办〔2017〕6号•【施行日期】2017.07.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关于印发《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办法》的通知国机采办〔2017〕6号各处(室):为配合采购人做好采购需求确定工作,进一步提升采购中心专业化服务水平,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结合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办法》,经2017年7月17日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办法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2017年7月17日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办法第一条为落实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障采购需求的合规、完整和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法规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需求论证,是指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委托采购中心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相关方意见。
第三条采购人承担采购需求确定的主体责任,委托采购中心组织需求论证不免除采购人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四条需求论证的主要方式包括: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第三方专业机构论证等。
具体方式可根据项目特点,灵活选用。
采购人未采纳通过公开征求意见方式获得的修改意见,且未提供充足证明材料佐证其采购需求合理性的,应当组织专家或第三方专业机构论证。
第五条涉及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项目,应当公开征求意见。
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包括:以物为对象的公共服务,如公共设施管理服务、环境服务、专业技术服务等;以人为对象的公共服务,如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等。
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办法
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办法第一条为落实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障采购需求得合规、完整与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与《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与履约验收管理得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法规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需求论证,就是指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委托采购中心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相关方意见。
第三条采购人承担采购需求确定得主体责任,委托采购中心组织需求论证不免除采购人应当承担得责任。
第四条需求论证得主要方式包括: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第三方专业机构论证等。
具体方式可根据项目特点,灵活选用。
采购人未采纳通过公开征求意见方式获得得修改意见,且未提供充足证明材料佐证其采购需求合理性得,应当组织专家或第三方专业机构论证。
第五条涉及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得项目,应当公开征求意见。
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得公共服务包括:以物为对象得公共服务,如公共设施管理服务、环境服务、专业技术服务等;以人为对象得公共服务,如教育、医疗卫生与社会服务等。
第六条采购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得,可以进行采购需求论证。
(一)采购需求较为复杂、性质特殊;(二)该采购项目社会影响较大、关注度较高;(三)采购中心认为确有必要得。
第七条公开征求意见得,应当发布公告,具体内容包括:(一)项目类别与拟采用得采购方式;(二)对投标供应商得资质要求;(三)技术指标、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数量、功能及对应得性能要求、规格;材质及相应物理性功能要求;包装及附带工具;质量要求;付款条件、售后服务与履约期限、地点、方式等能够实现采购目得得全部内容;(四)评分细则;(五)对采购需求所提意见得反馈方式及相关要求;(六)公告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不含公告发布当日)。
第八条采购中心项目经办人应当在公告期届满后1个工作日内,将符合征求意见公告要求得有效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转交至采购人。
采购人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将需求修改情况反馈至采购中心及相关供应商,书面材料应加盖公章。
《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2015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行为,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提高政府采购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政府采购机制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3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行为,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需求论证,是指政府采购预算批复后,政府采购活动实施前,为实现采购目标,对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进行论证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履约验收,是指中标、成交供应商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后,为保证采购质量,对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的行为。
第三条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实行采购人负责、引入第三方、法定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政府采购需求论证第四条采购需求论证由采购人负责,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
但委托不免除采购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采购人应当通过采购需求论证,保证采购需求科学合理、符合实际,严禁豪华、重复、无用采购发生。
第六条除下列政府采购项目以外,其他政府采购项目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采购需求论证:(一)国家、行业有强制标准的采购项目;(二)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采购项目;(三)按照规定进行商城(场)直购、网上竞价、批量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采购项目;(四)同一年度内,已经论证过的相同采购项目;(五)政府采购进口产品。
其他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对本条前款所列采购项目采购需求确定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论证包括下列内容:(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和相对应的验收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政府采购需求论证报告
时间:年月日
政府采购
申请表编号
财政预算金额
采购单位
项目名称
项概况
采购需求论证包括下列内容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式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专家组论证意见
(请逐条论证,可另附资料)
专家(专业人员)签字
备注:请采购单位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号)要求组织采购需求论证。
四川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
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政府采购机制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3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行为,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需求论证,是指政府采购预算批复后,政府采购活动实施前,为实现采购目标,对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进行论证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履约验收,是指中标、成交供应商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后,为保证采购质量,对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的行为。
第三条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实行采购人负责、引入第三方、法定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模式。
第二章政府采购需求论证第四条采购需求论证由采购人负责,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
但委托不免除采购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采购人应当通过采购需求论证,保证采购需求科学合理、符合实际,严禁豪华、重复、无用采购发生。
第六条除下列政府采购项目以外,其他政府采购项目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采购需求论证:(一)国家、行业有强制标准的采购项目;(二)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采购项目;(三)按照规定进行商城(场)直购、网上竞价、批量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采购项目;(四)同一年度内,已经论证过的相同采购项目;(五)政府采购进口产品。
其他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对本条前款所列采购项目采购需求确定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论证包括下列内容:(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意见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意见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意见
项目名称:市中心医院信息集成平台及数据仓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购单位: 市中心医院
年月日
市中心医院信息集成平台
及数据仓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存储计算分析服务器、刀片服务器、超融合平台。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容条款
及其他商务要求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市中心医院信息集成平台及数据仓库建设的基础设施采购项目。
本项目采购的主要容为物理服务器(用于数据仓库)、个节点的超融合平台(用于信息集成平台及核心生产系统)、刀片服务器(用于核心生产系统)、现有核心网络扩容,以及配套的机柜配电改造、机柜综合布线等。
医院现用核心交换机为并启用四节点虚拟化,本次每台均扩容一千兆板卡和一万兆板卡,主要用于连接本次新增的服务器、超融合平台、刀片服务器等。
成交供应商须负责本项目的系统集成服务,超融合平台、刀片服务器须由原厂安装调试。
在医院信息集成平台及数据仓库建设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应配合做好基础设施的调试、测试和优化等服务。
项目清单。
《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2015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行为,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提高政府采购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政府采购机制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3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行为,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需求论证,是指政府采购预算批复后,政府采购活动实施前,为实现采购目标,对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进行论证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履约验收,是指中标、成交供应商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后,为保证采购质量,对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的行为。
第三条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实行采购人负责、引入第三方、法定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政府采购需求论证第四条采购需求论证由采购人负责,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
但委托不免除采购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采购人应当通过采购需求论证,保证采购需求科学合理、符合实际,严禁豪华、重复、无用采购发生。
第六条除下列政府采购项目以外,其他政府采购项目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采购需求论证:(一)国家、行业有强制标准的采购项目;(二)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采购项目;(三)按照规定进行商城(场)直购、网上竞价、批量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采购项目;(四)同一年度内,已经论证过的相同采购项目;(五)政府采购进口产品。
其他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对本条前款所列采购项目采购需求确定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论证包括下列内容:(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和相对应的验收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采购需求论证服务方案
采购需求论证服务方案
根据公司采购的需求,对服务方案进行论证如下:
一、采购需求
公司需要采购一批办公用品,包括办公文具、打印机和复印机等。
公司目前的存货已经较少,且在办公用品方面需要更新与补充。
为了提高办公效率和工作质量,采购办公用品是必不可少的。
二、采购服务方案
1.办公文具
根据公司的需求,我们将选择一家专业的办公用品供应商进行采购。
此供应商具有品种齐全、质量可靠、价格合理且物流及时的特点。
同时,供应商还提供售后服务,在我们遇到问题或需要咨询的时候能及时提供解决方案。
2.打印机和复印机
考虑到公司需要打印和复印大量文件,我们将考虑采购一台高速打印机和一台高性能复印机。
这两台设备应具备稳定的性能、高效的打印速度和卓越的打印质量,以满足公司高质量文件处理的需求。
三、论证理由
1.办公文具
选择专业供应商能够保证办公文具的质量和品种的多样性。
在公司需要办公用品时,可以直接联系供应商,减少其他中间环节,提高采购效率。
供应商的客服团队会为我们提供及时的售
后服务,解决我们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从而节省我们的时间和精力。
2.打印机和复印机
高速打印机和高性能复印机能够提供快速、高质量的打印和复印服务。
这对加快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非常重要。
打印机和复印机都具备较高的可靠性和稳定性,我们可以放心使用,不会在工作中出现设备故障的问题。
在公司采购需求方面,选择专业供应商和高性能设备是最佳的服务方案。
这样可以保证我们在办公用品和打印复印方面得到最好的产品和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四川政府采购遂宁市安居区职中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报告及论证意见公示,详见公示附件。2716
四川政府采购遂宁市安居区职中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报告及论证意见公示,详见公示附件。
2716四川省遂宁市安居职业高级中学校安装校园监控项目需求报告中国·四川(遂宁)82018年年22月目录第一章项目概况及资格要求........................31.项目概况....................................32.供应商资格要求(准入条件)..................3第二章商务要求..................................4第三章服务内容及要求............................5第四章论证方式................................6第五章专家论证意见及结论......................24附一:.........................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二:.........................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三:........................................25附四:. (33)第一章项目概况及资格要求1.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四川省遂宁市安居职业高级中学校安装校园监控项目1.2采购人:四川省遂宁市安居职业高级中学校1.3项目准备:1.3.1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到位。
1.3.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3.3进口产品核准情况该采购项目不需要采购进口产品。
1.4拟采用的采购组织形式:拟采用的采购组织形式为分散采购。
1.5拟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6采购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应当根据采购新项目的特点和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制定,并经采购人书面同意。
2.供应商资格要求(准入条件)2.1基本条件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告知函;8.该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采购需求论证书
xx***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需求论证书三、本次《****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项目》采购实施情况本次《****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项目》实施采购项目:有科学、音乐、美术、体育器材,采购控制总金额预算资金万元(见资金文件),其中科学类万元,音乐类万元,美术类万元,体育类万元。
合计总金额预算为万元。
科学仪器:种类配种,数量件,音乐器材:品种配种,数量件,美术器材:种类配种,数量件,体育器材:种类配种数量件,详见附件《采购清单》根据四川省财政厅文件,川财采〔2015〕32号文件精神(一)本次采购属于采购政策扶持范围,已纳入采购预算(22万元);(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按《中小教学仪器参数》要求进行,并受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护;(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制定《****小学教学仪器采购实施》方案,根据批复进行采购。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严格采购程序进行,选取专家进行论证,需求专家论证人员附表二,实施采购的人员及资格条件见《****小学采购实施方案》。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以《***小学采购实施方案》为准。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本次上报需求论证书,同步上报《****小学教学仪器采购》实施方案、《广元市利州区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
四、专家论证情况意见根据根据四川省财政厅文件,川财采〔2015〕32号文件精神,学校聘请中级以上的专业人员对学校对《****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项目》采购进行需求论证,并签定论证书。
五、工作要求1、此次采购严格按采购流程进行,确保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2、采购期间,工会、廉勤委员会、职工代表全程参与,层层签字把关,确保采购数量、品种符合要求。
3、针对此次采购,学校成立了采购工作小组和监督工作小组。
(附后)4、根据采购标准要求,委托利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采购,确保此次开标会议公平、公正、合理。
采购论证的合理性和完整性描述
采购论证的合理性和完整性描述首先,采购人应按照《xx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规定,根据项目特点,结合预算编制、相关可行性论证和需求调研情况对采购需求进行论证。
其次,项目需求论证应以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要为前提,论证范围应准确。
采购通用类产品或者需求标准统一的品目,无需进行论证。
采购人难以自行确定技术标准,采购标的专业性强、技术复杂,容易引起争议的品目,则应予以论证。
具体而言,可按照项目类别、采购内容等展开论证。
按项目类别确定论证方式。
论证方式主要包括邀请专家论证、委托专业机构论证、公开征求意见等。
实验室设备、信息网络设备等专业性较强的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人一般难以提出合理的技术、规格、性能要求,可借助专业人员的力量完成采购需求编制,因此,此类项目较为适宜邀请专家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论证。
特别是采购大型专用设备,如医疗CT设备、重型机械设备等,应委托专业机构完成采购需求论证。
服务类项目中,为保障政府部门自身正常运转以及为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管理等职能需要向社会力量购买的服务,也可邀请专家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论证。
但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应通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方式进行需求论证。
社会公众是否满意,才是这类项目采购成功的重要标志。
论证内容应包括:采购需求中的各项技术标准是否符合国家强制规定;采购文件设定的评审因素是否与采购需求对应,采购需求相关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是否量化到了相应区间;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符合《xx采购法》有关规定。
论证专家既可以是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的人员,也可是库外熟悉拟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指标的专业人员。
论证专家应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进行独立论证。
需要征求供应商意见的项目,不能只征求特定供应商意见,否则可能导致技术指标方面的排他性,不利于形成潜在供应商之间的竞争。
项目需求论证结果应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示。
《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2015征求意见稿)模板
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行为,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提高政府采购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政府采购机制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3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行为,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需求论证,是指政府采购预算批复后,政府采购活动实施前,为实现采购目标,对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进行论证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履约验收,是指中标、成交供应商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后,为保证采购质量,对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的行为。
第三条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实行采购人负责、引入第三方、法定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政府采购需求论证第四条采购需求论证由采购人负责,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
但委托不免除采购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采购人应当通过采购需求论证,保证采购需求科学合理、符合实际,严禁豪华、重复、无用采购发生。
第六条除下列政府采购项目以外,其他政府采购项目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采购需求论证:(一)国家、行业有强制标准的采购项目;(二)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采购项目;(三)按照规定进行商城(场)直购、网上竞价、批量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采购项目;(四)同一年度内,已经论证过的相同采购项目;(五)政府采购进口产品。
其他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对本条前款所列采购项目采购需求确定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论证包括下列内容:(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和相对应的验收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办法
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办法第一条为落实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障采购需求的合规、完整和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法规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需求论证,是指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委托采购中心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相关方意见。
第三条采购人承担采购需求确定的主体责任,委托采购中心组织需求论证不免除采购人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四条需求论证的主要方式包括: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第三方专业机构论证等。
具体方式可根据项目特点,灵活选用。
采购人未采纳通过公开征求意见方式获得的修改意见,且未提供充足证明材料佐证其采购需求合理性的,应当组织专家或第三方专业机构论证。
第五条涉及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项目,应当公开征求意见。
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包括:以物为对象的公共服务,如公共设施管理服务、环境服务、专业技术服务等;以人为对象的公共服务,如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等。
第六条采购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采购需求论证。
(一)采购需求较为复杂、性质特殊;(二)该采购项目社会影响较大、关注度较高;(三)采购中心认为确有必要的。
第七条公开征求意见的,应当发布公告,具体内容包括:(一)项目类别和拟采用的采购方式;(二)对投标供应商的资质要求;(三)技术指标、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数量、功能及对应的性能要求、规格;材质及相应物理性功能要求;包装及附带工具;质量要求;付款条件、售后服务和履约期限、地点、方式等能够实现采购目的的全部内容;(四)评分细则;(五)对采购需求所提意见的反馈方式及相关要求;(六)公告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不含公告发布当日)。
第八条采购中心项目经办人应当在公告期届满后1个工作日内,将符合征求意见公告要求的有效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转交至采购人。
采购人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将需求修改情况反馈至采购中心及相关供应商,书面材料应加盖公章。
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
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政府采购机制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3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行为,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需求论证,是指政府采购预算批复后,政府采购活动实施前,为实现采购目标,对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进行论证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履约验收,是指中标、成交供应商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后,为保证采购质量,对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的行为。
第三条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实行采购人负责、引入第三方、法定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模式。
第二章政府采购需求论证第四条采购需求论证由采购人负责,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
但委托不免除采购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采购人应当通过采购需求论证,保证采购需求科学合理、符合实际,严禁豪华、重复、无用采购发生。
第六条除下列政府采购项目以外,其他政府采购项目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采购需求论证:(一)国家、行业有强制标准的采购项目;(二)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采购项目;(三)按照规定进行商城(场)直购、网上竞价、批量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采购项目;(四)同一年度内,已经论证过的相同采购项目;(五)政府采购进口产品。
其他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对本条前款所列采购项目采购需求确定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论证包括下列内容:(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办法
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办法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办法第一条为落实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障采购需求的合规、完整和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法规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需求论证,是指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委托采购中心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相关方意见。
第三条采购人承担采购需求确定的主体责任,委托采购中心组织需求论证不免除采购人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四条需求论证的主要方式包括: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第三方专业机构论证等。
具体方式可根据项目特点,灵活选用。
采购人未采纳通过公开征求意见方式获得的修改意见,且未提供充足证明材料佐证其采购需求合理性的,应当组织专家或第三方专业机构论证。
第五条涉及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项目,应当公开征求意见。
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包括:以物为对象的公共服务,如公共设施管理服务、环境服务、专业技术服务等;以人为对象的公共服务,如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等。
第六条采购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采购需求论证。
(一)采购需求较为复杂、性质特殊;(二)该采购项目社会影响较大、关注度较高;(三)采购中心认为确有必要的。
第七条公开征求意见的,应当发布公告,具体内容包括:(一)项目类别和拟采用的采购方式;(二)对投标供应商的资质要求;(三)技术指标、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数量、功能及对应的性能要求、规格;材质及相应物理性功能要求;包装及附带工具;质量要求;付款条件、售后服务和履约期限、地点、方式等能够实现采购目的的全部内容;(四)评分细则;(五)对采购需求所提意见的反馈方式及相关要求;(六)公告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不含公告发布当日)。
第八条采购中心项目经办人应当在公告期届满后1个工作日内,将符合征求意见公告要求的有效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转交至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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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式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专家组论证意见
(请逐条论证,可另附资料)
专家(专业人员)签字
备注:请采购单位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要求组织采购需求论证。
政府采购需求论证报告
时间: 年 月日
政府采购
申请表编号
财政预算金额采购Leabharlann 位项目名称项目概况
采购需求论证包括下列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