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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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广晟建设集团公司规章规定,特制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总经理办公会是总经理行使职权,审议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经理层集体智慧的议事制度。
第三条总经理办公会议事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对董事会负责的原则,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议事决策。
(二)坚持总经理负责制的原则,总经理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
(三)坚持高效议事的原则,采取事先做好准备、分管领导提出意见,在充分讨论基础上迅速作出决策的议事方法。
(四)坚持实事求是议事的原则,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务实创新,科学决策。
第四条审议研究公司“三重一大”问题时,必须事先听取公司党组织的意见。没有本级或者上级党组织的意见,总经理办公会无权就“三重一大”问题出具会议决定。
第五条审议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势必要邀请职工代表列席会议;研究决定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和制定重要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范围
第六条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范围:
(一)研究董事会决议的具体实施措施和办法;
(二)决定上报董事会审议的总经理报告及其他申报事项;
(三)决定上报董事会审议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四)拟订公司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决算方案;
(五)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六)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七)决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八)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议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事问题;
(九)提议对外投资、贷款、担保、重大财务支出、固定资产购置和处置等事项;
(十)其他需审议事项。
第三章会议举行和议题提出
第七条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必须举行一次。遇有特殊情况,总经理可随时召开总经理办公会。
第八条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的副总经理召集和主持。
第九条出席总经理办公会的人员为:董事长、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综合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必要时可请党组织负责人、工会负责人列席总经理办公会。其他需列席人员由总经理根据会议议题确定。
第十条参加总经理办公会的全体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应事先向总经理或会议主持人请假。
第十一条综合部应在总经理办公会举行前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一)准备议题材料;
(二)会议的其他准备事项。
第十二条综合部应在总经理办公会举行前一天,将开会日期、时间、地点和会议议题等主要事项通知全体与会人员。
第十三条总经理办公会议题由总经理确定。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提出的议题,须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列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各部门提出的议题,应在办公会召开前七
个工作日,送综合部筛选汇总,报总经理审定。
第十四条列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的议题,各部门应事先准备好相关材料送交综合部,由综合部在会议召开时送达参加会议人员。
第十五条因特殊原因,总经理可以根据情况,临时增加会议议题。
第四章议题审议、记录和督办
第十六条总经理办公会应对列入会议的议题,逐个进行审议。出席总经理办公会的人员在会上有权充分发表意见。列席会议的人员,经总经理同意,可以就会议议题作说明或发言。
第十七条总经理办公会对每个审议的议题,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后,由总经理或会议主持人作出结论。
第十八条综合部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作记录。出席会议的人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召集人姓名;
(二)出、列席会议人员的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出席会议人员发言要点;
(五)所议事项的决定或结果。
第十九条会议记录按档案管理要求由综合部进行整理
后归档,并长期保存,保存期为二十年。
第二十条根据会议作出的结论,综合部需在当天整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明确清晰规定议案事项的执行人、截止时间、完成效果等关键结论。会议纪要由总经理或会议主持人签发后,送有关领导和部门落实,综合部负责督办协调。
第二十一条综合部负责总经理办公会决定事项的监督落实工作,并将落实情况及时报告总经理和相关负责人。
第五章议事纪律
第二十二条总经理办公会应遵守保密制度,保守公司机密,议事前不泄露会议内容,作出决策后,通过正常渠道传达贯彻。
第二十三条总经理办公会实行回避制度,在讨论涉及与会人员本人个人相关事项时,需回避的该人员应主动回避。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规则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报董事会审定后由总经理签发生效,并从生效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本规则的解释权属公司综合部。本规则的修改须总经理办公会通过,报董事会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