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移动支付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移动支付行业自律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移动支付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移动支付
行业自律公约》的通知
【法规类别】支付结算
【发文字号】中支协移动支付发[2012]5号
【发布部门】中国支付清算协会
【发布日期】2012.02.11
【实施日期】2012.02.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行业规定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移动支付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移动支付行业自律公约》的通知
(中支协移动支付发〔2012〕5号)
各成员单位:
为加强自律,促进我国移动支付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工作需要,移动支付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起草了《移动支付行业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并征求了成员单位意见。

《公约》已经移动支付工作委员会第一届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即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移动支付行业自律公约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移动支付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
移动支付行业自律公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移动支付行业健康发展,维护移动支付服务市场公平、有序竞争秩序,保护成员单位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在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移动支付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共同协商下,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协会移动支付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移动支付委员会”)是移动支付行业自律管理的专业组织,移动支付委员会成员单位(以下简称“成员单位”)通过全体成员会议参与自律管理。

第三条本公约所称移动支付业务是指成员单位依托移动互联网或专用网络,向客户提供的通过移动终端(通常是手机)实现收付款人之间货币资金转移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近场支付和远程支付业务。

第四条移动支付行业自律遵循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安全效率、合作共赢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鼓励成员单位间开展业务合作,倡导有序竞争。

成员单位应自觉遵循商业道德,不以任何形式诋毁其他成员单位的商业信誉,不利用任何不正当手段损害其他成员利益、干预或影响正常市场秩序。

第六条本公约适用于各成员单位及其移动支付业务从业人员。

第二章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加入本公约的成员单位享有以下权利:
(一)出席移动支付委员会全体成员大会,并行使审议权、表决权;
(二)享有移动支付业务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并接受移动支付委员会对其合法权益的保护和支持;
(三)参与移动支付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自愿接受移动支付委员会提供的各种服务;
(四)自愿加入和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