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三方协议签订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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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协议很重要,应届毕业生你知道吗?

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作为学校列入派遣计划依据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学校发给,毕业生签字,用人单位盖章,毕业生本人保存一份作为办理报到、接转行政和户口关系的依据。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三方协议,简单的讲就是学校、学生本人、工作单位三方就毕业生离校后就业工作落实所签署的一份协议书,很多人知道的是:三方协议过去必须签,但现在不一定,三方签了只是学校统计就业率的一个参考指标。三方和派遣证挂钩,单位签三方就要解决你的户口,所以现在单位都不签三方了,尤其是私企等等。

三方协议一旦签署,就意味着大学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确定,因此,应届毕业生要特别注意签约事项。大学生签三方协议前,要认真查看用人单位的隶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要签署他们的意见才能有效。应届毕业生还要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

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的程序

一般来说,应当严格按照以下程序签订就业协议: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基础

上确定用人意向宀毕业生填写本人基本情况并签名-在双方在场情况下填写协议内容-接收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基本情况并盖章或接收单位及人事代理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毕业生拿协议书回所在系盖章 -交院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鉴暑意见并盖章 -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就业协议书送省教育主管部门签证、缴费并盖章 -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协议书单位联和毕业生自存联返还单位和毕业生-编制就业计划 -发放

报到证。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后,签约程序细节:

1、毕业生认真如实填写基本情况及应聘意见,并签名。

2、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人事调配部门签定意见。

3、用人单位一定将档案详细转递地址填好。

4、各院系签意见。

5、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意见。

6、省就业指导中心签证。需要说明的是:按程序最后到学校签章,由学校作最后把关,更有利于维护

毕业生合法利益。

有些毕业生图方便,要求学校先签章,再交用人单位,容易写上有损毕业生权益的条款,产生不利后果。学校把关,意义还在于确认签约手续是否完备,否则由于手续不齐等原因,导致报方案时通不过,或派走后到用人单位无法报到,会加大毕业生心理负担。

签订就业协议书,填写时应注意的问题

1、毕业生情况部分:如实填写,姓名、学制、学历。专业名称、家庭地址要详细填写,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联系电话一定要填写清楚,电话号码变更要及时告知所在系或本班辅导员,一旦有事学院或用人单位便于通知。

2、单位情况部分:检查用人单位名称是否与用人单位的有效印鉴名称一致;单位联系人、电话、

通讯地址及性质要写清楚;档案转寄地址一栏,一定要将人事档案保管单位的全称和地址填写清楚,有人事

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可填写单位地址,无人事保管权的单位应填写其委托保管档案的地址(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中心——主要指挂靠到人才交流中心或人才市场的三资企业、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

3、双方协商达成的附加条款:双方应将毕业生就读本科考取专升本,体检等特殊要求、违约的责任及违

约金以及其他有关事项经协商达成的附加条款填写清楚,落实在协议书应聘意见或用人单位意见栏里,或者另备一份补充协议,避免将来出现麻烦。

4、关于用人单位公章: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时,一定要注意用人单位级别和主管部门,不要以为只要有接收单位公章就万事大吉,也不要以为“反正有单位同意接收我,无所谓”,其实,用人单位除有单位性质之分,还有级别之分,一定要将所有需要的公章盖全,避免不必要的麻烦(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此栏可略”。)用人单位有几种级别:中直单位、省直单位、市县属单位、区属单位。①联系中直单位的,有人事部门接受意见和公章即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例如:

中铁大桥局的人事章);②联系省直单位的,分两种:一种是联系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如果直接到省主管厅局就业,有厅局的接收意见和人事章即可;如果联系的是厅局下属的单位,就要有该单位的接收意见和人事章,还要有主管厅局的人事章(如省公路局要有省交通厅人事章);另一种是挂靠到省人才交流中心的非国有企业(三资、私营、民营),应有企业的人事接收章和省人才交流中心的人事章(所以,应该在和用人单位洽

谈的时候咨询清楚,也就是了解该单位是否有用人权和档案保管权)。③联系市县属单位的,有三种情况:

联系的是国有企事业单位,有用人单位的意见和人事章,用人单位主管局的人事章,以及市县人事局的接收章;联系的是挂靠到市县属人才交流中心的非国有企业,就应该有该企业的人事接收章、市县人才交流中心的人事章以及市县人事局的毕业生调配专用章;如:联系县公路局的,有单位的人事章、主管局的人事章,加盖市县人事局的公章(无编制的要有市县人才服务中心章)。④联系区属单位的,要有用人单位人事接收意见、

公章,用人单位主管局人事接收章,区人事局公章,最后加盖市人事局调配章。

总结:一个章(两种):中直单位;省主管厅局;两个章(三种):省厅局下属单位(单位接收意见、人事章,主管厅局人事章);省属挂靠省人才的非国有企业(企业人事接收章,省人才人事章);市县属的单位三个章(两种):市县属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用人单位意见人事章,用人单位主管局的人事章,市县人事局接收章); 市县属挂靠到市县人才交流中心的非国有企业(企业人事接收章,市县人才交流中心人事章,市县人事局毕业生调配专用章);四个章:区属单位。

5、部分省市就业审批表:部分省市为控制人事编制或控制人口增长的户口问题,对毕业生有特殊要求,在与这些省市单位签约时,要注意这些特殊要求,即该省市提供的进入该省市工作的就业审批表。截至目前,这些省市包括:广东,黑龙江,福建,北京,上海,天津,大连,广州,深圳,珠海,青岛,沈阳,南京,厦门,宁波,成都,石家庄(本地生源返回就业不需要)

6、就业协议书的使用与管理工作。凡我院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时,均应使用省教育厅印制的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协议书人手一份,专人专号,遗失不补,复印无效。毕业生考取专升本,就业协议书须上交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可与多个用人单位洽

谈,但最终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协议书一旦签定生效,协议三方必须履行协议所规定的义务,原则上不得违约。对使用他人协议书、一人签定 2 个以上协议、协议书遗失、涂改,不论何种原因,一律按违约处理。

7、改派。就业方案下达后,原则上不予改派。改派分为两类:第一类是违约改派,是指离校时已落实具体工作单位,并拿到派往该单位报到证者,此类非特殊情况不予办理。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在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后,应将有关材料(①原派遣单位的有效解约函;②与拟接收单位所签的就业协议书;③第一次派遣时所持就业报到证)报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和填写毕业生改派申请表,办理改派手续。第二类是指毕业时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未签订正式就业协议书),拿到去生源地教育或人事部门的

报到证者,持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原报到证、回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登记、办理改派手续;改派时

间为毕业后两年内。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

一、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意见之后,均须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制定,学校招生就业工作处统一翻印,各学院集体到招生就业工作处领取,或者由毕业生持本人学生证到招生就业工作处领取。每位毕业生只有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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