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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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三个实施意见》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三个实施意见》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三个实施意见》一、调整收入分配结构1.建立绩效工资制度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收入挂钩,实行绩效工资制度。

通过公平、公正的绩效考核,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从而实现收入的合理分配。

2.提高工资基准线根据行业和地区的特点,适当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基准线。

平衡不同岗位、不同级别的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确保收入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3.设立绩效奖金和福利补贴设置绩效奖金制度,对取得突出业绩的工作人员给予相应奖励,激励员工的创新意识和工作热情。

同时,设立福利补贴制度,如职工福利、职工子女教育补助、住房补贴等,保障员工的基本福利权益。

二、优化收入分配机制1.建立公开、透明的分配制度成立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委员会,制定工资分配方案,并进行公开及时的公告。

在工资分配过程中,注重二次分配,即将工资分配结构合理化,确保各类人员的合法权益。

2.实行灵活的薪酬制度根据工作量、绩效、技能等因素,制定灵活的薪酬制度,使各类岗位的薪酬能够更好地体现其价值。

同时,允许员工灵活加班,并提供相应的补贴和奖励。

三、加强监督与评估1.建立绩效考核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绩效考核监督机制,对绩效考核过程进行全面监督,确保绩效考核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加强绩效考核结果的公示,接受社会舆论监督,确保绩效考核的透明度。

2.加强财务审计和考核评估加强对事业单位财务的审计监督,确保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按照规定进行。

定期开展收入分配考核评估,对收入分配制度的效果进行评估,并及时调整和完善。

3.加强社会监督聘请第三方机构对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进行社会监督,接受公众的监督和投诉。

建立举报机制,对违规分配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总之,通过调整收入分配结构、优化收入分配机制和加强监督与评估,可以实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的目标,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推动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

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

2 O 3 0 3
索建 立科技 成果入股、 岗位分红 权激励 等多种分配办法 ,保 障技术成果 在分 配中的应得份额。 完善 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特殊 津贴 制度。允许和 鼓励 品牌 、创意等参与收入分配。 9 . 多渠道增加居 民 财产性 收入 。 加 快发展 多层 次资本 市场 ,落 实上 市公 司分红 制度 ,强化 监管措 施 ,保 护投资者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推进利 率市场化 改革 ,适 度 扩 大存 贷款 利率 浮动 范围 ,保 护存 款人权 益 。严 格规 范银行 收费行 为。丰富债券基金 、货 币基金等基金产 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 实施 员工 持股计 划。拓 宽居 民租金 、股息、红利 等增收渠道。 1 0 . 建立健全国有资本收益分享机 制。 全 面建 立覆盖全部 国有企 业、分级管理 的国有 资本经营预算和 收益 分享 制度 ,合理分 配和使 用 国有资本 收 益,扩 大国有资 本 收益上交 范 围。适 当提高 中央企业 国有资本 收益上交比例 , “ 十二五” 期间在 现有 比 例上再提高5 个百分点左右,新增部分 的一定 比例用于社会保障等 民生支
出。
1 1 . 完善公共 资源 占用及其 收益分配机制。 建立健全资源 有偿使 用制度和 生态环境 补偿机制。 完善公 开公平公 正 的国有土地 、海域、森林 、矿产 、水 等公共资源 出让机 制,加强对 自 然垄 断行 业的监管 ,防止通过不 正当手段无偿或低价 占有 和使用 公共资 源 。建 立健 全公共资源 出让 收益全 民共享机制 ,出让 收益主要用于公共 服务支 出。
四、加快健 全再分 配调节机制
加快健全 以税 收、社会保 障、转移支付为主要 手段 的再分配调节机 制。健全公 共财政体 系,完善 转移支付 制度 , 调整财 政支 出结构 ,大力 推 进基本公共服务 均等化。加大税收调节力度 ,改革个人所得税 ,完善 财产税,推进结构 性减税 ,减轻 中低 收入者 和小 型微型企业税 费负担 , 形 成有利于结构优 化、社会公 平的税 收制度 。全 面建 成覆盖城 乡居 民的 社会保障体系 ,按 照全覆 盖、保基本 、多层 次、可持续方针 ,以增 强公 平性 、适应流 动性 、保 证可持续性为重 点,不断完善社会保险 、社会 救 助和社会福利制度 ,稳步提高保障水平 ,实行全 国统一 的社会保 障卡制 度。 1 2 . 集 中更 多财力用于保障和 改善 民生 加 大对教育 、就 业、社会保障 、医疗 卫生、保障性住房 、扶贫开发 等方 面的支出,进一步加大对 中西部 地 区特别是革命老 区、 民族地 区、 边 疆地 区和贫 困地 区的财力 支持 。严 格 控制行 政事 业单位机 构编 制 , “ 十二五 ”期间 中央和地方机构编 制总量只减不增 ,减少领 导职数,降 低行政成本 。坚决反对铺 张浪费,严 格控制 “ 三公”经费 预算,全面公 开 “ 三公” 经费使用 情况 “ 十二五”时期社会保 障和就业支 出占财政支 出比重提高2 个百分点左右。 1 3 . 加大促 进教 育公平力度 。 合理配 置教 育资源 ,重 点向农村 、边远 、贫 困、民族 地 区倾斜 。全 面落实九年义务教育 免费政策,严 格规 范教育 收费行为。进一步完善 普 通高中、普通本科 高校 、中等职业学校和 高等职业院校家庭经济 困难 学 生国家资助政策 ,逐 步提高补助标准 。为 家庭 经济困难儿童 、孤儿 和残 疾儿童接受学前教 育提供补助。切 实解决农 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 受义务 教 育和参加 当地 中考 、高考 问题。 1 4 . 加强个人所得税调节。 加快建 立综合与分 类相 结合的个人所得税 制度 。完善高 收入者个 人 所得税 的征 收、管理和处罚措施 ,将各 项收入全部纳入征 收范围,建 立 健全个人 收入 双 向申报制度和全 国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 ,依 法做 到 应 收尽 收。取 消对外籍个人从 外商投 资企业取得 的股 息、红利 所得免征 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 1 5 . 改革完善房地产税 等。 完善房产保 有、交易等环 节税 收制度,逐步扩大个 人住房房产税 改 革 试点 范围 ,细化住 房交 易差别 化税 收政策 ,加 强存 量房 交易税 收征 管 。扩大资源税征 收范围,提 高资源税税负水平 。合 理调整部分消 费税 的税 目和税率 ,将部分 高档 娱乐消费和高档奢侈 消费品纳入征 收范围。 研 究在适 当时期开征遗产税 问题。 1 6 . 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全 面落 实城镇 职工基本 养老保 险省 级统筹,“ 十 二五”期 末实 现基 础养老金全 国统筹 分类推进事 业单位养 老保 险制度 改革,研 究推进公 务 员养老保 险制度改革。提高农 民工养 老保险参保率 。健全城 镇居 民和 新 型农村 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建 立兼顾 各类人 员的养老保 障待遇确定机 制和正 常调整机 制。发展企 业年金 和职业年金 ,发挥 商业保 险补充性作 用 。扩大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渠道,建 立社会保 险基金投资运营制度。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公布提出主要目标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公布提出主要目标

的主要 经验 、政 策创 新等。来 自全 国知 名大学和科研 机构
的人 才研 究专家学者 ,专 门围绕 “ 广州南沙一 深圳前 海一 珠
为:完善 了税制 ,打 通 了增值税抵扣链 条 ,从制度上 解决了 重 复征税 问题 ;减轻 了试 点企业特 别是 中小企业的税 负 ,原 增值税一般 纳税人购进试 点服务抵扣增加 、税 负下降;促进
试验 区政策创新 专题研 讨会在京 召开。研 讨会上 ,来 自北 京 中关村 、上 海张江、江 苏无锡 、福建 平潭、深圳前 海等 8 4 " - 人 才管理 改革试 验 区的代 表 ,分别介 绍 了试验 区建设
步改进和推进试点工作政策措施 。
从 各地 情 况看 ,营改增试 点取 得 明显成效 ,主要 表现
— —
收 入分 配差距 逐 步缩 小。城
化 收入 分 配制度 改革 ”要 求,深入推 进 “ 十二五 ”规 划 实施 ,完善 收入 分
配 结 构 和 制 度 , 增 加 城 乡居 民 收 入 ,
缩 小 收 入 分 配 差 距 ,规 范 收 入 分 配 秩
乡 、 区 域 和 居 之 间 收 入 差 距 较 大 的
了服 务 业 加 快 发 展 ,新 办企 业 不 断增 加 、业 务 量 大 幅增 长 ;
海横 琴粤港 澳人 才合 作示 范区”如何 建好 “ 全 国人才 管理
改革 试 验 区” 提 出 了意 见 建议 。
国家 中长期人 才 发展规 划颁布 以来 ,全 国各 地 纷纷 试 点人 才管理 改革试验 区建设 , 目前 已基 本形 成 了4 种主 要 类型的人才试验 区 :以北京 中关村 为代表 的 园区型试验
营业税 改征增值税进一步扩大改革范围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意见(国人部发【2007】100号)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意见(国人部发【2007】100号)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意见国人部发【2007】100号一、国务院直属副部级机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的司长、副司长晋升职务后,级别工资如何晋升?国务院直属副部级机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中由副司长晋升为司长的,先按高定前的级别执行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8号)关于晋升职务相应晋升级别和增加级别工资的规定,在此基础上级别高定一级,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相应的工资标准;司长、副司长晋升职务的其他情形,均按照国人部发〔2006〕58号文件的规定晋升级别和增加级别工资。

相当于上述机构司长、副司长职务的副省级城市的公务员,晋升职务后,参照上述办法晋升级别工资。

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内设的副部级单位,能否参照执行国务院直属副部级机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高定级别的政策?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内设的副部级单位,不能参照执行国务院直属副部级机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高定级别的政策。

三、新任职务层次低于执行工资待遇对应职务层次的公务员晋升职务后,是否能同时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所任职务层次低于执行工资待遇对应职务层次的公务员,如晋升后的职务高于巳执行工资待遇对应职务层次,执行新任职务的职务工资标准,并以执行工资待遇对应的职务层次为基础,按规定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如晋升后的职务与已执行工资待遇对应职务层次相同,执行新任职务的职务工资标准,级别工资不变;如晋升后的职务低于已执行工资待遇对应职务层次,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均不变。

四、公务员晋升职务增加工资和符合“滚动升级”条件增加工资在同一时间的,如何增加工资?“滚动升级”是指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8号)的规定,公务员按套改办法重新确定级别后,自2007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凡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并达到级别工资确定表规定年限的,可从达到规定年限当年的1月l日起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

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

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背景我国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历程可以追溯至上世纪80年代。

在此之后,我国经济不断发展,但收入分配结构相对不平衡的问题依然存在。

例如,在我国城乡之间和各行业之间,收入差距较大。

同时,一些企业和个人获取的不合理收入比例过大,使得广大群众的劳动成果不能够公平地得到回报。

因此,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迫在眉睫,旨在构建更加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

建议1. 推行公平竞争公平竞争是促进经济发展和收入分配公平、合理的重要手段。

因此,应该进一步开放市场,促进市场竞争。

此外,还可以加强对市场规则和行为的监管,防止市场垄断和不正当行为影响市场公平竞争。

2. 加强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是实现公平收入分配的重要保障机制。

因此,应当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同时加强基本保障水平的提高,使其能够真正实现覆盖全民的目标。

此外,还应推进医疗、教育、住房等方面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广大群众提供更为公平、优质的公共服务。

3. 建立健全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当前,个人所得税被视为最公平的税种之一。

因此,应建立健全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增加个人所得税税率梯度,确保高收入者的税务负担更重,为广大中低收入人群减负。

同时,还可以加强税收透明度,开展税务信息公开,减少逃税行为。

4. 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当前,区域间发展不平衡问题依然存在。

因此,应当继续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强地区间的协作和合作。

同时,还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贫困地区的发展水平,促进贫困地区收入水平的提高。

5. 促进劳动者权益保障劳动者权益的保障是实现收入分配制度公平的重要保障措施。

因此,应加强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并建立全面、多元的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

此外,还应适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收入。

结论综上所述,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当前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旨在构建更加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

上述建议可以有效优化收入分配制度,提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水平,为保障广大民众的合法权益提供坚实保障。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办发[2012]58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办发[2012]58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办发〔2012〕58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国办发〔2011〕37号)、《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2〕6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深化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适应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逐步建立机制健全、关系合理、调控有力、秩序规范的管理运行体系,促进事业单位发展和体制机制创新,逐步实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二)基本原则。

坚持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探索事业单位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有效途径,使工作人员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鼓励人才创新创造;坚持改革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与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相结合,严格分配纪律,逐步建立公平公正、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进一步明确市和区县(自治县)及各级主管部门的工资管理职责,对不同类别的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工资管理办法,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促进形成不同地区、不同类别事业单位之间合理的工资分配关系;着眼于社会收入分配全局,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进程相适应,统筹兼顾,妥善处理与相关群体的利益关系,稳慎推进改革。

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

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

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一环。

在的过程中,应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促进收入分配公平,引导社会财富合理流动,推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以下是我对深化收入分配制度的几点意见:1.加大个人劳动收入比重:要推动工资收入在居民收入中的比重上升,提高劳动者的工资待遇,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同时,要加大对低收入人群的扶持力度,确保他们能够分享发展成果。

3.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要加大对社会保障的投入,确保每个人都能享受到基本的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障。

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保障低收入和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

4.促进区域收入差距缩小:要加强对区域间收入差距的调控,推动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转移,促进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

加强对农村地区的扶贫政策,确保农民收入得到提升。

5.推动企业收入分配公平:要加强对企业收入分配的监管,严禁垄断企业和国企恶意操纵市场导致过高利润的行为。

推动企业向员工分红,鼓励员工参与企业治理,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6.加强收入分配监管和公开透明:要建立健全收入分配监管机制,对收入分配的公平性进行监督和调查,并及时公布相关数据。

加强舆论监督,推动社会公众参与收入分配,实现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共同监督和参与。

7.增加高职技术人才收入:要加大对高职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吸引力度,提高其收入水平。

加强对高技能人才的培育和激励政策,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和待遇,改变我国目前高技能人才缺乏的现状。

总之,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不断完善制度、公平公正分配财富,才能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国务院批转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全文)

国务院批转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全文)

原标题 [国务院批转收入分配改革意见缩小收入差距,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出台配套方案和实施细则]据新华社电近日,国务院批转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

现状非法收入问题突出国务院在通知中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推进,与基本国情、发展阶段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基本建立。

同时,收入分配领域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隐性收入、非法收入问题比较突出,部分群众生活比较困难。

背景研究两年多公布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按照国务院部署,2010年10月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等部门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在以往长时间研究的基础上,深入开展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问题研究。

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听取专题汇报,并主持召开部门、专家学者和地方负责同志座谈会听取意见。

国务院常务会议两次进行专题讨论。

举措要调节过高收入通知强调,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坚持共同发展、共享成果。

倡导勤劳致富、支持创业创新、保护合法经营,在不断创造社会财富、增强综合国力的同时,普遍提高人民富裕程度。

坚持注重效率、维护公平。

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初次分配要注重效率,创造机会公平的竞争环境,维护劳动收入的主体地位;再分配要更加注重公平,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缩小收入差距。

坚持市场调节、政府调控。

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

通知指出,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出台配套方案和实施细则,及时跟踪评估政策实施效果。

【主要目标】城乡居民收入实现倍增到2020年实现城乡居民人均实际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力争中低收入者收入增长更快一些,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

收入分配差距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和居民之间收入差距较大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扶贫对象大幅减少,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橄榄型”分配结构逐步形成。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一、背景分析二、目标1.建立合理的薪酬结构,实现绩效与收入的直接关联。

2.加强激励机制,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动力。

3.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提升事业单位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

4.确保的公平性和可行性。

三、措施1.建立绩效考核制度。

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指标和评价体系,将工作业绩与薪酬挂钩,促进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动力,并设置适当的绩效奖励机制,激励优秀员工。

2.调整薪酬结构。

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进行适当的调整,同时引入绩效工资、岗位津贴等激励措施,形成合理的薪酬结构,并与员工的工作业绩和才能相匹配。

3.明确收入分配原则。

遵循公平、透明、公正的原则,确保收入分配制度的公平性,减少收入差距,提高员工的满意度。

4.优化福利待遇。

在薪酬制度的同时,应关注员工的福利待遇,包括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健康保险、培训机会等,以提高员工的整体满意度和幸福感。

5.加强风险管理。

建立健全的奖惩机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管理,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确保的公平性和可行性。

四、预期效果1.员工积极性提升。

通过绩效奖励机制的引入,将优秀员工明显激励,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干劲。

2.事业单位运行效率提升。

通过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3.公平性得到提升。

通过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减少收入差距,并提供福利待遇,改变过去的薪酬不公和不透明现象,确保员工对制度的认可和满意度的提升。

五、实施路径和建议1.制定实施计划。

相关部门应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包括时间表、责任人、具体任务等,确保稳步推进。

2.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广泛宣传和教育,提升员工对的认识和支持度,增强的可行性和可接受性。

3.监督的执行情况。

建立定期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措施的落实和效果的达到。

总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员工积极性、服务质量和公平性等。

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

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

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一、加大调整分配机制的力度当前,我国收入分配存在着一些不合理的现象,比如劳动者收入增速不及GDP增速、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之间的收入差距过大、财富集中等。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需要加大调整分配机制的力度,进一步提高劳动者的收入。

具体的做法包括:1.加强劳动力市场的监管,确保工资按劳动力市场供需关系形成,防止劳动者被压榨。

2.完善最低工资制度,提高最低工资的标准和覆盖范围。

3.加大对中低收入人群的倾斜支持力度,通过税收调节措施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的负担。

4.提高失业保险金和养老保险金的发放水平,增加失业和退休人员的保障。

5.加强对高收入者和富人的收入调节,适当提高高收入者的税负。

二、建立多层次的收入分配制度当前,我国收入分配体制存在单一且过度依赖于工资收入的情况,为了实现收入分配的多元化,应建立多层次的收入分配制度。

具体的建议包括:1.发展多元化的劳动就业形式,鼓励自主创业,扶持个体户和小微企业,为劳动者提供更多选择。

2.加强对非劳动收入的调控,防止非劳动收入过于集中。

3.建立公平的资本收入分配机制,加大对财富和股权等非劳动收入的监管和调节力度。

4.发展社会福利和教育事业,提供机会平等的教育资源,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5.加强土地和资源的规划和管理,使其更加有序、公正地分配给社会各界。

三、建立完善的收入分配监测和评估制度为了确保收入分配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建立完善的收入分配监测和评估制度。

具体的举措包括:1.建立健全的收入分配数据统计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掌握和发布收入分配的相关数据。

2.加强对收入分配政策的评估,研究收入分配对经济增长、社会稳定和民生改善的影响。

4.加强对收入分配制度效果的监测,及时调整政策,确保的顺利推进。

四、加强宏观调控,推动经济增长与收入增长相协调在实施收入分配制度的过程中,需要加强宏观调控,推动经济增长与收入增长相协调。

具体的措施包括:1.通过创新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推动经济增长,为提高劳动者收入创造条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2024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2024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202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2024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收入分配制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制定了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1.坚持正确的政绩导向,充分发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实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同劳动成果相对应。

2.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保障基本收入,完善绩效工资制度,推动收入分配的合理化和科学化。

3.逐步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有效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加快事业单位的和发展。

二、举措:1.完善岗位分类与岗位工资制度(1)建立科学的岗位分类体系,将各个岗位划分为不同级别和薪资档次,确保不同岗位的工资水平与工作责任相匹配。

(2)优化岗位工资制度,根据岗位的重要程度、专业技能要求、工作环境等因素确定合理的工资水平,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2.完善绩效考核与绩效奖金制度(1)建立科学、客观的绩效考核体系,充分考虑工作人员的工作实际情况和成果,综合评估工作绩效,并将其作为决定绩效奖金的重要依据。

(2)根据绩效评估结果,对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适当的绩效奖金激励,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1)鼓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与创新创业和科技成果转化,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享受相应的收入分配。

(2)推广股权激励和分红制度,通过股权或分红方式,让工作人员分享事业单位的发展成果。

4.加强对高收入者收入分配的监管和纳税管理(1)建立健全高收入者收入分配监管机制,严格限制高收入者收入增长速度,有效避免高收入者过度获利。

(2)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纳税管理力度,防止高收入者通过合法手段规避税收,确保收入分配的公平公正。

三、实施保障:1.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收入分配意识和理念,增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完善工资管理体系,建立合理的工资发放机制,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充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0.17•【字号】南府发[2017]33号•【施行日期】2017.10.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收入分配正文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南府发[2017]3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求,根据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13〕6号)、省政府《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5〕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中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精神,以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增强经济实力为基础,在发展中调整收入分配结构、健全分配调节机制,注重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提升效率与维护公平相结合,着力完善初次分配机制,健全更有利于促进居民增收的再分配调节机制,以较快增加城乡居民收入、逐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为重点,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逐步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二)主要目标。

居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收入分配差距逐步缩小,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橄榄型”分配结构逐步形成,收入分配秩序明显改善,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高,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明显提升。

二、继续完善初次分配机制(三)健全促进就业创业的体制机制。

建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

促进就业机会公平,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引导和鼓励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

认真落实小额贷款担保、财政贴息等鼓励自主创业的政策。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全文)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全文)

国务院批转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全文)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

全文如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同意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收入分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一项带有根本性、基础性的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石。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推进,与基本国情、发展阶段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基本建立。

同时,收入分配领域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隐性收入、非法收入问题比较突出,部分群众生活比较困难。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的战略部署,要继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优化收入分配结构,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扎实基础。

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当前收入分配领域出现的问题是发展中的矛盾、前进中的问题,必须通过促进发展、深化改革来逐步加以解决。

解决这些问题,也是城乡居民在收入普遍增加、生活不断改善过程中的新要求新期待。

同时也应该看到,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克难攻坚、有序推进。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坚持共同发展、共享成果。

倡导勤劳致富、支持创业创新、保护合法经营,在不断创造社会财富、增强综合国力的同时,普遍提高人民富裕程度。

坚持注重效率、维护公平。

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初次分配要注重效率,创造机会公平的竞争环境,维护劳动收入的主体地位;再分配要更加注重公平,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缩小收入差距。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0.07.11•【字号】云政发[2000]113号•【施行日期】2000.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资福利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0〕113号2000年7月11日)为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尽快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按照“市场机制决定,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国家监控指导”的基本要求,就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关于企业工资总量决定(一)实行工资指导线制度。

工资指导线由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社会劳动生产力、社会平均收入水平、居民生活价格指数等因素测算制定。

企业据此确定本企业工资增长的幅度和工资水平。

(二)对完成了公司制改造,法人治理结构比较健全的企业,经批准,可在工资指导线制度之下,根据自身的经济效益状况、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等自主确定本企业的年度工资水平。

有条件的企业,还可以在工资指导线制度之下积极试行企业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集体协商决定工资办法。

继续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要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逐步探索引入工效挂钩的横向比较机制。

(三)政府职能部门要尽快研究建立人工成本监控和预测预警制度以及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为企业实行科学合理的、能增能减的、灵活的工资总量决定办法提供更为完善的条件。

二、关于企业内部分配(一)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基本工资制度,实行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

企业应根据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本企业工资总量水平,合理确定工资标准及适合本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的工资制度,可将人人平均享受的福利收入和实物分配,逐步纳入工资收入分配,使职工收入显性化、工资化、货币化。

8关于深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

8关于深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

8关于深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近年来,我国深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为此,我提出以下几点意见,希望能够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提供一些参考。

首先,加强制度建设。

当前,我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特别是在分配权力、分配机制等方面。

因此,需要加强对制度的建设与。

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的基本原则、政策和标准,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分配机制,提高分配效率和公平性,尽量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

其次,加大收入差距调节力度。

当前,我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差距较大,这不仅不利于形成和谐的劳动关系,也会影响到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因此,要加大收入差距的调节力度。

一方面,可以通过提高低收入人员的工资水平,提高其生活品质和社会地位;另一方面,可以通过限制高收入人员的收入增长速度,降低其收入差距,增加公平性和社会稳定性。

同时,还要加强对收入差距的监测和调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三,加强激励机制建设。

激励机制是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的重要手段。

目前,我国事业单位的激励机制还不够完善,导致了工作人员对工作的投入不够、创新意识不强等问题。

因此,要加强激励机制的建设。

一方面,可以通过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将绩效与收入挂钩,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另一方面,可以通过设立奖励制度,及时表彰先进个体和集体,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四,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

当前,我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还存在着困难和阻力,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对的宣传不到位和人们对的不了解所致。

因此,要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

一方面,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宣传和解释政策,让广大工作人员了解到的意义和目的;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培训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为提供坚实的人才基础。

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分配制度是指社会资源、财富以及收入在社会成员之间的分配规则和方式。

一项公正、合理的分配制度是社会发展与和谐的重要保障,它关系到国家的社会稳定,民众的福利,以及社会公平与正义。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变革的推进,我们需要对现行的分配制度进行,以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

首先,我们应该注重收入分配的公平性。

当前,我国收入分配不平衡问题突出,富人越富,贫富差距扩大。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建立科学公正的收入分配制度。

一方面,通过税收制度的,加大对高收入人群的税收征收力度,实现收入再分配。

另一方面,加强对劳动者的保护,完善最低工资标准和劳动合同制度,确保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和福利待遇。

此外,还可以建立起一个社会福利体系,提供福利救助和补贴,减轻弱势群体的生活负担。

其次,我们应该注重财富分配的公平性。

当前,我国财富集中度较高,富豪居多而大多数人仍处于贫困状态,这不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为了解决财富集中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

例如,加强对金融领域的监管,杜绝以权谋私等不正之风,防止财富的不正获得。

同时,加大对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创业创新,推动财富的多元化分配。

此外,建立起一个国家基金,用于促进经济发展和提高民生福利,确保财富的公平分配。

第三,我们应该注重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资源的均衡分配。

教育和医疗是每个人都有权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但当前教育资源和医疗资源的不均衡现象依然存在。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地区的教育补贴和支持力度,提高教育资源的均衡化分配。

同时,加大对医疗卫生系统的投入,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缩小城乡医疗差距。

另外,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教育和医疗领域,提供多元化的公共服务供给,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

最后,我们应该注重社会保障体系的全面建立。

社会保障是保护劳动者权益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但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

为了实现社会保障的全面建立,我们需要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财政投入,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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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增强经济实力为基础,在发展中调整收入分配结构、健全分配调节机制,注重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提升效率与维护公平相结合,着力完善初次分配机制,健全更有利于促进居民增收的再分配调节机制,以较快增加城乡居民收入、逐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为重点,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逐步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区居民人均收入基本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

收入分配差距逐步缩小,“橄榄型”分配结构逐步形成。

收入分配秩序明显改善。

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高,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明显提升。

二、继续完善初次分配机制(一)健全促进就业创业的体制机制。

建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

促进就业机会公平,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引导和鼓励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

认真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等鼓励自主创业的政策。

加快构建面向全体劳动者的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建立健全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机制。

进一步实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统筹抓好重点群体就业。

(二)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

建立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

根据经济发展、物价变动等因素,适时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形成科学合理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使我区最低工资标准与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比值达到全市总体水平。

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

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积极稳妥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和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实现已建工会的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

加强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管理,建立与企业领导人分类管理相适应、选任方式相匹配的企业高管人员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对行政任命的国有企业高管人员薪酬水平实行限高。

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建立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制度,完善科学合理的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基本消除拖欠职工工资的现象。

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同工同酬权利。

(三)健全技术等要素参与分配的机制。

建立健全以实际贡献为评价标准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薪酬制度,鼓励企事业单位对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

完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特殊津贴制度。

允许和鼓励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科技人才创业或到企业从事研究开发、成果转化活动并取得合法收入。

完善有利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处置权和分配权政策,探索建立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有偿转让、岗位分红权激励等多种分配办法。

允许和鼓励品牌、创意等参与收入分配。

(四)拓宽居民财产性收入增收渠道。

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或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依法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制度,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和投资者损害赔偿救济机制。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等员工持股计划。

按照中、省、市部署,有序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引导和督促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健全定价机制,落实利率市场化改革各项措施,切实维护存款人权益。

支持金融机构面向居民投资需求开发不同风险度、品种多样化的金融产品,规范发展银行资产管理、私人银行等业务。

(五)建立健全国有资本收益分享机制。

修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办法,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覆盖全区国有企业、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制度。

合理分配和使用国有资本收益,更多地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研究制定提高区级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的实施方案和分年度工作计划,逐步提高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交公共财政比例,到2020年提高到30%。

(六)完善公共资源占用及其收益分配机制。

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完善国有土地、森林、风景名胜、矿产、水、城市公用设施等公共资源有偿出让制度,健全市场配置机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推进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改革。

建立健全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合理共享机制,出让收益主要用于公共服务支出。

三、加快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一)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财税调节机制。

持续保持对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卫生计生、住房保障等方面的重点投入。

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财力支持力度,促进不同区域民生保障均衡协调发展。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一般性支出,努力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继续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落实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及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等各项结构性减税措施。

(二)完善教育资源公平配置机制。

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山区、贫困地区倾斜。

全面落实城乡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公平就学政策。

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提供补助。

完善农村留守学生教育管理制度,切实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和参加当地中考、高考问题。

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和管理力度。

(三)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严格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制度。

加快制定病残津贴政策,规范养老保险缴费政策,进一步推行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

全面推进和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按照中、省、市部署,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

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

加快社会保障经办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经办服务机构向基层延伸。

(四)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

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稳步推进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

全面建立和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

建立稳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资机制,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

“十二五”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医保基金支付水平达到75%左右。

研究制定鼓励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

完善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政策。

(五)健全困难家庭基本住房保障机制。

加快实施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制度并轨,建立统一的公共租赁住房制度。

落实住房救助制度,优先保障城镇符合条件的最低收入和低收入家庭,实现应保尽保。

探索建立由保障对象和政府共享产权的共有产权住房制度,逐步推进公共租赁住房“租改售”制度。

建立健全农民工住房保障制度,逐步实现城镇常住居民住房保障全覆盖。

(六)创新困难群体救助帮扶体系和慈善事业发展管理机制。

健全城乡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

完善城乡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制度。

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和服务体系、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和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实现城乡救助标准和补助水平基本一致。

加强农村留守学生(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

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举办医院、学校、养老服务等公益事业。

落实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

加强慈善组织监督管理。

四、建立健全促进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的长效机制(一)大力增加农民家庭经营收入。

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全面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生猪市场调控体系,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

积极推进保险机构开展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探索推广蔬菜、生猪等农产品价格保险试点。

着力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支持适度规模经营,加大对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投入,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

鼓励开展农产品产地采后处理和初加工项目建设,支持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促进产销对接和农超对接。

因地制宜培育发展优势特色高效农业,积极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二)积极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

健全劳务开发机制,深化区域劳务合作,优化劳务输出结构。

加大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大力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完善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的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创新培训方式。

加快建设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引导农民工有序流动,促进稳定就业。

完善支持和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措施。

进一步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行动,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三)健全农业补贴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区强农惠农补贴政策。

继续推行农业机械“自主购机、直补到卡”工作,进一步完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

积极稳妥开展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

积极争取实施农产品目标价格试点政策。

稳步推进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补助政策改革试点。

(四)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

全面推进农村土地和房屋所有权等确权颁证工作。

鼓励农民在公开市场上以多种形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

积极争取和稳慎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

探索农村宅基地有序退出机制。

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

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建设。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

积极争取纳入全国试点,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的多种实现形式。

(五)建立扶贫开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建立健全公共财政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的稳定增长投入机制。

通过财政贴息、农业担保补贴等政策,结合实施金融支持扶贫惠农工程,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向贫困地区投入。

不断增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六)保障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服务。

全面落实将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的政策,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平等享有城镇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

逐步实现按照常住人口配置基本公共服务资源,不断增加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逐步将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范围。

加强农民工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将农民工纳入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提供基本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

五、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一)贯彻落实有关收入分配的法律法规。

及时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收入分配的法律法规。

依法建立健全财产登记制度,进一步落实财产法律保护制度。

(二)清理和规范工资外收入。

严格规范党政机关津贴补贴和奖金发放项目、标准、范围及来源,落实中、省、市、区规范改革性补贴的规定。

加强事业单位创收管理,健全科研课题和研发项目经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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