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企业标准)燃煤管理标准

发电厂(企业标准)燃煤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燃料管理、工作、质量技术标准,适用于燃料管理工作的全过程。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2.1 国家电力、煤炭、价格、经济合同、计量等有关现行法律、法规。

2.2 集团公司、陕西分公司有关规定。

2.3 发电厂创一流企业标准。

3 管理职能

3.1 职能

3.1.1 发电厂燃料部是在发电厂领导下的专业职能科室。

3.1.2 发电部、经营管理部、财务部、监察审计部是燃料管理工作的相关部门。

3.2 分工

3.2.1 燃料部是负责落实入厂燃料的接卸、计量、检质、化验、统计、核算、储存的责任单位,是协助发电部、经营管理部、财务部、监察审计部有关燃料业务的配合单位。

3.2.2 发电部是负责编制发电需煤计划、发电耗煤的计算和统计、监督及测定计量化验设备的责任单位。负责反馈煤质、交流化验、提供配煤信息的责任单位。

3.2.3 经营管理部是铁路专用线合同的签订单位。

3.2.4 财务科是负责燃料资金配置、燃料成本控制的责任单位。

3.2.5 监察审计部是负责燃料审计、效能监察的责任单位。

3.2.6 燃料部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检查、指导、考核由相应的陕西发电燃管中心和电厂主管部门及燃料部共同负责。

4 工作标准

4.1 年度指导计划

年度指导计划由经营管理部、发电部依据陕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下达的年度发电计划、煤耗指标结合我厂实际生产情况,预测编制年度用煤计划,并分解至月度下达给燃料部。燃料部根据实际入炉天然煤热值,库存增减量提出正式燃料需用计划,经主管厂领导审批后报陕西发电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4.2 订货

燃料部依据锅炉适用范围、国家环保有关规定、当地资源情况、燃单成本等编制各类煤源需用量结构表,经主管厂领导审批后,报陕西发电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4.3 调运

4.3.1 燃料部依据陕西发电燃料有限责任公司下达的月度计划单,落实矿点,检查煤质符合要求,催交、催运,确保发电用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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