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社会管理创新示范点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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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社会管理创新示范点建设工作情况汇报XX是XX镇社会管理创新示范点之一,自该示范点建设开展以来,我镇按照县政法委、综治委的总体要求,通过联合“三送”工作组开展矛盾纠纷包排查、包化解活动为主导措施,切实找准XX示范点建设的着力点,创新镇村二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联动机制,建立村级矛盾纠纷调解室,XX示范点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突出三个到位,用执行力确保示范点建设落实到位。

(一)、思想认识到位。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示范点建设工作,牢固树立“稳定就是发展”的思想,将XX示范点建设作为我镇社会综合治理和联创工作的重点之一。在党政联席会上,就示范点如何建设专门进行讨论研究,提出要尽一切努力把我镇的示范点打造成全县一流的社会管理创新示范点,尤其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示范点建设的中心工作。通过示范点建设以点带面,带动全镇综治工作再上新台阶,推进我县城乡统筹发展,促进我县各项事业顺利实施。

(二)、领导责任到位。为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我镇成立了社会管理创新示范点建设领导小组及示范点创建办公室,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政法委员、司法所长为副组长,综治办、司法所、团委、妇联、驻村镇干部及村干部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由司法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制定出台了我镇《社会管理创新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示范点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突出领导抓责任,分级抓落实,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沟通协调机制

(三)、组织机构到位。为使XX村矛盾纠纷能够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正常开展,在我镇示范点创建办公室工作人员积极走访、摸排矛盾纠纷的基础上,专门设立了XX矛盾纠纷调解室,成立镇村二级矛盾纠纷调解联动机制,采取“五四三二一”模式,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1、“五”即五有:调委会有名单、有制度、有矛盾纠纷登记簿、有会议记录本、有调委会公章。2、“四”即四公开:“三送”工作和调解会工作职责公开、调解制度公开、调解工作人员信息公开、调解工作人员职责公开。3、“三”即三上墙:领导接访制度上墙、矛盾纠纷排查和调解制度上墙、综治工作情况一览表上墙。4、“二”即二级矛盾纠纷调解联动机制:成立镇级和谐平安联创中心、村级调解委员会。5、“一”即一符合:各项制度

与法律法规相符合。

二、创新镇村二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联动机制,用协调力减少矛盾纠纷。

(一)、创新镇村二级干部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调解工作“第一责任”。一是实施镇领导、干部责任包干管理办法,下发《关于分管领导挂点联系各村抓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以及学校周边安全》的通知,建立完善和严格落实党政领导接访制、疑难纠纷包案制、问责制,把矛盾纠纷调解和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作为党政干部的工作职责。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时,我镇分管政法领导及驻村领导以强烈的责任感,靠前指挥,面对面做好群众工作,真正把调解工作“第一责任”落实到镇干部身上。二是村干部、村矛盾纠纷直报员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原则,通过村两委会议、村支部书记例会和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例会落实排查与解决工作责任。镇综治办与XX村干部签订矛盾纠纷调解目标责任书,不定期进行工作督查,并对矛盾纠纷调解不力而造成重大影响的村干部进行问责处理,真正把调解工作“第一责任”落实到村干部身上。

(二)、创新镇村二级大调解机制,进一步推进多元化网络化大调解工作。一是有效整合司法所、综治办、“三送”工作组、妇联等职能部门资源优势,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结合,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综治办协同镇其他部门成立“XX镇和谐平安联创中心”,制定矛盾纠纷受理流程、工作职责、联调办法、确定部门联合调解员,所有涉及镇级层面的矛盾纠纷、信访问题由该中心统一受理、统一协调、统一督办、统一存档。二是村级层面的矛盾纠纷由村调委会受理,村调委会由村两委干部、驻村干部、“三送”工作组、司法所干警组成。配备村级矛盾纠纷信息员18人、民间义务调解员30人,真正把调解网络延伸到各队组、落实到农户。到目前为止,XX村未出现重大不稳定事件和矛盾纠纷,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通过多元化网络化大调解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有效保证了XX平安文明社区的和谐创建。

(三)、完善镇村二级工作联动机制,切实减少和化解矛盾纠纷。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机制,按照“村级每半月排查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要求,成立XX村矛盾纠纷直报员队伍,切实做到排查不漏组、不漏户,努力把矛盾和问题发现并解决在内部。实行领导接访制、调

委会小组成员值班制、综治联调联防三项制度,进一步指导村级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对能够当场化解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化解;不能及时化解的,明确镇驻村领导包案人、包案对象,进一步完善镇村二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联动机制。到目前为止,在XX村摸排出矛盾纠纷35件,基本得到圆满解决。在大运会和重大节庆活动等特殊时期里,该示范点没有发生一起重大矛盾纠纷。实行依法依规处理制,本着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合情合理的原则,对各类矛盾纠纷坚持第一时间无条件到村组及村民家里进行协商调处。

三、实施三大活动,用影响力增强村干部和村民的法律意识。

(一)、举办各类培训,提高村民的法律素养。通过镇村二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联动机制,结合村调委会的矛盾纠纷摸排和调解情况,我镇了解到XX村矛盾纠纷产生的原因大多数是由于村民法律意识淡薄而造成的。由镇司法所、综治办针对村民的实际法律需求举办了形式多样的各类培训:

一是联合“三送”干部举办了村级调解员培训班,对村矛盾纠纷信息员和民间义务调解员共50余人进行了《调解法》和调解技巧培训。此次培训,务实全面,可操作性强,不仅培养壮大了村级调解员队伍,规范了基层调解工作,更提高了调解人员的工作能力和调处水平。

二是举办农民工法制教育培训班。鉴于XX村务工人员较多、村民法律维权意识淡薄的情况,对60余名农民工召开了法制学习培训和座谈会。培训班上,司法所干警向参训人员发放法律维权知识宣传单200余份,结合典型维权案例向他们详细讲解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知识,使他们懂得了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是举办妇女法制知识培训班。结合我镇有些村民不善待老人、家庭暴力而引起的矛盾纠纷案例,对XX村40余名妇女举办了以学习《新婚姻法》、《继承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基本内容的妇女法制知识培训。此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XX村妇女同胞的法律意识,有力推动了XX平安文明社区的建设。

(二)、开展“平安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促进邻里关系和谐。在建设XX示范点的过程中,我镇制定了《XX村创建平安文明社区实施方案》,确定“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为该社区的建设目标。依照方案,制定创建任务,落实组织领导,着力打造我镇平安文明社区第一品牌。同时,结合我镇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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