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程初步设计方案管理办法
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
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城市规划和建设成为了各地重要的议题。
在城市规划的过程中,初步设计阶段尤其重要,它直接影响到建筑物的质量和功能。
为了确保初步设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各地纷纷制定了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以规范初步设计阶段的工作流程。
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主要包括初步设计审查的范围、程序和要求等方面。
首先,初步设计审查的范围应当明确界定,涵盖建筑物的结构、功能、安全、环保等方面,并与相关法律法规相一致。
其次,初步设计审查应当明确一套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查、批准等环节,确保审查过程的透明、规范以及各方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同时,审查过程需要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设计方案更加合理。
此外,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还要求审查结果的保密性和权威性。
审查结果的保密性是为了维护设计方案的独特性,防止被利用于竞争中。
因此,审查过程中需要签署保密协议,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另外,初步设计审查结果的权威性也是十分重要的,它需要建立专业的审查团队,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家组成,确保审查结论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还提出了对违反审查规定的处理办法。
一旦发现初步设计存在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将对设计人员进行警告、罚款甚至取消设计资格等处罚措施。
这样的制度建立,不仅能够对设计人员起到激励作用,迫使其在初步设计中严格遵循规定,也能够加强对设计质量的监督,减少设计风险。
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还需注意配套政策的完善。
一方面,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需要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衔接,形成一个完整的法规体系。
另一方面,还需要建立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以保证初步设计审查的科学性和统一性。
针对目前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存在的问题,还可以进一步完善。
首先,可以加强与其他审批环节的衔接,形成一个高效的审批流程,减少重复办事和资源浪费。
其次,可以借鉴国际上先进的初步设计审查管理经验,提高我国初步设计审查的质量和效率。
另外,也可以加强对审查人员的培训和评估,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
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地区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
初步设计审查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合法的原则,确保初步设计文件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标准、规范和政策要求。
二、审查组织初步设计审查工作由_____(主管部门名称)负责组织实施。
审查工作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或专家进行。
成立初步设计审查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应包括相关专业的技术专家和经济专家,人数不少于_____人。
三、审查范围审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建设规模、内容、标准是否符合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
2、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3、总平面布置、工艺流程、设备选型、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设计是否合理、安全、可靠。
4、环境保护、节能、消防、劳动安全卫生等措施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
5、工程概算是否准确、合理,是否符合投资控制要求。
6、对特殊项目,如涉及抗震、防洪、人防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四、审查依据初步设计审查的依据主要包括:1、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2、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规范。
3、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
4、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
五、申报材料建设单位应向主管部门提交以下初步设计审查申报材料:1、初步设计审查申请报告。
2、初步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图纸、工程概算等。
3、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的批准文件。
4、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
5、土地部门出具的土地使用证明文件。
6、环境保护、节能、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意见。
7、其他相关材料。
六、审查程序1、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后,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
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
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初步设计审查工作,促进建设项目科学、合理、高效推进,根据《建设工程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查,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市政道路、桥梁、给排水工程等。
第三条初步设计审查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公认的原则,确保审查结果客观、公正。
第四条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初步设计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法定权限和职责开展审查活动。
第二章申报材料与程序第五条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格式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包括设计报告、图纸、技术说明等相关材料。
第六条初步设计文件的格式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内容完整、准确、清晰,表达方式符合专业规范。
第七条申报初步设计的时间,申请人应当提前向建设管理部门递交书面申请,并按要求缴纳审查费用。
第八条建设管理部门应在收到申请后,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初步审核,并形成初步审核意见书。
第三章审查内容及要求第九条初步设计审查应对设计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安全可靠性、环境适应性等进行综合评估。
第十条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建筑结构、设备安装、给排水系统、电气设计等方面,各项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十一条初步设计应充分考虑建设工程在规划、景观、施工、运营等方面的综合要求,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和经济性。
第十二条建设管理部门应依法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出具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明确设计存在的问题和改进要求。
第四章结果公示和反馈第十三条初步设计审查结果应及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有权了解审查结果并提出意见或异议。
第十四条建设管理部门应将初步设计审查结果在规定的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评价。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五条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初步设计审查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六条对初步设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夸大宣传、违法违规等问题的,建设管理部门应依法进行处理,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建设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本办法进行细化管理,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规范编制、审批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建设工期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集团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及均股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范围内的新建、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其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其审查、批准的管理工作,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基本建设项目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单位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建设单位为管理项目而设立的指挥部、项目部、项目公司、筹备处等(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单位)作为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实现项目建设标准和投资控制的目标。
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总工程师技术负责制,总工程师负责初步设计的审查、修改、设计变更等技术管理工作。
第四条初步设计是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或项目申请报告经核准后编制的设计文件,是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组织设计、订购设备和安排年度投资计划的重要依据,从技术和经济上应满足建设工程技术方案顺利实施和建设投资合理控制的要求。
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经批准后的初步设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设计的主要内容和概算不得任意修改,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和提高建设标准。
第五条根据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初步设计实行分级审查和审批管理制度。
(一)由国家审批项目核准报告或集团公司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工程,集团公司负责组织初步设计的审查和审批管理工作。
建设单位负责将审批后的煤矿建设项目向政府主管部门报批,并将审批文件报集团公司备案。
(二)由集团公司委托建设单位审批的初步设计,建设单位组织审查和审批,并将审批文件报集团公司备案。
(三)建设单位负责本单位初步设计的初审和报批等管理工作。
第二章初步设计的编制第六条建设单位在项目决策阶段,应依据符合实际的重要边界条件,认真做好项目方案的优化和确定量准价实的投资估算。
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
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和管理,确保初步设计的质量和合理性,提高工程建设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地区范围内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和管理。
二、审查机构及职责设立专门的初步设计审查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初步设计审查工作。
审查机构应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领域的专家。
审查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初步设计审查的工作流程和标准。
2、组织专家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3、汇总审查意见,提出修改建议,并督促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完善。
4、对修改后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复审。
三、审查内容初步设计审查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设计依据:审查初步设计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项目批准文件的要求。
2、建设规模:审查建设规模是否与项目批准文件一致,是否满足使用功能和市场需求。
3、设计方案:审查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先进性和可行性,包括建筑布局、结构选型、工艺流程、设备选型等。
4、技术经济指标:审查初步设计的技术经济指标是否合理,如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化率、投资估算等。
5、环境保护:审查初步设计是否符合环境保护要求,是否采取了有效的环保措施。
6、消防安全:审查初步设计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设施的设置是否合理。
7、节能设计:审查初步设计是否符合节能要求,是否采用了节能技术和材料。
四、审查程序1、申报建设单位应在初步设计完成后,向审查机构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包括项目批准文件、规划许可文件、勘察报告等。
2、受理审查机构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受理审查。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充的材料。
3、审查审查机构组织专家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专家审查应采取会议审查或书面审查的方式进行。
初步设计初审管理办法
初步设计初审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提高和完善初步设计质量,加强铁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管理,依据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铁道部令第26号)、《关于做好铁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初审工作的通知》(铁建设函[2004]380号),结合建指范围内在建和前期项目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初步设计文件初审工作,要贯彻“以人为本、服务运输、强本简末、系统优化、着眼发展”的建设理念,体现“六位一体”的总体要求。
项目初步设计初审由建指负责组织,工程部是初审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承担项目初步设计初审的审查单位按合同约定对初步设计分专业进行详细审查,并按铁道部初步设计批复格式分专业撰写审查意见。
第三条初审的依据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铁路基本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文件编制办法》(铁建设…2007‟152号)等铁道部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
3.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程规范、铁路主要技术政策及技术暂规。
4.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铁道部关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意见。
6.批准的建设用地预审、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物保护、压覆矿产、河道通航和行洪论证等方面的审查意见及相关标准和规范。
7.与地方签订的相关协议。
第四条初审的内容1.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意见的执行情况。
2.局部设计方案比选。
3.特殊工点技术措施。
4.运营设备的配备、生产力布局情况。
5.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程、规范情况。
6.主要工程数量、主要设备数量、主要材料数量、用地拆迁数量、大型临时工程数量。
7.施工组织设计,重点控制工程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措施。
8.环保、水保、防火、节能、消防、建筑抗震措施、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9.总概算及建设投资与运营成本统筹考虑情况。
10.初步设计的范围、深度和质量情况、初步设计文件的组成内容。
11.执行有关安全规定的情况。
12.设计文件的总体性和专业间的衔接。
第五条初审工作程序及时间要求1.建指在勘测设计单位提供初步设计文件后及时组织初审工作,并在8天内完成初审。
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
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对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管理,提高初步设计质量,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地区各类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工作。
二、审查范围和内容(一)审查范围凡总投资达到一定规模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以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重大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均应进行初步设计审查。
(二)审查内容1、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行业规划以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2、初步设计文件是否完整,包括设计说明、图纸、工程概算等。
3、设计方案是否合理,包括项目选址、总平面布置、工艺流程、建筑结构、设备选型等。
4、工程概算是否准确,是否符合投资控制要求。
5、环保、节能、消防、安全等措施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
三、审查组织和程序(一)审查组织成立初步设计审查专家组,专家组由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包括规划、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造价等专业。
(二)审查程序1、项目建设单位向主管部门提出初步设计审查申请,并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2、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组织召开初步设计审查会。
3、专家组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形成审查意见。
4、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
5、主管部门对修改后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出具初步设计审查批复文件。
四、建设单位的职责1、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2、组织设计单位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内部审查,确保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
3、按照要求向主管部门提交初步设计审查申请及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4、认真落实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组织设计单位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并及时将修改情况反馈给主管部门。
五、设计单位的职责1、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以及项目建设单位的要求,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初步设计会审管理办法
初步设计会审管理办法第一篇:初步设计会审管理办法江北区慈城镇、洪塘镇、庄桥镇房地产开发项目初步设计会审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我区慈城镇、洪塘镇、庄桥镇(以下简称三镇)镇域规划区范围内房地产开发项目初步设计会审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区建制镇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整体水平和质量,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三镇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我区三镇镇域规划区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必须进行初步设计会审。
本办法所指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系按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批准的,由具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包括代建、合作建设)的普通住宅、公寓、别墅、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及其按规划要求配置的配套设施。
第三条江北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三镇镇域规划区范围内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初步设计会审工作。
第四条三镇镇域规划区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申请初步设计会审,申请单位应将有关资料报区行政服务中心城管局窗口。
中心窗口在资料齐全情况下开具房地产开发项目扩初会审抄告单,待7个主要协办单位(区发展计划与经济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局、区交警大队、区环保分局、区消防大队、人防办)全部在抄告单上签收后出具受理单。
区城管局自中心窗口出具受理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初步设计会审会议。
第五条申请房地产开发项目初步设计会审应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报告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2、规划设计控制文本及选址意见书;3、建设条件论证会议纪要;4、立项批文;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1:500或1:1000用地红线图;6、土地出让合同(或土地使用权证)及宗地图;7、规划会审纪要;8、规划管理部门同意进入扩初设计的规划审批总平面图;9、完整的建筑初步设计方案;应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并加盖市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出图专用章,内容包括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外立面设计、概算、给排水系统、强弱电系统、消防设计、人防设计、交通组织设计、管道燃气设计、市政、公建配套等。
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
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管理,保证工程设计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地区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工作。
初步设计审查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合法的原则,确保审查工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二、审查范围和内容(一)审查范围包括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国家规定需要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其他项目。
(二)审查内容1、设计依据是否充分、准确,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2、设计方案是否合理,是否满足功能要求和使用需求,是否符合安全、环保、节能等要求。
3、工艺流程、设备选型是否先进、合理、可靠。
4、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设计是否符合规范和标准。
5、消防、抗震、防雷、人防等专项设计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6、投资估算是否准确、合理,是否符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要求。
三、审查程序(一)申报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审查主管部门提交初步设计审查申请材料,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初步设计文件、勘察报告等相关资料。
(二)受理审查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审查。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材料。
(三)审查审查主管部门可以组织专家评审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审查。
审查专家或咨询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审查内容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四)批复审查主管部门根据审查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初步设计审查批复。
对审查通过的项目,予以批复;对审查不通过的项目,应当说明理由,并要求建设单位修改完善后重新申报。
四、审查要求(一)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设计,确保初步设计文件的质量。
(三)审查专家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客观、公正地进行审查。
初步设计初审管理办法
初步设计初审管理办法一、引言初步设计是工程建设项目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其质量直接影响到后期施工、使用阶段的工作进展和效果。
为了确保初步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完整性,需要建立一套严格的管理办法,以规范初步设计的审核和审批过程。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涉及初步设计审核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等各类工程项目。
三、审核原则1.科学性原则:初审应基于科学性、可行性、经济性等原则,保证设计方案符合工程要求。
2.合理性原则:初审应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需求,并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保证设计方案的合理性。
3.完整性原则:初审应确保设计方案的完整性,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齐全、相互矛盾性等问题。
四、审核程序1.提交审核:设计单位将初步设计方案提交给审查单位,并同时提交相关设计文件。
2.初步审查:审查单位对设计方案进行初步审查,确保设计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3.现场踏勘:如有需要,审查单位可组织现场踏勘,以进一步评估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和科学性。
4.评审意见:审查单位出具初审意见,指出设计方案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修改建议。
5.设计修改:设计单位根据初审意见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初步设计方案。
6.复审:审查单位对修改后的设计方案进行复审,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7.出具审核报告:审查单位出具审核报告,确认设计方案通过初审或未通过,并说明原因。
五、审核标准1.技术标准:设计方案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2.经济标准:设计方案应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确保符合预算要求。
3.安全标准:设计方案应符合相关安全要求,确保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
六、监督管理审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对初审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审核工作的公正、公平。
七、总结初步设计初审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有利于规范初审流程,提高初步设计质量,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只有通过严格的审核和审查,才能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和高效运行。
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
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1. 前言设计审查是建设工程项目中重要的环节,旨在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安全性。
为了规范初步设计审查的程序和要求,提高设计质量和施工安全,制定本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
3. 审查机构初步设计审查由建设工程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审查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
审查机构应具备相关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由合格的审查人员组成。
4. 提交申请建设单位在完成初步设计后,应向审查机构提交初步设计审查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初步设计说明书- 结构设计计算书- 施工图纸- 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5. 审查流程(1)受理与分派:审查机构收到申请后,进行初步审查,判断材料是否齐全,如需补充材料,要及时通知建设单位补正。
完成初步审查后,将申请分派给具体的审查人员。
(2)技术评审:审查人员对初步设计进行技术评审,重点关注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如发现问题或需要修改,应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要求,确保设计方案的优化和完善。
(3)专家评审:对于复杂的工程项目或需要特殊技术支持的情况,审查机构可组织专家会审,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决策。
6. 审查结论审查机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
审查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情况。
- 通过:建设单位可以按照初步设计继续进行后续工作,但仍需在施工图设计阶段继续审查。
- 不通过:建设单位应重新修改设计方案,并按要求重新提交申请。
7. 保密与公开审查机构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初步设计资料进行保密。
审查结果可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公开。
8. 后续审查初步设计审查仅为建设工程的前期工作,审查机构还需参与施工图设计的审查和后续的工程实施、监督等工作,以确保设计方案的全面贯彻和实施。
9. 处罚与追责对于故意提供虚假材料、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规定的建设单位和设计人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
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一、总则初步设计审查是指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进行技术、经济、环境等方面的审核,以保证初步设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一种管理措施。
为了规范初步设计审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审核质量,制定本办法。
二、审查范围初步设计审查适用于所有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阶段,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力、通信、智能化、暖通等工程专业。
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构造安全、工程成本、工程进度、环境影响等方面。
三、审查程序1. 提交申请: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完成后,向审查机构递交初步设计审查申请,并提供相关设计文件和资料。
2. 审查受理:审查机构收到申请后,进行受理并核实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3. 专家评审:确定初步设计审查专家组,由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意见和建议。
4. 审查意见反馈:审查机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向建设单位反馈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并要求做出相应修改或调整。
5. 再次审查:建设单位按照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后,再次提交审查申请,进行再次审查。
6. 审查结果:审查机构根据再次审查结果,出具初步设计审查报告,并将审查结果告知建设单位。
四、审查要求1. 法律法规要求:初步设计应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法、规划法等。
2. 技术要求:初步设计应符合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确保工程的安全可行性和施工可操作性。
3. 经济要求:初步设计应以合理的成本控制为基础,确保项目的经济可行性和投资回报率。
4. 环境要求:初步设计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或影响,注重可持续发展。
五、监督与管理1. 规定责任:明确审查机构和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审查过程中的职责和义务,确保各方按规定履行责任。
2. 随机抽查:审查机构可以随机抽查已审查通过的项目,确保初步设计符合审查要求,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3. 事后评估:对初步设计审查通过的项目进行事后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为后续项目提供参考与借鉴。
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
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近年来,随着城镇建设的快速发展,我国对于初步设计的审查和管理办法也逐渐变得越发重要。
初步设计是工程建设的起点,它承载了对于工程可行性、安全性和经济性的初步评估。
因此,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对于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初步设计的重要性初步设计是在项目开展之初就确定工程设计的基本方案,它包括了工程的总体布局、建筑形态、结构体系和施工工艺等内容。
初步设计的好坏对于后期施工、运维和改造的顺利进行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首先,初步设计决定了项目的投资规模和使用功能。
在初步设计阶段,需要对于项目的投资进行估算,确保合理的预算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同时,初步设计也决定了工程的使用功能,一个合理的初步设计能够最大程度满足使用者的需求。
其次,初步设计对工程的可行性评估至关重要。
初步设计要考虑到土地、环保、用地、规划、市政等多个方面的因素,保证工程的可行性。
如果初步设计不合理,可能会导致工程建设中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甚至引发重大安全事故。
最后,初步设计还对工程的施工和运维带来影响。
通过合理的初步设计,可以避免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缺陷和浪费。
同时,对于后期的运维,合理的初步设计可以减少工程维护的成本,并提高设施的耐久性和寿命。
二、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的现状和问题目前,我国对于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方面,由于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行政管理体制的差异,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的制定存在不相适应的现象。
另一方面,由于初步设计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审查工作中也存在一定的难度,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
首先,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的制定缺乏统一标准。
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条件各不相同,因此对于初步设计的要求也有所不同。
一些地方在制定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时,存在一些随意性和难以操作性,导致实施效果不佳。
其次,初步设计审查工作存在着一定的难度。
初步设计需要涉及多个学科领域的知识,要求审查人员具备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
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管理行为,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建设工程的设计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相关部门及人员。
三、管理责任1.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立项、审查及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建设主管部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
2.建设工程初步设计质量责任单位:设计单位。
3.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安全责任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
四、管理原则1.遵循法律法规,确保设计合法合规。
2.遵循科学技术规范,保证设计技术先进。
3.严格控制设计质量,确保设计合理可行。
4.重视设计安全,保障设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五、管理流程1.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立项程序(1)项目规划部门提出项目需求。
(2)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建设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可行性研究报告。
(4)确定项目立项。
2.初步设计编制程序(1)设计单位组织编制初步设计方案。
(2)监理单位进行初步设计方案审查。
(3)设计单位修改初步设计方案。
(4)完成初步设计报告。
3.初步设计报批程序(1)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报告。
(2)建设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初步设计报告。
(3)批准初步设计报告。
六、管理要求1.制定专门的初步设计管理制度文件,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2.建立初步设计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确保设计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严格执行设计变更管理制度,严禁擅自对初步设计进行修改。
4.建立设计信息共享和交流机制,促进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之间的合作与沟通。
5.加强对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安全性。
6.对初步设计中的技术难点和争议点进行重点把关,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7.对于初步设计中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应进行专项技术论证,确保其安全可靠。
八、附则本制度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并进行不定期的审查和修订。
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管理制度,对规范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管理行为,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建设工程的设计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初步设计管理制度
27、初步设计管理制度1.总则1.1为了落实上级公司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级公司”)“集团化、专业化、差异化”管理的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建设项目。
2.引用标准及关联文件《上级公司技投资有限公司控股投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管理暂行办法》(上级公司〔2013〕60号)3.专用术语定义3.1初步设计编制原则:依据批准的项目投资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等编制的初步设计原则,作为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的依据。
3.2 初步设计:是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编制原则进行详细论证后编制,是工程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排投资计划、开展施工图设计、工程招投标和竣工验收的依据。
4.职责4.1工程项目部对初步设计的工作及内容进行全过程的管理。
4.2计划财务部对初步设计概算进行审查。
4.3综合办公室负责初步设计招标及合同签订。
5.管理方法和要求5.1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5.1.1依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调研和论证,选择行业技术领先、经济适用的建设项目作为设计标杆,编制《初步设计编制原则》并内审后,报上级公司审核。
5.1.2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基本要求(1)初步设计编制要严格执行国家、行业规范标准和公司内部技术标准,严格执行项目核准或备案确定的建设标准。
遵循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
(3)初步设计工作要按照国家有关部委、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规定执行。
在初步设计中,应对厂址、工艺路线、关键设备选型、主要专业方案、主体工程设施等做多方案比选,编制深度应达到《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HSG-033-2008》的要求。
(4)初步设计概算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制度和规定,完整地反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内容,实事求是地按照现行建设工程概算定额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建设条件进行编制,应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
(5)初步设计文件由设计说明书、图纸、概算和有关附件组成。
重庆市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办法
重庆市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市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管理,保障建设工程项目依法建设、有序实施。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市初步设计审批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区县(自治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工作。
第二章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第四条初步设计文件须由取得相应设计资质证书的设计单位编制。
第五条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内容和深度须达到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市政工程设计技术管理标准》等规定的要求,简述如下:(一)初步设计文件根据设计任务书进行编制,由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和各专业的设计说明)、设计图纸、主要设备及材料表和工程概算四部分文件组成。
在初步设计阶段,各专业应对本专业内容的设计方案或重大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进行综合技术经济分析,论证技术上的适用性、可靠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并将其主要内容写进本专业初步设计说明书;设计总负责人对工程项目的总体设计在设计总说明书中予于论述。
不能以方案设计说明替代初步设计说明.(二)初步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达到以下要求:1、符合已审定的设计方案;2、能据以进行施工图设计;3、能据以进行施工准备;4、能据以准备主要设备及材料;5、能据以作为审批确定项目投资的依据。
第六条设计人员签字要求:1、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均须具备扉页即工程勘察设计人员签字页(设计说明书和概算说明书分别装订时,须分别具有);2、初步设计文件扉页须包括总建筑师、总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各专业审定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名字、职称、注册情况,名字须同时打印和手签(设计说明书和概算说明书分别装订时,须分别具有)。
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
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导言】为加强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质量和安全管理,规范相关审查流程,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的整体水平,特制定本《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
【一、总则】1.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工作。
2. 初步设计审查是指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进行审核、评估和审查的过程,目的是保证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和符合相关法规。
【二、审查机构】1. 设立专门的初步设计审查机构,负责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进行审查。
2. 初步设计审查机构应具备相关技术资质和专业人员,具备独立、公正、客观、严谨的审查能力。
3. 审查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并定期进行专业培训,提升审查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三、审查程序】1. 建设单位应在初步设计完成后,向审查机构提交初步设计方案。
2. 审查机构应在接收初步设计方案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3. 初步设计方案应包括设计说明、图纸、技术参数等必要的文件材料,以便审查机构进行全面评估。
4. 审查机构应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对初步设计方案进行全面审查,对存在的问题和不合理之处提出具体修改要求。
5. 审查机构应与建设单位保持及时沟通,解答设计方案中的疑问,协商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调整审查进度。
【四、审查内容】1. 审查机构应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进行全面、系统、细致的审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构造设计的合理性和安全性;(2)建筑布局的合理性和功能性;(3)材料和设备选用的可行性和经济性;(4)施工工艺和施工组织的可行性和合理性;(5)环境保护和节能设计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2. 审查机构应根据初步设计方案的实际情况,结合相关规范和标准,对以上内容进行具体的评估和审查。
【五、审查报告】1. 审查机构应出具初步设计审查报告,明确审核结果和相关意见。
2. 初步设计审查报告应详细列明审查的内容、审查意见和修改要求,并注明审核日期和审查机构的签章。
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
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一、背景与目的随着城市规划和建设的不断发展,初步设计在工程项目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为了确保初步设计的质量和合规性,制定并实施审查管理办法成为必要举措。
本文旨在提出一套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以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审查范围初步设计审查管理的范围涵盖以下几个方面:1. 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包括设计方案、施工图纸、技术标准等;2. 设计单位的资质及设计人员的专业背景;3. 设计文件的合规性,包括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方面的要求。
三、审查程序1. 提交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单位在完成初步设计后,须将设计文件按照相关要求提交给审查机构,并注明提交时间及设计单位信息。
2. 初步审查审查机构对提交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初步审查,主要目的是确保文件的齐全性和格式正确性。
如发现问题,将及时反馈给设计单位。
3. 专家评审根据项目的性质和规模,审查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初步设计进行评审。
评审内容包括设计理念、技术可行性、经济效益等方面。
4. 审查意见反馈审查机构将评审结果整理成反馈意见,并及时向设计单位提供。
设计单位应根据意见进行调整和修改,并重新提交修改后的设计文件。
5. 最终审查设计单位将修改后的初步设计文件重新提交审查机构,审查机构对修改后的设计文件进行最终审查。
审查通过后,设计单位可以继续进行后续工作。
四、审查要求1. 合规性要求设计文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要求,确保建设项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技术可行性要求设计方案应基于科学、可行的技术手段,能够实现预期的工程目标,并具备一定的经济效益。
3. 安全性要求初步设计应充分考虑施工、运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确保工程项目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对人员和环境造成损害。
4. 经济效益要求初步设计应合理控制投资成本,提高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
设计方案应注重合理配置资源,降低运营成本。
五、审查机构的职责1. 制定审查标准和要求,确保审查程序的规范性和科学性;2. 组织专家评审,对初步设计进行全面评估;3. 及时向设计单位提供审查意见和反馈,并要求其按照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4. 对修改后的设计文件进行最终审查,并及时向设计单位发放审查通过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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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KJWX X X X X X X X X X X X公司企业标准
Q/KJWXG05003012019
代替:无过程初步设计方案管理办法
2019 - 00 - 00发布2019 - 00 - 00 实施
XXXXXX公司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 目的 (3)
2 范围 (3)
3 术语定义 (3)
3.1 初步设计方案 (3)
4 职责 (3)
4.1 企划部 (3)
4.2 项目管理部 (3)
4.3 建设规划部 (3)
5 工作流程 (3)
5.1 总体规划方案策划 (3)
5.2 项目各专业方案设计 (4)
5.3 各专业设计方案评审 (4)
5.4 初步设计方案汇总编制 (4)
5.5 初步设计方案评审 (4)
5.6 初步设计方案修改、定稿 (4)
6 记录 (4)
7 流程图 (4)
评审报告 (6)
过程初步设计方案模板 (7)
文件更改状态记录 (8)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XXXXXXXXXXXXXXXX公司发展要求而制定的,本标准按GB/T1.1-2009给出的编写规则进行起草。
本标准由XXXXXXXXXXXXXXXX公司建设规划部提出。
本标准由XXXXXXXXXXXXXXXX公司标准化部归口管理。
本标准由XXXXXXXXXXXXXXXX公司建设规划部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XXXXXX
本标准会签人:相关部门
本标准审核人:部门领导签字
本标准批准人:公司领导签字
过程初步设计方案管理办法
1 目的
规范初步过程设计程序,明确项目过程开发方案,便于项目过程的实施、组织、终验收和交接。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产品开发的过程初步设计方案编制组织,包括工艺规划设计、厂房/公用规划设计和总概算设计等。
3 术语定义
3.1 初步设计方案
根据工艺可行性研究报告所确定的各项内容,在选定的厂址上对项目实施作出具体安排,在技术可行和经济合理的前提下,明确项目开发的主要技术方案、投资方案、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项目进度计划指标和质量指标等。
一般包括工艺规划设计、厂房/公用规划设计和总概算设计等部分。
4 职责
4.1 企划部
负责《过程初步设计方案》的最终评审。
4.2 项目管理部
负责新项目开发指令、项目管理一级计划、项目描述、产品数据等纲领性文件的提供,负责(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汇总编制。
4.3 建设规划部
负责新项目总体规划方案策划、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编制。
负责《过程初步设计方案》的初步评审。
5 工作流程
5.1 总体规划方案策划
建设规划部项目组(或外委设计单位)根据《项目开发指令》等公司项目纲领性文件,对项目总体设计方案进行策划,并提出《项目总体规划方案》。
5.2 项目各专业方案设计
建设规划部综合管理科、工程科、冲压科、车身科、涂装科、总装科以及外委设计单位,根据项目管理部提供项目开发指令、项目描述、产品数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对项目所涉及的专业进行方案设计,提出各专业设计文件。
5.3 各专业设计方案评审
规划经理组织规划部各专业、使用部门及相关单位共同对项目专业设计文件评审,提出评审结论和修改意见,根据评审结果,规划经理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或外委设计单位)修改。
5.4 初步设计方案汇总编制
规划部项目组(或外委设计单位)对项目各专业设计方案进行汇总编制,形成《项目过程初步设计方案(讨论稿)》,并报规划设计部领导批准。
5.5 初步设计方案评审
企业部对《过程初步设计方案(讨论稿)》进行评审,提出评审结论和修改意见形成《评审报告》。
5.6 初步设计方案修改、定稿
建设规划部项目组(或外委设计单位),根据评审结论和修改意见,对初步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形成《过程初步设计方案(终稿)》,并由规划设计部及公司总经理批准。
6 记录
7 流程图
评审报告
表单号:Q/KJWXG0900101201901识别号:
部门:编制:审核:批准:
过程初步设计方案模板
表单号:Q/KJWXG0900101201902识别号:
项目总体规划方案见如下链接,双击打开后另存副本(格式:.doc),即可编辑使用。
项目过程初步设
计方案.doc
文件更改状态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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