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08定额《B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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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

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

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总说明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费用标准)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招标控制价或拦标价的依据;是编审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指标的基础。

二、本费用标准与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A建筑工程计价定额》、《B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C安装工程计价定额》、《D市政工程计价定额》、《E园林绿化工程计定额》配套使用。

三、本费用标准中的企业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根据本企业管理水平和工程实际适当调整,但不得低于本费用标准的90%。

四、本费用标准中的规费,按核定的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执行。

五、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综合单价,应按本费用标准的“工程费用取费程序表”中的管理费和利润计算方法并考虑风险组成综合单价。

六、使用1996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辽宁省单位估价表》、1993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辽宁省单位估价表(市政维修)》、1988年《全国统一仿古建筑预算定额》的工程,可按2008年相应计价定额的人工、材料、机械单价进行换算,按照本费用标准相应标准计取各项费用。

七、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计价定额材料费中不包括材料检验试验费。

招投标工程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确定;非招标工程,工程结算时按实际发生计入其他项目费。

八、本费用标准中“×××以上”,不包括其本身,“×××以下”,包括其本身。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费用组成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文件《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如下:建设工程费用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辽住建【2016】49号 关于建筑业营改增后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 (1)

辽住建【2016】49号  关于建筑业营改增后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 (1)
《关于建筑业营改增后 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
(辽住建〔2016〕49号)
文件解释
相关文件:
《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 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
是本调 整文件 编制的 基础
《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57号)
(4)冬雨季施工费
冬季施工费
6.05
单位:%
雨季施工费
1.01
1.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
(5)市政干扰费
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五市 以人工费+机械费之和的4.05%计算;
其他地区按2.02%计算。
2.2010年《辽宁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
费用项目名称 安全文明施工费 企业管理费 利润 夜间施工增加费 白天施工需要照明费 冬雨季施工费
(三)建筑安装工程的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 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建筑业的增值税税率为11%。
工程造价 = 税前工程造价 × (1 + 11%) = 税前工程造价 + 税前工程造价×11% = 税前工程造价 + 增值税销项税额
(四)材料费 计价依据中能够确定材料除税价格的部分,直 接以不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入材料 费;
增值税的价外税性质决 定了,所有的计算均不
··· 含可抵扣进项税额
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 年4月30日(含)前的建筑工 程项目;未取得《建筑工程 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 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 2016年4月30日(含)前的 建筑工程项目(以下简称 “老工程项目”),依照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6〕36 号)规定,采用 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辽宁省2008年定额解释

辽宁省2008年定额解释

一、08定额主要内容管理部门为了适应建筑市场发展变化的需要,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实际颁发08定额 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及招标工程,应执行08定额既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同时也适用于定额计价方式 是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控制价或拦标价的依据;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调节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二、08定额与04定额基本不同点1.进行量价合一2.定额编号和清单编码是一一对应的,有利于清单项目的描述3.人工工日的单价由原来的综合工日改为普工和技工,单价进行了调整4.材料费进行调整,不包括检验试验费5.小型机械费调整6.措施费,能计量的措施费的回归定额子目中,方便调整,不能计量的以项为单位仍然在取费中计取7.降效,调整计算方式及步距8.费用标准,管理费下调,利润上调,取费基数是人工费+机械费9.对国家清单计价规范进行补充,没有改变清单计价的宗旨三、定额的编制依据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统一要求进行编制的依据国家建设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建筑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质量评定标准进行编制的。

近几年建筑工程新的施工技术,新的材料新工艺在实际施工中应用比较成熟的施工方法和工艺进行编制的。

四、计价定额的消耗量标准基础性规定A基础单价方面人工费(一)人工费:即人工工资单价它包括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及工资性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和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①其中人工等级分为普工和技术工②普工40元/工日、技术工55元/工日③(土建)抹灰工技术工65元/工日。

B基础单价方面材料费(二)材料费:即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基价是指材料由来源地到达施工工地仓库或工地堆放材料地的全部费和。

1.材料费基价包括材料的原价(或供应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保管费。

浅谈辽宁地区17定额与08定额的区别

浅谈辽宁地区17定额与08定额的区别

浅谈辽宁地区17定额与08定额的区别随着辽住建【2017】68号文“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发2017《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的颁发,辽宁地区进入了17定额的时代,接下来将归纳下17定额和08定额的主要区别。

标签:新定额;费率;造价人员;费用组成1 引言新定额实施已有一段时间,两个定额的内容差距较大,新旧工程往往会同时存在就导致了新旧定额并行使用,所以作为造价人员,对两个定额的归纳总结势在必行。

一、定额分类17定额分类(辽宁省):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2.装配式建筑工程定额;3.绿色建筑工程定额;4.通用安装工程定额;5.市政工程定额(含园林绿化)。

08定额分类(辽宁省):1.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3.安装工程计价定额;4.市政工程计价定额;5.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

可见定额分类发生了变化,把08的建设及装饰、市政及园林整合在一起,增加了装配式建筑及绿色建筑等当下流行的建筑模式。

二、费用组成及费用标准(一)费用组成的区别17定额和08定额在费用划分上两者发生很大的变化,17定额的划分更完整和贴合工程实际,下面我们就上述内容的展开论述(二)上述主要项目中所包含内容的区别:(三)上述主要项目费用标准的区别:1、17定额中的各项费用组成均不包含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但08定额各项费用包含进项税额;2、17定额不再像08定额区分工程类别、承包方式,统一为一个费用标准,费率标准可以提高系数,也可以降低系数,但安全施工费的费率标准为最低标准,在实际工程中只可以调高,不可以调低。

3、17定额将08定额中的市政干扰费两个费率(4%(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2%(其余各市))调整为一个费率(4%);4、17定额的规费费率由企业根据自身实际缴纳情况确定,08定额是根据各省市相关文件确定;5、17定额将08定额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通过一个系数取费,不可竞争项目)重新分为“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技术措施费,可计算工程量,放入分部分项中计取)”;6、由于17定额中费率的设置是社会平均水平的基础费率和最低费率,所以新定额的费率标准单独设立一个部分提供了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方法和建议费率。

辽宁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宣贯材料

辽宁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宣贯材料

辽宁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宣贯材料一、《辽宁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B.1:楼地面工程;B.2:墙、柱面工程;B.3:天棚工程;B.4:门窗工程;B.5:油漆、涂料、裱棚工程;B.6:其他工程;B.7: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机械降效及加压水泵台班。

B.8、措施项目、满堂红脚手架、垂直运输、项目成品保护。

共八章、1782子目。

二、说明解释1、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统一划分项目,统一编码,重新编制,有增加项目也有减少项目,一个定额子目就是一个清单项目。

2、本定额人工工日:分为普工、技工,普工人工工日单价为40元,技工65元。

3、本定额子目表现形式是有量有价,量价合一。

4、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调整。

(1)灯带清单计价规范按平方米计算,本定额按延长米计算。

(2)门、窗清单计价按樘计算,本定额按平方米计算。

(3)窗台板清单计价规范按延长计算,本定额按平方米计算。

(4)柜类、货架清单计价规范按个计算,本定额按平方米,延米、组等计算。

(5)竖式标箱、灯箱清单计价规范按个计算,本定额按平方米、立方米计算。

5、本定额有部分项目的含量进行调整。

6、计量单位是按定额计量单位形式来表示的。

7、费用计取规则:以计价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计费基数。

8、本定额电锺未列入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包括在工具用具使用费中。

9、本定额木门、窗柜扇料,木装修及木地板的木材机械干燥,自然干燥费,均包括在材料单价中。

10、本定额均包括3.6米以内简易脚手架的搭设及拆除,3.6米以上的天棚装饰工程可计算满堂红脚手架,实际施工中未采用满堂红脚手架,按满堂红脚手架的30%计算脚手架费用。

三、本定额装饰项目调整到《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部分项目共18个项目(1)B.1楼地面工程:水泥砂浆地面、细石混凝土楼地面、菱苦楼地面、水泥砂浆楼梯面、水泥砂浆台阶面、水泥砂浆踢脚线、水泥砂浆零星项目,垫层、找平层、钢管扶手、栏杆10个项目。

辽宁定额取费标准

辽宁定额取费标准
6.附着升降脚手架工程。适用于各类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制作、安装、施工。
7.金属门窗工程。适用于各类铝合金、塑钢等金属门窗工程。
8.预应力工程。适用于各专业预应力工程。
9.爆破与拆除工程。适用于各等级大爆破工程、复杂环境深孔爆破工程、其他爆破拆除工程。
10.防腐保温工程。适用于建筑工程防腐保温。
(二)装饰装修工程
6.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7.劳动保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费用。
8.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
⑴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⑵工资性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⑶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⑵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通道防护、预留洞口防护、电梯井口防护;楼梯边防护等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⑶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内容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4.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辽宁省2008定额解释

辽宁省2008定额解释

2008定额解释一、08定额主要内容管理部门为了适应建筑市场发展变化的需要,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实际颁发08定额。

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及招标工程,应执行08定额。

既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同时也适用于定额计价方式。

是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控制价或拦标价的依据;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调节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二、08定额与04定额基本不同点1.进行量价合一2.定额编号和清单编码是一一对应的,有利于清单项目的描述3.人工工日的单价由原来的综合工日改为普工和技工,单价进行了调整4.材料费进行调整,不包括检验试验费5.小型机械费调整6.措施费,能计量的措施费的回归定额子目中,方便调整,不能计量的以项为单位仍然在取费中计取7.降效,调整计算方式及步距8.费用标准,管理费下调,利润上调,取费基数是人工费+机械费9.对国家清单计价规范进行补充,没有改变清单计价的宗旨三、定额的编制依据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统一要求进行编制的依据国家建设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建筑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质量评定标准进行编制的。

近几年建筑工程新的施工技术,新的材料新工艺在实际施工中应用比较成熟的施工方法和工艺进行编制的。

四、计价定额的消耗量标准基础性规定A基础单价方面人工费(一)人工费:即人工工资单价它包括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及工资性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和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①中人工等级分为普工和技术工②工40元/工日、技术工55元/工日③(土建)抹灰工技术工65元/工日。

B基础单价方面材料费(二)材料费:即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基价是指材料由来源地到达施工工地仓库或工地堆放材料地的全部费和。

2008-2014辽宁省建筑工程结算文件

2008-2014辽宁省建筑工程结算文件

2014年建设工程结算工作会议纪要辽建价发[2014]8号一、综合性问题:1.关于2015年辽宁省计价定额的编制情况。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正在组织编制2015年我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2015年计价定额的编制与国家目前正在编制的建筑与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进度同步,预计将于2015年下半年颁布执行。

国家近年来颁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号)等将在我省新一届计价依据体系中全面执行。

2.关于结算时发现投标报价的计算错误如何处理?结算时发现投标报价的计算错误,应由招标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给予解释。

3.关于地方税务部门代缴的社会保障费问题如何处理?此问题在上两个年度的结算会议纪要中已经明确,对于地税部门代缴的这部分社会保障费,不计入工程造价。

应由承包人向发包人出具相应工程项目的地税部门代收社保费的收据,由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

目前我省对计入工程造价的规费是按“以支定收”的原则进行核定。

规费计取标准的作用有两个,其一是直接按核定的标准在结算中计取规费;其二,对于有劳保统筹的城市,按照规费核定的标准,到劳保统筹部门支取社会保障费。

二、2008年计价定额问题:1.工程签证中发生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如何计算?工程签证发生的人工和机械费用应按合同或投标文件关于计日工约定计算。

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一是按市场租赁价格计算;二是按定额机械台班价格再取各项费用。

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按两者价格较低的计算;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协商解决或参照国有投资项目的方式处理。

2. 装饰装修定额2-46,2-47干挂花岗岩墙面与2-115墙面干挂花岗岩板有何区别,套项时,应如何选用?2-46,47是不用挂件直接干挂石材的做法;而2-115用的是不锈钢干挂件,是先挂钢龙骨架后挂石材的做法。

《2008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执行标准》大建委发[2008]75号

《2008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执行标准》大建委发[2008]75号

大建委发 [2008]75号各有关单位:现将辽宁省建设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颁发《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机械台班费用、混凝土砂浆配合比标准》的通知(辽建发[2007]87号)(以下简称2008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定额施行前颁发的辽宁省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实物量定额、消耗量定额、参考价格表、单位估价表及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参考标准)、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辽宁省参考单价、辽宁省建设工程混凝土砂浆配合比,停止使用。

同时,原《关于贯彻辽宁省建设厅、财政厅〈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参考标准〉、〈辽宁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管理办法〉的通知》(大建委发[2006]164号)停止执行。

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2008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执行凡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及园林绿化等工程,在招标投标或工程预结算中,无论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或定额计价方式,均应执行2008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本定额既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同时也适用于定额计价方式。

本定额是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控制价或拦标价的依据;是编审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二、关于2008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执行标准1.2008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采取量价合一的表现形式,消耗量不可调整,材料价格可实行自主报价或按照《工程造价信息》网刊公布的材料价格进行动态调整。

2008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的企业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建设工程费用标准》颁布的费率标准执行,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根据本企业管理水平和工程实际适当调整,但不得低于建设工程费用标准的90%。

12697_辽宁省08年工程类别划分

12697_辽宁省08年工程类别划分

辽宁省建2008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标准(工程类别划分)
第三部分工程类别划分
一、工程类别划分比标准
二、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1、建筑物按经审图部门审定后的施工图并按单项工程进行划分。

2、以工程造价为标准划分类别的工程,其工程造价为经批注的工程概算(或估算)投资并扣除设备费。

三、工程类别确认报告单
工程类别确认报告单
说明:
1、工程性质按本费用标准第二部分各类工程使用范围的规定确定。

2、本表一式多份,向工程造价主管部门报告后,业主留存一份、随报审的招标文件
送投标管理部门一份、作为招标文件内容之一送每位投标人。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改增后,辽宁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改增后,辽宁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改增后,辽宁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6.04.22•【字号】•【施行日期】2016.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价格正文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改增后,辽宁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各市建委(局),绥中、昌图县住建局:为适应国家建筑业营改增的需要,根据住建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 号)、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建筑市场与计价依据的实际情况,对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的相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凡执行2008年《辽宁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辽宁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辽宁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辽宁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辽宁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0年《辽宁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及相应配套的费用标准的工程,且工程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5月1日(含)后的建筑工程项目或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5月1日(含)后的建筑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新工程项目”),按本通知调整。

二、计价依据调整内容(一)工程造价按“价税分离”计价规则计算,工程造价由税前工程造价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组成。

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即不含增值税)。

(二)建筑业实行营改增后,附加税纳入企业管理费,其他费用项目均与原规定内容一致。

(三)建筑安装工程的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建筑业的增值税税率为11%。

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编制说明

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总则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编制说明》(以下简称本编制说明)与2008年各专业《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配套使用,与计价依据具有同等效力。

凡本编制说明中与2008年计价定额规定有不一致的,应以本编制说明为准。

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编制依据、作用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是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

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是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体的工程建设项目及招标投标工程计价的依据;是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控制价或拦标价的依据;是编审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指标的基础。

凡在辽宁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招标投标工程项目必须执行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并按各专业计价定额进行工程计价。

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力组织以及合理的施工工期进行编制的。

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

(一)人工工日1.计价定额的人工工日是按现行的全国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的,人工等级分普通工(简称普工)和技术工(简称技工)。

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2.计价定额的人工工日单价为:普工40元,技工55元,抹灰工和装饰工65元。

辽宁省2008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取费标准

辽宁省2008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取费标准

辽宁省2008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取费标准
一、各类工程费率
1。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单位:%
2。

企业管理费单位:%
3.利润单位:%
4、劳务分包工程单位:%
5.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五市以人工费+机械费之和的4%计算;其他九市按上述五市50%计取。

6.夜间施工和白天施工需要照明费按下表计算:
7。

冬雨季施工费:单位:%
注:冬季施工工程量,为达到冬雨季施工标准所发生的工程量;雨季施工为全部工程量。

二、费用计取规则:
(一)总承包与专业承包工程
总承包与专业承包工程以计价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计费基数(其中人工费不含机械费中的人工费);计价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为:工程量×计价定额中的定额计价+主材费+材料价差。

(二)劳务分包工程计费基数
劳务分包工程,不分工程类别、专业、企业级别,以计价定额中的人工费为基数计取费用.
三、工程费用取费程序表
1。

措施项目费用组成表
2。

规费费用组成表
3.其他项目费用组成表。

辽宁省2008定额-取费表

辽宁省2008定额-取费表

一、各类工程费率
5、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五市以人工费+机械费之和的4%计算;其他九市按上述五市50%计算取。

二、费用计取规则:
(一)总承包与专业承包工程
总承包与专业承包工程以计价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计费基数(其中人工费不含机械费中的人工费);计价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为:
工程量×计价定额中的定额基价+主材费+材料价差。

(二)劳务分包工程计费基数
劳务分包工程你,不分工程类别、专业、企业级别,以计价定额中的人工费为基数计取费用。

三、工程费用取费程序表。

《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

《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

总说明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费用标准)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招标控制价或拦标价的依据;是编审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指标的基础。

二、本费用标准与2008 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A 建筑工程计价定额》、《B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C安装工程计价定额》、《D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及《E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配套使用。

三、本费用标准中的企业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根据本企业管理水平和工程实际适当调整,但不得低于本费用标准的90%。

四、本费标准中的规费,按核定的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执行。

五、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综合单价,应按本费用标准的“工程费用取费程序表” 中的管理费和利润计算方法并考虑风险组成综合单价。

六、使用1996 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辽宁省单位估价表》、1993 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辽宁省单位估价表(市政维修)》、1998 年《全国统一仿古建筑预算定额》的工程,可按2008 年相应计价定额的人工、材料、机械单价进行换算,按照本费用标准相应标准计取各项费用。

七、2008 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计价定额材料费中不包括材料检验试验费。

招投标工程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确定;非招投标工程,工程结算时按实际发生计入其他项目费。

八、本费用标准中的“xxx以上”,不包括xxx本身,“X XX以下”,包括xxx本身。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费用组成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文件《关于印发V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如下:建设工程费用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一、直接费直接费由计价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组成。

辽宁省08~10结算文件及规费计取标准

辽宁省08~10结算文件及规费计取标准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Array辽宁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辽建价发[2010] 16号关于印发《2010年辽宁省建设工程结算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各市造价管理站(处)、财政局经济建设处(科):为了做好2010年我省建设工程结算工作,我们于2010年12月8日在沈阳召开了全省建设工程结算工作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发给你们,作为我省建设工程结算的依据,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反馈给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办公室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印发打字:姜慧校对:吴宏伟(共印:80份)2010年辽宁省建设工程结算工作会议纪要1、为了加强补充单位估价表管理,从2011年1月1日起,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中缺项项目,需做补充单位估价表。

补充单位估价表应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提出,经市造价管理部门审核,报省造价管理总站审核备案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2、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文件的规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是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对于不属于该文件规定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如果已由承包人实际支付的,可将该费用列入其他项目费。

3、建筑物屋顶上,不能计算建筑面积的装饰性结构,其脚手架费用按实际搭设计算,垂直运输费用按该部分结构的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乘以系数0.15计算。

4、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的规定,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如设备管道夹层高度超过2.2m时,该夹层面积应作为计算综合脚手架、垂直运输费、水泵加压台班费的计算基数。

5、机械挖冻土工程,冻土层厚度在300mm以内时,不计算挖冻土费用;冻土层厚度超过300mm时,冻土层破碎工程量(全部冻土体积),执行2008年《市政工程计价定额》D.1土石方工程中的1-334机械破碎松石子目。

辽宁省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建筑与装饰工程》

辽宁省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建筑与装饰工程》
2.本定额材料的场内搬运距离按 300m 考虑的;设备场内搬运距离为 150m。
3.本定额材料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采购保管费。本定额项目中的材料 单价均为不含增值税的税前价格。
4.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计算出摊销量进入定额消耗量。
5.本定额的砂子用量,是按含水率为零的干砂计算的。
二、本定额的适用范围: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 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项目。
三、本定额的作用: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 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 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的依据。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使用本定 额时,应遵循本定额的规定进行工程计价。
3.定额人工费,是指本定额项目综合单价中的人工费、按章节说明规定按系数调整的人工费以及定 额中规定调整人工工日数量的人工费。按人工工日数量调整的人工费除章节有规定的工种外,均按普工工 资标准调整人工费。
(二) 材料:
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的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的; 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性材料和零星材料;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净 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了施工操作损耗和场内运输、堆放损耗,规范(设计文件)规定的预留量、搭接 量不包括在损耗率中;用量很少、占材料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3.0.10 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 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结构层高在 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 以 下的,应计算 1/2 面积。

辽宁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8)说明

辽宁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8)说明

目录定额依据 (4)定额编制资金基础 (4)适用范围 (5)编制基础 (5)定额与清单问题 (5)定额的人材机消耗量 (5)本定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5)(一)人工工日: (5)(二)材料: (6)(三)施工机械台班: (6)3.6m脚手架规定 (6)木种分类规定 (7)材料的调整与换算问题 (7)抹灰砂浆规定 (7)工序、未计价材料和包括范围 (8)定额的换算问题 (8)二、抹灰砂浆厚度 (8)不规矩的墙面抹灰、镶贴块料规定 (8)抹灰厚度规定 (9)零星项目适应范围 (9)有缝镶贴面砖定额规定 (9)墙、柱饰面及隔断、幕墙 (9)第2章墙柱面工程 (10)墙面装饰抹灰 (10)外墙装饰抹灰 (10)女儿墙(包括泛水、挑砖)、阳台栏板抹灰 (10)装饰抹灰 (11)墙、柱面镶贴块料 (11)墙、柱(梁)饰面规定 (11)装饰板柱(梁) (11)隔断 (11)幕墙按以下计算规定 (12)零星项目抹灰 (12)第3章天棚工程 (12)龙骨规定与种类 (12)对于平面天棚与跌级天棚 (13)工程量计算规则 (13)天棚吊顶 (13)送(回)风口安装 (14)灯具开孔 (14)第4章门窗工程 (14)门窗的综合规定 (14)玻璃规定 (14)普通木门窗规定 (14)装饰门规定 (16)工程量计算规则 (16)普通木门、窗制作、安装 (16)装饰门框、门扇制作安装 (16)木门窗运输 (17)成品门窗安装 (17)第5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18)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的基本规定 (18)喷塑(一塑三油) (18)双层木门窗(单裁口)。

(18)单层木门刷油 (18)楼地面、天棚面、墙、柱、梁面的喷(刷)涂料、抹灰面油漆及裱糊 (19)木材面、金属面及门窗油漆的工程量 (19)木材面油漆 (19)金属面油漆 (21)抹灰面油漆、涂料、裱糊 (23)隔墙、护壁、柱、天棚木龙骨 (23)木地板及木地板烫硬蜡面 (23)第6章其他工程 (24)说明 (24)招牌基层 (25)美术字安装 (25)装饰线条 (25)暖气罩 (26)货架、柜类 (26)旗杆的基础 (26)洗漱台 (26)鞋架、存包柜 (26)收银台、试衣间 (26)镜面玻璃安装、盥洗室木镜箱 (27)塑料镜箱、毛巾环、肥皂盒、金属帘子杆、浴缸拉手、毛巾杆 (27)雨篷吊顶饰面 (27)不锈钢旗杆 (27)招牌、灯箱 (27)拆除工程 (28)第7章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机械降效及加压水泵台班 (28)说明 (28)工程量计算规则 (29)第8章措施项目 (29)说明 (29)脚手架 (30)建筑物垂直运输: (30)成品保护费 (31)工程量计算规则 (31)定额依据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B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全国统一预算定额》、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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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册说明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B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全国统一预算定额》、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体的工程建设项目及招标投标工程的计价依据。

是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控制价或拦标价的依据;是编审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指标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力组织以及合理的施工工期进行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原则并结合我省实际,对项目设置、计量单位、计算规则进行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一个定额子目就是一个清单项目。

六、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

七、本定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一)人工工日:1.本定额人工工日是按现行的全国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的,人工等级分普通工(简称普工)和技术工(简称技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2.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为:普工40元,技工65元。

(二)材料: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的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并包括了施工损耗和现场内运输损耗;用量很少,占材料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2.本定额材料的场内搬运距离按300m考虑的;设备场内搬运距离为150m。

3.本定额材料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原价)、运杂费、采购保管费,不包括材料检验试验费;材料价格水平是综合取定的。

4.本定额的设备与材料划分,凡定额中材料栏内已列消耗量、章节说明中说明、定额注解中明确的均为材料;上述未确定的均为设备。

(三)施工机械台班:1.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功效确定的,并已考虑了机械幅度差因素。

2.本定额施工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2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机械,未列入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包括在《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的工具用具使用费中。

3.本定额加工机械、泵类机械、焊接机械及动力机械的操作人工均含在相应定“额子目的人工消耗量中;行走机械、吊装机械的司机包括在施工机械台班内。

4.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按《辽宁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标准》确定的。

八、本定额均已综合了搭拆3.6m以内简易脚手架用工及脚手架摊销材料,3.6m以上需搭设的装饰装修脚手架按本定额第八章规定计算。

九、本定额除普通木门窗以外的其他项目,定额中的木材不分板材与方材,均以XX (指硬木、杉木或松木)锯材取定,即:经过加工的称锯材,未经过加工的称圆木。

本定额木种分类规定如下:第一、二类:红松、水桐木、樟木松、白松(云杉、冷杉)、杉木、杨木、柳木、椴木。

第三、四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波椤、椿木、楠木、柚木、樟木、栎木(柞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麻栎、青刚)、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榉木、橡木、枫木、核桃木、樱桃木。

十、本定额所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品种、规格型号与设计不符时,可按各章规定调整。

如定额中以饰面夹板、实木(以锯材取定)、装饰线条表示的,其材质包括榉木、橡木、抽木、枫木、核桃木、樱桃木、桦木、水曲柳等;部分列有榉木或者橡木、枫木的项目,如实际使用的材质与取定的不符时,可以换算。

十一、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其配合比是按现行规范规定计算的。

其配合比水泥标号均为强度等级。

十二、本定额中的石灰砂浆和混合砂浆所用的石灰是按生石灰与袋白灰的比例(2:8)综合考虑的。

十三、本定额中的砂浆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可以换算。

十四、本定额的砂子用量,是按含水率为零的干砂计算的。

十五、本定额中的工作内容己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己考虑在定额内。

十六、本定额中凡带有“( )”者,均为未计价材料。

十七、本定额注有“XX以内”或“XX以下”者,均包括XX本身;"XX以外”或“XX以上”者,则不包括XX本身。

B1楼地面工程一、本章定额中的水泥砂浆、白水泥石子浆等的配合比,如设计规定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二、地面伸缩缝按《辽宁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第七章屋面及防水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三、本章定额楼梯不包括踢脚板、侧面及板底抹灰,另按相应项目计算。

四、踢脚板高度是按150mm编制的。

如设计图示与定额不符时,材料用量可以调整,人工、机械用量不变。

五、整体面层1.现浇水磨石定额项目已包括酸洗打蜡工料,其余项目均不包括酸洗打蜡。

2.台阶不包括牵边、侧面装饰。

六、块料面层同一铺贴面上有不同种类、材质的材料,应分别计算。

1.大理石、花岗石楼地面拼花定额中是按成品考虑。

2.镶拼面积小于0.015m2的石材执行点缀项目。

3.零星项目适用于楼梯侧面、台阶的牵边、小便池、蹲台、池槽以及面积在1m2以内的工程。

七、竹、木地板均按成品考虑。

八、扶手、栏杆、栏板适用于楼梯、走廊、回廊及其他装饰性栏杆、栏板、扶手,造型图见定额附录。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整体面层、块料面层均按设计图示尺寸面积计算。

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和0.3m2以内的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

二、块料面层中的点缀单独计算,但计算主体铺贴地面面积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

三、石材底面刷养护液按底面面积加4个侧面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四、橡塑面层、竹木地面、地毯等及其他材料面层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

五、防滑条按楼梯踏步两端距离减300mm以延长米计算。

六、踢脚板按设计图示长度乘以高度以m2计算。

水磨石及成品踢脚线按实铺延长米计算,楼梯踢脚线按相应项目乘以1.15系数。

七、楼梯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楼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及500mm以内的楼梯井)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有梯口梁者,梁面包括在楼梯面层内;无梯口梁者,楼梯面层算至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300mm。

八、扶手、栏杆、栏板装饰按设计图示尺寸扶手中心线长度(包括弯头长度)计算。

但弯头按个另行计算。

九、台阶饰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台阶(包括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300mm)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十、零星装饰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B2墙柱面工程一、本章定额凡注明砂浆种类、配合比、饰面材料及型材的型号规格与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调整,但人工、机械消耗量不变。

二、抹灰砂浆厚度1.如设计与本定额取定不同时,除本定额有注明厚度的项目可以换算外,其他一律不作调整。

2.混凝土墙面、梁、柱的素水泥或107胶素水泥浆遍数,如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

每增减一遍素水泥或107胶素水泥浆,每平方米增减人工0.01工日,素水泥浆或107胶素水泥浆0.0012m3。

每增减lmm厚砂浆,每平方米增减砂浆0.0012m3。

三、圆弧形、锯齿形、不规则墙面抹灰、镶贴块料、饰面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5,材料乘以系数1.05。

四、抹灰厚度按不同的砂浆分别列在定额项目中,同类砂浆列总厚度,不同砂浆分别列出厚度,如定额项目中18+6mm,即表示两种不同砂浆的各自厚度。

五、零星项目,适用小面积0.5m2以内的。

六、镶贴块料面层,有缝镶贴面砖定额,面砖消耗量分别按缝宽5mm、和10mm和20mm 考虑,如灰缝不同或灰缝超过20mm者,其块料及灰缝材料(水泥砂浆l:l)用量允许调整,其他不变。

七、墙、柱饰面及隔断、幕墙1.定额木材种类除注明者外,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其人工及木工机械乘以系数1.3。

2.木龙骨基层是按双向计算的,设计为单向时,材料、人工用量乘以系数0.55。

3.面层、隔墙(间壁)、隔断(护壁)定额内,除注明者外均未包括压条、收边、装饰线(板), 如设计要求时,应按第六章相应项目计算。

4.面层、木基层均未包括刷防火涂料,如设计要求时,应按第五章相应定额计算。

5.隔墙(间壁)、隔断(护壁)、幕墙等定额中龙骨间距、规格如与设计不同时,定额用量允许调整。

6.玻璃幕墙设计有平开、推拉窗者,仍执行幕墙定额,窗型材、窗五金相应增加,其他不变。

7.玻璃幕墙中的玻璃按成品玻璃考虑,幕墙中的避雷装置、防火隔离层定额已综合,但幕墙的封边、封顶的费用另行计算。

8.块料磨边子目为现场磨制。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墙面装饰抹灰1.墙面装饰抹灰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扣除墙裙、门窗洞口、装饰线垂直投影面积及单个0.3m2以外的孔洞面积,不扣除踢脚线、挂镜线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门窗洞口和孔洞口的侧壁及顶面不增加面积。

附墙柱、梁、垛、烟囱侧壁面积并入相应的墙面面积内计算。

2.外墙装饰抹灰面积,如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的垂直投影面积以m2计算。

3.外墙裙抹灰面积按墙裙长度乘高度计算。

扣除门窗洞口和大于0.3m2孔洞所占的面积,门窗洞口及孔洞的侧壁不增加。

4.女儿墙(包括泛水、挑砖)、阳台栏板(不扣除花格所占面积)抹灰按单面垂直投影面积乘以系数1.10,带压顶者乘以系数1.30按墙面相应项目计算。

5.装饰抹灰分格、嵌缝按装饰抹灰面面积计算。

6.装饰线以延长米计算。

适用于窗台线、门窗帘、挑檐、腰线、遮阳板及雨篷外边线等展开宽度在300mm以内者。

二、墙、柱面镶贴块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干挂石材钢骨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吨计算。

2.大理石、花岗岩柱墩、柱帽按最大外径周长计算。

其他项目的柱帽、柱墩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并入相应柱面积内,每个柱帽或柱墩另增人工:抹灰0.25工日,块料0.38工日,饰面0.5工日。

三、墙、柱(梁)饰面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1.装饰板墙面,按设计图示墙净长乘以净高以面积计算。

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

2.装饰板柱(梁),按设计图示外围饰面积尺寸以面积计算。

柱帽、柱墩并入相应柱饰面工程量内。

四、隔断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

扣除单个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

1.浴厕门的材质与隔断相同时,门的面积并入隔断面积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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