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市金陵中学国际高中课程实验班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南侨高级中学收费标准的批复-宁价费[2005]091号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南侨高级中学收费标准的批复
正文:
----------------------------------------------------------------------------------------------------------------------------------------------------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南侨高级中学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宁价费[2005]091号)
南京南侨高级中学:
你校《关于调整我校高中学生培养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收悉。
鉴于你校近年来为进一步改善教学环境,加大了硬件设施的投入,并始终坚持小班化教学,教学成本有所上升,经研究,同意将你校高中学费调整为每生每学期3500元。
新的收费标准从2005年秋季新学期开始执行,原在校生仍执行原收费标准。
此复。
——结束——。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江浦中学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江浦中学收费标准(试行)的批
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京市物价局
•【公布日期】2002.06.04
•【字号】宁价费[2002]184号
•【施行日期】2002.09.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
正文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江浦中学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二○○二年六月四日宁价费[2002]184号)
南京江浦中学:
你校申请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
鉴于你校是经市教育局批准成立的民办性质的高级中学,财务独立核算,办学经费自筹,根据《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及市物价局、教育局《关于加强对依托公办学校举办的民办公助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宁价费[2001]130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对你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高中学费每生每学期2500元。
二、代办费、电教费等按公办学校标准执行。
以上标准自2002年秋季新学期起试行一年,待试行期满后,我局将根据你校办学情况核定正式收费标准。
请你校于接文后二十日内到浦口区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申领手续。
此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市第五十中学“中加教学实验班”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市第五十中学“中加教学实验班”收
费标准的批复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文字号】宁价费[2004]209号
【发布部门】南京市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4.07.01
【实施日期】2004.09.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市第五十中学“中加教学实验班”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四年七月一日宁价费[2004]209号)
南京市第五十中学:
你校《关于我校举办“中加双学历教学实验班”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
该班是经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举办,在开设我国教育部规定的高中阶段全部课程的同时,开设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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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外国语学校国际高中课程实验班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外国语学校国际高中课程实验班收费
标准的批复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文字号】宁价费[2006]195号
【发布部门】南京市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6.06.30
【实施日期】2006.06.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外国语学校国际高中课程实验班收费标准的批复
(宁价费[2006]195号)
南京外国语学校:
你校《关于我校举办国际高中课程实验班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
为积极引进国际先进课程资源,进行课程创新,促进中外教育交流,满足广大家长和学生的需求,你校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举办国际高中实验班。
鉴于该实验班课程学习阶段将全部引进剑桥大学国际考试委员会设计的教学大纲及相关教材和课程设置,并聘请英国资深教学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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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物价局财政厅联合发文规范普高国际班收费
江苏物价局财政厅联合发⽂规范普⾼国际班收费《江苏物价局财政厅联合发⽂规范普⾼国际班收费》新闻由中国教育新闻⽹—中国教育报05⽉09⽇报道。
江苏普⾼国际班收费“封顶”按学期收费不得超万元本报讯(记者缪志聪)⽇前,江苏省物价局与财政厅联合发⽂,要求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规范普通⾼中国际班收费标准,设⽴最⾼学费标准,每⽣每学期不得超过1万元。
普通⾼中国际班与普通班⼀样,也应当按学期收费,不得跨学期预收。
据悉,近年来不少普通⾼中试点开设国际课程,但由于政策不够完善等原因,⼀些地⽅出现了审批权限混乱、收费标准过⾼等问题。
⽬前,江苏省内的⾼中国际班虽然形式各不相同,但3年的学费⼀般都需要10万元以上,多的甚⾄要20多万元,根据学校的情况,有的⼀次性收取,也有的分⼏次收取。
以⽆锡太湖⾼中国际班为例,前两年学习普通⾼中课程,每周增设6节由外教任教的英语课,因此费⽤较为便宜,但从第三年开始学习英语、计算机、数学、商科等预科课程,所需费⽤就要5万⾄6万元了。
虽然与在国外读预科的费⽤相⽐已经节省了80%,但与国内的普通⾼中相⽐,仍是“天价”。
为规范普通⾼中国际课程班收费⾏为,江苏明确指出,普通⾼中国际课程班收费不得以营利为⽬的。
新增设的公办普通⾼中国际课程班设⽴最⾼学费标准,每⽣每学期不超过1万元。
普通⾼中国际课程班除收取学费外,可收取服务性费⽤及代收费,收费标准参照省统⼀规定执⾏,除此之外不再收取其他费⽤。
江苏要求,各级价格、财政部门对已经开设的国际课程班收费项⽬和收费标准进⾏治理和规范,除学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以外,其他收费项⽬⼀律予以取消;对已突破省定最⾼标准的公办普通⾼中国际课程班收费,2011年秋季学期起严格按新规定执⾏;对各地已制定的“苏教国际班”收费标准,⽴即停⽌执⾏;对已停办或未经省教育厅复核认定的普通⾼中国际课程项⽬,其学费标准按普通⾼中学费标准执⾏。
《中国教育报》2011年5⽉9⽇第1版。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树人国际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树人国际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京市物价局
•【公布日期】2001.05.17
•【字号】宁价费[2001]163号
•【施行日期】2001.05.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
正文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树人国际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一年五月十七日宁价费[2001]163号)
南京树人国际学校:
你校申请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
你校经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准筹建并试行招生,鉴于你校是一所依托国家级重点中学自筹资金创办的全日制民办学校,融合国内外不同的教育理念、方法和技术,实行小班(每班不超过36人)教学,根据你校所报成本投资预算及目前正在建设的实际情况,经审核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2001年初中新生按3600元/生·学期的标准执行,此标准试行一年。
二、待学校建成后,我局将根据你校投资决算情况核定正式收费标准。
届时,全校统一执行新标准。
请你校向学生家长作好宣传解释工作,并于二十日内到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申领手续。
特此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调整“中新友好实验班”收费标准的批复-宁价费[2004]130号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调整“中新友好实验班”收费标准的批复
正文:
----------------------------------------------------------------------------------------------------------------------------------------------------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调整“中新友好实验班”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宁价费[2004]130号)
南京市第一中学:
你校关于调整“中新友好实验班”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收悉。
鉴于“中新友好实验班”是经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开办,对于引进新西兰优质教育资源,促进你校的英语教学发挥了一定的作用,根据该班一年的运行情况,经研究,现就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中新友好实验班”学费:每生每学期5000元(不含每学期应正常交纳的850元学费);
二、代办费等其他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
三、新标准从2004年秋季新学期开始执行。
原在校生仍按原收费标准据收费。
请你校于接文后二十日内到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结束——。
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1.04.02•【字号】苏价费[2011]115号•【施行日期】2011.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1]115号)各省辖市物价局、财政局:近年来,随着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事业的不断发展,我省普通高中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日益增多,部分普通高中试点开设国际课程,引进国外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师资力量,促进了教学改革和课程国际化,为提高教学质量,提升师资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由于政策不够完善等原因,一些地方出现了审批权限混乱、收费标准过高等问题。
为探索我省普通高中教育人才培养的多元化发展模式,规范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收费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明确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收费管理权限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是经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普通高中学校开设的与国外教育相衔接的人才培养模式,其收费不得以盈利为目的。
公办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收费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其收费政策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财政部门制定。
具体学费标准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授权省辖市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省级价格、财政部门备案。
民办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收费按照补偿教育成本的原则,由省辖市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
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除收取学费外,可收取服务性费用及代收费,其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参照《省物价局省教育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0〕336号)规定执行。
除此之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东山实验中学有关收费问题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东山实验中学有关收费问题的
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京市物价局
•【公布日期】2004.09.17
•【字号】宁价费[2004]317号
•【施行日期】2004.09.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
正文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东山实验中学有关收费问题的批复(二○○四年九月十七日宁价费[2004]317号)
南京东山实验中学:
你校经江宁区物价局转来的《南京东山实验中学沿用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
鉴于你校因城区学校布局调整,学校迁往新址,新校舍尚未完全建成,学校处于过渡阶段,经研究,同意你校按宁价费[2003]235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继续试行收费一年。
待试行期满,且你校完全具备“三独立”办学条件后,再行核定你校正式收费标准。
此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核定南京江浦中学正式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核定南京江浦中学正式收费标准的
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京市物价局
•【公布日期】2004.07.19
•【字号】宁价费[2004]227号
•【施行日期】2004.07.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
正文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核定南京江浦中学正式收费标准的批复(二○○四年七月十九日宁价费[2004]227号)
南京江浦中学:
由浦口区物价局转来你校《关于再次确定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
你校是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民办性质的高级中学,学校按“三独立”的要求办学,根据你校两年来的运行情况,经研究,同意将你校的试行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收费标准,即:
一、高中学费每生每学期2500元。
二、代办费、电教费等按公办学校标准执行。
此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市金陵中学国际高中课程实验班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市金陵中学国际高中课程实验
班收费标准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京市物价局
•【公布日期】2008.06.06
•【字号】宁价费[2008]176号
•【施行日期】2008.09.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
正文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市金陵中学国际高中课程实验班收费
标准的批复
(宁价费〔2008〕176号)
南京市金陵中学:
你校《关于我校举办国际高中课程实验班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
为加强国内教育与国际先进教育资源及教育模式的接轨,培养高素质人才,满足广大家长和学生的需求,你校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举办国际高中课程实验班。
鉴于该实验班英国课程学习阶段将全部引进剑桥大学国际考试委员会设计的教学大纲及相关教材和课程设置,并聘请英国资深教学专家担任课程的学术校长,拥有教师资格证书并具有丰富经验的英国资深任课教师教授课程等实际,经研究,现将你校国际高中课程实验班的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学费标准:高一年级每生每学期25000元;高二、高三年级每生每学期32500元。
二、报名测试费:每生200元。
三、教材资料费:按实收取。
四、以上规定从2008年秋季新学期开始执行,试行一年。
试行期满,你校须将一年的运行情况报告我局,并申请核定正式收费标准。
请你校于接文后二十日内到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此复
南京市物价局
二○○八年六月六日。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金陵科技专修学院职业中专收费标准的批复-宁价费[2005]153号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金陵科技专修学院职业中专收费标准的批复
正文:
----------------------------------------------------------------------------------------------------------------------------------------------------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金陵科技专修学院职业中专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五年六月三日宁价费[2005]153号)
南京金陵科技专修学院:
你院《关于我院职业中专学生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
你院是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举办的一所民办学校,市教育局今年给你院下达了职业中专招生计划,根据有关规定和你院的办学条件,经研究,现将你院职业中专班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学费标准:文科每生每学年3500元;理科每生每学年3800元。
二、以上标准从2005年秋季新学期开始执行,试行一年。
试行期满,我局将根据你院实际运行情况核定正式收费标准。
三、请你院于接文后二十日内到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此复。
——结束——。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金陵科技学院有关收费标准的批复-宁价费[2003]449号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金陵科技学院有关收费标准的批复正文:----------------------------------------------------------------------------------------------------------------------------------------------------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金陵科技学院有关收费标准的批复(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宁价费[2003]449号)金陵科技学院:你院《关于金陵科技学院新增收费项目及标准的请示》收悉。
根据省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对你院有关收费及标准批复如下:一、为学生代办户口迁移及居民身份证,根据实际发生费用,按实收取。
二、自行车存车费,参照宁价费字[1996]151号文执行,即2元/人·月。
三、补办考试证、借书证,每证5元。
四、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收费:四级每生13元,六级每生15元。
五、全国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面向专科生)收费标准为每生每次10元。
六、计算机等级考试收费(含证书费):1、笔试费:一、二级每生20元,三级每生24元;2、上机考试费:不分等级每生18元(含软盘费)。
七、普通话测试、证书费:1、普通话测试收费:学生每人次20元;其他人员每人次45元。
2、证书费:每证5元。
八、上机(上网)费:学校在完成正常教学计划之外向学生开放微机房时,可按每生每小时1.50元的标准收取上机(上网)服务费。
九、图书馆视听费:正常教学计划之外每生每小时0.80元。
十、资料复印费:A4纸每张0.20元,A3纸每张0.40元;喷墨、激光打印每张1.00元。
十一、档案服务收费:1、查阅档案资料(含保护费):每人每次5元。
2、出具学历、学习成绩及办理公证等证明:首份10元,每增加一份增收2元。
以上标准自2003年12月20日开始执行,以往规定如有与本文不符的以本文为准。
请你院接文后于二十日内到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市第五十中学“中加教学实验班”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市第五十中学“中加教学实验
班”收费标准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京市物价局
•【公布日期】2004.07.01
•【字号】宁价费[2004]209号
•【施行日期】2004.09.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
正文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市第五十中学“中加教学实验班”收
费标准的批复
(二○○四年七月一日宁价费[2004]209号)
南京市第五十中学:
你校《关于我校举办“中加双学历教学实验班”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
该班是经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举办,在开设我国教育部规定的高中阶段全部课程的同时,开设加拿大安大略省高中教育要求的“中加教学实验班”的教学符合中加双方的教育标准和要求,中加双方将采用最新的软硬件设备和先进的网络教育系统进行教学。
根据“中加教学实验班”教学成本测算情况,经研究,现将有关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按我市普通高中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代办费。
二、按每生每学期15000元的标准收取“中加教学实验班”学费(含加方教材资料费)。
三、以上规定从2004年秋季新学期开始执行。
试行一年。
请你校接文后于二十日内到鼓楼区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金陵远程教育网辅导中心收费标准转正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金陵远程教育网辅导中心收费
标准转正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京市物价局
•【公布日期】2001.05.17
•【字号】宁价费[2001]167号
•【施行日期】2001.05.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
正文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金陵远程教育网辅导中心收费标准转
正的批复
(二○○一年五月十七日宁价费[2001]167号)
南京金陵远程教育网辅导中心:
为提高我市基础教育水平,你中心开展了名校、名师网上学习辅导,并根据宁价费字[1999]59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
经过一年的试运行,随着网上用户的不断发展,收支基本平衡,现同意收费标准转正,具体批复如下:
一、文字教材传播收费标准:
1、一次性入网费180元;
2、教材辅导费:
集体用户:初中每学科每月120元,高中每学科每月150元;
学生用户:初中每学科每月35元,高中每学科每月45元。
3、对于省、市教委指定的“教育扶贫帮护对象”的农村中小学,只收入网费,免收教材辅导费。
二、多媒体数据传播收费标准:
集体用户:初中每学科每月140元,高中每学科每月170元;
学生用户:初中每学科每月40元,高中每学科每月50元。
三、除多媒体数据传播目前还不具备选科条件外,对集体及学生用户不能强行让其接受全部学科和整个学期的辅导。
四、上述标准为最高执行标准,你中心可根据不同传播对象的情况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
请你中心接文后二十日内到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特此批复。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等教育国际合作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等教育
国际合作实验班收费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价费[2008]229号、苏财综[2008]55号、苏教财[2008]30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08.07.02
【实施日期】2008.09.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等教育国际合作实验班收费问题的
通知
(苏价费〔2008〕229号、苏财综〔2008〕55号、苏教财〔2008〕30号)
各高等学校:
为促进我省高等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2008年起,我省部分高校与国外机构联合举办国际合作课程实验班(以下简称国际合作实验班),现就有关收费问题通知如下:
一、经批准举办的国际合作实验班学生在国内教学期间学费标准:外籍教师授课课时占国内期间总课时的50%(含50%)以上,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为:公办高校1.5万元,民办高校1.8万元;外籍教师授课课时低于50%的,公办高校1.4万元,民办高校1.6万元。
各高校可根据办学条件、办学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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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市金陵中学国际高中课程实验班收费
标准的批复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文字号】宁价费[2008]176号
【发布部门】南京市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8.06.06
【实施日期】2008.09.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市金陵中学国际高中课程实验班收费标准的批复
(宁价费〔2008〕176号)
南京市金陵中学:
你校《关于我校举办国际高中课程实验班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
为加强国内教育与国际先进教育资源及教育模式的接轨,培养高素质人才,满足广大家长和学生的需求,你校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举办国际高中课程实验班。
鉴于该实验班英国课程学习阶段将全部引进剑桥大学国际考试委员会设计的教学大纲及相关教材和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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