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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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可见,合伙企业是一个经营实体,属于企业的范畴。企业一般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运用各种生产要素(土地、劳动力、资本和技术等),向市场提供商品或服务,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按讲,合伙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情理之中,为什么不对合伙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呢?

首先,征税要贯彻税收法定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明确将合伙企业排除在缴纳企业所得税之外,这就是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重要法律依据。黄德荣著《解读企业所得税》

其次。征税要贯彻税不重征原则。合伙企业曾经缴纳企业所得税。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等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进一步明确:“条例第二条(一)项至(五)项所称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是指按国家有关规定注册、登记的上述各类企业。”可见此前,合伙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有法律依据。

国务院的规定将合伙企业踢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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