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建发181号文件
维护 检修及零星工程预结算管理规定
维护、检修及零星工程预结算管理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计价细则 (1)第三章附则 (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维护、检修及零星工程的预算编制及结算审核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已完工程的维护、检修及其他零星工程的预算编制及结算审核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不适用于质保期内工程的维护、检修工作。
第四条零星借用工价格仅适用于单次委托造价在1万元以内的零星工程结算。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工程造价在30万元以内的比价项目的预结算工作。
第二章计价细则第六条安装工程安装工程的维护、检修,执行《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版)、《安装工程价目表》(2009版)拆除、安装工程的有关规定,费用仅计取管理费、利润、二次搬运费、临时设施费的60%和税金,费率参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2009),其它费用不再计取。
第七条建筑装饰工程(一)附表一内已有的拆除、维修工程结算执行附表单价,表内单价原则上每年更新一次(详见附表一);(二)附表一之外的其余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执行《全统修缮土建工程陕西省价目表》(2001),人工费按《建筑装饰工程价目表》(2009版)单价换算;重新修复工程按《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版)、《建筑装饰工程价目表》(2009版),费用仅计取管理费、利润、二次搬运费、临时设施费的60%和税金,费率参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2009),其它费用不再计取。
第八条人工费调差执行陕建发【2013】181号文件。
第九条零星借用工日统一按照120元/工日计取(每工日8小时)。
第十条机械台班借用机械台班执行附表二单价,附表二外其余机械台班执行《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价目表》(2009),不计大型机械进出场费,汽油、柴油原则上不调整价差。
第十一条材料价格(一)工程材料参照附表三、四、五价格执行,价格每年调整一次,特殊情况由预算部门提出申请,按程序核定。
(二)附表二、三、四内容以外的材料执行认价程序。
工作联系单-甲方-人工费调整
处后浇带东侧边线以东)素土回填、灰土回填、防水、防 水保护层、主体结构(主体结构为梁板柱楼梯)。 2、 商业 B 区单体楼主体结构、雨棚板(不含立面栏板)、女 儿墙、屋面电梯井、风井主体结构。 3、 商业 B 区地下室外墙防水完成、保温板完成 70%、基坑周 围土方回填完成 40% 。 4、 商业 A 区(A1-F 轴处后浇带南侧边线以南,B4-1/01 处后 浇带东侧边线以西)灰土回填、垫层、防水、防水保护层, A3、A4、A5 正负零以下主体结构完成。A1、A2,-5.15 以 下主体结构完成。
工作联系函
工程名称:珠泉新城二期二号地块南区
编 号: 20140517-01
收件单位:咸阳丽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 件 人:
拟件单位:山东莱钢建设有限公司珠泉新城项目部 拟 件 人: 李家安
处理方式: 接受 回复 整改
日期:2014 年 5 月 17 日
致咸阳丽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珠泉新城二期二号地块南区, 2013 年 6 月 18 日监理单位审批开
工报告,我方正式开始施工,根据合同第 23.2.2.1 约定,“人工费开 工一年内不调整,一年后至竣工前如果人工费政府再有调整,执行调 价文件”。陕建发[2013]181 号文件规定综合人工单价:建筑工程、安 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72.5 元∕工日,装饰工程 86.1 元 ∕工日。本《通知》从 2013 年 8 月 1 日起执行。根据合同约定,本工 程自 2014 年 6 月 18 日起,人工费执行陕建发[2013]181 号文件。
5、 以上土建施工时相对应的安装预埋工作。 6、 除以上完成工作外,其余工作均未完成。
通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楼,建筑面积为㎡,其中地上㎡,地下㎡。
地下为层,地上层。
建筑高度: m,抗震设防烈度度,抗震等级:级。
二、编制依据: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2009年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以及相关配套文件。
2.研究院设计的施工蓝图;3.正常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常规施工方案编制;4.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施工规范和验收规范;5.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基本计量单位。
6.编制软件版本采用广联达计价软件GBQ4.0-5616版三、编制范围及说明:(一)、土建部分:如:1.阳光板图示由专业厂家设计,本次未计算。
2.图示防火卷帘门尺寸不详,本次暂未计算。
3.楼梯间及楼梯地面图示按楼40做,因楼40下有炉渣垫层,本次暂按楼39计算。
4.防火门图示材质不明确,本次暂按钢质防火门计算。
5.正负零以下:按图施工6.正负零以上:公共部分按图施工,户门安装到位,户内门不安装,厨房卫生间做的防水及防水保护层,其余均为毛墙毛地(地面敷设采暖垫层按图纸施工)7.结施13基础平面图中满基垫层为160厚,而建施02第14章中地下室底板防水做法中垫层厚为100厚,本次暂按结构说明计算。
8.电梯属专业分包计入专业分包项目内。
9.本工程中桩基工程、土方工程、和外立面保温装饰属于专业分包,10.桩头防水计入桩基分包内。
(二)、安装部分:如1.给排水工程:户内卫生器具不安装.2.消防工程:(分包)3.采暖工程:按图施工(地面敷设采暖按面积计暂定价)4.电气工程:公共部分按图施工,户内照明按白炽灯计算,5.弱电工程:按图纸预埋管、盒;桥架及弱电箱。
(穿线及设备分包)6.火灾报警:预埋管、盒。
(穿线及设备分包)7.消防工程(消火栓,自动喷淋,消防报警)8.弱电工程(电视,电话、网络,对讲安防穿线及设备)9.水泵房给水设备(以泵房围墙为界限)10.换热站设备(以换热站围墙为界限)11.变配电室设备(低压配电柜出线为分界线)12.室外工程(管网,道路,绿化,照明)暂未计价。
449_陕建发[2007]181号关于发布建筑工程实物工
关于发布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与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的通知陕建发[2007]181号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根据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与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测算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厅决定从2007年第三季度起开展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与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以下简称人工成本信息)测算和发布工作,每季度发布一次,具体工作由省造价总站负责。
一、发布人工成本信息的意义人工成本信息是指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人工单价与建筑工种人工工资,是经综合后贴近发布地区市场实际的信息价格。
开展人工成本信息发布工作,是引导建筑企业理性报价,发承包双方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基础;是建筑劳务合同双方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合理支付劳动报酬的指导标准,也是有关部门调解、处理建筑劳动工资纠纷的重要依据;是工程招投标过程中评审人工费成本,确定人工费合理区间的重要指标;是实行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合理确定社会平均价的基础;是构建和谐社会、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人工成本信息的应用现行的综合人工单价和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用于建设单位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最高限价)的计价依据,是施工单位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依据;新发布的人工成本信息则既可用于总承包企业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并作为向劳务人员支付工资的指导标准,又可作为招投标中投标报价的参考及评标时确定人工费合理范围的重要指标,同时还可作为有关部门处理、调解建筑劳务工资纠纷的重要依据。
三、有关说明1、西安地区人工成本信息由省造价总站负责发布,其他各市(区)人工成本信息应与西安市人工成本信息相协调,由各市(区)自主发布,并同时在陕西工程造价信息网上公布。
2、我省现行综合人工单价及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偏低,省建设厅将于近期调整。
3、欢迎各建设项目发承包双方及工程造价中介、监理企业关注并积极参与人工成本信息的调研测算工作。
执行中的问题和建议及收集的人工成本信息请报送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造价管理科。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4]178号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4〕178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企业: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工程质量管理,促进工程质量的不断提高,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3〕149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决定从2014年起,计划用四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深入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专项治理工作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和住宅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方面内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对专项治理工作的认识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公共安全和切身利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这次深入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综合治理,按照《陕西省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陕西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陕西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技术措施》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治理工作,明确阶段工作目标,突出治理重点,促进我省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二、建立健全机制,强化专项治理工作的严肃性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同企业评优评奖、动态考核、信用评价等挂钩,充分调动企业参与专项治理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
对未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勘察设计违犯强制性条文较多、工程存在较多质量通病的企业,要进行通报批评,相关企业要计入不良行为记录。
编制说明
编制说明
一、编制依据
1、《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
2、《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
3、《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
4、《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价目表》(2009);
5、《陕西省安装工程价目表》(2009);
6、《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2009);
7、相关市场行情;陕建发【2013】181号文件关于调整人工费文件及
陕建发【2012】232号文件工程建设税率调整文件
8、施工图纸;答疑等资料。
陕西省建设厅陕建发[2007]232号文件(关于调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工程量清单综合人工单价的通知)令第133号《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9、材料价格按2013年8月份《陕西材料信息价》及市场调研价执行。
二、说明事项
1、其它未尽事宜可由各方协商解决。
二○一三年八月十五日。
神木瑞诚玻璃精砂吊车库与分级、磁选车间 - 土建工合同.doc
合同编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陕西神木瑞城浮法一线冷修及技改土建工程(精砂吊车库与分级、磁选车间(二期)) 工程地点:神木县锦界工业园区发包人:陕西神木瑞诚玻璃有限公司承包人:榆林中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年月日发包人:陕西神木瑞诚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榆林中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内容和范围工程名称:陕西神木瑞城浮法一线冷修及技改土建工程(精砂吊车库与分级、磁选车间(二期))工程内容:1.精砂吊车库:墙基砼垫层、钢筋砼墙基、钢筋砼墙、钢筋砼梁、钢筋砼板、混凝土内植钢筋Φ16、预埋铁件。
2.分级、磁选车间(二期):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砼垫层、钢筋砼基础筏板、钢筋砼设备基础、钢筋砼GKZ-1、钢筋砼板、灌浆料、预埋铁件、地脚螺栓、毛石基础。
第二条工程质量及材料供应2.1按照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施工技术规范和验收规范执行,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2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因乙方原因甲方要求返工的,返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2.3本工程所以材料均为施工单位自行采购,采购的材料须符合规范要求,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如施工单位采购的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而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
第三条双方责任3.1甲方责任3.1.1开工前,双方签字确认设计图纸。
3.1.2甲方代表:白建平职务:瑞诚玻璃厂副总,负责合同履行。
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3.1.3负责协调乙方的进场及准备工作,并对材料设备的进出场工作予以协调配合,并且指定加工制造场地。
3.1.4工程质量及施工监督的监督,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3.2乙方责任3.2.1乙方负责人:白艳军职务:项目经理,负责合同履行。
清单编制说明
编制说明一、工程概况:锦绣广场工程位于咸阳市,总面积6035.39m2,建筑188.80m2,总铺装面积4989.83m2,绿化面积856.76m2,保留铺装面积508.32m2,改造铺装面积4481.51m2。
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有广场铺装、树池坐凳、休息座凳、树池花坛、景观花坛、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及给排水工程。
二、编制依据:1、依据《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中工程量计算办法;2、依据《锦绣广场工程施工》图纸;3、正常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法;4、税金依据陕建发【2012】232号文件《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税率的通知》计入;5、依据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及其配套文件、企业定额或参考2004《陕西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量耗定额》、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陕西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价目表》等计价规定进行组价。
6、按照陕建发[2013]181号人工费调整三、有关说明:1、工程量清单报价采用规则综合单价计价;2、本工程所用混凝土均采用商品混凝土;3、劳保统筹基金在计取税金后扣除。
4、本清单采用广联达计价软件GBQ4.0(版本:4.105.23.5618 SP1);5、旱喷泉中只计入300*300*50厚光面芝麻灰石材水篦子;喷泉水泵及管道按暂定工程量计入。
(没有详图)6、景观花坛图纸中没有详图做法,暂按树池花坛做法计入,石材压顶按照400*400*30厚光面芝麻灰石材计入。
7、给、排水系统图没有化粪池的详图,化粪池没有计入本次报价。
8、垃圾箱、导视牌等配套设施没有进入本次报价。
9、不包含拆除、外运垃圾的费用。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专家库成员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专家库成员的通知陕建发〔2020〕19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企业:为了进一步提高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发挥专家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技术支撑作用,推进全省建设工程专家论证、评优评奖、督查检查、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等工作有序开展,决定对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专家库成员进行更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1.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从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检测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2.有关行业协会、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从事工程质量安全和检测管理工作的人员。
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省厅(陕建质发[2017]61号)文件已入库的专家需重新申请。
二、专业类别1.工程质量类工程质量类专业分为工业与民用建筑、给排水与采暖、建筑电气、机电设备安装、钢结构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工程、古建筑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路桥工程、隧道工程以及铁路、冶金、煤炭、有色、石化、电力、水利水电等。
2.施工安全类施工安全类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钢结构工程、起重吊装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3.工程检测类工程检测分为见证取样类(含土建原材料、安装原材料、市政原材料进场检测等专业)和专项检测类(含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幕墙、钢结构、建筑智能、安装功能性、建筑节能、室内环境、市政道路、市政桥梁和轨道交通等专业)。
道路标识牌报价编制说明
编制说明
工程名称:镇安县县级河长制公示栏
1、设计图及有关做法。
2、采用本道路标示标牌施工工艺、规范、工艺标准、材料做法。
3、本工程使用《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价目表(2009)》及补充定额等(因现行无工艺品制作定额)。
4、根据现场施工条件、实际情况。
5、本工程建筑工程人工费依据陕建发[2013]181号文件调整;工艺制作部分,人工费依据市场价计入。
6、因材料用量小,材料价依据2014年5月份西安市当地市场价计入。
7、本工程报价不含规费。
8、施工做法:
1.挖土方;
2.原土夯实;
3.回填3:7灰土;
4.基座制作预埋;
5.混凝土制作、灌注及养护;
6.标识标牌吊装、运输及安装。
9、工艺做法:
1、镀锌方管制作氩弧焊焊接,2mm镀锌钢板剪板造型;
2、内部骨架打磨处理;
3、3遍原子灰找平处理;
4、2遍进口高级汽车烤漆;
5、制版丝印;
6、文字丝印。
陕西凯德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14/5/16。
陕建发政策性文件
政策性文件
1.04消耗量定额人工费单价:综合工日25.73元/工日,装饰工日28.48元/工日。
1.陕建发【2007】232号文:综合工日36元/工日,装饰工日42元/工日。
——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2.陕建发【2009】199号文:综合工日42元/工日,装饰工日50元/工日。
——2010年3月1日起执行。
3.陕建发【2011】277号文:综合工日55元/工日,装饰工日65元/工日。
——2011年12月1日起执行。
4.陕建发【2013】181号文:综合工日72.5元/工日,装饰工日86.1元/工日。
——2013年8月1日起执行。
5.陕建发【2015】319号文:综合工日82元/工日,装饰工日90元/工日。
——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6.陕建发【2017】270号文:综合工日90元/工日,装饰工日100元/工日。
——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7.陕建发【2018】2019号文:综合工日120元/工日,装饰工日130元/工日。
——2018年12月1日起执行。
8.陕建发【2012】232号2011年2月1日执行,税金3.48、3.41、3.28。
9.陕建发【2016】100号2016年5月1日(含)起执行营改增。
10.陕建发【2018】84号2018年5月1日起执行,增值税率11%变成10%。
11.陕建发【2019】45号2019年4月1日起执行,增值税率10%变成9%。
组价编制说明
编制说明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咸阳市科技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位于陕西省咸阳市县科技产业园区,共九个单体和室外工程。
建设单位为咸阳市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监理单位为陕西泾渭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为陕西华语实业有限公司。
二、编制范围:竣工图纸和现场签证范围内所有的建筑安装工程。
三、编制依据:
1、2009年《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2、2009年《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价目表》;
3、2009年《陕西省安装工程价目表》;
4、陕建发〔2013〕181号文件《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人工单价的通知》。
5、税金执行陕建发 [2012]232号文;
6、本工程涉及有关的标准图集及行业规范;
7、正常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法;
8、招标文件
9、投标文件
10、中标通知书
11、施工合同
12、中标工程量清单
13、施工图纸
14、图纸会审记录及答疑
15、竣工图纸
16、现场签证
17、竣工验收证明。
四、相关说明
1.依据施工合同原综合单价不变,只调整与原清单量不符部分;
2.变压器甲方另行分包的工程量暂时单独计入本次结算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陕建发[2013]181号人工费调整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人工单价的通知
陕建发[2013]181号
各设市区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市政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规划建设局:
2012年以来,建筑劳务市场人工单价普遍上涨,为客观反映我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水平,根据《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和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相关条文规定,我厅在对省内外人工工日单价情况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现对我省建设工程综合人工单价调整如下:
一、调整标准
综合人工单价: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由原55元∕工日调整为72.5元∕工日,装饰工程由原65元∕工日调整为86.1元∕工日,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中第五、六、七、十、十一、十二章执行装饰工程调整标准,其余章节执行建筑工程调整标准。
综合人工单价调整后,调增部分计入差价。
二、执行时间及有关规定
本《通知》从2013年8月1日起执行。
截止2013年7月31日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工程,合同约定执行国家调价政策的,2013年8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作量,执行调整后标准;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是否调整及调整幅度由合同双方商定。
三、本《通知》由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解释。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7月18日。
工程结算审计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措施
(一)工程项目重复计费。
一是主体工程合同价与装修工程合同价中的部分内容重复计费。
如主体工程合同价中包括的墙面抹灰工程、楼地面找平层工程、吊顶内的穿线管及导线等未实施内容,又包括在装修工程合同价中,并由装修工程承包方实施,甲方未出具签证单,主体工程结算时未做扣除,造成重复计费。
二是主体工程与室外工程部分内容重复计费。
如室内主体工程合同价中包括散水工程费用,室外硬化工程也包括散水工程费用,实施了一次,计算了二次费用,造成重复计费。
三是由甲方购买的原承包范围内的部分材料结算时未扣除造成重复计费。
如某工程中标价中包括卫生洁具主材费用12万元,后甲乙双方协商由甲方购买,甲方未出具签证单,竣工结算时未扣减该项费用。
四是原合同价中的部分项目,由甲方指定分包,总包方和分包方重复取费。
如铝合金门窗工程原合同价中以套定额计取安装费用每平方米20元,分包价每平方米430元也包括安装费,出现费用重复计费(总包方可计取配合费430×2%=8.6元/平方米)。
(二)材料认价及找差问题。
一是签订施工合同时改变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扩大二次找差材料种类。
如原招标文件中规定除钢材、商品砼、地砖、门、窗等暂定价材料结算时可以根据甲方认价进行二次找差外,其余材料由投标方自主报价,实际施工中不管市场行情变动与否均不再调整,施工合同中修改为主要材料价格结算时根据甲方认价进行二次找差,并且规定的主要材料的种类超过暂定价材料种类(如◇杜树昆工程结算审计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措施2019·02技术气砼砌块、SBS卷材原暂定价材料中不包括,但合同规定的可二次找差的主要材料中包括),以此达到多计价差的目的。
二是对部分材料找差办法计算错误,签的是成品价,结算书却按材料价进行处理。
如铝合金门窗定额基价为175元/平方米,其中铝合金窗材料价为157元/平方米,铝合金窗实际购买价430元/平方米中含安装费,每平方米找差应为430-175=255元,而施工方决算书中往往是按430-157=273元进行找差,每平方米多找差价18元。
汉中市进城落户农村居民住房保障实施办法
汉中市进城落户农村居民住房保障实施办法第一条为推进全市进城落户农村居民住房保障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意见》(陕办发…2010‟11号)、《陕西省进城落户农村居民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程序暂行办法》(陕建发…2010‟181号)和市政府《关于加大力度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的若干意见》(汉政发…2010‟33号)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进城落户农村居民住房保障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保障”的原则实施。
市、县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进城落户农村居民的住房保障工作,并按进城落户农村居民规模将其纳入当地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
进入县城(镇)的落户农民的住房保障由所在县(镇)人民政府负责。
汉台区农村居民进入汉中市中心城区落户的住房保障由汉台区人民政府负责。
各县(含外地)农村居民进入汉中市中心城区落户的住房保障由市政府负责。
第三条进城落户农村居民住房保障通过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廉租房解决,保障方式由进城落户农民自主选择。
第四条进城落户农村居民在落户地不能自行解决住房困难时,可申请保障性住房,不受落户时限限制,实行与城镇居民平等条件、平等轮候,每个家庭只能按其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享受一次保障性住房。
第五条进城落户农村居民申请保障性住房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已取得城镇居民户口或城镇居民居住证;(二)收入符合当地相应类型保障性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三)现住房面积低于当地相应类型的保障性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四)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第六条进城落户农村居民申请保障性住房须提供下列申请材料:(一)保障性住房申请表;(二)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居住证);(三)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用工合同约定的收入,缴税凭据);(四)现住房状况证明(自有产权住房面积以当地房屋产权系统登记数据为准,租住住房以租赁合同为准)。
第七条进城落户农村居民申请保障性住房按下列程序进行:(一)申请。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陕建发〔2019〕45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重新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标函[2019]193号)文件精神,依据文件相关规定,经测算,现将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计价程序1.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2.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工程3.仿古建筑工程:4.房屋修缮工程5.附加税指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三项,税率如下:二、综合系数1.建筑工程2.安装工程3.市政园林绿化工程4.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5.仿古建筑工程6.房屋修缮工程三、执行时间及有关规定1.2019年4月1日起,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执行本《通知》规定。
2.凡在2019年3月31日前开工的在建工程,2019年3月31日以前完成的工作量执行原综合系数(陕建发[2018]84号文件);2019年4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作量执行本通知的综合系数。
四、其他说明本《通知》由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与建筑行业劳动保险基金统筹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映给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与建筑行业劳动保险基金统筹管理总站。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4月9日——结束——。
2018年陕西定额分析与说明
陕西定额分析与说明一、关于清单单价合同的分析与说明1、清单单价合同注意事项:如签订清单单价合同(固定单价),首先要保证各单位工程有完整的施工图纸,以便与确定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单价。
2、清单单价合同必须明确事项:○1明确综合单价是否包含税金、需提供税票的类别;○2措施项目计价方案和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比率;○3综合单价包含的工作内容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每一个综合单价必须对应明确的工作内容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4明确漏项内容计价方案或处理办法。
○5明确约定进度付款比率。
○6索赔情况说明。
二、根据陕西地区以往工程案例分析1、化工建筑工程建议执行费率合同。
如执行费率合同,首先必须明确执行的标准定额。
2、费率合同注意事项:○1明确费率合同让利点数和让利基数【总价让利还是税前总价让利,建议税前总价让利点数控制在10%-15%】。
○2明确税金计费比率和税票类别【执行的计税文件】;○3明确材料调差范围及材料单价调整方式。
○4明确人工单价调整依据或额度【陕建发[2013]181号文件】。
○5明确约定进度付款比率。
○6索赔情况说明。
三、现行政府文件说明1、陕建发〔2017〕270号关于增加建设工程扬尘治理专项措施费及综合人工单价调整的通知【增加扬尘措施费率0.4%,建筑工程人工调整为90元/工日,装饰工程人工调整为100元/工日】。
2、陕建发〔2018〕84号文件——增值税【10%】、附加税【0.41%】、费率说明文件。
三、工程施工注意事项1、土方开挖、回填、换填必须办理现场签证确认工程量。
2、措施项目需办理签证确认【如钢筋马镫、模板对特殊加固措施、雨季排水工程量、冬施范围及计费比率、冬施措施等】。
3、合同以外、图纸以外施工内容及零星工作内容需签证确认。
4、签证前需先进行成本分析与核算。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0.06.28•【字号】•【施行日期】2020.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20〕1081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试点机构、有关企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精神,现就做好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试点地区住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对试点期间培训测试工作的指导,严格履行日常监管主体责任。
要通过查阅考勤记录、课堂视频资料等方式,加强对培训机构招生、培训、测试等重点环节的监管,确保试点机构培训学时、培训质量双落实。
对试点期间发生问题的,省厅将依据我省试点违纪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情节较轻的限制招生,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直接从试点机构名录中清除。
二、试点地区住建部门要结合试点机构师资、培训测试场地等条件,合理判定试点机构单期培训测试能力,对试点机构单期培训测试人数进行严格把关,防止超负荷运行。
试点机构要规范招生管理,原则上不得超范围招生、不得跨区域组织培训测试。
三、试点机构要严格按照《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250-211)、《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考核评价大纲》,高标准开展教学培训。
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师资力量配备,规范工作流程,严格遵守测试纪律,有效落实防疫工作措施,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我省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试点机构应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遵循公平、合法和诚信的原则,自主制定。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建设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建设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1.11.04•【字号】•【施行日期】2021.1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建设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21〕1107号铜川、延安、安康、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执法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执法局,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按照职称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1年度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及专业省住建厅直属企事业单位、未设立工程系列建筑类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市(区)及省属企事业单位从事建筑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
其中,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推荐人员参加评审时,须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推荐上报人数和空缺岗位数应按照11之内。
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
严禁超岗位申报。
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参加评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评审。
评审专业分为:建设、土木、测绘、石油与天然气(燃气工程)、城乡规划、风景园林(景观设计)、机械、材料、电气、信息通信、环境、安全、地质、矿业、冶金、能源动力、化工等。
二、申报条件(一)思想政治条件。
申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本职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品行端正,能较好的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申报人员在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学历、资历条件。
申报工程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工程师;(2)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2年以上;(3)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4)中专毕业,确因业绩突出,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由所在单位破格推荐申报评审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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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陕建发[2009]199号文件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
计价依据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扬凌示范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根据《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
管理办法》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写了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陕西
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陕西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工程价目表》、《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价目表》、《陕西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勘误及补充定额》,已经印发,自2010年3月
1日正起实施,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2010年3月1日起新开工的项目应执行新的计价依据,2010年3月1日未完成结算的在建工程,合同约定执行国家调价政策的,2010年3月1日后完成的工程量执行新的计价依据;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
明确的,是否调整可由双方协定。
二、依法可不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如不采取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可参照2004《陕西省建筑、装饰消
耗量定额》、《陕西省安装工程销售量定额》、《陕西省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新计价依据编制工程结算。
其计价程序另行通知。
三、原2004《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6《陕西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
化工程价目表》、2004《陕西省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参考费率》、2005《陕西省施工机械台班参考价目表》同时废止。
2004《陕西省建筑、装饰公司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市政、园
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继续使用。
四、上述计价依据的日常管理工作由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
附件: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划》、《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陕
西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价目表》、《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价目表》、《陕西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勘误及补充定额》。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