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工程验收规范

门窗工程验收规范
门窗工程验收规范

(1)保证项目

金属门窗、隔音门及其附件和玻璃的品种、规格、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金属门窗、隔音门安装的位置,开启方向和隔音门的隔间指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测试检查。

金属门窗框安装必须牢固,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连接方法及防腐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铝合金门窗与非不锈钢紧固件接触面之间应做防腐处理。隔音门密封条安装位置正确、扇框封闭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记录。 (2)基本项目

金属门窗扇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平开门窗扇:

合格:关闭严密,间隙基本均匀,开关灵活。

优良:关闭严密,间隙均匀,开关灵活。

推拉门窗扇:

合格:关闭严密,间隙基本均匀、扇与框搭接量不小于设计要求的80%,推拉灵活。

优良:关闭严密,间隙均匀,扇与框搭接量符合设计要求,推拉灵活。

弹簧门扇

合格:自动定位准确,开启角度90度正负3度,关闭时间在6-10秒范围内。

优良:自动位准确,开启角度90度正负1.5度,关闭时间在6~10秒范围内。

金属门窗附件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附件齐全、安装位置正确牢固,灵活适用,达到各自的功能。

优良:附件齐全,安装位置正确牢固,灵活适用、达到各自的功能,端正美观无污染,有隔音功能应达到隔音指标。

金属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填嵌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填嵌饱满,填塞材料符合设计要求。

优良:填嵌饱满密实,表面平整、光滑,无裂缝、填塞材料及方法符合设计要求。

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内容

建筑幕墙工程的质量验收容 一、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 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和相关专业验收规的规定。相关专业验收规主要有: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GB 50210--2001) 《建筑幕墙》(JG 3035--1996)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JGJ 102--2003)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JGJ 133—2001)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 139—200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 50205--2001) 二、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1.建筑幕墙工程是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中的一个子分部工程,由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等主要分项工程组成。 2.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检验批是按同一生产条件、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3.建筑幕墙工程检验批的划分规定如下: (1)相同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幕墙工程每500~1000m2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每100m2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少于10m2; (2)同一单位工程的不连续的幕墙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 (3)对于异形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检验批的划分和每个检验批的检查数量应根据幕墙的结构、工艺特点及幕墙工程的规模,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4.检验批质量验收在施工单位自检和评定的基础上,由建设(监理)单位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并按规

定表格,做好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三、隐蔽工程验收 1.幕墙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预埋件或后置埋件; (2)构件的连接节点(包括构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节点); (3)变形缝及墙面转角处的构造节点; (4)幕墙防雷装置; (5)幕墙防火构造; (6)幕墙四周、表面与主体结构之间的封堵; (7)隐框玻璃幕墙玻璃板块的固定; (8)单元式幕墙的封口节点。 2.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建设(监理)单位检查验收。 3.隐蔽工程验收应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四、竣工技术资料管理 1.幕墙工程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幕墙工程竣工图、结构计算书、设计说明及其他文件; (2)建筑设计单位对幕墙工程设计的确认文件; (3)幕墙工程所用各种材料、五金配件、构件及组件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4)幕墙工程所用硅酮结构胶的认定证书和抽查合格证明、进口硅酮结构胶的商检证、硅酮结构胶的相容性和剥离粘结试验报告、石材用密封胶的耐污染性试验报告; (5)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检测报告; (6)幕墙的风压变形性能、气密性能、水密性能及其他设计要求的性能检测报告; (7)打胶、养护环境温度、湿度记录,双组分硅酮结构胶的混匀性试验记录及拉断试验记录; (8)防雷装置检测记录; (9)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10)幕墙构件和组件的加工制作记录,幕墙安装施工记

(完整版)门窗工程质量标准

门窗工程质量标准 适用范围:于木门窗制作与安装、金属门窗安装、塑料门窗安装、特种门安装、门窗玻璃安装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重要提示:(1)、门窗安装前,应对门窗洞口尺寸进行检验;(2)、要解决外墙门窗渗水问题,首先要以建筑构造防水为主,防水材料使用为辅,精心施工进行补充的原则;(3)在外墙门窗设计时,设计师和建设方工程师要结合外立面综合考虑从建筑构造上进行防水,如外墙门窗节点设计不合理,无论怎样精心施工都解决不了渗水问题;(4)要作好空调冷凝管孔预留(设置)的排水问题(即夏季室内机的排水和冬季室外机的排水,都要集中收集)(5);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6)、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7)、特种门安装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规定外,还应符合有关专业标准和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一节、木门窗制作与安装 适用范围:木窗制作与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1、木门窗的结合处和安装配件处不得有木节或已填补的木节。木门窗如有允许限值以内的 死节及直径较大的虫眼时,应用同一材质的木塞加胶填补。对于清漆制口,木塞的木纹和色泽应与制口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 2、门窗框和厚度大于50mm的门窗扇应用双榫连接。榫槽应采用胶料严密嵌和,并应用胶 楔加紧。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 3、胶合板门、纤维板门和模压门不得脱胶。胶合板不得刨透表层单板,不得有戗槎。制作 胶合板门、纤维板门时,边框和横楞应在同一平面上,面层、边框及横楞应加压胶结。 横楞和上、下冒头应各钻两个以上的透气孔,透气孔应通畅。 检验方法:观察。 4、木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开启方向、安装位置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成品门的产品合格证书。 5、木门窗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守严密,无倒翘。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卷宗检查;手扳检查。 6、木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 满足使用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7、木门窗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刨痕、锤印。 检验方法:观察。 8、木门窗的割角、拼缝应严密平整。门窗框、扇裁口应顺直,刨面应平整。 检验方法:观察。 9、木门窗上的槽、孔应边缘整齐,无毛刺。 检验方法:观察。 10、木门窗制作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建筑地面工程验收标准

建筑地面工程验收标准 一、在验收建筑地面工程时,应检查采用材料和完成的楼地面各层构造及其连接件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的规定。 二、对完成的地面下的基土,各种防护层以及防腐处理的结构或连接件,应做工程中间验收,并应提供隐蔽工程和浸水试验记录。 三、已完工工程的验收,应检查下列各项。 1.建筑地面各层的强度和密度以及上下层结合的牢固性。 2.建筑地面各层的坡度、厚度、标高和平整度。 3.变形缝的位置和宽度,板、块材间缝隙的大小,以及填缝的质量。 4.不同类型面层的连接,面层与墙和其它构筑物(地沟、管道等)的结合以及图案等。 四、各层表面与水平面或设计坡度的允许偏差,为房间相应尺寸的0.2%,但最大偏差应为30mm。 供排除液体的带有坡度的面层应做泼水检验,并以能排除液体为合格。不得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 五、板块面层相邻两块板的高度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各种块料面层相邻两块板的高度差的允许偏差

六、水泥混凝土、水泥砂浆、水磨石、水泥钢(铁)屑等现浇整体面层和铺设在水泥砂浆或沥青胶结料、胶粘剂上的板块面层以及铺贴。 在沥青胶结料或胶粘剂上的木板、塑料地板、硬质纤维板面层,其与下一层的结合应用敲击方法检查,不得有空鼓。 七、各类现浇整体面层的表面不应有裂纹、脱皮、麻面和起砂等现象。踢脚板应与墙面(板面)紧密贴合。 八、面层中板块行列(接缝)在5m长度内,其直线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各种面层板块行列(接缝)直线度的允许偏差

九、在铺设建筑地面时,应检查各层厚度与设计厚度的偏差,其允许偏差为该层厚度的10%。 十、各类现浇整体面层的强度,在其未达到设计强度前不得进行验收。 十一、建筑地面各层表面的平整度,应采用2m直尺检查,当为斜面时,应采用水平尺或样尺检查。 建筑地面各层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内容见下表。 建筑地面各层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一、总则 1、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统一准则。 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全使用。 二、术语 1、建筑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建筑工程质量: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3、验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以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4、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5、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理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6、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生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第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7、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8、交接检验: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9、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10、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11、抽样检验: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幕墙工程验收规范[1]

幕墙工程 9.1 一般规定 9.1.1 本章适用于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说明:9.1.1 由金属构件与各种板材组成的悬挂在主体结构上、不承担主体结构荷载与作用的建筑物外围护结构,称为建筑幕墙。按建筑幕墙的面板可将其分为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混凝土幕墙及组合幕墙等。按建筑幕墙的安装形式又可将其分为散装建筑幕墙、半单元建筑幕墙、单元建筑幕墙、小单元建筑幕墙等。 9.1.2 幕墙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幕墙工程的施工图、结构计算书、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建筑设计单位对幕墙工程设计的确认文件。 3 幕墙工程所用各种材料、五金配件、构件及组件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4 幕墙工程所用硅酮结构胶的认定证书和抽查合格证明;进口硅酮结构胶的商检证;国家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硅酮结构胶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试验报告;石材用密封胶的耐污染性试验报告。 5 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检测报告。 6 幕墙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漏性能及平面变形性能检测报告。 7 打胶、养护环境的温度、湿度记录;双组份硅酮结构胶的混匀性试验记录及拉断试验记录。 8 防雷装置测试记录。 9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0 幕墙构件和组件的加工制作记录;幕墙安装施工记录。 9.1.3 幕墙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 铝塑复合板的剥离强度。 2 石材的弯曲度;寒冷地区石材的耐冻融性;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 3 玻璃幕墙用结构胶的邵氏硬度、标准条件拉伸粘结强度、相容性试验;石材用结构胶的粘结强度;石材用密封胶的污染性。 9.1.4 幕墙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 预埋件(或后置埋件)。 2 构件的连接节点。 3 变形缝及墙面转角处的构造节点。 4 幕墙防雷装置。 5 幕墙防火构造。 9.1.5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 相同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幕墙工程每500—1000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 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同一单位工程的不连续的幕墙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 3 对于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幕墙的结构、工艺特点及幕墙工程规模,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9.1.6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个检验批每100 m2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 m2。 2 对于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工程,应根据幕墙的结构和工艺特点,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9.1.7 幕墙及其连接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相对于主体结构的位移能力。幕墙构架立柱的连接金属角码与其他连接件应采用螺栓连接,并应有防松动措施。 9.1.8 隐框、半隐框幕墙所采用的结构粘结材料必须是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其性能必须符合《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6776)的规定;硅酮结构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说明:9.1.8 隐框、半隐框玻璃幕墙所采用的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是保证隐框、半隐框玻璃幕墙安全性

铝合金窗施工及验收规范

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玻璃镶嵌结构设计 一、玻璃镶嵌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玻璃镶嵌的支撑与固定,应使玻璃边缘不直接接触框架型材,并使玻璃重量分布均匀,防止框架变形,同时确保不同开启形式的门窗扇启闭性能良好。 2 承受玻璃重量的中横框型材垂直方向的挠度值应不大于3mm。 二、玻璃镶嵌构造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玻璃与框、扇型材槽口的镶嵌配合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门》和《铝合金窗》的玻璃装配要求。 2 玻璃承重垫块的材质、尺寸、安装位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关于玻璃安装材料及其使用中对支承块的要求。 三、隐框、半隐框窗玻璃与结构胶粘结胶缝宽度、厚度的设计计算,应考虑风荷载效应、玻璃自重效应和温差效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中结构硅酮密封胶的宽度、厚度计算方法进行。 四、防雷设计 4.9.1建筑外窗的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规定。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其建筑高度分别在30m、45m、60m及以上的外墙窗户,应采取防侧击和等电位保护措施,与建筑物防雷装置进行连接。4.9.2防雷构造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窗外框与洞口墙体连接固定用的连接件可作为防雷连接件使用,但要保证该连接件与窗框具有可靠的导电性连接。固定连接件与窗框采用卡槽连接时,则应另外采用专门的防雷连接件与窗框进行可靠的螺钉或铆钉机械联接。 2 窗外框与防雷连接件连接处,应先将其非导电的表面处理层除去,再与防雷连接件连接。 3 防雷连接导体可采用热浸镀锌处理的直径不小于8mm圆钢或同等截面积扁钢,导体应与建筑物防雷装置和窗框防雷连接件进行可靠的焊接连接。 4.10其它安全性设计 4.10.1开启门扇和固定门以及落地窗玻璃,必须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中的人体冲击安全规定。在人流出入较多,可能产生拥挤和儿童集中的公共场所的门和落地窗,必须采用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等安全玻璃。 4.10.2安装高度大于20m且其他地面人流较多的外墙窗户,应采用安全玻璃。 4.10.3推拉窗用于外墙时,必须有防止窗扇在负风压下向室外脱落的装置。 4.10.4高层建筑宜采用内开式窗或具有可靠防脱落限位装置的推拉式窗。 4.10.5有防盗要求的建筑外门窗,可采用夹层玻璃和可靠的门窗锁具,推拉门窗扇应有防止从室外侧拆卸的装置。 4.10.6为防止儿童或室内其他人员从窗户跌落室外,或者公共建筑管理需要,窗的开启扇应采用带钥匙的窗锁、执手等锁闭器具,或者采用铝合金花格窗、花格网、防护栏杆等防护措施。 4.10.7无室外阳台的外窗台距室内地面高度小于0.9m,必须采用安全玻璃并加设可靠的防护措施。窗台高度低于0.6m的凸窗,其计算高度应从窗台面开始计算。 4.11门窗立面建筑设计 4.11.1建筑外门窗立面尺寸,应根据天然采光设计要求的各类用房窗地面积比和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试题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考试试题项目名称:姓名:分数: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建筑地面工程施工,采用有机胶粘剂粘贴时不应低于()℃。 2、垫层分段施工时,每层接槎处的水平距离应错开()。 3、灰土垫层应采用()与粘土(或粉质粘土、粉土)的拌和料铺设。 A.生石灰 B.熟化石灰 C.水泥 D.沙子 4、砂垫层厚度不应小于()mm;砂石垫层厚度不应小于()mm。 ;100 ;100;80 ;80 5、当找平层厚度小于()mm时,宜用水泥砂浆做找平层。 6、垫层铺设前,当为水泥类基层时,其下一层表面应()。 A.干燥B、湿润 C.无特殊要求 7、当垫层厚度大于()时,可做企口缝。 8、楼层结构必须采用现浇混凝土或整块预制混凝土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 9、首层地面及楼层楼板铺设绝热层前,表面平整度宜控制在()以内。 10、铺设板块面层时,其水泥类基层的抗压强度不得小于()。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4分,共20分) 1、建筑地面的(),应于结构相应缝的位置一致,且应贯通建筑地面的各构造层。 A.沉降缝 B.伸缝 C.缩缝 D.防震缝 2、三合土垫层采用()、()与()的拌和料铺设,其厚度不应小于100mm。 A.石灰 B.砂 C.碎砖 D.水泥 3、绝热材料的()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A.性能 B.品种 C.厚度 D.构造做法 4、当设计无要求时,下列对于建筑物勒脚处绝热层的铺设说法正确的有()。 A.当地区冻土深度不大于500mm时,应采用内保温做法 B.当地区冻土深度大于500mm且不大于1000mm时,应采用外保温做法 C.当地区冻土深度大于1000mm时,应采用内保温做法 D.当建筑物的基础有防水要求时,宜采用外保温做法 5、水泥砂浆面层中水泥宜采用()。 A.硅酸盐水泥 B.普通硅酸盐水泥 C.矿渣硅酸盐水泥 D.复合硅酸盐水泥

幕墙工程验收要求

9 幕墙工程 9.1 一般规定 9.1.1 本章适用于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说明: 9.1.1 由金属构件与各种板材组成的悬挂在主体结构上、不承担主体结构荷载与作用的建筑物外围护结构,称为建筑幕墙。按建筑幕墙的面板可将其分为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混凝土幕墙及组合幕墙等。按建筑幕墙的安装形式又可将其分为散装建筑幕墙、半单元建筑幕墙、单元建筑幕墙、小单元建筑幕墙等。 9.1.2 幕墙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幕墙工程的施工图、结构计算书、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建筑设计单位对幕墙工程设计的确认文件。 3 幕墙工程所用各种材料、五金配件、构件及组件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4 幕墙工程所用硅酮结构胶的认定证书和抽查合格证明;进口硅酮结构胶的商检证;国家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硅酮结构胶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试验报告;石材用密封胶的耐污染性试验报告。 5 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检测报告。 6 幕墙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漏性能及平面变形性能检测报告。 7 打胶、养护环境的温度、湿度记录;双组份硅酮结构胶的混匀性试验记录及拉断试验记录。 8 防雷装置测试记录。 9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0 幕墙构件和组件的加工制作记录;幕墙安装施工记录。 9.1.3 幕墙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 铝塑复合板的剥离强度。 2 石材的弯曲度;寒冷地区石材的耐冻融性;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 3 玻璃幕墙用结构胶的邵氏硬度、标准条件拉伸粘结强度、相容性试验;石材用结构胶的粘结强度;石材用密封胶的污染性。 9.1.4 幕墙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 预埋件(或后置埋件)。 2 构件的连接节点。 3 变形缝及墙面转角处的构造节点。 4 幕墙防雷装置。 5 幕墙防火构造。 9.1.5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 相同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幕墙工程每500—1000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 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同一单位工程的不连续的幕墙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 3 对于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幕墙的结构、工艺特点及幕墙工程规模,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9.1.6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个检验批每100 m2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 m2。 2 对于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工程,应根据幕墙的结构和工艺特点,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DBJ15-30-2002 广东省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广东省《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DBJ15-30-2002 简介: 内容: 1、总则 2、术语、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3、材料要求 3.1 一般规定 3.2 铝合金型材 3.4 五金配件 3.5 密封材料 3.6 金属连接件 3.7紧固件 4、工程设计 4.1 一般规定 4.2 抗风压性能设计 4.3 水密性能设计 4.4 气密性能设计 4.5 隔声性能设计 4.6 隔热性能设计 4.7 防玻璃热炸裂设计 4.8 玻璃镶嵌结构设计 4.9 防雷设计 4.10 其它安全性设计 4.11 门窗立面建筑设计 5、安装施工 5.1 一般规定 5.2 施工准备 5.3 安装施工 5.4 产品保护 5.5 安全技术措施 6、工程验收 6.1 一般规定 6.2 主控项目 6.3 一般项目 6.4 检验规则 6.5 质量验收 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 条文说明 1 总则 1.0.1为满足建筑工程的需要,使铝合金门窗的性能符合建筑功能的要求,保证铝合金门窗工程的质量,针对本省的气候特点和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本省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铝合金门窗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其它材料制作的建筑门窗可参照本规范。

1.0.3本规范中的铝合金门窗(以下简称铝门窗)是指在建筑物上的安装高度不大于100m、无特殊功能要求(如防火、防爆、防化学腐蚀等)的铝门窗。本规范不适用于建筑幕墙上的铝门窗、斜屋顶窗和采光天窗等工程。安装高度大于100m 的门窗工程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1.0.4铝门窗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符号 2.1.1 主型材 连接组合成门窗框基本构架,在其上装配玻璃、辅型材和开启扉及其它附件的门窗框材;连接组合成门窗扇基本构架,在其上装配玻璃、辅型材及其它附件的门窗扇挺型材。 2.1.2 辅型材 门窗框架构件体系中,镶嵌或固定于主型材构件上,起到传力或某各功能作用的附加型材(如玻璃压条、披水条等)。 2.1.3 主要受力构件 门窗立面内承受并传递门窗自身重力及水平风荷载等作用力的中横框、中竖框、扇挺等主型材,以及组合门窗拼樘框型材。 2.1.4 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 门窗主型材横截面中,承受垂直和水平方向荷载作用力的腹板、翼缘或固定其它构件的连接受力部分等主要部位。 2.1.5 隐框、半隐框窗 采用结构胶将玻璃与窗框或窗扇构架粘结装配在起,框、扇型材构件不显露于或部分显露于室外表面的铝合金玻璃窗。 2.1.6 雨幕原理 在建筑外围护结构或构件空腔的室外表面开口构造处进行适当的遮蔽形成雨幕,并对室内表面接缝进行有效的密封,以实现空腔内气压与室外风压力的平衡,从而减少或消除雨水通过外部开口的作用力,防止外围护结构或构件发生雨水渗漏的设计原理。 2.1.7 隔热性能 建筑门窗在夏季阻隔太阳辐射得热以及室外高温得热的能力。 2.1.8 干法安装 门窗洞口墙基体上预先设置金属附加外框并进行防水密封处理,待洞口墙体表面装饰湿业全部完成后,再在附加框架上固定门窗的安装方式。 2.1.9 湿法安装 门窗洞口墙体面层装饰湿作业前开始安装门窗,采用连接件在洞口墙基体上固定门窗框,然后对门窗框与洞口墙体间隙进行密封理的门窗安装方式。 2.2 符号 2.2.1 W k——围护结构风荷载标准值; 2.2.2 W o——基本风压; 2.2.3 βgz——高度Z处的阵风系数; 2.2.4 μs——局部风压体型系数; 2.2.5 μ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2.2.6 l——杆件跨度; 2.2.7 [u] ——杆件弯曲允许挠度值; 2.2.8 u max——杆件弯曲最大挠度值; 2.2.9 △P——水密性能压力差值; 2.2.10 V o——水密性能设计风速; 2.2.11 ?k——风荷载(标准值)作用所产生的应力; 2.2.13 ?k——材料强度标准值; 2.2.14 K——安全系数。 3 材料要求 3.1 一般规定 3.1.1 铝门窗所用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总则 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说明: 1.0.1本条是在建设部新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系列验收规范体系中,提出修订《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的原则,以达到确保工程质量的目的。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中建筑地面工程(含室外散水、明沟、踏步、台阶和坡道等附属工程)施工质量 的验收。不适用于保温、隔热、超净、屏蔽、绝缘、防止放射线以及防腐蚀等特殊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说明: 1.0.2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对本规范未包括的建筑地面工程(含基层铺设和各类面层铺设)施工质 量验收必须按设计要求或现行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进行验收。 1.0.3建筑地面工程施工中采用的承包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及其他工程技术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 于本规范的规定。 说明: 1.0.3本条规定了本规范检验、验收的质量标准和原则,考虑了目前的情况,还应符合建筑地面工程设计文件 和承包合同中附加条文中有关建筑地面工程的质量指标,但其质量指标均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本规范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配套使用。 说明: 1.0.4本条提出了本规范编制的依据是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以下简称 《统一标准》)。建筑地面工程系建筑工程中的子分部(分项)工程,因此在执行本规范时,强调应与《统一标准》配套使用。 1.0.5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说明: 1.0.5由于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的检验与验收涉及面较广,与相关专业交叉,为了避免重复,本条提出除应 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与本规范相关的其他有关国家和行业的规范、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建筑地面building ground 建筑物底层地面(地面)和楼层地面(楼面)的总称。 2.0.2面层surface course 直接承受各种物理和化学作用的建筑地面表面层。 2.0.3结合层combined course 面层与下一构造层相联结的中间层。 2.0.4基层base course 面层下的构造层,包括填充层、隔离层、找平层、垫层和基土等 2.0.5填充层filler course 在建筑地面上起隔声、保温、找坡和暗敷管线等作用的构造层。 2.0.6隔离层isolating course 防止建筑地面上各种液体或地下水、潮气渗透地面等作用的构造层;仅防止地下潮气透过地面时,可称作防潮层。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标准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 1、新版标准规编制提出“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十六字方针。 2、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了《建 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 验体。 4、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5、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6、抽样检查:按照规定的抽样检查,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 目中,按检验批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7、抽样方案:根据检测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8、观感质量:通过观测和必要的测量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9、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 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10、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11、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测,并应共同确认。 12、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测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对重要的检测项目当(尚)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测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经实践检测的有效的抽样方案。 13、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14、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15、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16、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 17、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18、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19、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部(子分部)所包含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3、地基和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包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1、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22、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23、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建筑幕墙施工规范

建筑幕墙施工规范 篇一:《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规程》(2011版)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 DGJ J J11529-2011DGJ32/ΧΧΧΧ—2011 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规程 code for construction quality acceptance of curtain wall 2011-04-30 发布 2011-06-01 实施 江苏省住房与建设厅审定发布 前言 为加强建筑幕墙工程质量管理,规范江苏省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行为,根据江苏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0年度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标准设计图集编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苏建科(2010)19号),由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等单位承担了编制《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的任务。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广泛进行了调查研究,收集了各种幕墙工程标准规范等资料,总结了多年来建筑幕墙工程在设计、材料、施工和质量控制方面的经验,并以多种方式征求了设计、施工单位意见,遵循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 1 原则,经整理分析,多次研讨、反复修改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程。 本规程共分11章。主要内容包括: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构件式玻璃幕墙工程;5 点支承玻璃幕墙工程;6 全玻璃幕墙工程;7 单元式玻璃幕墙工程; 8 石材幕墙工程;9 金属板幕墙工程;10 人造板幕墙工程;11 双层幕墙工程;12 建筑玻璃采光顶工程。除第2章外其它各章均为验收要求。

本规程由江苏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负责解释。鉴于本规程是国内首部较系统的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规程,有些条文可能需要通过使用进一步完善。请有关单位在执行本规程过程中注意总结,及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程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江苏省建设机械金属结构协会 苏州市建筑金属结构协会 无锡市建设机械金属结构协会 扬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连云港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 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江苏合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无锡王兴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苏州金螳螂幕墙有限公司 江苏苏鑫装饰(集团)公司 苏州苏明装饰有限公司 无锡金城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无锡恒发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苏州柯利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常州苏南建筑装璜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龙升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最新门窗工程验收规范

门窗工程验收规范 金属门窗适用于各种系列铝合金门窗、金属隔音门、不锈钢和镀钛门及金属包面门安装工程。 检查数量:逐樘检查。 (1)保证项目金属门窗、隔音门及其附件和玻璃的品种、规格、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金属门窗、隔音门安装的位置,开启方向和隔音门的隔间指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测试检查。金属门窗框安装必须牢固,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连接方法及防腐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铝合金门窗与非不锈钢紧固件接触面之间应做防腐处理。隔音门密封条安装位置正确、扇框封闭严密。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记录。(2)基本项目金属门窗扇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平开门窗扇:合格:关闭严密,间隙基本均匀,开关灵活。 优良:关闭严密,间隙均匀,开关灵活。 推拉门窗扇:合格:关闭严密,间隙基本均匀、扇与框搭接量不小于设计要求的80%,推拉灵活优良:关闭严密,间隙均匀,扇与框搭接量符合设计要求,推拉灵活。 弹簧门扇:合格:自动定位准确,开启角度90度正负3度,关闭时间在6-10 秒范围内。 优良:自动位准确,开启角度90度正负1.5度,关闭时间在6~10秒范围内。 金属门窗附件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附件齐全、安装位置正确牢固,灵活适用,达到各自的功能。 优良:附件齐全,安装位置正确牢固,灵活适用、达到各自的功能,端正美观无污染,有隔音功能应达到隔音指标。 金属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填嵌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填嵌饱满,填塞材料符合设计要求。 优良:填嵌饱满密实,表面平整、光滑,无裂缝、填塞材料及方法符合设计要求。 金属门窗外观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表面洁净,颜色一致,无划痕、碰伤、锈蚀无毛边、飞刺、腐蚀斑痕及其它污迹,涂胶表面光滑平整,无气泡。 优良:表面洁净,颜色一致,拼接缝严密无缝隙,无划痕,碰伤,无锈蚀、无毛边、飞刺、腐蚀斑痕及其它污迹,涂胶表面光滑平整,厚度均匀,线条粗细一致,无气泡。 铝合金卷帘门窗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满足防风功能;表面无损伤,颜色均匀,尺寸、规格正确,开关灵活;五金零件安装齐全、牢固。优良:满足防风功能;表面洁净无损伤,无划痕,颜色一致;尺寸规格符合设计要求,开关灵活;五金零件安装齐全牢固,美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平开门窗扇进行开闭检查,推拉门窗扇用深度尺检查,弹簧门扇用秒表、角度尺检查。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篇一: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1、实施日期:2010-12-1即将实施,原标准2002版 2、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地面工程(含室外散水、明沟、踏步、台阶和坡道)施工质量的验收。不适用于超净、屏蔽、绝缘、防止放射线以及防腐蚀等特殊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3、主要术语 面层surfacecourse直接承受各种物理和化学作用的建筑地面表面层。 结合层combinedcourse面层与下一构造层相联结的中间层。 基层basecourse面层下的构造层,包括填充层、隔离层、绝热层、找平层、垫层和基土等。填充层fillercourse建筑地面中具有隔声、找坡等作用和暗敷管线的构造层。 隔离层isolatingcourse防止建筑地面上各种液体或地下 1 水、潮气渗透地面等作用的构造层;当仅防止地下潮气透过地面时,可称作防潮层。 绝热层insulatingcourse用于地面阻挡热量传递的构造层。 找平层levelingcourse在垫层、楼板上或填充层(轻质、松散材料)上起整平、找坡或加强作用的构造层。 垫层underlayer承受并传递地面荷载于基土上的构造层。 基土foundationearthlayer底层地面的地基土层。

不发火性misfiring当所有材料与金属或石块等坚硬物体发生摩擦、冲击或冲擦等机械作用时,不产生火花(或火星),不会致使易燃物引起发火或爆炸的危险,称为具有不发火性。地面辐射供暖系统floor radiant heating system在建筑地面中铺设的绝热层、隔离层、供热做法、填充层等的总称,以达到地面辐射供暖的效果。 4、地面:是建筑装饰分部工程的一个子分部。但它又分三个分支(或叫子分部的子分部):他们分别是:整体地面、板块地面、木竹地面。 5、〖强条〗3.0.3建筑地面工程采用的材料或产品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无国家现行标准的,应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技术认可文件。材料或产品进场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2 (2)应对型号、规格、外观等进行验收,对重要材料或产品应抽样进行复验。 注: “质最合格证明文件”是指:随同进场材料或产品同提供的、有效的中文质量状况证明文件。通常包括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等。进口产品还应包括出入境商品检验合格证明。 6、〖强条〗3.0.5厕浴间和有防滑要求的建筑地面应符合设计防滑要求。 7、种植要求的建筑地面,其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行业标准《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 155的有关规定。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验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JGJ 142的有关规定。 8、施工环境温度 (l)采用掺有水泥、石灰的拌和料铺设以及用石油沥青胶结料铺贴时,小应低于5?; (2)采用有机胶粘剂粘贴时,不应低于10?;

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代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方案 代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方案(草案)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代建项目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xxx 号代建文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工程代建委托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的规定,本着有利操作、、、有利监控、职责、程序明确、提高办事效率的原则,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现就工程竣工验收有关事宜制订如下方案:一、组织安排、分工职责(一)、组织与安排由东恒国际集团代建办(以下简称代建办)牵头并组织安排竣工验收工作,拟定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的单位有:省发、省财、代建办、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使用单位(海关)、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二)、分工及职责工程竣工验收分为现场验收和资料验收,相关单位分别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人员参加竣工验收。 1、现场验收组现场验收组由代建办、行业主管部门、勘察、设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由代建办的工作人员任组长。其职责是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对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的质量实施检查验收,并按规定出具评审、整改意见。 2、资料验收组资料验收组由代建办、省发、省财、审计部门等单位派遣专业人员组成,由代建办工作人员任组长。其职责是按工程决算、审计、存档等有关规定审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所需要的资料(按工程性质的区别,准备不同资料)是否符合要求,重点审查工程计量书、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验收主审材料、产品(材料)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检验(测)报告、实验报告等资料,并按规定出具评审、整改意见。二、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及程序(一)、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已对该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了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10、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按要求整改完毕。(二)、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先进行自检。在自检时,施工单位应充分听取监理、使用单位(主管部门)等的整改意见。完成初验存留问题的整改或达成一致意见后,施工单位向代建办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2、东恒代建办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

玻璃幕墙工程验收标准[]

玻璃幕墙工程验收标准 时间:2009-11-21 11:54:35 点击次数:130 1.2.1 本节适用于建筑高度不大于150 m、抗震设防烈度不大于8度的隐框玻璃幕墙、半隐框玻璃幕墙、明框玻璃幕墙、全玻璃幕墙及点支承玻璃幕墙工程的质量验收。 -------------------------------------------------------------------------------- 主控项目 1.2.2 玻璃幕墙工程所使用的各种材料、构件和组件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材料、构件、组件的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和材料的复验报告。 1.2.3 玻璃幕墙的造型和立面分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1.2.4 玻璃幕墙使用的玻璃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幕墙应使用安全玻璃,玻璃的品种、规格、颜色、光学性能及安装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2、幕墙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6.0 mm。全玻璃幕墙肋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12 mm。 3、幕墙的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明框幕墙的中空玻璃应采用聚硫密封胶及丁基密封胶;隐框和半隐框幕墙的中空玻璃应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及丁基密封胶;镀膜面应在中空玻璃的第2 或第3面上。 4、幕墙的夹层玻璃应采用聚乙烯醇缩丁醛(PVB)胶片干法加工夹层玻璃。点支承玻璃幕墙夹层胶片(PVB)厚度不应小于0.76 mm。 5、钢化玻璃表面不得有损伤;8.0 mm以下的钢化玻璃应进行引爆处理。 6、所有幕墙玻璃均应进行边缘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1.2.5 玻璃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的各种预埋件、连接件、紧固件必须安装牢固,其数量、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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