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矿井通风计划及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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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矿井通风计划及工作措施

煤矿矿井通风计划及工作措施

根据我矿井下采掘布置的实际情况,结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为确保矿井的通风任务完整、可靠,特制石梯子西沟号煤矿矿井通风计划及工作措施。

一、主要通风机的基本要求

1.对主要通风机(其中一台备用)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养,随时保证一台能正常运转。

2.必须设有双回路反风装置,出风井口安装防爆门。

3.备用风机必须能在10min内开动。

4.防爆门每6个月检查维修一次。

5.风机房必须24小时专人值守,同时配备直通调度室的电话,并保证随时畅通。

6.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由矿长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地面的命令。

7.以上要求由机电科负责,并作好各类记录。

二、采煤工作面通风的基本要求

1.工作面采煤方式:水平分层开采,采用综合机械化一次采全高采煤工艺。

2.通风方式:矿井通风系统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方式为机械抽出式,副平洞进风,主斜井少量进风,立井回风。

3.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遵守《规程》第114条的有关规定。

4.回采工作面的进风,不得经过采空区或冒顶区,采空区必须及时封闭。

5.通风网络要尽量简单,减少通风构筑物的数量,以便在发生事故时,易于控制风流和撤离人员。

6.以上要求由机电科、安全生产技术科负责执行。

三、巷道掘进通风基本要求

1.局扇安装,距掘进巷道回风口10m以外的进风流中,局扇上架,距底板轨道0.3m。

2.采用500㎜阻燃胶质风筒,风筒接法反边,逢环必挂,逢漏必补,拐弯圆圈,拉伸吊平,风筒出风口距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3.掘进工作面,执行“双风机、双电源”实现“三专”、“两闭锁”。

4.局扇要有专人负责,挂牌管理,不得随意停风。

5.局扇使用超过半年,必须升井检修,停用的局扇不得长期搁置井下,应在一个月内升井检修。

6.作好局扇维修、保养、下井日期、停用日期及升井检修日期台帐记录。

7.以上要求由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负责执行。

四、盲巷管理

1.在工程设计和施工安排上,应尽量减少避免盲巷。

2.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因停电等原因临时停风的巷道,必须

立即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置栅栏、警标、禁止人员进入。

3.停风区内,瓦斯达3%以上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

4.采区报废的尾巷,及时组织回撤,并按规定及时进行封闭。

5.长度超过6m的盲巷,要采取通风措施,反之必须封闭。

6.以上要求由安通科科长负责。

五、巷道贯通

1.贯通前,当两个工作面相距20m时,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的掘进工作,保证贯通两端工作面,正常通风,经常检查通风设施的完好可靠。

2.贯通时,必须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两个工作面入口有专[换行]人站岗,警戒严格按“一炮三检”制,进行贯通。

3.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由安通科组织人员进行通风调整,实现全风压通风,并检查风速和瓦斯浓度,只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后,方可进行其它工作。

4.以上要求由矿安全生产技术科、生产矿长负责。

六、矿井风量配置及测风要求

1.每月对井下各面的瓦斯涌出量、温度的测算进行配风计划。

2.每旬进行各面及矿井总进风、总回风的风量实测,并作好记录,根据测风结果,采取措施,进行风量调节。

3.以上要求由矿通风副总工负责。

七、安全监控

1.矿井必须安设风速传感器四台,负压传感器两台。

2.安设主要通风机开停传感器,局部扇风机开停传感器。

3.安设主要风门,开启、关闭传感器。

4.局部扇风机,瓦斯挂牌设点检查瓦斯。

5.以上要求由监控室主任负责。

八、其它

1.主要通风机,每季度检查一次反风实施,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2.严禁使用三台以上的局扇,同时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一台局扇,同时向两个作业掘进工作面供风。

3.每季度或每月绘制矿井通风网络示意图。

4.停风巷道恢复通风时,必须有由安通科编制的排放瓦斯申请报告单,按措施进行排放。

5.按《作业规程》中规定,设置“三条生命”线。

6.当大网双回路同时停电时,必须在10分钟内启动备用发电机启动,主要通风机,保证正常抽风。

7.以上要求由机电科、安全生产技术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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