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工程验收监理实施细则
第三章监理规划与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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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1) 专业工程的 特点; (2) 监理工作的 流程;
(3) 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 (4) 监理工作的 方法及措施。
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应体现出 针对性强、可
操作性强、便于实施 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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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的内容及其审核
(一)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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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概况。
(2) 监理工作范围。
(3)监理工作内容。
(4) 监理工作目标。
(5)监理工作依据。 (6)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7)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1) 基本构成内容应当力求统一
(2) 具体内容应具有针对性
(3) 监理规划的表达方式应格式化、标准化
(4)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规划编写的主持人
(5)
监理规划应当遵循建设工程的运行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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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监理规划一般要分阶段编写
(7) 监理规划应该经过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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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实施细是根据监理规划由 专业监理
工程师 针对建设工程中 某一专业或某一方 面监理工作 编写 ,并经 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实施的 操作性文件 ,其作用是指导本专业
或本子项目具体监理业务的开展。
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
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细、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范例-章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范例目录第1章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1.1 总则1.2 监理安全生产监督保证体系1.3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措施1.4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1.5 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1.6 爆破作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1.7 大型土石方作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1.8 高边坡安全监督管理规定1.9 施工用电安全监督管理规定1.10 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2章设计文件,图纸审核监理实施细则2.1 总则2.2 设计文件审核的依据2.3 审核程序2.4 审核的主要内容2.5 其他第3章工程验收监理实施细则3.1 总则3.2 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组织3.3 工程验收的程序3.4 工序和单元工程检查验收3.5 分部工程验收3.6 阶段(中间)验收3.7 单位工程验收3.8 合同工程竣工验收3.9 其他第4章信息管理监理实施细则4.1 总则4.2 施工期监理信息来源及分类4.3 信息流通程序4.4 信息收集和传递规则4.5 工程信息计算机辅助管理4.6 信息的整理,保存和归档第5章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5.2 施工测量的质量管理5.3 控制测量5.4 施工放样5.5 施工期变形监测5.6 机电及消防测量5.7 竣工测量及其他第6章工程原材料及混凝土检测试验监理实施细则6.1 总则6.2 工程原材料进场验收质量控制6.3 混凝土配合比的设计及试验6.4 混凝土拌和生产过程中的试验检测监理第7章基础验收监理实施细则7.1 总则7.2 基础验收准备7.3 基础验收程序7.4 基础验收资料7.5 其他第8章土石方明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8.1 总则8.2 施工准备工作监理8.3 施工过程监理8.4 施工质量控制8.5 工程验收8.6 其他第9章土石坝填筑料开采施工监理实施细则9.1 总则9.2 料场复查与规划9.3 施工准备工作监理9.4 施工过程监理9.5 施工质量控制9.6 其他第10章坝体石方填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0.1总则10.2施工准备工作监理10.3施工过程监理10.4施工质量控制10.5质量检查与验收10.6其他第11章粘土心墙坝填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1.2施工准备工作监理11.3施工过程监理11.4施工质量控制11.5质量检查与评定第12章砌石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2.1总则12.2施工准备工作监理12.3施工过程控制12.4质量检查与评定第13章土石合成材料铺设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3.1总则13.2施工准备工作监理13.3施工过程控制13.4质量检验与评定13.5其他第14章水泥灌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4.1 总则14.2 施工准备工作监理14.3 施工过程监理14.4 施工质量控制14.5 质量检查与评定第15章混凝土防渗墙监理实施细则15.1 总则15.2 施工准备工作监理15.3 施工过程控制15.4 质量检验与评定15.5 其他第16章水工隧洞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16.1 总则16.2 施工准备工作监理16.3 施工过程监理16.4 施工质量控制16.5 质量检查与工程验收16.6 其他第17章锚喷支护监理实施细则17.1 总则17.2 施工准备工作监理17.3 施工过程监理17.4 施工质量控制17.5 质量检验与评定17.6 其他第18章预应力锚索加固监理实施细则18.1 总则18.2 施工准备工作监理18.3 施工过程监理18.4 施工质量控制18.5 质量检验与评定第19章混凝土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19.1 总则19.2 施工准备工作监理19.3 施工过程监理19.4 施工质量控制19.5 质量检验与评定第20章安全监测监理实施细则20.1总则20.2仪器及辅助装置的采购与保管20.3仪器埋设准备20.4仪器埋设安装20.5观测与维护20.6质量检验与验收20.7其他第21章混凝土灌注桩监理实施细则21.1总则21.2 施工准备工作监理21.3 施工过程监理21.4 施工质量控制21.5 质量检查与评定第22章高压喷射灌浆防渗墙工程监理实施细则22.1 总则22.2 施工准备工作监理22.3 施工过程控制22.4 质量检查评定22.5 其他第23章金属结构安装监理实施细则23.1 总则23.2 施工准备工作监理23.3 施工过程监理23.4 施工质量控制23.5 质量检验与评定23.6 其他第24章水轮发电机组安装监理实施细则24.1 总则24.2 施工准备工作监理24.3 施工过程监理24.4 施工质量控制24.5 质量检查与评定第1章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1.1 总则(1)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目标:1)创建“安全文明工程”。
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中的施工设备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中的施工设备验收规范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作为建筑工程监理的指导文件,对于施工设备的验收规范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本文将围绕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中的施工设备验收规范展开论述,包括验收标准、验收程序以及验收报告的编写等方面。
一、验收标准施工设备验收标准是监理工程师判断设备质量的依据。
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中要求,施工设备的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同时,针对不同的施工设备,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专门的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外观质量:设备的外观应无明显缺陷,表面涂层应平整、均匀、无起砂、无剥落等问题。
2. 功能性能:设备应能满足设计、工艺及使用要求,并能正常运行。
3. 安全性能:设备应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不存在安全隐患。
4. 规格参数:设备的规格参数应与设计图纸或合同要求相符合。
5. 附属设备和配件:设备的附属设备和配件应齐全,并符合有关标准。
以上是一般的验收标准,具体的要求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确定。
二、验收程序施工设备的验收程序包括申请验收、现场验收检查和验收报告编写等环节。
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规定了以下的验收程序流程:1. 申请验收:施工单位在设备安装完毕后,应向监理单位提交申请验收的书面申请,附上设备齐全的明细表。
2. 现场验收检查:监理工程师在接到申请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验收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设备的外观质量、功能性能、安全性能、规格参数以及附属设备和配件的齐全性等。
3. 验收报告编写:验收检查结束后,监理工程师需编写验收报告,包括验收设备的名称、型号、数量、规格、质量状况等相关信息,同时应注明验收结论和存在的问题。
4. 验收记录归档:验收报告应及时上报监理单位,并按规定进行归档保存。
以上验收程序的执行,可以保证施工设备按照标准进行验收,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能。
三、验收报告的编写验收报告是对施工设备验收情况的书面记录,也是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之间的沟通和交流的重要依据。
监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监理守则一、关于监理人第一条: 监理人必须严守独立、公正、廉洁的原则,对工程项目具有高度的责任感。
第二条:监理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各种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执行技术规程、规范,并且尊重当地的民风、民俗。
第三条:严格按照工程承包合同实施工程监理,公正、合理地处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监理人必须勤业廉洁,不得接受除发包人所支付的工程监理酬金以外的任何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回扣、津贴或其它间接报酬。
第五条:监理人必须严守秘密,对所了解的关于发包人或承包人的经济技术情报,除经授权外不得泄露。
第六条:监理人必须观点鲜明,对其认为正确的判断或决定遭发包人否决时,亦应书面向发包人说明其理由,并阐明否决可能引起的后果。
对发包人的某些决定认为不妥时,则应主动向发包人阐明可能导致的不良影响。
第七条:监理人及其成员不得经营或参与与工程项目有关的任何商业活动,也不得在政府部门或项目有关的施工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单位任职或兼职。
第八条:监理人必须光明磊落,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竞争业务,不得伤害、诽谤、诬陷其它发包人。
第九条: 监理人必须定期向发包人汇报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及其监理业务开展情况,不得谎言欺骗发包人,或故意掩饰工作中的失误。
二、关于监理工程师:第十条: 监理人员必须守法、公正、清廉,坚持以科学的态度、严谨的作风,热情为工程项目服务。
第十一条:监理工程师必须熟悉各自的业务,对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施工程序,安全措施,施工工艺,验收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及各类相关的合同文件,应认真理解与熟悉,并能正确操作。
第十二条:监理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第十三条:监理人员在熟悉业务的同时,应加强信息管理工作,本着科学、求实的态度支持设计、施工及科研单位对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方案实行优化,大胆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案。
第十四条:监理人员须清正廉明,不得私自在施工、物资材料,设备供应等单位兼职或收取贿赂,或有徇私舞弊行为,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泄露发包人或承包人的业务情报。
监理实施细则质量验收标准
监理实施细则质量验收标准一、引言监理实施细则质量验收标准是为了确保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保障工程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详细阐述监理实施细则质量验收的标准和要求,以提供参考和指导。
二、项目质量验收标准1. 工程质量验收标准1.1 结构质量验收标准(1)主体结构应符合相关设计要求,各构件连接牢固、无开裂、无渗漏。
(2)混凝土施工强度符合设计要求,无明显空鼓、麻面、裂缝等缺陷。
(3)钢筋工程符合设计要求,无明显锈蚀、断股、未埋设等问题。
(4)基础工程符合设计要求,无沉降、下沉等违规问题。
1.2 建筑质量验收标准(1)外墙装饰材料应完好无缺、无渗漏、无开裂。
(2)窗户安装合理,开闭灵活,无漏风、漏水等现象。
(3)室内装修与设计方案一致,材料无明显破损、脱落等问题。
(4)楼梯、扶手等设施牢固可靠,无松动、变形等现象。
1.3 机电设备质量验收标准(1)电气设备安装符合规范,线路牢固、接地良好。
(2)照明设备正常运行,无闪烁、漏电等问题。
(3)通风设备正常工作,无噪音、堵塞等现象。
(4)给排水设备安装符合规范,无泄漏、堵塞等问题。
2. 材料质量验收标准2.1 建筑材料质量验收标准(1)砖、混凝土、钢筋等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无明显缺陷。
(2)防水材料质量达到防水性能要求,无渗漏、开裂等问题。
(3)保温材料密实,无明显空鼓、鼓泡等现象。
(4)金属构件表面处理合格,无生锈、锌层脱落等问题。
2.2 机电材料质量验收标准(1)电线电缆符合国家标准,无损伤、绝缘破损等情况。
(2)开关插座和电气元件应有产品合格证明,无异常现象。
(3)管道材料质量好,无锈蚀、裂纹等问题。
(4)机电设备紧固件应完好无损,无锈蚀、变形等情况。
三、质量验收程序1. 规划和设计阶段在工程规划和设计阶段,监理需参与讨论和审核设计方案,确保设计方案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2. 施工阶段监理需按照质量验收标准,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在施工完成后进行初步验收。
3. 竣工验收阶段(1)竣工验收前,需根据工程质量审核报告和相关资料,进行全面评估。
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
1、对中型及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
项目监理机构应分专业编制监理实施细则,以达到规范监理工作行为的目的。
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应体现项目监理机构对于该工程项目在各专业技术、管理和目标控制方面的具体要求。
2、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并必须经过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①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
监理实施细则可按工程进展情况编写,尤其是当施工图未出齐就开工的情况。
但是当某分部工程或单项工程或按专业划分构成一个整体的局部工程开工前,该部分的监理实施细则应编制完成,并在开工前经过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②监理实施细则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
③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已批准的监理规划;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施工组织设计。
3、监理实施细则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专业工程的特点:
②监理工作的流程
③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④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4、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
充、修改和完善。
当发生工程变更、设计变更或原监理实施细则所确定的方法、措施、流程不能有效地发挥管理和控制作用等情况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专业管理工程师对监理实施细则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监理实施细则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监理实施细则一、引言二、验收监理的目的1.确认工程的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的标准;2.保证工程的安全性;3.合理评估工程的投资效益。
三、验收监理的职责1.审核施工图纸和合同文件,确保施工的合法性和符合设计要求;2.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以确保施工的质量;3.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和管理能力,确保施工单位的技术和安全标准;4.检查工程的质量和成果,确保工程的合格和安全;5.商品材料的验收,确保材料的质量和符合设计要求;6.对工程的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工期的合理性和达到合同约定。
四、验收监理的实施步骤1.准备阶段:(1)评审设计文件和合同文件,确保设计和合同的一致性;(2)确认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和管理能力,确保施工单位的合法性和能力;(3)明确验收监理的要求和标准,制定验收监理计划。
2.施工阶段:(1)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管,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和合法性;(2)检验施工单位使用的材料,确保材料的质量和符合设计要求;(3)监督工程进度,确保工期的合理性和达到合同约定。
3.完工阶段:(1)对施工完成的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的合格和安全;(2)编制技术性的验收报告,评估工程的质量和投资效益;(3)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五、验收监理的工作要求1.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设计要求进行验收监理;2.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监理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3.对工程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4.及时提出问题和建议,确保问题的及时解决;5.制定和执行监理计划,确保工程进度和验收的顺利进行。
六、验收监理的评估标准1.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2.工程的施工技术和管理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3.工程的安全措施和设施齐全、有效;4.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全面评估;5.工程的投资效益符合预期。
七、总结水利水电工程验收监理是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通过本细则的实施,可以规范验收监理的行为,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监理实施细则中的工程验收与竣工规定
监理实施细则中的工程验收与竣工规定工程验收与竣工规定是监理实施细则中非常重要的部分。
通过工程验收与竣工规定,可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符合相关标准,并且满足客户的要求。
本文将详细介绍监理实施细则中的工程验收与竣工规定,以及在实际工程中的应用。
一、工程验收1.1 验收的定义工程验收是指通过检查、测量、测试等手段,对已完成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和功能的评估,以确定是否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的过程。
1.2 验收的程序1.2.1 材料验收在工程验收过程中,首先需要对工程所使用的材料进行验收。
验收的内容包括材料的原产地、规格、数量、质量等。
只有通过材料验收,才能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1.2.2 施工验收施工验收是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的环节。
监理人员需要对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给排水系统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检查,并与相关技术规范进行对比,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1.2.3 安全验收安全验收是工程验收中最为重要的环节之一。
监理人员需要对工程的安全性进行全面评估,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设备的安全性能等。
只有确保工程的安全性,才能保障工程的正常运行。
1.2.4 功能验收功能验收是对工程的功能性能进行评估的环节。
监理人员需要对建筑物的功能区域、设备的使用效果等进行检查,并与设计要求进行对比。
只有保证工程的功能性能,才能满足客户的需求。
1.3 验收的标准工程验收的标准主要包括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工程合同以及设计文件。
监理人员需要对这些标准进行熟悉,并在验收过程中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评估。
只有严格按照标准验收,才能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二、竣工规定2.1 竣工的定义竣工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各项工程已经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可以进行使用、交付、支付等相关手续的状态。
2.2 竣工文件的编制在竣工过程中,监理人员需要编制相关的竣工文件。
这些文件包括竣工报告、竣工图纸、竣工验收记录等。
竣工文件的编制需要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并且需要保持准确、完整、可靠。
监理实施细则对施工工序验收与记录的规定
监理实施细则对施工工序验收与记录的规定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为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对施工工序验收与记录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本文将对这些规定进行探讨,并分析其在建筑工程中的重要性与应用。
一、施工工序验收的目的和意义施工工序验收是指在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对每一个工序进行检查和确认,以确保工程进展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
其主要目的有以下几点:1. 确保工程质量:通过对施工工序的验收,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工艺、材料和施工方法等方面的问题,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2. 提高施工效率:通过及时进行工序验收,可以发现和纠正施工中的不合理安排和工艺问题,提高施工效率,缩短工期。
3. 保障工人安全:工序验收不仅可以发现工程质量问题,还可以发现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隐患,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
二、监理实施细则对施工工序验收的要求监理实施细则对施工工序验收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验收标准:监理实施细则对各个施工工序的验收标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验收标准包括施工质量、施工进度以及施工材料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每个工序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2. 验收程序:监理实施细则规定了施工工序验收的具体程序和要求。
包括验收前的准备工作、验收中的检查和测试以及验收后的记录和整理等环节。
3. 验收记录:监理实施细则要求对每个工序的验收结果进行详细的记录。
记录包括验收时间、验收人员、验收结果等信息,以便后期进行查阅和追溯。
4. 验收报告:监理实施细则要求监理单位按照施工工序的完成情况及时编制验收报告,并将报告提交给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以便做出后续决策。
三、监理实施细则对施工工序验收的应用监理实施细则对施工工序验收的规定,为各个参与方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和依据,对保障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建设单位可以通过参考监理实施细则的要求,了解施工工序验收的具体流程和标准,从而有效地监督施工进展,确保工程质量。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监理实施细则
公路工程竣(交)工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1.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制定此监理细则。
2.公路工程应按本办法进行竣(交)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3.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4.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施工许可。
(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六)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5.交工验收由项目法人负责,其准备工作由施工单位来做;竣工验收由交通主管部门按项目管理权限负责,其准备工作由项目法人来做。
交通部负责国家、部重点公路工程项目中10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独立特大型桥梁和特长隧道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其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确定的相应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竣工验收工作。
6.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应当做到公正、真实和科学。
第二章交工验收1.公路工程进行交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完成;(二)施工单位按交通部制定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三)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评定合格;(四)质量监督机构按交通部规定的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五)竣工文件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内容编制完成;(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已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
2.公路工程各合同段符合交工验收条件后,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且经施工自检和监理检验评定均合格后,提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审查。
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旨在加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条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适用于各类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电力工程等。
第三条工程安全监理是指委托的安全监理机构根据合同约定,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行为。
第四条工程安全监理实施应遵循安全、科学、公正、便捷的原则。
第二章工程安全监理的主要职责第五条工程安全监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对工程建设单位的施工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包括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施工设备的安全状况等。
第七条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
第八条工程安全监理机构有权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查和处罚,并将情况报告有关行政部门。
第三章工程安全监理的具体措施第九条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管理体系的审核,确认其合规性。
第十条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和能力。
第十一条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应制定工程安全监理计划,明确监理的重点和要求,确保监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十二条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应在施工现场设置监理办公室,配备相应的设备和人员,以便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应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安全监理报告,包括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第四章工程安全监理的应急措施第十四条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应与建设单位共同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方的责任和处置流程。
第十五条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第十六条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突发事故的情况,协助进行处置和善后工作。
第五章工程安全监理的验收和评价第十七条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应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系统的验收,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符合要求。
工程施工单位监理细则模板
工程施工单位监理细则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施工单位的监理工作,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确保工程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工程施工单位监理的范围:涵盖工程施工单位的组织管理、施工现场管理、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等方面内容。
第三条工程施工单位监理的目的:监督工程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和合同规定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
第四条工程施工单位监理的责任: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勇于发现问题,积极解决问题,确保工程施工单位按照规定开展施工。
第五条工程施工单位监理的原则:公正、客观、合法、科学。
第六条工程施工单位监理的要求:监理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严格遵守监理规章制度,维护监理单位形象。
第七条工程施工单位监理的程序:监理人员应当按照监理计划和任务书开展工作,及时上报工程情况,定期汇总工作成果。
第八条工程施工单位监理的报告:监理人员应当书面向相关部门提交监理报告,对工程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意见。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九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组织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分工合作,做好人员管理。
第十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具备施工经验和监理资质。
第十一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宣传教育制度,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施工质量要求。
第十二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保证施工过程和施工结果记录完整。
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第十三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确保现场秩序井然,施工安全。
第十四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保护生态环境。
第十五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合理利用现场资源,提高工作效率,控制成本。
第十六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危险源管理制度,防范施工安全事故。
第四章质量控制第十七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质量控制方案,明确控制措施和要求。
第十八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材料和设备的检验,确保质量合格。
第十九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定期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
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分部验收监督实施细则》
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分部验收监督实施细则》1.总则2.监督责任及权限(1)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下属单位负责组织和实施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分部验收监督工作,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2)监督机构应对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督,包括设计、施工、质量检测等环节,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3)监督机构应采取相应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和不符合安全和质量要求的工程进行纠正,并及时报告建设主管部门。
3.监督程序(1)监督机构应在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分部施工开始前进行现场勘察和会审,审核工程施工图纸和相关资料,并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沟通。
(2)监督机构应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确认施工方案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3)监督机构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对关键节点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施工过程符合法规和标准要求。
(4)监督机构应对施工质量检测进行监督,对不合格的或有疑问的部分进行追踪检测,直至问题解决或不合格材料及构件被更换或修正。
(5)监督机构应及时完成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分部验收报告,向建设主管部门报送,并填写相应的档案。
4.监督要求(1)监督机构应设置专业监理人员,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负责监督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
(2)监督机构应随时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及时了解施工进展和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3)监督机构应对施工质量检测结果进行审核和监督,对不合格的部分要求整改,并进行追踪检测,确保质量问题解决。
(4)监督机构应对施工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确保符合法规和标准要求。
(5)监督机构应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和监督,特别是对关键节点的工程工艺和安全措施要进行重点检查。
5.监督结果(1)监督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判定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分部验收合格与否,并填写相应报告。
(2)对于不合格的部分,监督机构应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期限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3)监督机构应对整改后的工程进行复查和验收,确认问题得到解决,并填写相应的复查报告。
监理实施细则工程竣工验收要求
监理实施细则工程竣工验收要求一、目的和背景随着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监理工作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越来越被重视。
监理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关键环节,而竣工验收是监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为了规范监理实施细则中关于工程竣工验收的要求,本文将详细介绍竣工验收的内容和注意事项。
二、竣工验收要求1. 环境与卫生验收在工程竣工验收时,要对工程周边环境和建筑物的卫生情况进行检查。
确保工程周边环境无污染,建筑物内外卫生干净,并符合相关卫生标准。
如果发现问题,监理应提出整改建议。
2. 施工质量验收对竣工的主体结构、装饰装修、给排水设备、供电系统、消防设施等项目进行质量验收。
包括检查施工质量是否合乎规范,主体结构的强度和稳定性是否达到设计要求,装饰装修的效果是否符合要求,相关设备的安装质量是否符合标准。
3. 设备设施验收对工程中的各类设备设施进行验收,主要包括电梯、空调系统、电力设备等。
监理要仔细核对设备设施的安装和调试情况,确保其符合相关要求,并具备正常运行的条件。
4. 环境保护验收针对工程竣工后的环境保护情况进行验收,包括噪音、废水、废气的排放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是否采取了有效控制措施。
监理要确保工程的运行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同时提出环境保护改进意见。
5. 安全验收竣工时,监理要对工程的安全性进行全面检查。
包括建筑物的结构安全、电气设备的安全性、消防设施的完善程度等。
监理要确保工程能够提供安全的使用环境,防范事故的发生。
6. 工程档案验收工程竣工后,监理要对工程资料的完备性进行详细检查。
核实施工记录、设计图纸、质量检测报告等是否完整,工程的档案资料是否齐全。
监理要确保工程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注意事项1. 验收流程竣工验收是一个系统的过程,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
监理要制定详细的验收计划,明确各项检查内容和验收标准,确保每一项都得到全面的检查和评估。
2. 技术标准在进行验收时,监理要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进行检查。
工程监理细则版范文
工程监理细则版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监理细则的目的是规范工程监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的顺利进行,促进工程建设的科学、有序、高效进行。
第二条工程监理细则适用于工程建设中的监理活动,包括项目的前期准备、施工过程以及竣工验收等环节。
第三条工程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工程监理行业的相关标准,保证监理活动的公正、独立和专业性。
第二章监理职责第四条工程监理人员应当全程参与工程建设活动并担负相应的监理职责。
监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审查和确认工程的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二)监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质量和安全;(三)监测工程进度,提出相应的调整和优化建议;(四)检查和确认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材料、设备的质量和合格性;(五)参与工程质量验收,确认工程竣工合格;(六)记录和归档相关的监理资料和文件;第五条工程监理人员应当配合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开展工作,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意见。
第三章监理程序第六条工程监理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步骤:(一)项目立项、招投标阶段,监理人员应参与项目的技术评审和监理文件的编制;(二)施工准备阶段,监理人员应根据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和确认,提出合理的修改建议;(三)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质量和安全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并记录和报告问题和处理情况;(四)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监理人员应参与工程质量验收,提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并出具相应的监理证书;第七条工程监理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工程监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监理协议、监理合同、监理报告和监理证书等文件的签订和归档。
第四章监理报告第八条工程监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监理报告,监理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工程施工过程的记录和检查情况;(二)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评估和问题分析;(三)工程进度的评估和问题分析;(四)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配合情况;(五)改进和优化的建议。
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本工程监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本工程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包括施工准备、施工过程、工程验收及保修期。
第三条原则监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节约投资,保障安全生产。
第二章监理机构与人员第四条监理机构本工程监理机构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组成。
第五条监理人员职责1. 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监理工作,对监理机构的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
2. 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专业领域的监理工作,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3. 监理员: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日常监理工作。
第三章工程质量控制第六条质量控制目标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
第七条质量控制措施1. 严格审查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
2. 对施工材料、设备进行进场检验。
3. 对施工过程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4. 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
5. 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验收。
6. 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四章工程进度控制第八条进度控制目标确保工程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
第九条进度控制措施1. 制定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
2. 对施工进度进行跟踪和检查。
3. 及时协调解决影响进度的因素。
4. 对延误的工程进行原因分析,提出解决方案。
第五章工程投资控制第十条投资控制目标确保工程投资在预算范围内。
第十一条投资控制措施1. 严格审查工程预算和结算。
2. 对工程变更进行评估和控制。
3. 对工程款支付进行监督。
第六章安全生产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目标确保工程安全生产,杜绝重大安全事故。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措施1. 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 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3. 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 对安全事故进行及时处理。
第七章监理资料管理第十四条资料管理要求1. 建立健全监理资料管理制度。
2. 对监理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归档。
第八章附则第十五条本细则由监理单位负责解释。
工程验收监理实施细则
目录1总则 (1)2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组织 (1)3工程验收的程序 (2)4工序和单元工程检查验收 (2)5分部工程验收....................................................................................... .3 6阶段(中间)验收. (5)7单位工程验收 (5)8合同竣工验收 (7)9其他 (8)1 总则(1)本细则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的验收工作。
(2)本细则参照SL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DL/T5123-2000《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监理合同文件及建设单位有关规定编制。
(3)工程验收按阶段和范围不同划分为:工序和单元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阶段(中间)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合同项目工程竣工验收。
(4)工程验收工作的主要依据:1)工程施工合同文件。
2)经业主签发的工程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纸、设计变更、修改通知等。
3)国家和部颁的现行法规、规程规范、标准。
4)业主单位制定的有关工程建设和验收规定。
(5)工程验收是合同项目工程建设中的重要程序,承建单位应重视并做好施工过程中工程资料(包括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和检测试验资料、材料和设备等检查试验资料、工序和单元工程验收签证资料、质量等级评定资料等)的收集、整理和总结工作,建立健全的技术档案制度,以确保工程验收的顺利进行。
(6)各类验收工作均应及时进行,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后续阶段的施工,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能列入完工项目和进行工程结算。
合同项目工程全部完工后,承建单位必须在合同或验收规程限定的时间内,申请该合同项目竣工验收。
凡因承建单位未按规定时限申请工程验收而造成工程验收延误,由此引起的一切合同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承建单位承担。
2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组织(1)各工序的检查验收和一般单元工程的验收和签证,由监理工程师负责进行。
工程监理质量验收制度范本
工程监理质量验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监理质量验收工作,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项目按照合同要求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监理质量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等。
第三条工程监理质量验收应当遵循公正、科学、严谨、高效的原则,确保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第四条工程监理质量验收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执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第二章工程监理质量验收机构第五条工程监理质量验收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监理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质量验收方案。
第六条工程监理质量验收机构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和专业知识,有相关经验和人员。
第七条工程监理质量验收机构应当能够独立、公正、客观地开展验收工作,确保验收结果真实可靠。
第八条工程监理质量验收机构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规范,不得参与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
第三章工程监理质量验收流程第九条工程监理质量验收应当在工程竣工之后进行,验收过程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
第十条工程监理质量验收由三个阶段组成,分别为初验、复验和终验,每个阶段的验收要点和内容均不同。
第十一条工程监理质量验收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方面。
第十二条工程监理质量验收应当由监理单位的专业人员进行,验收结果应当经各相关方签字确认。
第四章工程监理质量验收标准第十三条工程监理质量验收应当根据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评定工程质量等级。
第十四条工程监理质量验收的标准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装饰装修、设备安装、环保设施等方面。
第十五条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应当严格执行,任何虚假行为和违规操作都应受到严厉的处理。
第十六条工程监理质量验收标准应当与工程监理合同一致,确保验收结果符合合同约定。
第五章工程监理质量验收责任第十七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规范,承担工程监理质量验收的法律责任。
监理单项工程验收制度
监理单项工程验收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监理工作,规范工程验收流程,保证工程质量并确保工程顺利移交,制定本监理单项工程验收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项工程的监理验收工作,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均应遵守并执行。
第二章监理验收组织一、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进度,成立监理验收组织,确定验收组织成员及责任。
二、监理验收组织应由主任监理带领,成员包括质量员、工程技术员、安全员等相关人员。
三、监理单位应按照实际情况在验收前通知相关部门及业主代表等相关人员参加验收工作。
第三章验收准备工作一、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整改存在的质量问题。
二、监理单位应向相关部门索取项目相关文件,并查阅相关数据资料以备验收。
三、验收前应对验收用具进行检查,确保验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验收内容一、监理验收包括施工图纸、工程进度、施工质量、安全施工等多个方面,验收应全面细致。
二、验收应从一至多个方面进行,涵盖设计符合性、施工质量、工程进度、材料使用等。
三、验收内容应详细记录,涵盖工程的方方面面,确保验收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第五章验收程序一、验收程序包括验收准备、验收组织、验收申报、验收会议、验收报告、移交等多个环节。
二、验收程序应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确保验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三、验收程序中应有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业主代表签字确认,验收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第六章验收标准一、验收标准应符合相关国家规定和工程验收标准,确保验收结果具有价值和准确性。
二、验收标准应根据工程特点和验收内容制定,不同工程验收标准有所不同。
三、验收标准应在验收前明确告知相关方,确保验收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第七章验收结果处理一、验收结果有两种可能,合格和不合格,验收结果应及时通知相关方,并对不合格问题进行整改。
二、不合格问题应经过评审后进行整改验收,确保问题彻底解决。
三、验收结果应经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业主代表签字确认,验收报告具有法律效力。
基础验收监理实施细则
基础验收监理实施细则一、引言基础工程对于建筑物的安全和稳定性至关重要。
为确保基础工程的质量和符合相关法规标准,需要进行基础验收监理。
本文档旨在制定基础验收监理的实施细则,以指导相关人员的工作,并确保基础工程的合规性和质量。
二、监理职责1. 监理单位应派遣合格的监理工程师进行基础验收监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和评估基础工程的施工质量。
2. 监理工程师需熟悉相关法规标准和验收规范,能够对基础工程进行全面的评估。
3. 监理单位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及时协调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三、验收前准备1. 验收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提交相关基础工程施工图纸、设计文件、材料说明和施工记录等资料。
2. 监理单位应在收到相关资料后进行认真审查,并及时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沟通澄清问题,确保基础工程的正确性和合规性。
四、验收过程1. 监理工程师应在验收开始前,对基础工程的施工现场进行勘察,了解施工情况并评估施工质量。
2. 监理工程师应按照相关法规标准和验收规范,对基础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逐项检查,包括土质压实度、混凝土浇筑质量、钢筋布置等。
3. 如发现基础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违反相关法规标准的情况,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4. 监理工程师应定期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开会,汇报工作进展和发现的问题,并共同讨论解决方案。
五、验收报告1. 验收结束后,监理单位应撰写基础验收监理报告,详细记录基础工程的施工过程、质量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2. 监理报告应准确、客观地反映基础工程的实际情况,并提出改进和完善建议。
3. 监理报告应及时提交给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并妥善保存备案。
六、验收后工作1. 基础工程验收后,监理单位应继续跟踪和监控基础工程的使用情况,确保其安全性和稳定性。
2. 如发现基础工程存在使用问题或质量隐患,监理单位应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协助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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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验收监理实施细则3.1总则(1)本细则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的验收工作。
(2)本细则参照SL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DL/T5123-2000《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监理合同文件及建设单位有关规定编制。
(3)工程验收按阶段和范围不同划分为:工序和单元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阶段(中间)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合同项目工程竣工验收。
(4)工程验收工作的主要依据:1)工程施工合同文件。
2)经业主签发的工程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纸、设计变更、修改通知等。
3)国家和部颁的现行法规、规程规范、标准。
4)业主单位制定的有关工程建设和验收的规定。
(5)工程验收是合同项目工程建设中的重要程序,承建单位应重视并做好施工过程中工程资料(包括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和检测试验资料、赤道设备等检查试验资料、工序和单元工程验收签证资料、质量等级评定资料等)的收集、整理和总结工作,建立健全的技术档案制度,以确保工程验收的顺利进行。
(6)各类验收工作均应及时进行,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后续阶段的施工,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能列入完工项目和进行工程结算。
合同项目工程全部完工后,承建单位必须在合同或验收规程限定的时间内,申请该合同项目竣工验收。
凡因承建单位未按规定时限申请工程验收而造成工程验收延误,由此引起的一切合同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承建单位承担。
3.2 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组织(1)各工序的检查验收和一般单元工程的验收和签证,由监理工程师负责进行。
(2)重要单元工程(涉及隐蔽工程、关键部位和重要工序)的检查验收签证,由监理机械组织设计、施工和业主参加的联合验收小组进行联合验收;分部工程的验收,由业主或监理机构组织参建各方参加的联合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3)阶段(中间)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合同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由业主主持并组织验收委员会(或验收领导小组)进行。
验收委员会(或验收领导小组)由业主、设计、监理、承建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部门的代表组成。
监理机构协助业主进行工程验收的组织工作。
3.3 工程验收的程序(1)工序验收和单元工程验收,是所有后续各项验收的基础,承建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做好工序和单元工程的验收签证工作。
(2)各类验收的一般程序为:施工承建单位经过自检,认为已达到相应的验收条件要求,并做好各项验收准备工作,即可按合同文件和各方协商确定的时限,向监理机构或业主提交验收申请。
业主或监理机构在接到验收申请,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工程的完成情况、验收所需资料和其他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必要时应组织初验,经审查认为具备验收条件后,除工序验收和一般单元工程由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外,其余均应组织相应的验收委员会(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3)承建单位申请工程验收时,应提交的工程验收资料,包括施工报告以及质量记录、材料试验资料、质量等级评定资料、检查验收资料等。
阶段(中间)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合同项目竣工验收前,监理机构应提交相应的施工监理报告。
(4)各种验收均以前一阶段的验收签证为基础,相互衔接,依次进行。
对前阶段验收已签证部分,除有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再复验。
(5)工程验收中所发现的问题,由验收委员会(验收小组)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验收主持单位对有争议的问题有最终裁决权,同时应对裁决意见负有相应的责任。
验收中遗留的问题,各有关单位应按验收委员会(验收小组)的意见按期处理完成。
(6)建筑物已按合同完成,但未通过竣工验收正式移交业主单位以前,应由承建单位管理、维护和保养,直至竣工验收和合同规定的所有责任期满。
3.4 工序和单元工程检查验收(1)工序验收是指按规定的施工程序、在下道工序开工(如混凝土浇筑、灌浆等)前,对所有前道工序所完成的施工结果进行的验收。
其目的是确保各工种每道工序都能按规定工艺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判断下一道工序能否进行施工,并地工序质量等级进行评定。
有关工序验收的程度、检查内容、质量标准、验收表格等,按各专业监理细则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制定相应“验收办法”执行。
对于施工过程相对乘客单的项目,工序验收也可和单元工程验收合并进行。
(2)工序验收均在施工现场进行,首先必须经承建单位“三级质检”合格后,填写好三级质检表,交监理工程师申请工序验收。
监理工程师在接到验收申请后的8小时以内赴现场对工序进行检查验收,特殊情况(如控制爆破的装药和连网)则在现场立即进行检查验收。
在确认施工质量和原材料等符合设计要求后签发开仓(开钻、开灌)证,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单元工程验收以工序检查验收为依据。
只有在组成该单元工程的所有工序均已完成,且工序验收资料、材料材质证明和抽检试验成果、测量资料等所有验收资料都齐全的情况下,考验进行单元工程验收。
各种单元工程验收所需的“三检”表,质量检查和评定表、施工质量合格证(开仓证、准灌证等)的试样,按有关专业监理实施细则或监理工程师编制的“验收办法”。
(4)一般单元工程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会同承建单位“三级”质检人员进行验收和质量评定。
通常单元工程验收和质量评定,可配合月进度款结算每月进行一次。
未经验收或质量评为不合格的单元工程,不给予质量签证。
对于当月评为不合格的单元工程,承建单位应按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必要时还应征求设计的意见)进行处理。
处理完毕,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填写缺陷处理验收签证,则该单元工程可列入下个月验收的范围内。
(5)隐蔽工程、关键部位或重要单元工程的检查验收,须特别给予重视,其验收程序如下。
1)基础验收参见基础验收监理实施细则。
2)其余隐蔽工程、关键部位或重要单元工程的检查验收,由监理机构组织设计、业主、承建单位有关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和质量评定,承建单位“三级质检”合格后,填写好三级质检表,填报验收申请报监理机构申请验收。
监理机构在接到验收申请后,审查工序验收资料、材料材质证明和抽检试验成果、测量资料等是否符合要求,如符合要求,则组织联合验收小组进行现场检查及验收签证。
(6)于有质量缺陷或发生施工事故的单元工程,应记录出现缺陷和事故的情况、原因、处理意见、处理情况和对处理结果的鉴定意见,作为单元工程验收资料的一部分。
出现质量缺陷,或发生质量事故的单元工程质量,不得评为优良。
(7)对于出现质量事故的单元工程,则应按照事故处理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在最终完成质量事故处理后,由业主主持召开质量事故处理专题验收会,验收合格,由专题验收组会签“质量事故处理专题验收签证书”。
(8)单元工程验收资料的原件、复印件份数及其移交时间等,按业主资料室的归档要求执行。
3.5 分部工程验收(1)分部工程验收签证是工程阶段验收、单位工程及合同项目工程竣工(交工)验收的基础。
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是该分部工程所有单元工程全部完建且质量全部合格。
当合同项目施工达到某一关键阶段(如截流、蓄水等),在进行阶段(中间)验收前,业主或监理机构及时组织联合验收小组,主持分部工程的验收签证工作。
(2)分部工程检查验收的主要任务,是检查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在单元工程验收基础上,按有关规程和标准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
(3)分部工程验收前,承建单位应至少提交以下资料。
1)分部工程的竣工图纸、设计要求和变更说明2)施工原始记录、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鉴定资料和出厂合格证。
3)工程质量检查、试验、测量、观测等记录。
4)单元工程验收签证及质量评定资料。
5)承建单位对分部工程自检合格的资料。
6)特殊问题处理说明书和有关技术会议纪要。
7)其他与验收签证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4)上述验收资料需经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建单位应在限定的时间内,按照审查意见完成资料的修改、补充和完善,并编写施工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概况,其中包括施工条件等。
2)施工依据。
3)施工概况,包括施工总布置、施工方法、施工进度等。
4)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包括测量放样、开挖爆破、锚杆锚索、混凝土浇筑等质量保证措施5)施工质量评价,包括对单元工程的检测试验成果分析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以及分部工程质量自评结果。
6)完工工程量清单。
7)尾工项目清单。
(5)承建单位在完成验收资料整理和施工报告编写之后,即向业主或监理机构提交分部工程验收申请报告,并提交施工报告和全部验收资料。
(6)业主或监理机构在接到承建单位的验收申请之后,应及时做好对资料的再审查,组织联合验收组进行现场检查,并主持进行分部工程验收签证。
(7)联合验收组进行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有:1)建筑物部位、高程、轮廓尺寸、外观是否与设计相符。
2)建筑物运行环境是否与设计情况相符。
3)各项施工记录是否民实际情况相符。
4)建筑物是否存在缺陷,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缺陷或事故处理是否符合要求。
(8)分部、分项工程验收鉴定书,正本一式8份,除送交业主、监理单位各1份外,其余6份暂存承建单位,作为阶段验收、单位工程和竣工验收资料的一部分。
(9)对分部工程验收的有关资料和签证书,承建单位及监理机构应按业主要求进行归档。
3.6 阶段(中间)验收(1)当合同施工项目达到某一关键阶段,如截流、蓄水、机组启动前,均应进行阶段(中间)验收。
(2)阶段(中间)验收由业主主持并组织验收委员会(或验收领导小组)进行。
验收委员会(或领导小组)由业主、设计、监理、承建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部门的代表组成。
(3)阶段(中间)验收前28天,承建单位应向业主提出验收申请,并向业主及监理机构提交下述资料。
1)阶段验收申请报告。
2)分部工程的验收签证。
3)待验收工程的施工报告(包括施工大事记)。
4)已完、未完的工程量清单。
5)质量事故或重大缺陷处理及处理后检查记录。
6)建筑物应用及度汛方案。
7)业主或监理单位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4)经业主及监理机构审核验收资料的数量和质量已满足验收要求后,由业主组织验收。
(5)阶段(中间)验收委员会(小组)由业主单位组织并主持,其工作主要包括:1)听取承建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生产(使用)单位的工作汇报。
2)审查验收文件、资料。
3)检查已完工程的质量和形象面貌。
4)检查待建工程的计划安排和主要技术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是否具备施工条件。
5)检查拟投入使用工程是否具备运用条件。
6)对验收遗留问题及缺陷提出处理要求并责成承建单位限期进行处理。
7)根据检查和验收结果,签署阶段(中间)验收鉴定书。
(6)阶段(中间)验收鉴定书,正本一式8份,除送交业主、监理单位各1份处,其余6份暂存承建单位,作为单位工程和竣工验收资料的一部分,副本右干份,由业主单位分送参加验收的有关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
3.7 单位工程验收(1)当某单位工程在合同竣工前已经完建,能独立发挥效益,或业主要求提交投入运行时,应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并根据验收要求继续由承建单位照管与维护,或办理提前使用和资产移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