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流程图
发展党员流程图(最新版)

阶段第一阶段入党积极分子培养(1 年以上 )第二阶段确定发展对象发展党员流程图环节主要内容1.党组织向群众作宣传引导1.宣传发动2.接受先进分子申请3.一个月内指定专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通过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委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推荐制)1.指定 1-2 名正式党员作培养联系人3.培养 . 教育 . 考察2.积极分子每季度汇报一次思想3.党支部每半年进行一次考察,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4.列为发展对象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列为发展对象(推荐制)5.确定入党介绍人由党组织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内容:对党的理论 .和路线 .方针 .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6.政治审查斗争中的表现 .遵纪守法及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档案资料1.入党申请书(手写)2.党支部谈话记录3.党员、群团推荐会议录4.支委会确定积极分子会议记录5.支部报上级党委备案情况报告(或备案表)6.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7. 思想汇报材料(每季度 1 篇)8.个人自传9.党员群众征求意见座谈会会议记录10.支委会列为发展对象会议记录11.支部上报党委备案情况的报告(或备案表)12.政治审查报告(含个人、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培训时间不少于 3 天(或不少于24 个学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7. 入党前集中培训13. 集中培训材料(结业证书、学习证明、结业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
未经培训,除特殊情况,不能发展成绩等)8. 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公示制)14. 发展对象公示资料阶段环节 主 要内 容档案资料1.支委会集体讨论合格后报党委预审(预审制)支委会审查会议记录2.党委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部门意见15.,并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支部向上级党委申请预审的请示9. 预审 . 填写志愿书知党支部16.17. 上级党委预审情况的反馈 3.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18. 入党志愿书(有组织部编号)4.未来三个月内将转岗 .离职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第三阶段接收预备党员第四阶段预备党员考察(1 年)1.发展对象汇报思想 .动机 .本人履历 .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19. 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记录(含票决统计资2.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表明意见10. 接收预备党员会议料)3.支委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4.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票决制)11. 党委派人谈话肯定成绩,指出缺点,提出希望,并将谈话情况和意见如实填写1.将入党材料、 培训情况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等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支部向上级党委申请审批预备党员的报告2.党委集体讨论表决(三个月内) 20. ,将结果反馈报批党支部上级党委给支部批复12. 上报审批21. 3.党支部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上级党委报再上一级党委备案的报告22. 4.再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备案13. 编入党支部和党小 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参加党内活动组14. 入党宣誓 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组织入党宣誓15. 预备党员教育考察 1.对预备党员进行进一步培训 1 篇)23. 思想汇报材料(每季度2.定期听取思想和工作汇报阶段第五阶段预备党员转正环节主要内容16.提交转正申请预备期满,预备党员向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17.党小组提意见党小组提出对预备党员转正的意见18.征求党内外群众意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公示制)见19.支委会审查支委会综合各方面意见提出是否转正意见1.预备党员汇报在预备期间的表现20.党员大会讨论转正2.支委会介绍考察情况,提出转正的意见3.与会党员讨论,发表意见4.进行表决,形成决议(票决制)21.上级党组织审批1.将入党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2.基层党委集体讨论审批(在三个月内审批),并及时通知党支部22.与本人谈话党支部书记与本人谈话23.宣布转正结果党支部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审批结果24.入党材料归档将《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和转正申请书.政审材料 .教育考察材料上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档案资料24.转正申请(手写)25.党员群众征求意见座谈会会议记录26.支委会审查会议记录27.预备党员转正公示资料28.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会议记录(含票决统计资料)29.支部向上级党委申请审批预备党员转正的报告30.上级党委给支部批复说明: 1. 会议记录提供复印件; 2. 党支部没有成立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代替; 3. 第 8、 16、20、22 项资料可不放入党员个人档案袋,若不放入个人档案,由基层党委负责留存; 4. 预备党员转正后,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政审材料归入人事档案,其它材料由基层党委或党员所在支部妥善保存。
党员发展流程图

党总支
对审批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应注明预备期起止的具体时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
经授权的党总支在“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栏中填写审批意见,总支书记签名,加盖党总支印章;并由上一级党委在“基层党委审批意见”栏中加盖学校党委授权章,党委书记签名,加盖相应党委印章。
17)通知支部
6)定期考察
党支部、党小组、培养联系人
对于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还要定期进行考察。培养联系人每季度要记实考察一次,填写到《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上,并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
7)确定发展对象
党支部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同学、导师、班主任、辅导员等)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22)转正审批
党总支
党总支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3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应在审批通过后一周内,用转正三联单及时通知党支部,同时将有关信息上报院级党委,及时录入党员基本信息库。
12)填写党支部决议,上报党总支及院级党委
党支部
填写支部决议时应注明应到会和实到会正式党员、预备党员数,同意和不同意的人数,通过决议日期,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上报党总支及院级党委。
13)找发展对象谈话
党总支指派的专人
着重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并对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抽查,然后将群众座谈的情况和意见向发展对象反馈并提出要求和希望,谈话后应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的意见。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基本流程图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阶段
(二)预备党员的接收阶段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阶段
党员发展流程图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图

23
→
预备党员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党支部每季度对预备党员思想、学习、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考察,按季度填写《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表》。
24
→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
25
→
在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前10天,进行预备党员转正公示。
26
→
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研究预备党员转正。其程序:①本人汇报在预备期内思想、工作情况;②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表现,并提出对其转正的意见;③党支部介绍对预备党员的审查、公示情况,并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④与会党员发表意见;⑤与会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或举手方式表决;⑥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表态;⑦形成会议决议。
12
→
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并形成综合材料报上级党委。
13
→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考察和政审情况进行审查。
14
→
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5—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的培训。
15
→
党支部向发展对象发《入党志愿书》,并派人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16
→
在将发展对Leabharlann 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前10天进行公示。
8
→
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并每季度向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书记)汇报一次考察情况。
9
→
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填入《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四、预备党员接收阶段
17
→
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实际到会人数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其程序:①申请人汇报情况;②介绍人介绍情况并发表意见;③支委会报告对申请人的公示、审议情况;④与会党员发表意见;⑤申请人表态;⑥与会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或举手方式表决;⑦形成会议决议。
最新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基本流程图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一)申请入党(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四)预备党员的接收(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一、申请入党01递交入党申请书★条件:年满18岁的中国公民;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愿意执行党的决议;按期交纳党费。
★要求: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注意:本人提出;书面申情。
02党组织派人谈话★时间:收到入党申请书后1 个月内。
★主体: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
★内容:了解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介召入党条件和程序; 加强教育引导。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03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范围: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党组织已派人谈话的人员。
★方式: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
★決定: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注意:综合运用推荐结果, 防止简单以票取人。
04上级党委备案★材料: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推荐和推优情况;支部委员会意见等。
★要求: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条件;手续是否齐全。
05指定培养联系人★数量:1—2名正式党员。
★任务: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06培养教育考察★方法: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集中培训等。
★目的:使入党积极分子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生的信念。
★要求: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1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1次分析。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一)——积极分子培养考察阶段说明:1.发现、启迪先进苗子是指:抓住入学教育、团组织“推优”及组织党章学习小组等环节,及时启发引导职工要求进步、申请入党的自觉性。
2.入党申请书主要内容:(1)为什么要入党,主要写自己对党的认识过程、入党动机、政治信念;(2)自己的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本人主要优缺点;(3)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
3.团组织推优:一年两次(每年4月、10月)(1)党团基层组织负责人确定推优名单;(2)团支部大会无记名表决通过;(3)填写团组织推优表。
4.教育、培养、考察内容:(1)组织培养对象参加党章学习小组、听党课等活动;(2)联系人经常联系培养对象,了解其思想、学习、工作等表现;(3)了解其政治历史及家庭情况。
5.政审包括:(1)本人在历次重大政治事件中的表现;(2)本人政治历史;(3)直系亲属(父母及抚养人、配偶、成年子女)及有问题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
6.确定为正式发展对象的条件:(1)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培养、考察时间一般在一年以上;(2)经过团组织“推优”;(3)参加过党校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4)本人经历及主要社会关系清楚、政审材料齐全;(5)基本具备党员标准;(6)群众反映良好。
7.公示:可通过答辩、公告等形式,增强发展工作的透明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
8.上报组织部预审的材料:(1)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2)政审材料;(3)团支部推优表;(4)群众座谈会记录与公示情况;(5)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6)党校培训结业证书的复印件。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二)——预备党员接受阶段说明:1、入党介绍人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两名,必须由正式党员担任。
2、填写《入党志愿书》必须严肃认真,根据要求逐项填写清楚,不得有隐瞒或伪造,要用钢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
某些项目若没有内容可填,应注明“无”,并贴上近期免冠半身一寸照片。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图

1.召开党员大会
2.宣读发展名单
党支部
组织委员
①支部书记主持会议;
②应到正式党员必须达到支部正式党员的人数一半以上才能开会;
③入党申请人及介绍人必须到会。
①组织委员宣读支委会确定的发展对象名单;
②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3.申请人汇报
4.发表意见
发展对象
介绍人
①申请入党者宣读入党志愿书中自己填写的部分;
①申请人读《入党志愿书》;
②介绍人介绍培养经过,并发表意见;
③支委会发表意见;
④大会讨论;
⑤党员表决,作出决定。
填写支部决议时应注明应到和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同意和不同意的人数,通过决议日期,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有党总支的单位须经党总支讨论签署意见后,上报党委。党委在表决时,同意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人数半数以上方算通过。
④家庭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政治审查的办法:考察档案和必要的函调和外调。
11.向党委(党总支)报告
12.预审
党支部
党委组织部门
对已上报列入发展计划的对象,党支部要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报告近期发展对象情况,包括:本人档案、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积极分子登记表》、考察综合意见、支委会讨论意见和入党申请书、党小组意见和发展对象的思想汇报,是团员的应有团组织推荐意见。
17.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
18.与发展对象谈话
委派的负责人
党委指派的专人
座谈前认真审阅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及有关资料,座谈对象主要有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党员、群众。座谈内容为发展对象的政治品质、思想觉悟、工作表现、培养情况,有时可找个别人员进行单独了解,是团员的应向团组织征求意见。
着重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并对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抽查,然后将座谈情况和意见向发展对象反馈并提出要求和希望,谈话后应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的意见。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图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图4、支委会: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指定1-2名培养联系人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考察1、党支部(小组、党员):教育引导5、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内有关活动、每季度一次思想等汇报2、申请入党人向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教育引导支部、小组、党员导6、支委会(培养联系人):定期考察4次、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3、党支部(党小组):对申请入党人征求意见、民主测评3、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吸收为发展对象进行表决(教育培养考察一年后)1、县直机关工委集中培训或测试合格列为发展对象2、上级党组织公示内容无异议(讨论能否吸收为发展对象表决前15天)3、上级党组织(总支、工委)组织谈话,总支部进行审查,县直机关工委审批1、上级党组织组织政审情况合格后(反馈,下发填写入党志愿书、确定入党介绍人)吸收预备党员4、预备党员举行入党宣誓(支部或总支或县直机关工委)2、支部大会通过接受申请人为预备党员决议1、参加党员组织生活、每季度一次思想等汇报预备党员的管理教育考察和转正4、上级党组织公示内容无异议(讨论能否通过转正决议前15天)2、支委会(介绍人)定期考察4次、填写《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县直机关工委集中培训或测试合格5、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进行决议6、上级党组织形成对预备党员综合考察意见,局总支进行审查,县直机关工委进行审批3、预备党员预备期满一年前15日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材料归档(党组织按干部人事管理规定,移交档案或由本单位保管)。
发展党员工作综合流程图

发展党员工作综合流程图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
确定和培养教育1.提出入党
申请
2.党组织派人
谈话
3.推荐和确定
入党积极分子
4.上级党委
备案
5.指定培养
联系人
6.培养教育
考察
二、发展对象的确定
和考察7.确定发展对象
人选
8.报上级党委
备案
9.确定入党
介绍人
10.开展政治
审查
11.开展短期
集中培训
12.公示发展
对象
三、预备党员的接收13.党支部审查14.报上级党委
预审15.指导填写入
党志愿书
16.支部大会讨
论接收预备党员
17.基层党委
派人谈话
18.基层党委
审批19.宣布预备党
员有关事项
20.上级党委组
织部门备案
四、预备党员的教育
考察和转正21.编入党支部
和党小组
22.入党宣誓
23.预备党员
教育考察
24.提出转正
申请
25.听取意见和
转正审查
26.预备党员
转正公示
27.支部大会
讨论转正事项
28.基层党委
审批
29.宣布预备党
员转正事项
30.入党材料
归档→
→
→
→
→
→
→
→
→
→
→
→
→
→
→
→
→→→
→
→→→
→→
→。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图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图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图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阶段1、确定入党积极分子(1)申请入党的人员应当向党组织提交书面申请;(2)党组织及时派人同申请人谈话(3)由党小组或共青团组织推荐(4)由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通过2、确定培养联系人(1)党组织指定1-2名正式党员负责培养(2)填写《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记表》3、培养教育(1)党支部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作一次写实性的考察鉴定(2)基层党组织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进行一次分析调整充实(3)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4.确定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训教育后,基本符合标准的,支委会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集体讨论,可以将其确定为发展对象。
5.政治审查(1)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审查个人历史,一贯思想倾向和政治表现,特别是在一些重大政治问题上的表现。
(2)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以及对本人的影响,(3)政治审查结果要形成综合性材料。
二、预备党员的吸收阶段1. 填写《入党志愿书》(1)由本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签名盖章,填写好日期(2)由入党介绍人填写《入党介绍人的意见》栏目,必须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或本人指定。
(3)支委会要对填写的《入党申请书》和有关手续进行严格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4)公示,列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公示5个以上工作日,听取广大党员群众的意见2.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其主要程序是(1)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2)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吸收入党发表意见(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人政审情况及其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情况(4)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吸收入党发表意见(5)申请人对支部大会讨论情况表态(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党员到会人数,赞成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才能做出同意接受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7)由支部书记填写好《支部大会通过接受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一栏内容,并签名,加盖支部印章和支部私章,指明日期。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提出入党申请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确定拟发展对象拟发展对象公示确定发展对象(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上)申请人支委会党支部支委会党支部党(工)委1、递交申请书1、采取党员推荐、群团推优方式1、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1、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1、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1、审核培养教育时间、形式和内容等情况2、党组织派人谈话2、支委会集体研究、做好记录2、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2、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2、填写拟发展对象备案表2、提出是否确定为发展对象意见3、报上级备案3、半年进行一次鉴定3、经过充分讨论研究,确定拟发展对象3、上报上级党委备案政审集中办班培训审查发展对象预审复审接收预备党员大会前公示党支部区委组织部支委会党(工)委区委组织部党支部1、确定2名正式党员做为入党介绍人1、时间不少于3天1、入党申请书1、审查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情况1、审查发展对象入党手续、资格、整体结构1、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2、谈话,查档案,外调2、考试合格,发培训证书2、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2、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意见2、发放《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2、公示情况如实向上级党(工)委汇报3、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3、每半年个人思想汇报3、审核通过后报区委组织部3、发放《入党志愿书》4、党内外群众意见,政审材料,计生证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谈话审批预备党员入党宣誓对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支部党(工)委党(工)委党(工)委或党支部党支部预备党员1、发展对象的个人汇报1、对志愿书和有关材料审查1、审核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审批通过后一个月内组织1、预备党员每季度进行一次思想汇报1、预备期满前一个月内提出2、介绍人介绍情况,表明意见2、同申请人谈话2、审批意见写入志愿书内预备党员面向党旗宣誓2、支部每季度对预备党员评议讨论2、支部征求党小组、党内外群众意见3、支委会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3、如实填写在志愿书上3、填写预备党员备案表3、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3、支委会研究审查4、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4、三个月内审批4、上报区委组织部对预备党员转正公示召开转正党员大会转正审批与转正的预备党员谈话材料整理归档(一年后)党支部党支部党(工)委党支部党(工)委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1、预备党员汇报预备期内工作思想情况1、召开党委会对拟转正党员逐一讨论审批提出要求,指出今后努力方向1、有人事档案的归入人事档案2、大会讨论考察情况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2、批准后文字通知支部在党员大会上宣布2、无人事档案的单独建档保存3、大会结果上报上级党委。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图.doc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图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图发展党员的方针、原则、重点申请入党的资格(19)归档总体要求主要流程⑴个人申请⑵确定入党积极分子⑶考察培养⑷确定发展对象⑺短期集中培训⑸确定入党介绍人⑻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⑿召开支部大会(11)填写入党志愿书进行表决形成决议(10)上级党组织部门预审发展方针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发展原则是质量第一,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⒀党(工)委审批发展重点是向各单位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才能的生产、工作骨干中倾斜《党章》第一章之第一条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入党。
党(工)委讨论审批(15)入党宣誓与会党员发表意见呈报上级党(工)委(14) 支部派人与预备党员谈话,并及时将其入编党小组具备入党资格的同志向所在单位的党支部写出书面申请,单位党组织在 1个月内派员与申请人谈话,对其进行正面引导和教育,帮助入党申请人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入党动机。
听取培养联系人意见指定 2名培养联系人1、党支部对经过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要精心指导其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审阅。
2、入党介绍人认真填写个人建议。
3、填写《入党志愿书》的格式要规范,字迹要清楚,不允许涂改。
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同入党申请人谈话进行经常性培养教育报上级党组织部门预审,一般应具备以下材料:1、入党申请书、自传和思想汇报材料。
2、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3、政审材料。
4、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等。
入党介绍人介绍对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情况并表明态度支委会报告对发展对象审议情况并表明支委会意见⑹政治审查党小组提名征求党内外意见支委会讨论定期考察征求党内外意见党小组讨论支委会讨论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单位或团组织“推优”同发展对象谈话查阅档案材料函调或外调写出综合性政审材料座谈会访谈公示( 9)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对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党(工)委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考察(16)预备期考察(17)预备党员转正(18)党(工)委审批填写“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了解申请人入党情况。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⒅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审批后,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⒆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20)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入党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申请人入党后不久举行。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上级党组织可派人参加,也可由基层党委组织一批预备党员集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是:唱《国际歌》,党组织负誓的党员表决心等。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流程图
总要求: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一、申请入党
⑴递交入党申请书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党组织建立入党申请人档案。
⑵党组织派人谈话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⒃上级党委派人谈话
党委(工委)审批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⒄上级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①党委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②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批准其为预备党员。③党委审批意见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当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应当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注意事项:①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②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⒀上级党委预审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⒁填写《入党志愿书》
①填写前,党支部要将《入党志愿书》内的项目向申请人解释清楚,并由入党介绍人进行具体指导。②入党申请人按照《入党志愿书》的项目,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入党志愿书》。在填写时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③本人将《入党志愿书》填写好后,两名介绍人分别填写自己的意见,并签名盖章,注明日期。
⒂支部大会讨论
⑾开展集中培训
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四、预备党员的接收
⑿支委会审查
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在入党申请人中产生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由支委会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本人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⑷报上级党委备案
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
⑸指定培养联系人
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进行培养联系。
⑹培养教育考察
党组织应当采取多种方法,进行教育。并采取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考察期一年以上,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培养联系人经常与积极分子谈心,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⑽进行政治审查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①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②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③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④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⑺确定发展对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⑻上级党委备案
党支部将确定的发展对象报上级党委备案。
⑼确定入党介绍人
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①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②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③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④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注意事项:①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②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党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