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外观检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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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外观标准

产品外观标准

一,外观检验条件:光线为60W日光灯下产品距离光源30公分光测点与产品成45度夹角,变换角度15度,观测时间长度7~10秒25有感刮伤: 刮伤、划伤等不良,在自然用力下用手触摸有刮伤感觉26无感刮伤:刮伤、划伤等不良,在自然用力下用手触摸无刮伤感觉三、产品区域面定义A面产品在正常使用时必然见到的面和使用过程中持续可见的的面B面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偶尔可见的面C面产品在使用时因产品位置变动或使用使得其它需要变动后可见得面D面在正常使用和使用过程中产品任意变动位置永远观察不到的面四,产品区域面简要图示图示说明A面:图示中可以观察到的(除箭头指示面外)均面为A面B面:图示中箭头指示面均面为B面C面:图1背面,图2底面为C面D面:从产品外表任何角度都无法观测到的面为D面产品抽样采用MIL-STD-105DL II 单次正常抽检方案,Cri=0 Maj=1.5 Min=2.51点(含杂质):具有点的形状,测量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其尺寸。

2毛 边:在零件的边缘或结合线处线性凸起 (通常为成型不良所致)。

3砂 孔:由于压铸的原因在产品的表面上形成的小孔。

4气 泡:部件内部的隔离区在烘烤后其表面产生圆形的突起。

5变 形:制造中内应力差异或冷却不良引起的零件变形。

6顶 白:成品被顶出模具所造成之泛白及变形﹐通常发生在顶出稍的另一端(母模面)。

7缺 料:于模具的损坏或其他原因﹐造成成品有缺料情形。

8断 印:印刷中由于杂质或其他原因造成印刷字体中的黑(白)点等情况。

9漏 印:印刷内容缺划或缺角或字体断印缺陷大于0.3mm,也被认为有漏印。

10色 差:指实际部品颜色与承认样品颜色或色号比对超出允收值。

11同 色 点:指颜色与部品颜色相接近的点;反之为异色点。

18 颜色分离:塑料生产中,流动区出现的条状或点状色痕(通常由于加入再生材料引起)。

19不 可 见:指瑕疵直径<0.03mm为不可见,铭板透明区除外(依每部品材料所订定之检测距离)。

外观通用检验规范

外观通用检验规范

类 别■新制定 □修订 □废止版次A1页次1/6修订记录版本修 订 日 期 核准审查制订A1 2016年 11 月 3日年 月 日 1、目的建立通用的检验规范,明确钣金结构件产品验收标准,尽量量化缺陷标准,增强参考性和可操作性,为来料检验以及供应商出货检验提供统一的依据,从而确保产品的质量。

2、适用范围1)本标准规定德为产品对钣金结构件的质量要求。

对外观部分进行了质量分级,请按相应质量要求选用。

2)本标准为通用标准,对于零件的特殊要求应按检验指导书要求执行。

3)本标准分为:一、表面喷涂验收标准(1级、2级、3级)二、电镀验收标准三、丝网印刷验收标准 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这些标准可以单独或组合起来应用。

3.检验要求3.1环境照度: 300-700LUX ,自然光或日光灯下。

观察时间5S 3.2观察距离:3.2观察角度:检查者位于被检查表面的正面、视线与被检表面呈45-90°进行正常检验(参见下图)。

1级 2级 3级 A 面 30cm~35cm 40cm~50cm 90~100cm B 面 40cm~50cm 40cm~50cm 90~100cm C 面 40cm~50cm 90~100cm 90~100cm类别■新制定□修订□废止版次A1 页次2/6修订记录版本修订日期核准审查制订A12016年11 月3日年月日4.缺陷定义:Note.1 Note.2 Note.3点状缺陷:线状缺陷:当L>2W时按Note.2d=(a+b)/2 W: width, L:length,当L≤2W时按Note.15.字母定义L:长度,W:宽度,d:直径,D:缺陷间的距离,N:缺陷数量,ΔE:色差值。

6.验收标准6.1表面喷涂验收标准序号检验项目检查面1级2级3级工具1 色差A、B、C ΔE≤1.0 ΔE≤1.5 ΔE≤3.0 色板、色差仪2 涂膜光泽、纹理A、B、C 对比色板,无明显差异目视、色板3 附着力A、B、C 百格测试,剥离面积不可有超过总体面积5%以上。

陶瓷件外观检验质量标准及规范

陶瓷件外观检验质量标准及规范

陶瓷件外观检验质量标准及规范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陶瓷件外观检验的质量标准和规范,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一致性。

外观检验是评估产品外观质量的重要手段,它涉及到产品的表面光洁度、涂层附着力、色泽、气泡、瑕疵等方面的检测。

2. 检验项目陶瓷件外观检验应包括以下项目:- 表面光洁度:检测产品表面是否有划痕、污渍或凹凸不平等问题;- 涂层附着力:评估产品表面涂层的附着力,确保其不易剥落;- 色泽:检查产品的色彩是否一致,是否有色差;- 气泡:检测产品表面是否有气泡,气泡应符合规定的大小和数量要求;- 瑕疵:检查产品表面是否有裂纹、破损或其他缺陷。

3. 检验方法陶瓷件外观检验可采用以下方法进行:- 目测检验:通过肉眼观察产品表面,判断是否符合标准;- 抽样检验:从生产批次中随机抽取样品进行检验,以代表整个批次的质量;- 仪器检测:使用相关仪器进行检测,如光谱仪、显微镜等。

4. 质量标准陶瓷件外观检验的质量标准应根据产品的具体要求确定。

标准应明确规定允许的瑕疵程度、气泡大小和数量、涂层附着力要求等。

标准可根据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进行制定。

5. 检验记录陶瓷件外观检验应进行详细的检验记录,包括检验日期、检验结果、抽样批次、检验人员等信息。

检验记录应保存,以备追溯和分析。

6. 结论本文档给出了陶瓷件外观检验的质量标准和规范,帮助确保产品的质量和一致性。

在进行外观检验时,应遵循检验项目和方法,并依据质量标准进行评估。

检验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也是需要注意的要点。

产品外观检验规范

产品外观检验规范

产品外观检验规范技术规范产品外观检验规范2020 - 09 -08发布2020 - 09- 08实施产品外观检验条件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XXXXXXXX有限公司产品外观检验的职责要求、外观检验时的视⼒、光照度、距离、⾓度以及检验时间等外观检验条件(以下简称检验条件)。

本标准所定义的外观检验条件适⽤于XXXXXXXX有限公司所⽣产产品外观的⽬视检验环节。

2 术语与定义2.1⽬视检验 visual inspection利⽤眼睛的视觉或加上辅助⼯具、仪器等来进⾏直接或间接的侦查及检视各种对象表⾯的瑕疵的⼀种⾮破坏检测⽅法,如观察对象表⾯的腐蚀情况、焊接补强⾼度、表⾯处理等。

2.2主视表⾯ main surface⼯件的某些表⾯对制件的外观和(或)使⽤性能起着重要作⽤。

2.3lux照度单位,⾳译为勒克司(法定符号lx)。

为距离⼀个光强为1cd的光源,在1⽶处接受的照明强度。

2.4cd发光强度(简称光强)的国际单位,全称candela(坎德拉),简写为cd。

2.5正视 envisage指检验⼈员站⽴于被检表⾯的正⾯、视线与被检表⾯呈45°~90°⽽进⾏观察。

3 职责及权限3.1 本标准由标准化部门负责编制、解释及今后可能发⽣的修订。

3.2 除⾮具体产品有特殊要求,产品检验⼈员有责任执⾏本标准规定的条件,按相应标准或程序进⾏产品外观的⽬视检验,保证产品外观⽬视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3.3 各相关部门负责⼈负责本标准的督导执⾏。

3.4 在本标准规定的检验条件下进⾏检验,如有疑问及争执,须由品质部门负责⼈协调处理。

3.5 若新产品对检验条件有新的要求,或本标准中有未涉及到的内容,应⽴即通知标准化部门修改或解释本标准。

3.6 当本标准与客户接收标准相冲突时,优先采⽤客户接收标准。

4 检验⾯划分被检产品按照组装后正常⼯作时检视状况分为四个检验⾯,见表1定义。

表1 检验⾯划分与定义5 检验条件5.1 温度所有的检验都必须在室内常温下进⾏。

产品外观检验操作规程

产品外观检验操作规程

产品外观检验操作规程导言产品外观检验是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

外观检验是指对产品外部形状、颜色、尺寸、图案等进行检查,以确保产品符合设计要求和顾客期望。

本文将介绍产品外观检验的操作规程,以提高产品质量和满足客户需求。

一、检验前准备1. 确定检验标准:在进行产品外观检验前,应明确产品的外观检验标准,包括设计图纸、样品、技术规范等相关文件。

2. 准备检验设备:根据不同产品的特点,准备相应的检验设备,如量具、放大镜、灯光设备等。

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以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3. 准备检验记录表格:编制合适的检验记录表格,明确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要求、判定标准等信息,以方便记录检验结果和问题。

二、检验流程1. 样品接收:在接收到样品后,应仔细核对样品数量和质量,并记录样品的基本信息,如批号、生产日期等。

2. 检查包装完好性:检查样品的包装完好性,包括外包装、内包装、防护材料等。

确保样品在运输过程中没有受到损坏。

3. 外观检查:根据产品的外观标准,逐项进行外观检查。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A. 外观缺陷检查:检查产品表面是否存在异物、裂纹、破损、划痕等。

B. 颜色检查:检查产品的颜色是否符合要求,包括颜色的饱和度、亮度、色差等。

C. 尺寸检查:检查产品的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包括长度、宽度、厚度等。

D. 图案检查:检查产品上的图案、标识是否清晰、完整。

4. 记录检验结果:根据检验记录表格的要求,记录检验结果和问题。

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采取纠正措施。

5. 判断是否合格:根据检验标准,综合考虑各项检验结果,判断样品是否合格。

合格的样品可以进入后续工序,不合格的样品应进行处理,如返工、报废等。

三、注意事项1.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检验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检验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样品,避免二次损坏。

3. 注意计量设备的定期校准,确保检验设备的准确性。

4. 废弃物的处理要符合环保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产品外观检验规范

产品外观检验规范

4.1.
产品标4.1.1. 线4.1.2. 残 的长4.1.3. 断
4.1.4. 字4.1.
5. 字
4.1.6. 字
4.1.7. 网4.1.8.

4.1.9. 重4.1.10. 标
4.2.
备 注
允许≤10%的变动
符合标准允许
不允许允许不允许
字符偏移颜色不对标签贴错位置字符歪斜标签漏贴针 孔字符间距不当重 影不允许允许L <T 允许允许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
不允许不允许允许允许L <T 符合标准符合样板网 痕残 缺纹理不对线细/粗不均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标签破损
不允许
不允许不允许标签起皱允许≤1mm 不允许
允许(条码不允许)
注:L 代表每个字符残缺的长度,T 代表线条的粗细
标签翘角不允许字型不对缺陷类型
标签贴歪标签起泡毛 边渗 墨断 线不允许允许≤10%字符高度
不允许
允许≤10%正常间距
文字难辨识符合标准允许≤2°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目视不能明显)
允许≤1mm 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允许允许≤10%字符高度
允许≤2°允许
允许≤10%正常间距
不允许
不允许不允许允许≤10%的线宽
允许≤10%的线宽不允许
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
不允许允许符合色板符合样板B 级面
A 级面
C 级面
不允许不允许符合色板允许不允许
四、丝印、图案、产品标识外观缺陷允收标准:产品外观检验标准
文件编号
版次A0
3
0 1 2S
HD
字符间距
1mm
(标签/ 铭牌)。

产品外观判定标准

产品外观判定标准

发布1.目的:为针对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外观作出‎判定标准特‎制订本检验‎规范.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的‎生产装配及‎结构验收,也可用于指‎导外购件的‎验收.当有客户指‎定使用其它‎外观检验规‎范时依指定‎规范为准.3.标准检验环‎境光源:避免太阳直‎射光线下的‎明亮场所,照度为20‎0~300lu‎x(相当于40‎W日光灯距‎工件100‎0㎜).以裸眼在正‎常视力下进‎行目视.眼睛离工件‎的距离为:500㎜;3秒钟检查‎100cm‎2眼睛与工件‎所存角度为‎:45º或9‎0º.4.标准内容材料外观A级:不得有正常‎视距下可察‎觉到的刮碰‎伤及斑点缺‎失(允收界限见‎表4-1).B级:可以有触觉‎查不出的碰‎伤(允收界线见‎表4-1).C级:可以有依正‎常表处工序‎去除或不刮‎手的痕迹(允收界限见‎表4-1).D级:只要没有锈‎蚀及深划痕‎即可(允收界限见‎表4-1).表4-1毛刺等级A级:完全除净(手摸触觉不‎出).B级:最大毛边高‎度不超过板‎材厚度的1‎0%或<0.15㎜.C级:不刺手,但毛边高度‎不约束.D级:不须在意.有必要时制‎作极限样板‎,由品保部负‎责签发.折(冲)痕等级A级:不能有但允‎许通过后续‎加工遮盖后‎目视不到的‎折(冲)痕迹.B级:可以有触觉‎不到的折(冲)痕.C级:可以有轻微‎感觉的折(冲)痕.D级:可以有明显‎感觉但不刺‎(刮)手的折(冲)痕..放置、搬运保护等‎级A级:使用防护器‎具单个保护‎不得使工件‎有损伤、变质等隐患‎.B级:使用防护垫‎将工件层层‎隔离保护.C级:不须防护垫‎堆放运送即‎可.焊接等级A级:严格依标准‎执行(含焊道的长‎度、高度、位置等须符‎合要求)且焊道及焊‎接后工件外‎观应美观,不能刮手.B级:正常焊接手‎法,焊道高度不‎过分突出及‎刮手,但焊道长短‎须符合图纸‎.C级:焊道外观不‎过分粗即可‎.D级:只要焊道强‎度够外观不‎须在意.点焊等级A级:焊点外观圆‎滑触觉几乎‎感觉不出.B级:焊点外观圆‎滑感觉轻微‎.C级:焊点有凹陷‎手感不刮手‎.D级:不须在意.研磨等级.A级:以钳工细整‎修方式,表面光滑,手感无凹凸‎感,直线度良好‎.B级:正常方式研‎磨(粗细砂轮加‎工)后表面手感‎无凹凸感,直线度良好‎.C级:直线度良好‎.D级:初级研磨(粗细砂轮加‎工).拉丝.A级:表面拉丝纹‎路清晰平直‎没有正常视‎距下的伤痕‎,无漏拉丝,板材不得有‎局部凹陷且‎厚薄须平均‎.B级:表面拉丝纹‎路清晰平直‎,无漏拉丝,允许有无手‎感之伤痕及‎轻微厚薄不‎均.C级:允许拉丝面‎有拉丝无法‎克服的局部‎凹陷,有目视看得‎见,手感或轻微‎的深浅颜色‎不均.D级:去除锐角毛‎刺及表面严‎重划伤即可‎.补土:经补土工序‎后之工件表‎面应无凹凸‎及漏打磨现‎象.喷涂外观、等级:喷涂面的缺‎陷必要时以‎透明杂物判‎定表比对辅‎助判定.A级:喷涂面的外‎观允收缺陷‎应符合以下‎允收界限表‎4-2表4-2B级:喷涂面的外‎观允收缺陷‎应符合以下‎允收界限表‎4-3表4-3C级:喷涂面的外‎观允收缺陷‎应符合以下‎允收界限表‎4-4.表4-4D级:喷涂面的外‎观允收缺陷‎应符合以下‎允收界限表‎4-5.表4-5丝印外观等‎级:必要时以透‎明杂物判定‎表辅助判定‎.丝印的外观‎等级全部为‎A级,允收缺陷应‎符合以下条‎件:毛边:丝印文字超‎出范围在线‎幅20%以下.欠缺(断)、字粗:一个丝印文‎字中只允许‎某一个地方‎出现,且其缺陷不‎得超过0.2㎜.字模糊、多油:正常视距下‎无法以目视‎确认为限.有必要时由‎品质部签收‎允收限度样‎板.电镀外观等‎级:A级:表面不得有‎局部未镀满‎或无镀层(技术文件规‎定处除外),表面毛刺、针孔、麻点、剥落、雾状、覆盖物、镀层分层、水印、手印及电镀‎后划伤,碰伤.B级:表面允许有‎小于2.0mm2的‎麻点、黑点(但不得是丝‎印面)的缺陷,其余要求依‎A级标准.C级:表面不得有‎镀后划伤、碰伤.铬化、阳极氧化外‎观等级:A级:表面不得有‎局部无铬化‎、氧化层、着色不均匀‎、腐蚀、目视明显的‎印痕.B级:表面允许有‎轻微不影响‎表面处理寿‎命的印痕,其余依A级‎标准.C级:表面允许有‎不影响表面‎处理寿命的‎印痕,其余依A级‎标准.对于一个工‎件经过各道‎工序加工后‎形成成品时‎的外观判定‎等级.A级:工件只允许‎上述4.1~4.13各条款‎中允收的一‎种缺陷现象‎存在,不得有两种‎或以上的缺‎陷,同时出现一‎个工件表面‎上.B级:工件允许上‎述4.1~4.13各条款‎中允收的二‎种缺陷现象‎存在且不得‎同时出现在‎一个表面上‎.C级:工件允许上‎述4.1~4.13各条款‎中允收的二‎种缺陷现象‎存在且可以‎出现在同一‎表面上.D级:工件允许上‎述4.1~4.13各条款‎中允收的三‎种缺陷现象‎存在且不得‎同时出现在‎一个表面上‎.。

外观检验标准(完整版)

外观检验标准(完整版)

1.0、目的:1.1为确保易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baby monitor质量符合要求,特制定此检验标准。

1.2用以规范和统一婴儿监视器结构物料检验方案,内容及判定标准。

2.0、职责及权限:2.1 本标准必须由培训合格之人员执行;2.2 检验中如有疑问及争执,以品质主管最终判定为准;2.3 如有本标准未涉及的项目及书面文字无法描述者,以品质主管最终判定为准;2.4 当本标准与客户标准相冲突时优先采用客户标准。

2.5若新项目不断出现或本标准中有未涉及到的内容,应在本标准中加入并进行整理。

3.0检验条件:3.1视力要求:裸视或矫正视力1.0以上3.2检验距离:检验物距眼睛30-35cm3.3检验角度:水平方位45°,上下左右转动15°3.4按正常规定要求的距离和角度要求扫描整个检测面10—15秒钟为准3.5照明要求:在自然光或60W-100W的日光灯照明条件下检验,距离光源:50-55cm处;照度:500-550Lux(勒克斯(照明单位))4.0缺陷分类:4.1 A类,致命缺陷(CRI):AQL=04.2 B类,重要缺陷(MAJ):AQL=0.654.3 C类,轻微缺陷(MIN):AQL=1.05.0缺陷定义:5.1 致命缺陷(Critical Defect):产品存在对使用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缺陷。

5.2 主要缺陷(Major Defect)产品存在下列缺陷,为主要缺陷:5.2.1 功能缺陷影响正常使用5.2.2 漏元件·配件或主要标识,多出无关的标识及其他可能影响产品性能的物品5.2.3 影响产品形象的包装缺陷5.2.4 性能参数超出规格标准5.2.5 导致终端客户拒绝购买的结构及外观缺陷5.3轻微缺陷(Minor Defect):不影响产品使用,终端客户可能愿意让步接受的缺陷。

5.3.1 仅影响产品美观感,不影响产品的正常功能使用5.3.2 上述缺陷以外的其它不影响产品使用的缺陷6.0表面定义:6.1 A面:正常使用中,直接观察到的主要外漏表面(正常观察产品的正面)6.2 B面:正常使用中,不直接观察到但外漏次要表面(正常观察产品的上下·左右侧面和背面)6.3 C面:正常使用中,很少见或看不见的面(电池仓·充电器和配件等其它表面)7.0缺陷概念:7.1通常缺陷:1)脏污(Contamination):外来物所致的变色或吸附在零件表面上的异物。

外观检验规范指导书

外观检验规范指导书
12.水渍印:产品表面不可有水印、油染印、材质斑、指纹印等不良。

13.其他:材料表面不可有折痕、凹坑、压痕等缺陷、材质不良等。

6.0注:
1.未涉及到的其他项目依据客户图样、样品、机械结构件检验标准进行判定。
2.此规范对阳极氧化产品外观采取100%全检,供应商来料外观按MIL-STD-015E一般抽样计划水准Ⅱ级AQL:MAJ=0.65,MIN=1.5特殊抽样参照检验水平S-T操作。
4.2手感:用手指触摸。
5.0判定标准:
标准与说明
缺点判定
MAJ
MIN
1.毛刺:切断面不能有毛边、披锋、利边、刮手等不良现象。

2.刀痕:不能有机械加工后刀具所产生的痕迹。

3.变形:产品不可有变形弯曲不良现象。

4.刮伤:产品表面不可有损伤线状、凹状的粗糙线痕或痕迹。

5.划伤:表面不可有被其他物体刮到而产生的痕迹。

6.压伤:产品表面不可有受到外力而使产品表面产生的压凹痕。

7.方向:不可有产品加工错误方向不良。

8.漏工序:不可有。

9.氧化:铜料、铝料、不锈钢等材料不可有表面生锈、氧化不良。

10.色差:产品表面不可有表面发黄、发白或颜色不一致的现象。

11.黑斑:产品表面不可有黑点、黑斑、雾斑等不良。

外观检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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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
为确保各品管员在工作中能够正确地判定,防止误判、错判,特制定本规范。

外观通用检验规范(IQC)

外观通用检验规范(IQC)
7.2.11间隙/错位:组装部件之间产生的组装面不平整现象。
7.2.12背胶位移:背胶位置与产品产生偏移,有露出离形纸面或产品可视面。
8. 判定基准:
8.1检查面等级说明:
8.1.1 A级面:高级面/标准面,用户在正常使用时能直接看到的面,例如:前面/正面
8.1.2 B级面:不完全看到的面,用户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能看见,但是安装或维修的时候可能看到的面,例如:底部或电池仓内部。
不大于直径0.3mm不计入缺陷,且不可同时有4个点
亮印/发雾
大小不超过0.5mm²。且不可同时有2处
大小不超过0.5mm²。且不可同时有3处
允收
披锋/毛边
无手感,宽度不超0.15mm,单面整条光滑不可有2处以上锯齿。
不会产生刮手,毛边宽度不超0.2mm
不会产生刮手,宽度不超0.3mm
模印/料痕
小于0.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mm2每面接受4处每处之间的距离大于15mm,
8.2.8 产品焊点拉丝高度小于0.5mm,不可有毛刺,尖角现象。
8.2.9 涉及产品LOGO位置为A级面特殊要求不接受以上缺陷。
制定
修 订 记 事
审核
NO
修 订 内 容
修订
日期
批准
1
日期
2
4.1辩色能力正常,两眼视力0.8以上(或经矫正视力)。
4.2有经过专业训练且考核合格的检验人员。
5. 外观判定环境要求
5.1待检测物品在灰色背景前,(特殊产品为提升检出质量,采用对应彩色胶片用于检验背景)约10CM以内。
5.2正常工作台日灯光(40W 或CIE D65 6500 K照度达到800~2000lux照度)距离工作台面0.6~1.0M。

外观检验标准

外观检验标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控制产品表面处理及印刷过程的质量,使产品的外观符合要求以及允收水准,特制定本文件。

第二条适用范围凡本公司采购、外协、自制过程涉及金属表面处理如:电镀、氧化、化学处理、喷塑、喷漆、喷砂、拉丝等金属表面处理以及表面印刷效果的检验均适用之。

第三条名词定义一、表面等级定义:A级表面:在使用过程中总能被客户看见的部分。

B级表面:在使用过程中常常被客户看见的部分(如:面壳的左右侧面,底壳或后壳的左右侧面及背面,维护保养排查故障时打开门或可活动抽屉才能看见的表面等)。

这些表面允许有轻微不良,但是不致引起挑剔客户不购买产品。

C级表面:在使用过程中很少被客户注意到的表面部分(如:面壳的底面,底壳或后壳的底面,内部零件表面等)。

此表面的外观缺陷应合理而且不至于给客户觉得该产品质量不佳。

D级表面:在使用过程中完全不会被客户注意到的表面部分(如:柜体内部被固定安装零配件遮住的表面,以及完全被遮盖的零部件表面,虽然是产品的表面但是在使用时处于客户完全观察不到的位置等)。

此表面的外观缺陷应不影响产品的功能实现并不应因该缺陷导致其他慢性外观缺陷或功能缺陷(如:易锈蚀材料表面划伤涂层和底材导致后续生锈,电接触部分因裸露老化后导致接触不良等其他故障等)二、表面处理及其缺陷定义:金属表面:包括电镀、氧化、钝化等表现为金属质感的表面,非喷涂表面。

基材花斑:电抛光、电镀或氧化前因基体材料腐蚀、或者材料中的杂质、材料微孔等原因所造成的、与周围材质表面不同光泽或粗糙度的斑块状花纹外观。

抛光区:对基材上的腐蚀、划伤、焊接区、铆接区等部位进行机械打磨抛光后表现出的局部高光泽、光亮区域。

浅划痕:镀(膜/塑/漆)层表面划伤,但未伤及底层(即底层未暴露);对其它无镀(膜/塑/漆)层表面则为:目测不明显、手指甲触摸无凹凸感、未伤及材料本体的伤痕。

数控冲床加工中机床台面对板材的摩擦产生的轻微痕迹属于此类划痕。

深划痕:镀(膜/塑/漆)层表面划伤,且已伤至底层(即底层已暴露出来);对其它无镀(膜/塑/漆) 层表面则为:目测明显、手指甲触摸有凹凸感、伤及材料本体的伤痕。

QM-GF-23 产品外观检验工作规范

QM-GF-23  产品外观检验工作规范

苏州沃伦韦尔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文件编号: QM-GF-23版号: 1制定/修订:审核:批准:实施日期:分发号:受控印章:产品外观检验工作规范1 目的本检验规范为了进一步提高产品的外观质量,在原材料进厂时能严格把关,制定出适应本公司产品的原材料检验标准,为外观检验提供科学、客观的方法。

对某些无法用定量表明的缺陷,用供需双方制订的检验标准和封样的办法加以解决。

2 适用范围本检验规范适用于所有用于产品表面处理的检验与验收。

内容包含:2.1塑料件、PVC板、玻璃纤维、橡胶件;2.2表面喷涂:喷漆/粉;2.3金属拉丝,金属件表面二次处理:电解抛光、喷砂处理、阳极氧化等。

3 术语和定义无4 职责与权限4.1 IQC质检员:负责来料检验、标识以及检验数据的记录。

4.2 仓管员:负责点数验收货物。

4.3 IQC工程师:4.3.1 负责对质检员日常的检验结果进行审核确认;4.3.2 负责对新物料的首批来料进行符合性验证;4.3.3 负责处理日常来料的品质异常问题;4.3.4 负责提供来料检验的技术支持,包括检验设备的申购,工装夹具的制作申请和维护以及检验规范修订和物料承认书的维护;4.3.5 负责来料检验方案调整信息的提供。

4.3.6 负责认证完成后样品的确认和签收。

4.3.7 负责制程中不良物料的确认,对于需进一步处理(如:复检、退供应商、报废等)的物料发出《不合格品处理报告》;4.3.8 负责在线不良品的处理和不良数据的统计分析;4.3.9 负责跟进IQC内部的品质改善措施的制定,并监督措施实施到位.4.4 质量法规部经理:负责物料的审核工作4.5 物料认证工程师4.5.1 对来料的质量控制提供技术支持和检验依据;4.5.2 负责协助IQC工程师处理外购,外协物料的品质异常问题;4.5.3 负责监督落实外购,外协供应商的质量改进活动。

4.6 采购工程师4.6.1 负责外检的申请工作。

4.7 计划工程师4.7.1 负责紧急物料放行的申请工作5 内容及流程5.1 常见缺陷之项目定义异色点:与本身颜色不同的杂点或混入树脂中的杂点暴露在表面上。

产品外观检验规范(修改版

产品外观检验规范(修改版

精心整理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生产线装配好的半成品﹑成品机的外观检验标准,除客户特殊规定和检验指导书明确规定外,IQC﹑LQC﹑IPQC﹑OQC 检查员以此规范为依据判定外观不良品及其缺陷等级.2.引用标准无3.定义3.1 前面为 A 面,侧面为 B,底面为 C 面;3.2“∮”代表不良项最大直径;3.3“L”代表不良项长度;3.4“D”代表不良项宽度;3.5 关键质量特性缺陷为 CR,重要质量特性缺陷为 MA,一般质量特性缺陷为 MI;4 材料﹑工具﹑环境4.1 基本资料:BOM(零件目录),PANTONE(色板),PO(订单),Specification(规格书),Sample(样板); 4.2 辅料﹑工具﹑仪器:4.2.1 游标卡尺; 4.2.2 塞尺; 4.2.3 直尺或直角尺; 4.2.43M 胶带; 4.2.5 卷尺; 4.2.6 外观等级菲林片; 4.3 灯光亮度:200LUX 以上,目视距离 30CM,视角 90°&±45°; 4.4 检验条件:相对湿度 95%以下,温度-10℃~40℃,必须现场确认; 5.外观检验顶目 5.1 外观物的材质.颜色.规格尺寸; 5.2 外观污点及外观附着异物; 5.3 外观刮伤.削伤.花壳; 5.4 注塑成型缺点; 5.5 外观间隙.缝宽; 5.6 外观变形; 5.7 外观字体.图案的印刷(含丝印.移印) 5.8 装配; 5.9 包装件; 5.10 喷油件; 5.11 电镀件; 5.12 LCD; 5.13 太阳能光电板; 5.14 PCBA; 6.规范细节及缺陷分级精心整理检验项目不良现象及技术要求 1.外观物的物体材质与样品相符;检验方法检验 器具缺陷 等级 MA2.外观物的物体颜色与样品的颜色偏差 1 个一、外观物的材质、PANTONE 色;颜色﹑规格尺寸3.外观物的物体颜色与样品的颜色偏差 2 个PANTONE 色;目视 目视色板 MI 色板 MA4.外观物的物体规格尺寸不超出工程规格书要求; 用卡尺测量目视 卡尺 MA1.外观污点是以污点的最大直径计算,即是以污点 边的最大距离计算,∮表示为污点的最大距离长 度;A 面:1)∮<0.2mm,5 点;用卡尺测量,目视 卡尺 MI2)0.2mm≤∮≤5.0mm,3 点以上含 3 点;用卡尺测量,目视 卡尺 MI3)0.5mm<∮≤1.0mm,2 点以上含 2 点;用卡尺测量,目视 卡尺 MI4)∮>1.0mm,1 点;用卡尺测量,目视 卡尺 MIB 面:1)∮<0.2mm,5 点;用卡尺测量,目视 卡尺 MI二、外观污点及 附着物2)0.2mm≤∮<1.0mm,3 点以上含 3 点; 3)1.0mm≤∮≤2.0mm,2 点以上含 2 点; 4)∮>2.0mm,1 点; C 面:1)∮<0.2mm,5 点;用卡尺测量,目视 卡尺 MI 用卡尺测量,目视 卡尺 MI 用卡尺测量,目视 卡尺 MI 用卡尺测量,目视 卡尺 MI2)0.2mm≤∮≤1.0mm,3 点以上含 3 点;用卡尺测量,目视 卡尺 MI检验项目三、外观刮伤.削 伤.顶白3)1.0mm<∮≤3.0mm,2 点以上含 2 点;用卡尺测量,目视 卡尺 MI4)∮>3.0mm,1 点;用卡尺测量,目视 卡尺 MI2.外观附着物分为导体性(如螺丝.锡点.铜片.铜线 目视等)和非导体性物体(如胶纸.胶水等)两种;2.1 非导体性物体附者于外观的任何地方而不影响目视MI功能者;2.2 非导体性物体附者在开关、电池片位置等等地目视MA方,影响外观和功能者;2.3 导体性物体附者于外观的任何地方;不良现象及技术要求1.外观刮伤﹑撞伤用手触摸可感觉到的; 2.外观刮伤﹑撞伤用手触摸不能感觉到的,对比度不明显,A﹑B﹑C 面: 1)D≥0.2mm; 2)L<0.75mm,3 点; 3)0.75mm≤L≤2.0mm,2 点;目视 检验方法 手摸用卡尺测量,目视检验 器具MA 缺陷 等级 MI卡尺 MI精心整理4)L>2.0mm,1 点; 2.外观刮伤﹑削伤﹑磨花用手触摸不能感觉到的,对比度不明显,D<0.2MM;用卡尺测量,目视 卡尺 MIA 面:1)L<1.0mm,3 点; 2)1.0mm≤L≤2.0mm,2 点; 3)L>2.0mm,1 点;用卡尺测量,目视 卡尺 MIB 面:1)L<1.0mm,4 点; 2)0.75mm≤L≤2.0mm,3 点; 3)2.0mm<L≤3.0mm,2 点; 4)L>3.0mm,1 点;C 面:1)L<1.5mm,4 点; 2)1.5mm≤L≤3.0mm,3 点以上含 3 点; 3)3.0mm<L≤5.0mm,2 点以上含 2 点; 4)L>5.0mm,1 点;3.花壳,主要顶花壳,或顶白,咬花,卡花等现象;用卡尺测量,目视用卡尺测量,目视 目视卡尺 MI卡尺 MI MI1.注塑的塑胶材质.颜色与要求不符;目视色板 MA2.外壳黑点、色点﹑斑点:目视外观等级 MIA 面 1)∮<0.1mm,5 点;菲林片2)0.1mm≤∮<0.3mm3 点;3)∮≥0.3mm,1 点;B 面 1)∮<0.2mm,5 点;2)0.2mm≤∮<0.4mm3 点;3)∮≥0.4mm,1 点;C 面 1)∮<0.3mm,5 点;2)0.3mm≤∮<0.5mm3 点;3)∮≥0.5mm,1 点;3.外壳模纹花﹑气纹:四、注塑成型缺点A.B 面 1)∮<2.0mm,3 点; 2)2.0mm≤∮<5.0mm3 点;3)∮≥5.0mm,1 点;C 面 1)∮<3.0mm,3 点;用卡尺 卡尺 MI2)3.0mm≤∮<6.0mm2 点;测量,目3)∮≥6.0mm,1 点;视4.表面缩水,变形,缺胶,烧焦(不影响装配,不严重影响外观); 目视MI5.表面缩水,变形,缺胶,烧焦,裂缝(影响装配,严重影响观); 目视MA6.批锋MA6.1 影响装配或会可能刮伤人体;MI6.2 不影响装配,不可能刮伤人体;7 水口目视MA7.1 影响装配;MI7.2 不影响装配,修剪不平整影响外观;8.外壳表面粗糙度与样品不符MA五、外观间隙,缝 1.对于原设计间隙(GAP)小于 0.2mm 或无设计间隙 用塞尺测量,目视 塞尺 MI精心整理宽(A 面.B 面.C 面 同)六、外观变形七﹑外观字体.图 案的印刷(含丝印. 移印)的成品机,组装后总间隙大于 0.3mm(含设计间隙);2.对于原设计间隙大于 0.2mm,组装后总的间隙(含 用塞尺测量,目视原设计间隙)大于 0.4mm;3.组装后总间隙(含原设计间隙)大于 0.5mm;用塞尺测量,目视1.塑胶变形,扭曲变形,凹凸不平(以样板结构图等 用卡尺测量,目视对比)不影响使用功能及不严重影响外观;2.变形导致影响使用功能及严重影响外观或以后遗 用卡尺测量,目视留隐患;1.字体﹑图案印刷位置偏移,倾斜;目视1.1 偏离尺寸大于 1/8 字体﹑图案的长度或高度(取最小值);1.2 字体﹑图案印刷位置倾斜角度大于 10°; 2.漏印﹑多印﹑错印文字及图案,字迹不能辩认,错 目视字体;3.笔划断字、重影、锯齿但可辩认;目视4.字体﹑笔划粗细;用卡尺测量,目视字体粗细偏差≥20﹪; 5.印刷污点同“外观污点”判定;塞尺 MI 塞尺 MI 卡尺 MI 卡尺 MAMIMA MI 卡尺 MIMI检验项目6.印刷附着力不强;用 3M 透明封箱胶带贴于 3M 透明封 MA被印刷部位 3 分钟后快 箱胶带速撕下胶带 3 次,印刷部位脱漆或附着有油漆,均为附着力不强;不良现象及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 缺陷 器具 等级1.漏装、错装任何构件部件,零件;目视MA2.电池片变形、批锋﹑生锈未影响功能;目视MI3.电池门扣不紧、松动、易脱落;装配MI4.电池门扣太紧、难取下;装配MI5.螺丝未打紧、滑牙、生锈、卷边、十字槽打滑; 目视MI八、装配6.机内有非导体性杂物,异物,如塑胶等;手摇有无异常声音MI7.机内有导体性物体,如锡渣、螺丝等;手摇有无异常声音MA8.机体上部件脱落及抗拉力未达设计要求;用拉力计拉拉力计 MA9.机体上部件未装到位,超出设计要求未影响功能, 用卡尺测量,卡尺 MI偏差≥0.3MM;10.机体上部件未装到位,超出设计要求影响功能; 用卡尺测量,卡尺 MA11.机体结构断裂,破损,脱落,如螺丝柱断等;目视MA12.导线外露;目视MA13.插座偏离插孔大于插孔直径十分之一未影响使 用卡尺测量,目视 卡尺 MI用功能;14.插座偏离插孔大于插孔直径十分之一影响使用 用卡尺测量,目视 卡尺 MA功能;精心整理九、包装件15.开关拔动时偏松﹑偏紧﹑有物抵触拔动力度超 出正常±30%为不良;16.旋钮旋动时偏松﹑偏紧﹑有物抵触旋动力度超 出正常±30%为不良;17.LED 指示灯未装到位; 18.LOG 贴偏位; 19.LOG 贴反﹑贴错位置; 1.包装材料﹑配件的材质﹑颜色﹑规格尺寸与样品不相符; 2.漏装﹑少装﹑多装﹑错装任一件包装材料﹑配件 ﹑主机; 3.未按包装作业指书要求包装; 4.彩盒 4.1 彩盒或白盒印刷内容错﹑模糊﹑缺画﹑缺字; 4.2 彩盒或白盒有污点,破损,刮花,碰伤,凹凸不平用推力计推 用推力计推 目视 目视 目视目视 目视 目视 目视推力 MI 计 推力 MI 计MI MI MA MIMAMAMA MI检验项目 包装件不良现象及技术要求检验方法5.吸塑1)刮花﹑削伤﹑磨花按“外观刮伤.削伤.花壳”标准;2)吸塑污点﹑附着物按“外观污点﹑附着物”标准;3)吸塑黑点、色点﹑斑点按“注塑成型缺点”标准;4)在 A、B 面的黑点、刮伤、拖花点数太多,虽其度量的 用卡尺测量,尺寸没达到以上缺陷的规定,但在 12CM 有 3 个以上; 目视5)吸塑面成型不良、成型不到位、有折痕破损、缺角﹑批锋﹑毛刺、牙边﹑凹凸不平变形﹑四角的 R 位不整齐、扣不到位、对折;边高底不一、误差≥1mm;有指纹;折迭错位;6)吸塑四周热压熔胶,烧胶,发黄,边焦;7)吸塑热压不粘贴,粘贴不紧;5kg/cm2)是否裂开6.卡通箱检验 器具卡尺缺陷 等级MIMA1)数量不符,每箱装机数量与规定不符;计算CR2)卡通箱正﹑侧面印字﹑需用笔写字﹑贴纸等与 目视MA规定不符,破损;3)卡通封箱不良,不平整,未贴牢;目视MI4)封箱胶纸粘性不良;在 0.8 米高处作自由下落式 MA5)纸箱硬度.强度不符要求;试验,纸箱不能散开,变形. CR7.1 说明书﹑保证卡内容错﹑模糊﹑缺画﹑缺字; 目视MA7.2 说明书﹑保证卡等印刷品污点,破损;目视MI8.卡纸破损,污点,刮伤;目视MI9.1 贴纸所贴位置与要求不符;目视MA精心整理9.2 贴纸破损﹑印刷不清(可辨认);目视9.3 贴纸印刷不清(不可辨),缺字,缺画;目视9.4 贴纸贴偏,贴斜;目视10.包装中有异物(胶纸,纸屑)等杂物;目视11.彩盒﹑卡纸放错位置,放反位置;目视12.1 包装带接合不牢,2 倍卡通重量力拉拉不断; 用拉力计拉12.2 包装带未按规定方式打带包装带,熔接不牢; 目视MI MA MI MI MI 拉力计 MA MA检验项目 十﹑喷油件不良现象及技术要求 1.喷油的油漆的颜色﹑材质﹑厚度与样品不符;检验方法 目视检验 器具 色板缺陷 等级 MA2.漏喷油目视MA3.油泡﹑油滴﹑脱漆﹑杂质﹑杂色:用卡尺测量,卡尺 MIA﹑B 面:1)∮>0.3mm1 点;2)0.15mm≤∮≤0.3mm3 点;3)0.08mm≤∮<0.15mm5 点;4)∮<0.08mm1c ㎡内 3 点;C 面:1)∮>0.6mm1 点;2)0.3mm≤∮≤0.6mm3 点;3)0.15mm≤∮<0.3mm5 点;4)∮<0.15mm1c ㎡内 3 点;4.喷漆附着力弱; 在喷油涂层表面用刀片划行距和列距都为 2mm 的 刀片,3M MA方格,共为 10 行 10 列,刚好划破喷涂层,然后用 胶纸3M 胶纸贴实于此面上,快速垂直撕开 1 次,喷涂层脱落则为附着力弱。

产品外观检验规范

产品外观检验规范

合立正通产品外观检验规范
一、目的
规范公司产品外观检验方法,确保产品质量。

二、运用范围
公司所有成品,包括自行研发产品和外购产品。

三、检验工具
厚薄规、游标卡尺、酒精、直尺等。

四、产品表面划分:
4.1A面:
整机装配后,正常使用时,第一眼可看到的表面,如正面、打开翻盖后出现的面,
也称第一检查面。

4.2B面:
整机装配后,正常使用时,非直视区域但通过变换角度可看到的面,如侧面、底面,也称第二检查面。

4.3C面:
整机装配后,正常使用时看不到的面,如取出电池后才看到的表面,也称第三检查
面。

4.4D面:
需拆开整机后才能看见的部位,如产品内部。

也称第四检查面。

五、检验条件:
4.1 环境光度:600~800LUX或40W两盏冷白荧光灯;
4.2 观察距离:人眼距被测面25~35cm;
4.3 观察角度:测物被检测面与视线成45度,上下左右转动被测物15度以内;
4.4 观察时间:10S±5S;
4.5 视力要求:裸视或矫正视力在1.0以上且无色盲;
六、检验内容和方法
产品外观
1、戴上静电手套,取出产品检查外壳是否光亮、无毛刺。

2、其它不良标准请参见下表。

注:在外观检验时,C面和D面是不能直接看到的。

外观及一般检验标准

外观及一般检验标准

外观及⼀般检验标准附件3:外观及⼀般检验标准1.0 缺陷定义1.1 外观缺陷定义:1.1.1点:⽩点/⿊点/凸点/凹点/亮点;同⾊点/异⾊点1.1.2线:划伤/熔接线/⽔纹线/⽑纤。

1.1.3异物:产品表⾯所粘有的或者内部夹杂的⼀些不必要的、有损外观的物质。

1.1.4不饱模:未满⾜试模成形条件,出现未填充⽽凝固或因外界⼒量使之缺损的现象。

1.1.5熔接线:塑料熔体在型腔中流动时,遇到阻碍物(型芯等物体)时,熔体在绕过阻碍物后不能很好的融合,⽽在塑料件的表⾯形成⼀条明显的线。

1.1.6飞边:由于注塑⼯艺或模具原因,造成在塑料件的边缘分型⾯处所产⽣的废边。

1.1.7破裂:因内应⼒或机械损伤⽽造成在塑料件表⾯上的裂纹。

1.1.8⾊差:成型或喷漆时因⾊料分散不均匀⽽出现颜⾊上的差异。

1.1.9变形:成形产品因各部收缩率差异⽽形成的扭曲的现象。

1.1.10⽓泡:由于原料在成型前充分⼲燥,⽔分在⾼温的树脂中⽓化⽽形成⽓泡。

1.1.11流纹:产品表⾯上以浇⼝为中⼼⽽呈现出的年轮状条纹。

1.1.12积漆:在喷漆件表⾯上出现局部的油漆堆积现象。

1.1.13掉漆:塑胶壳因表⾯处理不当等原因或在外⼒作⽤下喷漆后出现的漆体脱落。

1.1.14刮痕:原材料相互摩擦或受外界⼒轻轻碰撞时产⽣的痕迹。

1.1.15断差:装配组合件装配后在接缝处配合⾯产⽣的错位。

1.1.16缝隙:装配时形成的缝与设计固有的缝的叠加。

1.1.17丝印:印刷的清晰与美观效果。

1.1.18缩⽔纹:成型时形成的⽔纹状缺陷1.1.19腐蚀:⾦属接触点⽣锈。

1.1.20软划伤:有划痕但⼏乎没有什么深度,与光线成⼀定⾓度才可以看到的。

1.1.21硬划伤:有⼀定深度不论是否与光线成⼀定⾓度都可以看到的。

1.2检验⾯等级定义:1.2.1 AA⾯:⼿机上显⽰信息的重要区域,应包括:LENS的透明区和LCD的透明区。

1.2.2 A⾯:移动电话正⾯、显⽰屏周围区域、键盘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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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1.1本规范适用于所有供应xxxxxx有限公司的零件,机构组件,半成品等…外观检验标准,除客户特殊规定和检验指导书明确规定外,IQC﹑LQC﹑IPQC﹑OQC检查员以此规范为依据判定外观允收和不允收的标准。

.
2.目的:
2.1为保证xxxxxxx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品质符合客户的要求,提高客户对公司的信誉,特制定此检验标准.
2.2用于规范和统一进料零件检验方案,内容及判定标准。

3.职责及权限:
3.1本标准必须由培训合格之人员执行;
3.2检验中如有疑问及争执,以品质主管最终判定为准;
3.3如有本标准未涉及的项目及书面文字无法描述者,以品质主管最终判定为准;
3.4当本标准与客户标准相冲突时优先采用客户标准。

4.检验条件:
4.1所有检验均应在正常照明,不使用任何辅助工具并模拟最终使用条件下进行,检验过程中只考虑零件外观质量。

4.2照明条件700~900Lux(勒克斯)
4.3检验距离40mm+/5mm
4.4检验时间10s+/5s
4.5检验角度90°+/15°(检视期间可上下左右转动产品)
4.6视力要求裸视或矫正视力1.0以上
5.缺陷分类及定义:
5.1 A类:致命缺陷(CRI):AQL=0,致命缺陷(Critical Defect)产品存在对使用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缺陷。

5.2 B类:重要缺陷(MAJ):AQL=0.65,主要缺陷(Major Defect)为产品存在下列缺陷:5.2.1 功能缺陷影响正常使用
5.2.2 漏元件、配件或主要标识,多出无关的标识及其他可能影响产品性能的物品
5.2.3 影响产品形象的包装缺陷
5.2.4性能参数超出规格标准
5.2.5导致终端客户拒绝购买的结构及外观缺陷
5.3 C类:轻微缺陷(MIN):AQL=1.0,轻微缺陷(Minor Defect)不影响产品正常使用,终端客户愿意让步接受的缺陷。

6.表面定义:
6.1 A面:正常使用中,客户直接看到的外漏表面(正常观察产品的正面、顶面)
6.2 B面:正常使用中,客户偶尔看到的外漏表面(正常观察产品的、左右侧面和背面)6.3 C面:正常使用中,客户很少见或看不见的面(电池仓·充电器和配件等其它内表面)
A级面
A级面
B级面B级面
C级面(底面和内
表面C级面(底面和内
表面
A级面
7.表面缺陷定义:
7.1通常缺陷:
1) 脏污(Contamination):外来物所致的变色或吸附在零件表面上的异物。

2)破损(Damage):零件被破坏。

3)变形(Deformation):局部形状产生变异。

4)间隙超规(GAP):两个或多个零件结合面之间的缝隙大于标准。

5)断差:(Offset)即错位,各部件组装后的台阶,超过标准。

6)毛边(Burr):在冲切面形成的突起物;有划伤力,在边沿或孔上呈突起状。

7)凹陷(Dent):因撞击或压力造成的表面不连续,下凹。

8)凸起(Protrusion):零件表面之肿块或隆起。

9)沙眼(Sand Hole):细小杂质颗粒压入零件表面。

10)油污(Oil Contamination):粘附在零件表面上的外来油脂。

11)料厚不足(Insufficient Thickness):材料厚度小于规定的要求。

12)图标位置NG(Logo Position NG):图标位置偏移量超出规定值。

13)磨纹(Polish Mark):砂纸打磨后的痕迹。

14)麻点(Pocked Spot):数目多且小的点状缺陷。

15)雾状(Haze):产品表面的雾状不良。

16)异色(Color Tone out):和标准色板不一致,或同一产品表面上的颜色不一致
17)结合线(Welding Line):两束或多束的熔融塑料汇合所产生的可见线条。

18)缩水(Sink Mark):因塑料凝固或收缩不均而造成表面的缩陷。

19)缺料(Short Shot):因模具未完全填充而造成缺料。

20)白斑(White Spot):因模具排气不良,造成在塑件表面形成白色的斑点。

21)流痕(Flow Mark):塑料件表面的波纹或条纹。

22)批锋(Extra Material):因模具破损而造成的塑件结构性多余的胶料。

23)漆边(Over Spray):产品的治具之间粘结的油漆毛边。

24)毛丝(Fiber):空气中的纤维落入油漆中导致的。

25)裂纹(Cracking):漆膜表面裂开的细缝。

26)溢胶(Glue Leak):物料表面多余的胶。

27)模痕(Tooling Mark):模具成形时形成的挤压或擦伤痕迹。

8外观判定标准(N=数量,L=长度,W=宽度,D=直径,A=区域,J=距离,H=高度(深度),M=间隙,O=断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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