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称聘任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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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称聘任考核评分细则

教师职称聘任考核评分细则

教师职称聘任考核评分细则一、评分细则的制定目的教师职称聘任考核是对教师专业素养、工作业绩和职业发展水平进行评价的重要指标,旨在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和提升,推动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评分细则的制定是为了确保评价标准的科学性、公正性和规范性,使考核结果符合实际情况和职称聘任的要求。

二、评分细则的内容1.专业素养评分:(1)教学能力:教师授课能力、教学技能、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的评价,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论文、教学研究成果等。

(2)科研能力:教师在学科领域的科研成果、科研项目、科研论文等方面的评价。

(3)教学质量:学生评价、同行评价、学校评价等方面的评价。

(4)师德师风:教师的日常言行举止、教育教学倡导等方面的评价。

2.工作业绩评分:(1)教学工作业绩: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的完成情况、教学任务履行情况等。

(2)教育科研工作业绩:教师在教育科研方面的工作业绩、学校教育教学成果等。

(3)社会服务工作业绩:教师在学校和社会组织中的工作业绩、社会影响等。

3.职业发展水平评分:(1)继续教育情况:教师在职继续教育学时、培训情况等。

(2)职称评定情况:教师职称评定情况,包括职称升级和评定级别等。

(3)学术研究情况:教师在学术研究方面的贡献,如发表论文、参加学术会议等。

三、评分细则的评分标准1.专业素养评分标准:(1)优秀(90-100分):教师教学能力突出,科研成果丰富,教学质量高,师德师风良好。

(2)良好(80-89分):教师教学能力较强,科研成果较多,教学质量较高,师德师风较好。

(3)合格(60-79分):教师在教学、科研、教学质量、师德师风等方面基本合格,但还存在一定的不足。

(4)不合格(0-59分):教师在教学、科研、教学质量、师德师风等方面表现不符合聘任要求。

2.工作业绩评分标准:(1)优秀:教师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取得了卓越的成果。

(2)良好:教师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较好,取得了较多的成果。

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和评审条件细则(修订)

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和评审条件细则(修订)

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和评审条件细则(修订)(完整版)资料(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优秀版资料,欢迎下载)红河州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和评审条件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要求,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专业水平和业绩贡献,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进一步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评审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按照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职称统一为一个系列,资格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员级)、二级教师(助理级)、一级教师(中级)、高级教师(副高级)和正高级教师(正高级)。

第三条按照本《细则》规定的标准条件,经评审组织评审通过,获得中小学教师相应职称者,表明其已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学校(单位)应及时聘任并兑现相应待遇。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州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和各级教育科研机构、电化教育机构、青少年宫、老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教育机构中的在职专任教师与教研人员。

已离退休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属申报评审范围。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二)自觉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

(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五)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符合我省相关规定。

(六)申报高级教师,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七)取得继续教育合格学分。

按所申报职称的履职年限最低要求计算:申报二级教师,专科学历者10个学分,中师学历者15个学分;申报一级教师,硕士学位获得者10个学分,本科、专科学历者20个学分,中师学历者25个学分;申报高级教师,博士学位获得者10个学分,其他学历人员25个学分。

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积分细则模版

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积分细则模版

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积分细则模版一、基本情况面试(总分10分)1. 学历背景(最高学历)(2分)2.1 本科学历(0.5分)2.2 研究生学历(1分)2.3 博士学历(2分)2. 学科背景(2分)2.1 理科学科背景(0.5分)2.2 文科学科背景(0.5分)2.3 专业对口学科背景(1分)3. 教育工作经历(2分)3.1 在教育机构任教经验(1分)3.2 担任年级组长或教研组长经验(1分)4. 教育培训经历(2分)4.1 参加国家级或省级教育培训课程(1分)4.2 参与学校或区级教育培训项目(1分)二、教学能力面试(总分30分)1. 教学经验(8分)1.1 在一线教学岗位工作满2年(2分)1.2 在一线教学岗位工作满5年(4分)1.3 在一线教学岗位工作满10年(8分)2. 教学成果(10分)2.1 主持或参与学校级科研项目(2分)2.2 发表教育教学论文(3分)2.3 获得学校或区级教学奖项(5分)3. 教学评价(10分)3.1 学生满意度调查(2分)3.2 学生考试成绩提升(4分)3.3 班级师生和谐度调查(4分)三、教研和科研面试(总分40分)1. 教研经验(10分)1.1 担任年级组长或教研组长满2年(2分)1.2 担任年级组长或教研组长满5年(4分)1.3 担任年级组长或教研组长满10年(10分)2. 教研成果(20分)2.1 主持或参与学校级教研项目(5分)2.2 发表教育教研论文(7分)2.3 获得学校或区级教研奖项(8分)3. 科研成果(10分)3.1 主持或参与学校级科研项目(3分)3.2 发表科研论文(5分)3.3 获得学校或区级科研奖项(2分)四、综合考量(总分20分)1. 职务层次(5分)1.1 担任学校级职务(2分)1.2 担任区级职务(3分)2. 学术荣誉(5分)2.1 获得学校级学术荣誉(2分)2.2 获得区级学术荣誉(3分)3. 社会评价(10分)3.1 社会评价良好(5分)3.2 受社会好评(10分)以上积分细则仅为模版,针对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的具体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和改进。

教师系列岗位竞聘量化考核细则

教师系列岗位竞聘量化考核细则

教师系列岗位竞聘量化考核细则教师系列岗位聘任量化考核项目共分4项:四项内容以100分计1 .资历积分(权重0.6)(1)任职年限权重0∙2以最高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年限为满分计算基准率,基准率乘以个人任职年限即为任职年限积分。

计分公式为:权重(20)÷最高任职年限X个人任职年限(2)工作年限权重0.4以最高工作年限为满分计算基准率,基准率乘以个人工作年限即为工作年限积分。

计分公式为:权重(40)÷最高工作年限X个人工作年限2 .工作量积分(权重0.2)以近三学年年均工作量280课时为满分计算基准率,基准率乘以个人工作量(个人工作量以280个课时封顶)即为工作量积分。

计分公式为:权重(20)÷280课时X个人工作量工作量计分办法:(1)双肩挑人员工作量分管理工作量和教学工作量计算:管理工作量所占比例:院级领导占90%,中层领导占80%,其余人员占60%;教学工作量所占比例:院领导周2课时占10%,中层领导周4课时占20%,其他人员周6课时占40%;(2)教师承担培训处教学任务计入教师工作量,以培训处证明为准;(3)教师带领学生实习实训或参加实践进修,每天以6课时计算工作量;(4)担任班主任,教研组长的教师每周以2课时计算工作量;(5)从事专项辅导2教学时计1课时工作量;(6)学院批准进修学历学位或访问学者,在签订的合同期内进修以280个课时计,期满未归未续签合同则以零课时计;(7)学报兼职外文翻译每翻译1篇论文按2课时计算工作量;(8)列入专业教学计划的讲座、听评课等,且有教学日历、上课记录或津贴发放等佐证,可以折合成课时计入工作量。

3 .科研积分(权重0.15)以近三年科研成果得分最高者为满分计算基准率,基准率乘以个人科研得分即为科研积分。

计分公式为:权重(15)÷最高科研得分X个人科研得分科研成果计分办法:(1)课题研究国家级课题项目批准立项者主持人计1.5分,结题计3分;省级课题项目批准立项者主持人计1分,结题计2分;院级课题项目批准立项者主持人计0.5分,结题计1分;第二、三主持人计分减半;其它参与者按国家、省、学院立项和结项分别计0.3分、0.2分、0.1分和0.6分、0.4分、0.2分。

教师职称聘任考核细则

教师职称聘任考核细则
11.任教班级年巩固率低于90%的(含班主任和科任教师);
12.未经市教育局同意跨乡镇办借用或跨行业借用的;
13.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不符合聘任条件的。
二、考核范围
1.已书面申报参加考核的待聘高、中级职称人员;
2.已书面申报参加考核的待续聘(聘期已满三年的)高、中级职称人员(原已聘任年满48周岁的女教师和年满53周岁的男教师,不参加考核,直接续聘。年龄时间计算到考核当年12月31日止)。
教师职称聘任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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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称聘பைடு நூலகம்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深化和推进职称工作改革,规范职称聘任工作,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竞争机制,促进学校内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根据《毕节市中小学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离的实施意见(试行)》(毕市教字〔2006〕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教师职称聘任考核细则,以指导各校聘任工作,请遵照执行:
三、考核时限
1.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首次竞聘该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聘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
一、在考核时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任或续聘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2.聘任前一年或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玩忽职守,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4.违法违纪(在处分期内)的;
5.有一个学年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的;
6.有一个学年病假累计超过三个月的(按照国家规定应享受产假的妇女和因公伤住院治疗的人员除外,重大疾病和特殊疾病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事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细则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细则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细则引言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是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进行评聘和晋升的一项重要工作。

本文档旨在对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相关细则进行详细的规定,包括评聘条件、聘任程序、评审标准等方面内容的介绍和解释。

评聘条件学历要求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学历要求如下:1.教师职称资格评审需要具备相应的学历背景,不同职称的学历要求各不相同;2.硕士及以上学位可以直接申请高级职称的评审;3.本科学历可以申请中级职称的评审。

工作年限要求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工作年限要求如下:1.初级职称的评审需要具备一定的教学工作经验,通常要求3年以上;2.中级职称的评审要求具备一定的教学和科研工作经验,通常要求5年以上;3.高级职称的评审要求具备丰富的教学和科研工作经验,通常要求10年以上。

专业背景要求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专业背景要求如下:1.教师的专业应与所从事的学科领域相关;2.教师的专业知识应达到一定的水平,并能在该领域做出突出贡献;3.具备相关学科的研究背景和专业能力。

聘任程序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程序如下:1.提交申报:教师首先需要填写聘任申报表,并附上相关的申报材料,如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2.网上申报:教师将申报材料上传至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平台,完成网上申报程序;3.材料审核:教育行政部门会对教师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4.评审组成立:根据教师所申请的职称级别,教育行政部门将组成相应的评审组,由有关专家和教授组成;5.评审过程:评审组根据教师的申报材料和相关条件,进行资格评审和技术评审,并形成评审结果;6.聘任决定: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评审结果,做出是否聘任的决定,并通知教师本人;7.聘任手续:根据聘任决定,教师需要进行相应的聘任手续,如签署聘任合同、领取聘书等。

评审标准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评审标准如下:教学工作评审中会综合考量教师在教学工作方面的表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教学能力:评估教师的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学生评价等;2.教学质量:评估教师的课堂设计、教学内容、教学评估等;3.教学创新:评估教师的教学设计的创新性和实践成果;4.学生指导:评估教师对学生的指导、帮助和引导。

中心学校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细则方案

中心学校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细则方案

中心学校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细则方案目录中心学校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 (1)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1)一、评审原则 (2)二、组织领导 (3)三、申报条件 (3)四、有以下情况者不予申报 (4)五、评审推荐程序和步骤 (4)(一)公示岗位 (4)(二)科学推荐 (5)(三)确定人选 (6)(四)材料报送 (7)六、中心校各职能小组工作 (7)(二)中心学校职称评审监察小组工作职责 (7)附件:评分细则(赋分项目及分值) (8)一、学历赋分: (8)二、教龄赋分: (8)四、带头人和骨干赋分(此项不受时间限制,但只取一个最高分): (8)(一)学科带头人:省级加20分,市级加15分,县级加10分。

(8)五、教育教学教研等方面赋分(以具备现任职务资格后成绩为准): (8)六、表彰类(任期内取一个最高级别加分) (10)根据《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2016]13号)及教人【2013】31号、阜人社秘(2023)186号、阜人社秘(2010)1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职评量化考核方案。

一、评审原则1.坚持“五公开、一监督”原则。

即职评政策公开,岗位职数公开,推荐评审办法公开,个人主要评审材料公开,推荐和评审结果公开,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2.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

3.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即个人实事求是的上报,学校实事求是的考核。

4.发挥职评工作的杠杆作用,以职评促管理。

评审推荐工作与加强学校管理工作相结合,与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相结合,与加强师风建设相结合,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促进教师提升师德修养和业务水平。

二、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2023年教育系统职称评审工作的领导,不断推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正常化、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确保我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成立2023教育系统职称评审领导小组,职称评审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XXX成员:XX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XXX成员:XXX三、申报条件1、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2、符合《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中规定的任职条件;3、具备《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要求,坚持在教学一线工作;4、继续教育应达到人事局所要求的学分,而且从未间断学习的。

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聘任考核细则

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聘任考核细则

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聘任考核细则一、引言小学教师是教育事业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其承担着培养学生基础知识、塑造品德、培养能力的重任。

因此,小学教师的专业技能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小学教师的专业水平,各级教育部门制定了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聘任考核细则。

本文将对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聘任考核细则进行详细阐述。

二、考核内容1. 教育教学能力小学教师的首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因此其教育教学能力是考核的核心内容之一。

考核中会重点关注教师的教学设计能力、教学实施能力和教学评价能力。

教师应具备合理的教学设计,能够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教学,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能够客观地评价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调整教学策略。

2. 科学研究能力小学教师在专业技术聘任考核中,还需要展现出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

教师应该能够熟练运用科学研究的方法,能够开展小学教育领域的科研项目,并能够将研究成果运用到实际教育教学中。

教师还应该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与沟通能力,能够与同事合作共同完成科研项目。

3. 学科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小学教师需要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

教师应该熟悉学科教学大纲和教学要求,能够掌握相关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技巧。

同时,教师还应该了解小学阶段学生的特点和需求,能够根据学生的需要进行有针对性的教学。

4. 组织管理能力小学教师在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中,需要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教师应该能够合理调配教学资源,能够制定科学的教学计划和教案,能够组织学生进行各种教育活动。

此外,教师还应该具备一定的班级管理能力,能够建立和谐的班级氛围,维护学生的纪律和秩序。

5. 师德师风作为小学教师,师德师风是非常重要的一项考核内容。

教师应该具备高尚的师德情操,能够充分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平等对待学生,不偏袒不倚。

教师还应该坚守教育教学的底线,严格遵守道德规范,不从事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三、考核方式小学教师的专业技术聘任考核可以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

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

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
为了规范中小学教师聘任工作,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教师聘任的基本原则
1. 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优秀教师;
2. 严格按照教育部门和学校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选拔;
3. 严格按照教育部门和学校规定的教师职称评定标准进行评定。

二、教师聘任的条件
1.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3. 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 具有较强的学科知识和教学经验。

三、教师聘任的程序
1. 学校根据教师需求,制定教师聘任计划;
2. 教师应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确定是否符合聘任条件;
3. 学校根据面试结果和教师综合素质确定聘任结果;
4. 学校向被聘任教师发放聘任通知书,并签订聘用合同。

四、教师聘任的监督与评估
1. 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师聘任工作的监督机制,确保聘任工作的公平公正;
2. 对聘任教师进行定期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教师聘任的激励与奖惩
1. 学校应建立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教师赋予奖励;
2. 对聘任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方面浮现违规行为的,应按规定赋予相应的处罚。

以上就是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希翼能够对教师聘任工作有所匡助。

教师职称聘任考核细则

教师职称聘任考核细则

教师职称聘任考核细则一、基本条件教师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方可参加聘任考核: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教育行为;2.具有本领域相关学科的本科以上学历,其中互联网及其相关领域要求具备硕士以上学历;3.在本领域从事教学工作满3年、在互联网及其相关领域满5年;4.教学工作质量良好,学术水平达到较高水平并有相关教学科研成果。

二、材料提交教师应提交以下材料:1.职称申报表和个人信息表;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3.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三、申报和初审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材料提交给学校,并进行初审,初审内容主要包括:1.学历、学位等证书及材料的真实性核查;2.是否满足基本条件;3.学术水平和教学工作质量的初步评估。

四、教学观摩通过教学观摩来考察教师的教学能力和质量。

教学观摩一般分为校内观摩和校外观摩两种形式,校内观摩由学校安排,校外观摩由教师自行选择参加。

观摩过程中需要教师进行教学展示,并接受评委的评价和提问。

五、教学论文和科研成果教师需提交自己的教学论文和科研成果。

论文和成果应具有一定的学术和实践价值,并通过专家评审认可。

六、组织评审根据教师提交的材料和教学观摩、论文以及科研成果等进行评审。

评审由专家和相关教师组成,评审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七、评审结果公布评审结果根据评审规则进行统计和评定,并将结果公布在学校的指定媒体上,以便教师了解自己的评审结果。

八、申诉和复议对于评审结果不满意的教师,可以提出申诉和复议。

学校成立申诉和复议小组,对教师的申诉和复议进行审理,并给予答复。

九、聘任经过评审并通过的教师将获得相应的职称,并由学校或者相关聘任机构聘任为特定职称。

并将聘任结果及时公示。

教师职称聘任考核细则是对教师聘任工作进行规范和细化的一套制度。

通过严格的审核、评审和聘任过程,确保教师的学术水平和教学质量能够得到适当的认可和奖励。

同时也鼓励教师不断提升自己的教学能力和学术水平,推动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聘任实施细则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聘任实施细则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聘任实施细则一、总则为了推动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教师职业发展规划和职称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聘任条件1.岗位等级与专业技术职务相对应,符合聘任条件。

2.持有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并具有专业技术职务所规定的教育背景和工作经历。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所规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在教学和科研方面具有较突出的成绩,并取得相应的荣誉称号。

5.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严守教育行业的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6.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且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和指导能力。

三、聘任程序1.资格审查:申请人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学校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评审组成:学校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3.评审标准: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和成绩情况,以及岗位等级要求,制定评审标准。

4.评审程序:评审委员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对申请人的资格和成绩进行评审。

5.聘任结果公示: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将聘任结果公示,并向申请人发放聘任通知书。

6.聘任仪式:学校组织聘任仪式,向聘任人员颁发聘任证书,宣布聘任结果。

四、聘任管理1.聘任期限:聘任期限一般为五年,到期后可进行续聘评定,评定不合格者终止聘任。

2.聘任待遇:聘任人员享受相应的待遇,包括薪资待遇、岗位津贴、福利待遇等。

3.绩效考核:聘任人员每年接受一次绩效考核,评定结果作为续聘评定的重要依据。

4.继续教育:聘任人员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和进修,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5.聘任争议处理:对于聘任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学校应及时处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五、聘任奖励1.聘任荣誉:聘任人员获得聘任后,享受相应的荣誉称号和待遇。

2.聘任资助:学校为聘任人员提供相应的资助,用于教学与科研活动的开展。

3.聘任发展:聘任人员在教育教学和科研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后,可申请晋升相应的岗位等级。

六、聘任监督1.学校对聘任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并定期对聘任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学校教师竞聘上岗量化评分细则

学校教师竞聘上岗量化评分细则

学校教师竞聘上岗量化评分细则一、指导思想为了贯彻上级有关人事制度改革精神,建立健全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全面考核教师德、能、勤、绩工作情况,体现公平、公正、择优上岗原则,特制定本细则。

二、组织机构1.领导小组三、考评对象将学校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时间界定以安源区人事局核定时间为准),且符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工作的通知》及教育局下发《教育系统中学高级、中学一级和小学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中界定的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者设为考评对象。

四、评分办法(一)领导测评(10分)领导小组成员对竞聘人员民主测评,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打分,取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点。

(二)群众测评(10 分)由除领导小组成员外的全体教工民主测评,按各级可聘岗位数分级投票计分(超过无效),保留2位小数点。

(三)基础得分(80分)1.学历(5分):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5分,本科4分,专科3分,中专(高中)2分。

2.资历(15分):从聘任现职起每递增1 年加2 分,累计得分不超过15分。

3.业绩(60分)(1)履行职务(8分)正校级每年计2分;副校级每年计1.5分;中层正职每年计1分;中层副职每年计0.7分;处室干事、教师办公室主任、教研组长、班主任、保管员每年计0.5分;备课组长、年级组长每年计0.2分。

同年多职取一个最高级计分,不重复计,任现职以来累计积分,累计加分不超过8分。

(2)专业称号(5分)国家级特级教师5分;省学科带头人4分;省骨干教师3分;市学科带头人2.5分;市骨干教师2分;区骨干教师1.5分;校骨干教师1分。

(取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3)评优评先(5分)任现职以来综合奖获国家级先进5分;省级先进4分;市级先进3分;区级先进2分,校级先进1分,单项奖相对应减半计分。

(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属于综合奖,其余属于单项奖,以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教育教学主管部门办法为准,只取一个最高级别计分)(4)论文(3分)a发表:国家级3分;省级2分;市级1分b获奖: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5分、2分、1.5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分、1.5分、1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分、0.8分、0.5分;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0.5分、0.4分、0.3分.同内容只取一个最高级别计分,此项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教师职称聘任考核细则

教师职称聘任考核细则

教师职称聘任考核细则一、总则1.为了规范教师职称聘任考核工作,保证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公信度,制定本细则。

2.本细则适用于教师职称聘任考核的各项工作。

3.教师职称聘任考核应以科学教育为导向,注重教师的学术能力、教育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成果的综合评价。

二、考核内容1.学术能力考核(1)教师应具备扎实的学术基础,具备一定的学术研究能力。

(2)教师应有一定的学术成果,如科研论文、学术著作等。

(3)教师应有一定的学术交流能力,如参加学术会议、发表学术报告等。

2.教育教学能力考核(1)教师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学理论基础。

(2)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教学方法和组织能力,能够有效地传授知识和引导学生学习。

(3)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学生管理能力,能够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4)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教学评估能力,能够对学生进行科学的评估和反馈。

3.教育教学成果考核(1)教师应有一定的教学成果,如教学设计、教材编写等。

(2)教师应有良好的教学评价和学生评价。

三、评审标准1.学术能力评审标准(1)论文数量和质量:注重教师在学术界的发表数量和质量。

(2)学术活动:注重教师在学术会议上的演讲和交流情况。

(3)学术荣誉:注重教师在学术领域的荣誉称号和奖励。

2.教育教学能力评审标准(1)教学效果和评估:注重教师在教学中所取得的效果和学生的评估情况。

(2)教学方法和组织能力:注重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用的教学方法和组织能力。

(3)学生管理与关怀:注重教师对学生的管理和关怀情况。

(4)教学奖励和荣誉:注重教师在教学领域的获得的奖励和荣誉。

3.教育教学成果评审标准(1)教学设计和教材编写:注重教师在教学设计和教材编写方面的成果。

(2)教学成效:注重教师所取得的教学成效。

(3)教学评价和学生评价:注重教师的教学评价和学生的评价情况。

四、评审程序1.报名和材料提交:教师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初审:由评审专家组进行初步评审,筛选出符合条件的教师。

职称评审细则

职称评审细则

盐城市鞍湖实验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综合考核实施细则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激励教师不断钻研业务,提高教学水平,努力体现职称评审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体现注重教育教学工作实绩原则,体现教师工作特点定量定性相结合原则,多元化评价原则,真正让师德修养好、教学水平高、教学成绩佳的教师能评上高一级职称,特制定本细则。

一、制订本细则的原则:1、依据:量化内容依据苏职称…2003‟9号《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和盐教职称…2005‟2号《盐城市200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意见》以及盐教职称…2009‟1号《关于做好2009年盐城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的通知》中相关内容。

2、考核年限为自任现职以来,重点为任现职的近三年任职表现。

3、考核的主要项目为:教育管理工作、教学工作、教科研、资历与教龄等。

4、考核必须具备的条件:⑴申报中级职称:小学教师具备专科学历,初中教师具备大学本科学历;申报高级职称: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⑵专科毕业取得上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该教师职务满5年,或本科毕业取得上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该教师职务满3年;⑶具有有效期内的下列各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教师须二甲),小学部任教具有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初中部任教具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二、考核办法:体现向一线、向骨干、向先进倾斜的一贯政策。

本细则依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其中突出个人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业绩,采取分项得分,按积分排序为评审组提供评审依据。

三、积分内容与分值:(一)教育管理工作:1、任现职以来,从事班主任等教育管理工作每年计0.5分,中层管理干部每年计0.7分,校级干部每年计1分(不重复计分)。

2、任现职以来,其本人或所带班级、团队或课外活动小组获得表彰(以表彰证书为准)按以下标准计分:校级0.5分/次、区级1分/次、市级2分/次、省级4分/次(同一年同一类型表彰按高分计,不重复计分)。

1教师职称聘任考核细则

1教师职称聘任考核细则

1教师职称聘任考核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教师职称聘任考核工作的进行,提高教师职称评定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根据《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校所有教师的职称聘任考核工作。

第三条教师职称聘任考核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对教师进行全面、客观、准确的评估和鉴定。

第四条教师职称聘任考核的职称分为教授、副教授和讲师,具体职称设置根据聘任教师的资历、素质、业绩和岗位要求等综合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第二章聘任条件及程序第五条教授职称的聘任条件:须具备博士学位或相当学术水平,具有高水平科研成果、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国际影响力等条件。

第六条副教授职称的聘任条件:须具备博士学位或相当学术水平,具有一定数量和水平的科研成果、较长时间的教学经验和一定的国内外学术影响力等条件。

第七条讲师职称的聘任条件:须具备硕士学位或相当学术水平,具有一定数量和水平的科研成果、一定的教学经验等条件。

第八条教师职称的聘任程序包括提出申请、材料审核、学术评审、组织面试、公示、报批等环节,具体操作程序由人事部门负责。

第九条教师职称的聘任一般按年度进行,具体聘任时间和工资调整时间由校方安排。

第三章聘任评审标准及权重分配第十条教师职称聘任的评审标准应包括学术业绩、教学质量和教学反响等方面的内容,其中学术业绩评审占40%的权重,教学质量评审占30%的权重,教学反响评审占30%的权重。

第十一条学术业绩的评审标准包括科研成果、学术影响力、学术交流等方面内容,其中科研成果评审占60%的权重,学术影响力评审占30%的权重,学术交流评审占10%的权重。

第十二条教学质量的评审标准包括教学设计、教案编写、教学实施、评价与改进等方面内容,其中教学设计评审占30%的权重,教案编写评审占20%的权重,教学实施评审占30%的权重,评价与改进评审占20%的权重。

第十三条教学反响的评审标准包括学生评价、同行评价、校内评价等方面内容,其中学生评价评审占40%的权重,同行评价评审占40%的权重,校内评价评审占20%的权重。

2024年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三篇)

2024年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三篇)

2024年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一、制定原则:____公正性。

以共性为主,兼顾特殊性。

2.导向性。

有利于学校各项工作发展,有利于教师的全面成长。

3.民主性。

教职员工广泛参与,有利于评委客观公正评议。

二、考核项目与分值1.硕士研究生学历记____分,硕士学位____分,累计记分。

2.履现职以来,考核称职以上,每年记____分,累计计算。

3.考核以来,每考核优秀____次记____分,累计计算。

4.市级骨干教师、区级学科带头人记____分,区级骨干教师记____分,选择最高级别记分。

5.各级各类先进称号计分(政府级别)区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记____分。

市教育系统、区级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记____分。

市级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记____分。

全国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记____分。

每人选择一项最高级别记分,以获奖证书为依据。

6.履行现职以来,作为独立科研课题负责人区级____分,市级____分,国家级____分。

(指各级规划类、学会类)。

7.履行现职以来的科研成果记分(含论文、课件等)区级一等奖____分区级二等奖____分三等奖____分市级一等奖____分市级二等奖____分市级三等奖____分国家级一等奖____分国家级二等奖____分国家级三等奖____分指区(含)以上组织的届别评审。

凭获奖证书,每人选择____篇最高水平科研成果、课件记分。

8.履行现职以来,正式报刊杂志发表学术文章记____分。

(与申报学科相关,学科类、教育类、管理类,字数在____千字以上,按最高标准记分)9.履行现职以来独立著述____分;主编____分;编委____分,按最高级别记分,每人只记一项,不重复和累计计算。

三、述职与评议1.参评人员必须参加述职。

2.述职顺序抽签获得。

3.群众参加民主评议,不参加打分。

4.全体评委参加评议,根据述职情况打分。

打分以第一位述职人为标准,上下浮动。

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细则(四篇)

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细则(四篇)

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细则是指以能力、业绩和贡献为基础,对教职工进行综合评价,实行全员聘任的制度。

其细则如下:1. 聘任对象:适用于所有在职的教职工,包括教师、行政人员和其他职能人员。

2. 聘任评价标准:评价标准应综合考量个人的学术成果、教学能力、专业技能、教育教学创新、教育管理等方面的表现。

3. 聘任评价程序:聘任评价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自评、同行评价、学生评价、领导评价等方式进行。

4. 聘任评价周期:聘任评价周期应有一定的时间间隔,一般不少于每三年进行一次评价。

5. 聘任结果及奖惩措施:根据评价结果,对评价良好的教职工进行聘任或晋升,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荣誉称号;对评价不合格的教职工应给予相应的警告、培训或纪律处分。

6. 聘任制度监督与反馈: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对聘任制度进行监督和评估,接受教职工的反馈意见,并进行必要的改进。

通过实行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可以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同时,也能够建立起公平公正的评价体系,促进教职工的职业发展。

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细则(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提高学校教职工队伍的素质和能力,营造公平公正的用人环境,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学校所有教职工的聘任事项,包括教师、教辅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聘任制是指学校根据教职工的工作实绩和岗位要求,按照一定程序和标准,对教职工进行聘任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教职工的聘任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依据能力、业绩和道德素质等因素进行评估和考察。

第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职工的聘任工作机构,明确各级聘任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第二章聘任程序第六条教职工的聘任程序包括提出申请、资格审查、面试评估和聘任决策等环节。

第七条提出申请是指教职工根据学校规定的程序,主动向学校提出聘任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第八条资格审查是指学校对教职工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核实其教育、培训和工作经历,以及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细则2篇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细则2篇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细则 (2)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细则 (2)精选2篇(一)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细则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相关要求,对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具体实施程序和要求进行规定的一份文件。

以下是一般的实施细则内容:1. 聘任条件:详细列明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条件,包括教师的学历、工作年限、专业知识水平、教学科研成果等方面的要求。

2. 材料准备:规定申报教师需要准备的材料清单,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历证明、职称证书、教学科研成果等,以及要求材料的格式和提交方式。

3. 评审程序:明确评审的具体程序和工作流程,包括申报材料的初步审核、专家评审、公示和答辩等环节,并规定每个环节的时间节点和要求。

4. 评审标准:制定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具体标准,包括学术水平、教学能力、科研成果、专业贡献等方面的评价指标,并指导评审专家进行评判和打分。

5. 评审结果:规定评审结果的公示方式和时间,并详细说明评审结果的等级划分。

6. 审核机构和人员:明确参与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审核机构和人员,包括评审专家的选拔和任命方式。

7. 监督管理:规定对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包括对有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

以上是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细则的一般内容,具体实施细则还需根据不同地区和院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细则 (2)精选2篇(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细则是指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的具体操作细则。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实施细则的示例:一、评聘条件:1. 拟评聘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及学校的相关规定;2. 拟评聘教师应具备相应的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3. 拟评聘教师所在学科或领域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应有一定的成果和贡献。

二、评聘程序:1. 学校应制定评聘工作的计划和时间表,并公告给全体教师;2. 拟评聘教师应提交评聘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学术成果等;3. 学校设立评聘委员会,由校内专家和外部专家组成,负责评审拟评聘教师的材料和进行面试;4. 评聘委员会根据教师的学术水平、教育教学能力、科研成果等综合评价,拟定评聘结果,并提交给学校领导审核;5. 学校领导审核评聘结果,作出最终决策;6. 评聘结果公示,并给予评聘教师合理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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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称聘任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深化和推进职称工作改革,规范职称聘任工作,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竞争机制,促进学校内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根据《毕节市中小学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离的实施意见(试行)》(毕市教字〔2006〕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教师职称聘任考核细则,以指导各校聘任工作,请遵照执行:
一、在考核时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任或续聘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2.聘任前一年或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玩忽职守,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4. 违法违纪(在处分期内)的;
5.有一个学年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的;
6.有一个学年病假累计超过三个月的(按照国家规定应享受产假的妇女和因公伤住院治疗的人员除外,重大疾病和特殊疾病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事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
7.有乱收费行为(含以家长委员会名义收取补课费、活动费、班费等)的;
8. 有校外办班,有偿家教,指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统一购买教辅资料,从事或间接从事第二职业情形之一的;
9.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含严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引起学生和家长强烈不满造成恶劣影响的;
10.未取得教师继续教育现阶段相应合格证或参加现阶段相应科目培训考试
不合格的(以市教育局下发各校的成绩为准);
11.任教班级年巩固率低于90%的(含班主任和科任教师);
12.未经市教育局同意跨乡镇办借用或跨行业借用的;
13.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不符合聘任条件的。

二、考核范围
1.已书面申报参加考核的待聘高、中级职称人员;
2.已书面申报参加考核的待续聘(聘期已满三年的)高、中级职称人员(原已聘任年满48周岁的女教师和年满53周岁的男教师,不参加考核,直接续聘。

年龄时间计算到考核当年12月31日止)。

三、考核时限
1.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首次竞聘该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聘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
2.对聘期已满三年的待续聘人员,考核原聘任期或续聘期的工作业绩。

四、考核聘任原则
1.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指考核细则、岗位设置、考核依据、考核程序、考核结果等方面的公开)的原则;
2.各校根据考核细则对取得任职资格待聘人员和待续聘人员进行考核,根据各校高、中级岗位数,按考核分从高到低予以聘任或续聘(如果出现并列分数,教龄长的优于教龄短的;任职年限长的优于任职年限短的);
3.调入人员在原学校的工作业绩由本人提供相关印证资料(调出学校出具虚假证明的严厉追究学校相关人员责任);
4.本考核细则中涉及需学校拟定相关细则的项目,由学校拟写经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30人以下学校)讨论通过报教育局政工股备案后方可实施;
5.考核实行从高到底逐级聘任的原则。

先考核高级,再考核中级,考核落聘人员降一级聘任,下一年重新申报参加原职务聘任考核。

6.原已聘任高、中级职务年满48周岁的女教师和年满53周岁的男教师,虽然不参加考核,但如有违反第一条13款中任何一款的,不予续聘。

高级职务未能续聘的,参加中级职务的考核竞聘,再竞聘不上,直接聘为初级职务。

若续聘后在续聘期内违反第一条13款中任何一款的,随时违反随时解聘。

五、量化考核细则评分表
学校:教师姓名:考评时间:
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签字:被考核人签字:
20 年月日 20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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