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燃气产污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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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污染源污染负荷计算方法

(完整版)污染源污染负荷计算方法

污染源污染负荷计算方法及排放系数计算1、城市及农村人口用排水量及污染物排放计算方法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按90 m2 3/人a,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量按80 1/人d计算, 折污系数为0.85。

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取值于200-2501/ A d之间。

污水中COD浓度按250mg/l计算,总氮浓度按50mg/l计算;总磷浓度按8mg/l计算,NH 3-N按30 mg/l 计算。

表2 农村人均生活污水及其污染物排放量2灌溉用水量标准水田按每亩灌溉平均用水量400m3/亩计算,旱地按每亩200 m 3/亩计算。

3农业面源污染物计算标准及排放系数确定标准农田源强系数为COD10kg/亩•年,氨氮2kg/亩a。

(标准农田为平原、种植作物为小麦、土壤类型为壤土、化肥施用量为25 ~35 kg /亩a,降水量在400 ~ 800mm 范围内。

)根据贵阳市情况采用修正系数如下:坡度修正:土地坡度在25 °以下,流失系数取1.2 ; 25 °以上,流失系数为农作物类型修正:不作修正。

土壤类型修正:将农田土壤按质地进行分类,分为砂土、壤土和粘土。

各类修正系数取值如下:壤土为 1.0 ;砂土为 1.0 ;粘土为0.8。

(1 )化肥施用量修正化肥亩施用量在25kg 以下,修正系数取1.0 ;在其余修正系数取1.2 (2 )降水量修正本地区年降雨量在800ml 以上,取流失系数为 1.2 。

4、城市地表径流计算方法城镇地表径流的调查采用资料收集的方法,收集项目包括各土地利用类型的面积(km 2)、人口密度(人/km 2)、平均降水量(cm/a )等。

城镇地表径流污染负荷计算可采用单位负荷法。

对城市土地利用类型,单位面积上的年污染负荷量按下式计算:L i a i F i r i P (4-1)式中:L i—污染物年流失量(Kg/Km 2/a )a i—污染物浓度参数(kg /cm/km 2)F i—人口密度参数选择:人口密度参数F i根据各居住地实际人口数及面积计算,得出各居住地的人口密度F i值,具r i —扫街频率参数,计算式:r i min(N s/20,1)(4-2)式中:N s—扫街的时间间隔(以小时计)。

生活源产排污系数及使用说明(2010年修订)

生活源产排污系数及使用说明(2010年修订)

生活源产排污系数及使用说明第一部分生活源废气污染物产排污系数及使用说明1-2页第二部分生活源污水污染物产生系数及使用说明3-37页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2010.1.13第一部分生活源废气污染物产排污系数及使用说明根据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的生活能源的研究成果(详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结合动态更新调查制度的相关说明,确定生活能源污染物排放系数及其核算方法如下:1.生活烟气排放量采用排放系数法估算:烟气:1kg煤产生8.5m3烟气2.生活燃煤二氧化硫采用物料衡算法进行核算:SO2:Q=G×2×R×S式中:G-耗煤量;R—硫转化率,取0.8;S-煤中含硫量,见表1~2。

表1 中国商品煤平均含硫量,%表2 中国各省分区3.生活氮氧化物排放量采用排放系数法估算:NOx排放系数:1 t煤产生2.0kgNOx4.生活燃煤烟尘排放量核算方法:(1)集中供热锅炉采暖用煤的烟尘排放量,按照工业锅炉燃煤排放烟尘的核算方法和排放系数计算,详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

(2)居民生活以及社会生活用煤的烟尘排放量,按照燃用的民用型煤和原煤,分别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民用型煤:烟尘排放量=型煤消费量(t)×(1~2)‰原煤:烟尘排放量=原煤消费量(t)×(8~10)‰5.其他燃料类型(煤气、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核算方法其他类型燃料类型采用排放系数法估算,其核算公式:Q=G×f式中:G为各类燃气消费量,f为污染物排放系数,见表3。

表3 燃气排污系数注:*生活能源中燃料油主要用于机动车燃油,由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有独立核算方法,此处仅供参考。

第二部分生活源污水污染物产生系数及使用说明一适用范围本手册给出了城镇居民在日常生活中所产生的污水中污染物产生系数,涵盖了居民家庭生活以及住宿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医院等第三产业两大范畴。

环评中有关排污系数

环评中有关排污系数

环评中有关排污系数
一、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
综合考虑《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工程师培训教材)与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08,3)及《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 50331-2002),生活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产生和排放系数见下表。

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产生和排放系数
二、城镇生活源燃气排污系数
根据青岛泰能燃气提供的排污系数,并参考《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工程师培训教材),每燃烧106m3天然气,建议其排污系数按烟尘140kg、SO2200kg、NOx1760kg计。

三、商业垃圾产污系数
根据《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工程师培训教材),商场、超市垃圾产生量可按照面积估算,建议其产生量按0.09kg/m2·天计。

四、地下车库汽车尾气排污系数
单车污染物排放因子与车型、车况、油品及行驶速度有关,房地产项目地下车库主要为轻型汽油车,尾气排放量建议按照GB18352.3-2005《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阶段,07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常温下冷起动后排气污染物排放试验)限值进行计算,具体见下表。

国Ⅲ轻型车尾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五、施工期主要设备噪声
根据“《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及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2008.5)所做的城市中的大量施工现场监测数据统计,建筑施工机械噪声统计结果如下表。

污染源污染负荷计算方法

污染源污染负荷计算方法

污染源污染负荷计算方法及排放系数计算1、城市及农村人口用排水量及污染物排放计算方法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按90 m3/人·a,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量按80 l/人·d计算,折污系数为0.85。

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取值于200-250l/人·d之间。

污水中COD浓度按250mg/l计算,总氮浓度按50mg/l计算;总磷浓度按8mg/l计算,NH3-N按30 mg/l 计算。

2、灌溉用水量标准水田按每亩灌溉平均用水量400m3/亩计算,旱地按每亩200 m3/亩计算。

3、农业面源污染物计算标准及排放系数确定标准农田源强系数为COD10kg/亩·年,氨氮2kg/亩·a。

(标准农田为平原、种植作物为小麦、土壤类型为壤土、化肥施用量为25~35 kg /亩·a,降水量在400~800mm范围内。

)根据贵阳市情况采用修正系数如下:坡度修正:土地坡度在25°以下,流失系数取1.2;25°以上,流失系数为1.2。

农作物类型修正:不作修正。

土壤类型修正:将农田土壤按质地进行分类,分为砂土、壤土和粘土。

各类修正系数取值如下:壤土为1.0;砂土为1.0;粘土为0.8。

(1)化肥施用量修正化肥亩施用量在25kg以下,修正系数取1.0;在其余修正系数取1.2。

(2)降水量修正本地区年降雨量在800ml以上,取流失系数为1.2。

4、城市地表径流计算方法城镇地表径流的调查采用资料收集的方法,收集项目包括各土地利用类型的面积(km2)、人口密度(人/km2)、平均降水量(cm/a)等。

城镇地表径流污染负荷计算可采用单位负荷法。

对城市土地利用类型,单位面积上的年污染负荷量按下式计算:La(4-1)rFPiiii式中:L i—污染物年流失量(Kg/Km2/a)a i—污染物浓度参数(kg/cm/km2)F i—人口密度参数选择:人口密度参数F i根据各居住地实际人口数及面积计算,得出各居住地的人口密度F i值,具体取值见表6-3。

污染源污染负荷计算方法

污染源污染负荷计算方法

污染源污染负荷计算方法及排放系数计算1、城市及农村人口用排水量及污染物排放计算方法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按90 m3/人·a,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量按80 l/人·d计算,折污系数为0.85。

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取值于200-250l/人·d之间。

污水中COD浓度按250mg/l计算,总氮浓度按50mg/l计算;总磷浓度按8mg/l计算,NH3-N按30 mg/l计算。

2、灌溉用水量标准水田按每亩灌溉平均用水量400m3/亩计算,旱地按每亩200 m3/亩计算。

3、农业面源污染物计算标准及排放系数确定标准农田源强系数为COD10kg/亩·年,氨氮2kg/亩·a。

(标准农田为平原、种植作物为小麦、土壤类型为壤土、化肥施用量为25~35 kg /亩·a,降水量在400~800mm范围内。

)根据贵阳市情况采用修正系数如下:坡度修正:土地坡度在25°以下,流失系数取1.2;25°以上,流失系数为1.2。

农作物类型修正:不作修正。

土壤类型修正:将农田土壤按质地进行分类,分为砂土、壤土和粘土。

各类修正系数取值如下:壤土为1.0;砂土为1.0;粘土为0.8。

(1)化肥施用量修正化肥亩施用量在25kg以下,修正系数取1.0;在其余修正系数取1.2。

(2)降水量修正本地区年降雨量在800ml以上,取流失系数为1.2。

4、城市地表径流计算方法城镇地表径流的调查采用资料收集的方法,收集项目包括各土地利用类型的面积(km2)、人口密度(人/km2)、平均降水量(cm/a)等。

城镇地表径流污染负荷计算可采用单位负荷法。

对城市土地利用类型,单位面积上的年污染负荷量按下式计算:L(4-1)arFPiiii式中:L i—污染物年流失量(Kg/Km2/a)a i—污染物浓度参数(kg/cm/km2)F i—人口密度参数选择:人口密度参数F i根据各居住地实际人口数及面积计算,得出各居住地的人口密度F i值,具体取值见表6-3。

生活源产排污系数及使用说明(修订版2011)

生活源产排污系数及使用说明(修订版2011)

生活源产排污系数及使用说明第一部分生活源废气污染物产排污系数及使用说明1-2页第二部分生活源污水污染物产生系数及使用说明3-37页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2010.1.13第一部分生活源废气污染物产排污系数及使用说明根据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的生活能源的研究成果(详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结合动态更新调查制度的相关说明,确定生活能源污染物排放系数及其核算方法如下:1.生活烟气排放量采用排放系数法估算:烟气:1kg煤产生8.5m3烟气2.生活燃煤二氧化硫采用物料衡算法进行核算:SO2:Q=G×2×R×S式中:G-耗煤量;R—硫转化率,取0.8;S-煤中含硫量,见表1~2。

表1 中国商品煤平均含硫量,%表2 中国各省分区3.生活氮氧化物排放量采用排放系数法估算:NOx排放系数:1 t煤产生2.0kgNOx4.生活燃煤烟尘排放量核算方法:(1)集中供热锅炉采暖用煤的烟尘排放量,按照工业锅炉燃煤排放烟尘的核算方法和排放系数计算,详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

(2)居民生活以及社会生活用煤的烟尘排放量,按照燃用的民用型煤和原煤,分别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民用型煤:烟尘排放量=型煤消费量(t)×(1~2)‰原煤:烟尘排放量=原煤消费量(t)×(8~10)‰5.其他燃料类型(煤气、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核算方法其他类型燃料类型采用排放系数法估算,其核算公式:Q=G×f式中:G为各类燃气消费量,f为污染物排放系数,见表3。

表3 燃气排污系数注:*生活能源中燃料油主要用于机动车燃油,由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有独立核算方法,此处仅供参考。

第二部分生活源污水污染物产生系数及使用说明一适用范围本手册给出了城镇居民在日常生活中所产生的污水中污染物产生系数,涵盖了居民家庭生活以及住宿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医院等第三产业两大范畴。

生活源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2021.6发布)

生活源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2021.6发布)

生活源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一、适用范围本手册适用于《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确定的调查范围内,核算生活源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生活源污染物核算方法(一)生活污水及污染物1.核算单元生活污水及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以市(地、州、盟)行政区域为单元核算。

2.生活污水及污染物核算城镇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量与农村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量合计为“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量”。

2.1城镇生活污水及污染物核算(1)城镇生活污水产生和排放量①城镇生活污水产生量城镇生活污水产生量根据城镇生活用水量和折污系数计算。

城镇生活污水产生量=城镇生活用水量×折污系数—22—如果本市(地、州、盟)无法填报城镇生活用水量,则采用下列公式计算污水产生量,其中人均综合生活用水量系数、折污系数见附表。

城镇生活污水产生量=城镇常住人口×人均综合生活用水量系数×折污系数×365②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如果辖区内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无再生水利用量,则城镇生活污水产生量即为排放量。

如果辖区内的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备再生水回用系统,有再生水利用量,则按下式相应扣减: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城镇生活污水产生量-所有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再生利用量其中:生活污水再生利用量=再生水利用量×(生活污水处理量/污水实际处理量)(2)城镇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量①生活污水污染物产生量核算城镇生活污水污染物产生量按照生活污水排放量和产污系数计算。

产污系数为生活污水平均浓度。

污染物产生量=污水排放量×产污浓度系数城镇生活污水污染物产污系数见附表。

②生活污水污染物去除量核算—23—城镇生活污水污染物去除量为各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污染物去除量之和。

污染物去除量=本核算单元∑污水处理厂去除量如果辖区内的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备再生水回用系统,有再生水利用量,则应按再生水污染物全部去除而相应扣减。

③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量核算城镇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量是指最终排入环境的污染物的量,由本核算单元的污染物产生量扣减污染物去除量计算。

环评中有关排污系数

环评中有关排污系数

环评中有关排污系数一、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综合考虑《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工程师培训教材)与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08,3)及《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 50331-2002),生活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产生和排放系数见下表。

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产生和排放系数污染物指标产生系数排放系数排放浓度居民120升/人·天企业员工(没有食堂、浴室、不住宿)50升/人·天生活污水量企业员工(有食堂、浴室、住宿)80升/人·天0.85-COD--450mg/LBOD5--250mg/LSS--200 mg/L氨氮--30mg/L居民0.70千克/人·天生活垃圾量企业员工0.5千克/人·天1.0-二、城镇生活源燃气排污系数根据青岛泰能燃气提供的排污系数,并参考《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工程师培训教材),每燃烧106m3天然气,建议其排污系数按烟尘140kg、SO2200kg、NOx1760kg计。

三、商业垃圾产污系数根据《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工程师培训教材),商场、超市垃圾产生量可按照面积估算,建议其产生量按0.09kg/m2·天计。

四、地下车库汽车尾气排污系数单车污染物排放因子与车型、车况、油品及行驶速度有关,房地产项目地下车库主要为轻型汽油车,尾气排放量建议按照GB18352.3-2005《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阶段,07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常温下冷起动后排气污染物排放试验)限值进行计算,具体见下表。

国Ⅲ轻型车尾气污染物排放限值CO HC NO x HC+ NO x 污染物种类汽油柴油汽油柴油汽油柴油汽油柴油排污系数(g/km) 2.300.640.2---0.150.5---0.56五、施工期主要设备噪声根据“《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及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2008.5)所做的城市中的大量施工现场监测数据统计,建筑施工机械噪声统计结果如下表。

2017年生活源产排污系数及使用说明(word版本)

2017年生活源产排污系数及使用说明(word版本)

生活源产排污系数及使用第一部分生活源废气污染物产排污系数及使用说明1-2页第二部分生活源污水污染物产生系数及使用说明3-37页第一部分生活源废气污染物产排污系数及使用说明根据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的生活能源的研究成果(详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结合动态更新调查制度的相关说明,确定生活能源污染物排放系数及其核算方法如下:1.生活烟气排放量采用排放系数法估算:烟气:1kg煤产生8.5m3烟气2.生活燃煤二氧化硫采用物料衡算法进行核算:SO2:Q=G×2×R×S式中:G-耗煤量;R—硫转化率,取0.8;S-煤中含硫量,见表1~2。

表1 中国商品煤平均含硫量,%表2 中国各省分区3.生活氮氧化物排放量采用排放系数法估算:NOx排放系数:1 t煤产生2.0kgNOx4.生活燃煤烟尘排放量核算方法:(1)集中供热锅炉采暖用煤的烟尘排放量,按照工业锅炉燃煤排放烟尘的核算方法和排放系数计算,详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

(2)居民生活以及社会生活用煤的烟尘排放量,按照燃用的民用型煤和原煤,分别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民用型煤:烟尘排放量=型煤消费量(t)×(1~2)‰原煤:烟尘排放量=原煤消费量(t)×(8~10)‰5.其他燃料类型(煤气、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核算方法其他类型燃料类型采用排放系数法估算,其核算公式:Q=G×f式中:G为各类燃气消费量,f为污染物排放系数,见表3。

表3 燃气排污系数注:*生活能源中燃料油主要用于机动车燃油,由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有独立核算方法,此处仅供参考。

第二部分生活源污水污染物产生系数及使用说明一适用范围本手册给出了城镇居民在日常生活中所产生的污水中污染物产生系数,涵盖了居民家庭生活以及住宿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医院等第三产业两大范畴。

二主要术语与说明1、产污系数:指城镇居民生活行为人均每日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建筑物排水管道、处理设施(如化粪池、隔油池等)进入市政管网前的污染物的量。

污染源污染负荷计算方法

污染源污染负荷计算方法

污染源污染负荷计算方法及排放系数计算1、城市及农村人口用排水量及污染物排放计算方法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按90 m2 3/人a,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量按80 1/人d计算, 折污系数为。

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取值于200-2501/ A d之间。

污水中COD浓度按250mg/l计算,总氮浓度按50mg/l计算;总磷浓度按8mg/l计算,NH 3-N按30 mg/l 计算。

2农作物类型修正:不作修正2灌溉用水量标准水田按每亩灌溉平均用水量400m3/亩计算,旱地按每亩200 m 3/亩计算。

3农业面源污染物计算标准及排放系数确定标准农田源强系数为COD10kg/亩•年,氨氮2kg/亩a。

(标准农田为平原、种植作物为小麦、土壤类型为壤土、化肥施用量为25 ~35 kg /亩a,降水量在400 ~ 800mm 范围内。

)根据贵阳市情况采用修正系数如下:坡度修正:土地坡度在25。

以下,流失系数取;25。

以上,流失系数为。

土壤类型修正:将农田土壤按质地进行分类,分为砂土、壤土和粘土。

各类修正系数取值如下:壤土为;砂土为;粘土为。

(1 )化肥施用量修正化肥亩施用量在25kg 以下,修正系数取;在其余修正系数取。

(2 )降水量修正本地区年降雨量在800ml 以上,取流失系数为。

4、城市地表径流计算方法城镇地表径流的调查采用资料收集的方法,收集项目包括各土地利用类型的面积(km 2)、人口密度(人/km 2)、平均降水量(cm/a )等。

城镇地表径流污染负荷计算可采用单位负荷法。

对城市土地利用类型,单位面积上的年污染负荷量按下式计算:L i a i F i r i P (4-1)式中:L i—污染物年流失量(Kg/Km 2/a )a i—污染物浓度参数(kg /cm/km 2)F i—人口密度参数选择:人口密度参数F i 根据各居住地实际人口数及面积计算,得出各居住地的人口密度F i 值,具体取值见表6-3r i —扫街频率参数,计算式:r i min(N s/20,1) (4-2 ) 式中:N s—扫街的时间间隔(以小时计)。

城镇居民生活污水 生活垃圾燃气产污系数

城镇居民生活污水 生活垃圾燃气产污系数

城镇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燃气产污系数一、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综合考虑《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工程师培训教材)与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08,3)及《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 50331-2002),生活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产生和排放系数见下表。

表1 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产生和排放系数污染物指标产生系数排放系数排放浓度生活污水量居民120升/人·天0.85 -企业员工(没有食堂、浴室、不住宿)50升/人·天企业员工(有食堂、浴室、住宿)80升/人·天COD --450mg/LBOD5--250mg/L SS --200 mg/L 氨氮--30mg/L生活垃圾量居民0.70千克/人·天1.0 -企业员工0.5千克/人·天二、城镇生活源燃气设施产排污系数参考《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工程师培训教材)并咨询青岛泰能燃气公司,青岛天然气排污系数可参照下表2。

表2 天然气燃烧污染物排放因子燃料种类天然气污染物种类SO2NOx烟尘排污系数(kg/106m3) 200 1760 140三、商业垃圾产污系数根据《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工程师培训教材),商场、超市垃圾产生量可按照面积估算,产生量为0.09kg/m2·天四、地下车库汽车尾气排污系数单车污染物排放因子与车型、车况、油品及行驶速度有关,房地产项目地下车库主要为轻型汽油车,尾气排放量建议按照GB18352.3-2005《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阶段,07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常温下冷起动后排气污染物排放试验)限值进行计算,具体见下表3。

表3 国Ⅲ轻型车尾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污染物种类CO HC NOxHC+ NOx 汽油柴油汽油柴油汽油柴油汽油柴油排污系数(g/km) 2.30 0.64 0.2 --- 0.15 0.5--- 0.56五、施工期主要设备噪声根据“《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及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2008.5)所做的城市中的大量施工现场监测数据统计,建筑施工机械噪声统计结果如下表4。

城镇居民生活污水 生活垃圾燃气产污系数

城镇居民生活污水 生活垃圾燃气产污系数

城镇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燃气产污系数一、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
综合考虑《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工程师培训教材)与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08,3)及《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 50331-2002),
生活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产生和排放系数见下表。

表1 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产生和排放系数
二、城镇生活源燃气设施产排污系数
参考《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工程师培训教材)并咨询青岛泰能燃气公司,青岛天然气排污系数可参照下表2。

表2 天然气燃烧污染物排放因子
三、商业垃圾产污系数
根据《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工程师培训教材),商场、超市垃圾产生量可按照面积估算,产生量为0.09kg/m2·天
四、地下车库汽车尾气排污系数
单车污染物排放因子与车型、车况、油品及行驶速度有关,房地产项目地下车库主要为轻型汽油车,尾气排放量建议按照GB18352.3-2005《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阶段,07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常温下冷起动后排气污染物排放试验)限值进行计算,具体见下表3。

表3 国Ⅲ轻型车尾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五、施工期主要设备噪声
根据“《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及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2008.5)所做的城市中的大量施工现场监测数据统计,建筑施工机械噪声统计结果如下表4。

生活源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2021.6发布)

生活源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2021.6发布)

生活源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一、适用范围本手册适用于《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确定的调查范围内,核算生活源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生活源污染物核算方法(一)生活污水及污染物1.核算单元生活污水及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以市(地、州、盟)行政区域为单元核算。

2.生活污水及污染物核算城镇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量与农村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量合计为“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量”。

2.1城镇生活污水及污染物核算(1)城镇生活污水产生和排放量①城镇生活污水产生量城镇生活污水产生量根据城镇生活用水量和折污系数计算。

城镇生活污水产生量=城镇生活用水量×折污系数—22—如果本市(地、州、盟)无法填报城镇生活用水量,则采用下列公式计算污水产生量,其中人均综合生活用水量系数、折污系数见附表。

城镇生活污水产生量=城镇常住人口×人均综合生活用水量系数×折污系数×365②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如果辖区内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无再生水利用量,则城镇生活污水产生量即为排放量。

如果辖区内的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备再生水回用系统,有再生水利用量,则按下式相应扣减: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城镇生活污水产生量-所有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再生利用量其中:生活污水再生利用量=再生水利用量×(生活污水处理量/污水实际处理量)(2)城镇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量①生活污水污染物产生量核算城镇生活污水污染物产生量按照生活污水排放量和产污系数计算。

产污系数为生活污水平均浓度。

污染物产生量=污水排放量×产污浓度系数城镇生活污水污染物产污系数见附表。

②生活污水污染物去除量核算—23—城镇生活污水污染物去除量为各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污染物去除量之和。

污染物去除量=本核算单元∑污水处理厂去除量如果辖区内的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备再生水回用系统,有再生水利用量,则应按再生水污染物全部去除而相应扣减。

③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量核算城镇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量是指最终排入环境的污染物的量,由本核算单元的污染物产生量扣减污染物去除量计算。

生活源产排污系数及使用说明

生活源产排污系数及使用说明

生活源产排污系数及使用说明生活源产排污系数及使用说明第一部分生活源废气污染物产排污系数及使用说明1-2页第二部分生活源污水污染物产生系数及使用说明3-37页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2010.1.13第一部分生活源废气污染物产排污系数及使用说明根据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的生活能源的研究成果(详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结合动态更新调查制度的相关说明,确定生活能源污染物排放系数及其核算方法如下:1.生活烟气排放量采用排放系数法估算:烟气:1kg煤产生8.5m3烟气2.生活燃煤二氧化硫采用物料衡算法进行核算:SO2:Q=G×2×R×S式中:G-耗煤量;R—硫转化率,取0.8;S-煤中含硫量,见表1~2。

表1 中国商品煤平均含硫量,%表2 中国各省分区3.生活氮氧化物排放量采用排放系数法估算:NOx排放系数:1 t煤产生2.0kgNOx4.生活燃煤烟尘排放量核算方法:(1)集中供热锅炉采暖用煤的烟尘排放量,按照工业锅炉燃煤排放烟尘的核算方法和排放系数计算,详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

(2)居民生活以及社会生活用煤的烟尘排放量,按照燃用的民用型煤和原煤,分别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民用型煤:烟尘排放量=型煤消费量(t)×(1~2)‰原煤:烟尘排放量=原煤消费量(t)×(8~10)‰5.其他燃料类型(煤气、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核算方法其他类型燃料类型采用排放系数法估算,其核算公式:Q=G×f式中:G为各类燃气消费量,f为污染物排放系数,见表3。

表3 燃气排污系数注:*生活能源中燃料油主要用于机动车燃油,由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有独立核算方法,此处仅供参考。

第二部分生活源污水污染物产生系数及使用说明一适用范围本手册给出了城镇居民在日常生活中所产生的污水中污染物产生系数,涵盖了居民家庭生活以及住宿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医院等第三产业两大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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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燃气产污系数一、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
综合考虑《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工程师培训教材)与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08,3)及《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 50331-2002),
生活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产生和排放系数见下表。

表1 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产生和排放系数
二、城镇生活源燃气设施产排污系数
参考《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工程师培训教材)并咨询青岛泰能燃气公司,青岛天然气排污系数可参照下表2。

表2 天然气燃烧污染物排放因子
三、商业垃圾产污系数
根据《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工程师培训教材),商场、超市垃圾产生量可按照面积估算,产生量为0.09kg/m2·天
四、地下车库汽车尾气排污系数
单车污染物排放因子与车型、车况、油品及行驶速度有关,房地产项目地下车库主要为轻型汽油车,尾气排放量建议按照GB18352.3-2005《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阶段,07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常温下冷起动后排气污染物排放试验)限值进行计算,具体见下表3。

表3 国Ⅲ轻型车尾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五、施工期主要设备噪声
根据“《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及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2008.5)所做的城市中的大量施工现场监测数据统计,建筑施工机械噪声统计结果如下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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