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课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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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聘教师聘任与管理办法

外聘教师聘任与管理办法

外聘教师聘任与管理办法根据学校专业建设的需要,调优师资结构和弥补专业师资的欠缺,建立一支高水平的稳定的外聘教师队伍,同时为切实发挥和调动外聘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熟悉职业教育的教学规律。

3.遵守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按我校的教学要求进行教学。

4.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完成教学任务。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能胜任所教授课程的教学工作。

6.实习指导教师具有二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具有丰富的企业、事业单位实践经验。

二、聘用原则和程序聘用原则:公开竞争,择优聘任。

聘用程序:1.在学期放假前一周,由教学部门提出下学期对外聘教师的需求,交分管教学校长批审。

2.由校长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兼职教师的招聘,确定具体聘请人选,交校长审批。

3.审批后,由校长办公室与被聘教师签定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三、外聘教师聘用的职责1.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2.对学生负责,严格管理,保证教学质量。

3.按在编教师同样要求做好教学工作,并认真填写教学日志和上报的各种教学文件、资料,给学生评定成绩。

4.自觉接受教学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遵守学校的常规管理制度。

四、外聘教师管理办法1.外聘教师由各专业部负责管理,教务处、实训处会同各专业部进行教学质量检查、评估。

考核标准与在编教师同样要求。

2.每学期期末,专业部按学校“外聘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评价表”进行考核。

对考核不合格者,专业部主任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对第二学期期末考核仍不合格者,学校将不再聘用。

3.对教学效果差、存在严重违纪现象,学生意见强烈的外聘教师,教务处、实训处会同专业部要向校长室如实汇报,及时解聘,并做好善后工作。

4.为建立相对稳定的外聘教师队伍,对连续三学年教学考核优良的外聘教师,可聘为长期外聘教师,适当提高待遇。

职业技术学院外聘兼职任课教师管理暂行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外聘兼职任课教师管理暂行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外聘兼职任课教师管理暂行规定一、外聘兼职老师的界定外聘兼职老师指为加强某门课程的教学工作而从外校聘请老师或从社会上聘请能工巧匠来校任教,或者指某门课程本校内没有合适任课人选而需要从外校或社会上聘请老师或能工巧匠来校任教,其聘期一般在一个学期以内,超过一个学期的由学院考核聘任。

二、外聘兼职老师任职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事业心强,关怀我院进展,情愿为学院的教学和科研服务。

2、外聘老师一般应为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有肯定实践阅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来自其他院校的老师,应具备该课程的任课资格;来自企事业单位的老师,应具有较丰富的相关专业技术或管理阅历,且具有肯定的`教学技能。

3、外聘老师可以受聘承受课程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等教学工作。

三、外聘兼职老师聘用程序1、系部负责人应依据本系部的教学状况充分整合全校老师资源,合理安排运用校内老师,系部负责人应对外聘老师的须要性进行审核,原那么上主干专业课程和师资紧缺课程才提名外聘兼职老师;外聘兼职老师来校任教后,原任课老师即转为跟班老师,按跟班老师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2、外聘兼职任课老师由系部提出初步人选并审核相关资料,组织填写“z职业技术学院外聘兼职任课老师申请表”并签署聘任看法。

3、各系部将“z职业技术学院外聘兼职任课老师申请表”报送教务处,教务处签署聘任看法后将申请表报送分管领导审批。

审批同意后,由各系部负责与外聘兼职任课老师签订聘任协议。

4、“z职业技术学院外聘兼职任课老师申请表”一式三份,教务处、人事处及系部各存一份。

三、外聘兼职老师管理要求1、各系部负责外聘兼职任课老师的业务考核,留意外聘兼职任课老师日常教学工作与教学质量的监控,并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

对于教学效果差,同学反映剧烈的外聘兼职任课老师,应实时停止聘任。

2、各系部负责对外聘兼职任课老师工作量统计、课酬的统计并报教务处审核。

教务处应将外聘兼职任课老师与本院专任老师一并列入同学对老师的测评范围。

学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三篇

学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三篇

学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三篇篇一:技工学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职业教育主要为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培养应用型技术人才。

聘请校外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学校的教学工作,对推动我校的教学改革、专业和教材建设,走产、学、研相结合的办学道路,将起到积极作用。

同时,也是我校为完善师资队伍结构,强化实践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实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和手段。

一、外聘兼职教师原则1、外聘兼职教师,特别是外聘专业教师,不仅仅是为了解决教师短缺问题,更主要是通过外聘专业教师把社会对人才的需求、行业或职业岗位(群)的新技术、新工艺及时带入学校,指导我们的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为我校办出特色,满足社会需求提供保障。

2、各教研室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课程计划、本校教师队伍的知识结构、教师进修等情况以及教学的需要聘请校外兼职教师,专业教研室外聘专业教师人数一般应占专业教研室定编教师的20%—25%,聘任应做到教学任务明确。

3、外聘专业教师原则上应从企业、科研机构、工程单位聘请,但必须聘请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参与学校教学、专业建设或教材编写工作,无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一般不得聘请。

特别注意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又有教学能力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二、外聘兼职教师的职责1、热心于职业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以教书育人为己任,严格按照我校教学工作规范施教,为把学生培养成高等职业技术人才尽自己的责任。

2、认真执行教学大纲,科学地安排好任教课程的各项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填好教学进度表,在学期开学前交教研室,并在教学过程中严格按进度表实施。

3、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自觉做到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考试五认真,保证教学质量,并自觉接受教务处、督导室及教研室安排的听课和教学检查。

4、维护我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按课表上课。

做到上课不迟到、不提前下课,调课请假需提前办理手续,以便于学校进行教学安排。

5、及时提供专业发展的最新信息,配合我校做好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无教学大纲时,应协助制定),并对我校的教学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教师聘用与解聘管理规定

教师聘用与解聘管理规定

教师聘用与解聘管理规定教师是学校的中坚力量,对于学生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教师的聘用与解聘管理规定十分重要,不仅关系到学校的教学质量,还关系到教师自身的权益和发展。

为此,学校应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聘用与解聘管理规定,以保障教师的权益,提高学校的教学水平。

一、教师的聘用管理规定1.招聘对象学校招聘教师的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教育专业相关的学士及以上学历;(2)具备相应的教学经验或专业资格证书;(3)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招聘程序学校在招聘教师时,应遵循以下程序:(1)发布招聘信息,明确招聘条件和要求;(2)接收求职者的简历,进行初步筛选;(3)组织面试,考察求职者的教学能力和师德修养;(4)确定录用对象,并签订劳动合同;(5)进行入职培训,熟悉学校的教学环境和管理制度。

3.聘用合同学校与教师签订的聘用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资待遇、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福利待遇等内容。

双方必须遵守合同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定期评估学校应建立起定期评估教师的机制,对教师的教学水平、教学效果、师德师风进行评估,以促进教师的进步和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

二、教师的解聘管理规定1.解聘条件学校可以依据以下情况对教师进行解聘:(1)违反聘用合同的规定;(2)教学效果不佳,对学生没有积极的影响;(3)严重失职、渎职,严重影响学校的教学秩序;(4)其他严重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情况。

2.解聘程序学校在解聘教师时,应遵循以下程序:(1)组织调查核实,确保解聘的合法性;(2)向教师提出解聘通知,并告知解聘的原因;(3)教师可以提出申诉,学校应认真考虑,做出合理的决定;(4)解聘决定需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批,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3.解聘补偿学校解聘教师时,应根据教师的工作年限和贡献给予相应的解聘补偿,保障教师的权益。

通过以上的聘用与解聘管理规定,学校可以更好地管理教师队伍,提高教学质量,为学生创造更好的学习环境。

教育教师聘用及管理办法

教育教师聘用及管理办法

教育教师聘用及管理办法**教育教师聘用及管理方法教师是机构开展的原动力,是机构建设最重要的组成局部。

为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相对稳定、既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又具有较强实践技能的教师队伍,特制定如下教师聘用及管理方法。

一、聘用原那么聘用教师是根据机构开设课程的需要以及未来对于机构课程设置规划进行教师人才的选聘、培养及储藏。

1、按需聘用:根据机构教学需要、课程建设及师资队伍建设需要,以面向优秀高校教师、机构优秀学员、师资班优秀学员进行教师的培养和聘任。

2、聘约管理:完善教师聘约,明确教师的职责、待遇、工作要求,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严格依约管理。

3、动态管理:教师采用聘任制与考核制相结合,适时调整不符合要求的教师,建立可上可下的教师管理机制。

二、教师任职条件和聘任标准1、教师任职条件机构聘任教师原那么上必须是本科以上学历,从业经历或个人学习经历与本机构课程设置相符。

通过本机构笔试、面试、试讲合格后,方可聘任。

2、教师聘任试用期待遇教师聘任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享受正式教师待遇的80%课费,试用期通过后正式聘用将其余20%课费一次性补齐。

如未通过试用期,那么不发放余下的20%课费。

三、教师聘任程序1、制定方案:每年3月制定年度教师聘任人数方案,方案要充分考虑机构年度课程设置需求及机构开展方案,结合实际情况以及机构费用本钱核算进行聘任人数确认。

2、确定人选:根据聘任方案从对外公开招聘、通过已聘任教师介绍、优秀学员筛选等方面确定目标教师人选,并进行初步接触沟通,明确双方意向后将人选名单报送机构领导,并安排笔试、面试、试讲等入职考核。

3、教师聘任:通过机构考核合格的教师,需向机构管理办公室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职称技能复印件并与机构签订教师聘任协议,办理入职手续后并通过试用期考核前方可认定为正式入职。

四、教师工作职责1、带课教师工作职责:1〕教师授课全部使用电子课件,并根据学员层次的不同、专业不同、班次不同、学习程度不同工制作课件及讲义,并提前一周报综合办公室存档印刷。

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岗位聘任管理办法

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岗位聘任管理办法

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岗位聘任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富有活力和竞争力的岗位聘任制度,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的整体提高,结合职业教育的特点和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根据学校核定的实际教育教学岗位需求,聘任教职工担任相应的教育教学任务。

坚持总量控制、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聘用、严格考核、合约管理的原则,在聘任工作中力争做到公开化、制度化、程序化,充分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聘任范围学校全体教职员工三、聘任条件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2.有奉献与协作精神,能够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具备完成本岗位职责任务的能力。

3.身体健康,尚未达到退休年龄。

四、聘任程序1.成立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党政领导、职能部门及教学单位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2.公布聘任方案。

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公布聘任方案、聘任条件及其他相关事项。

特别说明:教职工应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无正当理由不得拒聘,如确有特殊情况无法承担相关教育教学任务的,需在寒(暑)假前一周向聘任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经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后酌情处理。

3.第一轮聘任。

第一轮聘任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本科部确定班主任及任课老师拟聘人选;第二阶段,各系、继续教育学院确定班主任及专业课教师拟聘人选;第三阶段,基础部确定各系部文化课教师拟聘人选;第四阶段,学校确定教学辅助岗位拟聘人选。

第一轮聘任中的落聘人员进入第二轮聘任。

4.第二轮聘任。

聘任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实际岗位及聘任情况对第一轮落聘人员进行补聘。

5.公布名单。

聘任领导小组以文件形式向全校公布最终聘任名单,聘期为一学期。

6.第二轮落聘人员管理按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执行。

五、注意事项1.根据上级文件,不满工作量且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教职工,在职务晋升、岗位聘任、评优评先、教师资格注册等方面将受到限制。

中等职业学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中等职业学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XXXX中等职业学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兼职教师是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校企合作的纽带和桥梁,聘用兼职教师是强化实践教学环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的有效途径。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3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完善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制度,支持、鼓励和规范学校聘请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根据教育部等《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师[20XX]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兼职教师聘用范围本办法所称兼职教师是指受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担任特定专业课或者实习指导课教学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

兼职教师占学校专兼职教师总数的比例在学校岗位设置方案中一般不超过30%。

聘请的兼职教师一般应为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专业教学急需的也可聘请退休人员。

二、兼职教师的基本条件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敬业精神,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责任心,组织纪律性强,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技能型教师一般应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执业医师等级证书,专业理论扎实,知识水平较高,能胜任所讲授课程。

特殊学科及师资紧缺学科可适当放宽学历和职称要求,需报分管校长审批。

有特殊要求的还应具有《职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3.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专长或技能,具有所承担本课程教学任务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业务基础扎实、教学效果好。

4.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初次聘请的退休人员,离开原工作岗位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5.经试教获得通过(有三年以上任教经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免)。

6.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在应聘兼职教师前应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

学校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学校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学校外聘教师管理办法为了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学历、职称和素质结构,按照学院发展战略,努力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现制定外聘教师管理办法如下:一、外聘教师的原则外聘教师分为兼职和兼课两大类。

1.兼职教师是学院师资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教师常规管理。

聘用兼职教师主要目的是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或特殊专业需要。

2.兼课教师是对紧缺师资的有效补充,需完成所安排的具体教学任务。

聘用兼课教师主要是由于某些课程现有教师难以胜任,且属课时量不多的阶段性课程。

二、外聘教师任职基本要求1、认同xx文化,热爱职教事业;2、师德师风良好,工作责任心强;3、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学院规章;4、外聘教师主要面向校外企业和社会中实践经验丰富的名师、专家、高级技术人员、能工巧匠以及高等院校中已经退休的教授、副教授;个别急需专业也可考虑该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含高级技师)的高级人才;5、兼职教师周课时一般为12—16课时,另有其它工作量。

其它工作量是指指导青年教师、指导专业教研活动、参加听课评教等,每月总计8-10课时,由系(部、中心)作出具体规定。

6、兼课教师不限工作量。

三、招聘、考核、聘用1、招聘系(部、中心)用人申请经批准后,外聘教师可由人事处招聘。

2、考核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系(部、中心)进行面试,教务处会同系(部、中心)进行业务考核。

3、聘用面试、考核合格,经批准后聘用。

兼职教师聘期1--3年,兼课教师聘期一般为0.5-1年。

4、系(部、中心)也可按学院“532”结构要求自行聘请,报教务处、人事处审核、批准。

四、外聘教师的管理1、外聘教师接受学院及其系(部、中心)的管理和领导。

2、外聘教师受聘期间必须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待遇外聘教师薪酬标准及其它待遇(1)固定工资与其它工作量①兼职教师设固定工资,另加课时费;兼课教师不设固定工资,只计课时费;②固定工资标准为1500元/月;③固定工资与其它工作量挂钩,其它工作量由系(部、中心)作出具体规定并负责考核,凡其它工作量达不到规定者,按比例减少固定工资。

教师聘用管理制度

教师聘用管理制度

教师聘用管理制度为激活用人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办学水平的提高。

特制定我校教职工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如下:一、聘用原则1.以岗定人原则。

学校根据教育局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数,以及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设置工作岗位,并在编制实际使用数内聘任教职工。

2.择优聘用原则。

以德、能、勤、绩为主要依据,同时以学历、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等作为参考,根据教职工素质、能力、特长择优聘用。

3.双向选择原则。

聘用工作应当遵循学校和教职工"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学校可以聘或不聘,教职工也可以应聘或拒聘。

教职工有自由选择岗位的权力,以更好地发挥特长。

学校聘用领导小组有权选择并组合学校教职工队伍,以达到优化师资队伍的目的。

如教职工自身意愿和学校岗位需要发生矛盾,由聘用领导小组进行协调。

二、聘用范围、对象和期限1、学校聘用范围包括:(1)经学校考察并已经和学校签订就业分配合同的新教师;(2)学校在编教职工。

2、聘用时间:每年七月正式开始签定聘用合同,八月份全部结束。

3、聘用期一般以学年为单位,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可以签定中、长期聘用合同。

三、组织领导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副校长、工会主席、教导主任、校区负责人、教师代表为组员的聘任领导小组,聘任领导小组在党支部书记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聘任领导小组要向全体教职工公布学校设置的岗位、人数、任职条件,供教师选用。

四、聘用程序1.学校公布岗位设置表,发给校内教职工,并进行张贴。

2.学校向教职工发放应聘意向书,教职工填写应聘申请。

3.教师应聘意向和学校聘用需要发生矛盾,聘用双方协商谈话,协商解决。

4.学校确定并公布聘用人员名单。

5.学校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期内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任务以及相应待遇。

6.公布聘用结果。

五、聘用形式及待遇(一)聘用:(1)试用期聘用:新教师试用期为6个月,经考核合格转为正式聘用。

(2)同职聘用:学校与教职工建立同职聘用关系的,原工资、福利、奖金待遇全额发放。

兼职教师聘用标准及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聘用标准及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聘用及考核办法(修订)根据中职教育教学特点和学校办学实际需要,从社会、学校和企事业单位选拔、聘请具有较丰富的管理经验或具有较丰富的专业技术与实际操作经验的人员担任教师(含实践教师),是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充分、有效、合理地利用社会教学资源,加强校企合作,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建立一支高质量的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切实做好服务工作,制定办法。

一、聘用兼职教师的原则1、教学的需要各专业现有师资无法满足教学需要或在从紧安排课务情况下仍无法完成教学任务时可以聘用兼职教师。

2、提高教学教育质量的需要可以聘请专家、学者来校进行课程讲授、学术交流或开设讲座等。

二、聘用兼职教师的范围兼职教师一般应具有大学文化程度、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来自其他院校的教师,应具备该课程的任课资格;来自企事业单位的教师,应具有较丰富的相关专业技术或管理经验,具有一定的教学能力;兼职教师可以受聘承担课程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等教学工作。

三、兼职教师的聘任和管理兼职教师由各专业部门提出聘任意见,报分管校长审批;受聘教师与学校签订《兼职教师聘任协议书》,并填写“兼职教师登记表”,报教务处备案。

兼职教师的代课酬金,根据协议及承担的课时由教务科计算发放。

兼职教师的教学基本环节管理视同校内教师。

兼职教师原则上应参加教研活动,学期内一般不应少于二分之一。

应做好兼职教师教学质量检查工作,要把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兼职教师。

要定期召开兼职教师座谈会,征集他们对学校教学和管理工作等方面的意见,以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四、兼职教师聘任期限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兼职教师可短期聘任也可以学年聘任,但聘任期一般不超过一学年,聘任期满后可根据实际需要和双方意向决定是否续聘。

五、兼职教师工作职责为保证教书育人和教学质量,兼职教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1、具有正确的世界观、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不断创新的精神,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南京工程学院公共选修课任课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

南京工程学院公共选修课任课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

附件一:南京工程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公共选修课是教学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选修课的教学管理工作,提高公共选修课的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课程的设置与规定1.课程设置公共选修课是为了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在全院开设的,学生按照学校要求开设并结合个人志趣和基础进行选修的课程。

公共选修课也是优化学生知识与能力结构、全面提高学生综合文化素质、拓展学生的视野,提高文学素养,发展学生能力的重要途径。

每门公共选修课一般为32学时,计2学分,在一学期内完成。

公共选修课一般安排在周一至周五的晚上及周日上课。

公共选修课学分必须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方可毕业。

2.任课教师的资格(1)原则上需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具有一年以上教学经历;(3)系统独立讲授过至少一门课程;(4)学生评教和专家听课达到学校合格以上标准;(5)外聘教师必须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3.任课教师的聘用(1)拟开课教师填写《南京工程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2)相关教学单位进行审核;(3)教师将课程简介、教学大纲、教案、参考材料等材料报教务处进行审核;(4)每位教师可以申报多门全校性选修课,但原则上规定每学期开课不得超过一门,其余课程可以列入下学期开课计划。

(5)教务处进行任课资格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教师名单报人事处备案。

4.教学管理公共选修课教学管理等一切事宜与必修课相同。

详见《南京工程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规范》二、公共选修课的选修1.公共选修课以针对大学二年级开设为主,三、四年级的学生可以自由选修,学生应在毕业前修完公共选修课所要求的学分。

公共选修课不及格不影响升、留级,其课程成绩不计入学分平均绩点计算。

2.每学期第10-15周教务处组织各教学单位申报下学期公选课开课计划,并进行审核。

3.教务处一般于每学期结束前2-3周公布下学期的公共选修课开设课程、课程简介与任课教师。

4.各门课程在每学期滚动开出,学生按教务处公布的全校公共选修课开课计划自由选修。

学校临时聘用教师的管理规定

学校临时聘用教师的管理规定

学校临时聘用教师的管理规定为了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生权益,学校在需要的时候可能会临时聘用教师。

为了规范这一行为,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一、教师资格要求1. 临时聘用教师应具备相关专业的本科以上学历,并通过相应的教师资格认证。

2. 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和教学能力,能够胜任所负责的课程。

3. 有责任心,热爱教育事业,能够积极投入到教学中去。

二、聘用程序1. 学校根据需要发布临时教师的招聘通知,明确所需的教师数量、专业等要求。

2. 教师应通过面试等程序进行选拔,符合条件的人员将被通知签订合同。

3. 教师在确定接受邀约后,应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等。

三、教学管理1. 临时聘用教师应按时按课程要求进行授课,保证教学质量。

2. 教师应尊重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暴力或歧视行为。

3. 教师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教育法规和相关规定。

四、薪酬待遇1. 教师的薪酬将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任课时数和授课质量是考核薪酬的重要标准。

2. 教师应按时提交工资申领材料,禁止私自调整工资待遇。

五、其他规定1. 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培训或评估活动,以提升自身教学水平。

2. 教师应遵守学校的值班制度,保证教学秩序和学生安全。

3. 教师在任课期间如需请假,应提前通知学校,并提交假条。

六、处罚措施1. 若教师违反规定,在教学过程中发生违纪行为,学校有权终止其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2. 学校有权保留教师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作为处罚措施。

以上即为学校临时聘用教师的管理规定,希望教师们严格遵守,共同维护教育教学秩序,为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中小学学校选聘班主任、班主任选聘科任教师实施办法(最新)

中小学学校选聘班主任、班主任选聘科任教师实施办法(最新)

【其它】一.双聘宗旨为激发教师参与学校优质发展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增进教师间的团队合作意识,推动教师专业深度发展,优化师资配置结构,促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做到人尽其才,事得其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效益,促进学校持续发展。

借鉴兄弟学校的成功经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聘任原则1.科学配置:(1)以促进每个年级各学科持续发展为基础,协调三个年级以及同年级异班级各学科之间的均衡发展。

(2)各年级的课任教师配置岗位由学校校长室、教务处决定。

(3)科学合理地安排好年级及职能部门人事,确保年级工作和条块工作和谐深入地开展;2.逐级聘任:(1)校长室听取多方建议后,综合讨论选聘分管行政;(2)校长室及党支部在班主任竞聘上岗的基础上,选聘各班班主任;(3)由班主任选聘班级课任教师;3.双向选聘:(1)教师根据自己的教学实际和意向选择在某一年级任教,同时还可提出拟担任某些职务及岗位的申请意向;(2)校长室教务处选聘各科教师。

班主任在此基础上选聘班级课任教师。

课任教师确认任职岗位。

(3)教务处汇总全校双向竞聘结果,交校长室通过后实施。

4.综合裁决:如有部分岗位未能顺利完成双向选聘,由校长室教务处根据双向选择情况、教师工作态度、能力与教学实绩等,参照各年级选聘结果对部分教师部分岗位作出相应聘任协调。

三.聘任条件1.受聘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良好师德;2.遵纪守法,有从事教育教学或学校内其他工作的能力,身体健康;3.履行职责,能胜任或基本胜任本职工作的在职教师(对有以下情况的教师可认定为不胜任该年级教学:①同轨平均分差异大,②其他不能胜任原因。

)4.严谨治学,努力进取,坚持在职研修,接受继续教育,不断学习新知识,吸取新的教学方法,运用新技术,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5.关心和爱护学生,不体罚学生,尊重学生人格,能客观公正地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聘用范围1.本校在编的教师均属应聘对象,均具有同等竞争上岗的资格;2.新分配的毕业生或新调入的教师由学校统一安排工作;3.学校中层以上领导任课安排由校长室研究决定,并与拟教学班级班主任协调。

学校教师岗位聘用制度

学校教师岗位聘用制度

学校教师岗位聘用制度学校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篇1)一、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1.指导思想: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全面贯彻立德树人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实行聘任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合理配置教育人才资源,调整优化学校人员结构,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起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符合学校特点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

2.基本思路:全面推行教师聘任制。

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全面实施教职工聘任制。

二、聘任范围所有公办教师三、聘任原则1.坚持注重实际,任人唯贤,秉公办事的原则。

坚持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调动教师积极性原则。

2.考核和考试相结合。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试根据本人教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内容包括教育理论,专业知识、教材教法三部分。

3.学校和教职工双向选择。

要把尊重个人意愿和服从整体需要有机结合,既要考虑学校工作的整体需要,又要尊重教师人个意愿,正确处理好个人和集体的关系。

4.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学校要把设岗情况、教师职责、教学任务、任职条件、工作目标等公布于众。

教职工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平等参与竞争,学校择优聘任。

5.年龄、学科结构合理。

通过聘任,学校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要趋于合理,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四、聘任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廉洁自律,作风正派,自觉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坚持教育创新,能胜任本学科的`教学工作。

3.取得拟聘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

4.年度和任期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的教学工作。

五、聘任步骤1.聘任范围。

所有公办教师2.聘任程序。

(1)核编定岗。

根据“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的核编原则,下达教职工编(2)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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煌佳职业教育教师聘用与管理方案师资队伍建设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为了做好教师的聘任和管理工作,建立一支素质好、水平高、能力强、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实现教育资源共享,保证教学质量,规范管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教师结构设置我校教师结构分为专职教师和外聘教师两类。

目前以外聘教师为主,从兼职教师中培养自己的专职教师。

各学科各专业至少一到两名专职教师,兼职教师若干名。

外聘教师从类型上分为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师.二、外聘教师聘用条件(一)外聘兼职教师聘用条件:1、身体健康,能从事正常教学和科研工作,在聘期内能够保证有一定的在校工作时间,以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关心我校发展,愿意且能够为我校的教学服务。

3、外聘兼职教师原则上以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或其他高校的在职或退休教师为主。

专业课教师可以是在企业、设计院或大学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人员,以及有一定教学实践经验的在读研究生。

4、具有与所教课程或专业相近的硕士及以上学历,特殊专业可降至全日制本科学历,但必须有两年或两年以上的教学经验或实践经验。

(如:音乐、舞蹈、酒店管理等)5、原则上需具有教师资格证,特种专业技术人员可聘用无教师资格证但有多年相关专业一线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士。

6、具有所从事该专业的注册执业资格人员可优先聘用。

(二)外聘名誉教授聘用条件:国内外著名学者,科学家,知名政治家和社会活动家,对学校建设和发展有突出贡献或影响.一般应具有正高职称或博士学位.(三)外聘客座教授聘用条件:学术造诣深厚,知名度高,能够在推进我校学科建设,促进学术交流和加强国际合作等方面发挥一定作用;政府部门领导,大中型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一定社会声望,关心,支持和帮助学校发展.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四)专职教师聘用条件(待定)三、外聘教师职责:(一)兼职教师的职责:1.必须熟悉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并按要求认真做好授课计划、期考命题、改卷、录入成绩以及进行考试分析等工作。

2.认真备课,认真上课(包括习题课、复习课、辅导答疑、实验课等),应严格按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执行,每节课都必须备有所教课程的教案,保证教学质量。

3.外聘兼职教师要服从所在教务部门的领导,参加三教务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以便了解教务部对整个学期的教学要求和安排。

4.认真进行课程辅导,定期布置作业,并认真及时批改。

认真做好作业评讲。

5.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时数,不得任意变动,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增减时,需事先提出书面申请交教务部,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6.按时上课和下课,做好学生考勤,认真填写煌佳职业教育授课情况记录表。

7.外聘兼职教师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交教案、试题、成绩册、考试分析等相关材料。

(二)名誉教授职责:对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提出重要的有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在学校学科建设规划实施过程中给予积极支持和帮助;在学校科研方向确立,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争取以及国际合作方面提供咨询服务,给予关键性意见或建议;通过本人影响或其他方式对学校建设发展有重大贡献.(三)客座教授职责:(1)学术方向:为学校的学科建设,专业,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提出建议;为学校改革,发展与建设提供重要咨询,建议和帮助;不定期来校为师生作学术报告.一般为副教授以上。

(2)职业方向:一般为与我校签定订单培养、吸收我校毕业生就业的合作单位的主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

为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职业素质培养,职业技能水平指导提出建议和帮助,为学生就业提供重要咨询,能解决学生就业,不定期来校为师生作报告或讲座。

四、外聘教师聘用程序:1、由教务部根据学科或专业教学工作的需要提出聘用教师专业及数量,提写申请报校长办公室审批;2、由校方或教务部向社全或其他学校招聘相关专业教师;3、教务部审核受聘教师的有关材料、证件原件,并组织试讲,考核教师教学及授课能力,试讲合格由教务部提出聘用意见,报院长办公审批;4、经批准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教务部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订《煌佳职业教育外聘兼职教师聘用协议书》,明确双方职责、权利和义务。

5、外聘兼职教师需提供以下材料备案: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其它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外聘兼职教师的聘书由学校校办统一下发。

五、外聘教师管理1、外聘教师应纳入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2.外聘兼职教师的聘任期限视课程情况而定,一般以课程全部结束为原则。

3.外聘兼职教师的教学任务及教学要求由的教务部负责安排。

4.教务部及班主任要经常了解听取学生对外聘兼职教师教学质量的意见,并及时反馈给教师本人。

5.教务部有责任督促和检查外聘兼职教师参加教研活动情况,并作为对外聘兼职教师考核内容之一。

6.外聘兼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出现教学事故的,按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外聘教师待遇兼职教师待遇:按学期或学年聘任,实行以课时津贴为主的报酬形式。

标准为:标准班(班级人数在60人以下)助教40元/课时、讲师45元/课时、副教授50元/课时、教授60元/课时。

大班(班级人数61—100人)课时津贴在标准班的基础上平均增加5元/课时。

特大班(班级人数101以上)课时津贴在标准班的基础上平均增加10元/课时。

(如遇特殊专业,可在此基础上适当灵活调节,幅度不超过该标准的15%)外聘教师由学校酌情安排住宿,特殊情况学校可给予一定数量的交通费补贴.个人所得税一般由外聘教师个人承担.外聘兼职教师的酬金每学期期末统一发放,特殊情况除外,如:短期复习或培训课程,课程结束即发放酬金。

教师课酬计算制定专门的表格,由学生干部登记,任课教师签字,班主任审定,上交教务部核定。

外聘名誉教授和客座教授待遇由学校决定。

专职教师待遇视学校员工平均待遇水平而定(待定)。

学校内部兼职教师的工资待遇按外聘兼职教师的课酬标准*7/12计算。

七、外聘教师考核:一、考核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长为组长,教务部主任为副组长、教务部教务员为成员的教学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办法的制定与完善,考核工作的部署和安排,教学考核的组织实施,考核结果的审定和复议结果的裁定等。

二、考核的对象:本校全体专兼职任课教师。

三、考核的原则及内容: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考核内容包括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教学能力考核、教学纪律考核、教学成绩考核。

四、考核分类及等级:(一)考核分类:考核实行百分制。

1、学生评价(60%):由教师授课所在班级学生对教师进行无记名评价。

2、教务部评价(30%):根据教师个人自评报告,由教研室核实后进行评价。

3、考核小组评价(10%):考核小组综合评价。

(二)评价等级:评价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优秀等级:在综合评分前30%的范围内评定(原则上综合评分不低于85分)。

合格等级:综合评分小于85或大于60分者。

不合格等级:综合评分小于60分者。

(三)评价结果:教师教学工作考核综合评价得分=学生评教分×0.6+教研室评分×0.3+考核小组评分×0.1+附加分五、考核程序:1、考核评价工作在校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教务部统筹安排,班组织实施。

2、学生评教在每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期间进行或在课程结束前三周完成,由教务部发放评价表,各班实施并统分。

3、教务部评价以专业班级为单位组织实施。

4、校考核小组评价,于每学期课程结束前完成。

六、评价结果的管理及使用:1、对于综合考核为优秀的教师,校方将继续聘用或根据本人意愿考虑将其引进为我校专职教师。

2、对于综合考核为合格的教师,校方将帮助其改进教学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帮其进步,若能进步我校交将继续聘用。

3、对于综合考核不合格的教师,校方将停止上课并不再聘用。

4、每学年教学考核评价结果作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及聘用兼职教师的重要依据。

附表一:煌佳职业教育任课教师考核表华中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煌佳职业教育外聘教师协议书甲方:华中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煌佳职业教育乙方:身份证号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如下条款:一、甲方聘请乙方任校外教师,乙方同意受聘任教。

乙方的岗位职责如下:1、遵守党的教育方针,遵循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2、根据学校指定教材制定教学计划,认真做好备、教、批、辅、考工作。

精心备课,上课精神饱满,及时布置作业,及时检查,定期考试、考查。

完成所任科目的教学工作,切实保证教学质量。

3、严格管理学生,每次上课按时点名,保证课堂教学秩序井然。

4、根据教学进度布置相关课后训练作业并及时检查品评,课程全部结束后,任课教师要与教务部配合,及时组织学生进行考试、考查,将成绩报教务部。

5、自觉接受教务部和甲方的教学监督、检查和考核,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

二、甲方按照学校制订的外聘教师课时酬金标准,聘请乙方课酬标准定为元/课时,教学任务圆满完成,甲方按协约支付乙方酬金。

三、聘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甲方应为乙方开展教学科研活动提供条件,并及时了解乙方的授课工作情况,如遇因乙方缺乏教学经验,学生反映较大,经提醒后仍无较大改进,影响学校教学质量的,甲方有权立即中止对乙方的聘约,另行安排合适的教师顶替, 学校只付课酬的2/3。

如甲方在学期中途无故中止对乙方的聘约,则视作违约,应以聘期内双倍的授课酬金向乙方赔付。

五、聘期内,甲方对乙方有如下具体规定:1、在接受聘约之前,应带上身份证、学历证、个人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与工作简历等材料,以供甲方审核与备案。

2、提供所任课程的学期授课计划及与此相关的备课记录、实习等教学材料;3、严格遵守上课的纪律,不得迟到、早退,特殊情况必须向教学处请假,关闭通信工具,不处理与上课无关的事,保证每节课的教学时间上好上足(45分钟)。

上课无故迟到、早退、接听手机、处理与上课无关的事一次扣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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