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病愈复课证明制度
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复课证明查验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9414e8e09fc3d5bbfd0a79563c1ec5da50e2d666.png)
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为保障我校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我校的传染和蔓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1.学生因病缺课时,所在学院必须安排专人到所在校区卫生所登记备案。
2.学生休学时,所在学院必须督促学生本人或他人到医疗服务中心办公室登记备案,医疗服务中心查验后在休学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3.学生因病复课必须持医疗机构病愈证明到所在校区卫生所/医院,经医生查验后,凭加盖所在校区卫生所/医院公章的证明复课。
4.学生因病休学复学必须凭医疗机构病愈证明到医疗服务中心办公室,经医生查验并加盖医疗服务中心公章方能办理复学手续。
5.患有传染病、心理疾病的同学,必须持专科医院证明到医疗服务中心,经医生查验后,加盖医疗服务中心公章方能办理复学手续。
6.学生没有相关证明擅自上课,导致相关后果,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7.医疗服务中心、各卫生所应做好登记及复学材料的归档,以备查验。
学校因病复课证明制度
![学校因病复课证明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267e9d7aec630b1c59eef8c75fbfc77da26997bc.png)
一、制度背景为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加强学校因病复课管理,确保因病缺课学生及时返校,不影响正常学习。
2. 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 促进家校沟通,共同关注学生健康。
三、制度内容1. 学生因病缺课,家长应及时向班主任报告,并按照学校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学生因病缺课,家长可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出院证明;(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出具的就诊证明;(3)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3. 学生因病缺课,家长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不得伪造、变造。
4. 班主任对家长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填写《因病缺课学生复课申请表》,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5. 学校教务处对《因病缺课学生复课申请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通知班主任安排学生复课。
6. 学生复课后,班主任应关注学生的身体状况,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家长,并按照学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7. 学校设立因病缺课学生复课证明制度专项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四、制度执行1. 各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因病缺课学生复课证明制度的宣传和执行。
2. 教务处负责因病缺课学生复课证明制度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3. 班主任负责因病缺课学生复课证明材料的审核和报送工作。
4. 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通过实施因病复课证明制度,我校将进一步加强因病缺课学生的管理,确保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为全体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和谐、有序的校园环境。
高校学校复课证明制度
![高校学校复课证明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a292e92130b765ce0508763231126edb6f1a768a.png)
一、总则为加强高校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内容1. 患传染病师生复课前的查验工作(1)凡我校师生确诊患有传染病的,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并按照规定接受隔离治疗。
(2)师生病愈后,需由相关医疗机构出具病愈证明,并由学校校医室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的师生,持病愈证明到所在学院(系)领取复课证明,经学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方可返校上课。
2. 复课证明的查验(1)师生返校时,需向所在学院(系)出示复课证明。
(2)学院(系)应查验复课证明的真实性,对有疑问的证明,应及时向校医室核实。
(3)学院(系)应将师生复课证明存档备查。
3. 传染病防控措施(1)学校应加强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提高师生自我防护意识。
(2)学校应定期对校园环境进行消毒,确保校园卫生安全。
(3)学校应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疑似病例应及时报告并采取隔离措施。
(4)学校应开展师生健康监测,对因病缺勤的师生进行病因追踪。
4. 复课证明查验工作的监督(1)学校设立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实施本制度。
(2)各学院(系)应加强对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三、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通过实施本制度,我校将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为建设和谐校园提供有力保障。
小学生传染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小学生传染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441d899988eb172ded630b1c59eef8c75fbf95c7.png)
小学生传染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保障小学生的身体健康,维护校园安全,预防传染病的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该制度旨在明确小学生因传染病愈后返校的医学证明查验流程,确保学生在健康的环境中学习和生活。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小学生及其监护人,涉及因传染病愈后返校的医学证明查验工作。
适用的传染病包括但不限于:1. 流感2. 乙型肝炎3. 水痘4. 麻疹5. 腮腺炎6. 其他经卫生健康部门认定的传染病第三章制度目标1. 确保小学生因传染病愈后返校时,提供真实有效的医学证明。
2. 规范医学证明的查验流程,提高学校防控传染病的能力。
3. 加强对小学生健康状况的管理,维护校园整体安全。
第四章管理规范4.1 医学证明的要求1. 证明内容:医学证明应包括小学生的姓名、性别、年龄、班级、传染病名称、确诊及愈后时间、医生签名及医疗机构的公章。
2. 有效期限:医学证明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7天,过期需重新进行检查并获取新的证明。
3. 持证义务:学生在返校时必须携带医学证明,确保证明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4.2 监护人的职责1. 监护人应及时带孩子就医,并在医生的指导下获取医学证明。
2. 监护人需如实填写学生健康状况表,提供真实的病史信息。
第五章操作流程5.1 医学证明获取流程1. 学生因传染病就医后,医生根据病情开具医学证明。
2. 监护人需在医学证明上签字确认,确保信息的真实性。
3. 监护人将医学证明在学生返校前提交给班主任。
5.2 医学证明查验流程1. 提交证明:学生返校时携带医学证明,交由班主任审核。
2. 审核内容:班主任需核对医学证明的内容,包括医生签名、医疗机构公章及证明日期。
3. 记录存档:审核通过后,班主任需将医学证明复印存档,原件由监护人保存。
4. 未持证明处理:如学生未持医学证明,班主任应暂时不允许其进入校园,并及时联系监护人。
学校疫情防控“两案九制”学生病愈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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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疫情防控“两案九制”(参考模板3)学生病愈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参考模板)一、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学生复课前的查验工作,尽量避免续发病例的发生。
二、凡经医院确诊患有传染病的学生,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的相关要求,即刻进行隔离治疗,不得到校上课;患病学生应立即到相关医院进行诊治,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
三、患传染病的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后,班主任应督促其先到相关医院开具病愈复课证明,并将病愈复课证明上报校医复核确认登记,校医出具入班复课证明后,方可回教室上课。
四、若校医复核结论与学生的医院病愈返校证明不一致,以校医的结论为准,学生暂不返校上课,并遵照校医的休假建议继续休息。
五、校医应向家长做好沟通解释工作,若家长对复核结论、休假建议存在争议,校医立即将情况报告校领导、教育部门和疾控机构,协商后做出是否返校的决定,并通知学生和家长。
六、校医出具的入班复课证明应为一式两份,校医与学生各执一份。
七、校医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八、学生没有相关证明擅自进班上课,导致全班或全校学生感染,学校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的相关要求,对该学生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九、学生不经批准擅自进校进班或班主任擅自安排没有相关证明的学生进班上课,造成后果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参考模板)学校学生健康档案管理,是学校卫生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对学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为完善学生在校期间的健康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学校要设立由主管校长负责的学生健康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学生健康管理工作的细则,指导、协调各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建立相关部门协调管理机制。
二、幼儿园、中小学要严格执行《新生入学接种卡、证查验制度》,新生(转校生)入学要求收齐预防接种卡,并对其接种项目进行核对。
三、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建立在校学生个人健康档案,如实记录学生在校期间体能测试,重大疾病,因病休学、复学情况,体检资料等内容。
学校复课证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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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度背景随着我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各级教育部门陆续发布通知,要求学校在确保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有序恢复教育教学秩序。
为保障学生健康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疫情在学校蔓延。
2. 确保教育教学活动有序进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 加强家校沟通,形成疫情防控合力。
三、制度内容1. 学生健康状况监测(1)学生每日需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向学校报告。
(2)学生需如实填写《学生健康状况登记表》,每日上交至班主任。
2. 学生返校条件(1)学生本人及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近14天内无境外旅居史、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无确诊病例接触史。
(2)学生本人及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近14天内无发热、咳嗽等症状。
(3)学生本人及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已完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3. 复课证明办理(1)学生家长或监护人需按照学校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①学生及共同居住家庭成员的健康码、行程码。
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③近14天健康状况登记表。
(2)学校对学生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学校为其出具《学校复课证明》。
4. 复课证明使用(1)学生凭《学校复课证明》返校上课。
(2)学生家长或监护人需妥善保管《学校复课证明》,如有遗失,需及时向学校申请补办。
5. 复课证明管理(1)学校设立专人负责《学校复课证明》的办理、审核、发放等工作。
(2)学校对《学校复课证明》进行统一管理,确保证明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四、制度实施1. 各级教育部门、学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本制度。
2. 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提高学生的疫情防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3. 家长或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共同保障学生健康安全。
4. 学校要定期对《学校复课证明》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遇国家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制度进行修订。
学校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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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为加强和切实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保护全校师生身心健康出发,依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学校特制订学校传染病病愈返校制度如下:
一、凡在校师生患有传染病一经确诊,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有关要求即刻回家进行隔离(或在校医务室暂时隔离),不得再回班上课或工作。
二、走读学生一经确诊传染病后,学生家长应立即通知班主任,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给学校医务室留档。
三、在校学生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到学校医务室检查,疑似传染病的及时转送上级医院诊治。
四、师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医院开具复课证明,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医务室,由校医复检后,开具复班复课证明,方可回班复课。
五、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检疫期相关记录。
13。
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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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小学秋季学期
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为加强学校疫情管理、预防、控制,有效防止传染病在学校内发生与流行,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学生复课前的查验工作,避免续发病例的发生。
对未患病而因疫情采取居家或住院医学观察措施而停课的学生,期满后经校疾控防疫部门复核批准即可复课。
对医学观察期间发病的学生,按照传染病患者管理要求进行隔离和复课证明查验。
二、患传染病的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后,班主任应督促其先到医院检查,持有二级以上医院病愈证明,并经学校疾控防疫部门复核同意后,方可回校上课。
三、若学校疾控防疫部门复核结论与医院病愈返校证明不一致,以学校疾控防疫部门复核结论为准,学生暂不返校上课,并遵照学校疾控防疫部门意见继续治疗或休息。
四、学校疾控防疫部门应向家长做好沟通解释工作,若家长对复核结论、休假建议存在争议,应立即将情况报告校领导、教育部门和疾控机构,经专家组鉴定后作出是否符合复课条件,并通知学生和家长。
五、复课证明所列项目应包含发病日期、诊断病种、开具日期、复核人员并加盖公章。
医生签署的病愈证明必须项目齐全、结论明确,签名并加盖医院公章,随附病历原件、病愈复检数据原件。
六、学校疾控防疫部门出具的复课证明一式两份,与学生各执一份,学生凭医院病愈证明和复课证明原件到所在学院教科办办理复课手续,相关证明由所在学院教科办归档,以备查验。
中心小学
202*年9月1日。
中学学生病愈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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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学生病愈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为了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查验对象本制度适用于因病缺课的学生。
学生因病缺课期间,必须接受医学治疗,待病愈后方可复课。
二、查验内容1. 学生病愈后,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愈证明,证明内容应包括病名、治疗过程、病愈时间等。
2. 对于传染性疾病患者,还需持有医疗机构出具的传染性疾病康复证明,证明其已无传染性。
3. 对于患有慢性疾病的学生,需持有医疗机构出具的慢性病管理证明,证明其病情稳定,可以正常参加教育教学活动。
三、查验程序1. 学生病愈后,应将病愈证明、康复证明或慢性病管理证明等相关材料交班主任。
2. 班主任对学生的病愈证明进行初步查验,确认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3. 班主任将学生的病愈证明复印件交学校卫生室存档。
4. 学校卫生室对学生的病愈证明进行复核,确认其符合规定要求。
5. 学校卫生室将学生的病愈证明复印件交学校疫情报告人。
6. 学校疫情报告人对学生的病愈证明进行再次复核,确认其无误。
7. 学校疫情报告人将学生的病愈证明复印件交学校教务处。
8. 学校教务处对学生进行复课登记,并安排其回班上课。
四、责任追究1. 学生病愈后,若未按要求进行医学证明查验,不得复课。
2. 学生病愈后,若提供虚假病愈证明,学校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分。
3. 班主任、学校卫生室、学校疫情报告人和学校教务处等相关工作人员,若在学生病愈复课医学证明查验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通过实施本制度,我们期望能够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学校治愈复课证明制度
![学校治愈复课证明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2c454c61a22d7375a417866fb84ae45c3b35c2ed.png)
一、背景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 规范治愈复课证明的发放和管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
3. 提高学校疫情防控水平,增强师生疫情防控意识。
三、制度内容1. 治愈复课证明的定义治愈复课证明是指学生在确诊传染病治愈后,由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其已达到康复标准,可恢复正常学习、生活活动的证明。
2. 治愈复课证明的发放(1)学生确诊传染病后,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并配合学校采取隔离、治疗等措施。
(2)学生确诊传染病治愈后,需持医疗机构出具的治愈复课证明,向学校申请复课。
(3)学校收到治愈复课证明后,应及时审核,符合条件者准予复课。
3. 治愈复课证明的管理(1)学校设立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治愈复课证明的审核、发放和管理。
(2)治愈复课证明实行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交还学生。
(3)治愈复课证明有效期为一个月,过期需重新办理。
4. 治愈复课证明的撤销(1)学生在治愈复课证明有效期内,如出现疑似症状,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并配合学校采取隔离、治疗等措施。
(2)学生在治愈复课证明有效期内,如确诊为传染病,学校有权撤销其治愈复课证明,并要求其再次隔离治疗。
四、实施与监督1. 学校应加强对治愈复课证明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师生对制度的认识和遵守。
2. 学校应定期检查治愈复课证明的发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3. 学校应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病愈返校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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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愈返校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一、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学生复课前的查验工作,尽量避免续发
病例的发生。
二、患传染病的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后,凭据医疗机构开具的疾病痊愈证明或复课时间证明交由班主任或校医(保健教师)审核并登记备案后方可回课室上课。
三、医疗机构必须根据学生发病时间及治疗情况做综合性评估,痊愈并隔离期满后才能开具疾病痊愈证明或复课时间证明,校医(保健教师)必须认真查验医疗机构开具的痊愈证明或复课时间证明,市内学校(托幼机构)的学生(幼儿)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乡镇学校(托幼机构)的学生(幼儿)由社区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出具,再出具复课查验证明,医疗机构开具的痊愈证明或复课时间证明原件学生自留,复印件交由校卫生室(保健室)整理归档保存。
四、执业医师无视传染病法和相关传染病隔离规定,随意开具疾病痊愈证明或复课时间证明导致学校传染病蔓延甚至引发严重后果的,经由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学校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复课健康证明查验制度
![学校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复课健康证明查验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39acb713cdbff121dd36a32d7375a417866fc110.png)
学校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复课健康证明查验制度学校复课查验制度篇一一、指导思想严格将我校从业人员(总经理、管理人员、培训教师在内的所有工作人员以及物业人员,以下简称员工)与培训对象(以下简称学员)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首位,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指令和部署要求,落实复工复课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思想不松、要求不降,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复课,确保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培训秩序。
二、全面细致做好复工复课准备工作1.全员摸底调查。
根据《返岗返学人员健康监测防控指导意见》以及工作要求,在复工复课前组织全体员工、学员填报《员工和学员健康申报表》,做好师生健康全覆盖监测工作,做到一人一表,不漏一人。
2.场所清洁消毒。
正式复课前,应根据《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要求,选用含氯类、过氧化物类等高效消毒剂或复合双链季铉盐类消毒剂,按照作用浓度和作用时间对各类教学、生活场所和食堂进行全面消毒。
3.防控物资准备。
要高度重视复课前后防疫物资保障工作,建立健全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机制,按照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和机构规模,配备充足的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做好发热患者“临时隔离“方案,明确隔离办法、要求,条件允许的机构须在卫生疾控部门的指导下设置“临时隔离室“;要熟悉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联系方式,做好应急处置预案。
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物资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防疫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出库、保管等过程规范有序。
要切实加强对消毒液、酒精等有毒、易燃物品的管理,规范采购渠道,落实专人保管,加强业务培训,明确操作过程,避免出现学员误食,杜绝中毒、火灾等事故发生。
4.实施“封闭式”管理。
要全面实施场所“封闭式“ 管理制度,严控人员进出,除员工、学员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培训场所。
所有进出培训场所人员(含保安、保洁等)均须落实“身份核实一扫码或亮码+测温一登记一放行”等工作流程。
校园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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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病人,杜绝传染病的迅速蔓延。
我校要求进行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1凡在校学生患有传染病一经病确诊,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应立即将学生送至相关医院,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不得继续在校上课。
2.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相关医院开具健康证明。
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由校疫情小组复查后,出具回班复课证明,方可进班复课。
3.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应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检疫期相关记录。
4.严格复课审查。
掌握隔离师生健康情况和解除日期,隔离期满后,持解除隔离证明,经学校复核确认登记后,方可复课返校。
患病的师生病愈后,持病愈返校证明,经查验复核确认后登记后,方可返校。
5.校卫生室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学校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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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和依据为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预防与控制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与传播,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及学校工作人员。
三、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3. 严格管理,规范操作;4. 保障师生健康,维护学校稳定。
四、职责分工1. 学校行政领导:负责统筹协调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督促各部门落实传染病防治措施;2. 学校卫生室:负责传染病防治的日常工作,包括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健康教育等;3. 教务处:负责因病缺勤学生的病因追踪、隔离期满学生的复课证明查验等工作;4. 各级班主任:负责班级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好学生因病缺勤的登记、病因追踪、复课证明查验等工作;5. 家长:配合学校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确保学生健康。
五、具体措施1. 传染病疫情报告:(1)学校卫生室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及时向学校行政领导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2)班主任负责班级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及时向学校卫生室报告。
2. 学生因病缺勤:(1)班主任负责每日因病缺勤学生的登记,包括学生姓名、班级、缺勤时间、病因等;(2)班主任负责追踪学生因病缺勤的原因,如为传染病,应立即报告学校卫生室。
3. 学生复课证明查验:(1)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后,由医疗机构出具复课证明;(2)班主任收到复课证明后,应仔细核对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允许学生返校;(3)学校卫生室负责保存学生复课证明,并定期检查。
4. 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1)学校卫生室负责组织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防治意识;(2)班主任负责在班级开展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六、奖惩措施1. 对认真执行本制度,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传染病传播或延误病情救治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病愈复课学生返校证明查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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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愈复课学生返校证明查验制度
为了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防止病愈
返校复课的学生因假性治愈引发校园疫病蔓延,造成学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患病学生在医院经过治疗康复后,要提前一天报告班
主任,由班主任向学校传达复课申请。
2.学校同意后,通过班主任告知病愈学生返校复课需要
开具的医院证明材料,以及返校复课的具体时间。
3.返校后,若是非传染病病愈的学生,则持病愈相关证
明材料到学校总务处进行查验登记。
若是传染病病愈的学生,则先去明水县人民医院进行常规身体复查,确认痊愈后,再持病愈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总务处进行查验登记。
4.学校总务处若查验病愈手续齐全,符合复课条件,再
上报校长审批同意,学生即可到教室复课。
5.如果对病愈学生复课存疑,双方有争议,则上报县教
育局,由县教育局裁决。
6.如果是新冠肺炎确诊病愈学生,则必须严格按照上级
要求疫情制度达到隔离时期满后,再提出复学申请,并提
供完整的证明材料,批准后,方可入学复课。
7.复课后,班主任和学科教师还必须持续关注复课学生,做好复课后的心理疏导和学习弥补工作。
体育教师不宜对
复课学生安排剧烈运动,以利于身体康复。
某某学校。
复课证明查验制度范本
![复课证明查验制度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8d0c7398db38376baf1ffc4ffe4733687e21fc90.png)
复课证明查验制度范本一、目的和意义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维护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控制传染病的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师生员工在患有传染病期间,病愈返校复课的证明查验工作。
三、查验内容1. 传染病患者病愈返校复课,必须提供由医疗机构开具的复课证明,证明内容应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种、治疗时间、康复情况等。
2. 传染病接触者需提供医疗机构开具的观察期满证明,证明内容应包括接触者姓名、性别、年龄、观察时间、观察结果等。
3. 师生员工因病缺勤,需提供由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证明内容应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种、治疗建议等。
四、查验流程1. 师生员工在患病期间,应按照学校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证明。
2. 学校卫生部门负责对提供的复课证明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通知师生员工可以返校复课。
3. 师生员工在返校复课前,需将复课证明交给所在班级班主任,由班主任统一提交给学校卫生部门备案。
4. 学校卫生部门应定期对师生员工的复课证明进行查验,确保证明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五、查验要求1. 师生员工在患病期间,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的建议进行治疗,待病情康复后方可申请复课。
2. 师生员工在返校复课前,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复课证明,不得隐瞒病情或提供虚假证明。
3. 学校卫生部门应加强对复课证明的审核,对不符合复课条件的师生员工,坚决不予批准返校。
4. 师生员工在返校复课后,应继续遵守学校卫生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传染病传播风险。
六、违规处理1. 师生员工提供虚假复课证明,一经查实,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2. 师生员工未经批准擅自返校复课,一经发现,将立即安排其离校,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3. 学校卫生部门、班主任等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导致传染病传播的,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卫生部门负责解释。
学校治愈复课证明管理制度
![学校治愈复课证明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7cf2b66f0a4c2e3f5727a5e9856a561253d32117.png)
一、制度背景为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等疾病在学校内的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确保传染病患者得到及时隔离和治疗,防止疫情在学校内扩散。
2. 明确治愈复课证明的申请、审核和发放程序,确保学生健康安全地返校。
3. 加强学校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共同维护校园卫生安全。
三、制度内容1. 患病学生复课证明的申请(1)患病学生经医疗机构确诊后,需按照医生建议进行隔离治疗。
(2)隔离期满,患者需到原医疗机构复查,确认病情痊愈后,由医疗机构出具治愈复课证明。
2. 患病学生复课证明的审核(1)班主任收到治愈复课证明后,应及时将其交给学校卫生室。
(2)卫生室对复课证明进行审核,确认病情痊愈后,将证明转交给教务处。
3. 患病学生复课证明的发放(1)教务处收到卫生室转来的复课证明后,将证明交还给班主任。
(2)班主任通知学生,学生在返校前将复课证明交给班主任。
4. 患病学生返校(1)学生凭治愈复课证明返校,班主任将证明交给学校卫生室存档。
(2)卫生室对返校学生进行健康检查,确认学生健康状况良好后,允许其恢复正常学习。
四、责任与义务1. 学生患病后,家长应及时通知班主任,并按照医生建议进行隔离治疗。
2. 患病学生治愈后,家长需将治愈复课证明及时交给学校。
3. 班主任负责监督学生遵守隔离规定,并及时将治愈复课证明提交给学校。
4. 学校卫生室负责审核治愈复课证明,确保学生健康安全。
5. 学校其他部门应积极配合,共同维护校园卫生安全。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学生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学生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d30f1856b4daa58da0114aa0.png)
学生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为了切实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杜绝传染病的迅速蔓延。
因此我校要求各班进行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做到既对教工和学生进行严格的常规管理,又对教工和学生进行全面关爱,以维护保障职工和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治各类传染病疫情:
1、学校校医和教导处工作人员应将患传染病学生情况按要求进行填写,并将登记本长期保存。
学校对患传染病的学生复课应实行复课检诊双证明制度,即患传染病的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学校所属地段医院开具复课证明,交给校医或教导处,经过复检后,再开具回班复课证明,方可进班复课。
校医室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2、各学校要坚持晨午检制度,班主任老师应认真检查班内学生健康情况,做好因病缺勤学生的病因追踪,并将相关信息每日上报给校医室。
校医负责学生因病缺勤统计,每学期上报“疫情,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疫情追踪调查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3、教导处工作人员要对因病缺课学生的病因、缺勤,及治疗情况认真登记备案,凡学生患各类传染病的,其复课要严格把关,必须查验医生开具的病愈复课证明,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方能允许其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
复课证明查验管理制度
![复课证明查验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e3adffb26429647d27284b73f242336c1eb9308f.png)
复课证明查验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保障教师和学生的身体健康,我校制定了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以下是具体管理制度:
一、班主任应每天进行晨检,认真检查学生的健康情况,并将因病缺勤学生的病因追踪信息上报学校和卫生部门,配合进行疫情追踪调查和防控措施。
二、学生出现发热等症状时,应及时到学校医务室检查。
疑似传染病的学生应暂时隔离,并通知家长接送医院进一步诊治。
三、学生确诊传染病后,班主任应及时通知学校疫情报告人。
四、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并做好教室通风、消毒。
五、学生诊断为结核病及相关既有人传人疾病时,学校根据结核病及传染疾病定点医院开具的休学诊断证明,对患肺结核及传染疾病的学生采取休学管理。
六、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二级以上医院开具复课证明。
患结核病学生的复学诊断证明需由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生开具。
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方可复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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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愈复课证明制度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特建立学校病愈复课证明制度,内容如下:
一、凡是因病缺课的学生,返校上课时需上交医院的康复证明或诊断书。
二、因病缺课学生是指:
1、在校突感不适,请假回家治疗的;
2、经集体组织体检,发现有传染性疾病的;
3、在家自行检查有疾病的。
三、返校时交验(病愈)康复证明的规定:
1、凡患有伤风感冒,或患有皮肤、口腔、四肢等方面的(包括疼痛、烧伤等)一般性疾病的,返校时需凭诊断医院开具的痊愈证明返校复课;
2、凡患有器官方面疾病的(如胃病、心脏病、肝病等)疾病的,返校时需凭三级甲等以上的医院开具的痊愈证明返校复课;
3、经医院确诊患有传染病的,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大连市疾控中心的相关要求,即刻进行隔离治疗,不得到校上课,患病学生应立即到相关医院进行诊治,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
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三级甲等及以上的相关医院开具复课证明,
并上报大连市疾控中心。
四、返校验证程序:学生持复课证明到学校学生处销假,学生处工作人员复查后,上报大连市疾控中心,根据相关指导,安排学生进班上课或继续停课观察。
五、违规责任:
1、学生没有相关证明擅自进班上课,导致全班或全校学生需要体检,学校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学生不经批准擅自进校(班)或者班主任擅自安排没有相关证明的学生进班上课,造成后果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