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线电视管理制度
南京师范大学有线电视台管理规章制度
南京师范大学电视台
关于消防安全的规定
南京师范大学电视台是学校重要的舆论宣传阵地,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丰富广大师生课余文化生活,营造校园良好的文化氛围等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由于电视台机器设备数量很多,演播室灯光发热量很大,来往人员多,因此是校内一级防火单位。
为保证电视台工作的正常有序,特就消防安全制定如下规定:
总则:
1.严禁携带任何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电视台;
2.严禁在电视台工作区域使用明火(包括使用普通蚊香),严禁吸烟;
3.严禁随意挪动、玩弄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等,定期检查以上消防设施的完好;
4.严禁未经同意在电视台内使用大功率电器;
5.定期检查电路,防止老化引起火灾;
6.发生火灾时,任何在电视台内的人员都应及时报警,并有义务参加到灭火工作中来。
各工作区域细则:
一、演播厅
1.禁止在照明灯具上覆盖易燃物品;
2.演播厅四周墙壁上的插座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
3.灯光建议每次连续使用时间不得超过两个小时。
二、监控室
1.严禁把纸张等易燃物品覆盖在机器上;
2.离开监控室不再使用时,请关掉所有机器的电源(包括交流稳压电源)
3.机器连续使用时间建议不得超过四小时。
三、前端机房
1.关闭、开启电源请按操作步骤进行;
2.保持机房内的通风良好;
以上工作区域必须同时遵守总则规定。
消防安全,人人有责,所有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必须遵守此规定。
如有违反,严肃处理!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南京师范大学宣传部
电视台
2001年11月1日。
2023年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修订
(1990年11月16日广播电影电视部令第2号发布根据2023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23年9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一条为了加强有线电视的管理,宣传国家的法律和方针政策,传播科学文化知识,丰富人民的精神生活,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有线电视,是指下列利用电缆或者光缆传送电视节目的公共电视传输系统:(一)接收、传送无线电视节目,播放自制电视节目和录像片的有线电视台;(二)接收、传送无线电视节目,播放录像片的有线电视站;(三)接收、传送无线电视节目的共用天线系统。
第三条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有线电视管理工作和有线电视事业发展规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有线电视管理工作和有线电视事业发展规划。
第四条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开办有线电视台:(一)符合当地电视覆盖网络的整体规划要求;(五)有固定的节目制作场所;(六)有省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认定合格的传输设备;(七)有固定的播映场所。
具备前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六)项和第(七)项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开办有线电视站。
禁止利用有线电视站播放自制电视节目。
个人不得申请开办有线电视台、有线电视站。
第五条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共用天线系统,必须健全管理措施或者配备管理人员,必须使用省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认定合格的传输设备。
禁止利用共用天线系统播放自制电视节目和录像片。
第六条开办有线电视台,必须经省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初步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由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有线电视台许可证》。
开办有线电视站,必须经县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初步审查同意后,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由省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有线电视站许可证》。
有线电视管理制度
有线电视管理制度一、概述有线电视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有线电视行业的运营和管理,保障用户的权益,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范和制度。
二、目的有线电视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有线电视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有线电视服务,保护用户的利益,促进有线电视行业的规范化、合法化运营。
三、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有线电视行业相关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有线电视运营商、有线电视网络建设和维护单位、有线电视内容提供商等。
四、有线电视资源管理4.1 有线电视资源的使用和分配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2 有线电视资源的分配应根据用户需求进行合理规划,确保各个区域和用户都能够享受良好的有线电视服务。
4.3 有线电视资源分配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得存在偏向、垄断等情况。
五、有线电视服务管理5.1 有线电视服务应根据用户需求提供多样化的节目内容,包括新闻、娱乐、教育、文化等多个领域。
5.2 有线电视服务应保证节目质量和信号稳定,确保用户能够得到高质量的观看体验。
5.3 有线电视服务商应及时解决用户的投诉和故障报修,并提供良好的客户服务。
六、有线电视收费管理6.1 有线电视收费标准应合理合法,并经有关部门的批准。
6.2 有线电视收费标准应向用户公示,用户应充分知晓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6.3 有线电视收费应按时进行,不得存在滞纳金、乱收费等行为。
七、有线电视安全管理7.1 有线电视网络的建设和维护应遵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保障网络的安全可靠。
7.2 有线电视运营商应加强用户信息的保护,妥善管理用户数据,不得泄露用户隐私。
7.3 有线电视服务商应配备专业的安全保障人员,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八、有线电视监管与处罚8.1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有线电视行业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8.2 对于违反有线电视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停业整顿甚至吊销经营许可证等措施。
九、附则9.1 有线电视运营商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2024年有线电视管理规则方案
2024年有线电视管理规则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有线电视行业的管理,规范有线电视运营行为,保障广大观众的合法权益,促进有线电视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有线电视服务的各类经营者。
第三条有线电视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开展经营活动,遵守本规则的规定,严格按照国家有线电视频道分配规划和有线电视运营许可证核发批准的情况提供有线电视服务。
第四条有线电视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保护观众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的有线电视节目和服务,并确保内容合法、健康、向上。
第五条有线电视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加强对广告的管理,不得发布虚假、夸大、误导性广告,不得侵犯观众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有线电视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加强对网络安全的管理,确保用户的个人信息和通信安全,不得泄漏用户隐私。
第二章有线电视节目管理第七条有线电视服务的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线电视频道分配规划向观众提供合法、健康、向上的有线电视节目。
第八条有线电视节目的内容不得含有暴力、色情、赌博、恐怖等违法、不良信息。
第九条有线电视节目的播出时间应当根据不同节目的特点和观众群体的特点进行合理安排,避免影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第十条有线电视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加强对有线电视节目的监管,定期进行节目内容审查,确保节目内容的合法性和品质。
第三章有线电视广告管理第十一条有线电视广告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发布虚假、夸大、误导性广告,不得损害观众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有线电视广告的发布时间应当合理安排,避免过度频繁的广告轰炸。
第十三条有线电视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加强对有线电视广告的管理,确保广告内容的合法性和品质。
第四章有线电视用户管理第十四条有线电视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建立完善的用户管理制度,确保用户享有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有线电视用户应当提供真实、完整和有效的身份信息,并按照规定缴纳有线电视服务费。
第十六条有线电视用户具有享受合理节目和服务的权利,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有线电视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及时回应并处理。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安全管理办法(三篇)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安全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安全管理,保障广播电视传输的安全、稳定和可靠运行,提高信息传输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制定本办法。
二、安全管理体制1. 建立健全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安全管理体制,明确责任分工和管理权限。
2. 设立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协调各方关系,推进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管理人员1. 各地广播电视台和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职位,聘用专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工作。
2. 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并定期参加安全培训。
四、安全管理措施1. 加强对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设备的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建立健全设备维护和故障处理机制,及时发现和排除设备故障。
3. 定期对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进行漏洞扫描和安全评估,及时修补漏洞。
4. 防止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受到恶意攻击,采取合理有效的网络安全措施,保障传输数据的安全性。
5. 加密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关键数据,防止数据被窃取或篡改。
6. 建立健全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应对安全事件,并进行事后分析和总结。
五、监测和监管1. 加强对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监测和监管,确保网络运行的稳定和安全。
2. 建立健全网络监测系统,及时发现网络异常情况。
3. 对网络安全事件进行及时调查和处置,追究相关责任。
4. 加强安全事件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处置,提高应对能力。
六、法律法规和标准的遵守1.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建设和运营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按照国家标准部署和使用网络设备和软件,确保网络安全。
七、员工教育和培训1. 加强对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员工的网络安全素质。
2. 定期组织网络安全知识培训和技能培训,提升员工的网络安全能力。
八、监督和检查1. 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广电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广电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广播电视行业的运行维护工作,提高节目播出质量,保障广播电视信号的稳定传输,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称广播电视,包括广播电台、电视台、有线电视台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
第三条广播电视行业的运行维护管理应当遵循以用户为中心、以效益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的原则。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广播电视行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广播电视行业的运行维护工作由广电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监督执行。
第六条广电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运行维护工作的组织机构,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七条广电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广播电视行业的运行维护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制定改进措施。
第八条广播电视行业应当设立专门的运行维护部门,负责实施日常的维护工作,保证广播电视信号的正常传输。
第九条运行维护部门应当定期开展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维护水平和技术能力。
第十条运行维护部门应当配备必要的维护设备和工具,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十一条广播电视行业的运行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维护广播电视信号的传输设备和设施;(二)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正常播出;(三)安排节目播出的时段和顺序;(四)负责紧急情况下广播电视信号的传输和转播。
第十二条运行维护部门应当根据工作内容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执行方案,确保工作的有条不紊进行。
第十三条运行维护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广播电视信号传输设备和设施的故障,确保信号的稳定传输。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四条广播电视运行维护管理应当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接收用户反馈,及时了解问题;(二)调查分析,确定问题的原因;(三)制定解决方案,进行维护工作;(四)跟踪检查,确保问题的解决。
第十五条广播电视行业的运行维护工作应当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及时了解用户的需求和意见。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六条广电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广播电视行业的运行维护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广东省有线数字广播电视用户服务管理规范(暂行)-
广东省有线数字广播电视用户服务管理规范(暂行)正文:---------------------------------------------------------------------------------------------------------------------------------------------------- 广东省有线数字广播电视用户服务管理规范(暂行)第一章总则1.1制定目的1.1.1 为了提高有线数字广播电视服务质量,维护有线数字广播电视用户的合法权利,保证有线数字电视服务和监管工作的系统化和规范化,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和国家广电总局发布的《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制定本规范。
1.1.2 本规范中,省、市、县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统称为有线数字广播电视管理机构。
有线数字电视用户服务是指有线数字广播电视网络运营机构依照国家政策法规规定向用户提供有线数字电视的图像、声音及数据信号业务及其服务的综合作业过程。
本规范简称为有线数字电视服务。
有线数字广播电视网络运营机构是指法定部门批准,获得广东省内某行政区域有线数字电视业务运营资格的法人。
1.2内容适用范围1.2.1 本规范适用于在广东省内依法提供有线数字电视业务的有线数字广播电视网络运营机构及其提供有线数字电视服务的全过程。
1.2.2 本规范为有线数字广播电视网络运营机构提供有线数字电视服务时应当达到的基本质量要求,是有线电视行业对社会公开的基本承诺。
有线数字广播电视网络运营机构提供有线数字电视服务,应当符合本规范规定的服务质量指标和传输质量指标。
本规范所称服务质量指标,是指反映有线数字电视服务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程度的,主要反映非技术因素的一组参数。
本规范所称传输质量指标,是指反映有线数字电视广播信号传输的准确性、有效性和安全性的,主要反映技术因素的一组参数。
1.2.3 有线数字广播电视网络运营机构自行制定本单位的服务管理规章制度,但所制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规范。
有线电视机房管理制度
有线电视机房管理制度机房管理制度1. 保持机房温、湿度环境,保证机房环境严格符合维护技术指标要求。
2. 严禁在机房内睡觉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各项工作。
3. 时刻保持内线、外线电话的畅通无阻,不得使用机房电话处理私人事务,在电话发生故障时要及时联系维修。
4. 机房内注意安全防火工作,注意用电安全,各种灭火设备定位摆放,定期对防火设施设备进行检查。
5. 定时对无人值守机房进行巡查,在恶劣自然环境下,应加大管理力度,以确保机房室内外环境的良好与安全,保证机房设备正常。
6. 维护人员要切实遵守安全制度,认真执行用电、防火的规定,做好防火、防盗、防雷、防冻、防潮工作,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7. 在维护、测试、搬运、故障处理、日常操作以及工程施工等工作中,应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造成人员意外发生和系统故障。
8. 数字机房要加强人员进出管理,外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机房。
因公原因进入机房,应经相应管理部门批准后,并进行相应登记,方可进入。
9. 加强机房施工管理,严格按照工程规范进行施工,施工人员必须对施工现场、工程余料、设备包装物等物品进行清理。
机房值班制度1. 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禁擅自脱岗。
在重大节假日和重要保障期,加强监听监视,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2. 认真执行机房监听监视和巡视制度,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表。
如发现故障或故障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和排除,尽最大限度缩短故障恢复时间,减少故障带来的损失。
3. .时刻关注模拟电视、数字电视、自办电视和广播节目的图像和声音播出质量。
4. 时刻保持内线、外线电话的畅通无阻,不得使用机房电话处理私人事务,在电话发生故障时要及时联系维修。
5. 重点留意设备密度、发热量大的机柜状况,经常检查设备外壳的温度,关注机柜及设备的风扇是否停转、UPS电源供电是否正常,巡查机房配电系统、温度、湿度等参数是否正常,如发现问题立即排除。
6. 遇到恶劣天气时应当时刻关注节目接收状况。
在节目接收出现异常的情况下,及时进行主备用接收设备的倒换。
有线电视户户通管理制度
有线电视户户通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有线电视户户通管理工作,保障用户权益,促进有线电视产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有线电视户户通管理工作。
三、管理原则1. 法律依据: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障用户合法权益。
2. 公平公正: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妥善处理用户投诉和纠纷。
3. 服务至上:以用户满意为宗旨,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改善用户体验。
4. 保密原则:严格遵守用户隐私保护制度,不泄露用户信息。
5. 安全管理:加强用户安全教育,防范各类安全隐患。
6. 创新发展:积极推进技术创新,提升有线电视产业发展水平。
四、管理程序1. 开通流程:用户办理有线电视户户通业务需携带有效证件前往营业厅办理,工作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
2. 业务变更:用户需携带有效证件办理有线电视户户通业务变更手续,如搬家、更换设备等。
3. 账单结算:有线电视户户通用户需按时足额缴纳费用,如有欠费情况,将暂停服务直至欠费清缴。
4. 服务投诉:用户对有线电视户户通服务不满意可向营业厅或客服中心投诉,工作人员将积极协调解决。
5. 安全管理:有线电视户户通服务提供方应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定期进行设备检测、维护和维修工作。
6. 技术更新:有线电视户户通服务提供方应定期进行技术更新和维护,确保服务质量。
五、用户权利与义务1. 用户权利(1)享有合法的有线电视户户通服务。
(2)享有投诉、申诉的权利。
(3)享有隐私保护的权利。
(4)享有公平公正的服务。
2. 用户义务(1)按时足额缴纳有线电视户户通费用。
(2)妥善保管有线电视户户通设备。
(3)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并在变更时及时办理业务变更手续。
(4)遵守有线电视户户通服务管理制度。
六、服务承诺1. 提供优质的有线电视户户通服务,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
2. 定期维护设备,确保有线电视户户通服务的正常运行。
3. 及时处理用户投诉和纠纷,保证用户的合法权益。
七、管理监督1. 有线电视户户通服务提供方应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自查,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有线电视的规章制度
有线电视的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管理好有线电视业务,保护用户的权益,维护有线电视产业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用户权利与义务1.用户享有收看有线电视的权利,应按照规定缴纳费用。
2.用户在使用有线电视服务过程中,应遵守有线电视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用户的合法权益。
3.用户不得利用有线电视服务传播违法信息,如淫秽色情、暴力恐怖等,一经发现将立即停止服务。
4.用户应妥善保存有线电视设备,不得私自拆动,否则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5.用户如需要更换有线电视设备或增加服务内容,应提前向有线电视公司申请,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6.用户有权利对有线电视公司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司应及时处理并反馈。
7.用户对公司服务不满意的,可以要求终止服务,并退还未使用的费用。
8.用户不得私自安装、接收其他有线电视公司的信号,一经发现将立即停止服务。
三、有线电视公司权利与义务1.有线电视公司有权依法经营有线电视业务,提供优质的服务。
2.有线电视公司有权根据市场需求和资源情况,调整相关服务内容和费用。
3.有线电视公司负有对用户信息保密的义务,不得私自泄露用户资料。
4.有线电视公司应定期对有线电视设备进行维护和维修,保障用户正常使用。
5.有线电视公司应提供优质的节目资源,确保节目内容合法、健康。
6.有线电视公司应设立客服热线,及时处理用户投诉和意见。
7.有线电视公司不得借助垄断地位或其他手段限制用户的选择权利。
8.有线电视公司有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用户进行警告、停止服务等处罚措施。
四、责任和违约处理1.用户如未按时缴纳费用,有线电视公司有权停止相关服务。
2.用户私自拆动有线电视设备或信号干扰他人,一经发现,有线电视公司有权要求用户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用户违反规章制度,有线电视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措施,包括警告、停止服务等。
4.有线电视公司如未能按时提供服务或出现故障,应当进行赔偿处理。
五、附则1.本规章制度经用户和有线电视公司双方同意后生效。
有线电视机房管理制度
有线电视机房管理制度为了确保有线电视机房的正常运营,保障设备的安全和稳定运行,提高有线电视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机房人员管理1.机房设置必须安排有专人负责,机房管理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2.机房管理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杜绝将有关机房信息泄露给外部人员。
3.机房管理员须按时按质完成所交给的工作任务,定期报告机房工作进展和技术状况。
二、设备管理1.机房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机房设备的接收、调试和存放必须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填写相应的登记记录,并做好设备的标识和存档工作。
3.禁止私自擅自更换、移动或丢弃机房设备,如必要需要更换或移动设备,须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4.机房设备须设置专门存放位置,保持整洁、干净,并做好防尘封堵措施。
5.严禁将机房设备用作其他非规定用途,切勿私自更改设备配置或接入其他非有线电视业务的设备。
三、安全管理1.机房设备进出口应设置相应的门禁系统,禁止未经授权人员进入。
凡进入机房的人员必须遵守机房管理制度,佩戴好工作证件,经过机房管理员的登记和审核,并按规定进入。
2.机房设备必须配置相应的防火设备,保证机房的消防安全。
3.机房设备须定期进行巡检,确保各项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和处理故障。
4.机房内不得吸烟、饮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机房。
四、数据管理1.机房管理员负责进行数据备份和数据恢复工作,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机房设备的日志记录和监控信息必须进行定期备份和归档,备份数据必须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以防数据丢失或被篡改。
3.机房内的敏感信息和重要数据必须进行严格的权限控制和访问限制,确保数据的保密性。
五、应急准备1.机房设备必须配备相应的应急电源设备,以备断电情况发生时能够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一段时间,直到正常供电恢复;2.机房设备必须配备相应的应急通信设备,以备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联络;3.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机房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有线电视管理制度
有线电视管理制度一、概述有线电视是一种传输电视信号的技术,通过有线电视网络将信号传送到用户家庭并实现电视节目的播放。
为了规范有线电视的运营管理,保障用户的权益,有线电视管理制度应运而生。
二、管理目标1. 提供高质量的有线电视节目服务,满足用户的需求。
2. 维护有线电视网络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3. 加强有线电视的版权管理,保护知识产权。
4. 提升有线电视的内容质量,提高用户的观看体验。
三、管理范围1. 有线电视节目:包括电视剧、电影、综艺节目等各类内容的采购、播出和管理。
2. 有线电视网络:包括有线电视信号的传输设备、网络节点和相关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3. 有线电视用户:包括有线电视用户的注册、安装、维修和服务管理等。
四、有线电视节目管理1. 节目采购:有线电视运营商应根据用户需求、市场需求和版权要求,与电视节目制作公司签订合作协议,购买优质的节目资源。
2. 节目播出:有线电视运营商应根据用户的观看习惯和需求,制定合理的节目播出计划,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频率播出节目。
3. 节目管理:有线电视运营商应建立节目管理数据库,记录节目的播放时间、播放次数和观看率等相关数据,为节目评估和管理提供依据。
五、有线电视网络管理1. 设备维护:有线电视运营商应定期对有线电视网络设备进行巡检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2. 网络安全:有线电视运营商应加强有线电视网络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非法入侵和数据泄露,并采取有效的手段保护用户隐私和信息安全。
3. 故障应急:有线电视运营商应建立完善的故障应急机制,及时处理有线电视网络故障,并提供用户投诉和故障报修的渠道。
六、有线电视用户管理1. 用户注册:有线电视运营商应建立用户注册系统,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用户注册手续,并提供必要的用户信息收集。
2. 安装和维修:有线电视运营商应提供有线电视的安装和维修服务,确保用户设备的正常使用。
3. 用户服务:有线电视运营商应为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解答用户的咨询和投诉,并及时解决用户的问题。
有线电视安装、维护管理制度
有线电视安装、维护管理制度一、安装(含拆迁)1、有线电视安装应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设,控制成本,提高服务质量的要求进行施工。
2、补充绘制全城有线电视网络分布拓扑图,标明线路志向、附属设备位置、规格及相关数据。
3、网络施工和楼域有线电视集约安装要有合乎标准设计图纸,合理规范施工。
一般应按楼、域绘制有线电视终端用户安装施工图,作为档案存查。
4、有线电视用户实行区域划分,事业人员包干管理、弄清底子,严禁私自挂接,管辖区域出现私搞乱接现象。
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并限期拆除。
5、有线电视安装,实行成本核算。
按每户用线15米,零散户照实核定,精确到5米,干线精确到10米,终端盒一只终端连线一根。
6、对新安装户要按照技术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满足用户意愿,确保安装规范,不留隐患,有利于今后网络升级改造和技术性管理规范。
7、对办理了安装(含拆迁)手续的用户应及时安装。
一般性的应在24小时内处理,施工难度较大的不得超过72小时。
8、对完整安装(含拆迁)有线用户的施工人员在年度额定任务内每户发给施工补助费5元,超出额定任务每户发给施工补助费10元。
县内检修维护不发差费补助。
9、新装用户及拆迁用户安装到位用后,安装人员及时通知用户管理部,为用户动态管理提供准确依据。
10、安装人员要注意节省使用器材,爱惜施工工具,器材、工具出入要填写出(入)库单,不得随意浪费器材、损坏施工工具。
11、干线附属设备维护更换要领新归旧,登记在册,严格管理,年终清对,集中注销。
12、对安装(含拆迁)有线用户中出现的失误、差错、无为浪费以及完不成任务等问题要视情况进行必要的处理或处罚。
二、维护1、维护人员要树立服务意识,服从工作调遣,根据分管领导安排,完成好日常内外业工作任务,定期对线路、设备、仪器进行检测维修,排除故障隐患。
紧急情况下要无条件加班加点,参与故障排除或设备抢修。
2、坚持季度检修制度。
为保证系统优质、安全运行,必须坚持每季度对前端、光节点、放大器、供电器、干支线、防雷线等进行定点测试,并作记录,以了解系统各部分技术参数变化规律及机械性能等变化情况,作为系统日常维护和调试时的依据,降低故障率。
有线电视收费大厅管理制度
有线电视收费大厅管理制度前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有线电视收费大厅作为大众娱乐的主要渠道,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
有线电视收费大厅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用户权益、提高服务质量和维护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针对有线电视收费大厅的管理制度进行详细的探讨,以期为相关行业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有线电视收费大厅管理制度的必要性1、保障用户权益有线电视收费大厅是用户获取视频内容的重要途径,用户在这里享受到的服务质量、价格公平与否直接影响到用户的权益。
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保障用户的权益,提高用户满意度。
2、提高服务质量有线电视收费大厅的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用户的观看体验,制定合理的管理制度,能够促使有线电视收费大厅注重服务品质,提高服务水平,提升用户满意度。
3、维护市场秩序有线电视收费大厅的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可以有效管控市场秩序,规范经营行为,打击恶意竞争,保持市场竞争良性发展。
二、有线电视收费大厅管理制度的内容1、服务内容有线电视收费大厅应当提供多样化的视频内容,包括电影、电视剧、体育赛事、纪录片等,并且应当定期更新内容,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
2、收费标准有线电视收费大厅应当制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包括基础费用、增值服务费用等,同时应当注明收费标准的执行时间和调整规则。
3、服务质量有线电视收费大厅应当建立健全的服务质量监督制度,确保视频画质清晰、信号稳定、不断电、不中断等,同时应当建立用户投诉处理渠道,及时解决用户反馈的问题。
4、用户权益保护有线电视收费大厅应当保护用户的隐私权,不得擅自泄露用户信息;同时,应当建立用户退费和服务质量赔偿制度,保障用户权益。
5、市场秩序管理有线电视收费大厅应当严格遵守市场规则,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恶意降价、虚假宣传、侵害用户权益等。
6、财务管理有线电视收费大厅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收费流程的合规合法,防范财务风险。
7、安全管理有线电视收费大厅应当加强信息安全管理,防范信息泄露、网络攻击等安全风险。
吉林省有线电视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检验或测试验收部门向承担有线电视设计安装的单位或个人收取检验或测试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省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省物价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公布前已经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从事有线电视设计安装工程的单位或个人,自本规定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按着本规定重新办理有关手续。
三、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视情节由省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分别给予或并处责令停建、工程总造价20%罚款、吊销《设计安装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没收非法所得。
四、违反本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省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或指定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分别给予责令限期改装、赔偿经济损失、罚款、收缴《吉林省有线电视设计安装资格技术证书》、《设计安装证书》、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吉林省有线电视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有线电视管理,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有线电视(亦称闭路电视),系指可在一定区域内传送或自办电视节目(含录像节目)的有线电视系统。
第五章 处罚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行政处罚:
一、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规定的,由县以上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分别给予警告、责令停建、罚款、查封设备。
二、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由县以上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设备。
第十五条承揽有线电视工程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拥有一定数量的本专业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拥有安装、调试有线电视技术系统的仪器、设备。
有线电视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有线电视工程施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有线电视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加强工程管理,规范工程施工行为,确保有线电视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施工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施工管理制度适用于有线电视建设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
第三条有线电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科学施工、文明施工、节约资源”的方针,确保工程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并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等要求。
第四条有线电视建设工程的施工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协同配合”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有线电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组织结构为:(一)建设单位:负责工程的组织和实施,对施工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施工单位:负责具体施工工作,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三)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四)设计单位:负责工程设计,提供设计方案和技术支持。
第六条施工管理工程部门设置为工程部,主要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包括人员配置、施工计划制定、施工进度控制、质量检查等。
第七条设有质量部门,主要负责施工质量的管理工作,包括质量监督、质量检查、质量评定等。
第三章施工管理第八条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要求,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并报建设单位审核批准。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的环保工作,减少环境污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文明施工,遵守相关规定,保证工地秩序良好。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并及时做好记录工作,确保施工质量。
第四章施工安全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人和责任范围。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加强有线广播电视站管理的通知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加强有线广播电视站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2.09.19•【文号】广发社字[2002]943号•【施行日期】2002.09.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废止部分法规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5年2月25日实施日期:2005年3月25日)废止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加强有线广播电视站管理的通知(2002年9月19日广发社字[2002]943号)为确保广播电视播出安全,切实推进市(地)、县(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职能转变工作,加快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的有效整合,积极实行广播电视业综合治理,进一步巩固治散治滥成果,根据中办发〔2001〕17号文件精神和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市(地)、县(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职能转变工作的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现就加强有线广播电视站管理的问题通知如下:一、机关、团体、学校、军队、企事业单位以及市辖区、乡、镇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并报总局备案。
禁止将有线广播电视站出租、转让、承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
二、有线广播电视站必须按要求转播好中央和省级广播电视节目,切实保障传输安全。
禁止擅自接收、传送境外电视节目。
不得在转播节目中插播广告。
三、个别机关、团体、学校、军队、企事业单位以及市辖区有线广播电视站如确有需要的,经批准可以在当地公共频道中插播少量本单位的新闻和专题节目,有关要求按照总局《关于加强公共频道管理工作的通知》(广发社字〔2002〕425号)的规定执行,但不得自办其它电视节目和自办电视频道,不得称“台”。
乡、镇设立的有线广播电视站不得自办电视节目。
四、有线广播电视站必须与区域性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联网,条件成熟的,应进行整合。
网络整合工作应本着“积极稳妥、平等互利”的原则,注意解决好利益分配关系,保证节目传输和播出不受影响。
酒店有线电视机房管理制度
酒店有线电视机房管理制度1. 引言在酒店经营过程中,有线电视机房作为提供娱乐服务的重要设施,对于酒店客人的满意度和体验至关重要。
为了保障有线电视机房的正常运营和管理,制定本管理制度,规范有线电视机房的使用和维护,提升酒店服务的品质和竞争力。
2. 定义•有线电视机房:指酒店内专门供应有线电视信号处理、存储、分发设备的房间。
3. 有线电视机房管理职责•酒店领导层负责制定有线电视机房管理制度,并向相关部门进行宣贯和培训,确保掌握相关规定内容。
•有线电视机房管理员是有线电视机房的负责人,负责机房的日常运营、维护和管理。
•客房部门负责对客房内有线电视的正常使用进行检查,并及时向有线电视机房管理员报告设备故障情况。
4. 有线电视机房权限管理•只有获得相关授权的员工才能进入有线电视机房,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入或使用机房设备。
•有线电视机房管理员应进行人员核实,并记录员工进入机房的时间、原因和使用内容,确保机房安全和使用记录的完整性。
5. 有线电视机房设备维护•有线电视机房管理员需定期检查机房设备的运行状况,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如清理设备内部灰尘、更换老化的线缆和设备,以确保信号传输质量和设备寿命。
•有线电视机房管理员需制定维护计划,按照计划进行设备维护,并记录维护细节和检查结果。
•对于发现的设备故障,有线电视机房管理员应及时报告维修部门,并配合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工作。
6. 有线电视机房信号处理•有线电视机房管理员需要定期检查有线电视信号的传输质量,如发现信号质量下降,应及时调整设备设置以提高信号质量。
•有线电视机房管理员需协助相关部门对新进信号提供商进行评估和审核,确保提供的信号质量达到酒店标准。
7. 服务质量监控•客房部门需对客房内的有线电视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作,并及时修复出现的故障。
•客户服务部门需跟进客户对有线电视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至有线电视机房管理员,以改进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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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建投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体系文件
有线电视管理制度
GCIMC/MC1002-2013
编制:业务负责人审核:部门负责人批准:主管领导
1 目的
进一步规范公司有线电视管理工作,为公司有线电视管理过程符合相关要求并有效运行提供依据,更好的防范和规避业务纠风和风险。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有线电视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管理部门)和安装并开通使用公司有线电视信号的用户。
3 职责
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并遵守《甘肃省广播电视管理条列》和国家关于有线电视的有关法律法规、条列。
负责本制度的制订、修订和实施。
管理部门负责辖区有线电视系统及线路的维护、维修和监视,为用户接入信号,保证有线电视系统运转正常和和用户收视正常;
管理部门负责辖区有线电视用户的管理和收视费的扣缴、收缴、管理工作,建立相应的台账。
4 管理规定
有线电视线路管理
公司南院小区和北院小区的有线电视线路,统一由公司有线电视管理部门管理,对其进行日常的监视、检查和维护,线路安装、维修时,应填写《有线电视线路安装、维修日志》;
辖区内住户(用户)需安装或停用有线电视线路时,应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或报告,由其负责安装或中断信号传输。
未经同意,辖区住户不得私自安装、转接、分流、改接、对接有线电视线路;
管理部门在接到辖区住户安装线路申请后,在环境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在1-7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
辖区内有线电视线路出现故障时,用户应及时向公司有线电视管理部门报告,管理部门在接到用户故障报告后,应在1-7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
未经同意,辖区住户不得私自维修有线电视线路;
管理部门在进行线路安装或线路维修时,不得损害房屋上的附属设施、其他线路和住户屋内的设施,同时对有线电视接收系统、线路和相关设备进行日常的巡查和监视;
辖区住户应爱护并自觉维护有线电视线路及其设施设备,不得故意损坏线路及其设施设备。
住户在从事房屋装修改造或其他生产生活活动时,应保证有线电视线路及其设施设
备的完好性,不得将线路或设备埋压或者封闭;
为保证信号质量,辖区内有线电视线路的入户线,一条只允许接一台电视,收视费收取按照实际电视台数计算。
有线电视用户管理
管理部门应建立辖区《有线电视用户台账》,并及时更新,对用户进行动态管理,做到信息准确有效;
管理部门人员对于用户反应的有线电视相关的问题和故障,应给予妥善的解答、答复,过程中做到诚恳、耐心、热情,不得有不文明行为;
管理部门应不定期的询问用户收视情况,保证用户收视满意,同时通过询问,及时了解和掌握有线电视线路运行状况。
有线电视收视费管理
收视费核算:公司有线电视收视费应在财务审计部建立单独账户,由其统一管理,并负责收视费的划账、统计、核算等工作。
管理部门应向财务审计部及时、准确的提供收视费扣缴信息,以便其管理;
收视费标准:有线电视收视费标准为10元/月/台,全年120元/台。
新装有线电视用户,除一次性收取一年的收视费外,加收安装费,标准为:外单位人员60元/台,公司在岗及离退休人员30元/台。
若新装时使用的有线电视线缆超出10米,按照2元/米的标准收取耗材费。
收视费支出:有线电视收视费的使用,应先行按需要列出计划并报管理部门的主管领导审批后方能使用;
收视费收缴
a)公司在岗、在辖区内居住且公司发放工资的有线电视用户,收视费从其工资中扣缴。
具体由管理部门制作收视费扣费表,交由用户所在部门(单位)的劳资员扣除,每年6月份和11月份各扣一次;
b)公司离退休、下岗放假、在辖区内居住且公司发放生活补贴或其他费用的用户,收视费从其发放的费用中扣缴。
具体由管理部门制作收视费扣费表,交由用户相关的部门(单位)扣除,每月或每半年扣缴一次;
c)若用户的亲属、遗属或直接相关人员,公司给予发放相关费用,管理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从其发放的费用中扣缴收视费;
d)居住在辖区内但不属于公司员工的用户(散户),收视费由管理部门上门收取。
收取时,应开具盖有公司有线电视缴费专用章的收据。
所收取的收视费,附上明细,及时上交公司财务审计部;
e)管理部门应建立收视费扣缴台账(扣费表)和散户收视费收缴台账,做到信息准确有效,便于查阅。
每年年底,管理部门应整理全年有线电视收、扣费资料,并建立、保存纸质资料,进行存档。
5. 其他规定
为了更好的激励管理部门完成收视费收缴任务及保证辖区有线电视运转正常,有线电视业务管理采用目标管理,具体由业务主管人员和管理部门的主管领导于年初签订《有线电视业务管理目标责任书》,开展管理工作;
对辖区内私自安装有线电视线路和转接、分流、改接、对接有线电视线路的用户,一经发现,管理部门应责令其补缴高于正常收视费50%的收视款,对于拒不补缴收视款的,管理部门应及时中断其线路和信号传输;
对辖区内私自安装有线电视线路和转接、分流、改接、对接有线电视线路,对其他有线电视用户收视带来影响、给有线电视收视系统信号带来干扰、造成有线电视线路及设施设备损坏、影响线路信号稳定传输的,管理部门可视情节严重,给予50-500元不等的罚款;
对故意或在从事房屋装修改造和其他生产生活活动时,损坏、埋压、封闭有线电视线路及其设施设备,对其他有线电视用户收视带来影响、给有线电视收视系统信号带来干扰、影响线路信号稳定传输的,管理部门可视情节严重,给予100-1000元不等的罚款;
对擅自在入户线上加装分流设备或分支设备,用一条入户线收看两台或两台以上电视机,但只交一台电视收视费的用户,一经发现,管理部门应责令其立即补缴相应电视的收视费,对于拒不补缴收视费的,管理部门应中断其线路和信号传输;
对“”、“”“”“”款中的规定,必要时管理部门可按照盗窃公司财产的行为交保卫部处理。
6 记录
《有线电视线路安装、维修日志》GCIMC/MC1002-01
《有线电视用户台账》GCIMC/MC1002-02
《散户收视费收缴台账》GCIMC/MC1002-03
有线电视收视费扣费表
7 附则
本办法由公司有线电视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补充和完善;
本办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之前制定的有线电视相关的制度同时废止。
有线电视线路安装、维修日志
GCIMC/MC1002-01
序号性质任务维修时间维修地点维修人员故障内容维修内容维修结果备注
□安装□维修□独立□协助
□安装□维修□独立□协助
□安装□维修□独立□协助
□安装□维修□独立□协助
□安装□维修□独立□协助
□安装□维修□独立□协助
□安装□维修□独立□协助
□安装□维修□独立□协助
□安装□维修□独立□协助
□安装□维修□独立□协助
□安装□维修□独立□协助
□安装□维修
□独立□协助
4
有线电视用户台账GCIMC/MC1002-02
序号住址姓名
缴费方式配偶子女
备注扣收姓名单位姓名单位
5
6
散户收视费收缴台账
序号姓名楼号应缴
金额
实缴
金额
缴费周期缴费日期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