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申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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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范本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范本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以下简称产废单位)。

第三条产废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义务,如实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情况。

第四条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的监督管理,对产废单位履行申报登记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申报登记范围和内容第五条产废单位应当申报的危险废物包括在生产、科研、教学、医疗等活动中产生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第六条产废单位申报登记的内容包括:(一)危险废物的种类、性质、产生来源、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情况;(二)危险废物的贮存、利用、处置场所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设施类型、规模、运营状态等信息;(三)危险废物运输工具的类型、数量、运输线路、运输时间等信息;(四)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处理处置能力等信息;(五)其他应当申报的信息。

三、申报登记程序第七条产废单位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上一年度的危险废物情况。

第八条产废单位申报危险废物时,应当提交《危险废物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危险废物申报表》应当包括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情况。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一)危险废物的性质、产生来源、利用处置方式等说明材料;(二)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场所的权属证明、运营协议等材料;(三)危险废物运输工具的行驶证、运输合同等材料;(四)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单位的资质证明、处理处置合同等材料;(五)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第九条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危险废物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后,对申报内容进行审核。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一、背景介绍危险废物是指因其化学性质、物理性质或生物学性质,如果被不安全地处理、储存、运输或处置,可能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威胁的废物。

为了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各国纷纷引入了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的目的和意义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监督控制危险废物的产生、储存、运输和处置过程,以减少危险废物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的风险。

该制度的主要意义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提供监督机制:通过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政府可以对企业的危险废物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防止企业未经合法手续处理、储存、运输或处置危险废物。

2.促进企业责任: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要求企业向政府申报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使企业意识到自己对危险废物管理的责任,促使其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并采用安全可靠的方法进行处理。

3.加强信息共享: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强制要求企业向政府提供危险废物相关信息,政府可以通过这些信息进行分析和研究,制定更科学和有效的危险废物管理政策,促进信息共享和合作。

三、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的实施流程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的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流程:1.申报准备:企业需要对自身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分类、计量,并对相关信息进行整理和准备,包括危险废物的名称、数量、产生过程、处置措施等。

2.填报申报表:企业根据政府要求的申报表格,将整理好的危险废物信息填写并递交给相关部门,同时要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和其他辅助材料。

3.政府审核:相关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报表格进行审核,包括对危险废物的准确性、申报信息的完整性、所采取的处置措施的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审查。

4.申报登记:政府在审核通过后,将企业的危险废物申报信息记录在危险废物登记系统中,颁发相应的登记证书,并告知企业有关监督检查和报告义务。

四、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的优缺点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有其优点,但也存在一些缺点。

手把手教你填写危废申报登记、申领电子联单操作(附视频教程)

手把手教你填写危废申报登记、申领电子联单操作(附视频教程)

手把手教你填写危废申报登记、申领电子联单操作(附视频教程)展开全文危废申报登记申领电子联单操作攻略产废单位危废处理如何操作?。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所有产废单位每年年初向属地生态环境局申报上一年度危险废物产生、处置、贮存情况,并填报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交所属生态环境局,经属地、市级生态环境局审核盖章。

攻略一危险废物转移流程第1步使用谷歌浏览器,登陆四川省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182.148.109.185:9999/SCGF/action/page/login”进行注册,注册码向属地生态环境局申领(QQ群申领),注册时角色选择“产废单位”。

第2步进入系统后请先在系统子目录知识库下载产废企业操作视频学习。

第3步填报企业管理计划,完善基本情况,备案转移计划、上传相关资料,转移计划时间应在合同有效期内,转移时间不跨年(1.1-12.31),管理计划经区级环保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预填领电子联单,跨市转移联单须经市级生态环境局审核同意,跨区转移联单由属地环保部门审核同意。

第4步联单审核通过后,产废单位联系处置单位确定转移日期,于转移当日进行危废入、出库操作,并进行危废称重填写危废实际重量,运输单位确认装车,运输。

第5步转移联单经运输、处置单位确认办结盖章齐备后,交一份交至属地生态环境局留存备案。

攻略二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八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第一百一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二)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或者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的;(三)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的;(四)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五)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六)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七)未经安全性处置,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的;(八)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的;(九)未经消除污染处理,将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的;(十)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十一)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的;(十二)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十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的。

危险废物专项申报登记表(1)

危险废物专项申报登记表(1)

表1:
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单位)申报登记表(企业填报)
1、表1中企业(单位)类别指县级以上企业单位、事业单位、乡镇企业、个体工商户;行业类别指机械加工及电镀,金属冶炼、铸造及热处理,塑料、橡胶、树脂油脂化学生产及加工,建材生产及建材使用,食品加工,印刷纸浆生产及纸加工,纺织印染及皮革加工,化工原料及石油产品生产,电力、煤气厂、自来水及废水处理,医药及农药生产,交通运输及其他产生危险废物行业。

2、利用是指从固体废物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的活动;贮存是指将固体废物临时置于特定设施或者场所中的活动。

处置是指将固体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固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固体废物数量、缩小固体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分的活动,或者将固体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

3、废物名称、废物类别编号参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4、表1由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填写,不含大专以上院校、科研实验单位,各类医疗机构。

表2: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申报登记表(医疗、科研单位填报)
表2由大专以上院校、科研实验单位、各类医疗机构填写。

医疗机构类别指县及县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门诊部及其它;学校、科研机构类别指国家直属、省属、市属及其它。

6.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材料

6.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材料

五、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材料
提供申报登记材料;
产生、贮存、处置为0也要报,报0
提供申报数据真实性的证明材料:如申报危险废物产生量应与转移处置的联单数据相符;如果危废没有转移在厂内贮存,应与贮存台帐相符。

危险废物的产生环节、种类、危害特性、产生量、利用处置方式发生变化的,应提供向环保局变更申报的报告
1.每年度3月31日前申报企业上一年度危险废物产生、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信息;
2.每个季度5日前申报上一季度危险废物有关信息;
3.日常记录(台帐):每日记录当天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理情况的记录,并定期进行汇总成册(产生记录、入库记录、出库记录、转移记录、自身利用处置记录);
4.申报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与环评、台帐、申请审批转移、实际发生转移(或自身处置利用的数量)大致相同,出入较多的,应有当地环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其它相关的手续。

以下参考表格是山东省XX市用表,不知道全国是否一致,季报表及年报表(严格说不产生的也要报,零报)。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基本信息危险废物情况表(按危险废物代码填写)总说明:1、申报登记时间范围: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2、申报登记须填写括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基本情况表(表一)和危险废物情况表(表二),一式三份。

表1.2按危险废物代码填写。

单位产生2种以上危险废物(即有两种以上危险废物代码)的,应当分别填写表1.2。

3、所有表格格式为示意,可以适当调整栏目大小以便填写;可以附加行列或新表格进行必要说明。

4、关于集团公司的危险废物申报单元:对拥有子公司(有独立的单位法人资格)、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单位法人资格)或者生产基地的集团公司或其他经济联合体(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而言,原则上按以下规则申报:1)子公司单独申报;2)对于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以下简称“所属单位”)与集团公司,由各县(市、区)环保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划分申报单元:所属单位可与集团公司一起申报,也可分别单独申报。

原则上,所属单位与集团公司不在同一区的,应当分别单独申报。

5、设施是否属于单位内部设施或外部设施,原则上按申报单元区分。

对集团公司而言,子公司拥有的设施不属于集团公司的内部设施;集团公司与所属单位分别申报的,则所属单位拥有的设施不属于集团公司的内部设施。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表一》填表说明:1、单位名称/法人名称:按照登记注册或批准(如工商登记)情况填写。

2、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按照登记注册或批准(如工商登记)情况填写。

3、单位地址:填写单位办公地址。

4、危险废物产生设施地址:填写单位危险废物产生设施所在地地址。

5、行政区划代码:按照全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代码。

6、邮政编码:填写单位危险废物产生设施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7、行业类别代码: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0-2002)填写,填写四位小类代码。

8、总产值:是指2016年的总产值,单位为万元人民币,按申报单位年度财务报表填写。

2024年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二篇)

2024年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二篇)

2024年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环保部门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规范和落实本单位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具体内容如下:1、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的落实落实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措施和责任,由专人负责通过“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做好本单位的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工作。

2、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的要求及程序必须在每年规定的日期前通过“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如实申报上年度危险废物利用及处置情况,并按规定先通过网上申报,经环保部门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

3、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负责人职责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负责人必须提高认识,认真负责,申报登记数据必须以台账数据为基础如实申报,不得虚漏报、瞒报。

违反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制度规定的按公司制度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024年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二)摘要:2024年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的实施将提高危险废物管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有助于防止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危害。

本文从危险废物的定义、申报登记的目的和意义、制度具体内容以及实施的预期效果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和分析。

一、引言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巨大的危害,如何有效管理和处理危险废物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了规范危险废物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水平和效果,2031年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将于2024年开始实施。

本文将从危险废物的定义、申报登记的目的和意义、制度具体内容以及实施的预期效果等方面进行详细的阐述和分析。

二、危险废物的定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具有急性或慢性危害的废物,包括有毒废物、有害废物、污染废物等。

这些废物可能包含有害物质和化学品,对大气、土壤和水资源造成污染,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产生破坏性影响。

三、申报登记的目的和意义1. 透明度和规范性提高:实施申报登记制度可以提高危险废物管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通过统一申报登记流程和标准,可以更好地管理和掌握危险废物的数量、来源和去向,减少非法倾倒和无序处理现象。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环保部门对危急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规范和落实本单位危急废物的申报登记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状况特制定危急废物申报登记制度,详细内容如下:
1、危急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的落实
落实危急废物的申报登记措施和责任,由专人负责通过“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做好本单位的危急废物的申报登记工作。

2、危急废物申报登记的要求及程序
必需在每年规定的日期前通过“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照实申报上年度危急废物利用及处置状况,并按规定先通过网上申报,经环保部门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

3、危急废物申报登记负责人职责
危急废物申报登记负责人必需提高熟悉,仔细负责,申报登记数据必需以台账数据为基础照实申报,不得虚漏报、瞒报。

违反危急废物的申报登记制度规定的按公司制度惩罚,情节严峻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省、市、区(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为规范和落实公司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1、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的落实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应由专人负责,每月5日前,将上月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情况和经营许可证申领、利用处置能力核准、管理计划执行等情况整理录入“固废智慧监管系统”,生成月报表。

各部门、车间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数据。

2、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的要求及程序
在每年1月31日前完成提交上一年年度申报各部门、车间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数据,并经区(县)级环保部门审核。

3、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负责人职责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负责人必须认真负责,申报登记数据必须按年度危险废物处理计划如实申报,不得虚漏报、瞒报。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精选)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精选)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1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流程,确保危险废物的准确记录、监管,降低对环境和人身安全的风险,促进企业合规经营。

1.2依据本制度的制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管理条例》、《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法律,以及国家和地方的相关环保标准。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适用对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产生、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和相关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工业生产、服务业、医疗机构等。

第三条适用内容适用范围包括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储存、处置等各个环节,以及相关的申报登记程序。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分类和标识第四条分类标准4.1危险废物的分类应根据《危险废物名录》和《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标准》进行准确划分。

4.2各类危险废物应根据其特性、来源、性质等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并在废物产生源头明确标识。

第五条标识要求5.1危险废物应在产生源头明确标识,包括废物名称、产生时间、产生地点等必要信息。

5.2标识应使用明确、耐候、耐腐蚀的材料,确保长时间可读性。

第四章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程序第六条申报义务6.1企业应在危险废物产生后的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报登记。

6.2危险废物的产生包括生产、经营、服务等各环节,企业应确保废物产生源头能够迅速申报登记。

第七条申报材料7.1企业在申报时应提交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产生源头、处置方式等详细信息。

7.2提交的申报材料应包括《危险废物处置证》、废物运输合同、废物处置协议等相关文件。

第八条申报流程8.1企业应在废物产生后立即启动申报程序,填写《危险废物申报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

8.2申报表和相关文件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环保部门,并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第五章危险废物的监管和追溯第九条监管程序9.1环保部门应定期对企业提交的危险废物申报登记信息进行核实,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9.2对于涉嫌违规的申报信息,环保部门有权要求企业提供进一步的相关证明和解释。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范文(二篇)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范文(二篇)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范文(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生产、储存、使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各类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危险废物的产生、搬运、储存、处置等环节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督,提高危险废物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危险废物是指因生产、经营、使用等活动产生的具有毒性、腐蚀性、爆炸性、感染性等危险性的废物。

第五条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的目的是确保单位和个人正确、规范地进行危险废物管理,并及时提供相关信息给有关部门进行监管。

第二章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的主体和义务第六条所有生产、经营、使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

第七条生产、经营、使用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危险废物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危险废物的生产、经营、使用、处置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危险废物信息,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有关部门进行申报登记。

第九条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单位和个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二)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产生和处置方式等;(三)危险废物处理设施的信息,包括设施名称、地址、营业执照等;(四)危险废物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情况,包括运行记录、安全措施等。

第十条危险废物申报登记信息应当及时更新,发生变更的,应当提前向有关部门进行申报。

第三章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的程序与要求第十一条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的程序包括报备、审查、登记等环节。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应当在危险废物产生之日起10日内向所在地区的环境保护部门进行报备。

第十三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对报备的危险废物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登记手续,并颁发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证书。

第十四条危险废物的使用、处置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危险废物开始使用或处置之日起10日内向所在地区的环境保护部门进行报备。

危险废弃物申报登记规定

危险废弃物申报登记规定

危险废弃物申报登记规定
概述:
本文档旨在介绍危险废弃物申报登记的规定。

危险废弃物是指
对环境和人类健康具有潜在危害的废弃物,因此需要进行申报登记,以便加强管理和控制。

申报登记要求:
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所有产生危险废弃物的单位都必须进行
申报登记。

2. 申报登记应在废物产生的当年度内完成,并且需要定期更新。

3. 申报登记的内容包括废弃物的种类、数量、来源、处理方式
等信息。

4. 申报登记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例如危险废弃物的分析
报告、运输许可证等。

5. 申报登记应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员负责办理。

罚则与监管:
1. 未按规定进行申报登记的单位将受到相应的罚款,并可能面
临其他法律责任。

2. 相关监管部门有权对申报登记的单位进行抽查和核实,确保
申报信息的真实性。

3. 违反申报登记规定的单位将被纳入企业信用评级系统,并受
到相应的信用惩戒。

总结:
危险废弃物申报登记是对危险废弃物管理的重要措施,旨在加
强对危险废弃物的监管和控制。

所有产生危险废弃物的单位都必须
按照规定进行申报登记,并且定期更新。

对于未按规定进行申报登
记的单位,将受到相应的罚款和其他法律制裁。

相关监管部门将对
申报登记的单位进行抽查和核实,确保申报信息的真实性。

违反申
报登记规定的单位将受到信用惩戒。

只有通过严格的申报登记规定,才能更好地管理和控制危险废弃物,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危险废物申保登记制度范本

危险废物申保登记制度范本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申报登记的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以下简称产生单位)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的活动。

第三条申报登记的内容产生单位应当如实申报下列内容:(一)危险废物的种类、成分、性质和危险特性;(二)危险废物的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情况;(三)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地址、面积、设施和容量;(四)危险废物处置场所的地址、面积、设施和处理能力;(五)危险废物运输工具的类型、数量和运输路线;(六)危险废物处理、利用和处置的技术和设备;(七)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设施;(八)其他应当申报的内容。

第四条申报登记的程序(一)产生单位应当自危险废物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保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情况;(二)产生单位应当每年对危险废物的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情况进行汇总,并于次年3月31日前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保部门申报;(三)产生单位在发生重大改变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保部门申报。

第五条申报登记的要求(一)申报资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不得隐瞒、虚报或者迟报;(二)申报资料应当采用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两种形式,纸质文档一式两份,并由产生单位盖章确认;(三)申报资料应当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保部门,并留存一份复印件;(四)产生单位应当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监督管理(一)环保部门应当对产生单位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对申报不实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的,应当责令改正,并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二)环保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提高信息交换和共享能力;(三)环保部门应当定期对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向社会公布。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不安全废物申报登记制度随着工业化的快速进展,各种工业废物的产生也越来越多。

这些废物对环境、对人类都构成着巨大的威逼。

在这样的情况下,不安全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的实施成为了必定的选择。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这一制度。

一、不安全废物的概念与分类不安全废物是指因其不安全性质、数量、浓度等特征可能对环境和公众造成危害或损害的废物。

包括采矿和选冶、化学品制造和利用、炼油和燃料制造、烟草、制药和医药制品、橡胶制品、合成纤维制造、食品和饮料制造、纸制品和印刷、木材加工、不安全物品贮存和运输等行业所产生的一切固体、液体、气体废物。

依照国际标准的规定,不安全废物分为九类,分别是:1、有机溶液废物(如溶剂、油漆、树脂等);2、有机半固体废物(如垃圾、塑料等);3、有机固体废物(如橡胶、纸张等);4、无机盐和酸废物(如废酸、废碱等);5、金属废物(如废钢铁、铝、铜等);6、电子废物(如电视机、空调等电器);7、医疗废物(如注射器、药品等);8、不安全化学品废物(如爆炸物、毒品等);9、其他废物(如污水处理等)。

二、不安全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的基本要素不安全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的实施需要考虑以下基本要素:1、不安全废物的申报范围:订立不安全废物申报登记制度时,需要确定不安全废物的申报范围,即哪些不安全废物需要申报登记,并规定申报的时间、方式、内容等。

2、申报登记机构:不安全废物申报登记制度需要指定机构进行申报登记,对申报的不安全废物的种类、数量、处理方式等进行审核和管理。

3、申报登记程序:不安全废物申报登记制度需要订立相应的程序,包括申报的方法、流程、所需材料等等。

4、监管机制:不安全废物申报登记制度需要配备相应的监管机制,对申报的不安全废物进行监管和跟踪,防止不安全废物在申报后被任意处理。

三、不安全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的实施效果不安全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的实施可以防备和削减不安全废物的产生和任意处理。

通过实施该制度可以有效地掌控不安全废物的数量和不安全程度,保护环境和公众的健康。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范本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范本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范本
以下是一个简要的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的框架,供参考: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第二条适用范围
第三条核心原则
第四条主管部门
第二章申报登记的主体
第一条申报主体的范围
第二条申报主体的条件
第三条申报主体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章申报登记的程序
第一条申报的内容和要求
第二条申报的方式和时间
第三条申报的审核和审批
第四条申报的结果通知
第五条申报的有效期和更新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一条监督管理的机构和职责
第二条监督管理的方式和手段
第三条监督管理的处罚措施
第五章附则
第一条其他法律和规定的适用
第二条生效和解释
请注意,以上只是一个简单的范本框架,并非一个完整的制度,并且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可能有所差异。

在实际使用时,请结合本地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修改。

危废申报登记制度范本

危废申报登记制度范本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以下简称产废单位)。

第三条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应当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真实可靠的原则。

第四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申报登记范围和内容第五条产废单位应当对下列危险废物进行申报登记:(一)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废物;(二)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危险废物。

第六条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的内容包括:(一)单位基本信息;(二)危险废物种类、性质、数量、浓度、贮存、利用、处置等情况;(三)危险废物排放(或转移)去向、排放地点、排放方式(或利用、贮存、处理、处置的地点或方式);(四)危险废物贮存、利用或处置场所等信息。

第三章申报登记程序第七条产废单位应当于每年 3 月 31 日前,向所在地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危险废物申报表和有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危险废物申报表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申报表内容进行审核,对申报的危险废物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现场核实,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理由。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九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档案,对申报登记的数据进行定期统计分析,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处置的监督管理。

第十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未按照规定申报登记的单位,依法予以查处。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一条产废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 1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的;(二)未按照规定提交危险废物管理报告的;(三)未按照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档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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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基本信息
危险废物情况表(按危险废物代码填写)
总说明:
1、申报登记时间范围: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2、申报登记须填写括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基本情况表(表一)和危险废物情况表(表二),一式三份。

表1.2按危险废物代码填写。

单位产生2种以上危险废物(即有两种以上危险废物代码)的,应当分别填写表1.2。

3、所有表格格式为示意,可以适当调整栏目大小以便填写;可以附加行列或新表格进行必要说明。

4、关于集团公司的危险废物申报单元:对拥有子公司(有独立的单位法人资格)、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单位法人资格)或者生产基地的集团公司或其他经济联合体(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而言,原则上按以下规则申报:
1)子公司单独申报;
2)对于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以下简称“所属单位”)与集团公司,由各县(市、区)环保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划分申报单元:所属单位可与集团公司一起申报,也可分别单独申报。

原则上,所属单位与集团公司不在同一区的,应当分别单独申报。

5、设施是否属于单位内部设施或外部设施,原则上按申报单元区分。

对集团公司而言,子公司拥有的设施不属于集团公司的内部设施;集团公司与所属单位分别申报的,则所属单位拥有的设施不属于集团公司的内部设施。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表一》填表说明:
1、单位名称/法人名称:按照登记注册或批准(如工商登记)情况填写。

2、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按照登记注册或批准(如工商登记)情况填写。

3、单位地址:填写单位办公地址。

4、危险废物产生设施地址:填写单位危险废物产生设施所在地地址。

5、行政区划代码:按照全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代码。

6、邮政编码:填写单位危险废物产生设施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7、行业类别代码: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0
-2002)填写,填写四位小类代码。

8、总产值:是指2016年的总产值,单位为万元人民币,按申报单位年度财务报表填写。

9、主要产品或服务名称:单位设计工艺流程生产的产品,不包括单位销售的综合利用产品和生产副产品。

汽车4S店填写维修保养。

10、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数量:是指单位用来贮存自己产生的危险废物的内部设施数量。

11、危险废物利用设施数量:是指单位用来利用自己产生的危险废物的内部设施数量。

12、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数量:是指单位用来处置自己产生的危险废物的内部设施数量。

13、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执行情况:指2016年情况。

未执行的,填写数字“0”;执行的,填写数字“1”。

14、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情况:指2016年情况。

未执行的,填写数字“0”;执行的,填写数字“1”。

15、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的情况:指2016年情况。

未执行的,填写数字“0”;执行的,填写数字“1”。

16、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外单位处理情况,未提供或委托的,填写数字“0”;提供或委托的,填写数字“1”。

17、填写联系人名称及联系方式,包括电子邮箱、电话、传真和手机等。

18、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名,填写日期并盖章。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表二》填表说明:
1、危险废物代码:按照《危险废物产生源提示表》填写。

行业码。

根据单位的行业分类,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中的中类代码填写,即《危险废物产生源提示表》废物代码的前三位。

顺序码。

为《危险废物产生源提示表》废物代码的中间三位。

如果废物无法对应提示表中的废物代码,则废物顺序码填写000。

类别码。

为《危险废物产生源提示表》废物代码的后两位,也是废物类别代码的后两位。

2、产生量:是指该危险废物2016年的产生量,不是销售量。

3、单位:填写计量单位代码,见下表。

原则以吨为单位填写。

如果以升、立方米为单位计量,则必须填写该危险废物的密度。

4、填写危险废物形态代码,见下表。

5、产生源:填写产生源代码,见下表。

6、危险废物描述:描述危险废物的类型,来源,危险性和主要化学成分。

例如“工具生产中脱脂工艺产生的易燃废弃有机溶剂;含工业酒精和柴油”。

7、单位内部设施利用处置贮存情况:指2016年单位利用内部设施利用、处置、贮存本单位产生的工业危险废物情况。

8、管理码:填写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贮存代码,见下表。

注:1) 为与《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相对应,废物利用和处置方式的代码未连续编号。

2)利用、处置或贮存不包括填坑、填海。

3)利用是指从危险废物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的活动。

4)处置,是指将危险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固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危险废物数量、缩小危险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份的活动,或者将危险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

焚烧指焚化燃烧危险废物使之分解并无害化的过程。

5)贮存,是指将危险废物临时置于特定设施或者场所中的活动。

6)水泥窑共处置,是指在水泥生产工艺中使用废物作为替代燃料或原料,消纳处理工业危险废物的方式。

生产建筑材料是指将危险废物用于生产砖瓦、建筑骨料、路基材料等建筑材料。

7)为统计需要,在提供或委托外单位处置利用情况栏中的管理码,预填了O-。

9、数量:填写与危险废物管理码相对应的危险废物处置利用或贮存数量。

注意其计量单位。

10、提供或委托外单位处置利用情况:是指2016年单位将所产生的危险废物,不利用内部设施,而是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的情况。

不包括贮存。

11、省份: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外单位处置利用的,填写外单位所在省、直辖市或自治区的代码(数字码),见下表。

12、单位名称: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外单位处置利用的,填写接受单位的名称。

13、许可证号: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外单位处置利用的,填写接受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号。

没有许可证的,填写0。

14、联系人及电话: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外单位处置利用的,填写接受单位的联系人和电话。

15、危险废物出口数量:填写2016年出口危险废物的数量,计量单位及进口国名称。

16、截止2016年底历年累计贮存数量:指截至2016年底,存放于单位厂区内的危险废物总量。

其中:在符合标准设施中的贮存数量:符合标准的设施指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危险废
物贮存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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