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贷后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信贷业务操作,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全省农村信用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全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经营和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则,是各联社制定信贷管理细则、规范单项信贷业务品种运作程序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信贷经营和管理必须坚持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相统一的原则。

要坚持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宗旨,在同等条件下,要体现农业贷款优先,对本社社员贷款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信贷业务是农村信用社对客户提供的各类信用的总称,包括本外币贷款、承兑、贴现等资产和或有资产业务。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经营社和信贷人员(客户经理)是指直接办理和经营信贷业务的县(市、区)联社(简称县联社,下同)和农村信用社及其从事信贷经营、业务操作和管理的人员。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农村信用社发放贷款,农村信用社有权拒绝单位和个人强令其发放贷款。

第二章信贷管理组织体系第六条实行审贷部门分离制度。

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将调查、审查、审议、审批、经营管理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分解,由不同经营层次和不同部门承担,实现其相互制约和整体风险的控制。

第七条按照“横向平行制约”原则,设立客户部门(岗)和信贷管理部门(岗)。

客户部门(岗)承担信贷业务的开发、受理、调查、评估和审批后信贷业务的经营管理;信贷管理部门(岗)承担信贷业务的审查和整体风险的控制。

第八条实行贷款管理委员会(或贷款管理小组)制度。

在省联社、县联社设立贷款管理委员会(简称贷管委,下同);在各省辖市农村信用社管理机构(简称市办,下同)和农村信用社设立贷款管理小组(简称贷管组,下同)。

贷管委(组)是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决策的议事机构,审议(咨询)需经贷管委(组)审议(咨询)的信贷事项,对有权审批人进行制约及智力支持。

贷管委(组)由省联社、市办、县联社和农村信用社信贷、客户、风险资产、财会、法规等部门(岗)负责人和具有贷款管理或评审能力的人员组成。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信贷业务操作,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全省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农信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全省农信社办理各项信贷业务必须遵循的基本制度,是制定各类信贷业务制度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信贷经营和管理坚持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相统一的原则,以服务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为宗旨。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信贷业务是指农信社对客户提供的各类信用的总称,包括贷款、信贷承诺、承兑、贴现、证券回购、贸易融资、保理、信用证、保函、透支、拆借、担保等表内外业务。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客户经理是指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县级联社)及其分支机构中为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客户管理人员。

第二章信贷管理基本原则第六条实行客户信用等级管理。

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是农信社客户授信管理的基础工作。

评定内容主要包括信用履约、偿债能力、盈利能力、经营能力、客户领导者素质和发展前景等因素。

第七条实行客户统一授信管理。

客户统一授信管理是农信社对客户实施集中统一控制客户信用风险的管理制度。

县级联社对应授信客户必须遵循“先授信,后用信”的原则,做到授信主体统一,标准统一,内容统一,对象统一。

第八条实行审贷分离、贷放分控制度。

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将调查、审查、审议审批、发放支付、贷后管理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分解,由不同经营层和不同部门(岗位)承担,各负其责,实现其相互制约和支持。

(一)客户部门主要负责信贷业务的受理(营销)、调查评价、项目评估、信用等级初评、授信额度测算、放款和贷后管理等工作;(二)放款中心(岗)主要负责信贷业务发放和支付的审核工作;(三)信贷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信贷业务审查、信用评级审查、授信额度审查、放款条件审查、风险管理、资产保全、法律事务、信贷检查等工作。

第九条实行信贷审议审批制度。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规定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规定
第二十九条办理低风险信贷业务流程:
低风险信贷业务由经营社或柜台直接办理,但超过一定额度需向有权审批社上报,其流程:客户申请→受理并调查→审查→有权审批人审批→有权审批社审批(或咨询)→与客户签订合同→提供信用→信用收回。
第七章主责任人和经办责任人
第三十条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实行主责任人和经办责任人制度。
(三)审议。贷管会按规定对信贷管理部门(岗)完成审查的资料进行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的交审批人审批,否则退回信贷管理部门(岗)。
(四)审批。贷管会审议后,有权审批人根据审议结果进行审批。
(五)经营管理。有权审批人审批后,若是农村信用社受理的,直接由其客户部门(岗)与客户签订信贷合同,负责信贷业务发生后的经营管理;若是县联社受理的,则通过信贷管理部门(岗)逐级批复至农村信用社,由其与客户签订信贷合同,负责信贷业务发生后的经营管理。
(二)办理超权限信贷业务,主责任人的界定。
1、有权审批社直接调查或组织调查超农村信用社权限的中长期项目贷款,有权审批社客户部门(岗)负责人为调查主责任人;有权审批社信贷管理部门(岗)负责人为审查主责任人;有权审批社主任或经授权的副主任为审批主责任人;经营社主任或经授权的副主任为经营主责任人。
2、经营社受理并调查的超权限的其它信贷业务。经营社客户部门(岗)负责人为调查主责任人;经营社主任或经授权的副主任、有权审批社信贷管理部门(岗)负责人为审查主责任人;有权审批社主任为审批主责任人;经营社主任或经授权的副主任为经营主责任人。
第二十条票据贴现,是指以购买借款人未到期商业汇票的方式,向持票人融通资金的一种行为。农村信用社票据贴现期限自贴现之日起到票据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经人民银行许可办理贴现业务的农村信用社,一般只开展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

信用社(银行)贷后管理办法

信用社(银行)贷后管理办法

信用社(银行)贷后管理办法.doc 文档标题:信用社(银行)贷后管理办法一、引言简述贷后管理的重要性和目的。

概述本办法的制定背景和适用范围。

二、总则明确贷后管理的基本原则和目标。

规定贷后管理的职责和要求。

三、贷后管理组织结构描述负责贷后管理的组织结构。

明确各部门和个人的职责。

四、贷后管理流程详细阐述贷后管理的流程和步骤。

包括贷款发放后的监控、评估和调整等。

五、贷后监控规定贷后监控的内容和方法。

包括对借款人财务状况、业务状况的监控。

六、贷后评估描述贷后评估的周期和标准。

明确评估结果的应用和后续行动。

七、风险识别与分类规定风险识别的方法和流程。

明确贷款的风险分类标准。

八、风险预警与处理描述风险预警的机制和触发条件。

阐述风险处理的策略和措施。

九、贷后服务规定贷后服务的内容和标准。

包括客户关系维护、咨询和支持服务。

十、贷后档案管理规定贷后档案的建立、更新和管理。

明确档案的保密和安全要求。

十一、贷后审计与检查描述贷后审计和检查的周期和范围。

明确审计和检查的结果应用。

十二、贷后问题处理规定贷后问题的处理流程和方法。

包括违约、逾期等问题的处理。

十三、贷后信息披露规定贷后信息披露的内容和要求。

明确信息披露的对象和方式。

十四、贷后培训与教育规定贷后管理相关人员的培训内容和要求。

明确培训效果的评估和反馈。

十五、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规定贷后管理中的违规处理措施。

明确责任追究的原则和程序。

十六、附则说明本办法的解释权和修订程序。

规定本办法的生效时间和废止条件。

十七、附件包括相关表格、流程图、操作指南等。

贷后管理与预警

贷后管理与预警

1、贷后管理未能切入客户的生产经营活动
2、对贷款风险预警信 号反应迟缓
行动上的盲区
3、贷后管理流于形 式
贷后管理的
DDiaiaggrraamm 22
第三
及时发现和化解风险
(一)贷后管理的关键点 (二)贷后检查的方法 (三)贷后检查频率
贷后管理的策略
资金使用情况 合同履行情况 经营情况 财务情况 是否有诉讼
同意的第三人提存;
g抵(质)押物的保险单是否依然有效,抵(质)押物的保险单是否按合同约定续保,以及抵 (质)押物损失后的赔偿金是否按合同约定处理;
h抵押物是否被重复抵押;
i抵押人(出质人)有无使抵(质)押物价值减少的行为。如因抵押人(出质人)或第三方的原 因使抵(质)押物价值减少的行为,是否按合同约定提供了新的担保。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 进一步从严管理贷款的意见
(六)违反有关管理规定,逆程序、超权限发放贷款的; (七)违反集中度风险管理规定发放贷款的; (八)直接或变相化整为零发放贷款的; (九)未落实贷款贷款限制性条款发放贷款的; (十)未按合同约定条款发放贷款的; (十一)通过本人或他人账户过渡信贷资金、参与提供贷款过桥资金从中牟利的;
贷后管理的目的
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通过风险控制,避免出现不良贷款。 及时发现有问题贷款,采取有效措施收回贷款,降低贷款损失。
贷后风控理念
牢记一句“预防大于治理”,不是客户到期逾期了想着如何化解,而是在贷后管理过程中如何 防止贷款逾期风险发生。
贷后管理也是贷款风险管理的过程,从贷款出现风险预警和提前处置化解,寻找风险共同点, 避免以后出现同类贷款风险也是长期经验学习,我们虽然看不出每一个客户是否逾期,但逾期 的客户是一样的。同样考验我们经验和眼光。从而能够办理提高新增贷款的贷款质量。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有关制度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有关制度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新增贷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豫农信险〔2012〕8号2012年6月25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新增贷款质量管理,严控新增不良贷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省联社有关规定,结合全省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农信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新增贷款,是按“新老划断、分账管理”的原则分账管理后,存量贷款中的正常贷款和新投放的贷款。

第三条新增贷款容忍不良率为3%以下(不含3%),一般担责不良率为3%-5%(含3%、不含5%),严肃追责不良率为5%以上(含5%)。

新增贷款不良率=考核期内新增贷款形成的不良贷款余额/考核期新增贷款余额×100%。

第四条新增贷款办理程序严格按照《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修订)》、《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个人贷款管理指引(试行)等三个指引的通知》等贷款新规执行。

第五条新增贷款业务的受理、调查、审查、审议审批、发放支付、贷后管理、不良贷款处置、审计、考核奖惩、责任追究等各个环节,由不同经营管理层和相关部门(岗位)承担,各负其责,落实对应的风险管理责任。

第二章管理与监控第六条贷前调查管理。

公司业务部、个人业务部和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客户部门)是贷前调查的实施和落实部门,负责调查客户基本情况、收集相关证明材料等,撰写调查报告,保证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客户基本情况、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行业情况、贷款原因、主要还款来源及第二还款来源、信用记录等。

第七条贷款审查审批管理。

信贷管理部门是此项工作的实施和落实部门,负责审查客户部门及客户经理提交的调查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保证审查内容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合规性。

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借款客户的真实背景、行业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贷款原因、还款能力、第二还款来源等。

审查无疑义的,根据审批权限提示召开信贷业务评审会,进行贷款审议和审批;存在疑问的,退回客户部门重新调查或按流程报批同意后参与现场调查。

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贷后管理办法

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贷后管理办法

ⅩⅩ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贷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ⅩⅩ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合作银行,以下简称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确保信贷资金安全,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农村信用社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或其他信贷业务发生后直到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的全过程的信贷管理行为的总和。

包括贷后检查、账户监控、客户维护、风险预警、贷款风险分类、档案管理、贷款收回、复测客户信用等级及调整授信方案、总结评价等。

第三条贷后管理要坚持职责明确、监管到位、及时预警、快速处理、积极维护、适时退出、责任追究、奖惩分明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客户,是指辖内发生信贷业务的企业类客户和个人类客户。

企业类客户包括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个人类客户包括自然人及以个人名义借款的个体工商户、微小企业。

第五条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为正常、关注和次级类贷款的贷后管理按本办法执行。

风险分类为可疑、损失类的贷款的贷后管理,按照不良资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贷后管理部门及其职责第六条贷后管理部门按承担职责不同,分为客户部门(含客户经理部、客户经理分部、基层信用社,以下简称客户部门),信贷风险监控部、其他部门。

第七条客户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本部门授权范围内贷款客户的日常贷后管理工作。

其具体职责为:(一)负责联系客户、了解并反映客户需求;落实金融服务方案;拓展资产、负债和中间业务。

(二)落实信贷审批内容并发放贷款;监测客户账户资金往来;监控信贷资金使用用途等用信情况;监管客户经营及财务状况;进行贷后跟踪检查;收集客户财务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和信息;按时发送贷款到期催收通知书,及时收回贷款本息和确保诉讼时效等。

(三)在贷后管理中发现贷前决策信息或信贷方案存在明显缺陷的,及时报告贷款审批部门,经有权审批人同意后,落实修正和弥补措施,防范信贷风险的发生。

信用社大额贷款贷后检查管理办法

信用社大额贷款贷后检查管理办法

农村信用社大额贷款贷后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大额贷款管理,切实做好风险防范预警工作,确保信贷资产安全流动,提高经营效益,根据目前我县农村信用社经营现状,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额贷款系指XX县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单户贷款或余额在0.5万元(不含0.5万元)以上的贷款(不含住房按揭贷款)。

第三条贷后检查是指信贷员在规定时间内随时对借款人使用贷款及其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第四条贷后检查将根据不同的贷款金额,采用不同的方式进行:1、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贷款,每月检查一次;2、4万元(不含)—50万元(不含50万元)的贷款,每季度检查一次;3、0.5万元(不含0.5万元)—4万元(含4万元)的贷款,每半年检查一次。

第五条检查要求:1、实行按月检查的,责任信贷员必须逐月对本人负责管理的大额贷款逐户进行检查,并逐户形成贷后检查报告书(附相关财务报表),要求借款人签字认可,然后交社主任阅签存档,同时逐户形成文字分析材料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于次月五日前上报联社业务经营部。

2、实行按季检查的,责任信贷员必须在每个季度内对本人负责管理的大额贷款逐一进行检查,并逐户形成贷后检查报告书,要求借款人签字认可,然后交社主任阅签存档。

3、实行半年检查的,责任信贷员必须在半年内对本人负责管理的大额贷款逐户进行检查,并逐户形成贷后检查报告书,要求借款人签字认可。

4、在贷后检查过程中如借款人外出无法签字的,可由其家属、邻居或村委(街委)出具证明。

5、贷后检查报告书的内容必须真实、完整,不得弄虚作假。

如存在问题,必须对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处置意见或建议。

6、在贷后检查工作中,如发现风险贷款,责任信贷员必须以书面材料及时向社主任报告,社主任接到汇报材料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落实。

如各社以书面材料请示联社答复的,联社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

第六条处罚措施:1、不按规定进行贷后检查的(以检查报告书为准),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贷款,每笔每次处责任信贷员50元罚款,如有弄虚作假的,每次加罚20元;50万元(不含)以下的贷款,每笔每次处责任信贷员20元罚款,如有弄虚作假的,每次加罚10元。

农村信用社贷后管理办法

农村信用社贷后管理办法

农村信用社贷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贷后管理,防范信贷风险,按照《贷款通则》、《xxxx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大体制度(试行)》、《xxxx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等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后至贷款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全进程的信贷管理行为。

贷后管理内容包括信贷档案管理、客户保护和贷后检查、贷后风险预警及处置、贷款本息收回、不良贷款管理、贷款风险责任认定、贷款管理责任移交、贷款总结评价等。

第三条贷后管理坚持规范管理流程、明确工作职责、健全约束机制、及时预警风险、有效控制风险的原则。

第四条贷款责任人包括贷款发放责任人和贷款管理责任人。

贷款发放责任人是指贷款发放进程中履行调查、审查、审批等职责,并对形成贷款风险需承担相应责任的相关人员。

贷款管理责任人是指贷款发放后履行搜集整理信贷资料、客户保护、贷后检查、贷后风险预警及处置、本息收回、不良贷款管理、贷款总结评价等日常管理工作职责的信用社信贷职位人员。

第二章信贷档案管理第五条信贷档案以客户为单位成立,内容包括客户及担保人大体情况(含评级授信情况)、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款审批、贷款发放、贷后检查、本息收回、呆帐核销等进程中形成的与贷款有关的资料。

第六条信贷档案管理内容包括信贷档案资料的搜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调阅、移交、销毁等。

第七条信用社是本级信贷档案管理的责任机构,要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进行信贷档案管理。

第八条具体管理办法按2021年下发的《****农村信用社贷款档案管理整理工作细则》执行。

第九条信用社信贷档案资料应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第十条县联社对辖内基层社信贷档案管理情况每一年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基层社对辖内信贷档案管理情况每半年至少要进行一次检查。

第三章客户保护和贷后检查第十一条客户保护内容包括搜集客户意见,提供宏观政策和市场信息,推介农村信用社金融产品,提供结算便利、做好客户咨询服务,帮忙客户合理安排资金,增进客户提升经营水平等。

农村信用社贷款贷后管理实施细则

农村信用社贷款贷后管理实施细则

农村信用社贷款贷后管理实施细则农村信用社贷款贷后管理实施细则是指在农村信用社对贷款客户进行贷后管理工作的具体规定和操作细则。

其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农村信用社发放贷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有效管理,保障贷款的风险可控,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户的收入增加。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农村信用社贷款贷后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

一、贷后管理机构设置和职责划分1.收集和整理贷款客户的还款信息,建立完善的贷后管理数据库。

3.根据不同客户的还款情况,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计划。

4.对逾期客户进行催收工作,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进行追偿。

5.定期进行贷后管理工作的评估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贷后管理的主要内容1.贷款客户的定期回访2.还款计划的制定与执行3.贷款追踪和催收工作4.风险管理和风险提示三、贷后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评估1.定期对贷后管理工作进行内部审查和整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建立贷后管理工作的考核评价体系,对贷后管理工作进行绩效评价。

3.加强对贷后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业务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

四、贷后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农村信用社要加强贷后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建设,通过建立贷后管理数据库,及时收集和整理贷款客户的还款信息,并实时更新贷款客户的经营状况和还款能力。

同时,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贷后管理工作进行统计和分析,为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综上所述,农村信用社贷款贷后管理实施细则对于保障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的可控性,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户的收入增加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农村信用社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制定贷后管理实施细则,并加强对贷后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评估,不断改进和完善贷后管理工作,提高贷款的风险管理水平。

信用社银行贷后管理实施细则

信用社银行贷后管理实施细则

信用社(银行)贷后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信贷业务发生后的经营管理(以下简称贷后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贷业务全过程风险,确保信贷资金安全,提高经营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的要求,制定本操作细则。

第二条贷后管理的内涵和原则(一)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或其他信贷业务发生后直到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的全过程的信贷管理行为的总和,包括账户监管、贷后检查、风险预警、贷款风险分类、档案管理、有问题贷款处理、贷款收回和总结等。

(二)加强贷后管理,必须坚持职责明确、检查到位、及时预警、快速处理的原则。

第二章贷后管理的流程和内容第四条贷后管理的操作流程贷后管理的基本操作流程可分为8个环节:建立台账——日常监控——贷后检查——贷后评估——预警报告——制定策略——贷款收回——监督检查。

第五条贷后管理流程各环节的基本内容1、建立台账:贷款发放后,信贷会计必须根据额度(贷款)使用情况建立《企业贷款/综合授信额度台账》,并根据日常监控和定期检查情况建立《贷款企业经营动态台账》,详细、真实、连续地登记台账内容,以便定期比较、分析、监测台账中企业信息的异常变动情况。

2、日常监控:贷款发放后,信贷员要对企业额度的使用情况和贷款投向严密监控,对企业结算账户往来情况密切跟踪,对企业利息每月清偿情况及时管理,并适时收集、整理、反馈和跟踪,如逃废债、逃欠税等其他一些涉及授信业务安全的非现场检查信息,为贷后现场检查提供有针对性的目标。

3、贷后检查:包括定期和非定期检查。

即贷款发放后,信贷员按检查间隔期的要求定期地,或根据日常监控预警情况不定期地,对借款人、保证人、抵(质)物及对影响贷款安全的相关因素进行连续、不间断的全面跟踪检查。

4、贷后评估:就日常监控、现场检查结果及收集的相关信息,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对贷款风险作出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按时完成“贷后检查及五级分类报告书”。

5、预警报告:对日常监控、贷后检查和贷后评估中发现并经核实的影响贷款安全的早期预警信号,按预警快速反应制度的要求逐级报告,为及时采取相应的风险应急措施提供依据。

信用社(银行)贷后管理办法word精品文档11页

信用社(银行)贷后管理办法word精品文档11页

信用社(银行)贷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贷后管理,防范信贷风险,根据《贷款通则》、《**x 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试行)》、《**x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等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后至贷款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全过程的信贷管理行为。

贷后管理内容包括信贷档案管理、客户维护和贷后检查、贷后风险预警及处置、贷款本息收回、不良贷款管理、贷款风险责任认定、贷款管理责任移交、贷款总结评价等。

第三条贷后管理坚持规范管理流程、明确工作职责、健全约束机制、及时预警风险、有效控制风险的原则。

第四条贷款责任人包括贷款发放责任人和贷款管理责任人。

贷款发放责任人是指贷款发放过程中履行调查、审查、审批等职责,并对形成贷款风险需承担相应责任的相关人员。

贷款管理责任人是指贷款发放后履行搜集整理信贷资料、客户维护、贷后检查、贷后风险预警及处置、本息收回、不良贷款管理、贷款总结评价等日常管理工作职责的信用社信贷岗位人员。

第二章信贷档案管理第五条信贷档案以客户为单位建立,内容包括客户及担保人基本情况(含评级授信情况)、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款审批、贷款发放、贷后检查、本息收回、呆帐核销等过程中形成的与贷款有关的资料。

第六条信贷档案管理内容包括信贷档案资料的搜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调阅、移交、销毁等。

第七条信用社是本级信贷档案管理的责任机构,要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进行信贷档案管理。

第八条具体管理办法按2019年下发的《****农村信用社贷款档案管理整理工作细则》执行。

第九条信用社信贷档案资料应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第十条县联社对辖内基层社信贷档案管理情况每年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基层社对辖内信贷档案管理情况每半年至少要进行一次检查。

第三章客户维护和贷后检查第十一条客户维护内容包括收集客户意见,提供宏观政策和市场信息,推介农村信用社金融产品,提供结算便利、做好客户咨询服务,帮助客户合理安排资金,促进客户提升经营水平等。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贷后管理办法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贷后管理办法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贷后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信贷业务发生后的经营管理(以下简称贷后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贷业务风险,确保信贷资金安全,提高经营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或其他信贷业务发生后直到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全过程的信贷管理行为,包括账户监管、贷后检查、风险监控、档案管理、有问题贷款处理、贷款收回等。

第三条贷后管理必须坚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跟踪监控、及时预警、快速处理的原则。

第二章贷后管理职责和责任界定第四条县级联社公司业务部和个人金融部(以下简称客户部门)、信用社的客户经理负责贷后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一)客户监管及贷后检查。

监管客户资金账户往来,信贷资金使用情况,客户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贷后跟踪检查,落实审批内容,收集客户公开信息并定期联系客户。

(二)担保人及担保物的跟踪检查和监管。

(三)风险分类及日常管理。

建立贷后管理台账;整理、收集信贷档案有关资料;利息及本金的收回等。

(四)风险预警。

发现风险及时提出处理建议并报告。

(五)制定风险资产处置方案,并具体实施。

(六)定期报告。

定期向信用社主任、客户部门负责人汇报辖内客户贷后管理情况。

(七)其它。

第五条县级联社客户部门负责人、信用社主任对辖内贷后管理的主要职责:(一)负责监控贷后风险,督促客户经理按规定实施贷后管理。

(二)组织制定不良信贷资产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定期向县级联社风险管理部门汇报本社(部)贷后管理情况。

(四)其它。

第六条县级联社风险管理部门对辖内贷后管理的主要职责:(一)适时监测本级及上级审批(咨询)贷款的贷后风险,主要通过信贷管理系统实时监控贷后风险,并检查信用社(客户部门)贷后管理情况,督促信用社(客户部门)按规定实施贷后管理。

(二)建立重点客户管理制度,风险管理部门按贷款额度或授信额度、风险程度、管理难度确定重点管理客户。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贷后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信贷业务发生后的经营管理(以下简称贷后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贷业务风险,确保信贷资金安全,提高经营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或其他信贷业务发生后直到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全过程的信贷管理行为,包括账户监管、贷后检查、风险监控、档案管理、有问题贷款处理、贷款收回等。

第三条贷后管理必须坚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跟踪监控、及时预警、快速处理的原则。

第二章贷后管理职责和责任界定第四条县级联社公司业务部和个人金融部(以下简称客户部门)、信用社的客户经理负责贷后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一)客户监管及贷后检查。

监管客户资金账户往来,信贷资金使用情况,客户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贷后跟踪检查,落实审批内容,收集客户公开信息并定期联系客户。

(二)担保人及担保物的跟踪检查和监管。

(三)风险分类及日常管理。

建立贷后管理台账;整理、收集信贷档案有关资料;利息及本金的收回等。

(四)风险预警。

发现风险及时提出处理建议并报告。

(五)制定风险资产处置方案,并具体实施。

(六)定期报告。

定期向信用社主任、客户部门负责人汇报辖内客户贷后管理情况。

(七)其它。

第五条县级联社客户部门负责人、信用社主任对辖内贷后管理的主要职责:(一)负责监控贷后风险,督促客户经理按规定实施贷后管理。

(二)组织制定不良信贷资产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定期向县级联社风险管理部门汇报本社(部)贷后管理情况。

(四)其它。

第六条县级联社风险管理部门对辖内贷后管理的主要职责:(一)适时监测本级及上级审批(咨询)贷款的贷后风险,主要通过信贷管理系统实时监控贷后风险,并检查信用社(客户部门)贷后管理情况,督促信用社(客户部门)按规定实施贷后管理。

(二)建立重点客户管理制度,风险管理部门按贷款额度或授信额度、风险程度、管理难度确定重点管理客户。

对辖内跨区域集团客户、审批的重点客户、系统性客户、行业龙头客户、客户部门直接营销的大额客户为贷后管理的重点,并落实贷后管理的主责任人。

(三)按规定对信用社(客户部门)贷后管理情况实施现场检查,可延伸到客户进行检查,深入了解客户风险状况。

(四)定期向联社主管领导、评审会汇报所监控的客户贷后管理情况及客户风险状况。

(五)负责组织和督促信贷档案管理人员按照规定进行收集、整理、保管、借阅、销毁信贷业务档案。

(六)其他。

第七条各县级联社主任对辖内贷后管理组织实施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贷后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

(二)督促风险管理部门加强贷后管理。

(三)对客户经理发现上报的贷款风险,及时组织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置,并向上级报告。

(四)定期总结贷后管理经验教训,并向上级报告。

(五)其它。

第八条其他相关部门职责:资产保全部门按规定负责管理信用社(客户部门)移交的不良贷款,包括不良贷款的清收、盘活、保全,抵债资产的接受和处置,表外利息的减免和核销等;会计结算部门负责配合信用社(客户部门)严控资金流向,做好账户监管、本息扣划工作和呆帐核销等;稽核监督部门对贷后管理进行再监督,负责对贷后管理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良贷款进行责任认定。

第九条贷后管理建立责任管理制度:(一)客户经理对本社(部)贷款贷后管理负直接管理责任。

(二)县级联社客户部门负责人、信用社主任对本级及上级审批(咨询)的贷款贷后管理负主要责任。

(三)县级联社风险管理部门对本级及上级审批(咨询)的贷款负风险监控责任。

(四)县级联社主任对辖内贷后管理组织实施负领导责任。

第三章资金账户监管第十条客户经理和会计人员应相互配合做好信贷资金使用监督和借款人在农信社账户资金的定期监测。

第十一条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的,客户经理应要求借款人定期汇总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并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并填写《自主支付核查登记簿》,逐笔记录贷款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二条客户经理定期对客户账户进行资金监测,掌握账户资金流入流出情况,结合客户采购、销售模式判断客户资金往来是否正常,并督促借款人办理相应的存款和结算业务。

第十三条客户经理应加强对客户大额资金往来的监测,关注资金异动,防止贷款挪用。

针对集团客户关联交易隐蔽、融资主体多元、资金集中管理等特征,强化集团客户资金监控工作,防止信贷资金在集团内部不同项目、不同成员之间随意流动。

第十四条客户经理发现借款人有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未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的情况,应及时向经营主责任人报告,并按合同约定采取暂停借款人用款等相应措施督促借款人限期纠正。

第四章贷后跟踪监控及组织实施第十五条客户经理针对借款人所属行业及经营特点,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测,分析借款人经营、财务、信用、支付、担保及融资数量和渠道变化等状况,掌握各种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风险因素。

贷后检查包括首次跟踪检查、日常检查和重点检查。

第十六条首次跟踪检查。

贷款发放后15日内,客户经理应对此笔贷款的贷款运行程序和合规性进行贷后首次跟踪检查,重点检查客户是否按照合同约定购回货物或其他交易。

检查方式为实地检查、见面访谈等并填写《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首次检查报告单》(见模版)。

第十七条日常检查:(一)检查频率新建立信贷业务的公司类客户应每月检查一次, 存量贷款中正常、关注类客户每季检查一次,不良贷款按照重点检查进行实施,并填写《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贷后跟踪检查表》(见模版)。

新建立信贷业务的个人大额贷款客户应每月检查一次,其他个人贷款正常类每半年检查一次,关注类按季检查,不良贷款按照重点检查进行实施,并填写《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贷后跟踪检查表》。

(二)检查内容1.借款人的检查①对公客户。

主要检查以下内容:a基本情况检查。

检查营业执照是否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年检合格;客户是否正常纳税;客户的名称、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是否变更或准备变更;客户经营组织形式是否变更或准备变更;客户(项目)的资本结构是否变更或准备变更及其原因;客户经营范围是否调整或准备调整,及其对农信社信贷资产安全的影响程度;客户内部管理水平(管理层素质、稳定性、经营管理作风等)是否发生变化,及其对农信社信贷资产安全的影响程度。

b经营状况检查。

客户所在行业的国家宏观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客户所在行业的经济周期状况如何;客户在行业中的地位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客户生产是否正常;产品销售情况如何。

c信用情况检查。

客户是否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或履行义务;信用记录是否良好。

d财务状况检查。

客户是否按期提供财务报告(表);财务报表中的以下项目是否发生异常变化:分析资产负债表时,要关注存货、应收帐款、短期投资、长期投资项目、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特别应关注对外债务不成比例的异常增长)等项目的余额变化;分析损益表时,要关注销售额和利润等的余额及变化情况,固定资产折旧、坏帐准备、各项投资减值准备或存货跌价准备等的计提情况;分析现金流量表时,要关注客户过去和未来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的能力;。

e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拟或正在进行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情况;拟或正在进行对外投资情况。

对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比重较大的客户,要检查其主营业务状况;对外投资额较大的客户,要分析其投资业务的风险程度;拟或正在进行合资、重组、承包兼并、破产、收购、股份化等改制情况,严防客户借资产重组之机剥离资产逃避还款责任;遭受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情况;是否卷入重大法律诉讼,了解并分析其原因。

密切注意客户起诉和应诉事项,分析其对信贷资产安全的影响;②个人客户。

侧重于对客户是否按时、主动、足额还款等情况进行监控。

主要包括:a基本情况检查。

包括客户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的变更情况,并根据检查结果及时更新借款人的信息。

b收入状况检查。

对于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检查借款人职业、职务、本人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等影响其还款能力因素是否发生变化。

对于以经营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检查其经营和资金周转的情况,同时根据客户所从事行业的发展、竞争状况判断其收入发展趋势。

c信用状况检查。

检查客户的负债情况和归还贷款本息情况。

贷款金额较大或贷款用于生产经营用途,了解客户向其他银行或个人借款的情况,以及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同时还应注意检查借款人是否因民间借贷行为卷入债务纠纷。

2.担保检查。

保证人的检查参照对信贷客户检查的内容进行。

抵(质)押担保的应重点检查以下内容:a抵(质)押物的存续状况及使用状况(如是否损坏),实地检查抵押的房产是否被拆迁,是否正常使用、维护。

如客户缴存保证金的,应检查保证金账户是否处于冻结状态及其余额情况;b抵(质)押物价值和变现能力;c抵押人有无擅自转让、出租或其他处分抵押物的行为;d是否出现抵押(质押)人的其它债权人优先于农信社受偿的情况;e保险获赔偿金是否未偿还所欠农信社贷款或向农信社同意的第三人提存;f经农信社同意处置抵押(质押)物时,是否未将处置所得资金偿还农信社贷款或未向农信社同意的第三人提存;g抵(质)押物的保险单是否依然有效,抵(质)押物的保险单是否按合同约定续保,以及抵(质)押物损失后的赔偿金是否按合同约定处理;h抵押物是否被重复抵押;i抵押人(出质人)有无使抵(质)押物价值减少的行为。

如因抵押人(出质人)或第三方的原因使抵(质)押物价值减少的行为,是否按合同约定提供了新的担保。

第十八条重点检查。

客户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应当立即实施重点检查:1.按贷款风险分类或不良贷款认定结果,贷款形态由正常转为不良或不良贷款形态恶化;2.本金出现逾期或欠息超过60天;3.客户发生可能影响贷款安全和信贷资产质量的生产经营已停止、项目已停建、重大投资活动、体制改革、债权债务纠纷、事故与赔偿、人事调整等重大事项;4.预警系统发出风险预警信号;5.上级部门或外部监管部门要求对特定客户组织重点检查。

重点检查须为现场检查,一般由客户经理实施,必要时由经营主责任人牵头实施。

重点检查中,应当着重分析客户出现的异常变化对其还款、履约能力的影响,以及给农信社造成或可能造成的损失, 研究相应的解决措施,并形成文字报告,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检查频率。

属于重大风险事项的,应及时通报风险管理部门,并根据风险管理部门检查结果及时调整资产风险分类形态,待有权审批人批准后,将有关信息及时录入信贷管理系统。

第十九条县级联社风险管理部门对贷款的贷后风险监测,主要通过信贷管理系统监测客户用信情况,监控客户贷后风险,检查信用社(客户部门)是否按规定和审批要求落实贷后管理内容;至少每半年对信用社(客户部门)贷后管理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发现问题,附专题报告详细说明,并根据检查结果向信用社(客户部门)提出进一步加强贷后管理的具体要求;风险监控中发现信用等级、贷款风险分类发生重大变化等风险预警信号,提示信用社(客户部门)限期处理;对风险较大的客户,可随时进行现场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向信用社(客户部门)提出进一步加强贷后管理措施,填制《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贷后跟踪检查表》(未尽事项,可附专题报告说明)。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