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合集下载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皖政[2015]22号【发布部门】安徽省政府【发布日期】2015.02.17【实施日期】2015.02.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皖政〔2015〕2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今年各项工作意义重大。

根据《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省政府确定了11个方面42项重点工作,由王学军省长负总责,同时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牵头负责领导、牵头责任单位和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并将重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和工作职责,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强化落实措施,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一、着力推动重要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1.深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1)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国务院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等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规范行政审批管理,进一步减少和下放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规范中介服务,在省、市、县全面建立运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牵头负责领导:詹夏来。

牵头责任单位:省编办、省物价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法制办、省发展研究中心、省政务服务中心等。

(2)推行政府权力网上运行,简化程序,缩短流程,强化监察,完善服务,提高效率。

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运行,建立更加完善的交易制度。

制订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综合管理和行业监督办法,建设电子化监管平台,加强全流程监管,规范交易行为。

牵头负责领导:詹夏来。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编办、省教育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国资委、省质监局、省法制办、省物价局、省政务公开办等。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皖政办[2011]20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皖政办[2011]20号

用地等决策部署 ,及 时公 布本地 区 、本 部 门落实措施 和执行情况 。抓好工 程建设 领 域信息公 开 ,加 强 工 程 项 目规 划 、立 项 、 审批 、招标和建设公 开 ,落 实政府 投资 项 目公示 制度 ,确保投资项 目实施 和资金 管
理 使用 的 公 开 透 明 。 .
经 省 政 府 同 意 ,现 将 《 0 全 省 2I 1年 政 务 公 开 工 作 要 点 》 印发 给你 们 ,请 结 合

实际 ,认 真贯彻落实 。
安 徽 省 人 民 政府 办公 厅
二 。一 一 年 四 月一 日
2 一 6
安省民府报2 年 1 徽人政公》1 第 0 2 1
关部 门应 当对 《 范 区 规划 》 和有 关政 示
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将示范 区建设
目 标任务纳入县级 以上人 民政府考核 目标
管 理 ;对 妨 碍 示 范 区 建 设 的 单 位 或 者 个 人 ,依 法追 究 责任 。
第二十条
除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明确
规 定 由省 人 民政 府 有 关 部 门 或 者 设 区 的 市
誉 糕褰 囊 蘸 蠢簿
2 1 全 省 政 务 公开 工 作 要点 0 1年
21 0 1年 ,全 省 政 务 公 开 和 政 务 服 务
控 、房 地 产 调 控 、节 能 减 排 、控 制 和 节 约
工作总体要求是 :以邓 小平理论 和 “ 三个
代表 ” 重 要 思 想 为 指 导 ,深 入 贯 彻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坚 持 围绕 中 心 、服 务 大 局 , 以 “ 次 创 业 ” 为统 领 ,以监 督 行 政 权 力 、 二
服 务方式 ,提高行政效 能 ,依法处理投 资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办发〔2016〕80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政办〔2017〕18号)要求,为加强对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职责(一)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重要部署,研究制定落实措施。

(二)研究提出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计划、制度规范和年度重点工作。

(三)讨论提请省委、省政府决策的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四)听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关于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情况汇报。

(五)协调各地、各部门抓好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任务落实,并加强督促检查。

(六)讨论需要领导小组议定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组长:侯淅珉省政府秘书长副组长:张杰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成员:朱宗庄省直工委副书记周勤省编办副主任郑明武省政府新闻办主任李清省网信办副主任曹发义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解平省教育厅副厅长夏辑省科技厅党组成员、省创新办副主任吴韦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许刚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陈超英省民政厅副厅长张国安省司法厅副厅长朱长才省财政厅副厅长林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郑春林省国土资源厅巡视员黄建树省环保厅总工程师陈扬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徐敬启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朱永东省农委副主任王广满省水利厅副厅长乔兴力省商务厅副厅长葛光省文化厅副巡视员高俊文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程家楷省审计厅副厅长周敬军省地税局副局长程胤省工商局副局长朱训义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高宗宏省质监局副局长吴丽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张卫国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张敏省法制办副主任朱兆法省高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叶文卿省经济信息中心主任郑训练省政务公开办副主任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7.04•【字号】合政办[2007]38号•【施行日期】2007.07.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合政办〔2007〕3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是推行政府管理创新、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力抓手。

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丰富公开形式,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监督,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实现合肥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七年七月四日200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0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皖政办[2007]21号)精神和市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要求,结合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坚持“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不断创新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工作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健全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政府办公厅(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要求和《条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把政务公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和机关效能建设考核体系。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4.24•【字号】武政办〔2015〕58号•【施行日期】2015.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武政办〔2015〕5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2015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4月24日2015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14号)精神,继续深化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全市政务服务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特制订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如下:一、进一步深入推进主动公开工作各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的各项工作要求,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在大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和长效工作机制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涉及民生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政务网站的优势,并通过各种公共媒体渠道积极回应和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政策法规,全方位、多途径地开展主动公开工作。

(责任单位: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区人民政府。

注: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化工区管委会,下同)二、加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各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特别是行政权力运行、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共政策、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细化、深化公开内容,做到简洁明了、通俗易懂、查询便捷。

要持续加强对食品安全、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务公开工作,提升便民服务的水平。

主题教育总结政务公开

主题教育总结政务公开

主题教育总结政务公开主题教育总结政务公开篇一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完善。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会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

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

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理事长蒋道付任组长,戚冰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我会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

具体日常工作由我会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

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我会在年初召开工作部署会,讲政务公开平台中栏目细化分工,加强保障工作,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部门、落实到人员”的工作机制。

二是建立健全制度。

我会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审查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用好载体,完善政务公开形式。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平台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

在政务公开平台上,推进网上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

把政务公开平台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开设部门领导、部门设置、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行政权利运行、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招标采购、新闻发布等专栏,将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逐一上网发布。

三、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落实。

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

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

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

充分发挥审查作用,上网信息要经过经办人、部门领导、分管领导签字审批后才能上网公开。

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合政[2013]43号【发布部门】合肥市政府【发布日期】2013.04.07【实施日期】2013.04.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合政〔2013〕4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根据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提出如下意见:一、明确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按照便企利民、快捷高效的思路,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改进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为实现“新跨越、进十强”、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营造更加优良的政务环境。

2.目标任务。

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制度化、常态化,实现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全覆盖、行政权力全覆盖、网上行政监察全覆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更加完善,政府工作更加透明,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职能更加明确、功能更加完善,形成上下联动、快捷高效、层级清晰、网络互通、覆盖城乡的政务服务体系,努力把合肥打造成全国政务环境最优的地区之一。

二、推进政务公开3.加大行政决策公开力度。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

逐步扩大行政决策公开领域和范围,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及其变更情况、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重大变更情况、财政资金安排、重大改革措施、重大政策调整、重要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及其他事关全局的行政决策都要向社会公开。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合政办[2012]23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合政办[2012]23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合政办〔2012〕2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2012年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2012年合肥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2012年,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为中心,以服务人民群众为主线,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2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1〕37号),以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为抓手,以政务公开集中宣传活动为重点,推动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推进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为实现“新跨越、进十强”目标和区域性特大城市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围绕重大决策部署有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将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经济结构调整、扩大内需、自主创新、管理通胀预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等重大决策的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让人民群众了解和监督国家政策的落实情况。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合政办秘〔2016〕56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合政办秘〔2016〕56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正文:----------------------------------------------------------------------------------------------------------------------------------------------------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合政办秘〔2016〕5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拓宽政务公开范围,深化政务公开内容,为打造阳光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做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政务公开考评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5〕181号)有关规定,经考核并报经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意,对在2015年度全市政务公开考评中取得优异成绩的肥东县等4个县(市)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等20个市直单位(具体名单附后)予以通报。

希望先进单位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继续深化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增强政府公信力,为加快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5月3日附件2015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名单一、县(市)、区政府肥东县政府包河区政府巢湖市政府庐阳区政府二、市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审计局、市教育局、市招商局市食药监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信访局市畜牧水产局、市公积金中心、市安监局、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法制办市民政局、市城管局、市质监局、市金融办——结束——。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6.29•【字号】合政办〔2017〕50号•【施行日期】2017.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2017〕5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合肥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6月29日合肥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政办〔2017〕18号)要求,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公开平台建设、扩大公众参与等工作,全面推进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为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营造更加优良的政务环境,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落实好“五公开”,致力打造“阳光政府”(一)在公文办理程序中落实“五公开”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合肥市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的要求,严格落实公开属性审查环节,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

对拟不公开的政策性文件,报批前应先送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审查。

部门起草政府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时,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部门上报的发文请示件没有明确的公开属性建议的,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本级政府办公厅(室)可按规定予以退文。

通过审核的文件,要在文件末页标注公开属性字样,属于依申请公开的,要编入依申请公开目录。

全省公务员依法行政教育培训考试试题答案

全省公务员依法行政教育培训考试试题答案

全省公务员依法行政教育培训考试试题一、单选题(共30分,每小题1.5分)1、党的十八大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 ),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D )A 、基本内容、基本方式B 、基本方式、基本内容C 、基本成果、基本方式D 、基本方略、基本方式2、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的最新阐述: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 )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 ),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B )A 、本质要求、必然需求B 、本质要求、必然要求C 、必然要求、根本要求D 、必然要求、本质要求 3、首次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的党代会是( )。

(B )A 、中共十四大B 、中共十五大C 、中共十六大D 、中共十七大4、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的大会上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 )和( )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A )A 、法治思维、法治形式B 、法律意识、法治思维C 、法治方法、法治现象D 、法律意识、法治方法5、2014年10月23日,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 ),“依法治国”继纳入十五大报告、写入宪法后,再次以中央最高决策文件的形式发布。

(C )A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B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C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D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6、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就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律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 )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 )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 )、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合政办秘[2013]45号【发布部门】合肥市政府【发布日期】2013.05.22【实施日期】2013.05.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合政办秘〔2013〕4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3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5月22日2013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2013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大湖名城、创新高地”的战略定位和今年政府工作目标任务,以监督行政权力、服务人民群众为主线,以促进权力阳光运行为核心,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基层政务公开等工作纵向延伸,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完善政务服务工作平台,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新跨越、进十强”营造良好政务环境,为投资者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公共服务。

一、做好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围绕2013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任务,加强政策解读,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便于人民群众了解和监督。

二、扎实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活动按照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活动方案的规定要求,以标准化建设为主线,将“规范”贯穿于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各个方面,从目录、流程、载体和制度入手,落实具体贯彻措施,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全面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带动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各项工作上台阶、出成效。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12.03•【字号】合政办[2004]128号•【施行日期】2004.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04]12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政府《关于在全市推行政务公开的通知》(合政(1999)70号)和《合肥市政务公开实施细则》(合政办(2000)27号)颁布实施后,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为促进全市改革、发展和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地推动了现代化大城市建设。

但是,从政务公开的实际运行情况来看,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突出表现在:有的部门害怕增加工作负担,态度不积极;有的担心失权失利,存在抵触情绪;有的疏于监管,工作不规范;有的工作避重就轻,流于形式。

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同程度影响了政务公开的实际效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要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要求和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现就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政务公开的意义,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当前,我市正处在整体推进现代化大城市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维护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

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内在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有利于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了解人民群众的意愿,解决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的问题,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凝聚各方的智慧和力量,投身到“加快发展、富民强市”的战略任务上来;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有利于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群众依法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从而妥善处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种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创造一个公开、公正、透明的政务环境;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有利于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有利于加强对政府工作的监督,推动廉政建设。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皖政办[2015]23号【发布部门】安徽省政府【发布日期】2015.04.20【实施日期】2015.04.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皖政办〔2015〕2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15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4月20日2015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

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扎实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提升年”活动,努力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打造具有安徽特色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品牌。

一、全面落实政府权力清单制度。

大力推行政府权力、责任和涉企收费“三个清单”制度,在全省范围内基本建成上下顺畅、横向衔接的制度体系,抓好贯彻实施和动态管理。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做好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承接落实工作,进一步精简和下放省级行政审批项目,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牵头单位:省编办)二、依法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行为。

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审批,严格落实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行政审批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各环节,确保行政审批全过程依法有序进行。

坚持公开公正、便民高效,依法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信息,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继续推进以“两集中、两到位”为主要内容的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形成以服务窗口为主导的审批运行机制。

合肥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合肥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合肥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统计局•【公布日期】2018.08.27•【字号】合统〔2018〕57号•【施行日期】2018.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合肥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合统〔2018〕57号局机关各处室、普查中心:为推动我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科学发展,顺利完成全市政务公开各项任务,提供高效的政务服务,现将《2018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8月27日合肥市统计局2018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为进一步做好市统计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努力打造公开、透明、廉洁、法治的服务型政府统计机关,现根据《合肥市2018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合政办秘〔2018〕105号)和《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合政办秘﹝2018﹞115号),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市统计局2018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一、依法推进统计政务公开1.把公开透明作为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信息外,其他政务信息原则上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实见效,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根据规定,采取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邀请公众旁听会议等形式,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使政策制定合法可行,政策执行阳光透明。

责任单位:办公室,协同单位:各相关处室、普查中心。

2.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统计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依法统计、依法履职。

责任单位:统计执法监督局、政法处。

3.进一步履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和提案,除保密需要外,原则上公开答复全文。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重点工作及任务分解的通知-合政秘〔2015〕15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重点工作及任务分解的通知-合政秘〔2015〕15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重点工作及任务分解的通知正文:----------------------------------------------------------------------------------------------------------------------------------------------------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重点工作及任务分解的通知合政秘〔2015〕15号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对于实现“新跨越、进十强”,加快建设“大湖名城、创新高地”,打造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市政府确定了132项重点工作,明确了任务的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协同单位。

各牵头负责领导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调度和督促检查;牵头责任单位要履行职责,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按季度分解进度,3月10日前反馈至市政府督查和目标管理办公室;涉及到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努力形成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现将《2015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5年3月1日2015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2015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稳中强基、稳中创优,强化改革攻坚,强化开放集聚,强化创新驱动,强化民生保障,解放思想,防骄破满,拉高标杆,跨越赶超,保持经济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主要经济指标稳固“进十强”,全面完成“十二五”发展目标,为打造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奠定坚实基础,进一步开创建设“大湖名城、创新高地”的新局面。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4.16•【字号】合政办[2008]13号•【施行日期】2008.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08〕1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合肥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八年四月十六日合肥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第一条为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信息,是指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公开义务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依法向公开义务人提出申请公开有关政府信息,经公开义务人审查同意,获取政府信息的活动。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主管机构和监察部门负责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评议。

第五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公开权利人应当合法使用依申请获得的政府信息,不得利用其从事违法活动。

第六条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包括下列政府信息:(一)属于国家秘密的;(二)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三)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个人合法权益受损害的;(四)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五)与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直接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危及他人人身权利的;(六)内部政府信息及内部政府公文;(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
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合政办秘[2015]82号
【发布部门】合肥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5.27
【实施日期】2015.05.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合政办秘〔2015〕8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5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5月27日
2015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

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扎实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提升年”活动,为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全面落实政府权力清单制度。

大力推行政府权力、责任和涉企收费“三个清单”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基本建成上下顺畅、横向衔接的制度体系,抓好贯彻实施和动态管理。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承接落实工作,进一步精简和下放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牵头单位:市编办)
二、依法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行为。

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审批,严格落实行政许可法
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行政审批受理、审查、决定等各环节,确保行政审批全过程依法有序进行。

坚持公开公正、便民高效,依法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信息,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继续推进以“两集中、两到位”为主要内容的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形成以服务窗口为主导的审批运行机制。

(牵头单位:市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
三、建立政府权力清单网上运行平台。

按照省、市相关工作要求,有序推进全市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有关项目建设工作,促进政府权力事项网上规范运行,大力推行网上审批和网上办事。

推进互联互通,实现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横向覆盖所有政府职能部门,纵向联通市、县(市、区)两级。

严格执行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