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有企业改制中职工权益问题的探讨
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职工安置
引言概述:国有企业改制是指将原本由国家全资或主导经营的企业,通过改革措施使其转变为市场化经营的企业。
在国有企业改制中,职工安置是一个重要的议题,相应的政策和措施需要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就业机会。
本文将通过对国有企业改制中职工安置的研究,分析其现状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正文:一、职工安置政策的现状及问题1.员工安置政策的现状分析目前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大多数都有职工安置政策,这些政策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再就业创业、培训教育等方面内容。
存在的问题是政策执行不到位,职工安置效果不佳。
职工安置政策主要由国家和企业两个层面共同制定,国家层面的政策制定和实施缺乏统一标准,各企业执行差异较大,职工安置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有待提高。
2.职工安置政策存在的问题职工安置中的劳动力市场问题:许多企业在职工安置时将其视为一种“摆脱”而不是转岗再就业,导致失业职工重新就业困难。
职工安置中的失业风险问题:由于就业岗位不稳定和经济下行压力等原因,职工安置后的失业风险较高,丧失工作保障。
二、职工安置的重要性与挑战1.职工安置的重要性国有企业改制中,职工安置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环节,合理安置可避免大量失业和社会难题的产生。
职工安置也是实施国企改革的基本原则之一,体现了国家对职工的尊重和关怀。
2.职工安置面临的挑战基于企业利润最大化的角度,企业可能会对职工安置政策的执行持谨慎态度,导致职工安置的困难增加。
再就业机会不足以满足全部职工的需求,造成职工安置政策执行效果不佳。
三、职工安置政策的改进措施1.制定统一标准国家应在国有企业改制中制定统一的职工安置政策标准,确保政策的实施结果公平公正,减少不同企业之间执行差异。
2.加强职工培训针对改制企业的职工,提供相关职业培训,提高其市场竞争力,为其转岗再就业提供有力支持。
3.加强与用人单位的对接加强与外部用人单位的合作,确保改制企业的职工能够找到稳定、适合的就业机会。
4.建立安置基金针对改制企业的职工,成立安置基金,以补贴职工安置费用,确保职工安顿稳定,减轻其经济负担。
国有企业改革改制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探讨
国有企业改革改制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探讨国有企业改革改制是指对国有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和组织变革,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效益。
在国有企业改革改制的过程中,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国有企业改革改制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关系。
国有企业改革改制需要充分考虑职工的合法权益。
改革改制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职工的岗位变动、薪资待遇调整等问题,这些都直接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
在制定改革改制方案时,需要充分咨询职工的意见,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制定出更加合理和公正的方案。
还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沟通机制,及时向职工传递改革改制的信息,以减少对职工的不确定性和焦虑感。
国有企业改革改制过程中,要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合法权益包括职工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
改革改制过程中,应当确保职工的工资待遇不受到减少,应当落实相应的社会保险和福利政策,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如果需要对职工进行岗位调整或者人员裁减,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保合法的程序和权益保障,避免对职工的不公平对待。
国有企业改革改制还应当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机会。
改革改制旨在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效益,而职工的职业发展是企业发展的关键。
国有企业在进行改革改制时,应当制定相应的职业发展规划,为职工提供培训、晋升和岗位升迁的机会,激发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持职工的稳定和士气。
还要注重职工的职业素质提升和能力培养,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以适应企业改革改制后的新需求。
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应当加强法律法规的保障。
国家应当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国有企业改革改制的原则、程序和权益保障措施,规范改革改制的行为和程序,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还要加强对企业改革改制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和惩罚,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
国有企业改革改制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紧密相关的。
在改革改制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到职工的合法权益,制定合理和公正的方案,保障职工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机会,加强法律法规的保障,以实现国有企业改革改制与职工合法权益的统一。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在国有企业改制中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在国有企业改制中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企业改制务必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企业改制时经济改革的大方向,也是强国富民的大好事。
但在这些年的企业改制过程中却不断出现损害企业职工权益的显现,而且愈演愈烈。
以至于全国总工会于今日发出通知,要求切实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全总的态度是坚决的,汲取这些年来企业改制中的经验教训,全总的这种强势态度有着充分的当然与深刻的必定。
——在企业改制中保护职工合法权益,既是中国社会性质的当然要求,也是社会进展目的的直接表达。
这种当然首先是制度的当然。
不论是企业如何改制,都是在社会主义社会这一大的适度背景下改制。
在社会主义国家,工人是国家的主人,是中国共产党巩固政权的坚实基础与推进改革,进展经济、保持稳固的依靠力量。
尊重与保障职工基本权益,是深入实践科学发观,进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客观要求。
假如由于企业改革而使得工人的地位与权益丧失,这种改制就走到倾路上去了。
这种当然也是由国有企业进展的历史事实决定的。
新中国的国有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无一不是凝聚着一代又一代产业工人的劳动、奉献乃至牺牲。
在现有的国有资产中,相当多数量的财富是应该给企业工人,但由于当年的制度安排与初始的进展压力没能够足额给予工人,最终这么几十年积存下来凝聚在企业资产中。
因此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时,当然应将转让国有产权的价款优先用于支付职工的紧急补偿金、偿还拖欠职工工资、补齐欠缴职工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我们不能割断历史,更不能过河拆桥。
这种当然更是由改革进展的最终目标所决定的。
不论改改也好,进展也罢,根本目的就是要通过改革进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
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保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前提。
而且随着经济社会的进展,职工权益的内容也不断丰富,我们不仅要保护职工劳动权益,还要保护包含职工享有的人生权利、民主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利,资产收益等更为广泛、更为全面的权益。
国企改制中如何保障职工权益
改制方案 ; 在涉及 到职工切身利 益的问题 上 , 拒 绝 职工 旁 听 职 代 会 , 忽 视 了职 工 的 参 与 权 和 知 情 权 ; 针 对职工代 表 , 采取个别 谈话 、 威 逼 利 诱
的 强 制 职 业 培训 体 制 . 无法完成失业 一 专业 培 训一 职业 介绍一 再就业一 职 业 培 训 这 一 整 套 过 程 。这 些 问 题 都 导 致 国企 下 岗职 工 的再 就 业 率 低 。
( 三) 职 工 身 份 的 置 换
议、 表决 。 在 听 取 了职 工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进 行 修 改 , 只有 职 代 会 表 决 通 过
1 、 法 定 程 序 原 则 企 业 改 制 重 组 必 须 经 过 职 工 代 表 大会 讨 论 通 过 ;对 职 工 的裁 减 以 及 安 置方 案 须 按 照 《 劳动法》 等相关 规定操作 ; 企 业 解 除 或 终 止 与 职 工 劳动合同时 , 需 出示 解 除 合 同 的 证 明 书 。为其 再 就 业 以及 获 得 经 济 补 偿 提供依据 ; 对企业改制涉及的产权结构调整 、 人事变更 、 管理制度 、 薪 酬 模式 、 离退职工待遇 、 下岗职工安置方案 、 社 会 保 险 等进 行 公 示 , 并 听 取
现. 工 会 可 以 加 强 职 代 会 的建 设 . 对 企 业 改 制 以及 职 工 安 置 方 案 进 行 审
国企 改 制 之 后 . 企 业 性 质 发 生 了改 变 , 为了提高效率 、 减少 成本 , 企 业 一 方 面 对 原 另 一 方 面 引 进 新 的 廉 价 的 劳 动 力 。而 下 岗职 工 大 多 存 在 年 龄 偏 高 , 受 教 育 的程 度 较 低 , 技 术 水平不高 。 对 新 岗位 的 适 应 能 力 差 等 问题 。 另 外 , 我 同 目前 缺 乏 一 系 列
企业改制和侵害职工权益治理方案(3篇)
企业改制和侵害职工权益治理方案为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工作,开创专项治理工作新局面,现就我区的专项治理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治理)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___理论和“___”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省___第六次全会、市___第五次会议和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及区___三次全会精神,坚决治理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问题,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问题工作,妥善解决职工反映的改制中存在的各种问题,防止在改制过程中出现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积极引导职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促进我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___机构全区专项治理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问题工作由区发改委牵头,负责对全区专项治理工作的___、协调和指导工作。
责任单位包括区发改委、区监察局、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商贸委、区民政局、区房管局。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以下称区专治办)设在区发改三、主要任务年针对企业改制重组和破产中容易出现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环节和问题,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做好改制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审核工作。
在企业改制安置职工时,根据洪发[___]1__文件精神,按照职工的年龄和工龄进行分档,由社保部门对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活费以及有关劳动保障代理费进行审核,由财政部门进行复核。
同时,对特殊群体、因工因病致残人员及职工遗属、未成年子女的安置办法,按文件规定执行。
(二)做好改制企业职工安置的各种费用审核工作。
在企业改制安置职工时,欠发的职工个人工资、生活费、医药费、集资款、住房公积金、水电分离费用、诉讼费等相关费用,由区审计局负责审核,区财政局复核;设备搬迁费用由区审计局事后抽查审计。
关于工会参与国企改制和维权的探讨
() 4 组织 目标 模糊 , 为数 众多 的 国有企 业长期 徘 徊 在政 治组织 、政 府部 门 和经济 实体 三种功 能相 去
甚 远 的组 织 目标 之 间。 业 出现 了既 无核 心 . 无 中 企 又 心的尴 尬局 面 () 5 市政 公 用 企 业更 是 长 期 受行 业 自然垄 断 地
卓有 成 效 的工作 :0 0年 1 20 0月 , 国家 经 贸委 出 台 了
《 国有 大 中型 企业 建 立 现代 企 业 制度 和 加 强管 理 基
本 规范 ( 行 ) ,0 5年 9月 国务 院 国资 委颁 发 了 试 》20 《 于 进 一步 规范 国有 大 中型 企 业 主辅 分 离辅 业 改 关
模和实 力 与国外企 业存 在着 巨大 的差距 .使许 多 国
有企业 在对外 开放 和外资 进入 的情 况下 . 于应 对 . 穷 面临生存 危机 () 3 百业 一制 。 万厂 一体 , 式 主义泛 滥成 灾 形 在 数 以十万 计 的企 业 中推行 整 齐 单一 的全 民 所有 制 . 由此产生 的后果 是 部 门结 构调 整乏力 .地 区结 构基
了更 明确 的方 向 , 也有 了具体 的 目标 。 为推动 我 国 的 现代 企 业制度 建设 .近 年来 政府有 关部 门做 了大量
的资 产总额 为 96万亿 元 . 中 . 营性 国有 资 产实 . 其 经
际不足 3万亿 元 .其分 布遍及从 饮 食店 远程 导弹生 产 的几 乎所有 公福 及商 业领域 .平 均每 家企 业 的经 营性 国有 资 产仅有 l0 0万元 左右 以至 19 0 9 5年 中 国 5 0家大 型 国有 企业 的资产 总额 销售 收入 和总利 0 润还不 及美 国 50 0家企 业 的前 三家 由于企 业规 0
由“通钢事件”看国企改制中职工权益
由“通钢事件”看国企改制中职工权益纵观整个事件,我们发现“通钢事件”的产生并不是孤立和偶尔的,反应了国有企业改制中隐藏着深层次的体制缺陷。
通钢跟建龙可以说是积怨颇深,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矛盾的爆发总有一个积累的过程,如果我们能及早发现这些问题,并深究其原因或许我们就能及早地处理好通钢改制的风雨,这次悲剧将不会发生。
标签:通钢事件;国企改制;职工权益1 通钢改制历程通化钢铁股份公司(简称通钢集团),是吉林省唯一的大型钢铁联合企业,是国务院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重点扶持的钢铁企业之一。
始建于1958年的国有企业,主要生产焦化、烧结、炼钢、炼铁轧钢、动力、运输、机械制造等产品,生产能力在全国同行占有主导地位。
早在2003年,通钢就开始酝酿改制,其改制方向是国有控股、主辅分离。
因此,在此后的两年里为了搞清实际情况,做了两年的调研准备。
2005年初,吉林省国资委批准了通钢“国有控股”的改制方案,改制进入了实质阶段,主要是进行“主辅分离”,此次改制,将原有的通钢职工精简到2.2万人左右,下岗分流职工1.4万人,因为改制工作做的较为充足,所有这次改制很顺利。
时隔不久,省委政府要求通钢进行整体改制,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10月,在省政府的积极运作下,将民企建龙以资本注入的方式入股通钢,并占总股份的近40%,新通钢成了一个国有控股的多元投资股份企业。
但在重组后双方开始摩擦不断,首先是通钢的总经理和财务主管在短时间内都换成了建龙人;通钢的管理体制完全走样,管理层实行年薪制与职工的差距拉大;制定了苛刻的奖罚制度动辄被罚款甚至被开除;干群关系急转直下;重组后不久,通钢为了减轻企业人员负担就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减员大约7000人从岗位上内退,内退工资大幅降低,在岗职工的工资收入与之前相比不升反降,与此同时,以往职工的福利待遇也随之消失。
2008年底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通钢也陷于前所未有的危机中,困难时期几乎全线停产,职工无活可干。
改制企业职工权益保护对策浅谈
、
改 制 企 业 职 工 权 益 保 护 方 面 存 在 的 问 题 及 其
原 因
“ 制 企 业 ”是 指 国 有 企 业 通 过 产 权 关 系 和 劳 动 关 系 的 改 调 整 而 改 变 企 业 性 质 和 职 工 身 份 的企 业 。 “ 工 权 益 ” 是 职 指 职 工 应 该 享 受 的 不 容 侵 犯 的 权 利 ,主 要 包 括 职 工 的 民 主 政 治 权 利 、 劳 动 就 业 权 利 、 经 济 补 偿 权 利 、 社 会 保 障
保护 改制企业职工利益 , 维护职工权 益, 改制企业 的发展创造 良好 的环境和条件 , 为 必须从 强化思想认 识保 障、 治 政
权 利 保 障、 制保 障 、 业 保 障 、 会 保 障 等 方 面 多 管 齐下 才 能 真 正 解决 问题 。 体 就 社
【 关键词1国企 改制 ; 职工权益; 利益表达机制; 和谐劳动关 系
存 在 许 多 问 题 ,特 别 是 在 改 制 企 业 职 工 权 益 保 护 方 面 ,有 些 问 题 还 比 较 突 出 。 这 些 问 题 主 要 集 中 表 现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一 是 经 济 补 偿 少 ;二 是 就业 上 岗 难 ;三 是 民主 权 利 弱 ; 四是 后 顾 之忧 多 ;五是 社 会 地位 低 。 企 业 改 制 中 , 出 现 职 工权 益得 不 到 保 护 的 问题 ,其 产 生 的 原 因 是 复 杂 的 、 多 方 面 的 ,大 体 上 可 以 归 纳 为 以下 几
权利 等。
政策不统一 、不配套 ,在改制政策执 : 行上也 不统一 。效 益
好 的 企 业 与效 益 差 的企 业 不 统 一 , 省 与 省 、 市 与 市 、 县 与 县 之 间 不 统 一 ,行 业 之 问 也 不 统 一 。 中央 企 业 与 地 方 企 业 不 统 一 。 在 职 工 身 份 置 换 金 的补 偿 标 准 上 有 高 有 低 ,有 的 甚 至 相 差 3 到 5 。改 制 的 政 策 前 后 也 不 配 套 ,有 的 实 行 倍 倍 的 是 按 2% 净 资 产 留 给 改 制 企 业 ,但 职 工 身 份 未 作 置 换 , O 结 果 有 企 业 改 制 后 不 久破 产 重 组 ,要 求 二 次 “ 单 ” 埋 ,给 改 制 工 作 和 职 工 权 益 保 护 增 加 了新 的 难 度 。 改 制 政 策 不 统 一 、 不 配 套 也侵 害 了职 工 的合 法 权 益 。
国有企业工会工作的要点和难点分析
国有企业工会工作的要点和难点分析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有企业一直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它们在国家经济中具有相当大的份额。
而国有企业工会作为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的组织,其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国有企业工会工作也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挑战和困难。
本文将分析国有企业工会工作的要点和难点,并探讨解决的建议。
一、国有企业工会工作的要点1. 维护职工权益作为工会的首要职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国有企业工会工作的重中之重。
国有企业在改革开放以来,经历了产权制度改革、上市改制等过程,职工的待遇、福利、权益等问题成为了工会工作的重点。
国有企业工会应当致力于为职工争取更多的利益,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 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支柱力量,其稳定发展对国家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而工会应当发挥组织和调解作用,促进企业内部的和谐稳定发展。
工会应当围绕提高生产效益,改善职工待遇,优化劳动关系等方面进行工作,为企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3. 参与企业决策在国有企业的管理中,工会有权利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
工会应当积极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代表职工的利益提出建议和意见,保障职工在企业管理中的合法权益。
1. 经济实力不足由于国有企业本身的经营困难,其工会经费来源有限,工会组织和活动的开展受到一定的限制。
工会在维权、服务职工等方面的工作常常受到经济实力不足的困扰。
2. 组织和管理面临挑战国有企业工会在组织和管理上也存在一些困难。
部分国有企业工会组织薄弱,工会干部素质不高,影响工会的正常运转和职工利益的维护。
虽然工会在理论上有权利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企业管理体制的限制,工会的决策权受到一定的制约。
工会在企业管理中的发言权和决策权仍然需要进一步扩大。
1. 加大经费投入国家应当加大对国有企业工会的经费投入,确保工会组织和活动的正常开展。
国有企业工会也应当通过自身的努力,积极筹集资金,勤俭节约,提高经费利用效率。
浅谈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职工权益法律保护
职工权 益的保护 尚缺乏具体 明确 的规 定,各地在指 导国有企业 改制 中 出台的法规政策又 差异较大 。这种状况 导致在 国企 改制 中存在 着许 多 不 规 范 的 操 作 , 并 对 在 改 制 中 受 到 社 会 风 险 冲 击 最 大 、 承 受 力 最 低 的 企 业 职 工 这 个 社 会 弱 势 群 体 成 员 的权 益 造 成 直 接 的 侵 害 :在 企 业 改 制 过 程 中 , 大 量 的劳 动 关 系 调 整 不 合 法 不 合 规 ,企 业 常 无 正 当理 由而 解 除与 原有企业职工 的劳动用工 关系 ;企 业改制前拖 欠的职工 工资和未 缴纳 的社会保 险金 等问题 常存在争议 ,职 工经 济补偿金没能较好落实 , 经济权 益难 以保 障;职工安置方 案不透 明,职工 的知情权 、参 与权和 监 督 权 常 常 得 不 到保 护 ; 企 业 劳 动 关 系 较 为脆 弱 , 下 岗 职 工 处 境 艰 难 , 职工 的再就 业权 利难 以保障 … … 。 造成改 制企业职工权 益遭受侵 害的原因 ,既有 认识方面 、文化方 面 的 因 素 , 更 有 法 律 方 面 因素 。 我 们 要 清 醒 地 认 识 到 , 国有 企 业 改 制 涉及到广 大职工 的切 身利益 ,关系到企业和 社会 的稳定 ,我们 不仅要 在企业 改制过程 中努 力实现企 业产权制度 的转变 ,同时要从各 方面对 企业职 工权益 予以法律 的充分保 护。 正 确 地 适 用 法 律 进 行 改 制 是 保 护 职 工 权 益 的 前 提 国家规 定 的对 国有 企 业 的改 制形 式 ,包 括 重组 、联合 、兼并 、 租赁 、承包 经营 、合 资、转让 国有 产权和股份 制、股份 合作制 。对国 企 的 不 同 改 制 形 式 , 所 适 用 的 法 律 必 然 有 所 不 同 。我 国 目前 还 没 有 制 定 出~ 部包 括 上 述 各 种 形 式 的法 律 ,只 能适 用 不 同 的 有 关 规 定 。 企 业 改制如不 能正确适用 法律 ,势必造 成改制 的不合法律规 范和反 复,职 工权益保 彰将无 从谈起 。 我 国 的 国 有 企 业 有 的 是 公 司 制 企 业 , 有 的 是 非 公 司 制 企 业 。 不 同 类 型 的 国 有 企 业 在 改 制 的 过 程 中 所 适 用 的 法 律 不 同 , 公 司 制 企 业 应 适 用 《 司 法 》 的 规 定 , 非 公 司 制 企 业 则 不 能 直 接 适 用 《 司 法 》 的 公 公 规定,只有按照 《 公司法》的要求完成了公司制改造后才能适用 《 公司法》 。 已经完成 了公司制改造 的国有企业 适用 《 公司法 》的具体情 况有 也有所不同 :以有 限责任 公司形式存在的 国有公 司,应 适用 《 公司法》 中关于有 限责任公司 、特 别的 国有独 资公 司的法律规 定; 以股份 有限 公司形式存在 的国有公司 ,则应 适用 《 公司法》关于股份 公司的规定 。 不同 比例 的国有公司适用 公司法 的情况也有所不 同, 国有公 司有 关国有 资产转 让的事项应当适 用 《 司法》特 别指明的其他 “ 公 法律 、行 政 法 规 ” 的 规 定 ,而 不适 用 《 司 法 》 中关 于 股 东 转 让 资 产 的 一 般 规 公 定。此外 ,由于国家对境 内投资者和 境外投 资者在投资 的领域上有 不 同的规定 , 向不 同投 资者转 让 国有 资产所适 用的法 律也有所 不 同。 : , 完 瞢 现 有 的 相 关 法 律 规 范 是 保 护 职 工 权 益 的 保 证 国企 改制与 保护 职 工权益 ,应 以法 律 为依据 。法律 法规 是处 理 改制企业 职工 劳动关 系的准绳 。针 对 目前 有关 改制法 律法规 不健全 、 不统一甚至相 互矛盾 的现状 ,应加快 相应法规 的立法 ,对 企业 改制 过 程中劳动关系 的继受 、变 更、解 除、续签或重 签作 出明确 而合理 的规 定;要健全职 工权益保护 法律法规 ,形成系 统的企业 改制劳动关 系调 整 制度;要提 高相关立法 的层次 ,变 多头立法 为统一立法 ,变部 门立 法 为 国 家 立 法 ,增 强 法 律 的权 威 性 。 ( ) 全 完 善 失业 保 险 制 度 一 健 失业保 险制 度 的主要 功 能是保 障 失业人 员 在失 业期 间的 基本 生 活 ,促进其就 业,但 目前 没有发挥其应 有的作 用。 因改制 等原 因失业 的职工基本生活没 能得到应 有的社会保 障 ,也 未能在帮助 其重新就 业 方 面发挥很好 的作用 ,导致 职工过激 群体事件 频发 。究其 因:一 是国 家 失业保险法 规实行缴 费和 待遇相挂 钩制度 ,职工必须 至少缴纳保 费
关于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的思考和建议
关于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的思考和建议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国有企业是我国经济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民生福祉的重要责任。
国有企业在运营管理中存在着许多问题,包括效率低下、资产流失、员工福利不均等,这些问题亟待采取改革措施来加以解决。
近年来,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逐步展开,但需要更多的思考和建议来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
本文将结合现实情况,对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进行深入思考,并提出相关建议。
国有企业要实行股权激励制度。
传统上,国有企业的员工薪酬往往是固定的,导致员工的积极性不高,创造力和责任心不强。
为了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新潜力,国有企业应该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股权激励制度。
通过给予员工股权或股权期权的方式,让员工分享企业的成长和利润,让员工把企业当做自己的事业来经营,从而真正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成长。
国有企业要实行市场化激励机制。
国有企业在过去长期以来受制于计划经济的体制,往往是按照政府指令来进行企业管理和生产经营,缺少市场竞争机制。
这样一来,很难激发企业的活力和创新性,导致产能过剩和资源浪费。
为了让国有企业能够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必须建立起市场化的激励机制,让企业能够根据市场需求来灵活调整生产经营,实现经营效益最大化。
国有企业要加强规范化管理。
国有企业存在着各种形式的腐败问题,业务不规范、管理混乱等问题,导致企业效益不佳。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有企业必须强化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企业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机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权责,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监督和约束,以确保企业运行的规范有序和效益最大化。
国有企业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是国有企业发展的关键,而目前国有企业的人才队伍在结构组成和素质水平上存在很大的问题。
国有企业应该建立起一套完善的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机制,引进和培养一批高素质的管理和技术人才,打造一支专业化、高效率的团队,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是当前国有企业发展的重要课题,需要各级政府和企业管理者共同努力,采取有力措施来促进改革的顺利推进。
国有企业改制及破产中的职工安置问题探究
国有企业改制及破产中的职工安置问题探究摘要:近年来,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对国有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迫使国有企业进行一定的重组和改制。
本文结合相关调查,对国有企业改制及破产中的职工安置问题展开详细分析,从制度建设和法律规定等多个方面进行论证,以期最大程度实现改制过程的平稳,为国有企业的下一步发展建立基础。
关键词:企业改制;破产;职工安置引言:企业改制具体指的是企业体制以及经营模式的改变,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所采取的必要措施。
但在执行的过程中,由于一些国有企业存在意识层面和管理制度的不严谨,所以存在违反规定的现象,同时对职工的权益维护不够全面,这很容易造成企业与职工的双向伤害,对此,要展开细致的分析和研究。
一、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职工安置问题研究(一)职工安置方案管理在国有企业改制的进程中,改制方案是指导依据也是前提保障,特别是对于职工权益的维护方面,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体现具体内容。
应以国资委下发的有关国有企业改制规范的实施意见通知为指导,对职工安置方案的审批进行不断优化。
首先,丰富方案内容。
要包含人员分流安置的方法、劳动合同的二次签订、经济补偿措施以及相关债务的结算等等。
其次,确保安置方案的透明化。
当职工安置方案通过审批后应在第一时间告知职工,如进行内部网络通知、会议传达等,广泛搜集反馈意见。
最后,由于职工安置的相关问题要参考劳动法规定,所以要报批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机构,在严守准则的基础上进行妥善处理[1]。
(二)职工安置情形分析常见的职工安置情形主要分为两类,包括劳动合同解除职工和留用职工,对于前者而言,国有企业要依法履行经济补充义务。
其中要根据解除合同前,职工一年内的平均工资计算补偿值,即满一年支付一个月,以此类推,最高补偿年限为12年。
而对于继续留任的职工也有细致的管理规定。
根据企业改制的不同性质合理规范合同条款。
例如,改制后仍为国有企业的,员工工作年限要合并计算,若改制为非国有企业,则要重新进行劳动合同的签订,并进行相应经济补偿。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在国有企业改制中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总工发[2005]50号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在国有企业改制中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制定机关中华全国总工会公布日期2005.12.28施行日期2005.12.28文号总工发[2005]50号主题类别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在国有企业改制中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2005年12月28日总工发[2005]50号)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国有企业改制中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发挥广大职工在推动改革中的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各级工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对参与国有企业改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重要意义的认识。
当前,我国改革正处于攻坚阶段,国有企业改制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也是改制企业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各级工会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改制企业工会工作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工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实,以扎实有效的工作促进改制工作依法顺利进行,使职工的合法权益在改制中得到有效保护。
二、工会在参与国有企业改制中,要积极动员职工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要组织职工发扬国家主人翁精神,维护国家利益;要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要推动改制工作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使改制工作有利于企业发展、有利于改善职工生活。
三、要加强国有企业改制中的工会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建立的工会参与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关闭破产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本地区改制工作进度,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或方案,抓紧开展工作。
国有企业改制后企业职工权益的法律保护
国有企业改制后企业职工权益的法律保护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有企业改制的深入推进,涉及到国有企业职工的权益问题备受关注。
针对这一问题,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保障国有企业职工的权益。
下面,本文将对国有企业改制后企业职工权益的法律保护进行详细介绍。
一、国有企业改制的种类国有企业改制主要有以下三种:1. 股份制改制:将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 转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将国有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3. 政府直接授权合作经营:政府授权外方投资者合资或合作经营,使国有企业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
无论何种改制方式,都涉及国有企业职工的权益问题。
下面,将针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
二、国有企业改制后职工权益法律保护1. 《公司法》的规定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的劳动合同不受影响,对外投资者必须对职工的合法权益承担保护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司的出资人和投资人有保护公司法定权益和职工合法权益的责任”。
2.《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国有企业改制后,职工合同保障率要高于改制前,企业应该重视安置职工,全面妥善处理职工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企业减员时,应当先考虑到职工的再就业和生计困难;对职工的安置必须给予优先考虑和优待”,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3.《国有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法》的规定为了保护国有企业职工的权益,国家出台了《国有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法》。
该法规定了国有企业改制后职工的权益保障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职工任职保障:职工在国有企业改制后,应当确保职称、职务、工资和待遇不受影响和变化。
(2)职工权益保障:改制后,不得随意解除职工的劳动关系。
职工因企业改制而失去了全部或部分职务、待遇、则应当给予补偿。
(3)职工尊重保障:职工在企业改制中有表决权、报告权、咨询权等权利。
(4)职工安置保障:企业在改制之前,应当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制定合理完善的职工安置计划,并逐步落实。
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对策本文针对国有企业改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对策及建议。
标签:国有企业企业改制资产重组资本经营0引言二十年来,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尤其是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为确保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健康发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本文尝试性的探讨了一点对策及建议。
1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1.1高值低估有的国企通过“暗箱操作”以超低价购得原有企业或拍下国企,达到转卖中渔利的目的,国企在他们手里成了牟取暴利的珍稀品。
1.2投机取巧1.2.1假破产,在当地政府要求下,法院短时内宣告国企“破产”,暗地里把国企掏空后。
1.2.2洗钱,很多国企将资产委托给券商后,券商又悄无声息地将资产全都返还给了公司管理者个人,个人的腰包鼓起来了,企业却垮了。
1.2.3钻空子,有些人利用我国法律法规不够严密的空档,挪用、侵吞自己保管的财物。
1.3逃避债务事端1.3.1利用企业分离赖债某些国企为了达到赖债的目的,重新设立或与他人组建一个新的公司,将其全部或大部分资产转移到新公司。
当原企业债权人要求新公司清偿原企业拖欠债务时,新公司又往往以本公司与原企业均为相互独立的企业法人,新公司不负代偿责任为由赖账。
1.3.2通过出售资产逃债一些严重亏损甚至资不抵债的国企及其主管部门,不经企业债权人同意,就将企业整体或大部分优良资产名卖实送、低价甚至零价出售给他人。
当原企业债权人要求整体购买企业或购买大部分企业资产的买受人代替原企业清偿债务时,买受人以原企业自行清偿为由拒绝还债,达到逃债目的。
1.3.3利用破产保护废债某些国企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企业所在地法院的支持和帮助下,通过多种途径取回原企业转移、藏匿、假清偿的各种资产。
1.4地方政府干涉涉及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破产案件,往往都有行政干预。
有些企业已达到了破产的要求,而上级主管部门却不允许申请破产,从而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由“通钢事件”看国企改制中职工权益
现代商 贸工业 Mo enB s es rd d s y dr ui s T aeI ut n n r
21 0 1年第 5期
由“ 通钢事件 ” 国企改制 中职工权益 看
韩 德 明 朱 安 丽
( 北工业 大学 , 北 武汉 400 ) 湖 湖 3 0 0
1 通 钢 改 制 历 程
2 “ 通钢事 件” 原因分 析
. 通 化 钢 铁 股 份 公 司 ( 称 通 钢 集 团 ) 是 吉 林 省 唯 一 的 2 1 改 制 方 案 不 透 明 职 工 权 益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到 侵 害 简 , 企 业 在 改 制 中 , 组 方 案 不 透 明 导 致 了 职 工 权 益 不 断 重 大型钢铁 联合企 业 , 国务 院振 兴东 北 老 工业 基 地重 点 扶 是 是 是 持 的钢 铁 企 业 之 一 。始 建 于 1 5 9 8年 的 国 有 企 业 , 要 生 产 的 受 到 侵 害 , 此 事 件 的 根 本 原 因 。所 谓 职 工 权 益 , 指 职 主
焦 化 、 结 、 钢 、 铁 轧 钢 、 力 、 输 、 械 制 造 等 产 品 , 工 在 企 业 中 享 有 的权 力 和 利 益 , 括 了 职 工 的 劳 动 权 益 、 烧 炼 炼 动 运 机 包 民 生 产 能 力 在 全 国 同 行 占有 主 导 地 位 。 主权益 、 治权 益、 济 权益 、 身权益 、 化权 益等等 。 政 经 人 文 早 在 20 0 3年 , 钢 就 开 始 酝 酿 改 制 , 改 制 方 向 是 国 通 其 首 先 , 工 的 民 主 权 益 的 丧 失 , 现 在 职 工 的 知 情 权 和 职 表 它 有 控 股 、 辅 分 离 。 因 此 , 此 后 的 两 年 里 为 了 搞 清 实 际 情 表决权得 不到 实现 。知情 权 是 职工 最 基本 的 民主权 利 , 主 在 况 , 了 两 年 的调 研 准 备 。2 0 做 0 5年 初 , 林 省 国 资 委 批 准 了 是参 政和表达意见 的前 提 , 吉 这就 要求 企业 在改 制时 , 到信 做 及 表 通 钢“ 有控股” 国 的改 制 方 案 , 制 进 入 了 实 质 阶 段 , 要 是 息 渠 道 的 畅 通 、 时 和 准 确 ; 决 权 是 职 工 表 达 意 见 和 心 声 改 主 表决 权 的 有效 落 实 是 职 工 权 益得 到保 障 的关 键 。 进 行 “ 辅 分 离 ” 此 次 改 制 , 原 有 的 通 钢 职 工 精 简 到 2 2 的体 现 , 主 , 将 . 万 人 左 右 , 岗分 流 职 工 1 4万 人 , 为 改 制 工 作 做 的 较 为 所 以 , 业 在 进 行 改 制 时 , 别 涉 及 到 职 工 切 身 利 益 , 定 下 . 因 企 特 一 要 提 交 到 职 代 会 或 工 会 组 织 审 批 通 过 后 方 能 出 台 。 通 钢 在 充足, 所有这次改 制很顺 利 。时 隔不 久 , 省委 政府 要 求通 钢 大 股 进 行整体改 制 , 建立现代 企业制度 。1 即 O月 , 省 政 府 的 积 改 制 中 , 多 数 职 工 甚 至 直 到 木 已成 舟 才 知 道 此 消 息 ( 权 在
浅谈国有企业改制中的问题及相关对策建议
浅谈国有企业改制中的问题及相关对策建议国企改制,就是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一项综合性的改革工程,是从战略上、整体上盘活国有企业的重大举措,也是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经济竞争的需要。
但是,一些地方在国企改制过程中,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出现了一些问题,有些还相当严重,引发了一系列争论和思考。
在国企改制中出现的问题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国有资产流失,国企改制中职工安置问题,债转股中产权不清等。
一、国有企业资产流失(这也是国企改制中出现较大争议的主要原因)(一)国有资产流失的式主要形式1.低估贱卖。
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在进行改制的过程中,存在着低估国有资产价值,即国有资产评估失真问题,问题较为普遍,甚至有些地方和企业存在无偿转让和使用国有资产的情况。
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主要表现为:(1)对国有资产低价交易、折股或任意将国有股转为法人股甚至个人股;将国有资产高值低估,低价转让,流入个人腰包。
(2)在改制过程中缺乏对国有无形资产的折股保护意识。
从目前评估的要素上看,显然国家的有关文件已将“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等无形资产列入评估,但一些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对国有无形资产只是简单地估算一个极小数额或干脆不评估,有意无意吞噬国有资产。
缺乏无形资产保护意识,是国有资产流失的一个重要渠道.同时,由于改革制度尚不健全,对那些与财产权益密切相关的权利如许可证、专营证以及与以后的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如销售渠道、采购网络等等没有相关规定,其流失额更是惊人.(3)在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过程中,一些地方和企业只顾眼前利益,对国有资产不进行评估或低估,从而使国有资产在合资或合作企业中所占比例下降,国家权益受损。
2.转移藏匿。
一些企业借改制之机,钻法律和政策的空子,利用权力化公为私,大肆鲸吞国有资产。
(1)财会凭证不严,审计工作徒有虚名。
在国企改制过程中,对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数额是必经程序。
在这一过程中藏匿、鲸吞国有资产最常见的有一下几种:一是将原本有效债权作为呆帐、坏帐核销;二是通过涂改帐册、发票改变成本和指出搞虚亏实盈;三是加快固定资产的“报废”以达到隐匿资产的目的,而审计工作的走过场,使国有资产的保障失去了最后一道防线.(2)将国有资产按比例送给个人.在国企改制中,一些地方和企业的某些人为保护一己之私,将公有资产无偿量化给个人,致使国有资产流失。
论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职工的社会支持
论有 业制程 职帕 会持 国 企 改 边 巾 工 社 支
文 / 陆相欣
企 业 改 制 是 国有 企 业 深 化 改革 的 保 障及 职 工权 益 的 保 护 问题 ,是 改 制 动合同则是保 障劳动者实现劳动权 的
一
种主要 形式 , 企业改 制 中的职 工安 工作 成效 的关键 因素 ,也是政府关注 重要法律形 式,它可 以把国家法律法
传统企 业制度 的基 础上 , 改建为 现代 汰必将 产生严重撞击。 制时 , 改 迫于 改 险,失业保险期满后尚未实现再就 业
企业 制度。 高 人民法院 关于 审理 制 人 员 分流 的矛 盾 和 要 求 ,对 职 工 的 的, 均可进入城市居 民最低生活保 障。 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 上 岗均能接 受,但改制后就很难保证 有 些改制企业不按规定交纳养老保险 问题 的规定》 将企 业改制归 纳为五种 业主因人员富余 、成本增强而变相让 金、 失业保险金 , 严重危害了职工的利 形 式, 即企 业公司制 改造 、 企业股份合 职 工 下 岗。 作 制 改造 、 业 分立 、 企 企业 债权 转股 第二 , 不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劳 权、 企业 出售 、 企业 兼并等 , 这五种 形 动 合 同是 公 民实现劳 动 权 的重要 保 益, 引发企业内部和社会的安定。
党 的十六大 报告 指 出“ 要深 化 国 例如规定职工的安 置原 则上在企业 内 退。劳动合 同也是防止发生劳动争议 有企 业改革 , 进一 步探索公 有制特别 部消化 , 时不能上 岗的 内部待岗 , 暂 不 的重要措施 。劳动合 同一旦订立就具 是国有制 的多种有效 实现形 式, 大力 得推 向社会 , 并对养老保险金、 失业保 有 法 律 约 束力 ,双 方 当事 人 必 须 履行
国有企业改制后企业职工权益的法律保护
国有企业改制后企业职工权益的法律保护【摘要】国有企业改制是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方向之一,其中企业职工权益的保护问题备受关注。
本文从国有企业改制对企业职工权益的影响、法律保护措施、具体实施、现状分析及存在问题与建议等方面展开探讨。
通过研究发现,国有企业改制后企业职工权益得到了法律保护,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文章强调了国有企业改制后企业职工权益的法律保护的重要性,提出了未来研究展望和政府与企业应承担的责任。
本研究旨在为完善企业职工权益保护法律体系提供参考,并促进国有企业改制与企业职工权益保护的良性互动。
【关键词】国有企业改制、企业职工权益、法律保护、企业改制对职工权益影响、职工权益保护措施、职工权益保护实施、职工权益保护现状分析、法律保护问题与建议、法律保护重要性、政府责任、企业责任1. 引言1.1 背景介绍国有企业改制是指政府将原先完全控制的国有企业逐步转变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权的企业形式。
国有企业改制的背景源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为了增强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和适应市场需求,政府逐步放开对企业的控制,使企业可以更加灵活地运营和发展。
国有企业改制对企业职工权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改制过程中,企业职工可能面临岗位调整、工资待遇调整等变化,他们的工作稳定性和福利待遇都可能受到影响。
如何保护企业职工的权益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通过完善相关的法律保护措施,可以有效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
在当前社会经济形势下,国有企业改制后企业职工权益的法律保护愈发受到重视。
通过对企业职工权益保护措施的研究和分析,可以更好地促进国有企业改制的顺利进行,保障企业职工的根本利益。
.1.2 问题意义国有企业改制后企业职工权益的法律保护是一个重要且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
在国有企业改制的过程中,企业职工的权益可能会受到影响,例如可能面临失业、薪资下降、福利待遇减少等问题。
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也关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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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0 9年 1 月 1
工 会 论 坛
Trd in ’Tr u e a e Uno s i n b
V0.5 No 6 11 . No .0 9 v2 0
对 国有 企 业 改 制 中职 工 权 益 问题 的 探 讨
胡 传 荣
( 西省总 工会 干部 学校 , 江 江西 南 昌 3 0 7 ) 3 0 7
增强 。大量的数据告诉我们 : 只有充分发挥工会在企业转 制中的源头参 与作用 , 能保证 职工 的合 法权 益得 到落 才 实; 只有不断提升工会在企业 转制过 程 中的渗透作用 , 才 能确保工会在履行推进企业改革 、 维护职工权益中发挥减 压和稳压作用 。要实现这一 目标 , 工会应在以下几 个方面
工对改革的理解 、 支持 , 改革就会失去动力 。作为政府方 , 应加快法制建设 和相关法规的制定 和执行力度 ; 为企业 作 方, 要勇于和善于承担社会责任 ; 作为职工方 , 要积极 提高 自身素质 和技术 , 尽快实现下 岗再就业 ; 作为工会 方 , 要认 真贯彻 “ 组织起来 , 切实维权 ” 的工会工作方针 , 以职工 为 “
积累 、 低分配” 的计划经济年代 , 为国家 和企业作 出了巨大 贡献 , 而不少企业在转制时却把应还的“ 历史欠账 ” 一笔勾 销, 以过低 的补偿金买断了与职工的劳动合 同。 第三 , 劳动合 同短期化严重。有 的企业不与职工签订 合 同, 即使签订也是 一至两 年的短期合 同 , 工应该享 受 职
【 要] 摘 现阶段 , 国有企业 改制重组在不断深入 , 职工权益问题 引发的劳动争议 , 出现大幅增加 的趋 势。在维护职工权益方 面, 必 须多方联动 。作为工会组织 , 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天职。在国有企业改制 中职工权益受侵犯问题 , 更应 引起工会 高度重视 。 并 积极作为 , 以维护企业和社会的稳定 。 【 关键词] 国企改制 ; 职工权 益; 工会职能 [ 中图分类号 ] 4 2 6 [ 1 1. 3 文献标识码 】 [ A 文章编号]0 8 6 5 (0 9 0 —0 0—0 10 - 1 32 0 )6 0 6 2 [ 作者简介] 胡传荣(9 8 )女 , 1 6一 , 江西南 昌人 , 大学文化, 江西省总工会干部学校讲师。
一
、
过程 中职工权益保护问题 , 确保企业 可持续发 展 , 促使 国 有经济又好 又快增 长。 从现实情况看 , 大多数职 工并不反对 改制 , 而是反 对 改制过程中的不透 明、 不尊重 职工 的民主权利。在企业 改 制中保 障职工 的权利 , 就要使职工清楚企业 改革 的方针政 策和规定 , 清楚企业 改革 的必要性 、 紧迫 性 以及企 业的发 展思路 ; 在改制重组关 闭破产 中履 行 民主程 序 , 实国家 落 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的 许 多 正 常福 利 和待 遇 未 能 落 实 。 第四, 拖欠职工工资 , 不清偿职工的集资款 、 医疗 费等 债务 , 未能有效续接社会保险关系 , 等等。 造 成 以上 改 制过 程 中职 工 权 益 受 侵犯 的原 因 , 法 制 有 不健全 、 行政不作为 、 企业不 主动等等原 因。要改变 这种 状 况 , 须 多 方 联 动 , 同谋 划 。 必 共 我国法律法规和政策早已明确规定 , 企业改制要 尊重 职工的民主权利 , 充分保 障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在企 业改制 中把握好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的统一 , 最 根本的是切实尊重职工 主体地位和首 创精神 。离 开 了企 业 的改革发展 , 职工 的根 本利益就会受 到影 响 ; 开了 会组 织在 社会 发展 中发 挥 了重要 的作 工
用 。到 2 0 底 , 国基 层 工 会 组 织 达 到 1 0 8万 个 , 0 7年 全 5. 覆 盖用人单位 3 9 3万个 。全 国工会 会员 总数 达到 1 3 9 1. 92 万人 , 连续 4年年均净增 10 万人 , 60 全国职工人会 率达到 7 . %; 民工 加 人 工 会 的 也 超 过 6 0 人 。工 会 民 主 14 农 0 0万 建设有所发展 。据对 1 4个省( 市) 区、 统计 , 共有 3 68个 35 企业工会实行 了直选 , 基层工会的维权力度得到 了很大 的
现阶段 , 我国正处于社会经济 的转型期 , 随着 企业 改 制重组的不断 深入 , 职工权益问题 日益引起各方 面高度关 注 。尤其在全球金融危机影 响下 , 许多企业 处境艰 难 , 劳 动 争 议案 件 出现 大 幅 增 加 的 趋势 。 存在的问题 国有企业 的劳资 矛盾 主要产 生 于企业 改制 过程 中。 国有企业改制的 目的是 明晰产权 , 转换 企业机制 , 建立 现 代企业制度 , 促进企业的发展。但 由于企业改制实 质上是 在重新配置劳动力要素下的利益关 系的大调整 , 益关系 利 的重新调整和改变必然会产生劳资矛盾 和纠纷 , 再加 上国 有企业在改制过程 中普遍 存在着侵犯 职工合法 权益 的现 象 , 以 国有 企 业 劳资 矛 盾 显 得 非 常 复杂 和 突 出 。矛 盾 和 所 冲突的主要 内容表现为 : 第一 , 改制分流方案 不透 明、 不公 正。改制方案 不按 照法律程序运作 , 不提交 职工代表大 会审议通过 , 视职 无 工的知情权和参 与权 , 搞暗箱操作 。改制企业普遍存 在着 转制裁员数 量过 大 、 资产评估 “ 缩水 ” 重和企 业 经营 者 严 “ 自卖 自买” 等现象 。 第二, 改制企业职 工经济补偿 标准过 低。职工在 “ 高
有所 作 为 。 ( 与时俱进 , 一) 科学应对 当前 , 化国有企业改 制 , 善社 会主义市 场经济 体 深 完 制, 对工会工作提 出了许 多新课题 , 这要求 工会必 须审 时 度势 、 科学应对 。 1在 理 论 上 要 有 新 探 索 。应 加 强 共 产 党 执 政 条 件 下 、 工会 工作 的特点和规律的研究 , 加强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