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评选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方法
学校评选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方法
学校评选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方法一、评选教学能手:根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和《教师法》的要求,为加快我校教师队伍建设,特制订本办法:第一条:教学能手的评选范围及对象:直接从事教学工作、教龄在三年以上,年龄在40岁以下的专任教师。
第二条:教学能手应具备的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2、坚持教学“五认真”,精心组织教学,有较扎实的教学基本功,积极参加教学改革,教学成绩突出。
并初步形成自己的风格特色,在学科教学中有一定影响。
3、实施素质教育,有一定的教科研能力,每学期都能发表教学论文(校级或以上发表)。
4、在校级或以上基本功竞赛或评优课中获奖。
第三条:教学能手的义务和职责:1、每学期耕作举行1-2次公开课,并承担外地来校的观摩活动。
2、积极参加教学科研实验,有课题有论文。
3、认真教书育人,努力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切实提高本学科的教学质量。
4、能主动承担指导新上岗教师和其他教师的责任。
第四条:教学能手的评选程序:个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教学能手申报表》(一式两份),通过有关考核(理论考核、教材教法分析、说课、上课)及教学研究实绩展示等。
由成职教处、教导处、工会、团委有关教师评审,报校长室批准后发文公布。
教学能手每年12月份评选一次。
第五条:对教学能手的继续教育与培养:1、教学能手必须坚持直接担任本学科的教学任务,坚持在实践中继续锻炼和提高。
2、教学能手必须坚持学习教学理论,有明确的自学进修计划,除学历进修和继续学习专业知识、理论书籍外,还必须注重阅读各学科有关专业刊物,完成上级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3、优先安排校级教学能手参加有关进修培训,听专家讲座外出参观学习。
4、学校组织教学能手的理论研讨或教学经验交流会每年一次。
第六条:教学能手的考核和管理:1、学校建立教学能手的业务档案,按年度收集各种业务资料并做出考核评价。
2、每年对教学能手进行一次综合考评。
学校评选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方法
学校评选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方法(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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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学新秀评选办法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学新秀评选办法文章来源初中教师网w 91 为切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师德高尚、教学优秀、教研突出、教改先进、有影响力的名师和名师群体,为教师专业发展开辟一条绿色通道,形成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鼓励优秀教师积极工作,并充分发挥其表率和示范作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评选须遵循“师德为先导、实绩为主导、科研为向导”的原则。
具体要求如下:(一)学科带头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职业道德要求。
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带头遵守宝鸡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要求,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刻苦努力,主动承担并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能与同事团结协作,在同行中有较高威望。
符合下列条件。
(1)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以上,且至少一次为优秀;(2)曾获得过校师德标兵、先进工作者等称号。
2.教育管理要求。
积极承担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符合下列四项中的一项:(1)担任班主任工作满6年,并取得较好成绩;(2)担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包括学校行政管理工作、大队辅导员、教研组长)累计满8年,并取得较好成绩;(3)负责指导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等学科兴趣小组、学生社团活动等累计满10年,并取得较好成绩;(4)获得过市、区级以上“优秀辅导员”、“模范班主任”等称号。
3.教学实绩要求。
具有系统、坚实的本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熟练组织教学,课堂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在本学科教学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符合下列二项中的一项:(1)近3年来,所教班级学生成绩在升学考试或各类区域性教学质量调研或检测中居本区同类学校领先水平;(2)教师本人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竞赛成绩优异,或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获得过优异成绩;4.教研科研要求。
具有刻苦钻研的教科研精神和较强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积极主动参与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治学态度严谨,成效显著。
中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条例
中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条例为了激励中学教师的专业发展,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中学教育的实际情况,制定中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条例,具体规定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表彰在中学教育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和贡献的教师,进一步激发教师的学术研究和教学创新能力,推动学科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中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的评选工作。
第三条学科带头人是指在本学科教学、研究方面有一定积淀,具备较高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的教师。
第四条教学能手是指在教学工作中表现出色,具备较高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成果的教师。
第五条评选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应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六条评选学科带头人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具备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拥有良好的师德和职业道德;(二)在本学科教学、研究方面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实际教学经验;(三)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和较高的教学评价;(四)积极参与师资培训和学科研讨活动,对学科建设作出一定贡献。
第七条评选教学能手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具备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拥有良好的师德和职业道德;(二)在教学工作中表现出色,取得良好的教学成果;(三)教学评价好、教学方法独到,并能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提高教学效果;(四)积极参与教学研讨活动,对教学改革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作出贡献。
第三章评选程序第八条评选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由学校组织实施,按年度进行。
第九条评选程序包括提名、申报和评审环节。
第十条提名环节:学校根据教师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表现提名一定数量的候选人。
第十一条申报环节:候选人按要求提交评选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工作业绩、教学设计和教学成果等。
第十二条评审环节:学校设立评审委员会,由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成员和具有一定学术地位的教育专家组成。
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选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进行面试、听课等环节。
第四章评选结果第十三条评选结果公示:学校公示评选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2024年学校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条例
2024年学校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条例一、评选目的评选学校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旨在树立教学榜样,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全体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推动学校教学工作的全面发展。
二、评选范围评选范围包括全校在职专任教师,重点关注在教学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
三、评选条件(一)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忠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深受学生爱戴。
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显著,能够引领本学科发展。
近五年来,主持或参与过省级以上教研、科研课题,并在相关学术领域取得一定成果,或在省级以上教学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对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有显著贡献。
(二)教学能手评选条件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教学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关爱学生。
在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显著,深受学生和同事好评。
近五年来,在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教学创新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或在县级以上教学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为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做出贡献。
四、评选程序个人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自愿申报,填写《学校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申报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学校初评:学校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审,确定初步候选人名单。
学校公示:对初步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学校评审: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初步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学校表彰:对获得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的教师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五、评选要求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
评选工作要注重实绩和贡献,突出教育教学成果和教学创新。
评选工作要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形成积极向上的教学氛围。
六、评选结果的使用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结果将作为学校优秀教师的重要荣誉,记入个人档案,作为教师职称评定、岗位晋升、绩效考核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中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条例
中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条例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中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高中学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是指在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具备较高的教学能力、教育教学科研水平和教育人才培养经验的教师。
第三条学科带头人是学科建设和教学工作的骨干力量,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协助学校制定学科建设目标和发展规划;(二)组织学科教学研究和教学工作;(三)协调学科队伍建设和师资培养;(四)指导学科竞赛和科研项目。
第四条教学能手是教学成绩优秀、教育教学方法独到的教师,其主要职责包括:(一)优化教学内容和教学流程;(二)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和自主学习能力;(三)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教师培训;(四)推广优秀教学经验和方法。
第五条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的评选由学校牵头,以学科建设和教学工作为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六条评选流程包括提名、初审、复审和评审。
(一)提名阶段: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征集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的推荐名单,教师可自荐或由同事推荐。
推荐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学成果、教学反馈和同事评价等。
(二)初审阶段:学校教学评审委员会根据提名材料进行初步评审,筛选出具备评选条件的教师。
(三)复审阶段:通过公示,向学校全体教师征求意见,同时进行面试和教学观摩,最后确定候选人。
(四)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根据候选人的教学能力、教育教学科研水平和教育人才培养经验等进行评审,最终确定中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名单。
第七条评选结果应当向全校师生公示,并给予表彰和奖励,建立长效激励机制。
第八条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应当发挥引领作用,带动学科建设和教学改革。
学校应当为其提供优厚的工作条件和教学资源。
第九条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工作应当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评选制度的完善和有效性。
第十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评分标准
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评分标准
一、教学准备
1. 教学计划完备,教案完整。
2. 教材、教具准备充分,使用得当。
3. 对学生的学习情况有清晰的了解。
二、教学内容
1. 教学目标明确。
2. 内容充实,深入浅出,符合教学大纲要求。
3. 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反映学科前沿。
三、教学方法
1. 教学方法多样,能够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选择合适的方法。
2. 注重启发式教学,培养学生的思考能力和创新能力。
3. 课堂节奏把握得当,能够有效地引导学生参与课堂活动。
四、教学互动
1. 课堂氛围良好,师生互动频繁。
2. 及时回应学生的问题,鼓励学生提问。
3. 能够有效地引导学生进行讨论和合作。
五、教学评价
1. 评价标准明确,评价方式多样。
2. 及时向学生反馈学习情况,提供有益的学习建议。
3. 根据学生反馈调整教学方法和内容。
六、学科带头人评分标准
1. 学术水平高,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研究成果。
2. 教学质量优异,能够为学科的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3. 学科贡献突出,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 学科影响力强,能够带动学科的整体发展。
学校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条例
学校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条例学校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条例是为了认可、表彰学校教职员工在学科建设、教学工作中的突出贡献和优秀表现,并激励全体教职员工积极参与学科建设和教学改革,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推动学校的教育事业发展。
一、评选范围学校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范围包括所有在学校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的教职员工,不限于各学科教师、教研员、教务管理人员等。
二、评选条件1. 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1)具备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并具备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专业水平;(2)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的影响力和声誉,取得过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3)在学科建设和教学改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学科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4)具备优秀的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管理能力。
2. 教学能手评选条件:(1)在教学岗位上具有优秀的教学成绩,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教学效果;(2)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具备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3)具备较高的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管理能力;(4)得到学生和同事的普遍认可和赞誉。
三、评选程序1. 学校将通过公示等方式,公示评选的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的名单,并向全校教职员工征求评议意见。
2. 学校评选委员会将根据评议意见和评选条件,对候选人进行审核和筛选,并择优确定获奖人员。
3. 学校将组织隆重的表彰仪式,授予获奖者学校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的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和奖励。
四、奖励措施学校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获得以下奖励措施:(1)根据个人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奖金激励;(2)享受学校特聘教授、教研员等职务和待遇;(3)提供进修、研修、研究交流的机会和资金支持;(4)优先推荐参加省市级学术会议和教学研讨活动等。
以上是学校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条例的一般内容,具体实施细则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方案(讨论稿)
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方案(讨论稿)一、学科带头人(一)基本条件1.具备中小学一级教师或中等职业学校讲师职称并受聘5年以上,具有经考核认定的市教学能手称号或县级学科带头人称号,近5年年度考核至少1次为“优秀”等次。
2、模范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在学生品格塑造方面有丰富经验,帮扶改变学困生有成效。
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学校管理工作或学生社团指导工作(教科研训人员学科育人指导工作)取得优良成绩,受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市级有关行政部门及以上奖励,3.积极投身新课程改革,积极参加学生社团组织与指导工作,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成效明显。
胜任申报学科循环教学,工作量足(教科研训人员每年听课不少于100节)。
课堂教学水平高,在教学方式变革方面起带头作用,曾在县级及以上优质课评选或教学基本功竟赛中获奖;学生测评满意度和同行测评满意度均不低于90%,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奖有一定数量且层次较高。
4、教育教学理念先进,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科研,研究成果对学科教学实践有指导价值,近5年来,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教育教学刊物上公开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或在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总量不少于2篇(教科研训人员不少于3篇),其中必须有1篇论文发表(教科研训人员2篇)。
以核心成员参与市级以上或主持县(市、区)级以上教科研课题并结题,所提供论文中需有1篇为课题研究成果。
5.在推动本地区或本校课堂教学改革、学科建设方面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取得显著成效。
所在备课组或教研组在全县(市、区)同学科中有一定影响,本人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
参与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起草、学科教学标准制定修订等工作,参与组织县级学科教研活动,做出实质性贡献。
近5年来,开设县级以上较高水平的公开课、示范课,或应邀开设县级以上专题讲座或作学术报告并获得较高评价,平均每年至少1次(教科研训人员2次)。
教学能手评选细则
为了培养一支职业道德高尚、教学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激励更多的教师迅速成长为一名优秀教师,并在教师队伍中起带头示范作用。
经学校领导组研究决定启动校级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师评选工程并拟定本评选细则如下:一.评选条件(教学能手评选条件为1-9条,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为1-11条,名师、新秀评选条件为1-12条)1、业务精湛,教风严谨,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商丘市教师“十不准”(特别是不从事有偿家教或其他经营性活动、无体罚、侮辱学生情况等),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无私的奉献精神。
2.积极参加乡、县级优质课评选并获奖或每学期举行一次乡级公开课,且有良好影响。
3、近两年举行过县级以上公开课或获县级优质课一等奖。
4.每学年至少一篇教学论文或优秀案例在县三优评选中获奖,或者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
5.年内有关学科若有相关比赛活动,该教师指导的学生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种活动中获奖(县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以上)。
6.积极参加各级教研活动,服从学校安排。
7、政治、业务学习。
注重政治、业务学习,年内“二本”记录认真完整(即:政治学习笔记本、教学反思记录本)。
并每学年认真阅读一本教育专著或一本文学名著,并做读书笔记、写读后感3篇以上。
8、教学成绩优良,并在学校综合考核中居专任教师的前50%。
9、未尽其他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或成绩显著者;10、积极参与某项课题研究,特别是在校本研究中发挥积极作用,并且取得成效。
11、教学工作满3年以上,曾被评为校级以上教学能手,方能参加乡级学科带头人评选。
12、工作满5年以上,曾被评为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方能参加乡级名师评选。
二:评选办法及名额1、年度校级教学能手的评选名额不超过专任教师的15%,实行达标式评选,即条件不够可适当减少名额。
2、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师、新秀为三个层层递进级别,并且每学年评选一次。
每次评选任期两年,两年一届,任期内不再参与评选。
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管理办法【最新版】
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建立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选拔、培养、管理机制,造就一支师德高尚、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在学科教学方面具有影响力的骨干教师队伍,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是逐级晋升(首次除外)的三级梯次骨干教师,每2年评选一次。
第三条校教务处、教研处负责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评选和管理工作,按照“认真遴选,合理分布、悉心培养、严格评定、动态管理”的原则,制定教师培养规划,建立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培养培训和评价、激励机制。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对象第四条评选的范围和对象是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师。
第三章评选条件第五条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强的开拓进取、改革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在教师、家长、学生中反响较好。
2.必须满教学工作量和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3.教坛新秀原则上为30周岁以下,教学能手原则上为40周岁以下,学科带头人原则上为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的教师。
4.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学位的教师在评选时可以优先考虑。
5.学科带头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教学能手必须具有中级职称并聘任3年以上。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2)违反考试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3)搞有偿家教或其他与本专业不相关的第二职业的;(4)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的;(5)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第六条教坛新秀应该具备的专业条件:1、按质按量完成课堂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科考试成绩在本校列同年级同类型班级前茅,教过本校一届毕业班及其以上,所教班级高考(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优异。
校级新秀能手带头人评选办法
校级教学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为了认真落实科教兴校、人才强校战略,加快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步伐,努力培养一支高水平的骨干教师队伍,推动课改、教科研工作的深入开展和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经研究,决定开展校级教学新秀、教学能手、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活动。
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校级教学新秀一、评选对象:参加教学新秀评选的对象为:参加教育工作满2年以上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1、能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能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对所教学科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和较好的教学水平,课堂教学效果好,教学实绩较显著。
3、能认真学习教学理论,参加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能总结教学经验和撰写教学论文。
校级教学能手一、评选对象1.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含任课的中层干部、校级领导)。
2.教学能手原则上要在评为校级教学新秀的基础上推荐。
3.破格条件:教学能手破格条件:年龄在40周岁至45周岁之间,没有获得教学新秀称号的,需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学科(同申报学科一致)赛教中获二等奖,方可破格申报。
二、评选条件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能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对所教学科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和较好的教学水平,在宜兴市级以上(含市级)学科(同申报学科一致)赛教中获三等奖,并有学科小循环教学的能力和经历,课堂教学效果好,教学实绩较显著。
3.能认真学习教育理论,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善于总结教学经验和撰写教育教学论文,近三年内要有省级、无锡市级获奖论文各1篇,或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1篇。
校级学科带头人一、推荐、评选对象:在职专任教师(含任课的中层干部、校级领导)。
二、推荐、评选条件: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
2.申报学科和任教学科一致,近五年来,教学工作任务饱满(中层以上领导必须达到规定任课课时要求),且有循环教学经历(部分不在每个年级设臵的学科除外)或毕业班从教经历。
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比办法
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比办法江苏油田第二幼儿园为更好的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精神,研究决定实施“名师工程”,评选出一批政治素质优良、业务素质过硬、教学方法灵活得当、教学成绩突出的优秀教师,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动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促进园所保教质量提高,现制定“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比办法评选办法如下:一、参评教师条件1、有强烈的事业心、爱心、责任心,认真贯彻幼教法规,有良好的师德。
2、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教学思想先进,教学基本功过硬,教育教学改革成绩突出(主要看近3年来的成绩)。
3、具有实际3年以上(含3年)的教学实践经验,学历达标。
二、评选办法1、根据参选教师人数评出30%个教学能手。
“教学能手”每年评选一次,“骨干教师”每两年评选一次,在“教学能手”中择优推荐30%。
“学科带头人”每三年评选一次,在“骨干教师”中择优推荐30%。
2、评选将采取看资料(近三年所获得荣誉称号、所取得教科研成绩、论文获奖情况)与现场听课评选相结合的方法。
资料分占50%。
现场听课评分占60%,三、参选范围35岁以下的教师必须报名参加,年龄在35岁以上的教师,可自愿参加评选活动;四、评选内容:(一)看资料1、学历(5分)2、荣誉称号(5分)3、教学成绩(20分)4、课题研究(20分)(二)教育活动1、教学理念(20分)2、活动设计(10分)3、教学指导(12分)4、教师素质(8分)5、教学目标达成情况五、得分标准(总分100分)(一)资料评分标准(50分)1、学历(0-5分)具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分别得3、4、5分。
2、荣誉称号(0-5分)凡近三年获得荣誉称号,按以下标准得分:获省、市、中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工作者、教科研工作者)分别得5、3、1分。
3、教学成绩(0-20分)凡近三年在正式刊物发表或得奖的专业论文、课件、随笔、活动设计等教学有关的作品,按以下标准得分:(可累计加分、每项最高分为5分、共四项)(1)在国家级教育学会组织的评选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得5、4、3分;在省级各教育研究会组织的评选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得4、3、2分。
中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条例
中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条例以下是中学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评选条例的一种示例:第一条:为了推动中学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树立优秀教师的典范形象,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评聘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学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评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具有带头作用和示范引领效应的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
第三条:中学学科带头人是指在学科教学中,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带头作用,能够在学科教学改革和教师专业发展方面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对学科教师进行指导和培养的教师。
第四条:中学教学能手是指在教学实践中,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经验,能够开展创新教学,提高学生学习效果的教师。
第五条:评选中学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具备相应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2.在学科教学中有突出的成绩和较高的教学水平;3.具有较好的师德师风,受到学生和家长的认可;4.积极参与学科教学改革和教师专业发展活动。
第六条:评选程序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报名阶段:符合条件的教师向学校教研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2.初评阶段:学校教研组对申请教师进行初步评估,综合考虑教学成绩、师德师风等因素进行初评;3.考察阶段:学校组织对初步评选合格的教师进行考察,包括教研讲座、教学观摩等环节;4.终评阶段:学校教研组根据初评和考察结果,综合评定中学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
第七条:评选结果应当通过公示,并将评选结果报送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八条:中学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的评选可以设立奖励机制,包括荣誉称号、奖金和教研项目支持等方式,鼓励和激励优秀教师。
第九条:评选过程中应当保护申请教师的隐私和个人权益,严禁泄露和滥用评选信息。
第十条:本条例由学校教研组负责解释和修订,并在学校内部进行宣传和实施。
中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条例
中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条例第一条为了推动中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的培养和发展,提高中学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学教育法和教师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学学科带头人是指在所任学科中具有卓越教学能力、丰富的学科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够引领学科发展的教师。
第三条中学教学能手是指在所任学科中具有突出的教学能力,教学效果显著,受到学生和同事的普遍认可和赞誉的教师。
第四条中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的评选应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
第五条中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的程序如下:
(一)学校组织评选工作,成立评选委员会或专家评审组,负责评选工作。
(二)学校通过宣传、征集、推荐等途径,广泛征集教师的申报材料。
(三)评选委员会或专家评审组根据申报材料,结合教学观摩、教学评估、学生和同事的评价等,进行初步评审。
(四)评选委员会或专家评审组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公示候选人名单。
(五)学校组织候选人进行教学展示以及学术交流等环节。
(六)评选委员会或专家评审组根据候选人的教学展示和学术交流情况,结合评审意见,确定中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
(七)学校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并将结果报送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六条学校应根据中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的评选结果,进行激励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给予荣誉称号、加薪、晋升、培训机会等。
第七条学校应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中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的培养和支持,为其提供必要的教学资源和发展机会。
第八条学校应定期对中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进行考核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第九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条(4篇)
中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条一、引言中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条,是中学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制定的一项重要规章制度。
该评选条旨在根据教师的专业能力、教学水平、教育改革贡献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评选出优秀的中学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并为其提供相应的荣誉和奖励,以激励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教育事业,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评选标准1. 专业能力中学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评选的第一项标准是教师的专业能力。
专业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教学内容的掌握度:教师需要全面掌握所负责学科的教学内容,熟悉相关教材和教辅资料,并能够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和引导。
(2)教学方法的灵活性:教师应具备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能够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和学科的不同性质,灵活运用相应的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潜能。
(3)知识体系的构建:教师应能够将学科的知识内容整合成一个系统,构建起科学合理的知识体系,使学生能够系统地、全面地学习该学科。
(4)教学素材的创新能力:教师应具备对教学素材的创新能力,能够根据学科的发展和学生的需求,设计出符合实际情况的教学素材。
2. 教学水平中学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评选的第二项标准是教师的教学水平。
教学水平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教学思路的清晰度:教师应具备清晰的教学思路,能够将学科的知识内容有机地组织起来,使学生能够了解、掌握。
(2)教学效果的突出性:教师的教学效果应该突出,即学生通过教师的教学能够在短时间内取得显著的进步。
(3)教学评估的准确性:教师应具备准确的教学评估能力,能够通过各种评估手段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准确判断,并及时进行调整。
(4)教学团队的协作能力: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协作能力,能够与同事、学生和家长合作,共同推动学科的发展。
3. 教育改革贡献中学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评选的第三项标准是教师在教育改革方面的贡献。
教育改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教学改革的实践探索:教师应能够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实践,探索适合自己学科和学校的教学改革方案,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教学能手和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例和规程
为了形成一支思想品质高、师德修养好、业务素质过硬的师资队伍,激励广大教师崇教敬教,刻若钻研,在教书育人中做出显著成绩,从而推动教育教学改革的深人开展,根据呼教发[1997]第23号文件,特制定我校评选教学能手和学科带头人的条例和规程,通过广大教师学有成就,教有特色,在工作中不断创新,进一步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一)评选范围我校在岗任教并符合规定课时量的一级或高级教师(不含特级教师)。
(二)评选条件l、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有良好师德,上班时间没有外出带课。
2、具有中学一级或高级教师职称,较系统地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的基础理论知识,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教学经验丰富,敢于探索,善于钻研,勇于创新。
3、有显著的教育、教学效果和实绩,成绩优秀,有明显的教学风格和教育教学特色,在我市有较大的影响和知名度。
4、具有指导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的能力并带出l~2名骨干教师,具有组织、带动本学科教师开展教学研究的能力,有教研课题。
5、作为第一作者或主要承担人,其教学经验总结、发明和制作(或创作)的教具(或作品),撰写的论文、著作和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在自治区以上刊物发表或专业学术会议上获奖。
6、积极参加学校和全市组织的各种教学活动,两年内教学常规考核至少有三次一等奖,学生反映调查四次均不得低于27分。
7、具有指导、组织学生参加课外活动和竞赛的能力,并积极参与。
(三)职责和权利l、职责(1)高质量按时完成呼市教育部门及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积极为教育、教学工作献计献策。
(2)在本学科积极进行教研、教改实验,并取得较好效果。
(3)每学期在全市或全校范围内上一节研究公开课或示范观摩课,每学期给教师上一次讲座课,起到学科示范、带头作用。
(4)积极辅导青年教师,三年能带出1—2名骨干教师。
(5)两年内制作教具、软件和创作、作品或撰写的论文、著作和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在自治区以上刊物发表或专业学术会议上获奖。
中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条范本(2篇)
中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条范本近年来,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和中学教育的普及,中学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的选聘工作逐渐成为教育界的一项重要任务。
选聘中学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将对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为此,本文将从人选条件、评选流程和考察方法三个方面,就中学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的评选条例进行详细阐述。
一、人选条件中学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评选应以教书育人为核心,突出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并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1. 专业背景:候选人应该拥有高学历和强大的学科基础。
他们应该拥有相关专业的硕士或博士学位,以保证其在学科知识方面的深厚造诣。
2. 教学能力:候选人应具备出色的教学能力和教育水平。
他们应该能够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技巧和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3. 师德修养:候选人应具备优秀的师德和职业道德。
他们应该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准则,以身作则,以德育人。
4. 教研水平:候选人应参与过一些教学研究课题,并有一定的教学研究成果。
他们应能够带领团队进行教学研究,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
5. 学术贡献:候选人应在学术研究方面有一定的贡献。
他们应在相关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教学论文或著作,并在行业内有一定的影响力。
二、评选流程中学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评选的流程应具备科学性和公正性,以下为一个参考流程:1. 提名阶段:学校根据候选人资料和教学观摩情况,由教务处提名候选人。
2. 评审阶段:学校教研部门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审。
评审主要包括查阅个人档案、观摩课堂、听取学生评价、了解他人评价等。
3. 公示阶段:学校公示评审结果,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意见反馈。
4. 终审阶段:学校综合评审结果,最终确定中学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
三、考察方法中学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的评选需要进行全面而细致的考察,以下是一些考察方法的建议:1. 教学观摩:候选人可以安排观摩课堂,让专家和教师们对其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进行评估,以评价其教学能力。
2024年中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条
2024年中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条第一章总则为了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激励广大中学教师的教学热情和创造力,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评选条,以评选出中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并为他们提供相应的荣誉和奖励。
第二章评选对象中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是指在中学教育教学领域具有卓越教学水平和影响力,对学科教学有一定贡献的中学教师。
第三章评选条件1. 必须具有正式教师资格,并在中学从事教学工作满5年以上。
2. 具有显著的教学成果和指导学生的能力,能够有效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素质。
3. 在教学评比、学科竞赛等方面取得过优异成绩,有一定的声誉和影响力。
4. 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对学生关心、教育和引导有较强的责任心。
5. 具备团队协作精神,能够促进学科教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的发展。
第四章评选程序1. 推荐阶段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会对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进行初步筛选和推荐。
教师可以自荐,也可以由学校领导或同事推荐。
2. 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由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领导、教学专家和优秀教师组成。
评审委员会将对推荐的教师进行综合评估和评审,包括个人履历、教学成果、学科竞赛成绩等。
3. 公示阶段评审结果将通过校园官方网站和公示栏公布,征求师生和社会公众对评选结果的意见和建议。
4. 确定阶段评审结果公示期满后,评审委员会将根据评审结果和公示意见,最终确定中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的名单,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
第五章评选标准1. 教学成果评选人员在教学中的成果,包括学生的学习成绩提高情况、教学方法创新、教材研究和教学论文等方面的成果。
2. 教学能力评选人员在教学过程中展示的能力和特点,包括教育教学方案设计、课堂教学组织、学生管理和个性化教学等方面的能力。
3. 教学贡献评选人员对学校、学科以及教育教学改革的贡献,包括参与学科教研活动、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和创新科研、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的贡献。
4. 教学实践评选人员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展示的能力和经验,包括教学内容设计、教学方法使用、学情分析和个别辅导等方面的实践经验。
中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条范文(二篇)
中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条范文评选中学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是对教师教学能力和学科带头水平的肯定和表彰。
作为一名中学学科带头人,必须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出色的教学能力和对学生的引导和培养能力。
本文从教学理念、教师素养、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和教师发展等方面来探讨评选中学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的条范。
教学理念:作为中学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教育理念是指导教师教学的核心思想和价值观。
中学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应该有教育为根本、以学生成长为中心、尊重个体差异、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教育理念。
在教学实践中,他们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能力,注重学生的积极参与和主动探究,注重发掘学生的潜能和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教师素养:中学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应该具备高度的教育情操和教育主人翁意识。
他们应该具有高尚的师德师风,具备丰富的教育知识和广阔的学科视野,具备坚实的学科基础和卓越的学科素养,具备深入研究学科的能力和广泛的学科应用能力。
此外,他们应该具有高超的教学艺术和教学技能,具备良好的教学风格和教学方法,能够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手段和教学策略,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参与。
教学模式:中学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应该具备科学合理的教学模式。
他们应该能够根据学科性质和学生特点,确定适合的教学目标和教学任务,设计合理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
在教学过程中,他们注重开展探究性学习和实践性学习,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注重学生的积极参与和主动合作。
此外,他们还注重灵活运用信息技术和多媒体教学手段,提供丰富的教学资源和多样化的学习环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教学方法:中学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应该具备多样化的教学方法。
他们应该能够根据学科性质和学生特点,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灵活运用讲授法、示范法、讨论法、实验法、案例法、游戏法等多种教学手段。
在教学过程中,他们注重启发式教学和互动式教学,注重师生互动和生生互动,注重学生的探究和实践,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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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评选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方法
一、评选教学能手:
根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和《教师法》的要求,为加快我校教师队伍建设,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教学能手的评选范围及对象:
直接从事教学工作、教龄在三年以上,年龄在40岁以下的专任教师。
第二条:教学能手应具备的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坚持教学“五认真”,精心组织教学,有较扎实的教学基本功,积极参加教学改革,教学成绩突出。
并初步形成自己的风格特色,在学科教学中有一定影响。
3、实施素质教育,有一定的教科研能力,每学期都能发表教学论文(校级或以上发表)。
4、在校级或以上基本功竞赛或评优课中获奖。
第三条:教学能手的义务和职责:
1、每学期耕作举行1-2次公开课,并承担外地来校的观摩
活动。
2、积极参加教学科研实验,有课题有论文。
3、认真教书育人,努力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切实提高本学科的教学质量。
4、能主动承担指导新上岗教师和其他教师的责任。
第四条:教学能手的评选程序:
个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教学能手申报表》(一式两份),
通过有关考核(理论考核、教材教法分析、说课、上课)及教学研究实绩展示等。
由成职教处、教导处、工会、团委有关教师评审,报校长室批准后发文公布。
教学能手每年12月份评选一次。
第五条:对教学能手的继续教育与培养:
1、教学能手必须坚持直接担任本学科的教学任务,坚持在实践中继续锻炼和提高。
2、教学能手必须坚持学习教学理论,有明确的自学进修计划,除学历进修和继续学习专业知识、教案理论书籍外,还必须注重阅读各学科有关专业刊物,完成上级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3、优先安排校级教学能手参加有关进修培训,听专家讲座
外出参观学习。
4、学校组织教学能手的理论研讨或教学经验交流会每年一次。
第六条:教学能手的考核和管理:
1、学校建立教学能手的业务档案,按年度收集各种业务资料并做出考核评价。
2、每年对教学能手进行一次综合考评。
连续三年考核合格者并在年龄范围内的连续保留称号,履行相应义务,享受有关待遇。
考核不合格,即取消教学能手称号。
3、教学能手如不直接担任本学科教学任务的,其称号自动取消。
二、评选学科带头人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落实教科研在教育发展中的先导地位,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校长室研究决定开展评选校级“学科带头人”活动,特制订本办法。
一、参评对象:
参评对象是学校开设学科的全体任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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