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参保登记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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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参保登记、缴费业务流程图

图一参保登记、缴费业务流程图
4、相关材料归档备案。
提供材料
1、死亡证明、火化证明 和注销户口证明 2、相关材料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 登记表》和相关材料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 登记表》和相关材料
转入地县区社保 经办机构
1、复审相关材料,对相关信息进行系统确认。 2、填写《保险关系转入接收函》,并邮寄到转出地县区社保 经办机构。
3、实收处理转入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记录个人账户基金明细 情况。
参保登记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参保登记表》 《转入申请表》
参保登记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参保登记表》 《转入申请表》
填写《参保登记表》,并签字、留指纹确认。
村/社区协办员
1、检查参保人员相关材料。 2、在《参保登记表》上签字,并加盖村(社区)委员会公章。 3、对符合条件参保人员进行公示。 4、上报相关材料。
乡镇/街道事务所 县(区)级经办机构
1、进行材料初审,在《参保登记表》上加盖公章。 2、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3、每月5日前上报初审材料。 4、每月5日前上报人员的增减变动表及相关手续。
《保险关系转入接收函》
转出地县区社保 经办机构
1、核实《保险关系接收函》中相关信息。 2、转移参保人个人账户储存额。 3、注销转移人参保信息。
个人账户转账支票
图四:信息变更业务流程图
单位
工作事项
参保对象
填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表》。
村/社区协办员 乡镇/街道事务所
1、检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表》 2、汇总本村当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表》及 相关材料。 3、上报相关材料。
1、对相关材料进行复审,确认其待遇领取资格。 2、计算养老金领取标准,生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 3、编制《基金支付审批表》,送区级财政部门。 4、财政划转资金到帐后,将支付明细清单、资金转账凭证等提供给金融机构 5、核对金融机构反馈的支付明细,将支付信息录入信息系统,进行支付确 认处理,实现相应个人账户记录额。

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各项业务流程图

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各项业务流程图

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各项业务流程图
━━━━━━━━━━━━━━━━━━━━━━━━━━━━━━━━━
一、办理增员、减员手续
二、办理退休及一次性领取
基本养老金手续
三、工伤保险待遇的申领
四、生育保险待遇核定
五、失业待遇核定
参保单位 参保单位 参保单位 广州市医务劳动鉴定机构办理工伤能力鉴定
(地址:梅东路28号)
区劳动保障局综合科
办理工伤确认
(地址:惠福东路483号) 符合条件的在业务
参保单位 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提供相关资料 (见业务须知11 )
区社保中心
业务窗口 先取业务受理号 参保单位
本市城镇 户口
非本市城镇户籍人员、外来从业人员
区社保中心 业务窗口领取 失业救济通知书
本人携带失业救济申领 新参保单位 办理社保登记 (见业务须知1)
增员 减员 办理注销 (见业务须知1) 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办理劳动用工备案
(地址:海珠北路107号)
符合按月领取 养老金条件的
(见业务须知4)
区社保中心 业务窗口
(先取业务受理号)。

6.5新农保业务流程图

6.5新农保业务流程图

镇、街道劳保所
区农保处
《缴费汇总表》 缴费汇总表》
地方财政
图四: 图四:待遇支付业务流程图
单位
镇、街道劳保所 村协办员
工作事项
1、劳保所生成新增符合领取养老金人员名单交村协办员。 、劳保所生成新增符合领取养老金人员名单交村协办员。 2、村协办员通知参保人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 、村协办员通知参保人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 到村协办员处填写《新农保待遇申请表》,并签字。 到村协办员处填写《新农保待遇申请表》 并签字。 1、审核参保人员相关资料。无误后将初审资料报劳保所。 、审核参保人员相关资料。无误后将初审资料报劳保所。 2、对符合领取养老金待遇的条件参保人员进行公示。 、对符合领取养老金待遇的条件参保人员进行公示。 3、公示每月养老金支付明细。 、公示每月养老金支付明细。 1、审核材料。对身份证、户口簿、照片进行影像采集。 、 审核材料。对身份证、户口簿、照片进行影像采集。 2、将符合领取资格人员的相关材料上报区农保处。 、将符合领取资格人员的相关材料上报区农保处。 1、复核相关材料,确认其待遇领取资格。 、复核相关材料,确认其待遇领取资格。 2、计算养老金领取标准,生成《新农保待遇核定表》。 、计算养老金领取标准,生成《新农保待遇核定表》 3、编制《基金支付审批表》,送区财政部门。 、编制《基金支付审批表》 送区财政部门。 4、财政划转资金到帐后,将支付明细清单、资金转帐凭证 、财政划转资金到帐后,将支付明细清单、 等提供给指定金融机构。 等提供给指定金融机构。 5、核对金融机构反馈的支付明细,将支付信息录入信息系 、核对金融机构反馈的支付明细, 进行支付确认处理, 统,进行支付确认处理,实现相应个人 帐户记录额。 帐户记录额。 将待遇支付资金划转到《新农保支出户》 将待遇支付资金划转到《新农保支出户》。 1、向区农保处反馈财政划转资金到帐信息。 、向区农保处反馈财政划转资金到帐信息。 2、制发领取养老金银行卡,将到帐养老金划入银行卡。 、制发领取养老金银行卡,将到帐养老金划入银行卡。 3、将银行卡交劳保所通过村协办员负责发放到领取人员手 、 并为领取养老金人员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中。并为领取养老金人员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4、向区农保处传送支付回执,并向区农保处反馈待遇支付情 、向区农保处传送支付回执, 况明细。 况明细。

长春市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登记办理指南

长春市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登记办理指南

长春市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登记办理指南
一、登记准备工作
1.了解参保范围:首先,单位需要了解参保范围,确保单位的员工符合参保条件。

长春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包括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等。

2.收集材料:单位需要收集以下材料进行登记办理。

-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单位登记注册地址证明材料复印件;
-单位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单位参保人员名册。

二、登记办理流程
1.登记申请:单位需携带以上材料到当地社保局进行登记申请。

需填写单位基本信息、参保人员名册等相关表格,并提交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缴费登记:审核通过后,单位需要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费用可以通过网上支付或者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缴费。

4.参保登记:完成缴费后,社保局将对单位进行参保登记。

登记成功后,单位将获得参保登记凭证,包括参保登记证和参保登记码。

三、注意事项
1.参保登记时间:单位参保登记需在单位开业或者重新组建后的一个月内办理。

逾期未办理的单位将会被视为未参保,需重新办理参保手续。

2.参保人员变动:单位应及时更新参保人员名册,如有新员工入职或者员工离职等情况,需在变动发生后的一个月内办理参保人员变动手续。

3.缴费周期: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一般按照月缴费,单位需按时缴纳保险费用,逾期可能影响参保人员的权益。

4.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参保人员需获取个人社保卡后,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包括门诊、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等。

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流程图

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流程图

附件3
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流程图
注:1.全民参保登记由省或市级发起,社保数据与公安数据比对辖区内户籍人员、非本地户籍常驻人员情况形成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初始库),含辖区内人员参保和未参保信息,经逐级部署,村(居)民委员会入户核实后录入、反馈、核准、上传、再比对反馈,形成全民参保登记库,此后变动信息根据社保业务信息和村(居)民委员会反馈信息按月动态更新。

没有条件与公安数据先行比对参保情况的地区,可从村(居)民委员会起步摸底、汇总、整理辖区内人员参保状态信息,再与社保业务信息比对形成全民参保登记信息。

2.实现社保数据省级大集中的省份由省级牵头与公安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形成省级全民参保登记库,外省户籍人员在本省参保信息及本省户籍人员未
参保信息上传部级全民参保登记库,获取本省户籍人员外省参保信息,更新后交地级市逐级核查。

未实现社保数据大集中的由市级牵头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跨市及跨省信息根据全民参保登记信息库建设情况适时对比。

- 10 -。

单位新参保办理流程

单位新参保办理流程

单位新参保办理流程第一步:网上办理五险单位信息登记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点击进入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新参保单位网上登记模块。

(如下图)为了方便单位填写单位信息登记,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特制定本用户操作注意事项。

一、用户登录(一) 用户初次登录时,需录入 "组织机构代码"和"单位名称"两项内容(组织机构代码录入前8位即可)。

(二) 用户再次登录(已做过"保存"或"提交"操作)时,需录入:"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网上登记交易号"三项内容。

(组织机构代码录入前8位即可);单位名称指单位全称。

(如下图)二、操作注意用户第一次点击"保存"或"提交"按钮时,网上申报系统会自动生成"网上登记交易号",请您记录该号,以便"再次登录"时使用。

如遗忘此号,只能按"初次登录"方式进入系统,系统无法调出您已录入的信息,登记表需全部重新录入。

单位信息录入项目及指标解释(见附件二)。

三、打印报表(一) 新参保单位网上登记信息提交成功后,须下载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携带相关资料(见附件一)于当月5日—25日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现场办理审核手续。

(二) 新参保单位网上登记信息一经修改并提交成功后,须重新下载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并请携带此表和相关资料(见附件一)于当月5日—25日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现场办理审核手续。

第二步:开通网上申报业务办理完成新参保单位网上登记业务的参保单位,需要开通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

开通网上申报准备的材料:单位数字证书 (光盘介质证书除外)。

《承诺书》一份(单位盖章)。

4.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符合A4纸标准,加盖公章)。

企业交社保登记流程

企业交社保登记流程

企业交社保登记流程
1. 注册成立:新成立的企业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时,应同步完成社会保险登记。

2. 信息填报:企业可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五证合一”系统完成社保登记,或在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网上服务平台进行单位信息填报。

3. 信息共享: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工商部门共享的信息,提醒、督促企业在产生用工后30日内,依法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4. 补充信息:企业在社保经办机构的网上服务平台补充单位联系地址、开户银行等信息,并完成社保信息登记。

5. 签订缴费协议:参保单位在社保部门完成参保登记后,需与税务部门签订《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以便进行社保费用的缴纳。

6. 办理材料:一般情况下,企业无需现场提交材料,通过网上服务平台即可完成社保登记。

7. 办理时间:企业应关注社保登记的办理时间,通常每月有固定的办理时间段,如每月4-25日。

8. 特殊情况处理:如果企业在自助服务平台上遇到问题,如提示“无工商信息”,则可能需要预约社保中心并携带材料到现场办理。

保险参保登记流程.doc

保险参保登记流程.doc

保险参保登记流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职工保险参保登记工作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内容和要求、经办风险防控、检查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银川市职工保险参保登记工作的管理和考核.2 工作职责2.1 经办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的参保登记.2.2 经办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的登记信息变更以及单位注销登记。

3 工作流程3.1 单位及个人参保登记流程图(见附录A 图A.1).3.2 单位及个人变更登记流程图(见附录A图A。

2)。

3.3 单位注销登记流程图(见附录A图A.3).4 工作内容与要求4.1 参保登记4.1.1 受理条件4.1.1.1 单位参保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或经相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单位.4.1.1.2 单位职工参保登记单位新参加保险的人员.4.1.2 受理材料受理岗应审核以下材料:4.1.2.1 单位参保登记a)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没办理五证合一的单位如: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机关事业单位、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团体等还需提供复印件);b)加盖单位公章的《银川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缴费单位基本情况表》(一式两份)。

c)受理时间为正常工作日4.1.2.2 单位职工参保登记a)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b)《银川市参加保险参保登记核定人员缴费增加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c)《银川市录用职工备案证明书》(区、市各级人社局劳动合同备案)或机关事业单位、行业统筹单位工资审批表、XX门出具的调动手续;d)《录用职工备案花名册》(花名册与备案书时间相符).e)受理时间为每月1日-25日4.1.3 审核4.1.3.1 受理岗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不全的书面一次性告知;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符合条件的应审核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确保文件与原件相符。

4.1.3.2 受理岗核对《银川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缴费单位基本情况表》或《银川市参加保险参保登记核定人员缴费增加申报表》等信息与受理资料信息是否一致,不一致的退回办事人员落实,一致的审核通过后,根据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批准成立证件中登记的主要经营范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确定其参保险种和缴费费率,并在《银川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缴费单位基本情况表》或《银川市参加保险参保登记核定人员缴费增加申报表》加盖审核印章,将相关材料交复核岗.4.1.3.3 复核岗审核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对不符合规定的退回受理岗,符合规定的加盖审核印章,将相关材料转回受理岗。

单位参保登记业务申报流程图表格及材料清单

单位参保登记业务申报流程图表格及材料清单

单位参保登记业务申报流程图对象:需要在我中心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参保单位(含分立单位)单位参保登记业务申报材料清单1.《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附后)2.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单位成立批文的复印件3. 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4. 工资基金及离退休费核定单复印件军队属单位提供以下申报材料:1.《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附后)2.上级盖章的编制说明3. 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4. 工资发放表社会保险登记表单位名称(公章)申请日期填写说明1.本表由用人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填写,此表一式两份,分别由用人单位和社保经办机构留存。

2.单位名称:与有关机关批准成立的文书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中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填写简称。

3.地址、邮编:按单位所在的详细地址填写,应写明所在区(县)、街(乡、镇)、路(道、胡同)和门牌号码及邮编。

4.组织机构代码证信息: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代码证》中的相应信息。

5.批准成立信息:指有关机关批准成立的文书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上的相应信息。

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法定代表人有关信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填写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关信息。

7.经办部门及负责人:填写参保单位负责本单位社会保险相关业务的部门及部门负责人信息。

8.经办人员:填写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业务工作人员有关信息。

9.单位性质:按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公益二类)、社会团体分类填写;10.经费来源:按照财政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分类填写。

11.隶属关系:按中央属、部属、省属、市属、县属、乡镇属和部队属分类填写。

12.主管部门:填写参保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

无上级主管部门的,本项可以不填写。

13.编制人数:编制部门最后一次核准参保单位的人员编制总数。

14.在编人数:在参保单位工作并领取工资的实有在职在编人数。

新参保单位办理社保缴费登记流程图

新参保单位办理社保缴费登记流程图

新参保单位办理社保缴费登记流程图2011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上限有新变化另行通知)养老:1818-9090元;生育和医疗保险:2461-12303元;工伤与失业保险:1300-12303元。

首次社会保险办理流程一、白云区政务中心(机场路生活区561号)(2010年新开企业,地税发证时已注明单位社保号,可省去此步)提交资料:《税务(社保缴费)登记表》一份——取得社保号二、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景云路22号)1.《广州市劳动用工单位资料登记表》一式两份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复印件三、地税(白云花园华益街5—7号)1.《税务(社保缴费)登记表》一式两份2.法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执业证照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4.《社会保险费个人明细登记表》一式两份5.增减人员身份证复印件6.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7.委托银行代划缴税、费协议书8.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9.缴费单位缴险种登记表增减员办理手续劳动局(景云路22号)(流动人员备案)1. 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一式两份2. 流动人员暂住证复印件3. 生育证明复印件4. 社会保险费个人明细等记表5. 身份证复印件6.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7.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广州市城镇居民备案)1.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个人本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内)2.《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一式三份(连同电子版,另存为U盘)3.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4.《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失业证》,如未能提供。

应填写《广州市劳动力资源登记表》5.小一寸彩照两张。

(广州市农村劳动力用工备案)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2. 《广州市劳动用工单位资料登记表》一式两份3. 经劳动者签名和用人单位盖章《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人员表》一式三份(连同电子版、另存为U盘)4. 招用广州市农村劳动力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个人本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内)5. 《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广州市农村劳动力就业手册》,如未能提供的,应填写《广州市劳动力资源登记表》6. 提供小一寸彩照两张社保中心1. 社会保险费个人明细登记表一式两份2. 增减人员身份证复印件3.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地税)4. 减员的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若在网上申报,则可在月中之前报社保,再到劳动局做备案。

HR基础工作:社保登记业务办理指南与流程图

HR基础工作:社保登记业务办理指南与流程图

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办理指南与流程图社会保险登记业务办理指南与流程图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二〇xx年三月前言随着《社会保险法》的出台,社会保险政策及业务内容的不断细化,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为了更好的满足日常工作需要,进行了机构改革,扩增了人员编制,做到科室职责明确,岗位相互制约,人员权责分明。

为使工作人员全面、准确把握社保政策、业务流程,提升业务水平,确保轮岗交流的通畅和首问负责制的落实,同时帮助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经办人员尽快熟悉业务,提高办事效率。

经社保中心各业务科室共同努力,由社保中心咨询服务科牵头梳理绘制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业务办理指南和业务办理流程图,方便大家学习查阅。

由于时间紧、内容多,水平所限,不足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随着社保政策的不断调整和社会系统的不断升级,社保政策和业务流程也会不断发生变化,我们将持续关注法律法规、业务政策的不断变化,及时对内容进行调整、充实。

二〇xx年二月十三日(20xx年3月版,20xx年3月第一次印刷)温馨提示目录1.登记科经办业务内容......................................... 错误!未定义书签。

2.用人单位办理社保新开户办事指南............................. 错误!未定义书签。

3.用人单位办理社保新开户流程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

4.用人单位五险新参保人员增加办事指南......................... 错误!未定义书签。

5.用人单位五险新参保人员增加流程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

6.用人单位转入人员增加(续保)办事指南....................... 错误!未定义书签。

7.用人单位转入人员增加(续保)流程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

社保登记业务办理指南与流程图

社保登记业务办理指南与流程图
3
网上申报开户(激活数字证书)
4
单位登记信息变更
5
单位社会保险整体跨区转移
6
建筑施工单位工伤趸缴
7
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注销
8社保登记证补办9参保单位月报补缴(还欠)
10
职介人才存档人员持档减员打印社会保险转移单
11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登记(一老一小)
12
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登记(新参保)
13
单位参保人员登记信息变更
社会保险登记业务办理
指南与流程图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四年三月
前言
随着《社会保险法》的出台,社会保险政策及业务内容的不断细化,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为了更好的满足日常工作需要,进行了机构改革,扩增了人员编制,做到科室职责明确,岗位相互制约,人员权责分明。为使工作人员全面、准确把握社保政策、业务流程,提升业务水平,确保轮岗交流的通畅和首问负责制的落实,同时帮助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经办人员尽快熟悉业务,提高办事效率。经社保中心各业务科室共同努力,由社保中心咨询服务科牵头梳理绘制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业务办理指南和业务办理流程图,方便大家学习查阅。由于时间紧、内容多,水平所限,不足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第二步:打印表格。点击“业务报表查询→个人信息登记表”,选择起止时间,点击“查询→下载打印”,打印出新增人员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主副表。点击“人员增加表”,选择起止时间,点击“查询→下载打印”,,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
注意事项:
(1)网上申报人员增加如有疑问,请参照网上申报登录界面的《用户指南》。
注:(1)网上申报人员增加如有疑问,请参照网上申报登录界面《用户指南》
(2)社保网上服务平台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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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请按非企业单位参保登记流程操作
业务办理完毕
进入丰台社保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丰
台社保】→【网上预约平台】,注册并
预约登记业务号。

然后携带左侧所列相
关材料,到社保中心登记业务岗办理单
位社保新开户手续。

第二步:网上预约,办理开户
请持以下材料到社保三层大厅办理: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
记证任选其一的副本原件和复印件;②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法人身
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④公章;⑤已领过
一证通数字证书的单位,请携带证书介
质(U盾)。

★无需预约
第三步:申领、激活一证通
①使用IE浏览器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
上服务平台,依次选择【新注册单位开通
网上服务】→【初次登录】→【企业性质】
选择非企业→录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点击【确定】进入。

请根据页面内容
准确录入单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
交】,请记录交易号。

②点击【打印北京市单位网上登记录入信
息】,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
登记表》和《北京市社会保险银行缴费协
议(含附件)》(选择【银行缴费方式】
的打印)各2份。

单位参保登记流程图
请以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单位开
户行签订《银行缴费合作意向书》或《银
行缴费协议》。

★提示:请与银行确认,单位社保新开户
手续办理完毕后,是否需要再次回到银
行签订正式缴费协议(不用交回社保中
心)。

签订正式缴费协议请以办理开户手
续时窗口工作人员给您打印的《社会保
险登记证明》上的社保号为准。

前提:到银行签协议
第一步:上网登记单位信息
使用IE浏览器登录北京市社会保
险网上服务平台,依次点击【新注
册单位开通网上服务】→【初次登
录】→【企业性质】选择企业→插
入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输入证
书密码→点击【确定】进入。

根据
页面内容录入信息,提交成功后请
等待系统审核,不用前来社保中心
办理开户业务,审核结果将以短信
形式进行通知。

★提示:单位开户银行是右侧所列
【北京市社会保险合作银行】之一
的,【缴费途径】必须选择【银行
缴费方式】。

审核通过的企业,请再次登录北京
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依次点
击【单位用户登录】→【证书用户
登录】→【新用户注册】→插入
USBkey证书、录入证书口令,然后
根据页面提示自助开通一证通社
保网上服务功能。

第二步:自助开通一证通
社保网上服务功能
第一步:上网登记信息
请以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单
位开户行签订扣款协议,自行留存
即可,不用交到社保中心。

前提:到银行签协议
业务办理完毕
企业单位网上自助申报
(无需现场审核)
非企业单位参保登记
提示“无工商信息”
1.用户指南:请在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
服务平台首页下方,点击【用户指南】
进入,查看《新注册单位开通网上服
务》操作指南。

2.非企业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
师(会计师)事务所、个体工商户等。

4.北京市社会保险合作银行:北京、工
商、建设、邮储、农业、农商、中信、
光大、广发、交通、民生、招商、中国、
兴业、浦发、华夏银行。

5.缴费途径:单位开户行为北京市社会
保险合作银行之一的,请选择【银行缴
费方式】;单位开户行不在上述合作银
行之内的请选择【社保缴费方式】。

丰台社保中心银行账号信息:名称:北
京市丰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①医疗保险:
账号:0109 0341 4001 2011 1000 968;
开户行:北京银行丰台支行 341;
12位行号:313100001057
②四险(养老、失业、工伤、生育):
账号:0200 0047 0901 4439 213;
开户行:工行北京幸福街支行 1229;
12位行号:102100000474
★提示:缴费协议在银行领取,协议文
本名称、式样和办理手续或略有不同,
请咨询各合作银行
非企业单位办理开户,请携带以下材料:
1.《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2
份(第一步打印);
2.《北京市社会保险费银行缴费协议(含
附件)》2份(第一步打印,选择【银
行缴费方式】的单位提供);
3.《营业执照》或成立证照原件及复印
件1份;
4.《银行缴费合作意向书》或与银行签
订的缴费协议原件及复印件1份(请
咨询银行领取);
5.单位公章、预约号码单。

6.请务必查看“第四步”:申领、激活一
证通数字证书”所示内容。

温馨提示:
打开手机微信,扫扫二维码,可获取最
新版业务流程图、网申培训视频、音频
指导等等。

注意事项:
1.社保中心业务办理岗位和时间:登记业务岗(二层大厅、需网上预约),全月办理(工作日)。

2.网上预约:请登录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关注“丰台社保中心”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丰台社保】→【网上预约平台】模块,注册并预约“登记业务”。

3.缴费基数核定提醒:每年6至7月期间(具体时间以当年市局通知为准),单位需为参保职工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请单位在此期间及时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如实申报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不得瞒报、漏报。

逾期未申报的将自动按照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进行核定。

4.银行扣费提醒:请参保单位积极关注扣款情况,若扣款不成功将影响参保单位和个人的权益。

社保费是通过单位签约银行代为扣缴,选择银行缴费方式的单位,签约银行在每月5日至月末倒数第二天之间扣缴上月费用,如果到15日左右仍未成功扣款,请及时联系银行查找原因,并于月末倒数第二天前到银行完成缴费;选择社保缴费方式的单位,签约银行于每月1至10号托收,托收不成功的11号至月末最后一天,单位可携带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营业执照)、银行卡或支票(支票缴费截止到15号下午3点整),到社保中心财务收款岗缴费。

5.提交材料请用A4纸打印或复印,黑色签字笔填写,并全部加盖单位公章(建议办理业务时携带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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