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议事规则.
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
创作编号:BG7531400019813488897SX创作者:别如克*XX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提高议事效率和决策水平,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党委会议事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在党委内部,书记同党委委员是平等关系,在讨论决定问题时,要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书记要善于当好“班长”,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党委委员要尊重和支持书记的工作。
(二)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凡属全局性、政策性的大事,由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党委委员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维护党委的集中统一,并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遇事敢于担当,勇于负责。
(三)坚持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的原则。
研究问题、制定决策要从职工群众利益出发,凡涉及职工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都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统一认识,做出科学决策。
(四)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原则。
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以及相关规定议事决策,保证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
第二章议事内容第三条公司党委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的重要作用。
第四条公司党委研究决定的主要事项包括:(一)制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实施意见;(二)公司党建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三)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四)公司基层党的组织组建、调整、改选、撤消;(五)党组织工作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除;(六)公司总监级以上干部的任免;(七)党委换届选举、职代会和团代会的主要议程及筹备方案;(八)党员发展、表彰、奖励以及违纪党员的处理审批;(九)公司党委重要活动的实施方案、公司工青妇组织工作的重大问题;(十)党委认为需要研究的其它问题。
第五条党委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是党组织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一种组织行为,是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贯彻执行的一种有效形式。
集团党委会议议事规则
集团党委会议议事规则为切实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委委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党委会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提高党委会的质量和效率,推动党建工作、反腐倡廉工作和群团工作的开展,促进集团公司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一、议事范围(一)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及指示。
制定贯彻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讨论党的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提出阶段性工作实施意见,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三)分析党的建设形势和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以及宣传、精神文明、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情况,提出工作目标和措施。
(四)讨论决定公司中层党务、群团干部的任免、奖惩事项;与公司行政一起对中层行政、重要岗位干部进行考察或考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研究决定基层党支部的调整,审批支部委员会的组成,审批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对党员进行本级党委职权范围内的党纪处分。
(六)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廉政建设目标和措施。
(七)研究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有关的重大事项。
(八)研究其它应由公司党委集体研究和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党委会的召开(一)党委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
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或上级要求,临时召集会议。
(二)党委委员参加公司党委会议。
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
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集体领导,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规范公司议事决策,进一步推进党委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提高会议和议事效率,根据《党章程》、《公司章程》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集团党委会议事坚持以X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严格依法议事、务实科学精准、充分发扬民主为议事原则,围绕企业发展中心任务,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研究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研究公司重大事项,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第三条集团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党委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研究、讨论决定。
第四条集团党委要在依法维护国有资产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维护公司党员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引领、团结和教育广大党员和员工为实现公司发展目标而努力奋斗。
第二章议事成员第五条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不是委员的公司领导班子以及议事内容涉及的相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列席人员由主持人视情况确定。
第六条集团党委会议事成员为公司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
第三章议事范围第七条,集团党委会议事研究决定以下事项:(一)研究部署加强公司党的领导、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带群团建设等。
(二)学习贯彻和研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文件、会议精神以及重要指示精神。
(三)研究决定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
包括生产经营方针和年度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超预算资金的调动和使用,对外大额捐赠和赞助,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采购大宗物资和购买服务,安全生产、扫黑除恶、信访维稳等方面的重要措施。
(四)研究决定公司改革发展重大事项。
包括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公司改制、资产重组、产权转让以及资本运作和大额投资方案,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公司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下属企业的设立和撤销等。
党委议事规则定稿
XX公司党委议事规则为进一步发挥党委在总公司(集团)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健全民主集中制,规范党委议事内容、议事程序,不断增强党的民主、群众、纪律观念,进一步提升党委在企业工作中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提高议事效率,依据《党章》、《公司法》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一、党委议事内容:1、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总公司(集团)贯彻执行。
2、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行政班子依法行使职权,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3、参与总公司(集团)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及重大经营决策。
4、参与总公司(集团)重要人事(中层副职以上人员)聘免、考察、推荐;推荐总公司(集团)控股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人选;审批基层党组织选举产生的负责人。
5、加强总公司(集团)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组织、参与策划总公司(集团)党员大型主题活动;讨论、审批发展新党员。
6、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
按职责权限查处违纪违规党员,监督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切实履行义务的情况,保障党员的正当权利不受侵犯。
7、领导总公司(集团)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打造优秀的企业文化。
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支持工会、共青团工作,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8、基层企业(或部门)成立或撤销党的基层组织,须由党委决定。
9、需要党委作出决议的其它事项。
二、党委议事规则:1、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凡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的决定,委员会成员都必须根据决议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2、党委集体所作出的决议,必须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形成的党委决议,党委成员必须过半数同意通过。
3、坚持党务公开,使普通党员、一般群众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需要保密的,不得随意向外传播和泄漏。
4、党委会由党委书记主持,议题由党委书记确定,书记缺席时由副书记或书记指定委托的党委委员负责主持。
党委会职责及议事规则
XX集团党委会职责及议事规则(年月日党政联席会议通过)为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组织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公司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结合XX集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原则1.党委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
2.坚持党管干部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的原则。
3.党委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党内重大问题都要由党委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党委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二、会议召集和参加人员1.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
党委书记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党委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2.党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能举行。
讨论重大问题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
列席人员由召集人根据议题需要和有关规定确定。
3.党委书记可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召开党政联席会或党委扩大会议,并根据议题需要确定参会及列席人员。
三、会议研究内容1.传达学习上级重大决定、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研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指示、决定在集团和所属企业的贯彻执行。
2.研究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在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问题。
3、讨论和审议XX集团的经营方针、发展规划、企业重构、资产重组、重要管理制度和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等涉及全局和长远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研究集团公司及各企业党组织的机构设立和人员配置与调整,研究集团所属企业及重要板块公司领导人员的任免意见,决定党组织负责人的任免、调动、奖惩和培训等人事管理事项。
5.研究企业领导人员和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问题.研究集团公司纪委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6.讨论其他按规定需要党委会议研究的事项。
四、会议召开程序1.党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也可召开党政联席会),时间为每月第一周的周二下午3:00,如有特殊情况可向后推延,最迟不超过当月第二周。
集团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
集团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有限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党委集体领导制度,保证党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序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文件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凡属党委职责范围内决定的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
任何个人和少数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
第三条党委成员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定期向党委报告工作。
对于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也要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议事范围第四条党委依照职责范围,对以下问题进行研究,并作出相应的决定:(一)研究制定集团公司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二)研究制定集团的发展方向、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战略性决策事项;(三)研究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指示;(四)讨论决定以党委名议向上级机关请示、报告的重要问题以及向下属部门发布指示、通知、通报等重要文件。
(五)讨论决定本企业党办、工会及其它有关部门向党委请示裁定的重要问题。
(六)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讨论决定干部的培养、选拔、推荐、任免、调配、考察、奖惩以及后备干部的选定等一系列重大问题。
(七)对企业重大改革作出决定。
(八)讨论决定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和公司党员大会。
(九)讨论决定重大突发事件应采取的紧急措施。
(十)需要党委决定的其它重要问题。
第三章议事程序第五条党委议事的主要形式是党委会议。
党委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讨论决定有关问题。
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
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第六条党委会议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
会议议题确定之后,一般不再变动,如无特殊情况,不得临时动议。
第七条党委会议的议题和召开时间,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
集团党委会议事规则
集团党委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公司章程规定,集团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业务中心工作抓好党建工作,抓好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抓好企业文化建设,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集团的贯彻执行。
支持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提高企业法人治理水平,支持工会、共青团开展工作,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实行企业民主管理。
第二条为健全集团党委集体领导制度,使集团党委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议事范围第三条党委会议事的主要范围如下:(一)学习、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决定、指示、部署、会议精神,并结合集团自身实际,提出党委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二)讨论提出党委年度工作计划、主要报告和总结,讨论党委重要规章制度、规定、办法等的建立、修订、废除;(三)参与集团重大问题决策,保证与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集团正确贯彻执行;(四)研究决定党的组织发展工作计划,审批成立或撤销下属企业党组织,负责审批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以及党员处理等事宜;(五)讨论决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六)讨论决定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七)研究决定集团中层干部的任免、奖惩和评定,研究决定集团控股、参股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的人选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委派人选;向上级党委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八)审议集团安全、设备等重大事故的处理意见;(九)研究决定需要提交党委会集体讨论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会议召开第四条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党委会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处理。
第五条集团党委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两次,由党委书记视情况决定。
党委办公室应至少提前1天将确定的会议议程、议题内容通知党委委员和列席人员,并印发相关议题材料。
集团党委会议事规则
集团党委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党委会议事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效率和质量,切实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关于省属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若干措施》以及省委组织部、省政府国资委印发的《省属企业党委会议事规则指引》等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明确集团党委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围绕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开展工作。
坚持服从大局,议大事、抓重点、防风险、促发展,加强集体领导,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依法决策,确保党的领导在集团改革发展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切实加强。
第三条党委会议事的基本原则:(一)把方向、议大事原则。
明确集团党委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的职责范围,将党委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决策的前置程序,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确保集团改革发展正确方向。
(二)科学决策原则。
坚持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运用科学手段和方法,尊重经济发展规律,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保证决策符合全面深化改革和促进集团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三)民主决策原则。
研究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要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或提出意见。
(四)依法决策原则。
严格遵守法定权限,依法履行法定程序,保证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到决策实体合法、程序合法。
(五)注重质量和效率原则。
坚持会前充分准备和沟通,会中充分讨论研究,提高会议决策质量和效率,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
第二章议事决策范围第四条党委会研究决定以下重大事项:(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本企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议的重大举措;(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S)党建工作的谋划部署、年度工作安排和总结;(四)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的重要事项;(五)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新闻宣传、企业文化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奖惩、试用期考评、内外部兼职等方面的重要事项;(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引进培养民航特、精、高、尖等高层次人才方面的重要事项;(A)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党组织工作机构设置与调整、人员编制、党建工作经费、活动阵地保障,党代会等重要会议方案的确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等方面的重要事项;(九)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重要事项;(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巡察工作、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任务,研究重大违纪案件和违规违纪问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等方面的重要事项;(十一)统一战线、乡村振兴、群团组织、老干部工作等方面的重要事项;(十二)需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及下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十三)其他应当由党委决定的重要事项。
XXX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
XXX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为切实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党委集体领导制度,保证党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序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一、总则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凡属党委职责范围内决定的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和少数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
党委成员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定期向党委报告工作。
对于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也要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议事范围党委依照职责范围,对以下问题进行研究,并作出相应的决定:1、研究制定企业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2、研究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和经济建设中带有全局性、政策性的重大问题,制定针对性的目标及措施。
3、研究制定贯彻上级机关的决议、决定、领导重要讲话和本企业党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的实施意见。
4、讨论决定党委的自身建设和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问题。
5、讨论决定本企业纪委、工会、团委及其它有关部门向党委请示裁定的重要问题。
6、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讨论决定中层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推荐、任免、调配等一系列重大问题。
7、对企业的组织发展、支部和党员的评先工作作出决定。
8、讨论决定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和公司党代表大会。
9、讨论决定重大突发事件应采取的紧急措施。
10、需要党委决定的其它重要问题。
三、会议召开1、党委议事的主要形式是党委会议。
党委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讨论决定有关问题。
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
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2、党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参加方能召开,讨论重大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
委员因故不能到会,应在会前向主持人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表达。
必要时,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党委会议。
列席人员可以对讨论的问题介绍情况、发表意见和建议,但无表决权。
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
***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扎实推进新形势下党对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领导,明确和落实党委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公司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公司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党委会注重政治治理,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坚持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推进党委会与公司经营组织的有机结合,实现公司经济逻辑和政治逻辑的统一、经济责任与政治责任的统一、经济目标与政治目标的统一。
第三条公司党委会坚持发挥把关定向的作用,确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第四条公司党委会及党委委员坚持国有企业的科学发展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增强改革创新本领,保持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推动工作,不断提高自身创新驱动和抗风险能力,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公司做强做优做大。
第五条公司党委在依法维护国有资产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代表和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员工积极参与企业管理与监督。
第六条党委书记要带头执行本制度,充分发扬党,善于集中党委委员的智慧,自觉接受党员的监督。
党委委员要积极支持、配合党委书记做好工作,自觉执行本规则,维护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
第二章党委会组成及职责第七条公司党委会在公司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公司党代会的决议、决定,领导公司的工作。
公司党委会由5名党委委员组成,其中,设1名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
XX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
XX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前言建立健全党委议事规则,是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的内在要求,是实行科学决策,提高议事效率的制度保证。
自5月份正式筹备组建,9月份选举第一届党委会以来,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开展党委各项工作,不断规范管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为进一步明确党委会决策程序,特制订本规则。
本规则由政工人事部编写;本规则由政工人事部归口管理;本规定由咨询公司党委会研究通过。
党委会议事规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党要管党、从治党落到实处,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党组织工作运行机制,规范党委会议事行为,结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和西藏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关于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第二条咨询公司党委会要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嵌入公司治理结构,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贯彻执行好党的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
第三条党委会议事坚持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
党委会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规定对相关议案行使审议或决策权利;其中属于执行董事决策或审议的事项,或经理办公会决策权限的事项,应该在党委会审议提出指导性意见后提交执行董事或总经理办公会履行相应的审议或者决策程序。
(二)科学决策原则。
提交党委会审议或决策的各项议题,应当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听取意见,事先经过充分调研并论证其必要性和可行性,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并更符合公司发展实际,以避免或减少决策失误风险,提高决策效率。
(三)民主集中制原则。
与会人员应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按照“集中领导、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书记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讨论事项总结出结论性意见,切实做好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
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第一条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和改进公司党委会工作,规范公司党委会议事程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精神及其它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公司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或主持。
党委书记因故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党委副书记召集或主持。
第三条公司党委会出席人员为公司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党群工作部主任、监察室主任固定列席,其他列席人员根据议题内容确定。
第四条公司党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必要时可召开党委扩大会议。
第五条党委会须有半数及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可召开,研究干部问题时须有三分之二及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可召开。
党委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应会前向召集人请假,其意见可以书面形式表达。
会后,会议主持人应直接或者委托出席会议的党委委员向其通报会议决定事项。
第六条党委会主要议事范围。
公司党委按照充分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的原则,研究决定和讨论公司重大事项。
(一)党委会研究决定的事项:1.学习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决定、指示,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重大措施,审议需向上级请示或报告的重要事项。
2.对公司召开党代表大会、党代表会议研究提出意见,审议司属单位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方案。
3.审议公司党委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活动方案;研究决定公司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组织、宣传思想文化、纪检监察、群众、统一战线等方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做出决定。
4.审议公司党内重要制度、规定。
5.研究决定公司党的工作机构与下属党组织的设置、调整和撤销,听取公司党群工作部、所属党委、直属党支部的工作汇报,讨论和决定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6.听取公司纪委工作汇报,讨论决定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重要措施,按照管理权限研究决定党员干部问责和纪律处分有关事项。
7.听取公司统战、工会、共青团等工作汇报,并研究指导工作。
8.讨论和决定公司管理干部的推荐、培养、选拔、任免(聘用与解聘)、考核和奖惩等有关重要事项。
集团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
集团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更好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保证公司党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依法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党委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对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及其他事项进行决策或参与决策。
第三条公司党委会按照下列原则议事:(一)依法合规原则。
党委会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规定对相关议案行使审议或决策权利;其中:属于董事会审议或决策权限的事项,或总经理办公会决策权限的事项,应当在党委会审议提出指导性意见后提交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履行相应的审议或决策程序。
(二)科学决策原则。
提交党委会审议或决策的各项议题,应当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听取意见,事先经过充分调研并论证其必要性和可行性,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并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以避免或减少决策失误风险,提高决策效率。
(三)民主集中制原则。
与会人员应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由党委书记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讨论事项总结出结论性意见。
第二章议事范围第四条公司党委会决策决定和讨论研究的事项:(一)“三重一大”事项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党委交办的重要事项;落实上级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
2.研究决定党的组织和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的重大问题。
3.研究决定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4.研究决定公司管理干部(指公司本部的副主管、主管、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和分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的选拔、任用、考核、奖惩、责任追究等事项,公司人才队伍建设及后备干部的培养和管理;5.推荐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初步人选候选人;6.研究决定公司及重要子公司(包括国有、国有控股及国有实际控股的各级子企业)以市场化方式公开选聘经理层人员的原则、程序、方式等。
某集团党委会议事规则 党委会议事规则
某集团党委会议事规则党委会议事规则某集团党委会议事规则党委会议事规则精品文档,仅供参考精品文档,仅供参考某集团党委会议事规则党委会议事规则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一章总则一条为切实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党委集体领导制度,保证党委决策的民主化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某某集团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一章总则一条为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党委工作运行机制,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的政治核心作用,认真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党委决策水平,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条党委会议事原则(一)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讨论研究问题;(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数。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党委会职责范围的重大事项,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遵守个别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的基本原则,由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
二章议事范围三条党委会按照三重一大决策的原则,紧紧围绕公司经营管理、科学发展、党的建设及其他涉及全局性的事项展开议事。
主要包括(一)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的主要工作部署在公司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二)党委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决议、重大活动部署;(三)党的思想、组织、作风、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四)审议重大决策事项,提出意见或建议。
主要包括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方针,企业兼并或重组方案,内部机构设置,重要制度的制定和修订,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等;(五)审议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提出意见或建议。
主要包括年度预算决算、资本运作、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或者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六)审议5万元以上的由企业自主安排的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提出意见或建议;(七)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八)党群组织工作机构的设置、调整和人员配备;(九)党风党纪教育、廉政法规教育计划;(十)其它应由党委会研究决定的问题。
集团党委会议事规则
集团党委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企业贯彻执行,充分发挥集团党委在企业改革发展中的政治核心作用,推进党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序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规章,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集团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凡属党委职责范围内决定的问题,必须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
任何个人和少数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
第三条集团党委成员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并向党委报告工作。
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要积极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集团党委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应当坚持下列原则:(一)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原则;(二)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原则;(二)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四)坚持依法办事、依章程办事的原则;(五)坚持严格保密的原则。
第二章议事范围第五条集团党委研究决定的事项范围:(一)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定、指示、部署和会议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和具体措施;(二)研究制定集团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工作措施;(三)研究集团改革发展稳定和经济建设中带有全局性、政策性的重大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目标及措施;(四)研究决定集团党组织发展工作计划,审批成立或撤销下属企业党组织,审批接收集团本部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以及党员违纪处理等事宜;(五)讨论决定以集团党委名义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问题以及向权属企业党委发布指示、通知、通报等重要文件;(六)讨论提出集团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党委重要规章制度、规定、办法等的建立、修订和废除;(七)研究集团所属全资、绝对控股企业领导班子和控参股企业党委领导班子建设;讨论决定集团中层管理人员的培养选拔、考核奖惩以及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讨论决定集团委派到控股、参股企业董事会、监事会任职人选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讨论决定集团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推荐申报;(八)讨论决定集团纪委、工会、团委及其它有关部门向党委请示决定的重要问题;(九)讨论决定集团重大突发事件应采取的紧急措施;(十)其他需要集团党委会集体讨论的事项。
公司党委议事规则
公司党委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规范公司党委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XXX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管理。
第三条本规则中的党委会议或会议,没有特殊说明的,是指党委委员会议。
第二章议事原则第四条坚持依法决策原则。
党委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部署安排工作,必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
第五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充分发扬民主,体现党委意志,落实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第六条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规律,尊重事实,正确处理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确保党委决策的科学性。
第七条坚持注重效率原则。
会前充分准备,深入论证,充分沟通酝酿。
会议决定事项要明确目标、要求和责任,防止出现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等问题。
第三章议事范围第八条公司党委应当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集团党委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第九条党委参与企业生产经营重大事项决策,对董事会、总经理部拟决策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进入董事会、总经理部的党委领导在董事会、总经理部决策时,要充分表达党委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党委决策范围主要包括:(一)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本企业贯彻执行的途径和方法,党中央、国务院、集团公司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要求实现形式;1(二)落实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建立健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体现企业特点的领导人员选任和管理制度,研究决定公司选人用人重大事项。
组织制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确定人才发展的目标、重点和重大举措;(三)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五)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六)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直属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七)公司党群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八)公司纪委、群团组织和直属党组织提请公司党委决策的重大问题;(九)其他应当由党委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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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有限公司党委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和规范××××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以下简称集团党委)议事决策程序,认真履行好集团党委工作职责,确保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法》、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集团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集团党委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实事求是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会议集体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决议);保证各项重大决议、决定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客观实际。
党委委员根据党委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职责。
第二章议事形式及范围
第三条集团党委议事形式为党委会议或党委扩大会议。
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不能出席会议时,由党委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第四条集团党委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
如果党委书记认为有必要,可以临时召开党委会议。
第五条集团党委议事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研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和重要工作部署等重大问题。
(二)研究决定集团党委工作计划及落实措施;审定集团党委年度工作报告。
(三)研究决定集团党的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安全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研究审定由集团党委推荐提名的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市党代会、市国资委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名单。
(五)研究决定集团所属党、工、青、妇组织的成立、换届、合并、撤销等重大事项和活动安排问题。
(六)研究审批党员发展及决定基层党组织请示的重要事项。
(七)研究决定集团党内奖励、处分以及向上级党组织推荐的先进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名单。
(八)研究决定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九)研究决定集团纪委提交党委会议审议的有关问题。
(十)研究决定集团所属基层党组织、纪委领导人员及
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领导人员任免、提名等问题。
(十一)研究决定集团管理的本部副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子公司领导人员的培养、选拔、考察、管理、教育、监督及考核和奖惩等重大问题;
(十二)研究决定集团后备领导人选;
(十三)研究审议委派、推荐、提名及交流的集团管理的子公司领导班子人选事宜;
(十四)研究审议集团本部员工招聘、晋级、任免、交流、解除劳动合同等事宜;
(十五)需要集团党委会审议、审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三章会议准备
第六条议题准备。
集团党委会议议题由承办部门提出、分管领导审核、党委书记审定后方可上会。
集团纪委提交党委会审议的议题,须经纪委会议同意;集团所属企业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提交党委会审议的议题,须经所在企业党组织集体审议通过。
第七条议题组成。
会议议题由“重庆商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议题报批表”和“重庆商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议审议(讨论)文件”组成。
(一)党委会议题报批表包括提请审议事项、提交部门、提交部门负责人、内容摘要、分管领导意见、党委书记意见
等内容。
(二)党委会议审议(讨论)文件要重点写明议案的主要内容、承办部门的意见、提请审议的事项等内容。
第八条党委会会议时间和上会议题由集团党委书记确定。
(一)承办部门按程序将会议议题报党委书记审定后送党委办公室登记备案,党委办公室将议题收集情况报党委书记审阅,确定会议时间和上会议题。
(二)对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事项,会议一般不进行讨论,但遇紧急事项可临时决定。
第九条会议通知。
会议时间和上会议题确定后,党委办公室负责通知参会人员和列席人员;承办部门负责准备上会材料,重要议题提前送党委委员审阅;综合办公室负责会务安排工作。
第四章议事决策程序
第十条集团党委会议参会人员为集团党委委员,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可举行。
第十一条党委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应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对会议议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第十二条根据议题需要,经会议主持人同意,相关人员可列席党委会议,列席人员可就讨论的问题发表意见,但
不能参加表决。
第十三条会议坚持一事一议,承办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并对提交党委会议审议的议题进行说明,与会党委委员对所议事项进行充分讨论,明确表示意见。
讨论开始时,会议主持人不应作表态发言。
承办部门负责人应对党委委员提出的与议题相关的问题进行回答。
第十四条党委会议在充分酝酿、讨论基础上,采取口头、举手或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
(一)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半数为通过,对重要人事任免建议、党代表推荐提名、重大奖惩等重要事项,赞成票应达到应到会委员数三分之二方为通过。
(二)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个讨论、表决。
(三)党委会议进行表决时,如果出现意见分歧或者发生争议,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照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经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进行表决。
第五章会议记录与会议档案
第十五条党委办公室主任或工作人员列席党委会议,负责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召集人(主持人)姓名、出席党委委员姓名、列席人员姓名、会议
议程、党委委员发言要点、各决议事项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票数)。
第十六条党委会议召开后应形成会议纪要,必要时形成党委会决议,并送与会党委委员签字确认。
第十七条党委会议题、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决议等作为集团党委工作档案,由党委办公室按照档案管理要求,以年度为单位送集团档案室保存。
第六章纪律要求
第十八条党委委员中任何个人不得单独决定重大问题或改变党委集体作出的决定(决议);不得以领导圈阅、个别通气、商量等形式代替党委会议决定重大问题。
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研究,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可随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委报告。
第十九条党委委员在议事中要襟怀坦白,直抒己见,实事求是,据事说理。
对需要做出决定的问题,应态度鲜明,意见明确。
对党委会决议(决定),全体党委委员都必须坚决执行。
党委委员如对决议(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可以提请下次会议复议,也可以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未重新召开党委会议改变决议(决定)前,不得违反或不执行会议决议(决定)。
第二十条严格遵守会议保密制度,凡未决定传达的事项,与会人员不得擅自泄露。
第二十一条对在议事决策中违反党的纪律、泄露党的秘密、造成不良影响者,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集团管理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七章执行监督
第二十二条对经集团党委会议决定需要贯彻落实的有关事项,应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集团督查部门负责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及时向党委报告。
第二十三条集团相关部门或所属子公司对应执行会议决议(决定)而未执行的,应说明原因并提出相应建议,否则,追究相关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规则适用于集团党委,集团所属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可参照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规则由集团党委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议议题报批表
附件:
××××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议议题报批表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