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大额资金管理办法-
大额资金管理办法四篇
大额度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以及《市属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成国资[2010]9号)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额资金的使用是指公司在项目建设、对外投资、对外融资、大额采购等经营活动中,一次性投入或支付资金数额较大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公司年度资金使用计划、预算及年度资金追补预算;2、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包括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或入股、企业委托理财、企业对外借款等;3、公司的对外融资活动,包括企业向银行或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公司对外发行债券等;4、公司对外担保活动,包括对外担保、代开信用证等;5、公司的建设项目投资活动;6、公司对外的大宗或者大额采购、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材料采购等;7、公司的对外捐赠、赞助等活动;8、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第二章决策形式第三条对于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在遵守国家相关财经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在公司内部应实现集体决策,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权限划分的不同分别以办公会或者董事会的形式集体讨论作出决策。
第四条办公会议在决策大额度资金使用内容时,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中正确意见,按多数领导人员意见做出决策。
第五条大额度资金使用项目适合招投标运作的要实行招投标管理。
具体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大宗原材料采购项目、企业资产变卖项目等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进行。
第三章决策程序第六条大额度资金使用决策前,相关业务部门对涉及的项目必须进行科学审慎的可行性研究论证。
涉及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应聘请有相应资质的科研机构、中介机构或有关专家进行咨询或评估论证,重大资产项目需聘请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第七条相关业务部门根据前期研究结果提出资金使用意向和额度的书面材料,并报分管领导审阅,并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分管领导审阅后提交办公会或者董事会讨论。
高大上公司大额资金管理办法
高大上集团大额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大额资金使用行为,明确大额资金管理职责和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积极防范资金风险,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额资金”,是指企业的重大投资、重大融资、资产抵押及质押、对外担保、对外提供借款、对外捐赠、境外投资等非日常经营性资金。
第三条大额资金管理的原则:开展行为前期论证、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归口管理职责明确、规范行为过程控制,设置资金额度层级审批权限,确保大额资金使用合规有效。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母公司,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及所属企业参照执行,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大额资金管理办法,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二章部门管理职责第五条按照大额资金管理内容和流程,集团公司大额资金管理职能部门主要包括:发展规划部门、董事会秘书处、基本建设部门、财务部、法律事务部等。
第六条发展规划部门负责牵头制定集团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并下达集团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牵头完成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可研论证和审批核准;参与投资项目前期调研及方案论证。
第七条董事会秘书处负责制定集团公司股权投资和捐赠管理办法;牵头完成集团公司股权投资和捐赠相关工作。
第八条基本建设部门负责制定集团公司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实施。
第九条财务部门负责制定集团公司融资管理办法、担保管理办法、委托贷款管理等办法;牵头完成集团公司融资、担保、资产抵押及质押工作;负责对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工作;参与对外投资项目前期调研论证;组织中介机构开展投资、资产抵押及质押等经济行为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负责大额资金的支付及审核工作。
第十条法律事务部负责大额资金合同审核工作;参与股权投资、资产抵押及质押等经济行为的前期调研及方案论证工作;对融资、委托贷款、担保、资产重组、资产抵押及质押工作发表专业意见。
第十一条各事业部作为各板块业务归口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板块内企业大额资金使用的具体管理工作;参与项目前期调研和方案论证;监督板块内企业大额资金使用。
国有企业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模版
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完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领导班子“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规范集团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和决策,防范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确保集团公司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资金是指集团公司及各单位所拥有和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大额资金使用是指超过集团公司领导人员有权安排、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安排和使用。
第二章大额资金使用的范围第五条根据集团公司经营情况,确定以下为大额资金使用的范围:1.超预算100万元或预算外单项100万元以上的资金的安排和使用;2.对外100万元以上的大额捐赠、赞助;3.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超过协议价格或评估价格的资金使用;4.其他大额度资金支出事项。
第三章大额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第六条大额资金使用实行集团公司集体决策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集团公司董事会为大额资金使用决策机构。
第七条由相关业务部门提出资金使用意向和额度的书面申请材料,申请中需注明资金的用途、金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相关材料。
由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结合集团资金状况和管理要求,提出资金使用的联签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提交至集团公司经理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再提交集团公司董事会最终决策。
第四章大额资金使用程序第八条大额资金使用集体决策后,资金具体使用时由集团总经理和分管领导按各自权限签审。
涉及财务总监联签事项按照集团公司财务总监工作职责及联签制度实施细则执行。
第九条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应对签审后的资金申请进行复核。
复核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据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
复核无误后,方可办理支付手续。
大额资金管理办法四篇
大额资金管理办法四篇大额度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以及《市属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成国资[2022]9号)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额资金的使用是指公司在项目建设、对外投资、对外融资、大额采购等经营活动中,一次性投入或支付资金数额较大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公司年度资金使用计划、预算及年度资金追补预算;2、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包括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或入股、企业委托理财、企业对外借款等;3、公司的对外融资活动,包括企业向银行或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公司对外发行债券等;4、公司对外担保活动,包括对外担保、代开信用证等;5、公司的建设项目投资活动;6、公司对外的大宗或者大额采购、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材料采购等;7、公司的对外捐赠、赞助等活动;8、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第二章决策形式第三条对于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在遵守国家相关财经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在公司内部应实现集体决策,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权限划分的不同分别以办公会或者董事会的形式集体讨论作出决策。
第四条办公会议在决策大额度资金使用内容时,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中正确意见,按多数领导人员意见做出决策。
第五条大额度资金使用项目适合招投标运作的要实行招投标管理。
具体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大宗原材料采购项目、企业资产变卖项目等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进行。
第三章决策程序第六条大额度资金使用决策前,相关业务部门对涉及的项目必须进行科学审慎的可行性研究论证。
涉及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应聘请有相应资质的科研机构、中介机构或有关专家进行咨询或评估论证,重大资产项目需聘请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第七条相关业务部门根据前期研究结果提出资金使用意向和额度的书面材料,并报分管领导审阅,并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分管领导审阅后提交办公会或者董事会讨论。
大额度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大额度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以及中材集团、中材国际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额资金的使用是指公司在项目建设、对外投资、对外融资、大额采购等经营活动中,一次性投入或支付资金数额较大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公司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2、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包括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或入股、企业委托理财、企业对外借款等;3、公司的对外融资活动,包括企业向银行或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公司对外发行债券等;4、公司对外担保活动,包括对外担保、代开信用证等;5、公司的建设项目投资活动;6、公司对外的大宗或者大额设备、材料采购;7、公司的对外捐赠、赞助等活动;8、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第二章决策形式第三条对于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在遵守国家相关财经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在公司内部应实现集体决策,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规定进行决策。
具体权限如下:1、公司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由董事长签批,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需上董事会进行集体决策;2、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决策权限在中材国际),包括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或入股、企业委托理财、企业对外借款等,需先上报中材国际并经中材国际批准后再按照公司治理权限履行决策程序;3、公司的对外融资活动(决策权限在中材国际),包括企业向银行或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公司对外发行债券等,需先上报中材国际并经中材国际批准后再按照公司治理权限履行决策程序;4、公司对外担保活动(决策权限在中材国际),包括对外担保、代开信用证等,需先上报中材国际并经中材国际批准后再按照公司治理权限履行决策程序;5、公司的建设项目投资活动(决策权限在中材国际),需先上报中材国际并经中材国际批准后再按照公司治理权限履行决策程序;6、公司对外的大宗或者大额设备、材料采购,单笔支付资金2000万元以下(含2000万)的由董事长签批;7、公司的对外捐赠、赞助等活动(决策权限在中材国际),需先上报中材国际并经中材国际批准后再按照公司治理权限履行决策程序;8、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依据公司治理相关规定执行。
[精-源自央企]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
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强化公司资金支付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集团公司管理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大额资金使用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大额资金使用是指公司对外投资、银行贷款、股利分配、大额采购、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捐赠、赞助和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等活动(不含对外提供担保)中一次性投入或支付金额较大资金的经济行为,主要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一)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包括出资设立企业、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或入股、委托理财和对外借款等;(二)公司向银行贷款;(三)公司股利分配;(四)公司内部委托贷款;(五)对外大宗物资或者大额采购,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材料采购等;(六)对外捐赠、赞助等活动;(七)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八)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九)年度企业利润分配及补亏;(十)其他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第二章大额资金使用原则及范围第四条大额资金使用原则(一)实行“集体决策、分级授权”管理原则;(二)执行联签联审制度,实行公司财务总监、分管领导、总经理联签联审;(三)预算管理原则。
第五条大额资金使用范围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确定以下金额资金支出为大额资金使用的范围;(一)对外投资支出、股利分配、企业利润分配及补亏、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无论金额大小均视同大额资金使用管理;(二)1000万以上(含1000万)的银行贷款事项;(三)500万以上(含500万)的公司内部委托贷款;(四)500万以上(含500万)对外大宗物资或大额采购;(五)10万以上(含10万)非生产性支出,包括对外捐赠和赞助支出;(六)100万以上(含100万)年度预算范围内的正常经营活动资金支出(不含工资、劳务费等)及50万以上(含50万)年度预算外正常经营活动资金支出。
大额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大额资金支付管理办法一、汇出资金管理一、同一账户当天汇出资金在50万元以上和当天累计汇出资金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含)之内,由主任审查同意后才能汇出款项;当天累计汇出超过500万元的由或审查同意后才能汇出。
二、同一账户当天汇出资金超过100万元至300万元(含)之内,由营业部业务主管审查;同一账户汇出资金当天超过300万元和当天累计汇出资金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之内,由部长或分管主任审查同意后才能汇出;当天累计汇出资金1000万元以上由或审查同意后汇出。
3、汇出款项(不含同业)划转,单笔汇出超过100万元至400万元(含),由清算中心业务主管审查;单笔汇出超过400万元和当天累计汇出资金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之内,由或审查;当天累计汇出超过1000万元,由或审查。
4、寄存同业款项划转,由出具资金挑唆通知单,按照资金挑唆单内容办理。
单笔金额1000万元(含)之内,由或审查;单笔超过1000万元由或审查同意后,方能办理。
二、现金管理一、现金库存管理。
各营业网点必需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确保资**全,现金库存限额应控制在联社核定的库存限额之内,超过限额部份及时送存联社。
二、(部)取现金,应提前一天报,特殊情况列外。
3、同一账户当天支取现金和**向清算中心当天支取现金超过50万元,需经审查。
同一账户当天支取现金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含)之内,由业务主管审查;超过100万元需经审查。
4、向同业存取现金,由开具资金挑唆单,当日支取现金500万元以上,由审查后办理。
三、其它管理一、针对50万元以上的大额出账和走账,各营业网点经办人要对客户的用途进行认真校验,严格把关。
要与客户两个以上主管进行热线验证,取得确认,做好记录。
二、各营业网点要成立和完善大额现金管理、审批、记录制度,增强对提取现金异样,长期不动户划入大额资金等异样情况进行分析,按规定及时报告。
3、不得办理结算账户资金转入非结算账户的转账结算。
大额资金管理办法
大额资金管理办法一、总则1.1 为加强公司大额资金管理,规范资金审批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经营风险,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大额资金的申请、审批、使用、监控和归档等工作。
二、大额资金定义2.1 本办法所称大额资金,是指单笔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的资金。
2.2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大额资金的标准,并报董事会审批。
三、大额资金申请3.1 申请大额资金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大额资金申请表;(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相关合同或协议;(4)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3.2 申请部门负责人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四、大额资金审批4.1 大额资金审批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具体审批权限如下:(1)单笔金额在100万元至500万元(含)的,由公司总经理审批;(2)单笔金额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的,由董事会审批;(3)单笔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4.2 审批过程中,审批人应对申请材料的合理性、必要性进行审查,并对资金使用的风险进行评估。
五、大额资金使用5.1 大额资金使用应符合以下要求:(1)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2)确保资金安全,防范经营风险;(3)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金收益最大化。
5.2 使用大额资金时,应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进行核算,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
六、大额资金监控6.1 财务部门应加强对大额资金的监控,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资金安全。
6.2 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公司总经理,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七、大额资金归档7.1 大额资金申请、审批、使用等相关资料应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7.2 归档资料应包括:(1)大额资金申请表;(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相关合同或协议;(4)审批文件;(5)其他需归档的材料。
八、责任追究8.1 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滥用大额资金的人员,公司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42382
XX有限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1.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强化资金支付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级集团公司《关于对XX集团有限公司专项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3.定义3.1 资金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
3.2 大额资金使用大额资金使用是指对外投资、银行贷款、股利分配、大额采购、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捐赠、赞助和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等活动(不含对外提供担保)中一次性投入或支付金额较大资金的经济行为,主要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3.2.1 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包括出资设立企业、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或入股、委托理财和对外借款等;3.2.2 公司向银行贷款;3.2.3 公司股利分配;3.2.4 公司内部委托贷款;3.2.5 对外大宗物资或者大额采购,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材料采购等;3.2.6 对外捐赠、赞助等活动;3.2.7 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3.2.8 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3.2.9 年度企业利润分配及补亏3.2.9 其他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4. 大额资金使用原则4.1 实行“集体决策、分级授权”管理原则;4.2 执行联签联审制度,实行公司财务负责人、分管领导、总经理联签联审;4.3 预算管理原则。
5. 大额资金使用范围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确定以下金额资金支出为大额资金使用的范围:5.1 对外投资支出、股利分配、企业利润分配及补亏、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无论金额大小均视同大额资金使用管理;5.2 100万以上(含100万)的公司向银行贷款;5.3 500万以上(含500万)的公司内部委托贷款;5.4 500万以上(含500万)对外大宗物资或大额采购;5.5 20万以上(含20万)非生产性支出,包括对外捐赠和赞助支出;5.6 500万以上(含500万)年度预算范围内的正常经营活动资金支出(不含工资、劳务费等)及50万以上(含50万)年度预算外正常经营活动资金支出。
大额资金管理制度,整改方案
大额资金管理制度,整改方案第一条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和关于印发《xx》的通知,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大额资金,是指单笔支付金额5千元(含)以上的款项。
第三条下列内容不属于大额资金审批范围1.已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并获得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分解;2.财政统发工资、绩效工资、离退人员生活补贴、聘用人员工资;3.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福利费;4.非税收入上缴、水电费;5.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退还。
第四条大额资金使用按“预算控制、集体决策、分级审批、财务统一支付”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五条决策程序5千元以下支出事项,执行简易程序。
0.5-5万元支出事项,经区教体局计财科、分管局长审核,报局长签批后执行;5-10万元以下支出事项,经区教体局局务会议研究同意后执行,10万元以上支出事项,需报经区教体局党委会研究同意后执行。
第六条 5千元(含)以上支出事项需填报《重大事项报告审批单》并附相关材料。
第七条资金使用单位(科室)的负责人为大额资金使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执行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负责,对是否达到预期效果、具备支付条件具体把关,并提供必要的原始单据和资料;财务部门主要审核是否符合预算,审批手续是否完善齐全,金额计算是否正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与合同或协议相符等。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责任:1.未按规定内容、范围、程序报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2.擅自改变领导集体决定或未按领导集体做出的决定办事的;3.擅自泄露领导集体研究决定的应保密事项的;4.弄虚作假,骗取领导做出集体决定的;5.其他应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集团下属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XX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权力运行,提高大额资金使用的科学合理性,降低资金使用风险,根据《XX集团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XX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大额资金使用是指银行信贷资金、项目投资、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投资、对外捐赠、大宗采购及对外实施债务性重组等。
薪酬支出不列入大额资金使用管理,按照《XX公司财务管理制度》、《XX公司(本部)薪酬福利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大额资金使用须经XX公司经理班子决策范畴。
第二章权限界定第四条所有银行和其他信贷资金,3万元以上的捐赠、赞助、奖励等非生产性支出,3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支出,10万元以上的债务重组项目,10万元以上的对外投资、大宗采购支出、XX公司内部单位借款,以及有关规定要求的项目支出,须经XX公司经理班子会议研究决定。
经理班子讨论决定的同一事项(如讨论通过的项目、计划、合同,以及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的事项等)范围内出现多笔资金支付的,不再上会讨论,根据《XX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报集团审批支付。
然后按《XX公司大额资金使用审批表》(详见附件一,以下简称“《大额资金使用审批表》”)程序审批。
第五条申请支付部门提出申请(注明资金的用途、金额、限额、支付方式等,并附有关材料),交由XX公司相关业务部门签署意见提交XX公司财务部。
财务部根据实际提出意见建议报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公司经理班子会讨论决定。
用款单位根据决策意见,按照《大额资金使用审批表》审批程序审批报集团公司同意后支付。
财务部发现资金使用存在违规情况,有权停止支付。
第六条若发生应急支付事项,公司经理班子统一资金支付意见后,报集团公司同意后,及时拨付应急资金,事后完善有关手续并在经理班子会上通报。
第七条须报集团公司及其他有关政府部门审批的,按其有关规定报批。
第三章??决策程序第八条??公司经理班子会在讨论决定大额资金使用议题前,分管领导要事先与有关部门充分协调,对涉及企业发展全局的重要事项,广泛征询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要认真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要实行公示、听证等制度。
大额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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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金,是指各单位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含对外实施债务重组的资产和权益)。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大额资金使用是指项目投资、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投资、对外捐赠、大额采购和对外实施债务性重组等活动(不含对外提供担保)中一次性投入或支付金额较大资金的经济行为,主要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 1、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包括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或入股、委托理财、对外借款等; 2、公司的建设项目投资活动,主要包括技改项目投资等; 3、公司对外的大宗物资或者大额采购,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材料采购等; 4、公司的对外捐赠、赞助等活动; 5、其他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第四条大额资金使用范围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确定以下资金支出为大额资金使用的范围: 1、10 万元以上的非生产性支出(如捐赠、赞助、奖励、补贴等); 2、50 万元以上的技改、工程项目支出; 3、50 万元以上的对外债务性重组项目; 4、100 万元以上投资、大额采购及公司内部单位借款支出。
第五条大额资金使用实行领导集体研究决策。
领导集体决策是 2 指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形式作出的决策。
第六条大额资金使用实行授权审批制。
集体决策后,可授权董事长、总经理或财务分管领导签审。
具体审批权限: 1、非生产性支出(如对外捐赠、赞助等) 10 万元—100 万元,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100 万元以上的,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或党政班子联席会研究决定。
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XX有限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1.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强化资金支付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级集团公司《关于对XX集团有限公司专项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3.定义资金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
大额资金使用大额资金使用是指对外投资、银行贷款、股利分配、大额采购、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捐赠、赞助和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等活动(不含对外提供担保)中一次性投入或支付金额较大资金的经济行为,主要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3.2.1 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包括出资设立企业、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或入股、委托理财和对外借款等;公司向银行贷款;公司股利分配;公司内部委托贷款;对外大宗物资或者大额采购,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材料采购等;对外捐赠、赞助等活动;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年度企业利润分配及补亏其他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4. 大额资金使用原则实行“集体决策、分级授权”管理原则;执行联签联审制度,实行公司财务负责人、分管领导、总经理联签联审;预算管理原则。
5. 大额资金使用范围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确定以下金额资金支出为大额资金使用的范围:对外投资支出、股利分配、企业利润分配及补亏、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无论金额大小均视同大额资金使用管理;100万以上(含100万)的公司向银行贷款;500万以上(含500万)的公司内部委托贷款;500万以上(含500万)对外大宗物资或大额采购;20万以上(含20万)非生产性支出,包括对外捐赠和赞助支出;500万以上(含500万)年度预算范围内的正常经营活动资金支出(不含工资、劳务费等)及50万以上(含50万)年度预算外正常经营活动资金支出。
XX有限公司大额资金管理办法
XX有限公司大额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明确资金管理权责,贯彻落实XX省国资委“三重一大”精神,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大额资金是指对外投资、固定资产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对外借款、对外实施债务重组、对外捐赠和赞助等活动中一次性投入或支付较大的资金。
大额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项目投资、资金理财(指期限低于三个月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等;(二)对外借款(包括对公司下属企业和外部企业借款);(三)固定资产购置;(四)无形资产购置;(五)非经营性支出(如捐赠、赞助、奖励、补贴等);(六)单笔支付50万元(含)以上的专项经营管理费用(非常规费用)。
第三条大额资金支付审批采用领导集体决策机制。
集体决策机构是指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党总支会、董事会。
第四条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具体审批权限如下:(一)对外投资1、股权投资和项目投资单笔投资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含)的项目经公司党总支会、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审议批准。
单笔投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不含)不超过10000万元(含)的项目经公司三会审议后报集团党委会和集团总办会审批。
超过10000万元(不含)的项目经公司三会审议后报集团党委会、总办会和董事会审议。
新设或收购公司项目,需同时经过公司三会审议和集团三会审议。
2、资金理财购买保本保息资金理财产品,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购买保本不保收益型、不保本不保收益型资金理财产品由公司财务管理部提出申请,根据董事会年度授权,分别由党总支会,总经理办公会和董事会审批。
(1)单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在5000万元以下(含)的由公司党总支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审批;(2)单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超过5000万元(不含)不超过10000万元(含)的,由公司党总支会和总办会审议后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大额资金管理办法
大额资金管理办法大额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内大额资金的管理,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障金融机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额资金”,是指单笔或多笔资金额度较大、交易地点集中、交易时间间隔短、资金使用领域广泛的资金。
第三条国内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及其他经营主体,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严格管理大额资金。
第四条大额资金交易应严格履行各项合规程序,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非法活动。
第二章大额资金管理制度第五条金融机构应建立大额资金管理制度,确保大额资金交易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监管规定。
第六条金融机构应当设置专门的大额资金管理岗位,对交易进行专门监测,及时发现和报告可疑交易。
第七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大额资金白名单制度,对符合特定标准的客户,为其提供便利化服务。
第八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大额资金黑名单制度,将可能涉及非法交易的客户列入黑名单,严格限制其交易。
第九条金融机构应当定期对大额资金交易进行复核,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应及时纠正并上报相关部门。
第十条非金融机构及其他经营主体,应当建立大额资金管理制度,严格监管其自身大额资金交易。
第三章大额资金交易的报告制度第十一条大额资金交易的报告制度,包括大额资金交易举报、大额资金交易报告、大额资金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移送等方面。
第十二条金融机构应当设立举报和网络平台,接受客户的大额资金交易举报。
第十三条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应当设立合规部门,专门负责大额资金交易的报告工作。
第十四条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大额资金交易报告制度,将符合规定的大额资金交易报告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第十五条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应当将涉嫌非法犯罪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
第四章大额资金应急处理制度第十六条为避免大额资金交易出现不良影响,提高金融机构的应急处理能力,应建立大额资金应急处理制度。
第十七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大额资金应急处理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及职责分工。
第十八条金融机构在大额资金交易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启动应急处理机制,防止交易风险扩大。
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合规、高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大额资金使用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投资、支付、报销等。
第三条公司大额资金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资金使用;(二)效益原则: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三)风险控制原则:加强对资金使用风险的识别、评估和控制;(四)透明公开原则:确保资金使用过程的公开透明。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资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的决策和管理。
第五条资金管理委员会的职责:(一)制定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二)审议大额资金使用方案;(三)监督大额资金使用过程;(四)定期对公司大额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第六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大额资金使用的具体执行和监督。
第七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责:(一)负责编制大额资金使用计划;(二)负责审核大额资金使用申请;(三)负责办理大额资金支付手续;(四)负责监督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第三章大额资金使用审批程序第八条公司大额资金使用分为一般大额资金使用和特殊大额资金使用。
第九条一般大额资金使用,指单笔金额在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的资金使用。
一般大额资金使用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批,报财务部门备案。
第十条特殊大额资金使用,指单笔金额在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的资金使用。
特殊大额资金使用需经资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十一条大额资金使用审批流程如下:(一)使用部门提出大额资金使用申请,并附相关资料;(二)部门负责人审批,签署意见;(三)财务部门审核申请资料,签署意见;(四)一般大额资金使用报财务部门备案;(五)特殊大额资金使用报资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六)财务部门办理支付手续。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二条公司定期对大额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高效。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的大额资金使用行为,公司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大额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额资⾦⽀付管理办法⼤额资⾦⽀付管理办法第⼀章总则第⼀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决策制度的意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三重⼀⼤”决策制度的意见》,进⼀步强化资⾦管理,提⾼资⾦使⽤效益,防范资⾦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南⽅公司“三重⼀⼤”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苏悦南控﹝2017﹞96号)等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条本办法适⽤于本公司。
本办法中的“集团”系指**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系指**有限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资⾦,是指公司拥有或控制的现⾦、银⾏存款、票据(银⾏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等。
第四条⼤额资⾦⽀付是指公司运营中单笔⾦额达⼀定标准的资⾦⽀付;⼤额资⾦不得以现⾦⽅式⽀付。
根据业务类型分别明确⼤额资⾦⽀付的标准、审批权限及审批⽅式。
⽀付审批⽅式是指协同审批。
第⼆章资⾦⽀付具体管理规定第五条采购商品采购商品中,贸易业务采购商品的⼤额资⾦⽀付标准为单笔500万元,其它业务采购商品的⼤额资⾦⽀付标准为单笔10万元。
1.贸易采购贸易采购单笔⽀付⾦额在⼤额标准以下的,⽀付审批采取协同⽅式,具体由市场部发起,市场部门负责⼈审核,财务部门负责⼈、风控部审核,项⽬负责⼈、董事长审批;单笔⽀付⾦额在⼤额标准(含)以上的,按上述流程审批。
资⾦⽀付时,需附经评审通过的正式合同和商品数量等⽂件。
2.其它采购商品事项其它采购商品事项单笔⽀付⾦额在⼤额标准以下的,⽀付审批采取协同⽅式,具体由业务部门发起,业务部门负责⼈审核,财务部门负责⼈、风控部审核,项⽬负责⼈、董事长审批;单笔⽀付⾦额在⼤额标准(含)以上的,按上述流程审批。
资⾦⽀付时,需附部门请⽰、经评审通过的正式合同、公司批复等⽂件。
第六条购买服务购买服务包含不限于贸易业务运杂费、鉴证咨询、劳务、物业管理等服务。
资⾦⽀付时,需附经评审通过的正式合同、公司审批⼿续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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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内部控制规章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资金是指本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含对外实施债务重组的资产和权益)。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大额资金使用是指项目投资、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投资、对外捐赠、大额采购和对外实施债务性重组等活动(不含对外提供担保)中一次性投入或支付金额较大资金的经济行为,主要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1、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包括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或入股、委托理财、对外借款等;2、公司的建设项目投资活动,主要包括技改项目投资等;3、公司对外的大宗物资或者大额采购,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材料采购等;4、公司的对外捐赠、赞助等活动;
5、其他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第四条大额资金使用范围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确定以下资金支出为大额资金使用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1、10 万元以上的非生产性支出(如捐赠、赞助、奖励、补贴等);2、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支出;3、10 万元以上投资及公司内部单位借款支出。
第五条大额资金使用实行领导集体研究决策。
领导集体决策是指由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等形式作出的决策。
第六条大额资金使用实行授权审批制。
集体决策后,授权董事
长、总经理或财务分管领导签审。
具体审批权限:1、非生产性支出(如对外捐赠、赞助等)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2、工程项目支出,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上报公司董事会审批;3、100 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投资和外部单位借款支出,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并上报公司董事会审批;4、集团内部单位借款支出,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七条大额资金使用管理的前置条件1、投资及工程项目的大额资金使用前必须有可行性论证;2、工程项目的大额资金使用必须实行预算管理;3、有关项目的需要报经上级公司的必须取得有关批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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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大额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1、支付申请:由相关责任业务部门提出资金使用意向和额度的书面申请材料,申请中需注明资金的用途、金额、预算、限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协议、原始单据或相关材料,报分管领导审核和签署审核意见,再提交公司财务部。
由公司财务部结合近期资金状况和管理要求,提出资金使用的具体安排或建议后,再提交至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讨论决定后做出决策。
2、支付复核:公司财务部对批准后的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
复核无误后,交由财务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第九条上会决策的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应在会前2天内告知所有参会决策人员,并事先征求意见。
第十条按照规定召开的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在会人员要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
若存在严重分歧,一般应当推迟做出决定,重新调研,再提交会议表决。
第十一条公司财务部等相关部门有权对大额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
一经发现资金使用存在违规情况,有权停止拨付剩余资金或收回账户中未使用的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十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签发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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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大额资金使用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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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附件二: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大额资金审批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