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专利权无效途径有哪些
专利权利状态
专利权利状态
专利权利状态是指专利在法律上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专利权利状态:
1.授权专利:专利已经获得授权,专利权人拥有该专利的独占权利,
可以禁止他人在专利有效期内未经授权使用、制造、销售或进口
该专利所涵盖的发明。
2.未授权专利:专利申请尚未获得授权,申请人还没有获得专利权。
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通常不能行使专利权。
3.有效专利:专利已经获得授权,并且在专利有效期内,专利权人
可以行使其权利。
4.过期专利:专利的有效期已经结束,专利权人不再拥有该专利的
独占权利。
其他人可以自由使用、制造、销售或进口该专利所涵
盖的发明。
5.放弃专利:专利权人主动放弃了该专利的权利,使其成为公共领
域的一部分,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
6.专利无效:专利可能被宣告无效,这意味着该专利不再具有法律
效力。
无效的原因可能包括专利申请时的错误、不符合专利法的
要求或与现有技术相比缺乏新颖性和创造性等。
了解专利的权利状态对于专利权人、潜在的侵权者以及其他相关方都非常重要。
专利的权利状态可以通过查询专利数据库、咨询专利律师或专利局等途径来确定。
浅谈美国的专利无效
浅谈美国的专利⽆效随着国内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升,专利诉讼逐渐成为商业竞争的⼿段之⼀。
在发⽣专利诉讼时,对涉案专利提起专利⽆效请求,是常⽤的应对专利诉讼的策略。
在中国,当事⼈可直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针对涉案专利提起专利⽆效宣告请求,由专利复审委对涉案专利进⾏有效性审查。
美国也可以对涉案专利提起⽆效,但模式和流程与中国有较⼤区别。
美国对专利权效⼒的审查主要有两种模式:联邦地区法院对专利权效⼒的判断和美国专利商标局对专利权效⼒的审查。
联邦法院对专利权效⼒的判断在出现以下两种情况时,联邦地区法院会对专利权是否有效进⾏判断:⼀是专利侵权诉讼中,被诉侵权⼈针对原告的专利提起专利⽆效抗辩或者提起专利⽆效的反诉。
⼆是提起确认专利⽆效的宣告判决诉讼。
专利⽆效抗辩是侵权诉讼中的⼀个环节,如果不满意法院对专利效⼒的认定结果,当事⼈不能针对该专效⼒的认定结果提起上诉。
专利⽆效反诉是独⽴的程序,对其判决结果则可以进⾏上诉。
由于美国专利法实⾏专利推定有效原则,在专利侵权诉讼中,提起专利⽆效抗辩的被诉侵权⼈负有证明专利权⽆效的举证责任。
联邦地区法院⾸先需要根据被诉侵权⼈提交的举证材料对专利的有效性进⾏判断,之后再进⾏专利侵权案件的审理。
在确认专利权⽆效的宣告判决诉讼中,⼀般情况下,和专利⽆效具有利害关系的⼈可以提起此种诉讼,如受到专利权⼈侵权警告的⼈可以提起该诉讼,同时提起该诉讼的原告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涉案专利⽆效。
通过法院提起专利⽆效诉讼时,不管是侵权诉讼中的专利⽆效抗辩还是专利⽆效的反诉,或者是专利⽆效的确权诉讼,法院均可以直接对涉案专利的效⼒进⾏审查。
美国在1971年之前的专利侵权诉讼中,对专利有效性的效⼒认定仅限于双⽅当事⼈,并不具有对世性。
后来,联邦最⾼法院认为对于已经经过司法认定的事实,如果其认定结果不具有对世性,还需要其他法院进⾏重复认定,会造成司法资源的极⼤浪费,最终判定在侵权诉讼中,法院对涉案专利效⼒的认定同样适⽤于另⼀案件即涉案专利的效⼒认定具有对世性。
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和维权途径
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和维权途径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中一项非常重要的资产,它承载着创新和智慧的产物。
为了保护知识产权并确保创作者及相关权益人的权益,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保护措施和维权途径。
本文将介绍几种常见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和维权途径。
一、专利保护专利是一种最常见的知识产权形式,主要用于保护新发明或技术创新。
申请人可以通过向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来获得专利权。
专利保护的措施包括专利审查制度、专利无效宣告制度和专利侵权诉讼等。
当他人侵犯了你的专利权时,你可以采取法律途径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商标保护商标是商品或服务的标识,用于区分不同来源和品质的商品或服务。
商标保护的主要措施是注册商标权。
通过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可以获得商标权并保护自己的商标。
商标侵权行为包括擅自使用注册商标、仿冒注册商标等情况。
当你发现他人侵犯了你的商标权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申请停止侵权行为和赔偿损失。
三、著作权保护著作权是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保护。
在作品创作完成后,著作权自动产生。
著作权保护的措施包括创作成立、权利归属、著作权登记等。
当他人未经许可擅自复制、传播、展示、表演等你的作品时,构成了著作权侵权。
你可以通过著作权法律途径追究侵权责任,保护自己的权益。
四、商业秘密保护商业秘密是一种不公开披露的商业信息,具有经济价值,并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商业秘密保护的措施包括签订保密协议、保密管理制度和诉讼追究等。
一旦商业秘密被披露或泄露,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当他人侵犯了你的商业秘密权时,你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追求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五、域名保护域名是互联网上标识网站的名称。
域名保护的措施包括及时注册、合理运用和解决争议等。
在互联网发展的过程中,域名的侵权行为逐渐增多。
当你的域名被他人恶意注册或侵犯时,你可以向相关的域名管理机构投诉,或者通过域名仲裁和诉讼等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域名权益。
综上所述,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和维权途径涉及到专利保护、商标保护、著作权保护、商业秘密保护以及域名保护等多个方面。
专利上岗培训考试试题
专利上岗培训考试试题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专利权的客体是什么?A. 商业秘密B. 著作权C. 发明创造D. 商标2. 下列哪项不属于专利权的类型?A. 发明专利B. 实用新型C. 外观设计D. 商业秘密3.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通常为多久?A. 10年B. 20年C. 50年D. 终身4. 专利申请的基本原则不包括以下哪项?A. 新颖性B. 创造性C. 实用性D. 公开性5. 专利权人享有的权利不包括以下哪项?A. 独占权B. 转让权C. 许可权D. 保密权6. 专利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通常包括哪些?A. 罚款B. 赔偿损失C. 停止侵权D. 所有以上选项7. 专利申请中,发明创造的“新颖性”是指?A. 在全球范围内未被公开B. 在申请国未被公开C. 在申请日之前未被公开D. 在申请日之后未被公开8. 专利申请文件中不包括以下哪项?A. 说明书B. 权利要求书C. 图表D. 商业计划书9. 专利权的国际申请通常遵循哪个条约?A. 巴黎公约B. 伯尔尼公约C. 马德里协定D. 专利合作条约(PCT)10. 在中国,专利申请的受理机构是?A. 国家知识产权局B. 国家版权局C.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D.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1. 以下哪些属于专利权人的基本义务?A. 缴纳年费B. 公开技术细节C. 维护专利的有效性D. 定期更新专利信息12. 专利权的无效宣告可以基于哪些理由?A. 缺乏新颖性B. 缺乏创造性C. 申请人资格问题D. 专利局的错误13. 以下哪些行为可能构成专利侵权?A. 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B. 未经许可使用专利方法C. 未经许可销售专利产品D. 未经许可进口专利产品14. 专利申请过程中,以下哪些文件是必须提交的?A. 说明书B. 摘要C. 权利要求书D. 专利代理合同15. 以下哪些属于专利的国际申请程序?A. 直接向WIPO提交申请B. 通过PCT途径提交国际申请C. 逐一国家申请D. 通过EPO提交欧洲专利申请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16. 专利权是一种财产权,可以买卖、赠与或继承。
专利终止程序
专利终止程序专利终止程序是指针对特定的专利权,通过法律途径将其无效化或者撤销的一种程序。
专利终止程序主要可分为无效宣告和专利无效程序两种形式。
无效宣告是指任何利害关系人对专利进行申请或者提出异议,请求专利权无效的一种方式;而专利无效程序则是由专利审查机关主动发起的程序,通过重新审查专利文件,进一步验证专利的有效性。
一、无效宣告程序无效宣告程序是由利害关系人主动提起的一种程序,旨在证明专利权无效。
利害关系人可以是被控侵权的人、专利申请人以外的其他人或者有合法利益的人。
利害关系人在特定的时间内,向专利局提交无效宣告请求,并提供证据和理由以支持其请求。
无效宣告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提交请求:利害关系人向专利局提交请求,要求宣告专利权无效。
请求必须明确指出所请求宣告无效的专利,并附上证据和理由。
2. 受理审查:专利局受理无效宣告请求,并进行初步审查。
审查的目的是判断无效宣告请求是否满足法定条件,并决定是否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3. 实质审查:专利局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实质审查,包括复审、听证等环节,以最终确认专利是否无效。
4. 结果宣告:无效宣告程序结束后,专利局会公告宣告结果,并发送给利害关系人,以确保程序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无效宣告程序的目的是保护公共利益,确保专利权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任何利害关系人都可以通过无效宣告程序,向专利局提出请求,进一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
二、专利无效程序专利无效程序是由专利审查机关主导的一种程序,旨在审查专利文件,验证专利的有效性。
专利审查机关通常会主动开展专利无效程序,以避免低质量或错误的专利权存在,保护专利制度的公信力和专利权的合法性。
专利无效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主动审查:专利审查机关主动选择专利文件,进行审查和验证。
审查的范围包括专利的技术方案、专利申请书以及其他相关的证据。
2. 实质审查:在主动审查的基础上,专利审查机关会进行实质审查,对专利技术方案的创新性、实用性和新颖性等进行全面评估。
我国专利法第60条规定内容有哪些?
The fewer management levels, the better.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我国专利法第60条规定内容有哪些?我国专利法第60条规定内容有未经专利人的许可而对此专利进行侵犯,从而双方可以按协商的方式来进行解决,对于不愿意协商同时也不愿意支付相应赔偿的,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进行起诉解决。
一、我国专利法第60条规定内容有哪些?《专利法》第六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专利法中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内容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第四十三条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第四十五条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第四十六条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专利权无效宣告的期限为多长时间
一、专利无效宣告的程序1.提起专利无效宣告的时间根据中国专利法第45条的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也就是自专利授权之日起,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就此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请求。
2.提起专利无效宣告所需文件a. 拟无效专利的公告文本(可从网上下载);b. 无效宣告请求书(我方可代为制作);c. 无效宣告的理由及证据(理由主要由我方撰写,烦请委托方参照第5项内容提供基本证据信息);d. 委托书(我方准备空白委托书,由请求人签字或盖章)e. 法院传票(如果有的话,将加快取得无效请求受理通知书的速度)3.提起专利无效宣告的费用a. 官费,根据拟无效专利的类型不同,官费会有所区别,具体金额如下:发明3000/RMB 实用新型1500/RMB 外观设计1500/RMBb.代理费发明专利25000/RMB起实用新型20000/RMB起外观专利15000/RMB起代理费金额与案件的复杂程度相关,我们会根据个案进行分析,给出相关报价。
4.无效宣告的审查程序无效宣告由专利复审委员会(简称“复审委”)受理并审查,复审委内部根据不同技术领域设有不同的审查部门。
无效请求将按领域划分至各部门,各部门将成立合议组,并按照时间顺序依次进行审查。
由于各领域案件量不同,因此无效宣告的审查周期也会存在较大差异。
一般情况下,发明专利的审查周期最长约2-3年,实用新型次之约0.5-2年,外观审查周期较短,一般为0.5-1.5年。
另外,如果在无效审查过程中发生专利权属纠纷,则无效审查还可以被中止,进一步延长了无效审查的周期。
除特别简单的案件外,无效审查过程中一般都会有一个口审的程序,类似于法院的庭审程序,双方在合议组的主持下口头进行陈述,一般口审程序后的3-5个月左右会收到无效审查决定。
5.无效宣告证据的准备在无效宣告程序中,请求人负有举证责任。
专利法实施细则
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法实施细则是指为了更好地贯彻和执行专利法,保护创新成果和知识产权,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制定的具体规范和操作指南。
下面将详细介绍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
一、专利申请和审查1. 专利申请的递交要求:申请人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专利申请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等文件,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专利审查的程序: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对专利申请进行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和公开审查等环节,确保审查的公正、公平和高效。
3. 专利审查的标准:专利审查应当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对申请的发明创造进行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评价,确保专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专利权的保护和维权1.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享有独占权,他人未经许可不得在专利权范围内从事创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等行为。
2. 专利侵权的认定:对于涉嫌侵权的行为,专利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法院应当根据专利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侵权认定和责任追究。
3. 专利权的维权方式:专利权人可以采取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维护自己的专利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三、专利使用和转让1. 专利使用许可:专利权人可以与他人签订专利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在一定范围内使用该专利,获得相应的使用费兴许可费。
2. 专利转让的条件:专利权人可以将专利转让给他人,但应当满足专利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包括转让合同的签订、转让费用的支付等。
3. 专利转让的登记:专利转让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登记,确保专利权的合法性和转让的有效性。
四、专利的无效宣告和复审1. 专利的无效宣告程序:对于涉嫌无效的专利,任何人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依法组织审查并作出裁定。
2. 专利的复审程序:对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不予受理、驳回等决定,申请人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复审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依法组织复审并作出裁定。
知识产权保护习题与答案
一、单选题1、根据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专利法》,自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下述哪个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A.专利复审委员会B.国家知识产权局C.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D.人民法院正确答案:C解析: C、第四十五条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2、在专利侵权诉讼中,诉讼当事人和人民法院通常会引用或者适用的原则不包括A.技术特征覆盖原则B.等同原则C.禁反言原则D.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正确答案:D解析: D、在专利侵权诉讼中,诉讼当事人和人民法院通常会引用或者适用的原则除了公知技术抗辩原则外,还包括:技术特征覆盖原则、等同原则、禁反言原则3、根据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专利法》,假冒专利,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下的,下列哪项处罚金额是不符合规定的A.2万B.10万C.20万D.26万正确答案:D解析: D、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负责专利执法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下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4、根据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专利法》,关于宣告无效的专利权的描述正确的是A.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专利复审委员会登记和公告。
B.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自宣告之日起不再发生效力C.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具有追溯力D.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正确答案:D5、根据2021年6月1日生效的《著作权法》,下列关于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描述正确的是A.自然人的作品,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B.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C.合作作品,发表权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时D.视听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正确答案:B二、多选题1、根据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专利法》,下列关于专利权的期限描述正确的是A.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B.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C.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D.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正确答案:A、C解析: C、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浅议专利权无效诉讼程序
浅议专利权无效诉讼程序作者:刘飞陈金玲来源:《法制与经济·上旬刊》2013年第07期[摘要] 我国专利权确权案件审理程序复杂,专利权无效程序存在矛盾和冲突,其解决途径是将知识产权局定位为行政管理职能,将裁决权划归法院,实行司法行政分离,无效请求人、专利权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决定不服的,可以对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另外成立知识产权法院,专利权的无效、撤销等程序可由知识产权法院专司审理之责。
[关键词]专利权;无效诉讼;程序专利无效诉讼程序是解决专利权归属的终裁程序。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专利权是通过行政授权程序授予的,确认专利权无效只能通过行政程序依法进行,当事人对专利权宣告无效、撤销或维持决定不服的,才能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只能做出维持或者撤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而不能对专利权是否有效作出判决。
这样,一个专利无效诉讼,即便法院已经终审撤销专利复审委员会原决定、让其重新做出决定,专利复审委员会也只能在要么维持专利权有效,要么宣告专利权无效两者中作出新决定。
而对这一新决定,当事人仍可以向法院起诉。
这样就会形成“循环诉讼”的局面,耗费大量行政和司法资源,损害当事人权益和社会利益,这种体制已暴露出明显的弊端,不符合民事诉讼效益原则。
一、确权案件审理程序复杂首先,我国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解决需要依赖于知识产权确权程序的审理结果,审级过多,效率低下。
知识产权侵权之诉提起之后,对方当事人一般会启动知识产权确权程序,此时,民事纠纷的审理需要中止,等待行政确权的结果。
然而,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当事人专利无效的请求之后,又存在司法最终确权的问题。
由此往复,知识产权确权案件需要历经行政和司法程序,跨越三到四个审级,,程序繁冗,纠纷解决遥遥无期。
其次,我国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审理过程中,涉及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上诉与申诉发回重审的多次适用,更加剧了诉讼拖延。
张小泉案、解百纳等案大多经历了漫长的诉讼,维护专利权人权利的诉讼被侵权方利用,质变成侵权人拖延诉讼、继续施害专利权人的恶劣手段。
如何申请知识产权无效宣告
如何申请知识产权无效宣告知识产权无效宣告是一种通过法律途径撤销他人取得的知识产权的行为。
在知识产权领域,无效宣告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手段,可以保护公众利益,维护市场秩序。
本文将介绍如何申请知识产权无效宣告,并提供一些建议和指导。
一、了解知识产权无效宣告的适用范围知识产权无效宣告适用于无效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各类知识产权的宣告。
在申请无效宣告之前,首先要明确被宣告知识产权的准确范围和权利主体。
二、收集证据和准备材料申请知识产权无效宣告需要充分的证据支持。
收集证据可以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专利文献、近似商标或相同商标的注册证明、相关著作权登记证明等。
此外,申请人还应准备陈述书、证明文件、相关法律法规和判例等。
三、委托专业律师或代理人在申请知识产权无效宣告时,如果条件允许,建议委托专业律师或代理人代为申请。
专业律师或代理人能够为申请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案件处理经验,提高申请成功的概率。
四、按照法定程序申请无效宣告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申请知识产权无效宣告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一般程序包括递交申请、支付费用、审查和裁决等环节。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和费用,并配合相关机关的调查和裁决。
五、争取知识产权无效宣告的成功知识产权无效宣告的成功与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和理由有很大关系。
申请人需要充分准备,详细分析和陈述申请的理由,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被宣告的知识产权不存在有效性或存在不当行为。
同时,申请人还应留意相关期限,积极应对被宣告方的反驳和答辩。
六、法律诉讼和上诉程序如果知识产权无效宣告的申请未获通过,申请人可以选择进一步诉讼和上诉程序。
在法律诉讼过程中,需要重新准备和提交证据,撰写与申请无效宣告相关的法律文件,出庭作证,与对方交换和驳回证据等。
综上所述,申请知识产权无效宣告是一项需要充分准备和专业支持的法律行为。
申请人应该充分了解知识产权无效宣告的适用范围,收集证据和准备材料,委托专业律师或代理人,按照法定程序申请无效宣告,并争取宣告的成功。
专利权的终止包括哪几种情况
专利权的终止包括哪几种情况一、专利权的到期终止:专利权的到期终止是指专利权在法定的保护期限(通常为20年)届满后自动终止。
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该发明并不再需支付专利权人许可费。
专利权的到期终止是专利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它保障了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并促进了公众对技术的合理利用。
二、专利权的放弃终止:专利权人可以自愿放弃对专利的保护,即放弃专利权。
专利人通过书面声明向专利局提出放弃申请,并经专利局审核同意后,专利权即终止。
专利权的放弃终止是专利权人自由决定的一种方式,一般是出于商业战略、技术倒退或其他原因。
三、专利权的无效终止:无效终止是指专利被宣告无效而终止的情况。
专利权的无效终止有两种途径:一种是由专利权人自愿请求专利局宣告专利无效;另一种是由任何人向专利局请求宣告专利无效。
在这两种情况下,专利局会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标准对专利进行审查,如果发现专利存在不符合法定要求的情况,就可以宣告专利无效。
四、专利权的被剥夺终止:专利权的被剥夺终止是指由于专利权人的行为或不行为,使专利权被有关机关剥夺的情况。
例如,在一些国家或地区,如果专利权人未缴纳年费或其他必要费用,专利局可以剥夺其对专利的权益。
此外,如果专利权人通过欺诈、不当的手段获得专利,也可能导致专利权的被剥夺。
五、专利权的侵害终止:专利权的侵害终止是指在专利权期限内,专利权人通过司法程序成功对侵权行为进行维权,侵权行为停止的情况。
当专利权人对侵权行为提起诉讼并获得判决或达成和解时,侵权行为将停止,终止对专利权的进一步侵害。
综上所述,专利权的终止可以是专利权的到期终止、专利权的放弃终止、专利权的无效终止、专利权的被剥夺终止以及专利权的侵害终止。
每种终止情况都具有其特定的法律程序和标准,并受到专利法律体系的监管。
专利权利要求中的错误初探:错误的形式、改正的途径
内容提要权利要求存在错误在客观上无法完全避免,而错误形式纷繁复杂,在改正权利要求错误时需要考虑利益平衡、公示作用、技术贡献以及合适的保护范围等多种因素。
我国目前只能在无效宣告程序或者侵权诉讼程序中基于权利要求解释来改正权利要求中存在的错误。
在面对各种形式和性质的错误时,有限的改正途径难以容纳前述诸多因素的考量,最优的利益平衡实际很难实现。
一、引言基于各种原因,权利要求存在错误客观上无法完全避免。
在专利申请阶段,申请人修改权利要求的机会和方式较多,可通过修改申请文本的形式消除专利申请阶段发现的错误。
然而,并非所有的错误都能在专利申请阶段被发现,有的错误可能被遗留至专利授权公告之后需要确定专利保护范围时,特别是发生侵权纠纷时才被发现。
在专利侵权诉讼程序中,权利人没有任何修改权利要求的机会,也就无法改正错误。
此时如果错误不能被改正,以至权利要求不清楚,无法确定保护范围,法院将驳回专利权人的诉讼请求。
实践中,法院会根据个案情况判断是否允许专利权人通过权利要求的解释来修正性理解存在的错误。
但是,在侵权诉讼中对于是否应该给予此种改正错误的机会、何种错误可以改正和应当依据何种原则改正错误等,都是当前专利法实践中颇具争议的问题。
在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权人可以通过修改权利要求对明显错误进行修正。
但是,无效宣告程序的启动依赖于无效宣告请求人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面对错误,专利权人处于消极被动地位,如果没有人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专利权人也没有机会修正错误。
另外,无效程序中对错误的修正仍然是基于权利要求的解释,是对权利要求解释结果的书面确认,同时还需受到权利要求修改方式的限制。
无效程序中对错误的修正与侵权诉讼中对错误的修正性理解是否适用统一的错误认定标准和修改原则?在可能的情况下,专利权人可否选择其中一个程序来改正错误?如果专利权人没有在无效程序中改正相关错误,那么在随后的侵权诉讼中,专利权人是否可以主张改正错误?这些悬而未决的问题不但影响到个案中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保护,还会影响社会公众有效利用专利文献。
专利无效宣告程序及其实用技巧
专利无效宣告程序及其实用技巧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创新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驱动力。
专利制度作为保护创新成果的法律工具,对于保护创新者的权益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有时候某些专利可能存在无效性的问题,这时候专利无效宣告程序就成为了解决争议的重要途径。
一、专利无效宣告程序的概述专利无效宣告程序是指通过法律途径,向专利权人所在国家的专利局提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以便撤销该专利的合法性认定。
它是一种由第三方提起的程序,旨在解决专利权的争议和保护公共利益。
在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请求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专利的无效性,例如证明专利不具备创新性、缺乏实用性等。
二、专利无效宣告程序的实用技巧1.充分准备证据在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证据是至关重要的。
请求人应该充分准备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文献、专家意见、实验数据等,以证明专利的无效性。
此外,证据的可信度和权威性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因此选择权威的技术文献和专家意见是十分重要的。
2.合理选择无效性理由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请求人需要提供专利的无效性理由。
常见的无效性理由包括缺乏创新性、缺乏实用性、缺乏明确的技术特征等。
在选择无效性理由时,请求人应该充分考虑专利的技术特点和争议焦点,选择与之相关的无效性理由,以提高无效宣告的成功率。
3.合理运用专利检索技巧专利检索是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的重要环节。
通过合理运用专利检索技巧,可以找到与所要宣告的专利相关的技术文献,从而支持专利的无效性主张。
在进行专利检索时,请求人应该结合专利的技术领域和争议焦点,选择合适的检索关键词和检索数据库,以提高检索结果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4.合理选择宣告程序专利无效宣告程序通常包括行政宣告程序和诉讼宣告程序两种形式。
在选择宣告程序时,请求人应该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时间、费用、证据要求等。
一般来说,行政宣告程序相对简便快捷,适用于证据充分、无效性理由明确的情况;而诉讼宣告程序则适用于证据较多、争议较大的情况。
专利法实施细则2023版
专利法实施细则2023版引言专利法是一项旨在保护发明创造的法律制度。
它为发明创造者提供了一种保护他们的创造的方法,同时也鼓励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
为了确保专利制度的公平性和有效性,专利法需要有详细的实施细则。
本文将介绍2023版专利法的实施细则。
申请专利的要求根据2023版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申请专利需要满足以下要求:1.新颖性:申请的发明或技术解决方案必须是在申请人提交申请之前从未在公开领域被披露过的。
2.创造性:申请的发明或技术解决方案必须在现有技术水平的基础上具有显著的进步。
3.工业适用性:申请的发明或技术解决方案必须能够在实际的工业生产或商业运作中被应用。
申请专利的程序申请专利的程序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申请人提交专利申请:申请人需要将专利申请书提交给专利局,包括对发明或技术解决方案的详细描述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2.专利申请审查:专利局将对申请进行审查,包括对申请的合规性、新颖性以及创造性的评估。
申请人也可以对申请进行修正或补充。
3.公示公告和异议:一旦专利申请通过审查,专利局将对其进行公示公告,以便任何人提出异议。
如果有异议的话,专利局将进行进一步调查,并做出最后的决定。
4.专利授权:如果专利申请通过审查且没有任何异议,专利局将授权专利,并颁发专利证书给申请人。
专利的保护期限根据2023版的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的保护期限为下列的限制之一:1.发明专利:2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2.实用新型专利: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3.外观设计专利:15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专利的保护期限是保护发明创造者权益的重要方式。
在专利的保护期限内,申请人拥有对其发明的独占权,其他人不得未经许可使用该发明。
专利的维持和失效专利的维持和失效根据2023版的专利法实施细则进行管理:1.缴纳年费:申请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标准缴纳年费来维持专利的有效性。
2.请求无效宣告:任何人都可以向专利局请求无效宣告,如果专利局认定专利无效,则专利将失效。
关于欧洲发明专利的异议程序
关于欧洲发明专利的异议程序在全球化的市场竞争中,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是科技型企业的矛和盾。
为了获得优势地位,企业之间在专利领域的竞争异常激烈。
以中国企业为例,当其进入海外市场时,常会遇到被诉专利侵权的问题。
解决该问题的一个办法是,挑战专利的稳定性。
鉴于不同国家、地区的法律实践不尽相同,本文仅对挑战欧洲发明专利稳定性的方法之一进行简要的说明。
众所周知,根据中国专利法的规定,任何人均可以通过无效宣告请求程序请求宣告授权专利无效。
那么,对于欧洲发明专利,如何挑战授权专利的稳定性呢?一种途径是,公众依据欧洲发明专利的各个生效国国内法规定,在各个生效国分别提出无效请求。
但该途径需要分别在各个国家进行无效,费用较高,不是最佳的方法。
相比之下,采用欧洲专利公约规定的异议程序对授权发明专利的稳定性发起挑战,则对请求人更为有利。
以下是对该异议程序的简要介绍。
另外,欧洲异议程序和中国的无效宣告请求程序有诸多不同之处,在本文中仅对其重要的区别点进行简要对比。
一、异议程序的含义欧洲专利公约和其实施细则均没有给出“异议”的定义。
根据欧专局审查指南D部分第1章第1节的规定,公众可以基于欧洲专利公约第100条提到的一个或多个理由对授权欧洲发明专利提出异议,异议是任何人(但不包括专利所有人)获得对错误授权专利的限制或撤销的手段。
二、对哪些发明专利可以提出异议除了可以对仍然有效的发明专利提起异议外,即使一项欧洲发明专利在所有指定的缔约国均被放弃或失效,仍然可以对该发明专利提起异议。
只不过,对这类特殊发明专利提起异议时,欧专局会向异议请求人发出告知其该发明专利已被放弃或失效的通知,如果异议请求人在两个月内递交继续进行的请求,则该异议程序将会继续。
相比之下,即使中国无效宣告请求人针对已被放弃或失效的专利提出异议,专利局也不会特意发出通知告知请求人该专利的特殊状态,而是和有效专利采用相同的程序。
三、谁可以提出异议如前述,除了专利所有人之外的其他人均可以提出异议。
专利维权成功案例
专利维权成功案例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专利维权成为了企业保护创新成果和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以多个专利维权成功案例为例,探讨专利维权的策略以及在实践中的应用。
案例一:A公司对侵权行为的成功维权首先,我们介绍A公司对侵犯其专利权的一起成功维权案例。
A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医疗器械研发和生产的企业,拥有一项关于疾病治疗器械的核心专利。
在市场上,出现了一家B公司生产的类似产品,侵犯了A公司的专利权。
A公司在发现B公司的侵权行为后,立即启动了专利维权程序。
首先,A公司的法务团队投入大量精力,对侵权行为进行了全面调查和证据收集。
他们通过购买B公司产品、调查市场渠道、分析技术参数等手段,获取了充分的侵权证据。
接下来,A公司的法务团队依托专利侵权鉴定机构,委托专业的技术人员对侵权产品进行了技术鉴定。
通过详细的比对和分析,他们确认B公司的产品使用了A公司专利的核心技术,从而构成了侵权行为。
在准备充分的情况下,A公司向法院提起了专利侵权诉讼。
诉讼过程中,A公司的律师团队运用了丰富的专利诉讼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通过对证据的合理组织和充分发挥,使法官对案件背景和技术细节有了全面了解。
在庭审中,A公司的律师还加强了对专利技术的解释和展示,让法官更加深入地理解了专利的技术价值和创新亮点。
最终,法院认定B公司的产品侵犯了A公司的专利,并判决B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A公司一定金额的经济损失。
通过专利维权,A公司成功保护了自己的创新成果,守护了自己的市场地位。
案例二:C公司通过专利无效宣告赢得维权案除了通过诉讼的方式,还有一种常见的专利维权手段是通过专利无效宣告程序。
以下是C公司对侵权行为进行专利无效宣告,并最终赢得维权的案例。
C公司是一家高科技企业,拥有一项关于电子设备技术的核心专利。
在市场上,D公司生产的产品被指控侵犯了C公司的专利权。
C公司决定通过专利无效宣告程序来维权。
首先,C公司的法务团队对专利无效性进行了全面的研究和分析。
专利无效宣告的程序与要点解析
专利无效宣告的程序与要点解析专利无效宣告是指对已经授予的专利进行无效宣告,并最终撤销该专利权的一项法律程序。
本文将对专利无效宣告的程序与要点进行详细解析。
一、专利无效宣告的程序专利无效宣告的程序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提起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当一个人认为某专利的授予有不当之处时,可以通过起诉或其他途径向专利权行政管理部门或专利行政机关提起专利无效宣告请求。
在请求中,申请人需要提供证据,说明专利的无效性。
2. 专利审查机关的审查专利无效宣告请求递交后,由专利审查机关接受并审查。
审查机关将仔细审查请求中提供的证据,并对专利是否存在有效性问题进行初步评估。
3. 专利权人的答辩在专利审查机关接受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后,专利权人有权进行答辩,提供证据来维护其专利的有效性。
专利权人可以对申请人提出的证据进行驳斥,并提供更多证据来证明其专利的有效性。
4. 证据审定与听证在申请人和专利权人提供的证据交换后,专利审查机关可能会对证据进行审定。
如果有必要,专利审查机关也可以组织听证会,听取双方的陈述与辩论。
5. 判决结果的产生最终,专利审查机关将根据审查结果做出判决,判定专利的有效性与无效性。
如果判定专利无效,那么专利将会被撤销,丧失法律效力。
二、专利无效宣告的要点在专利无效宣告中,申请人需要针对专利的有效性提供充分的证据。
下面列举几个常见的专利无效宣告要点:1. 公开日早于专利申请日申请人可以通过提供与专利相同或相似的技术资料,证明该技术在专利申请前已经公开。
如果技术已经在公开之前得到普遍传播、广泛使用或已经成为公众知识,那么该专利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2. 缺乏创造性专利无效宣告可以基于缺乏创造性来提出。
如果技术已经是常识或者是技术人员的基本知识,那么该技术可能不具备创新性,专利的有效性可能会受到质疑。
3. 技术领域内已有先行技术专利无效宣告可以以已有的先行技术为依据。
如果专利权要求的技术内容与先行技术的内容一致,或者只是显而易见的技术改进,那么该专利可能会被判定无效。
定分止争应对专利侵权纠纷的法律途径
定分止争应对专利侵权纠纷的法律途径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创新的发展,专利侵权纠纷逐渐增多,给企业和创新者带来了严重的损失。
为了维护创新者的权益和促进科技的持续发展,各国纷纷采取了一系列的法律途径来应对专利侵权纠纷。
本文将介绍一些定分止争的法律途径,旨在帮助各方更好地解决专利侵权纠纷。
一、专利侵权纠纷解决的必要性和挑战在探讨定分止争的法律途径之前,有必要先理解专利侵权纠纷解决的必要性和挑战。
专利侵权纠纷一般指他人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制造、销售或引入专利权人享有专利权的产品、技术或方法。
这不仅侵犯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也对市场秩序和技术创新构成了威胁。
然而,专利侵权纠纷的解决并非易事。
首先,专利案件通常涉及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问题,需要专业的专利技术和法律知识来解决。
其次,专利案件的证据收集、专利权益确认以及赔偿计算等环节繁琐复杂,需要充分的时间和精力投入。
因此,寻求法律途径来应对专利侵权纠纷成为了当务之急。
二、专利侵权纠纷解决的法律途径1. 申请专利和维权首先,创新者或企业可以通过申请专利来保护自己的创新成果。
专利权是法律规定的一种排他的权利,拥有了专利权后,就可以禁止他人在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内进行擅自使用、制造、销售或引入专利产品。
一旦发现他人侵犯了自己的专利权,专利权人可以采取法律手段维权。
通过依法起诉侵权人,要求停止侵权行为、索赔赔偿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专利权人还可以选择与侵权人进行许可协议达成和解,以减少时间和精力的消耗。
2. 专利无效宣告和撤销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指控侵权的一方可以提起专利无效宣告,要求撤销专利权。
如果专利被宣告无效,就不再享有专利权,也就不存在侵权问题。
专利无效宣告是对专利权的一种质疑,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理由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通过专利无效宣告可以达到避免侵权指控的目的,对被指控侵权的一方来说是一种有效的应对措施。
3. 专利许可协议和技术交叉许可除了申请专利和维权以及专利无效宣告和撤销外,专利权人还可以选择通过许可协议来解决专利侵权纠纷。
专利无效宣告全攻略
专利无效宣告全攻略专利无效是专利侵权中经常应用的对抗手段,企业可以通过专利无效请求打击竞争对手,争夺市场份额;同时也会面临着竞争对手通过专利无效请求,打破企业的专利保护壁垒。
今天小编就跟各位看官一起全面学习一下专利无效宣告程序。
学习归学习,小编提醒大家,专业的事要交给专业的人做,遇到专利无效争议时找专利律师仍然是解决问题的不二法门!无效宣告请求的形式审查01无效宣告请求的客体-----权利公告授权的专利已经终止或者放弃(自申请日起放弃的除外) 的专利02无效宣告请求人资格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的法人或自然人,包括专利权人本人专利权人躲避对手的无效都来不及,为什么会有人自己无效自己的专利呢?1.有人想在主张专利权之前先测试下先前技术能否造成自己的专利权无效,除去有瑕疵的权利要求,确保所主张专利权的稳固性。
2.如果能在专利无效的程序中克服已知的先前技术,让无效专利请求失败,在将来的无效程序中会有“一事不再理”的效果,让其他人无法就相同证据和理由无效专利权人的专利。
3.我国专利授权后没有后续程序让权利人修改权利要求,无效自己的权利要求也是除去有瑕疵的权利要求的一种途径。
4.一般认为被无效过的专利,价值会很高;所以有些故意无效自己专利的行为,可能也是出于类似的商业目的。
专利权人要无效自己的专利,需要满足下面的3个条件1.只能是部分无效专利权的无效和专利权的放弃是互补关系,无效只能是部分无效,放弃则只能是全部放弃。
专利权的无效是要提交无效请求费,而放弃专利权不需要缴费。
专利权人如果不想要自己的专利了,那完全可以选择方便而又省钱的放弃途径,没有必要去费时费力地去走无效程序。
当事人如果执着地要走无效,那里面就很有可能有猫腻。
无效和放弃之间的关系是,无效是从头开始,彻底的木有了,而放弃是从放弃那天开始。
如果当事人坚持要走无效,那最大的可能就是在授权到无效那段时间内有问题,比如说专利进行了许可,而被无效了就会影响到被许可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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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告专利权无效途径有哪些
宣告专利权无效救济途径只有一种,向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专利无效。
自专利权授权之日起,任何人或单位均可提起专利无效宣告请求。
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后作出无效、部分无效、维持的决定书,对决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书后三个月之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专利复审委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以专利权人和无效申请人作为第三人,对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不服的收到判决后15天之内,涉外的外方30天,向北京高级人民法院上诉,二审作出的判决是终审判决。
对终审判决不服的救济途径可以申请再审。
宣告专利权无效途径有哪些
二、提起专利宣告无效的时间
根据中国专利法第45条的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也就是自专利授权之日起,任何人或单位均可提起专利宣告无效请求。
三、提起专利宣告无效所需文件
1、拟无效专利的公告文本
2、无效宣告请求书
3、无效宣告的理由及证据
4、委托书
5、法院传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