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召回标准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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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召回管理制度

产品召回管理制度

产品召回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产品召回工作,保障消费者权益,加强企业产品质量管理,提高产品安全水平,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召回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食品、药品、化妆品、电子产品、汽车等各类产品的召回管理工作。

第三条产品召回应当依法依规进行,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操作,确保召回工作的及时、有效和规范。

第四条本制度由产品召回领导小组负责执行,负责全面协调、指导和监督本单位在产品召回工作中的各项工作。

第五条产品召回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本单位相关负责人、法律顾问、产品质量部门负责人、市场营销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

第六条本制度应当与相关法律法规相一致,如有不符之处以法律法规为准。

第七条产品召回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产品召回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全体员工能够熟练掌握产品召回管理制度。

第二章召回依据与范围

第八条产品召回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符合产品召回的条件和程序,严格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等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操作。

第九条产品召回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一)产品可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可能对人身、财产造成严重损害的;

(二)产品未能满足产品质量、卫生要求的;

(三)因产品设计、生产过程等因素导致产品存在缺陷的;

(四)产品不合格,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

第十条产品召回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一)批发的产品在上市前被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

(二)零售的产品在售后服务过程中被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

(三)用户对产品质量进行投诉后及时确认存在问题需要召回的;

(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召回的;

产品召回管理规定

产品召回管理规定

产品召回管理规定

产品召回管理规定

一、召回制度的意义和目的

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部分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可能

无法保证。这时,企业需要实行紧急措施退回相关产品,以保证消

费者的安全和权益。因此,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召回制度,确保产

品召回工作的顺畅有效,以削减产品质量问题给企业带来的损失和

影响。

产品召回管理制度,是企业对失效产品进行回收的一种管理方式。产品召回的目的是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维护企业的品牌形象、

降低企业因不良产品引起的经济损失等。因此,实施产品召回操作,能够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和认可。

二、召回管理制度内容

1. 召回管理团队的组建:企业应组建相应的召回管理团队,人

员必需是有相关阅历和学问的专业人员,其中应包括召回管理负责人、召回组织协调员、市场营销专员、质量部门负责人等。

2. 召回计划的订立:企业应依据产品的实在情况,订立召回计划。订立召回计划需考虑召回的范围、召回的时间、召回的方式、

召回所需费用等问题,同时应定期进行召回演练。

3. 召回范围的确定:企业应明确召回范围,如产品批号、生产

日期、型号、生产地等。召回范围应当要充足明确,不能模糊其辞。

4. 召回通告的发布:企业应向有关职能部门和客户发布召回通告,召回通告应明确产品召回的原因、召回的时间、召回的方式、

召回的范围。通告的发布应适时,自动向消费者告知,以保障他们

的安全和利益。

5. 受理召回产品:企业应订立实在程序,对召回产品进行统一管理和布置。召回产品一旦被收回,应当进行重新检测,订立合适的处理方案,降低可能引起的二次损失。

6. 召回记录的完善:企业应建立统一的召回记录系统,记录召回产品的数量、召回原因、召回费用等信息。这些信息不仅可以为企业之后的管理供给数据依据,同时也能为消费者和政府部门供给信息支持。

产品召回控制程序

产品召回控制程序

1.目的

建立产品召回程序,保证存在质量问题可能危及或伤害用户健康的产品能及时召回,确保产品使用安全有效,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范围

适用于已交付的医疗器械产品的召回。

3. 职责

3.1 售后部负责收集客户对产品质量问题的反馈并及时反馈至质量部。

3.2 技术开发部负责进行产品法律法规及技术要求的收集,针对法律法规等变更导致的产品不合规现象进行识别。

3.3产品的召回工作由质量部申请,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

3.4 批准后的产品召回工作由质量部通知销售部,由销售部负责产品召回决定的实施工作。

3.5 管理者代表负责向食药监监管部门报告召回情况并提交《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

4.控制程序

4.1产品召回时机(条件)和范围

产品召回的时机是:

1)产品和/或配套物品不再满足预期用途(有副作用或不良反应等)或安全性、有效性;

2)需要重新评价的;

3)明显存在安全隐患或质量缺陷的;

4)国家管理当局要求予以召回的;

5)公司主动要求召回的。

召回产品的范围

1)与发生该不良事件产品同一出厂批次、同一故障材料(部件)、相同结构设计或参数指标的产品(包括尚未销售给最终顾客的产品);

2)经分析必要召回的产品;

3)国家管理当局认为必要召回的产品。

4.2产品召回实施

根据医疗器械缺陷的严重程度,医疗器械召回分为:

4.2.1一级召回:使用该医疗器械可能或者已经引起严重健康危害的;

4.2.2二级召回:使用该医疗器械可能或者已经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

4.2.3三级召回:使用该医疗器械引起危害的可能性较小但仍需要召回的。

不合格品召回制度(四篇)

不合格品召回制度(四篇)

不合格品召回制度

1.目的

为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消费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企业信誉,特制定本制度。

2.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

2.1适用于本公司成品的回收控制。

2.2产品存在以下质量缺陷时,进行召回:

2.2.1经法定检测机构和行政执法机关检测为不合格的食品;

2.2.2加工的原料、辅料、添加剂为不合格产品或者违反国家禁令要求的食品。

2.2.3产品卫生指标超标。

2.2.4其它法律法规要求召回的产品。

3.职责

3.1总经理为本程序的最高决策者,销售部负责本工作。

3.2销售部职责

3.2.1销售部收集各部门传来的有关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和产品缺陷的反馈与投诉,如实记录每一细节;

3.2.2销售部及时整理相关资料并呈报总经理,保证总经理了解事件的最新动态;

3.2.3销售部有权召集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对质疑原料、包装物和生产过程情况进行检验与分析,对问题产品进行逆向追溯。

3.4品管部负责在最短时间内,对问题产品进行逆向追溯(产品批次、生产日期、原料批次等)

4.产品回收步骤

4.1发现问题

4.1.1品管部在产品出厂前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对该产品进行检验分析,查清问题原因;

4.1.2客户发现的问题,由销售部及时了解并记录客户反馈的问题,记录发现的地点、时间和批次号等,及时向总经理报告,销售部保持与客户的持续联系。

4.2投诉评估

及时分析生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顾客的反馈,分析是由于原辅料的质量造成产品质量问题还是产品本身缺陷。

4.3产品回收及处理过程

4.3.1对于的确存在质量缺陷的产品进行及时召回;

产品召回管理规程

产品召回管理规程

建立一个产品召回管理规程,以规范药品召回,加强售后服务,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用药安全。

2.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因质量原因不合格或其他不宜临床使用(紧急报道的药品不良反应而要求临床停用的)的药品市场召回过程管理。

3. 职责

企业负责人负责组建药品召回工作小组及召回指令的批准。

质量受权人负责制定拟召回准备方案并组织实施。对整个召回效果进行评价。向药监部门汇报并备案整

个召回过程,负责提交召回报告、调查评估报告、日常召回进展报告、变更报告、产品召回总结报告等。负责安排召回产品的后续处理事宜,召开总结会议,以及负责安排并协调召回工作小组的各项工作。

质量管理部负责参与制定召回准备方案,配合完成召回产品清单、复核产品召回情况、对召回产品进

行检验,并负责向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药品召回报告及总结。

销售部门负责参与制定召回准备方案,配合完成召回产品清单,负责市场药品召回的具体实施、召回

过程与客户进行沟通、与客户协商替代性供应方案或补偿方案等。

储运部负责参与制定召回准备方案,配合完成召回产品清单及召回药品的贮存与管理工作。 财务部负责参与制定召回准备方案,召回药品的货款及帐务处理等。

制造部负责参与制定召回准备方案,负责按替代性供应方案的生产(必要时)等。

其他部门配合好药品召回的相关工作。

专业人员负责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为召回决策组织机构活动提供支持。

4. 内容

术语或定义

药品召回:是指药品生产企业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根据召回活动发起主体不同,药品召回分为主动召回和责令召回两类

产品召回管理规范

产品召回管理规范

文件履历表

1 目的

规范产品召回及处理过程,确保安全并高效且满意。当生产的已交付出货产品存在严重质量缺陷或重大潜在安全隐患(包括环境环保管控物质事故)需要从市场端/客户端回收处理时,使其能够迅速、准确无误的从市场回收。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及其分子公司与关联公司。

3 定义

3.1 产品召回:是一种公司自主进行或在协管部门要求下进行的回收产品的行为,指从市场或各分销商手中回收经证实的或重大嫌疑缺陷的产品。

3.2 严重质量缺陷:影响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的缺失问题(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尺寸、功能/性能、信赖性/可靠性等质量事故而使客户或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召回的及内部发现后评审需召回的产品)。

3.3 潜在安全隐患:可能存在的影响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蔽性短期未爆发问题。

3.4 召回小组:由多个职能部门组成的专案小团队。

4 职责与权限

4.1 品质部

4.1.1 负责产品召回管理规范的制/修订和维护;与客户对产品进行共同确认/双重确认。

4.1.2 组建召回小组,确定组长。

4.1.3 负责收集召回产品的信息,召回产品的信息源包括:

4.1.3.1 各个与质量有关的部门在日常管理中自己发现。

4.1.3.2 顾客的信息反馈及投诉。

4.1.3.3 本国或产品进口国的法律法规的变化(含HSF/ROHS等环保法规要求)。

4.1.3.4 本国或产品进口国的官方公布。

4.1.4 收集各部门有关召回产品的信息。

4.1.5 负责产品召回模拟的申请,拟定产品召回计划,组织会议进行宣贯、落实。

4.1.6 召回计划的发起、主导实施落地。

4.1.7 与技术工艺部门一起对召回产品进行品质分析,制定处理方案。

产品召回管理规定

产品召回管理规定

产品召回管理规定

依据国家《食品平安法》规定,食品生产者发觉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平安标准,应当马上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状况,详细规定如下:

1、每年必需按不同品种及生产批次取样,送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至少两次以上托付检验,并保存原始记录。

2、必需建立“以人为本,防控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和实施食品平安快速反应的联动机制。

3、建立健全产品原料及销售记录档案,确保产品质量平安的可追溯性。

4、确认产品属于应当召回的担心全食品之日起,一级召回应当在一日内,二级召回应当在两日内,三级召回应当在三日内,通知生产部门停止生产,有关销售者停止销售,消费者停止消费,同时报告相关职能部门。

5、公司成立由总经理组织实施的产品召回领导小组,发布其品种及生产批次和包装规格等具体信息,同时向所在地的市级质监部门提交产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

6、不得有意隐瞒产品平安危害,随时抽查其产品可能消失的污染源,以免造成产品平安危害扩大或再度发生平安隐患。

7、接受当地质监部门组织的专家委员会对召回总结报告的审查。召回未达到预期效果的,必需连续或再次进行召回。

8、保存召回记录,包括品种、生产批次、数量、比例、缘由、结果等。

9、产品一经召回,根据规定程序对其产品的同一生产批次的不合格产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通过第三方修正说明等方式,准时消退或削减产品平安危害的活动。

10、准时对召回的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依据相关规定应当销毁的产品,应当准时销毁。对召回产品处理必需有具体记录,并向所在地的市级质监部门报告,接受市场和质监部门监督。

024产品召回管理控制程序新

024产品召回管理控制程序新
文件名称 制订部门
产品召回管理控制程序
品质部
版本/修订
文件编号
RH-QMS-PR-024
A/0
页码
1/4
YY/T 0287-2017 IDT ISO13485:2016
产品召回管理控制程序
Compiled by 拟定
Date 日期
Audit by 审核
Date 日期
Authorized by 批准
Date 日期
c、召回的要求:如立即暂停销售和使用该产品、将召回通知转发到相关经销商或者使用单位等;
d、召回医疗器械产品的处理方式。
4.3.3 决定召回时,由管理者代表立即书面告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监督部门,并且在 5 日内填写《召
回事件报告表》,将调查评估报告和召回计划同时提交给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监督部门备案。
况报主管监督部门备案。
4.3.7 在实施召回的过程中,应当根据召回计划定期向主管监督部门提交《召回计划实施情况报告》,报告召回
计划实施情况。
4.3.8 对召回医疗器械产品的处理进行详细的记录,并向主管监督部门报源自文库。产品召回后应进行明显的标识、分
区隔离,通过警示、检查、修理、重新标签、修改并完善说明书、软件升级、替换、销毁等方式消除产品缺
g、其他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的因素。
4.2.3 根据医疗器械产品缺陷的严重程度,医疗器械产品召回分为:

产品召回与退货处理规定

产品召回与退货处理规定

产品召回与退货处理规定

产品召回与退货处理规定旨在确保消费者购买的产品符合安全标准,并提供消费者在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时的维权渠道。本文将

从产品召回的定义、召回的原因及过程,以及退货处理的规定等方面

进行详细讨论。

一、产品召回

产品召回是指生产者或销售者主动召回已经流通的产品,以排除可

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或缺陷,并向受影响的消费者提供相应的服务。召

回的原因可以是材料缺陷、设计问题、生产工艺不符合标准、使用不

当等原因而导致的产品质量问题。

在召回的过程中,企业通常会发布公告,向消费者说明召回的原因、受影响的产品范围、可能的安全风险等信息。消费者可以通过联系生

产厂家或销售商来了解召回的具体细节,并根据召回公告提供的指引

进行相应的处理。

产品召回对于企业来说是一项严肃的任务,它要求企业具备一整套

完善的召回机制和执行措施。企业应当尽快采取措施,停止受影响产

品的销售,并与相关的政府监管部门进行沟通和配合,以确保召回行

动的顺利进行。

二、召回的原因及过程

1. 原因

产品召回的原因多种多样,其中最常见的原因包括:

(1)产品安全隐患:产品可能存在部件材料不合格、设计缺陷、

使用不当等问题,有潜在的安全风险。

(2)产品质量问题:产品可能存在缺陷,无法正常运行或达到预

期的性能指标。

(3)合规问题:产品未能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或认证要求。

2. 过程

产品召回的过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发现问题:企业通过自查、投诉反馈、市场监测等途径,发

现产品存在潜在的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

(2)评估风险:企业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

产品召回管理规程

产品召回管理规程

1.目的

规范在需要的情况下,从市场上主动召回公司生产的产品的管理办法和程序,从而保证公司

必要时能及时有效地从市场上将产品召回。

2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有质量缺陷的产品的召回。

3 .职责

质保部负责本规程的制定,并和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共同负责本规程的实施。

4 .规程

4.1.定义及分类

4.1.1.产品的召回是指由于产品的错发或由于产品质量在某一方面存在潜在的或被明确指出有缺陷,并对消费者的健康有潜在的危险,公司将产品从市场上召回的过程。在以上所述的

情况发生时,公司首先应力争获得样品,对获得的样品和公司留样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和评价。

4.2.根据召回活动发起主体的不同,产品召回分为主动召回和责令召回两类。

4.2.1.主动召回: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通过信息的收集分析,调查评估,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在没有官方强制的前提下主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医疗器械作出召回。

4.2.2.责令召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部门通过调查评估,认为存在潜在安全隐患,企业应当召回医疗器械而未主动召回的,责令企业召回医疗器械。

4.3.召回的等级分类:根据产品的安全隐患、危害的严重程度,医疗器械召回分为以下三级:

一级召回:使用该产品可能引起严重健康危害的。

二级召回:使用该产品可能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

三级召回:使用该产品一般不会引起健康危害,但由于其他原因需要召回的。

4.4.机构及职责

4.4.1.为强化产品召回工作,公司成立召回决策小组,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管理者代表、质量负责人和生产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紧急召回全过程的领导决策和异常情况处理。

不合格品的管理和召回处理制度范文(2篇)

不合格品的管理和召回处理制度范文(2篇)

不合格品的管理和召回处理制度范文

一、不合格原辅料。购进的原辅料及消毒剂由专人负责验收,发现发霉、变质的材料必须另行登记存放,做退货或销毁处理。

二、包装材料进货在索取检验报告的同时,对破损或部分运输过程等异常原因受到污染的包装材料必须另行登记存放,做退货或销毁处理。

三、对公司自检不合格的产品查明原因外,销毁处理。对已售出的产品发现质量存在问题的,进行销毁处理。

四、对已售出的和库存的产品发现过期后,立即通知各业代处和客户以及各cdc库房对产品进行封存,立即查明原因并公告收回,由品质人员现场监督进行销毁处理。

不合格成品召回及处理制度

一、对于客户反馈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企业应及时将售出产品召回,并根据客户提出的问题进行检验、确认,确为企业责任时由企业____技术人员对出现问题的工艺进行改进,并制定预防纠正措施,同时有目的的检查全部生产工艺,有效的预防再次出现质量问题.

二、纠正对已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处理,适时处理不合格品,监审其是否堪修,是否能转用或必须报废,使物料能物尽其用,并节省不合格品的管理费用及储存空间,

三、质量不符合规格的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且认为不堪修者,但不包括以下两项:a.进料检验时判定不合格的原材料(应退货或特采)。b.进料检验后发现的不合格的原材料且责任属原材料供应商的(应退货或交换良品)

四、由质检部负责召集生产、采购等有关单位,组成监审小组负责监审。

五、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原因集中在产品设计、工序管制、原材料采购等环节分析。

六、对不合格品进行记录以方便以后的品质追溯,以及为产品品质改善提供原始资料。

产品质量召回制度范本

产品质量召回制度范本

产品质量召回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保障公司产品质量召回工作的有序进行,保护消费者利益,提高公司产品质量和品牌形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的质量召回工作。

第三条质量召回是指因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存在安全隐患,会对消费者、公司和社会造成损害的情况下,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安全,公司依法依规提出的主动召回产品的行为。

第四条公司要建立健全内部质量召回制度,明确责任、流程和措施,确保质量召回工作的及时、有效和公正。

第二章质量召回的定义

第五条质量召回是指因产品存在各类质量问题,涉及产品的功能、质量、安全等方面时,公司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和健康安全,主动召回产品的过程。

第六条本制度中质量召回的种类包括主动召回和被迫召回。

(一)主动召回是指公司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为了保护消费者利益主动召回产品的行为。

(二)被迫召回是指产品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被监管部门或社会公众发现并主动要求公司召回产品的行为。

第三章质量召回的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公司质量召回工作的责任和义务包括:

(一)建立健全质量召回制度和管理体系,明确召回的目的、范围、程序、责任等内容;

(二)加强质量监控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产品质量问题,减少质量召回的发生;

(三)启动质量召回,制定明确的召回计划和流程,组织实施召回工作;

(四)及时通知消费者、监管部门及其他相关方,公开召回信息;

(五)做好召回产品的处理和处理结果的跟踪检查;

(六)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第四章质量召回的流程

第八条质量召回的流程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召回管理规程

召回管理规程

召回管理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产品召回管理,在发现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问题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消费者权益,确保产品安全和使用者健康,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及其生产销售的所有产品的召回管理。

第三条召回是指经有关部门认定产品存在安全隐患或不符合强制性标准造成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情况下,主动在一定范围内收回、处理、销毁或更换相关产品的行为。

第四条召回管理应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确保公平、公正、透明和及时。

第五条本规程的范围包括与产品召回相关的组织结构、责任部门、流程制度、管理要求等内容。

第六条全体员工都有义务做好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发现质量问题必须立即上报,严禁隐瞒。对于违反规程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条产品召回工作应当严格执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实施召回行动,应根据规程程序指定专人负责召回工作。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八条公司设立召回领导小组,负责召回工作的决策和协调,成员包括公司高管和相关部门主管。

第九条召回领导小组设立召回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召回工作,包括产品召回计划制定、宣传推广、召回执行等。

第十条召回工作小组成员包括生产、研发、市场、品质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需配合召回工作,确保召回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公司设立产品召回管理部门,该部门负责召回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制定召回管理制度和流程,协助召回工作小组进行召回。

第三章责任部门及流程

第十二条当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时,应立即由发现人(部门)向产品召回管理部门报告,并填写产品召回报告表,详细说明问题产品信息。

不合格成品召回及处理制度范本(3篇)

不合格成品召回及处理制度范本(3篇)

不合格成品召回及处理制度范本

一、为了加强本公司产品质量管理,规范不合格产品退出市场管理,树立本公司诚信、负责的形象,加强与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保障消费者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____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所谓产品召回,是指生产销售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或者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并已经进入流通、消费领域,为避免不合格产品危及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本公司及时将缺陷产品从流通、消费领域收回,予以维修或者销毁,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本公司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和不合格产品时,应发布通告,采用电话、电报、传真或信函等形式予以发布召回。

四、下列产品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召回:

(一)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产品;

(二)存在设计缺陷或制造缺陷,影响正常使用,危及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的产品;

(三)检验、检疫不合格的,或依法应当检验、检疫而未经检验、检疫的产品;

(四)超过安全使用期限或者保质日期的产品;

(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假冒他人

的注册商标等违法产品;

(六)与监督管理部门抽检核定质量不合格产品同批次的产品;

(七)被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召回、或本单位认为需要召回的产品。

(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应当召回的产品。

五、发现所销售的产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产品,或接到产品企业、供货商、下级销售商通知的,应立即启动不合格产品召回程序。

六、产品召回程序包括下列步骤:

(一)立即停止销售该产品;

食品公司产品回收与召回管理规程

食品公司产品回收与召回管理规程

食品公司产品回收与召回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公司产品回收与召回工作,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维护公众健康与安全,依法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本规程制定。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食品公司内所有生产、销售的食品产品的回

收与召回工作。

第三条回收与召回工作的目的是防止食品品质明显不符合食品法

规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产品进入市场,最大限度地降低产品召回造成的损失和不良影响。

第四条本规程的制定与实施应遵循科学、公正、透明、准确、及

时的原则,确保食品公司回收与召回工作的效果和公信力。

第二章食品公司产品回收与召回流程

第五条食品公司应建立完善的产品回收与召回管理制度,并指定

专门负责回收与召回工作的人员。

第六条食品公司应常年开展食品产品抽检与监测,通过内部及外

部检验机构对产品进行食品安全性能检测,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

规定。

第七条食品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风险评估与预警机制,定期进行风

险评估与预测,及时识别食品安全风险。

第八条如果发现产品存在食品安全风险或明显不符合食品法规的

要求,食品公司应立即暂停生产、销售,并启动回收与召回程序。

第九条食品公司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回收与召回工作的相关信息,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条食品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回收与召回的信息对消费者

公布,包括但不限于媒体发布、官方网站公告、电话通知等方式,发

布回收与召回声明。

第三章回收与召回措施

第十一条食品公司应根据回收与召回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相应

的回收与召回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消费者退货、退款、产品更换等方式。

产品召回管理规定

产品召回管理规定

产品召回管理规定

产品召回管理规定

一、目的

将存在食品安全危害的产品及时从市场中召回,防止给使用者造成损害,使产品召回工作规范化。

二、范围

适用于发现存在食品安全危害且已经流向市场的产品。

三、工作程序:

1、召回分类

2、召回信息收集渠道

(1)内部信息:由相关部门提供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各种信息。

(2)销售部负责外部信息收集:

官方通知:明示或是法律法规变化;

客户通知:顾客的需求及反馈。

(3)召回信息的评估,根据内外部信息来源,由质检部对信息进行评估,根据其危害消费者健康程度决定是否需要召回以及召回的范围,制定召回方法。

3、产品的召回

(1)根据评估结果,确需召回时,由销售部通知相关方,由质检科指定专人在一个工作日内填写产品召回通知单,经质量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质检科专人负责召回工作,召回通知单同时送交成品库、销售部、库房停止该批产品出库,销售部立刻停止该批产品的销售。

(2)质检科专人立即调阅销售记录及库存情况,制定召回计划,召回计划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批号、召回单位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召回产品数量、召回方式、时限、召回原因等,召回计划经质量负责人批准后交至销售部。

(3)销售部人员按召回计划要求,立即实施召回工作,并填写产品召回记录,及时向负责召回人员报告召回情况,统计召回差额及未

召回产品去向。

(4)当召回品和已明确去向的未召回产品数量总和等于待召回数量时,召回工作可经质量负责人批准后结束。

(5)召回产品进入成品库时,暂存不合格区,经质检科检验确定为不合格产品后,按不合格品处理。

(6)生产部对召回产品进行原因分析,确定预防和纠正措施,以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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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将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及时从市场中召回防止给患者造成伤害。

应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发现质量问题且已流向市场的产品。

责任人:总经理、质量部经理、储运部经理。

内容

1 质量部在留样观察过程中或接到用户投诉时,经检验和分析确认市场销售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时,立即通知库管员停止放行有质量问题的同批号产品。

2 召回情况的分类及时间

2.1 当药品的质量问题不至于对其患者造成危险,可采用一般情况产品召回方式(如外包装印刷错误,批号印字错误等),此种情况要求15日内完成。

2.2 当药品的质量问题可能严重危及患者身体健康时,采用紧急情况产品召回方式,要求在5日内完成。

3 一般情况

3.1 QA人员于一个工作日内填写《产品召回通知单》(TABLE-ZL-011-1),经质量保证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指定一名QA人员专门负责召回工作,立即开始产品召回工作。通知单同时送交成品库、销售部,库房停止该产品出库。营销部销售人员立即停止该批产品的销售。

3.2 《产品召回通知单》(TABLE-ZL-011-1)下发后,QA人员立即调阅销售记录及库存情况制定召回计划,召回计划经质量保证部经理批准后交至销售部。

3.3 储运部销售人员按召回计划要求,立即实施召回工作,并填《产品召回记录》(TABLE-ZL-012-1)及时向QA报告召回工作情况,统计召回差额及未召回品的去向。

3.4 召回产品和已明确去向的未召回数量总和等于待召回数量时,召回工作可经质量保证部经理批准后结束。

3.5 召回产品进成品库时存在不合格品区,经质量保证部检验确认不合格后,按不合格品处理。

4 紧急情况

4.1 此种情况发生时,QA立即召集由总经理、质量保证部、营销部,组成紧急召回领导小组,必要时请医学专家参加,负责紧急召回全过程领导决策。

4.2 批准签发《产品召回通知单》(TABLE-ZL-011-1)立即下发至库房停止发运。营销部销售人员立即停止销售该批产品。

4.3 QA人员立即查阅该批产品的销售记录,库存情况,12小时内拟定出紧急召回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交由营销部销售人员开始紧急召回工作。同时以公司公文形式将《产品停止使用、销售通知》,发至各收货单位,并将召回产品的资料及《产品停止使用、销售通知》等资料上报市、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4.4 营销部销售人员负责在接到《产品召回通知单》(TABLE-ZL-011-1)12小时内以电话、传真或E-mail等方式将《产品停止使用、销售通知》内容通知到销售记录中所记载的该批产品的收货单位,并要求收货单位于12小时内将通知转发到各分销单位,公文原件随后发出或送达。

4.5 在颁发及转发《产品停止使用、销售通知》的同时,开始召回药品并做好《产品召回记录》(TABLE-ZL-012-1)随时统计召回数量,召回率。并每天向紧急召回领导小组汇报产品召回情况。当确定己召回所有应召回的药品后,由紧急召回领导小组宣布召回工作结束,并将紧急召回在记录整理汇总后归入产品质量管理档案中。

4.6 总结报告上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4.7 紧急召回的产品暂存于成品库的不合格品区,经QA确认不合格后,按不合格品处理。

5 变更历史

6附录

《产品召回通知单》(TABLE-ZL-011-1)

《产品召回记录》(TABLE-ZL-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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